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通史 上冊


印度通史(An Advanced History of India)
R. C. Majumdar
H. C. Raychaudhuri
Kalikinkar Datta 原著
李志夫 譯
國立編譯館出版

本書各篇章之作者

一、第一部之第一、第三至十四篇為瑞喬圖利博士(Dr. H. C. Raychaudhuri)所著。

二、第一部之第二、十五、及十六各篇;第二部之第一篇的第一章;第三部之第一篇的第一章; 第三部之第一篇的第二章、八至十章;第三部之第二篇的一至四章,以及第九章,為摩羯德爾博士 (Dr. R. C. Majumdar)所著。

三、第一部之第一篇的第二至第六章;第一部之第二篇,第三部之第一篇之第一章,三至七章; 第三部之第二篇的五至八章,及附錄一為德塔博士(Dr. Kalikinkar Datta)所著。

四、第三次自序,附錄二之補充資料,附錄三及引得為摩羯德爾,與德塔兩人所著。

本書版本目錄

一九四六年初版。
一九四八、一九四九修訂版。
一九五O年增訂再版。
一九五三、一九五六、一九五八、一九六O、一九六一、一九六三及一九六五修訂版。
一九六七增訂三版。
一九七O年再版。

譯序

我不是念史學的,更不是治史的;然而我却譯了這部近長達一五O萬字的史學巨著。譯畢,檢 驗全書,不禁自覺膽大妄為!

促使我翻譯本書的動力有二:

一則,我是教印度哲學史的,印度哲學史與印度歷史必然有著不可分的關係。但據我所知,撰 寫印度史的中國學者共有兩位,周祥光先生著有印度通史。周先生之通史原係台灣東方書店發行的 ,十幾年以來也未見再版;另有李志純先生之印度史綱已在正中翻版,實際已是民國三十六年前的 舊作。以上兩書,份量最多者不過三十餘萬言,雖各有精到之處,然內容都較為簡略。

二則,我原本是隨遇而安,不準備置產的;但我在短短的五年中,却已搬了七次家,幾本教科 書都搬破了,本需多買幾本參考書的,一想到又「快搬家了」,就感到寒心,也只得忍心作罷。因 此,我亟需這筆稿酬購置蝸居。

就前者言,是出自文化的使命感;就後者言,是出自生活的浮世繪。但譯者翻譯本書態度是嚴 肅的,只是感到持重而已。老實說,卽使是治印度史的中國學者,面對印度艱深、複雜的宗教、哲 學、文化語文諸問題,要翻譯此一巨著,也會感到持重的。而且,我國目前還沒有一位治印度史的 學者,因此,我以治印度哲學史的人來譯這部史書,也算是份內工作了。

印度的歷史紀元,學者們大都是以雅利安人殖民印度五河算起的。甚至認為史詩與吠陀兩大印 度文化也都是出自雅利安人。至于印度文化之始源,有的學者主張在紀元前三千年;最保守者,也 主張在公元前一千六百年,有的則加以折衷,認為是在公元前二、OOO至二、五OO年者。

就以最保守的紀元,約與中國殷商同一時代。如以雅利安人的文化論,這一時期已有單婚家庭 制,政治上有世襲,亦有選舉;宗教上,崇拜自然,乃至庶物。國王統管軍政,祭師參予戎機,為 帝師,具有崇高地位。

中國信史,始于殷商,但要孕育成殷商之信史文化,最低也得向前推溯到兩千年以上,而說中 國為五千年的文明古國,確屬最保守的估計。同樣的,要孕育出雅利安人在印度初期的文明,也必 得上溯到兩千年以上;而且,雅利安人又屬波斯人的分支,復應上溯自波斯文化。如然,雅利安人 之紀元卽使始于公元前三、OOO也是合理的。

從若干語言文字與神的名號上考察,足以證明雅利安人是自波斯人分裂出來的。例如梵文之印 度為Sindu,與波斯文之印度為Hindu,兩者拼音相近,這可以說明兩者為同一民族。而阿修羅 (Asura)在梵文裡為魔,是為惡神,而波斯文的阿修羅(Ahhra)則為最高神;反之提婆神(Deva) 在印度奉為最高神,而波斯文中之提婆(Daeva)為惡神。這可能正是他們在本土分裂的原因。

