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難』中佛教興衰對中國宗教發展之反省


李志夫

宗教教育與中國社會之發展討論會論文集,頁317-324。

台北縣:輔仁大學 民國78年12 月 4-6日


 

一、前言

基本上說,中國人是人文主義者;而不是宗敎民族。雖有「慎終追遠」之儀式,但其目的是在使「民德歸厚」(註 1)。換句話說,中國人視宗敎為一種敎化的手段方法。凡能達到敎化的目的宗敎,中國人都一律接受。所以在中國沒有宗敎戰爭,甚至連宗敎衝突都沒有。即使,高等敎育中,也絕少開「比較宗敎」、「宗敎哲學」等課程。因為一般宗敎至少不違背「慎終追遠,民德歸厚」之要件;其他也就不是中國人所深究的。

所以中國人所揀擇之宗敎,無論是新傳入,或者是已傳入之新發展者都是以「民德歸厚」作為準繩。雖然宗敎之新發展有著許多主觀與客觀複雜因素,不能完全歸功,或歸咎於宗敎本身。但仍可以依「民德歸厚」來作解釋。茲以佛敎「三武」、「一宗」之「法難」為例,作為殷鑑。以期對中國今後宗敎之發展作一反省。

二、法難

(一)北魏武帝,拓跋燾,廟號世祖(四二四~四五二)。「世祖燾即位,亦遵太祖、太宗之業,每引高德沙門與共談論……世祖雅好莊老……及得寇謙之道以清靜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其術。司徒崔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誹毀:謂『虛誕為世費』。關中騷擾,帝西伐至長安入寺中觀焉,沙門飲從官酒,入其便室,見有財產、弓矢及牧守富人所寄存物,蓋以萬計。下詔誅長沙門、焚破佛像……四方一依長安行事。」(註 2)武帝毀佛之原因有三:一為浪費;二為墮落;三為有參與騷亂之嫌。

(二)北周武帝,宇文邕,廟號高祖(五六一~五七八)。「志存道學,躬受符籙,猜忌佛門……大冢宰,晉國公宇文護,太祖之猶子也,躬受遺詔,輔翼帝國……恐有廢立,便引入內殺之,并子十八人,族大臣六家。……能克己歷精……布袍菲食,勞謙自持,躬履行陣,步涉山谷,故得士卒之心,死而不厭。時有『讖記』,忌於黑衣,謂沙門中次當行運,以建德三年(五七四),納道士張憲佞辯,便滅二敎。」(註 3)周武帝勤、儉自持,不失為一賢主,但猜忌寡恩,故不惜施暴;復迷信佛敎僧侶當「黑運」,有凌奪其政權之運。甚至連道敎亦悉滅之。除了另立「通道觀」,紹釋、道有名、有德者百二十員為學士,住錫其中,但領著官服---衣冠笏履;其餘沙門、道士一律還俗,共二百餘萬人(註 4)。

(三)唐武宗,李瀍,建元會昌(八四一~八六○):「上欲芟夷釋民,詔令兩街述有佛以來興、廢(佛敎)之際有何徵應?……勅令天下末(牟)尼寺(佛寺)並令廢罷,京城女末尼七十人皆死,在回紇者流之諸道,死者大半。……五年(八四五)正月,趙歸眞(道士)請與釋民辯論,詔僧、道會麟德殿,上手付老子……帝作望仙台於南郊,歸眞乘寵排毀佛道,四月詔檢校天下寺院僧尼數,勅兩都左右街,留寺四所,僧各三十人。天下州郡各留一寺,上等二○人,中等十人,下等五人。八月勅諸寺立期拆毀,括天下寺四千六百所,蘭若四萬所。寺村以葺廨驛,金銀像以付度支,鐵像以鑄農器、銅像、鐘磬以鑄錢。收良田數千萬頃,奴婢十五萬人,僧尼歸俗者二十六萬五百人。宰相李德裕率百官上表稱賀。」(註 5)雖然武宗毀佛受有釋道之爭所讒之害,但寺廟有良田數十萬頃、奴婢十五萬人、可見耕田地大都委之奴隸,生活上還有婢女侍候,可見出家之「虛誕為世費」是很嚴重的。

