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兩岸當代宗教所面臨的問題


報告:李志夫所長(中華佛學研究所)

會議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

一、 前言:傳統以來宗教與政治的關係

一、廣義來說,中國傳統是「神道設教」之民族,或敬天法祖,或拜社稷,但都沒有創造宗教之教主,直到佛教傳到中國,始有道家,方士起而效之而創道教;二、狹義的說,佛教東來,道教開創之前,中國沒有宗教。

有了佛教,道教之後,歷代政府也都視宗教應為政治服務,是教化民衆,安定社會之力量,或直視為政治統治之工具。但宗教人士一旦利用政治,干涉政治時,其結果,無論是其個人或其宗教都沒有好結果;即使是宗教之間爭寵其結果也是如此。但一旦宗教能為朝廷服務往往亦能得到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國民政府以後宗教與政治的關係

清季末年,孫中山先生所領導的國民革命自始對宗教採取壓制的態度,政府播遷來臺初期亦是如此,待政府在臺灣之治理穩定以後則開始運用宗教,到了戒嚴解除之後,政治與宗教才走向較為平等的地位,但宗教之多元化,新興宗教之崛起,宗教價值之混亂,亦是臺灣當前所面臨的問題。

至於中共從江西的蘇維埃區,經陝北到東北之解放區自始即不准有宗教活動,殆1949年建立政權以後直到現在,一則管制宗教,一則利用宗教。最近北京大學成立宗教學系,在成立大會上黨政人士一致強調宗教要為人民服務,也就是要為人民政府服務,實際上就是要為政治服務,這又返回到帝制時代對宗教的認識了。

三、兩岸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關係

基本上,國民政府與中共政權兩者之政府體制多少都脫胎於蘇聯,不過前者漸傾向歐美,到了臺灣以後更接近美、日;在經濟社會之改革上早沾風光,大陸近十年來正積極地急起直追,很可能大陸在經濟,社會發展之餘也會面臨政治改革,宗教也將隨之解禁,我們相信這只是時間的早遲問題而已,換句話說,臺灣今日的宗教問題也可能就是大陸明日的宗教問題;大陸現在所面臨的宗教問題,也正是臺灣過去所已面臨過的宗教問題。

因此,我們只要分析出臺灣過去與現在所面臨的宗教問題,也就是未來整個中國現在及未來所面臨的宗教問題。

四、臺灣現在所面臨的宗教問題

(一)宗教教育有待全面開放

現行在大學院校設立宗教所系的只有輔仁大學與淡水工商管理學院,以後法鼓人文社會學院也會相繼成立宗教研究所系,但政府對特別單一宗教之教育並未開放,所以也就沒有辦法使各宗教能廣為培植人才,天主教具有國際性,可藉外國培植人才,所以祂們的人才最多,其次佛教,現行在國內,展露頭角的著名法師幾乎都是出自日本佛教所辦的大學,再者近幾年來亦有部分法師及學者自美國學成歸來,他們在國外攻讀學位的論文大多以中國佛學為研究論文的主題,其所運用的一些資料也都是以漢藏為主,這簡直是對我國為佛教第二祖國的一大諷刺。

尤有甚者,道教為中國本土宗教,其本身雖有豐富的社會資源及衆多的信徒,可是在現在的教育政策下不能夠辦教育培育專門人才,甚至連張天師本人及其後裔都無法得到良好的照顧,道學博士學位還得從法國進修,並且至還未有第二個國家授與此種學位,其它本土的新興宗教更不忍問聞。

雖然各宗教本身可以創辦宗教師之教育,但只能在內政部立案得不到教育部認可的學位,以致於其所教育出的學生得不到社會的重視,而致人才星散,浪費了社會資源。

(二)宗教教育未能普遍札根

我國在小學、國中、高中,以至大學都沒有正式訂定宗教教育課程,因此大多數人不知宗教為何,很容易受到怪力亂神之蠱惑,在臺灣只要膽子大,敢於標新立異,背上幾句宗教術語就可去說法、傳道,當宗師,也能獲得其信徒的擁戴。正如兩三歲的弟妹常常視五六歲的兄姐為權威,有樣學樣,一步一趨,然而小娃娃卻不知曉其父母是如何的傑出。

由於宗教教育沒有普遍落實,因而形成人們對宗教愚昧無知,正邪不分,降低了其中之正面價值,也喪失了宗教的信仰及尊嚴,更進而造成了社會混亂,如常此以往,焉知像加拿大、美國、法國及日本等大絕滅之邪教不會發生在臺灣?