但本書的作者們,則根據晚期所發現的古物考證,認為印度的土著民族原已在印度河一帶建立 了高度的工商文明,稱之為史詩文化;雅利安人到達印度時,只佔據了五河的山區,其初期文明尚 遠不及土著;但後來,形成了吠陀文化以後,便反客為主,成為印度文化的重心。

茲將二者,作一比較說明:

土著人 雅利安人
1.住印度河流域 1.住五河山地
2.有城市 2.僅有鄉村
3.重工藝、商業 3.重農牧
4.先有瑜伽、信濕婆神 4.後有瑜伽、信主要神祗
5.其族人短小、膚黑 5.身材高大、膚白
6.文化與巴比倫同時,約始于元前五千年 6.較為晚出,約始于元前三千年
7.形成史詩文化,在印度民間流傳極廣 7.吠陀文化,僅影響印度上層社會
8.漸向中、向南、向東移居,進入山區高原 8.追逐土著人向印度河、向中向東移居,住在平原

雅利安人原本是遊牧民族,到了五河地方,才由牧而農,過著較為定居的生活,大自然引發了 他們的讚頌詩,而形成自然神論思想,這就是吠陀文化的興起。其後,人口繁殖愈眾,不得不擴大 農牧區,於是,卽與土著人,發生了長期正面的衝突。

雅利安人是遊牧人,具有機動性,有鐵器、有戰馬,這是土著人所沒有的。所以在戰力上,土 著人是無力與其抗衡的,在長期文化之砥盪中,雅利安人順應了土著人的主要文化,因而使得土著 人自己,久而久之失去了其固有的特色。因之,史詩文化亦被移花接木,為雅利安人所掠美。

無論根據考證,或從印度民族、文化現狀分析,本書作者以上之見解,不失為一新論,且亦信 有可徵之處,如要學者們普遍地接受,以推翻傳統的認定,還得要有更多的史料來加以補充。不過 至少,本書的作者們都不是土著人,其主觀願望的嫌疑是可以避免的。

史詩,雖然是文學的,也具有崇高的哲學思想,但流傳到民間,則是忠孝節義的民間故事,是 塑造印度民族精神與倫理道德的主要典範。吠陀文化發展成為宗教、哲學形成印度文化之主流。這 兩者,使印度文化確立了歷經萬刼而不拔的根基。

從國家統一立場看,印度本身自八世紀笈多(Gupta)王朝滅亡,卽已算是亡了國,直到印度 獨立為止。印度人亡國竟長達一千二百多年。

我們試將入主印度外患之消長作一簡要說明:

1.阿拉伯人伽日尼(Ghazni)王國,七一二〜一一九二年。
2.土庫曼阿富汗,一一七五〜一五五九年。
3.莫兀兒,一五六O〜一七八O年。
4.英國,一七六O〜一九四七年。

此外,印度的外患,尚未入主印度中原地方的,有始于公元前三二七年之亞歷山大,以後相繼 有敍利亞人、安息人、大月氏人、匈奴人等。尤其大月氏人在印度西北所建立之貴霜國長達三百年 之久,卽是所稱之迦色膩伽王朝,他們興文教、鑄貨幣、保護佛教,儼然以印度正統王朝自居。

以上所列出的四個外族入主印度,大體上算是完成了統一。而實際達成統一的,僅英國而已。

自雅利安人殖民印度以來,由于是遊牧民族,日久繁殖,自成部落,并自行劃地為寨,構築城 壘,而形成無數小王國。土著人則走避山區,彼此封鎖。所以嚴格地說印度自始就不是一個統一的 國家。

印度人自己的王朝達成統一的,只有孔雀與笈多,他們所統治時期共長達千年左右,始于公元 前四世紀,終于七世紀以後。這兩個王朝對于印度民族文化之保護與民族精神之發揚是很有貢獻的。

其次,當外族入主印度時期,還有若干偏安的小王國,他們對于承繼印度的傳統也是很有貢獻的:

1.東查羅琪(Eastern Chalukya)約在六O九〜一O六三年,與阿拉伯人相對峙。
2.伽蘭拉查羅琪(Kalyana Shalukya),六九六〜一二OO年,與入主之阿拉伯人與阿富汗人相對峙。
3.毘迦耶(Vijayanagar),一三三五〜一四八七年,與阿富汗人對抗。
4.邁瓦爾之羅拉(Ranas of Mewar),一四三O〜一八八四年,與阿富汗、莫兀兒及英國人相對峙。
5.馬拉德人(Marathas),一六四九〜一八一九年,與莫兀兒及英國相對抗。

