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佛學研究第03期 (p175-206): (民國88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Studies, No. 03, (1999)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26-969X

漢族佛教僧伽服裝之研究


郭慧珍
輔仁大學織品服裝研究所




p. 175

提要

佛教肇興於北印度,創始者──佛陀曾為僧伽制定適於修持、求道的服裝規制。其後,佛教及其服裝規制傳入中國,及於臺灣。但目前臺灣的僧衣卻與印度差異甚大,近年更在佛教界引起爭議;因而進行本研究。

歷來研究僧衣者甚少,為此,對資料的搜集儘求寬廣,但覺「歷史事實」經過詮釋傳抄成為「歷史文字」後,往往有所出入。因以「歷史訊息傳遞模型」這個 治學理論來評鑑資料,並藉賴實物和圖像的證據來解讀歷史。分「制衣」與「聽衣」兩類以探索其造形、款式、用色和質料規制的演變,并探討漢僧服裝和漢族民俗 固有服裝的關係。最後歸納前賢、高僧對漢族僧衣意義的詮釋,分為僧伽本身與外在關係兩部份來求其辨解。因得其大要如下:

一、漢僧服裝的形成和流變
  制衣源自佛陀所定的「三衣」,即:安陀會、鬱多羅僧和僧伽黎。其款式、用色和材質各有其特徵與涵義,故有種種異稱。聽衣款式乃分別受印度、漢地、西域和上述之文化交融所影響。歷代漢族僧伽服裝的造形,也有多種不同於傳統印度僧伽著裝的形式。

二、漢族僧伽服裝發展和漢族服裝的關係
  漢僧服裝款式造形深受漢人以「暴露肢體」為不善的觀念影響,於是形成偏衫,與種種異於印度的穿著。其款式、用色和質料也分別受到漢人自有八卦陰陽和五行符號之應用的思想,和服色哲學之滲透,因而在義理的詮釋方面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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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漢僧服裝的涵義
  最重要的是要藉賴特定的服裝形象,具有強烈的識別,用期協助僧伽修行,達成斷除三毒「貪、瞋、癡」的意圖。

此乃作者之碩士學位論文,承蒙 恩師王教授宇清和惠敏法師之指導,以及多位師友的協助,內容多達十萬餘言,無法盡述於此,故僅摘要其續論與結論,以利讀者瞭解此研究之動機、目的、方法和結果,并予指正。

關鍵詞:1.服裝史 2.僧衣 3.僧服 4.袈裟 5.服飾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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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動機

本研究之企求在於探究漢族佛教僧伽服裝之成型與發展,此乃因於近期臺灣發生「中國佛教僧伽服裝制度之爭議」;[1]兼以再續筆者大學畢業論文所作「佛教僧侶服裝研究」的前緣。

(一)中國佛教僧衣制度之爭議

佛教自東漢(25~219A.D.)末年從印度傳入中國,至二十世紀末已歷時一千九百多年。其間,受一般中國民情風俗的影響,漢族僧伽會在佛教所特有的「三衣」內,先穿上中國固有的常服,如:海青、長衫、褂……等等,和原來印度僧伽的穿著不同。

民國五十四年,臺灣的漢族佛教界起了一陣「服裝統一」的呼聲和爭議,而「統一」的理念,曾經相當受到贊同。只是該統一成怎樣的「形式」?則是眾說紛紜,爭論不休!但終於不了了之。玆將當時的爭議表列如下:

      表一 有關「僧裝統一」的意見分析歸納表

意見/法師 印順 星雲 聖嚴 敏慧 嚴持 明源 真華 祖印 廣義
僧衣是否應統一
僧俗有別 X
顏色比丘與比丘尼有別 X X
聽衣是否需要改變 X
僧眾授戒久暫應否有別 X ⃝?
架裟應否改制 X X X X X X X
制衣分三等(無分階級) X X X
制衣分三等(應分階級) X X X
制衣分九等(應分階級) X X X X X X
衣鉤需否以蓮花、法輪為識 X X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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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說明:肯定⃝  否定X  無表示意見?

資料來源:參考印順法師《妙雲集》[2]和《覺世》282-285期,星雲、[3]聖嚴、[4]明源、[5]持嚴、[6]真華、[7]敏慧、[8]祖印[9]和廣義法師[10]所發表有關僧衣統一制度的文章之內容所整理。

試分析以上表列內容,最重要的爭論焦點是:

1.何謂「袈裟」之色?僧衣應為何色?

2.僧衣的款式造形應為何式?

3.僧衣是否有區辨僧眾等級的必要?

歸納以上的爭議,筆者不學,竊以為:假使能從佛教僧衣起源和發展的脈絡來探索,或許能獲得這些爭論之抉擇的共識及認同。但這必須是以上述「僧衣的起源和發展」為前提來立論,方能得其正鵠。假如是別有「革命性」的意識,可就另當別論了。

(二)再續佛教僧伽服裝研究的因緣

筆者因對「中國服裝史」和「佛學」有高度興趣,曾於82年對「臺灣佛教顯宗僧侶服裝」作一初步的調查研究,[11]寫作大學畢業論文的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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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臺灣佛教僧伽的服裝彼此大同而小異。所謂大同者,為眾僧均有「三衣」[12] (制衣)和「聽衣」的海青、長袍、中褂(羅漢褂)、短褂、布襪、僧鞋和僧帽等服裝;而小異,則是雖然服裝的用色都以樸質的黑、灰、土黃、深褐色等為主,然 而,各寺院所慣用的顏色並不全然一致。其次,通常「羅漢褂」是「作務衣」,長袍為「入眾衣」,但仍有允許羅漢褂為入眾衣的例子。[13]然而,這和印度佛教僧伽的服裝相較差異很大。

完成上述研究之後,產生了以下的發現與存疑:

1.目前制衣雖保留了佛制三衣的若干形式,但已有明顯的差異,佛教「制衣」傳入漢地,究竟在何時產生變化?又其流變為何?