見微知著,我們應早作反省、警惕、預防,大凡內規嚴酷,秘密傳教的教派,都值得注意。

(三)寺廟林立未善盡宗教的天職

古代之叢林,修道院是僧教育的養成所,也是社會教化的中心,但今日臺灣家廟太多,叢林太少,僧格無法養成,家廟也多不做弘法利生的事,而養尊處優,接受供養;自然無法閉關清修。不但慵懶無賴,而且更加腐蝕了宗教,其普度郡生的偉大悲願即盪然無存。

(四)宗教供獻與所獲社會資源之落差

根據內政部資料做了一個統計,宗教是所有接受社會資源19個單位中第4位,所受社會信賴與依存只是第6位,可見宗教在社會中的地位無論是施與受都是很重要的。不過也可明顯的看出所獲得的社會資源,與施與社會的尚有兩個位次的落差。

(五)普遍對宗教的誤解

可分兩方面來說:(一)馬克思主義都認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這顯然是將宗教誤解為迷信;就以一般常識性對宗教的了解是;(二)凡宗教都是教人為善,這顯然只是從宗教傳播語言或現象來說的,亦是以偏概全。

而宗教實際上是對心靈的教育,是啟示心靈本質的教化工作,人認知了心靈的本質便不會迷信,所以宗教並非是醉人的鴉片;人認知了心靈的本質一定會做善事,但做善事的人不一定能認知心靈的本質,因此,中國現代的教育家張其昀先生說:「宗教教育就是聖教育」,但宗教人中有假的宗教人,正如君子中有偽君子,畢竟假宗教人不是宗教人,偽君子不是君子,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而不尊重宗教人及君子。

(六)傳統以來要求宗教為政治服務之倒置

旣然宗教是教人認知心靈的本質,所以宗教是一切教育的根本,而政治只是管理衆人的工作。前者是從事人的內在氣質的變化;而後者是從事外在形式的律化。前者是深沉的;後者是現象的。本質好了形式自然是好的,這就是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眞正的宗教人,自律一定超越他律。

因此,我們可以說:「倒是政治應為宗教服務;而不應要求宗教為政治服務。如果政治為宗教服務,政治將更為清明;如果是宗教為政治服務,則宗教只能為政治止痛療傷而已」。兩者的主、從關係不能倒置。

五、當前臺灣宗教最根本的問題是開放各單一宗教的教育,茲將我們的理由陳述如下:

(一)國內本土宗教人才缺乏:以現行國內宗教人才較多者一、為歐洲天主教、基督教大學所培植的;二、為佛教,多屬如日本、美國、印度所培植出來的。而中國本土宗教在國內旣不能辦高等學府培植人才,自然也沒有任何外國人願意為中國人本土宗教創辦高等學府,而且也無能力來創辦一所如中國本土所信仰的道教、一貫教、乃至新興之各種宗教。所以中國本土宗教之人才極端缺乏。

(二)尤其高等教育宗教師資不足:即使是天主教、基督教,乃至佛教所受高等教育之人才較多;可是在國內各大學研究所研究生論文口試時,要請到適於專長之學者參予考試,即感到人才不濟,只有以近似者聘請之,教育部可隨便檢視幾本佛學研究生之論文之口試委員,竟有幾人稱職與其學術專長相符?至於其他本土宗教,更少人指導,也更少有研究生從事研究,只有任本土宗教載浮載沉。宗教為文化之根,本土宗教之根枯萎,本土文化更無以為寄。復興中國文化也徒托空言而已。