以上的時間不一定是從其正式紀年算的,而是指其實際統治力量存在而言的。

現在,我們可以結論地說,印度亡國雖達一千多年,但其文化,及其民族精神雖歷經萬刼而不 拔者,實在是因為其史詩文化,吠陀文化之根深蒂固;復賴孔雀王朝與笈多王朝之維護、發揚;另 有各時期小王國之掙扎呼喚。

※  ※  ※

以前印度人的外患都是來自西北;自十六世紀以後的外患則多來自海上,先後計有荷蘭人、葡 萄牙人、法國人,及英國人之殖民。英人後來居上,竟在印度建立其統治長達三百餘年之久,其對 印度的影響也最深遠。

英國在印度之霸權可分為三個階段:一為商業霸權期;二為軍事霸權期;三為政治霸權期。

商業霸權期始于一六OO年,由英商組成倫敦東印度公司,一六五一年在印度設廠,一六六O 年英政府割孟買,一六六八年移交給東印度公司。而建立了商業霸權的大本營。

軍事霸權期,始于一七六O年,英人在加爾各答設置總督,以軍事武力及外交手腕進行兼併。 這包括與荷蘭人、法國人之爭霸戰在內。

政治霸權期,始于一八五八年,由英王直接領導印度的統治權,並于一八七七年改稱印度帝國 ,英王自稱印度帝國的皇帝。

實際上,軍事霸權已保證了商業的霸權;而其政治上之霸權,已保障了商業與軍事之霸權。

英國之所以能夠在印度建立霸權,可以歸納到下列幾個原因:

第一、英人殖民印度時期,莫兀兒帝國,因王位之爭,內戰不已,後來又有馬拉德人為其內憂 ,最後導致各省自立,羣雄并起,印度完全陷于分裂。

第二、英人利用各邦獨立自保的心理,分別對他們威逼利誘,各個擊破,而收統一之功。

第三、正值英國產業革命期,挾其國力之強,武器之銳,印度人的傳統軍事力量不足與其抗衡。

第四、英國具相當開放的胸襟,從事各項改革,尤其發展鐵路,具有經濟與軍事之雙重價值。 也是其達成政治統一的重要因素。

入主印度的外族中,回教雖然在建築、藝術、曆算上對印度有所影響;但是他們對印度原有之 藝術、社會破壞性亦很大,而且,也是二次大戰後,造成印、回分裂的遠因。英國人對印度的破壞 性少,而且具有很多建設性。例如:建立法治;英語形成印度的統一語文;建立全國鐵路系統,這 些都是構成今天印度統一的主要條件。如捨民族大義不談,假使印度沒有先前英國之統治,今天是 否能有統一的印度,恐怕就很難說了。

※  ※  ※

儘管英國人在印度,具有商業、軍事、以及政治上之霸權,長達三百多年之久,但是,對印度 人的文化、及其民族之風俗習慣可說毫無影響,反之,倒是英國人,在發揚印度古代文化方面曾作 了很多深入研究與整理工作。由此可以證明印度文化之深厚。這也是我們向國人介紹本書的真正目的。

這本書為摩羯德爾等三大印度史學家所合著,長達近一五O萬言,連翻譯、審查、修正、印刷 、審校前後費時七年,實在是一部巨著。像這樣重要的著作,本來我們印度研究所應自行出版的, 但為經費所限,無能為力;而國立編譯館欣然投此鉅資出版,至為感佩。

為本書校對的朋友很多,不及一一稱謝,其中李盛永先生出力最多。還有史學教授王綱領博士 為本書作最後之審校工作,至為感激。

本書費時七年,出版之際正逢中國當代史地學家巨擘、老教育家華岡學園的創辦人,也是本所 之締造者張其昀博士八秩華誕。謹以此書 恭祝

張其昀老先生八O嵩壽

李志夫自序于華岡印度研究所 民國六十九年十一月五日

作者原序摘要

第一次自序

撰寫我們這古老國度歷史的東方與西方學者本已很多了,由于考古學家們每年都發現了大量的 史料;也由于根據我們的觀點,對于新的史料,站在不同的角度加以解釋,因而使得我們產生撰寫 本書的新動機。