2.目前臺灣僧侶除了佛制三衣外,聽衣也是日常生活重要的服裝,那麼漢族佛教僧侶的「聽衣」何時形成?其流變為何?

3.「袈裟」是紅色或濁色:目前兩者都被採用,漢族自古以來對袈裟的色彩詮釋為何?其流變為何?

希望藉著本次的研究,繼續解決這些問題,並能深入僧衣制度的內涵,瞭解僧伽服裝所具的意義。

二、研究目的

為再續佛教僧伽服裝研究的前緣,與為僧伽服裝制度之爭議提供若干歷史性的參考資料;筆者希望於此研究能進一步探究構成中國的主要民族──漢族之僧伽服裝的起源與發展,并了解其與漢族固有服裝發展的關係。

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國,在教義的實踐方面,因民情風俗的不同或文化思想的融合,而有別於印度佛教的實踐經驗。在衣著方面,除了佛制三衣之外,聽衣更是 成為日常生活主要的衣物。根據道宣的說法,聽衣是在三衣以外,配合各地民情風俗而聽其穿著的衣服。原始佛教就規定僧伽一定要穿著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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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為「制衣」;但到了漢地,除了三衣之外,又分別有漢族固有的海青、長袍、中褂、短褂等因時制宜的「聽衣」,流傳至今;因此,漢族佛教僧伽的服裝仍保有相當高程度的漢服特色。

所以,筆者希望藉此研究能達到「澄清漢族僧伽服裝的形成和流變」,和「發現漢族僧伽服裝與漢族服裝發展的關係」兩項目的。或許能從中發現漢族僧伽服裝應有的特色與精神;也期能為當代流行文化,呈現另一種思考的方式。

在澄清漢族僧伽服裝的形成和流變方面:主要由服裝的造形、款式、用色和質料四方面來探討。以瞭解:

1.佛教制衣傳入漢地,何時開始產生變化?又其流變為何?

2.漢族佛教僧伽聽衣的起源及流變為何?

再從上述服裝整體的組合、規制──包含:款式、造形、用色和質料四方面,探索漢族佛教僧伽服裝與漢族固有服裝發展的關係。并依此瞭解漢族佛教僧伽服裝的意義。

三、研究範圍

(一)範圍界定

本研究的主要對象是中國歷代漢族僧伽服裝的造形、款式、用色、和質料。因此,在時間範圍應是從開始有漢族佛教僧伽起,到清代為止;地域範圍也是設定 在漢民族主要的活動疆域──漢地。除此之外,佛教的傳播途徑、傳播者(西方僧伽)、戒律以及佛教的中國化,對於僧服的發展都可能產生影響,因此,也將這些 條件列為本研究考慮的範圍。

(二)名詞解釋

1.「中國」與「漢族」之定義

「中國」原本是個政權獨立區域的政治名詞,「中國人」則是指在這個主權範圍之內的人民。自古以來,中國一直是由許多不同的民族所組成;到了今天,除了漢、滿、蒙、回、藏之外幾個主流的民族,在中國境內還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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傜等五十多個少數民族。[14]

圖一 研究範圍界定

根據王寒生先生在《中華民族新論》的研究中認為:中國人對「民族」的概念和西方不盡然相同。大體上西方學者以為:一個民族必有其共通的語言,相似的 生活習性,並且有強烈的內聚力和共同的排他性。然而,中國對民族的概念,排他性較弱;因此,自古便不斷融合各種民族和文化,而形成今日的「中華民族」。[15]

所謂「漢族」,是「漢民族」的簡稱,也是構成中華民族的主要族群。[16]然而,原來「漢民族」就不是一個「單一」民族,是一個「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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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代稱;[17]這個複合民族,成型於中國漢代;隨後,繼續融合其它民族,[18]發展為今天的「中華民族」。由於漢代是中國歷史上「最初的主流民族」[19],而且它的民族意識與思想,也深深影響後代的發展。因此,不論過去或現在,海內外人士都習慣以「漢族」來通稱「中國人」。

因為不同的民族,會有不同的風俗習慣,而衣著或許也有些差異。在中國,不同民族接受佛教的時間不盡相同,如:藏傳佛教是在唐以後形成,其僧伽的服裝 就和漢族僧伽的衣著有很大的差異。所以,不論是漢族佛教、藏族佛教或者南韶佛教等,都會有不同的發展情況。在僧伽的服裝方面,更是各具特色。因此,本研究 僅將對象限定在「漢族僧伽」,暫且不論其它民族佛教僧伽的衣著。

2.僧伽

「僧伽」(Śangha)又可別稱為「僧」,原來是個「複數」的名詞;是指三人以上「出家共修」的團體。因此,也可稱之為「僧眾」或「僧團」。本研究為了區別個人或團體,於是以「僧」或「僧人」代表單數的個人;「僧伽」仍代表複數的團體。其成員原包括:出家受具足戒的比丘(bhikṣu)和比丘尼(bhikṣuṇi),以及未受具足戒的式叉摩那(尼)(Śikṣāmaṇā),沙彌(Śrāmanera)和沙彌尼(Śrāmaṇeri)五眾。「式剎摩那」是沙彌尼將成比丘尼前「學戒」的過渡階段,為期兩年的時間。[20] 然而,漢族僧伽中,並沒有這個階段。為了行文的方便,本研究在說明三衣的穿著對象──比丘和比丘尼時,雖然不包括沙彌和沙彌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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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以「僧伽」來代稱。若要包含其它二眾──沙彌與沙彌尼;再以「僧伽四眾」,或「僧伽五眾」──再加「式剎摩那」來說明。