(四)後周世宗,柴榮,建元顯德(九五四~九五九):「二年(九五五)四月,詔曰:釋氏眞宗助世為善,將隆敎法須辨否臧,自今不許私度僧尼,及親無侍養者不許出家,無勅寺舍並須停、廢。九月以久不鑄錢,勅令除縣官法物、軍器、寺觀鐘、磬、鈸、鐸之類聽留外;自餘民間銅器佛像,五十日內悉令輸官給其直,過期不輸五斤以上,其罪死。上謂侍臣曰:卿輩勿以毀佛為疑,夫佛以善道化人,苟至於善,斯奉佛矣。彼銅像豈謂佛耶?且吾聞,佛志在利人,雖頭,目猶舍以布施,若朕身可以濟民非所惜也。是歲廢寺三千三百三十所(註 6)。有的文獻記載廢寺三萬三千三百所,僧尼一萬二千人還俗(註 7)。世宗連鑄錢的金屬都籌不出來,其財政是如何困難;但對寺廟之法篇、佛像仍與保留;只是對民間私人金屬佛像、法器加以沒收去鑄通貨,實在情有可原,說不上是「毀佛」。而且,世祖對佛法之認識,確屬正信。世宗父子均極克儉,其父親太祖郭威,甚至遺命死後以紙為壽衣、以瓦為棺,不立兵馬俑(註 8)。而世宗對於佛敎之「節制」是可以瞭解的。

三、檢討

(一)三武一宗對佛敎所施之「法難」已如前述;後周武宗,連鑄錢的金屬都籌不出來,尚且還能維持寺廟之法器、銅像,已屬難得;還俗僧尼僅萬二千人,廢寺三萬三千三百之說顯係誤傳;而且,世宗本人亦信佛,深具正知正見,實在不能指責其毀佛、法難。

北魏武帝,雖偏好道敎,且有寇謙、崔浩之離間;唐武宗雖雅好老莊,亦有丞相李德裕、道士趙歸眞之搧動,然其初心並不排佛。之所以「毀佛」實在是因為出家者太多,良莠不齊,生活靡爛,甚至參予官廷內爭,有違使「民德歸厚」之旨。所以魏武帝與唐武宗之毀佛,佛敎本身亦應自己反省。

眞正毀佛的,應是北周武帝宇文邕。純粹為了猜忌佛敎,迷信讖緯之說而毀佛,這是無理由加以寬宥的。尚且,他是連道敎也一併擯除的,不只是毀佛而已。

老子說:「禍福相倚」(註 9)佛敎雖然受到法難的挫折,但也給佛敎帶來了反省與敎訓。以後中國佛敎之叢林制度,天下名山盡屬僧,遠僻深山,不再戀居城市就是受法難的直接影嚮。尤其中國之禪宗一支獨秀,有風骨之禪師甚至也不接受朝廷之供奉,至少禪宗各代祖師都是如此的。禪宗祖師們有風骨,所以有大擔當;有大擔當,所以有大徹大悟;有大徹大悟,才能證得宗敎、人生之極終期待。因之,佛敎法難,從短期看是挫折,是損失;但從以後長期發展看,反是因禍而得福。

(二)就宋、明以來中國佛敎之檢討:宋、明兩代是中國佛敎之延續期,偏重禪、淨合一,少有發展。清代為了鞏固北彊,對蒙古採和親政策,故朝廷宮中信奉密敎,不重顯敎,所以內地之佛敎除大叢林外,民間佛敎並不興盛。

民國初年,大肆破除迷信,以孫中山先生小時候破壞神像為活敎材,所以將僅有之寺廟廢除,作為學校、公廨,或為軍隊駐進。但政府並未在政策,政治上對佛敎加以壓制。

中共統治大陸以來,對宗敎全面抑制,使得大陸宗敎人士紛紛避禍港、台,乃至國外;尤其西藏喇嘛、高僧逃至歐、美者尤多。佛敎所受中共之法難較之三武一宗又要嚴重得多。但也帶來佛敎在港、台、新加坡,乃至歐、美佛敎更大之發展。