本書是為對印度歷史作較為高深研究之用的。所以如果已對印度歷史稍有瞭解的讀者,可以進 一步研究本書。我們對印度各時期之始末及其進步與特色作有詳細地說明。因此,各時期之行政、 社會、經濟、與文化是為我們所特別強調與重視的。其次,我們對于古印度之殖民與文化擴張,諸 如藝術、建築,以及新印度時期,各種不同類型文化進步也給了一個很重要的地位。

現代史,多係英國人之權力統治期,無論是行政、社會、宗教、與經濟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站在統治者的立場,歷任總督當然會為他們自己的立場而辯護。所以我們撰寫這一時期的歷史;對 官方的資料則採取保留的態度。換句話說,我們不著重他們個人政績之得失,而是注重政策分析。 雖然,這樣對一本歷史著作來說,缺少戲劇性與趣味性;但是對瞭解歷史的連續性與統一性來說是 很有貢獻的。

就各時期之政策分析論,我們雖然極力地表示我們的正確性與權威性;但是在述說不同的觀點 上,我們還是站在超然立場,並不作任何結論。藉確切可靠史料之助,尤其在印度早期歷史方面, 更豐富了印度歷史的內容。其次,我們附有地圖、參考書目錄、世系表,以及紀年等以便讀者按覆 考查。當然,我們也不能說,本書毫無瑕疵。

綜合性的文化,雖然有其顯著的好處;但也實在有其嚴重的缺點。關于這點,我們在每一章, 及每一時期,都儘可能地加以討論。但我們並不吹毛求疵,給予苛刻地批評,對于其他人的判斷也 予以尊重。由于本書是在英國出版的,作者們未能與出版者作有效地配合,以致書中難免有若干錯 誤,與疏漏,希望讀者們能夠諒解,同時,在再版時,我們將予以改正過來。

本書所使用之一般名詞,大多採用劍橋印度史(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摩羯德爾 瑞喬胡利 德塔 序于加爾各答

第二次增編自序。

自本書出版以來,在政治上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印度與巴基斯坦都已是獨立 的自治領。大不列顛的統治權已分別轉移給印、巴兩國政府。權力轉移時間是始于一九四七年,八 月十五日,因此,本書亦應寫至到印度獨立為止。

自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五日以後,印度各邦與各省都各有不同性質的聯合。因此,政治地理亦 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像這樣重大的變化,自然要增編納入歷史教科書內。

其次一九五O年,元月二六日所生效之印度憲法也是本次所增補進去的。不過,我們只將其列 為本書之附錄而已。關于印度為獨立而奮鬥,我們新闢了一章。而一九三五年之基本變化亦作了摘 要敍述。全書若干錯誤,此次已全部加以更正。