3.漢族僧伽

由上述的定義可知:所謂「漢族僧伽」是自從佛教傳入中國(漢地)以後,生長於漢地的漢族僧伽而言。

4.漢族僧伽服裝

是指漢族佛教僧伽所穿著的「制衣」和「聽衣」,包括儀式中或日常生活所需穿著的頭衣、上衣、下裳、褲、鞋、襪等,但因有些服裝資料獲得不易,故僅以上衣、下裳和褲為本研究的重點。

5.制衣

指佛陀在世時為僧眾制定的服裝,即三衣。

6.三衣

分別是安陀會(五衣)、鬱多羅僧(七衣)和僧伽梨(大衣),合稱三衣。

7.袈裟

原指三衣的用色,後為三衣的代稱詞。

8.聽衣

除了制衣以外,被允許為僧伽穿著的服裝均是。佛陀時代,釋迦牟尼曾經對僧伽五眾的穿著作了一些限制,以此來幫助修行的落實,或者表徵僧伽五眾的身 份。但由於實際生活中,往往會有些例外的情況;所以,佛陀又視各別的需求開例。但這些開例的服裝,在特殊情況解除後,又必須放棄,不可貪戀。就在唐代僧道 宣律師的《行事鈔》〈二衣總別〉篇,首度明確提出這樣的概念;後來,在《釋氏要覽》中也以 「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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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制、聽二衣,……一者為制,一者為聽」
[21]來說明二衣;《資持記》更明確地使用 「制衣」[22]和 「聽衣」[23]的名詞;近代《佛光大辭典》更延譴方法。因此,本研究也以此作為分類的準則,來區別佛陀制定的服裝種類,和因應時際需求而開例持有的服裝種類。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以歷史研究的方法進行,同時輔以深入訪談以協助研究的進行。

歷史事實是由歷史當時複雜的情境脈絡所共同建構出來的。因此,所有研究只能「趨近」而無法完整地呈現歷史事實。研究結果是由研究者窮究有限的訊息和 既存資料,包括文獻、圖像、雕塑,以及當代社會情境脈絡等等,共同交互影響產生。當代的情境脈絡與歷史情境脈絡必然不同,而研究者也不可能將所處脈絡置身 事外,而真正進入過去的時空。所以,必須藉著自己的想像力與創造力,將所搜集到的資料進行系統化的重建,並提出合理的詮釋。透過研究者這種詮釋,引導讀者 再次建構歷史事實。當然,明白而精確的描述研究歷程,就成為讀者理解研究成果的最佳索引。

「歷史研究法」已經歷了近百年的發展,雖然在「案頭作業」方面已十分謹嚴,但必須注意的是:除了考慮資料的量夠不夠之外,同時要評鑑資料「質」的問 題。比方其存在原因和代表性──即便有無數的史料,其代表的是「共相」或「殊相」、「精英文化」或「常民文化」、可能是訛傳、謬見或是斷簡殘篇、郭公夏五 等等,都必須審慎考據和判斷的,如:傳世的漢族僧服是否得以作為瞭解當時僧伽服裝的準則,以及敦煌造像中佛陀及其弟子像的衣著,能否作為直接的證據,都是 值得商榷的。否則,只有使人們距離歷史事實愈來愈遠,喪失了歷史研究的本意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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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研究成果能「更趨近事實」,本研究進行過程中,將藉著專家諮詢或深入訪談,以及觀察的方式,并以「多重建構真實」的歷史觀、尹章義教授「歷史訊息處理模型」和SusanKaiser「關於服裝符號系統的模型」來思考如何設計研究方法,以避免史料不足或訛誤所造成的問題。

(一)方法論

什麼是歷史的真相?透過歷史的研究,是否可以重現歷史真相?這一直是歷史學者和部份哲學家所關心的議題。LincolnGubaNatu-ralisticInquire一書中,從哲學本體論的觀點將「真實(Reality)」歸納成四類,其一是「客觀的真實(ObjectiveReality)」,其次是「知覺的真實(PerceivedReality)」,其三為「建構的真實(ContructedReality)」,最後一類是「創造的真實(CreatedReality)」。[24]

筆者相信,歷史真實是存在的;然而,它並不是單一形式的客觀真實,而是一多重建構的真實──「多重真實(Multiplerealities)」。因為,不同的真實建構者,所建構的真實將會有所差異。並且,單一面向的真實總合,也不會等於一完整的真實。[25]所以,研究者只能由不同人、時、事、地、物所建構的多重真實中,探究歷史片段的真相,並重新建構所欲探究的歷史真相。

如何能更趨真地重新建構所欲探究的歷史真相呢?筆者根據尹章義教授所提出的「歷史訊息傳遞模型」,判斷這些由不同「人、時、事、地、物」所建構的真 實片段,是「訊息源」、「加工訊息」或「再加工訊息」,以更清處地辨識其趨真的程度。如此,才能使本研究的重新建構也更趨近「歷史真實」。而歷史訊息傳遞 模型的基本假定如下:

1.歷史訊息經由媒介承載而成為史料,史料透過受體的處理而成為「加工訊息」。

2.所有媒介與加工都會為歷史訊息添加雜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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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雜訊只能影響轉出的加工訊息,無法影響「訊息源」。

4.愈靠近史實的階段,有近真趨勢;反之,為離真趨勢。這是因為雜訊會造成訊息的扭曲,遺漏或變質,因此加工的層級愈多,受到雜訊的影響愈大。

圖二 歷史訊息傳遞模型

資料來源:尹章義:臺灣歷史研究法大綱(草稿),p.7。

從歷史訊息傳遞模型的理論來看,可以將史料(資料)趨真或離真的程度,作以下的評判:

1.能確定時間的實物〉圖像〉文字敘述──可直接引用。

2.不能確定時間的實物〉圖像〉文字敘述──利用其他輔助資料加以判定其時間。

3.1>2。(註:A>B;代表 A 的資料較 B 的資料較趨真實,所含的雜訊較少。)

如此,就能將各種歷史資料趨近真實的情況作一評估。接著,就要考慮如何建構的問題了。

「歷史真實」之所以會有多重面向的結果,是因為歷史建構者不同而產生的。再且,經過訊息處理過程所產生的訊息質變或量變,更可能使重新建構的歷史遠離真實。許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說:理解是一種「再經驗(Re-experience)」的心智歷程,必須瞭解作者(建構真實)所使用的語言或文字所處的環境;以及作者(建構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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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使理解更趨事實。[26]

因此,在筆者重新建構「漢族僧伽服裝」的歷史真實過程中,必須儘量從多方面尋找有關漢族僧伽服裝的「原始訊息」和「加工訊息」。並以「歷史訊息傳遞 模型」檢驗每個訊息的趨真和離真情況。接著,更要盡可能理解漢族僧伽服裝所處的歷史脈絡,及建構此歷史事實者的立場──包括僧伽所處的歷史脈絡,以及紀錄 有關漢族佛教僧伽服裝文獻者對佛教的認知。最後,再重新詮釋這些訊息,以重新建構漢族僧伽服裝的歷史事實。對於未曾被保留,或紀載不清的部份真相,也只能 透過已知的訊息加上筆者的想像才能重建。

其次,將服裝可視為一種「符號」,在當代已是不爭的事實。美國服裝社會心理學家 SusanKaiserThesocialpsychologyofclothing 中,進一步提出一「關於服裝符號系統的模型」(圖1-3.3)。這個模型說明了構成服裝的元素、服裝服與人,以及服裝和社會環境的關係。本研究將本著這個 觀念來探討漢族僧伽服裝,以澄清:構成漢族僧伽服裝的元素、漢族僧伽服裝與漢族僧伽的關係,和漢族僧伽服裝與社會、環境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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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關於服裝符號係統的模型[27]

(二)研究流程

本研究主要採用歷史研究法,並配合專家諮詢、深入訪談的方法,以充實本研究之資料搜集及研究成果。以下將專家諮詢、調查訪談以及歷史研究法的史料蒐集、史料分類、史料鑑別、史料考證以及史料解釋等流程,以圖示說明,其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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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研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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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架構

圖五 研究架構圖

五、結論

綜究研究結果:漢族佛教僧伽服裝中的「制衣」原是傳自印度,導源於佛陀,是不容置疑或擅改,也是眾所共知和認同的。[28]至於「聽衣」,既然稱「聽」,這就不能免於因地制宜,不得不適應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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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環境的狀況,這也是不爭的事。然而,兩千年來漢族僧伽的制衣和聽衣究竟有什麼樣的變化?這和漢地風俗文化的關聯又如何?將是本研究最關心的問題。

(一)漢族僧伽制衣與聽衣的種類

雖然,漢族佛教僧伽的制衣與聽衣和印度佛教僧伽的服裝有些差異。但不論是制衣或聽衣,都是本著佛教精神而形成。其中制衣還是佛陀規定僧伽「盡形壽」必須受持的衣物,因此漢族僧伽仍多承傳印度三衣的模式。

制衣──「三衣」是指:安陀會、鬱多羅僧和僧伽黎三者。[29](圖六)

安陀會 ─ 五條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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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多羅僧 ─ 七條衣

僧伽黎 ─ 九條衣

其別稱繁多,有以三者材質特徵而統稱的「糞掃衣」,[30]或依其用色而稱為:「袈裟」[31]、依其形制而稱之為「田相衣」[32],或依其內涵意義稱為:「解脫服」、「蓮華服」、「出世服」、「離染服」……等等。[33]此外,三者又可分別依其意譯、割截條數和用途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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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不同的別稱:如「安陀會」又可稱為:五衣、下衣、作務衣等;「鬱多羅僧」可稱為:七衣、上衣、入眾衣等;「僧伽黎」又可稱為:九條衣、十一條衣或二十五條衣,入王宮聚落衣等等,如下圖七。[34]

而聽衣的種類就比較繁多:有頭衣、覆肩衣、袍服、偏衫、直綴、立播衣、褲、裙、襪和鞋……等等。[35]若依其來源又可將其分別為甲、乙、丙、丁四類。甲、是影響漢地聽衣形制的印度頭衣、覆肩衣和裙等。乙、為漢地固有的服裝──漢式的頭衣、袍服、褲、鞋、襪和裙等。丙、是印度和漢族服裝融合形成的偏衫和直綴。丁、可能是受到西域服裝影響而產生的服裝形制,即:立播衣。[36]因其來源相當複雜,種類又十分繁瑣,有些還缺乏足夠的資料;因此,本研究只針對若干對漢族僧伽較為重要的服裝加以探究。包括:袍服、偏衫、直綴、褌褲和裙五項;然而,款式又分別有些差異,為避免造成對讀者的誤導,於此並無附圖片說明,詳情請參閱原文之歸納與推論。[37]