(三)開放宗教教育,才是宗教自由之精神:雖長期以來教育部,已多所興革,如教育行政權下放;補助公私立學校之經費計劃將逐漸拉平;開放私人辦學等,確屬空前之教育改革。但尚希望更一步開放「各宗教之教育」,而不應僅限於「宗教學」。如開放各宗教創辦各自宗教之「單科大學院」時機尚未成熟;至少在各大學設立「單一宗教之系所」應是可行。一則可補當今各宗教人才之奇缺;二則各宗教亦願捐助各校設置與其有關之系所;三則學生亦能爭取獎助學金;四則學生亦可獲較多就業機會。

(四)應根植本土宗教教育:從內政部所統計之資料得知:一貫道、道教、佛教、基督教對於政府,社會之捐助是依次遞減的;這與其用在教育之經費上成反比。換句話說,一貫道、道教之所以對政府、社會捐獻較多,乃是由於他們本身尚沒有創辦學校之奢望,信徒之捐獻多用於社會之救濟或公益活動。這雖仍是好事;但對其本身沒有培植出專門人才,對整個國家社會來說也有所失。我們深信:專才愈多,國力愈為深厚?通才泛化,國力難植根基。所以各宗教根植人才為當今泛政治、泛經濟社會所必需。

(五)開放之社會更較需開放之宗教:當前我國政治多變,社會多變,連性教育都已開放了,而宗教教育尚不開放,實在不可思議。政治多元了,宗教教育也沒有理由不多元。從文化看,宗教教育開放後對政治開放更有良導作用;從社會看,宗教教育開放絕對較性教育開放有積極作用。

(六)開放宗教教育可節省政府之教育經費:就宗教社會多元化所代表的是社會文化之深化現象,在此現象中,信徒愈衆多,愈能有助社會之和諧,宗教愈能得自信徒之捐獻,所以今日國內較大之宗教均有能力創辦大學院校。同時,政府如開放宗教教育,則可節省國家興辦高等教育之鉅大開辦費,可將有限之教育預算用在教育品質之提昇上。

(七)應因應時代潮流開放宗教教育:開放宗教教育,不應是法律問題,而應是教育政策問題,教育改革則可因時代,因需要而改弦更張。值此之際,宗教教育實應開放。

(八)宗教所系學生更容易就業:或謂開放宗教教育,會引起失業問題。然而將來宗教所系學生就業機會可能遠大於哲學、文學系所之學生;因為至少各宗教本身就可以吸收若干人才;同時,在文化根植上,宗教又遠深於文學、哲學。政府尚不考慮文學、哲學系所學生之就業問題,而普遍設置以上各系所,所以自不必為宗教系所學生之就業問題而擾憂。實則,宗教、文學、哲學均非職業教育,而是根植、提昇社會、文化之教育所必須。

(九)開放宗教教育,邁向文化大國:我們自稱文化古國,要求建立文化大國,而今天外國學生想來中國學大乘佛學、學道教、學中國新興宗教,而我國竟無一所專門學府。而且,世界各國均已開放辦各宗教之教育,即使日本、韓國,乃至共產主義之越南,都有單一佛教大學之設立。我國實在不能再固步自封,僵化宗教教育。

(十)開放宗教教育,才是信仰宗教自由:前朱部長說:「憲法載有信仰『宗教自由』,如硬性規定宗教為必修,而准予成立特定宗教科系與大學院校,則是妨礙宗教信仰自由,有違憲法」;但反對者亦得反證說:憲法旣規定信仰宗教自由,而設限制特定宗教之科系乃至大學院校,是否亦違背宗教自由?

(十一)開放宗教教育,應嚴格管制教育品質:因此,我們呼籲政府應開放各宗教之教育,但也要求政府應嚴格管制教育品質、教育設施。至於開辦任何系所,亦如商品,可由社會供需律決定。辦學的人自不願意設立沒有前途之系所。

六、結論:兩岸應共同克服所面臨的宗教難題

已如上述,臺灣宗教所面臨之難題,正是大陸現在及未來宗教所面臨之難題。

台灣宗教所面臨最基本的難題是單一宗教教育的開放,提昇宗教之品質。鼓勵宗教多作文化、教育乃至社會工作,減少家廟、精舍之興建。

大陸在文革時期寺廟破壞很多,現在也只是觀光點的寺廟逐漸在修復中,還有很多寺廟有待修復,可沿襲傳統辦法,作為地方文化活動及民間之集會中心。在台灣所已產生之宗教缺失應盡量避免。大陸上之宗教禁忌可能是大陸宗教所面臨的最大問題。