----作者----

第三次增編自序

這一次,我們又將本書作了全面的修訂;而且自早期至印度獨立又增補了部份材料;附錄二又 增加了憲法之修訂,另增加附錄三與中共、巴基斯坦之戰。

摩羯德爾 德塔 序于一九六七年元月


印度通史目錄

上冊
第一部 古代印度史
 第一篇 印度的自然地理
 第二篇 史前時期
  第一章 舊石器時代的人
  第二章 新石器時代的人
  第三章 金屬時期
  第四章 人種
  第五章 印度河谷文化
  第六章 河谷文化的城市
  第七章 河谷文化的人
  第八章 結論
 第三篇 早期吠陀時代
  第一章 印度雅利安人早期的殖民
  第二章 吠陀雅利安人的政治組織
  第三章 社會生活
  第四章 經濟生活
  第五章 藝術與科學
  第六章 宗教
 第四篇 後期吠陀文化
  第一章 雅利安人之擴張
  第二章 王權成長及行政組織
  第三章 社會變化
  第四章 經濟生活
  第五章 宗教發展
  第六章 文學與科學
      (附古代印度形勢圖)
 第五篇 摩揭陀勢力之崛起與約梵拉族之侵入
  第一章 大王國之兼併
  第二章 跋耆國
  第三章 四個大王國
  第四章 拜比薩羅王
  第五章 阿闍劄夏
  第六章 阿闍劄夏的繼存者
  第七章 難陀王
  第八章 波斯人與馬其頓人的入侵
  第九章 亞歷山大的行政措施
  第十章 波斯人與馬其頓人入侵後之影響
 第六篇 摩揭陀人的早期文化
  第一章 來源
  第二章 行政
  第三章 社會生活
  第四章 經濟生活
  第五章 宗教
  第六章 馬哈維那與耆那教
  第七章 瞿曇佛陀
  第八章 佛教經典
  第九章 史詩
 第七篇 孔雀王朝
  第一章 犍陀羅笈多王
  第二章 毘陀沙羅王
  第三章 阿育王
  第四章 阿育王的教化
  第五章 阿育王的事功
  第六章 晚期的孔雀王朝
 第八篇 摩揭陀帝國之滅亡及波斯人的入侵
  第一章 巽伽王朝
  第二章 沙陀婆那王朝
  第三章 凱靈伽王國之卡陀維羅王
  第四章 泰密爾國
  第五章 希臘人的再度侵入
  第六章 夏伽國與大夏國
  第七章 安息國與貴霜國的敗亡
  第八章 迦膩色伽王一世
  第九章 迦膩色伽王一世的繼承者
 第九篇 孔雀王朝及希臘塞提安人入侵時期的文化
  第一章 政府形式
  第二章 國王的性質
  第四章 孔雀王朝早期的行政制度
  第五章 孔雀王朝後期之行政組織
  第六章 社會環境
  第七章 娛樂活動
  第八章 農業
  第九章 航海與貿易
  第十章 貨幣
  第十一章 工業
  第十二章 宗教
  第十三章 文學
  第十四章 希臘與羅馬的影響
 第十篇 笈多王朝
  第一章 笈多之崛起
  第三章 沙姆陀笈多
  第四章 犍陀羅笈多二世勇健王
  第五章 鳩摩羅笈多一世與斯凱達笈多
  第六章 笈多王朝的沒落
 第十一篇 反抗匈奴之戰與坎勞吉、克什米爾、高達的興起
  第一章 匈奴
  第二章 約肖達曼
  第三章 毛克哈利
  第四章 戒日王
  第五章 戒日王以後的坎勞吉帝國
  第六章 克什米爾
  第七章 孟加拉與波臘帝國
  第八章 普拉提那帝國
  第九章 夏西耶王朝
 第十二篇 德干地區沙陀婆那王朝之衰,羅須科多國的滅亡及岡琪與伽那陀兩帝國之興起
  第一章 沙陀婆那國的後起者
  第二章 波羅婆王朝
  第三章 查羅琪王朝
  第四章 羅須羅科多王朝
  第五章 後期查羅琪王朝
 第十三篇 印度古老王國之消逝
  第一章 阿拉伯人之侵入
  第二章 鄔地版達夏西耶王朝的沒落
  第三章 勇健王後裔的中興
      (附早期中古時代的印度形勢圖)
  第四章 後期波臘與森拉在孟加拉之統治
  第五章 後期查羅琪及遮羅國
  第六章 查羅琪與遮羅兩國滅亡後之新興勢力
 第十四篇 笈多及其後繼王朝時代之印度文化
  第一章 行政組織
  第二章 社會環境
  第三章 國情與一般民生
  第四章 宗教
   第一節 崇奉濕婆神
   第二節 韋西笯教運動
   第三節 吠陀祭祀
  第五章 文學藝術與科學
 第十五篇 殖民與文化開拓
      (附古代亞洲形勢圖)
 第十六篇 古代印度的遺蹟
  第一章 史前時期
  第二章 孔雀王朝時期
     第三章 孔雀王朝與笈多王朝之交替期
  第四章 犍陀羅學派
  第五章 笈多時期
  第六章 中世紀
   第一節 北印度
   第二節 南印度
   第三節 北德干
   第四節 邁索爾高原
   第五節 石刻
   第六節 繪畫
  第七章 結論
第一部 古代印度史附錄
 一、歷代世系表
   (一)孔雀王朝
   (二)早期笈多王朝
   (三)普色拉巴第家系
   (四)普拉提那王朝
   (五)孟加拉之波臘王朝與伽訶達羅王朝
   (六)孟加拉森那王朝
   (七)早期查羅琪王朝
   (八)東查羅琪王朝
   (九)羅須羅科多王朝
   (十)伽蘭查羅琪王朝
   (十一)波羅婆王朝
   (十二)遮羅王朝
二、參考書目錄
 第一篇
 第二篇
 第三篇
 第四篇
 第五篇
 第六篇
 第七篇
 第八篇
 第九篇
 第十篇
 第十一篇
 第十二篇
 第十三篇
 第十四篇
 第十五篇
 第十六篇