接著,摘要本研究主要議題之結論:漢族僧伽服裝的形成和流變,和漢族僧伽服裝與漢族服裝發展關係的內容。

(二)漢族僧伽服裝的形成和流變

1.漢族僧伽服裝的造形變遷──服裝的搭配組合

從整體造型來說:上述種種的制衣和聽衣,雖然都曾作為漢族僧伽的服裝,可並不是每個時代的每一位漢族僧伽都穿著或擁有這些服裝。

自漢人開始出家,除了剃髮以外,其服裝造形大致有兩類,一為仿傚西方僧伽的穿著方式──披掛三衣(和著裙)或加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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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七 三衣之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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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甲類的聽衣。[38]其二,是不穿著三衣,只穿著上述乙類的聽衣。[39]到了三國魏以後,有偏衫的形制出現,[40]產生了第三類新的造形,即:內著偏衫,下著裙,再外著袈裟;這也取代了上述第一類的造形。[41]中唐以後,偏衫和裙縫合形成直綴。[42]第三類造形又多了一種穿法,即:內著直綴,外著袈裟。[43]同時,還產生了第四類的造形:即:先穿袍服,下著褲,再穿偏衫或直綴,最外又披上袈裟。[44]此外,第五類造形:先穿著袍、褲,再外披袈裟,也是於唐以後形成。[45]且唐以後(不包含唐),偏衫和直綴可能已不再被使用了。於是,只保留了第五種造形直到今天(1997A.D.)。[46]見下圖八之一~四:

圖八之一 偏袒右肩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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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之二 比丘著偏衫圖

圖八之三 比丘著袍、偏衫及袈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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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之四 比丘著袍及袈裟圖

2.漢族僧伽服裝的形制

三衣各細節名稱如下圖九所示。

圖九 三衣各部位名稱解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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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地的制衣,起初是縵衣,沒有田相特徵。[47]不知何時,至少從初唐起,就 有明確的田相,且小至條葉的縫跡,大至條葉和堤的數量、寬窄,多依循戒律的規制。但仍有不合律制的情形出現,這在第三章第四節均詳細敘述。然而,不論是漢 譯經典或由傳世物所得的數據,大衣的長度都無法如律中所說能「繞身三匝」,自肩披至足踝(見表二、三)。這許是翻譯的錯誤?或是另有其因,尚待究詰。

                   表二 三衣尺寸比較表

出處 安陀會 鬱多羅僧 僧伽黎
 
四分律 165.6 82.8 207 124.2 207 124.2
十誦律 165.6 103.5 165.6─207 103.5─124.2 207 124.2
僧祇律 上品:207
中品:175.4─207
下品:175.5
上品:124.2
中品:不及124.2
下品:不及124.2
上品:207
中品:175.4─207
下品:175.4
上品:124.2
中品:不及124.2
下品:不及124.2
上品:207
中品:175.4─207
下品:175.4
上品:124.2
中品:不及124.2
下品:不及124.2
五分律 不依肘量 不依肘量 不依肘量 不依肘量 不依肘量 不依肘量
薩婆多論 165.6─248.4 103.5─144.9 165.6─248.4 103.5─144.9 165.6─248.4 103.5─144.9

單位:公分(公制)

               表三 傳世袈裟尺寸

袈裟名稱 條數 時代 長(公分) 寬(公分) 收藏處
七條刺納袈裟──傳教大師將來 260.0 132.0 滋賀、延曆寺
健陀穀子袈裟 237.0 116.0 教王護國寺
牡丹唐草文印今袈裟 二十五 234.5 102.7 東京國立博物館
腳條袈裟 335.2 138.0 天授庵
刺繡須彌山日月九條袈裟 南宋 306.3 116.4 知恩怨
蘇方地連雲文金襴袈裟   327.0/335.0 117.5/135.5 慈濟院
九條袈裟 335.3 124.3 聽松院
九條袈裟 335.0 127.5 南禪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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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條袈裟 276.5 100.5 烏栖寺 萬歲寺
九條袈裟 335.3 124.3 聽松院
丹地靈芝形雲文金欄九條袈裟 南宋~明 330.5 133.5 丹覺寺
黃地片輪車蚊綾九條袈裟 南宋~明 320.0 108.0 丹覺寺
香色地平絹九條袈裟 南宋~明 320.0 100.0 丹覺寺
紺地寶盡雲蚊銀欄九條袈裟 南宋~明 340.0 145.0 丹覺寺
紫地唐草文印九條袈裟 元、明 270.6 101.0 文化廳
白地二重蔓牡丹文金欄九條袈裟 356.5/374.0 112.0/130.5 三秀院
九條袈裟 362.5 131.7 大和町 高城寺

單位:公分

資料來源:《密教工藝美術》、[48]《佐賀の美術と信仰》、[49]《新指定重要文化財5──工藝品II》、[50]《日本の美術》283、[51]《日本の美術》263、[52]《日本の美術》264、[53]《比叡山天と台の美術》、[54]《弘法大師と密教美術》[55]。

至於聽衣的形制,自魏晉以來,多沒有太大的改變,尤其是袍服和褲,只是在袖子或褲管的寬窄、長短有所變化。雖然漢族袍服的領形曾經過兩次變革,但這並不影響僧伽聽衣的形制。[56]