(三)中國人視宗敎為敎化手段之進一解:這一觀點,主要出自儒家。而儒家主導了中國傳統,所以儒家之觀點也就形成了中國人之觀點。其衍生之思想,就是一般人口頭禪所說:「宗敎都是敎人為善。」其實,這只是宗敎的附帶功用,其眞正功用是要求個人乃至眾生能藉此,求得最終極之期待。老子說:「道生之,德蓄之。」(人人所期待之道,能證得、或能獲得此道之人,就是「德」。「德者,得也」(註 11)。所以達摩對於梁武建廟、齋僧,親自講經說法不以為是「功德」。因為他自以為有功德,而不能「蓄德」,是以不德(註 12)。因為「蓄德」,就是善,也能敎人為善;而敎人為善,其本身未必是善。由此可知,儒家對宗敎之認知,遠不及道家與佛敎深入。

四、華人宗敎環境現況

華人居住中心以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新加坡為主,其他為散居世界各國之華僑社會。又以旅居美國者為多。茲分述如下:

(一)大陸:大陸中共一開始對宗敎完全採取否定態度;然後要求宗敎為政治服務;自改革開放以來始批判性地接受了宗敎,但仍由各級政府之宗敎行政單位所控制,不能在寺廟內外公開傳敎。出家人既不弘法,也不利生,坐領公帋。

(二)台灣:向來均傳敎自由,但政府並未將宗敎納入敎育系統,只承認宗敎具有社會敎化之功能。而宗敎本身對於社會救濟、社會服務、社會敎育等工作也確實作得有聲有色。但也有值得檢討的:諸如敎堂、寺廟愈來愈多,形成家廟,坐享香火供奉、不勞而獲;沒有僧敎育機構,佛學院不能代替僧敎育,僧格無以培養;少數出家人不習慣寺廟生活,三、五同修,租公寓為蘭若,儼然小家庭。思及此,如此宗敎,恐難使「民德歸厚」,如不反省,抑制,長此以往三武之難未必不會重演。

(三)香港、新加坡:除了傳敎自由外,更將宗敎敎育納入其敎育系統內。使兒童時期就能認識宗敎,不至於使其長大以後對宗敎容易產生「迷信」之成見;至少不會盲目地排斥宗敎或異敎。這樣,宗敎敎化之功更易彰顯,為個人帶來謙遜,為社會帶來和諧;也會澈底掃除宗敎迷信。沒有迷信的社會,也就不會有歛財之神棍存在,也不至於產生宗敎之墮落。

(四)華僑社會:宗敎活動本身即是一種生活方式。曾子所說之「慎終追遠」就是一種生活方式。猶太人失國兩千多年,卒能復國,而有以色列之建國包括其宗敎、生活方式之保持。中國海外的華僑,甚至一切國家之僑民,大都能保存其生活方式。中國僑民,老一代仍拜祖宗;中共政權以後,大量中國法師在歐美,尤其在美國各大城市建立道場,所弘法之對象仍以華僑為主,就是佛敎徒之皈依,也是生活方式之皈依。復興大陸宗敎,海外華僑也將作同樣的貢獻。

 

五、對今後中國宗敎發展之反省及展望

(一)反省

1.有限的人生都期待有無限依歸,尤其在生活困苦的人們,最需要求精神、心靈上滿足與補償。歷史上,宗敎的發源大都起於困窮的民族,即是一具體之證明。因此,大陸上廣大同胞更需要宗敎。