第二部 中古印度史
第一篇 回教之侵入及其德里領地
 第一章 回教之傳入
  第一節 阿拉伯人進入信德
  第二節 伽日尼那韋德──摩罕德蘇丹
  第三節 伽爾之穆罕默德
 第二章 所謂奴隸王朝及回教勢力在北印度所建之初期政權
  第一節 阿巴克與阿拉門沙
  第二節 伊爾圖密西
  第三節 羅西娘
  第四節 納塞烏定.摩罕德
  第五節 古耶烏定.巴爾班
  第六節 所謂「奴隸王朝」之滅亡
  第七節 伊爾巴利土耳其人之統治性質
 第三章 卡爾耆蘇丹王朝之向南擴張
  第一節 伽拉爾烏定菲洛日
  第二節 阿拉烏定卡爾耆
  第三節 伽富爾的影響
  第四節 摩波羅克及卡爾耆之沒落
  第五節 克什拉夫之篡位
 第四章 圖格烈王室之興亡
  第一節 吉耶烏定圖格烈
  第二節 穆罕默德.賓.圖格烈
  第三節 羅伽布之子──菲洛士沙
  第四節 菲洛士蘇丹之繼承人
  第五節 帖木爾之入侵
 第五章 德里回教王朝之瓦解
  第一節 沙伊德與羅狄
   第一目 所謂之沙耶德
   第二目 羅狄族
  第二節 孟加拉
  第三節 北印及西印之獨立省
   第一目 伽普爾
   第二目 麥爾瓦
   第三目 伽雅羅第
   第四目 克什米爾
  第四節 南印度之獨立蘇丹
   第一目 甘提須
   第二目 泊曼尼王國
   第三目 德干的五蘇丹王國
  第五節 印度教的毘迦耶帝國
   第一目 政治史
   第二目 毘迦耶的光輝與財富
   第三目 毘迦耶之經濟概況
   第四目 毘迦耶之社會生活
   第五目 藝術與文學
   第六目 毘迦耶之行政組織
  第六節 奧瑞沙王國
  第七節 邁瓦爾
  第八節 伽瑪盧帕與阿薩密
  第九節 尼泊爾
 第六章 土庫曼王朝之政治、社會現況及其評價
  第一節 土庫曼阿富汗政府
   第一目 中央政府
   第二目 省級行政
   第三目 回教的貴族
  第二節 經濟與社會環境
   第一目 經濟
   第二目 社會生活
  第三節 文學、藝術、與建築
   第一目 印度文化與回教文化衝擊後所發生之影響
   第二目 地方文學的發展
   第三目 梵文文學
   第四目 波斯文學與回教教育
   第五目 藝術與建築
第二篇 莫兀兒帝國
 第一章 莫兀兒阿富汗在印度之霸權(一五二六〜一五五六年)
   第一節 巴布爾
   第二節 胡默元及其早期之征伐
   第三節 薛沙與蘇爾及阿富汗之中興與衰微
   第四節 薛沙之繼承者
   第五節 莫兀兒之復興
 第二章 阿克巴大帝
   第一節 攝政時代之結束
   第二節 征服與併吞
   第三節 西北邊境
   第四節 阿克巴與德干
   第五節 阿克巴的晚年
   第六節 阿克巴的宗教
   第七節 阿克巴的事功
 第三章 迦亨基與迦亨沙
   第一節 迦亨基
   第二節 迦亨沙
    第一目 王位之爭奪
    第二目 平亂
    第三目 胡格里被佔與葡人之交涉
    第四目 德干與伽雅羅第之大飢荒
    第五目 西北邊境
    第六目 經略中亞之失敗
    第七目 迦亨沙與德干王國
    第八目 王位之爭
    第九目 迦亨沙評傳
    莫兀兒帝國形勢圖
 第四章 奧楞塞
  第一節 前後兩期之統治
  第二節 兩度卽位加冕
  第三節 向東北之擴張
  第四節 西北前線之政策
  第五節 與印度以外回教國家之關係
  第六節 奧楞塞之宗教態度及其宗教政策
  第七節 反對新政策的反動勢力
   第一目 伽第.旁德拉.沙提拉密之反抗
   第二目 錫克人之反抗
   第三目 拉迦普之戰
  第八節 奧楞塞與德干
  第九節 奧楞塞的末日
  第十節 奧楞塞評介
  第十一節 十七世紀之馬拉德王國與莫兀兒帝國
   第一目 馬拉德之興起
   第二目 薛梵琪的生平
   第三目 薛梵琪的政府
   第四目 薛梵琪的評介
   第五目 夏布吉及其繼承者
 第五章 莫兀兒帝國之瓦解
  第一節 晚期的帝王
  第二節 晚期莫兀兒貴族性質之變異及其黨爭
  第三節 外患的侵入
   第一目 拉地爾沙之入侵
  第四節 新興回教王國之興起
   第一目 德干
   第二目 奧德
   第三目 孟加拉
  第五節 印度民族的政治復興
   第一目 拉迦普人
   第二目 錫克教徒
   第三目 伽第人
   第四目 馬拉德人
  第六章 莫兀兒之行政
  第一節 莫兀兒之政府
  第二節 貴族
  第三節 一般官僚制度
  第四節 政府的中央官制
  第五節 社會治安
  第六節 法律與司法
  第七節 稅務制度
  第八節 省的行政
  第九節 軍制
 第七章 社會及其經濟生活
  第一節 社會環境
   第一目 社會結構
   第二目 社會習俗
   第三目 十八世紀社會生活的敗壞
  第二節 經濟環境
   第一目 阿克巴以前的經濟環境
   第二目 阿克巴以後的經濟環境
   第三目 繁榮的城市
   第四目 交通
   第五目 農業
   第六自 天災
   第七目 工業與技藝
   第八目 一般物價
   第九目 貨幣之鑄造與流通
   第十目 國外貿易
   第十一目 奧楞塞統治後期之經濟衰退
 第八章 莫兀兒帝國之教育、文學與藝術
  第一節 教育與文學
  第二節 藝術與建築
   第一目 建築
   第二目 繪畫
   第三目 音樂