此外,關於「立播衣」是為何物?以及直綴是否為偏衫縫合裙而成?於本研究發現若干疑點。[57]但因尚無確切的證據,所以仍依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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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漢族僧伽服裝的用色

再說漢族僧伽服裝的用色,自漢人開始出家以後,多以赤色為主。[58]這是承襲印度僧伽「袈裟」而來。「袈裟」原是一色彩的詞彙,表示:赤色、濁色、染色和不正色等意思。後來,因為僧伽的三衣都一定要染成濁色──袈裟色,於是它也就成了三衣的代稱詞。[59]

由於袈裟應是明度和彩度較低的色彩;所以,不論赤、青、黃的色相,都可能形成袈裟的色彩。[60]在印度多以青、黑、木蘭三色來表現。[61]到了漢地,漢代多以「赤色」為衣;魏以後,用色就逐漸繁多,除了赤色以外,還有黑、皂、緇、青、赤、褐……等等,以呈現袈裟的效果。[62]雖然這些文字所呈現的色彩仍有許多可能性;但是,在符合袈裟的要求下,都不是中國起自先秦所謂「正色」的黑、青或赤。[63]這是因為印、漢傳統的色彩觀互有差異所致。歷代漢族僧伽服裝的用色沿革可參考下圖十:

圖十 歷代漢族僧伽對袈裟用色的詮釋與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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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漢族僧伽服裝的質料

由於佛教傳入漢地之初,漢地普遍產麻及蠶絲,缺乏原本印度盛產的棉花。因此,漢族僧伽多以全民廣用的麻布,為僧衣的主要原料。[64]唐以後,木棉引進漢地生產,但一時仍未普遍;因此,麻仍是漢族僧伽主要的服裝質料之一,自宋以後才普遍用棉。[65]

蠶絲的使用在漢地是備受爭議的問題。自佛教受王公貴族的崇隆起,僧伽每多受到其蠶絲衣料的供養,直到清代。但仍有嚴守戒律的僧伽以為:取用蠶絲無非是殺生以求自足;因之或收而不用,或避免接受此種供養。[66]

再則,佛陀原本同意僧伽可以接受居士的施衣,但仍鼓勵使用「糞掃衣」。[67]但因時代和環境的不同,漢族伽卻多以「檀越施衣」為僧衣的主要來源。

圖十一 歷代漢族僧伽服裝質料的變遷

(三)包漢族僧伽服裝和漢族服裝發展的關係

在說明漢族僧伽服裝造形、款式、用色和材質的形成與發展之後,接著必得為漢族僧伽服裝和漢族服裝發展的關係作以下的結論:

1.整體造形

原來印度僧伽多只穿著三衣,且以三衣偏袒右肩為禮。[68]但在漢人的觀念裡:暴露肢體是極為放縱的行為。[69] 出家修行的僧伽,更不能如此。於是,漢族僧伽就由只穿著三衣,經過上述第三、四類造形的過渡時期,最後還是以漢式袍服為主要的日常服裝,但仍將三衣加穿於 袍服之外以為僧伽身份的標識。也有些僧伽一開始就無法接受第一類的穿法;所以,只穿著三衣這一類的規制,從來就無法在漢地徹底施行。

2.在款式方面

漢族僧伽服裝聽衣的形成,和佛教傳入漢地時漢族全民所穿的服裝形制有密切關係。當漢人開始出家時,由於三衣無法適應其日常生活需要,乃多使用漢族固有的袍、衫、褲、裙等服裝作為聽衣。

其後,唐與清兩代,漢族袍服的領型分別產生了變化──唐用盤領,清創圓領,但漢族僧伽所穿著的袍服仍固守起自先秦的曲領。如此,正可以在用色之外,又在聽衣服裝形制上和一般漢人有一些差別。

此外,由於漢族服裝逐漸取代了三衣的實用功能,也使得三衣的尺寸變小;[70]但三衣的形制仍多保留印度三衣的形制,而受漢族文化影響的蹤影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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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三衣割截「奇數條」具有所謂「生」的意義,「陽」的性質;偶數條則反之。[71]或大衣九品之分,有其等級的差異觀念都是。[72]這種「奇」數屬陽,實際是中國所謂伏羲氏畫八卦以降的傳統思想。

3.在用色方面

漢族僧伽服裝的用色雖然多依循袈裟的色彩觀念,但因袈裟並非指特定一種顏色,過去又無今日色彩學的分色方式,來定位袈裟的色彩基準;因此,漢族僧伽對袈裟用色的認知和詮釋,和印度有所不同。

其次,漢族伽服裝的用色也深受漢族官制用色的影響。如:自唐武后起以降,漢族僧伽有受表徵尊貴的紫色或緋(赤)色衣之賞賜。[73]宋代彷行。直到元代,這才停止以賜紫的方式來表彰有德有功的僧伽。[74]紫色和緋色原本是唐、宋高階官服的用色,帝王會以此來賞賜僧伽,後來它也竟成為一些僧伽追求的目標。[75]

其三,原本漢族僧伽喜用黑、皂和緇等色來表現袈裟的效果,也由於唐武宗相信色彩的「符應」,深懼僧伽可能篡位,而為漢族僧伽帶來毀滅性傷害。當時的漢族僧伽就不得不暫時放棄黑衣的使用。[76]

