中華佛學研究所

            九十五年度【選課生】招生簡章     

 

 

一、宗    旨:為充分善用本所教學資源,培植高級佛學研究人才。

 

二、申請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

1.    已獲博士學位,且對佛學研究有興趣者。

2.    已獲碩士學位,碩士論文為研究佛學者。

3.    博、碩士班肄業,且在佛學相關領域工作三年以上經驗者,或曾選修佛學 相關課程者。均得依本辦法,申請選修本所佛學語文與佛學專題課程。

 

三、選修年限:首次申請以三年為限,可續申請次,最長以六年計。

 

四、申請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律通信申請方式:申請時間自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二日止,請將相關資料以掛號信函,寄至20842台北縣金山鄉三界村半嶺14-5號(法鼓山中華佛學研究所教務組收)。申請表備索,請附回郵信封。

 

五、申請手續:

1.    填寫申請表及研究計畫,請貼兩吋近照一張。

2.    繳交最高學歷證明書影印本一份。

3.    繳交最高學歷修業成績單正本一份。

4.    具碩士學位者,繳交與佛學相關之碩士論文;具博士學位者,繳交佛學論文一篇以上。

5.    碩士班肄業者,繳交相關工作證明及佛學論文一篇以上。

6.    繳交審查費一千元整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請寫:財團法人中華佛學研究所

7.    繳交簡歷自傳(內含申請就讀本所的動機、目的及自己的研究方向)。

8.    繳交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證明(含X光胸部檢查)。

 

六、面談:申請日截止後十日內舉行。

 

七、錄取通知:錄取通知單於面談後十日內通知。

 

八、選課辦法:

1.     各項課程之選修,應依每週所選課程時數,以每小時五百元計例如:若該課程每週二小時,則每學期一千元整

2.     為配合本所上課教室,各項課程之選修,應經授課老師與教務主管同意。

 

九、上課與作業:選修課程,應按時上課,並依規定繳交作業。

 

十、學科成績證明:選修及格(七十分以上),由本所發給學科成績證明。

 

十一、交通與連絡資訊

 

TEL:(02)2498-7171#2372  FAX:(02)2408-2492

e-mail:jwt@chibs.edu.tw 

Homepage:http://www.chib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