至於宗教應為政治服務之倒置,以及宗教儘是勸人為善之偏斜觀點,恐怕是我們中國人因襲已久的誤解。

實則,宗教是在啟示出人們靈性的本質,故宗教教育是一切教育之根本。這靈性的本質也許就是儒家的仁;道家的道;佛教的佛性、天主基督的聖靈;……乃至是各宗教所追求之神性。這不是本文所能界定的;而是要透過各宗教之宗教經驗去認知的。印度的國父聖雄甘地曾說:「一切政治、經濟、行政制度設施,都是為了培養人的靈性」。也可以說:一切政治、經濟、行政制度設施都應為宗教服務。這樣才能締造出理想的社會。
評論:呂大吉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拜讀了李所長這篇文章後,增長了不少知識,對李所長的很多見解,讓我有很多感想,,滿懷宗教熱情,特別是對宗教教育的進一步發展,提出很多他本人的見解及思考,對於我們思考當前宗教問題及未來的宗教發展,特別是宗教教育的開展,提供了很多的見解,也刺激了我們進一步的思但是由於時間匆促,未能有深切的思考。李所長這篇文章考,找到更正確的方向。李所長所提到兩個問題,一是宗教與政治的關係,另一是宗教與教育的關係,這兩個問題都帶有祂很高尚的宗教理想,第一點他談宗教與政治問題時,他反對宗教為政治所利用,也就是反對政治來利用宗教,這種利用在過去歷代都出現過,結果是對宗教團體或宗教個人都沒有好處,因此他強烈希望擺脫政治對宗教的利用,這個想法很好,因為總結過去的歷史教訓,已為我們今後指出了好的方向。第二點他主張普遍開展宗教教育,其動機與目的,如文中所說,提倡宗教教育目的是在於提高宗教的品質,鼓勵宗教多做文化教育及至社會工作。這個理想很好,因為無論是對民衆來說或對信仰者來說,都可以提高宗教素質,及提高對宗教的認識。也唯有加強各宗教對其信仰者進行教育,才能提高宗教的水平、層次與素質。這兩點對大陸或台灣今後宗教的規劃深具意義。

李所長在文中提到政治應為宗教服務,政治若為宗教的工具時,我個人也有所質疑,這樣是否理想?政治不應利用宗教,反過來宗教也不應利用政治。在我看要政治服務宗教最理想的狀態,就是保證各個宗教能夠自由發展不會受到政治的迫害。政治亦不能為一特殊宗教去服務、去發展它,才不會引起其他的宗教爭鬥、糾紛。西方宗教的戰爭就是這樣子引起的,所以開明的思想家們就主張政教分離。政教分離是從歷史的教訓中所得出的結果。政治是管人外在東西,而宗教則是管內在心靈的問題,這是分屬於兩種不同的領域,所以政治與宗教應是分離的。政治是要保證各個宗教的自由發展及各個宗教間和平共處,共同為拯救社會而服務才對。至於對李所長的另一質疑之處,就是李所長所說的要把宗教教育提倡為一切教育的根本,其目的是好的,是崇高的理想,但是執行上恐怕也還有很多困難。在大學中所講的宗教學,是一種宗教學術,不是為著信仰而服務的。宗教本身的神學教育方面,這種教育應由各個宗教本身去辦,用以提昇其宗教素宗,國民教育可能就較難來辦理宗教教育。對論文另一質疑之點是文中所提,直到佛教傳到中國,始有道家,方士起而效之,而創道教,及佛教東來,道教開創之前,中國沒有宗教之說,我不太認同這兩個觀點。道家的創作經典,很多是在南北朝才大量出現的,道家的經典很多確實是效法佛教的經典而創作的,但是道教並非佛教傳入後才創建的,而且在佛教、道教之前,中國亦有自己的傳統宗教,並非沒有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