4.在質料方面

雖然在佛陀制定的十種糞掃衣中,也包括並不拒受,但在漢地備受爭議的「蠶絲」;然而,蠶絲在印度僧伽的使用並不及漢地僧伽來得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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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蠶絲的使用會在漢地形成爭議?原來依佛教慈悲護生的觀點:僧伽所使用的衣料,都不應由殺生取得。但佛陀所謂十種衣中的蠶絲,卻未說明其是否由殺 生而得。漢地僧伽更有理由受持蠶絲衣。又且,漢地盛產蠶絲,歷代帝王每以絲衣供養僧伽;僧伽為求獲得政治環境的優勢而良於弘法,也只得泰然接受。釋道世為 遏止僧伽繼續接受殺生取用蠶絲,顯然又要為十種衣的蠶絲找到合理的解釋,才首先於其《法苑珠林》中,有所謂與天人的問答,解釋印度所用絲並非殺生取得,甚 至不是蠶所吐絲。[77]當然,這樣神話的解釋并無法獲得漢族僧伽一致的認同。

(四)漢族僧伽服裝的意義

和一般人一樣,衣服對僧伽最基本的功能原是出於「保護」,也就是防蟲禦寒,以維持生命。[78]但因佛教的思想內涵,使得印度佛教服裝之形成別於一般人的思考方式;也使得僧伽服裝的形式和一般人不同。如縫補糞掃衣形成納衣,和浣洗糞掃衣所形成的袈裟色。然而這樣的差別還是不易從外觀上確認佛教僧伽的身份。所以每為僧伽代來一些困擾。

為了凸顯僧伽的身份,於是就強化了僧伽服裝的特徵。如將「納衣」制度化為「田相衣」;或不論衣料是什麼顏色,都一定要染成袈裟。於是就形成了制衣。

制衣形成以後,就像一個團體特定的標識,它除了有辨識身份的功能之外,也能傳達該團體賦予服裝的意義。[79]當佛教傳入漢地,制衣的觀念和規制也隨之被漢僧接受。然而由於自然和人文環境差異,三衣無法全然適應漢族僧伽的實際需求;於是便發展出種種的聽衣。

除了漢族固有的服裝外,其它服裝多半因為不夠適應而逐漸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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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聽衣的用色和材質多半是遵循制衣的要求;但是,袍服、褲一類聽衣形制和一般人所穿的袍服和褲並沒有太大差異。所以,它並不像三衣那樣有十分強烈的象徵 性。主要是讓漢族僧伽能適應於生活實際的需求。也因此,三衣原本對印度僧伽的功能性在漢族僧伽身上消失了,最後成為一種純粹的象徵性服裝符號。

但這個象徵僧伽身份的符號──制衣,卻蘊藏著一種最高的修行境界──慈、悲、喜、捨;並斷卻貪、瞋、癡三害。[80]如此,不只是時時提醒僧伽:謹記自己的身份和修行的目標,也能藉此傳達個人的信仰和理念。[81]

除此之外,由於這種信念的傳達,不但可以因此對僧伽的行為產生一種外在的約束力,也可避免來自世俗一些不必要的修行障礙,[82]甚至於能提供一般人另一種穿衣的哲學。

以上是本研究成果的扼要說明。其中,從第二章到第五章的討論與敘述,除了鉤勒出漢族僧伽服裝兩千年來在漢地發展的一些脈絡,也探討了漢族僧伽服裝的 整體組合的規制,制衣和聽衣的款式、用色和質料及其意義等等。但由於資料的不足以及個人的淺知或其它種種限制,依然有許多「歷史事實」未被發現。或許這些 真實早已淹沒在時光的洪流裡。然而,這份研究報告,就像其它的研究一樣,只是一個階段性的成果。尚未解決的問題,以及未來可能再發現的問題,都必須繼續投 入研究,用期更細緻地刻畫出「漢族僧伽服裝」在歷史中原本的真象。

(五)抱總結的回顧與前瞻

筆者雖已盡力於探究「漢族佛教僧伽服裝」此一課題,并倖獲海內、外諸多專家學者的協助搜集資料與指導,尤其是恩蒙兩位指導老師的懇切指助而獲致此一 成果。但礙於個人的疏淺,自忖尚有許多問題還未竟其事,今後希望隨著生活經驗與智能的增長,和相關資源的蒐求,得使對此漢族僧伽服裝發展的研究更能深入而 細緻地呈現,更上層樓。

其次,佛教傳漢兩千年來,關於漢族僧伽服裝的研究和紀載,相較於佛教歷史或義理等方面少得太多。即使是關於戒律的研究,也都鮮少深入說明關於服裝的 規範。或許對一般人會認為它並不重要,但從既有經典的紀載,如果它真的不重要,也許就不會有諸多的規定。竊以為:關於佛學形而上的研究固然重要;要讓一般 人更易瞭解如何在生活中貫徹佛教思想,研究佛教戒律或思想中,有關僧伽食、衣、住、行、育、樂等觀念和方式,應該也是重要的。因為僧衣原是佛教義的載體, 也就是凝聚共識以崇佛弘法的符號與先鋒。

[1] 民國五十四年中國佛教會提出「佛教僧侶服裝統一商榷書」,期望佛教僧侶服裝能有一致的形象,當時引起國內外佛教僧侶熱烈的回應,對統一的觀點是受大家所贊同,要統一成怎樣的形式則各說紛紜。可參考《覺世》期刊,282-285期之相關內容。

[2] 印順(1992)。《教制教典與教學》。pp.31-80。

[3] 星雲(1965)。《覺世》。282期。p.1。

[4] 聖嚴(1965)。《覺世》。282期。p.1。(1995)。《律制生活》。1995。pp.126-131(原於民國五十四年發表在海潮音雜誌),pp.104-121、pp.126-131。