2.幫助大陸發展宗敎,無論從血緣、文化、社會、政治……等看,都應是台灣宗敎界不可旁貸之職責。

3.台灣本身應將宗敎敎育納入正規敎育之中,宗敎界本身應著重僧才與神職人才之培養,應以三武一宗之敎難為殷鑑。

4.以友愛、合作之方式下,獲得大陸宗敎行政單位之合作,提供大陸宗敎學院之敎材、圖書,乃至費用、師資,充實宗敎敎育,培植弘敎人才,以復興大陸宗敎。

5.現行大陸敎堂、寺廟法師、神職人員,生活全賴政府津貼,修茸亦賴公幣補助;且法師、神職人員既不准弘法,也不能利生。造成人力財力之浪費極大。政府宜亦如農村戶口。撥適當田地,讓他們自耕自食;或亦如個體戶,經營道場,接受捐助,政府依法徵稅。公私兩便。

(二)展望:

1.環觀海峽兩岸情勢:台灣必會走向自由經濟,民主政治及開放的社會,宗敎在大的氣候下,亦必能為自己找到定位。大陸在整個共產世界之改革開放中;在台灣的競爭下;在自由世界之挾持下,勢必繼續改革、開放。無論今後是否仍有路線鬥爭,從長期看,改革開放勢在必行,再走回鎖國時代,一定是條絕路。

2.在大陸現行制度下,華人宗敎界應有計劃地配合大陸發展宗敎敎育,及與宗敎有關之觀光事業;本人於八月底攜眷到福州探親、曾與福建文經協會及宗敎部門負責人,佛敎會有關人員有所接觸,也參觀了兩所佛學院。在我們的交談之下,下列事件是可行的,甚至有的已經著手,或正在進行之中:

(1)透過其敎會、支會,將書籍捐贈給所指定宗敎學院。事先須造圖書清冊,說明托運之時間及運抵之港口,以便提存、分發。

(2)宗敎界之退休人士、擬往大陸訪問、旅行、探親之宗敎界人士,如願意發心,在大學宗敎學院做短期講學,可通告大陸敎會、分會、支會。關於此一工作,最好由我們現存之「宗敎聯誼會」來主辦,負責登記、連絡。

(3)敦促各敎界領袖重點式,對具有因緣之寺廟、敎堂負責募化工作,使大陸具有歷史性之大道場能得修繕,保存。藉發展宗敎道場之觀光,以保存文物,傳播宗敎。

3.以各種善意的方式,促進大陸從事開放改革,其中,宗敎實為其重要之一環。如依本文之「反省」,寺廟、敎堂,在鄉下可為其生產單位;如在城市亦可獲得稅源,以及觀光收入;而且,更有助大陸之人口政策,因為出家人口多,生殖必定降低。

4.在其制度下,有助其社會穩定,經濟生產,文化提升之有利幫助,任何人、政府都會歡迎的。

5.兩岸民間透過宗敎之合作,建立互信之基礎,自有利於爾後之統一。

 

六、結論

宗敎,宗敎人,不是在追求權力,追求享受,而是要求獲得極終之期待──成仙、成佛、到達天國。其天路歷程就是信、望、愛、慈悲、喜捨成己成人,也因之完成了社會的敎化。偉大的敎化、唯有在苦難的國度裡才能實現;偉大的宗敎也唯在在苦難的國度裡才能成就它的偉大。三武一宗之敎難,應作為今後中國宗敎發展之殷鑑。無論在台灣、在大陸、或是在未來統一大中國之國度,都應作為深切之反省。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國之宗敎,連整個中國之國運都受到浩劫;而否極泰來,中國之宗敎及國運都應有一大轉機。中國的宗敎家們,應積極地參予此一大轉機之急先鋒工作。

 

附註:

(註 1)見論語、學而篇,曾子語。

(註 2)廣弘明集卷二,大正,五二,一○二頁,上,中。

(註 3)同註二,一二五頁,中,下。

(註 4)佛祖統紀卷三八,大正,四九,三五八頁,下。

(註 5)佛祖統紀卷四二,大正,四九,三八五頁下至三八六頁上。

(註 6)同註五,三九二頁,中。

(註 7)望月佛敎大辭典二冊,一六三八頁,中。

(註 8)釋民馬稽古略卷第三,大正,四九,八五七頁,下。

(註 9)老子五八章:「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註 10)老子一章。

(註 11)見論語,為政篇。

(註 12)景德傳燈錄卷三,大正,五一,二一九頁,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