第二部 中古印度史附錄
 一、中古印度史世系表
   (一)所謂奴隸王朝
   (二)卡爾耆德里蘇丹王國
   (三)圖格烈王朝
   (四)沙伊德的統治者
   (五)德里羅狄王朝
   (六)孟加拉諸王
   (八)孟加拉沙伊德諸王
   (十)泊曼尼王國
   (十一)邁瓦爾羅拉王朝
   (十二)毘迦耶之耶陀婆王朝
   (十三)毘迦耶之多羅婆及阿難比陀諸王
   (十四)蘇爾王朝諸王
   (十六)帖木爾王朝的後期統治者
   (十七)邦斯拉(馬拉德)的統治者
    (十八)柏夕瓦的統治者
二、參考書目錄
 第一篇
  (一)一般參考書
  (二)特別參考書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一)孟加拉
    (二)在印度西部與北部獨立之蘇丹王國
    (三)甘提須及泊曼尼王國
    (四)毘迦坡王國
    (五)奧瑞沙、邁瓦爾、尼泊爾及伽瑪盧帕
   第六章
    (一)行政及其行政組織
    (二)社會與經濟環境
    (三)文化與藝術

 第二篇

  第一章
   (一)一般參考書
   (二)特別參考書
     第二至四、六至八章  
      (一)一般參考書
       (二)特別參考書
        一、印度學者之著作
        二、外國學者有關之著作
     第五章
      (一)一般參考書
      (二)特別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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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古代印度史

第一篇 印度的自然地理

印度是從亞洲大陸伸出的一個大半島,所以又稱之為次大陸。北與西藏南方狀如彎刀之大山相 接。整個印度為一不規則之四邊形。古代地理學者們形容這一「不規則的四邊形,是三面環水,一 面環山。其東、南、西三面都是海洋;其北面是喜馬瓦特山(Himavat)橫亙在印度的北面有如 弓弦。」喜馬瓦特山專指橫亙印度北方一帶的高山峻嶺。其中不僅包括白雪封頂的喜馬拉雅山 (Himalayas),同時也包括略低的餘脈在內。東為帕地凱(Patkai)、魯夕(Lushai)及吉大港 (Chittagong)諸山。西有蘇利曼(Sulaiman)及克爾塔(Kirthar)兩山。這兩條山脈蜿蜒而降 以至於海,使印度與其東面森林密茂的伊洛瓦底江流域及其西北面之伊朗高原分隔,而自成一區。