[5] 明源(1965)。《覺世》。283期。p.2。

[6] 嚴持(1965)。《覺世》。284期。p.1。

[7] 真華(1965)。《覺世》。284期。p.2。

[8] 敏慧(1965)。《覺世》。283期。p.1。

[9] 祖印(1965)。《覺世》。284期。p.2。

[10] 廣義(1965)。《覺世》。285期。p.4。

[11] 吳修興,郭慧珍(1993)。《臺灣佛教顯宗及其僧侶服裝之調查研究》。

全文共分為(一)臺灣佛教顯宗之淵源發展及(二)臺灣佛教顯宗僧侶服裝兩部份,第一部分由吳修興撰寫,第二部份則由筆者負責撰寫。

[12] 「三衣」為:安陀會、鬱多羅僧和僧伽黎三者。

[13] 吳修興,郭慧珍(1993)。《臺灣佛教顯宗及其僧侶服裝之調查研究》。【未出版碩士論文】。

[14] 根據中國大陸的調查,目前中國大陸除了漢族以外,還有五十五個少數民族。在臺灣,原住民族群也有十個以上。但這些民族的總人口數大約佔中華民族總人口數的十分之一。參考文獻: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編輯委員會《中國少數民族》編寫組。《中國少數民族》。p.2。

[15] 王寒生(1971)。《中華民族新論》。pp.1-6。

[16] 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編輯委員會《中國少數民族》編寫組。《中國少數民族》。p.2。

[17] 吳主惠(1968)。《漢民族的研究》。p.1。

[18] 徐杰舜(1992)。《漢民族發展史》。pp.21-22。吳主惠(1968)。《漢民族的研究》。pp.1-2。

[19] 吳主惠(1968)。《漢民族的研究》。p.1。

[20] 失譯《毘尼母經》卷第八。p.844c。原文:「若女童年十八者,受沙彌尼戒。即得受式叉摩尼二年學戒。若女人十歲已有夫主者,度令出家受沙彌(尼)戒,滿二年後,得受式叉摩尼戒。復滿二年後,得受具足戒,是名二歲相應法。」

[21] 道誠(宋)。《釋氏要覽》卷上。p.268a

[22] 元照(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一。p.368c

[23] 元照(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一。p.364c

[24] Lincoln Y. S., Guba E. G. (1985). Naturalistic Inquiry. pp.81-87.

[25] Lincoln Y. S., Guba E. G. (1985). Naturalistic Inquiry. pp. 83-85.

[26] PolkinghorneD.,InstituteS.(1983).Methodology fortheHumanScience-SystemofInquiry.p.220.

[27] 譯自Kaiser, S. B.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clothing. 1985. p.62.

[28] 研究,第二章第二節。p.46。

[29] 本研究,第一章第三節。p.21。

本研究,第二章第二節。p.46。

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p.59。

[30] 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p.61。

[31] 本研究,第一章第三節。p.21。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pp.59-60。

[32] 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p.61。

[33] 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pp.62-3。

[34] 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pp.66-7。

[35] 本研究,第四章第二節。p.121。

[36] 本研究,第四章。p.112。

[37] 本研究,第四章第二節。p.121。

[38] 本研究,第四章第一節。p.114。

[39] 本研究,第四章第一節。p.113。

[40] 本研究,第四章第二節。p.136。

[41] 本研究,第四章第一節。p.116。

[42] 本研究,第四章第二節。p.131。

[43] 本研究,第四章第一節。p.116。

[44] 本研究,第四章第一節。p.118。

[45] 本研究,第四章第一節。p.118。

[46] 本研究,第四章第一節。p.118。

[47] 本研究,第三章第四節。p.91。

[48] 奈良國立博物館(平成4年)。《密教工藝美術》。pp.260-263。

[49] 佐賀縣立美術館(1997)。《佐賀の美術と信仰》。pp.26-46。

[50] 「重要文化財」編纂委員會(昭和58年)。《新指定重要文化財5──工藝品II》。pp.184-193。

[51] 東京國立博物館(1989)。《日本の美術》283。pp.62-5。

[52] 東京國立博物館(1989)。《日本の美術》263。pp.33-41。

[53] 東京國立博物館(1989)。《日本の美術》264。pp.33-41。

[54] 東京國立博物館(1986)。《比叡山と天台の美術》。pp.328-9。

[55] 佐和隆研(1984)。《弘法大師と密教美術》。p.216。

[56] 本研究,第四章第二節。p.124。

[57] 本研究,第四章第二節。pp.125-133。

[58]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81。

[59] 本研究,第三章第一節。pp.59-60。

[60]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p.78-81。

[61]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p.79-80。

[62]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86。

[63]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80。

[64] 本研究,第三章第二節。p.72。本研究,第四章第三節。p.144。

[65] 本研究,第三章第二節。p.74。

[66] 本研究,第三章第二節。pp.74-5。

[67] 本研究,第二章第二節。p.45。

[68] 本研究,第四章第三節。p.146。

[69] 本研究,第四章第二節。p.126。

[70] 本研究,第三章第四節。pp.95-97。

[71] 本研究,第五章第二節。p.173。

[72] 本研究,第五章第二節。p.173-4。

[73]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84。

[74]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85。

[75]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85。

[76] 本研究,第三章第三節。p.85。

[77] 本研究,第五章第一節。p.158。

[78] 本研究,第五章第一節。p.153。

[79] 本研究,第五章第一節。p.155。

[80] 本研究,第五章第一節。p.157。

[81] 本研究,第五章第一節。p.155。本研究,第五章第二節。p.165。

[82] 本研究,第五章第二節。p.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