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本大會應提議成立
「國際佛教和平友好促進會」之類似組織

 

法鼓山中華佛學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  李志夫

2006.05.16

 

一、 地球村之危機:

由於科學、交通、通訊之發達使整個世界形成一地球村,因而人類、社會之交往愈來愈密切。從近期看現在仍有宗教、種族之紛爭;影響世界和平;從長期看,原子、核子武器將毫無祕密可言,國際也將無能管到很多國也將進入核子俱樂部。如然,國際衝突一旦不能得到解決,整個地球會遭到空前之大劫,乃至人類三分之一以上之毀滅,這也許是過於多慮了,但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我們人類不得不提高警覺,未雨綢繆。

二、解決危機的核心力量:

研究社會學的學者大都知道,宗教是人類文化、文明之開造者,也是人類文化、文明之保持者,因宗教是一種精神力量,它有保守性與持久性,正因為它是精神力量所以亦有不斷之創造性。

凡是宗教也都是愛好和平,為人類犧牲奉獻的;但不幸或因有些信徒對自己所信仰之宗教過於熱愛,也有不同宗教對友教不夠尊重而形成歷史上錯綜複雜、糾纏,而影響人類和平。

三、佛教對和平應有之使命感:

在世界上現有之幾大宗教之中,佛教是經過考驗最為和平的宗教;最為慈悲的宗教;是適應能力最強的宗教;也是最具哲學思想的宗教。

(一)佛教是最和平的宗教:在印度歷史上佛教繁榮的時代被稱為「重商時期」,是因為佛教所傳播之地區往往是有商機的地區,也可以說,佛教與行商是相互關係的;當時佛教僧侶在生活上依靠商人之護持;商人要依靠法師的法緣在各地尋找商機。僧侶與商人之關係密切始自佛教。

以後回教興起,阿拉伯的回教僧侶與回教商人也是相互依恃將回教傳到世界各地;甚至十八到二十世紀,基督教與西方商人在印度殖民之「東印度公司」;乃至在中國之「鴉片戰爭」都是宗教士與商業人士形成的。

但佛教自印度恆河向四方傳播不曾有過武力之戰爭迫害;佛教傳入東土中國,中國傳入高麗、日本;或由印度南傳至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或由印度北傳至西藏、蒙古,都何曾有過佛教依靠武力,所以佛教之所以能傳佈到全世界,都是靠佛教本身之教義及其教義所產生之副現象即佛教文化。所以說佛教是一個道地的和平宗教。

(二)佛教是最慈悲的宗教:佛教有廣大無邊的願力,更有四無量心的付出,也有具體慈悲的方法:

1.      如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2.      也有四無量心的付出:慈、悲、喜、捨:慈是利樂一切有情眾生;悲是救度一切有情眾生之苦;喜是歡喜地去作慈悲的事情;捨是對於前三者之付出不作自我貢高想。

3.      也有具體慈悲喜捨的方法:進行財施、法施、無畏施:實現四無量心的方法就是慈悲喜捨具體的德目,就是三大施捨:

(1)   財施:是從事社會救濟;或從事對法師之供養。財施積極作用,是在培養人們的慈悲心、消除自私、養成高尚人格,對佛法僧起恭敬心。消極的作用,可以濟弱扶傾,平均社會財富。

(2)   法施:狹意的法施是指一切佛教的教化;廣義的法施則指一切教育及政法制度能對人民社會能發揮教育訓練的作用,都可以稱之為法施。

(3)   無畏施:是人生哲學到佛教學之修證,消極地無所貪求;積極地追求清淨涅槃看破生死,無畏生死,從更能以此教化社會及人類,有似孔子所說:「智者不惑,仁者無憂,勇者無懼」三達德的理想。

(三)   佛教是具有適應力的宗教:

佛教以印度為中心,向四方傳播,向北、向南三面發展都成功了,唯有向西傳到了阿拉伯之初期與多神教相混雜,直到第六世紀回教興起,有同蒙古人之前例以遊牧民族之勇健傳遍四境,最後到達佛教在印度之大本營,印度佛教就變得奄奄一息;好在佛教傳到了中國,使中國成為佛教的第二祖國,因中國之道家思想容納了佛教之神秘與般若學;儒家之淑世思想接受了佛教的大乘思想;西藏苯教接受大乘密宗,也使原無深厚文化的南亞、東亞各民族更接受了佛教就地生根,變成他們的國家宗教;甚至現今之西方基督教國家也有許多學者在研究佛教,乃至成為佛教信徒,可以足證佛教具有普遍地適應能力。

(四)   佛教是具有哲學義蘊的宗教:

由於佛教為一有悠久歷史、文化之宗教,經過長期之發展所以具有極豐富的哲學思想義蘊:例如佛教之因緣法之無神論思想可與現代唯物主義思想相互比較交流;尤其是佛教的唯識、唯心思想可與現代唯心論相互比較交流;與進化論、現象學、單子論,乃至現代心理學都可作相互的比較、交流;佛教倫理更可以與現代倫理學、人文思想作比較交流。或者有人藉莊子話說「異類不比」;印順長老也說「要以佛法研究佛法」,我們認為,作比較研究並不違背以上之原則。因為如果我們認為張三有些像李四,為了明白張三那些地方像李四,只得將二人一一加以比較,然後才能真正確認何者是張三,何者是李四。所以藉比較更能了解佛法之真諦所在,也才能夠與相似之部份作交流,更能促進彼此之和諧,作有效之對談。從以上四點分析,佛教是最有資格,也應以「促進世界和平作為佛教應有之使命」。

四、       佛教應如何促進世界和平

(一)   首先建議本大會提議成立「國際佛教和平友好促進會」之類似組織。

(二)   組織之方式:以各國家之佛教組織或社團為代表團體,指派代表二至三人組成此類似聯合國次級單位之會議,此一會議雖不屬於聯合國之附屬機構,但組織架構可按照辦理。

(三)   該會具體活動之方式:以方便、自在、自由之旅遊形式為宜。

1.      由該會定期或不定期派遣法師、佛教學者代表到各國家各地區去訪問、弘法、演講、座談、交流。

(1)   在佛教會員國家內之交流以促進相互合作、進步、友好為主;

(2)   對非佛教國家以弘法、觀摩為主;

(3)   對友教國家、或對異教有排斥之國家、以低姿勢,以尊重、關心、觀摩、學習請教方式從事交流、座談。

2.      對貧窮、落後地區之民眾、兒童可能應多給予物資救濟。

3.      組織國際佛教服務團,到艱困之地區為民服務,培植佛教信徒,發展佛教文化。

4.      以該組織名義多多參與國際性之組織活動,擴大佛教之影響力。

從以上所論基於佛陀偉大的慈悲精神;也基於佛教愛好和平之悠久歷史,佛教應有促進世界和平之使命感;對於地球村之危機也應多一份關懷與危機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