就政治方面而言,在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五日以前卽已存在的印度帝國,其所統治之地區,在 若干處遠超過前面所說的自然界限之外,不但包括克爾塔山以外的俾路支斯坦(Baluchistan);而 且,也包括散布在孟加拉灣(The Bay of Bengal)內的一些小島在內。除去在海外很遠的若干 島嶼不計外,上述廣大地區,約東經六十一度至九十七度,北緯八度至三十七度之間。南北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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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約為二千九百公里,東西寬約二千一百九十公里。除去依照一九三五年的印度政府法案,脫離印 度而獨立分治的緬甸以外,印度帝國面積共四、O九五、OOO方公里。根據一九四一年在巴基斯 坦獨立之前,最後舉辦的人口調查報告,印度總人口為三億八千九百萬人。

印度次大陸,從喜馬拉雅山直到海洋,印度人自己稱之為婆羅多國(Bharata),這是富樓那一 書中(Purana)所傳說一位著名的國王名號。因為他們曾相信,世界是由七大洲所形成的,而印 度又為七大洲之中心,而且也是最大的一洲,所以他們又自稱印度為閻浮提(Jambu Dvipa) 意思是神聖的國度。在婆羅多時代所相信印度為宇宙的中心說,只是出自神話而已。直到紀元前三 世紀,在佛教的早期,才確定閻浮提是指印度而言的,稍後將其範圍擴大到部份中國之外的亞洲地 區。而很賢明的孔雀王朝(Mauryas)的王族也感到他們卽是閻浮提。

希臘人所稱之「印度」就是指這一地區的國家而言的,印度(Iindia)一字源于古波斯人史 詩中的"Hi(n)du",(諸如"Hapta Hindu")及"Sapta Sindhavah"這種稱呼在吠陀經(Veda) 及其神話中也就因襲下來指雅利安人(Aryans)所建立的國家。

同時,在雅利安人所經營的地方,有一條大河,他們稱之為Sindhu、或Indus河。這條河對印 度次大陸更具有特殊的價值,它變成雅利安人文化發展的搖籃。Sindhu,Indus與Hindu,音極相 近,也就把兩者音極相近更進而演變到意義的同一,所以以後才有了印度斯坦(Hindusthan)的 地理名詞。我們在論到印度中古史時會有更清楚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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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說來,印度可分為四大地理區,每一區雖也有相當地獨立性,但就整個印度的地形來說, 每區也是相互依存的。

一、北方山地區:這一地區十分具有富樓那神話中所說的神祕性,在喜馬拉雅山的山麓,為一叢 莽潮濕的山區,包括克什米爾(Kashmir)、坎格拉(Kangra)、德利(Tehri)、庫曼(Kum- aun)尼泊爾(Nepal)、錫金(Sikkim)及不丹(Bhutan)。

二、北部大平原區:為印度河谷區,大部為沙土,土地肥沃,盛產小麥,也有恆河(Ganges) 、閻牟那河(Jumna)及瑞吉勃塔納河(Rajputana)等灌溉之利。

三、中南部德干(Deccan)高原區:在這半島上的主要帕瑞帕垂(Paripatra)山,所形成 的高原與恆河平原的南部相接。另還包括崎嶇不平的東高止山(Eastern Ghats)與西高止山 (Western Ghats)。

四、南部海岸平原區:從東西高止山到達沿海,為一狹長的平原,區內有孔坎(Konkan)、馬拉 巴爾(Malabar)兩富裕的港口,另包括肥沃的戈德維利(Godavari)、克利希納(Krishna) 和卡維利(Kaveri)三角洲。

當然,我們這樣來按地理自然形勢來劃分,與古來傳統的劃分法並不一定相同。印度在古代時 ,分為五個地理區。根據婆羅門教的文獻,印度的中區為恆河平原,卽是所謂麥丹牙區(Madhya- Desa)。從沙那西瓦第河(Sarasvati)經坦立沙爾(Thanesar),柏華(Pehoa)──卽古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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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瑞土德卡(Prithudaka)到阿拉哈巴(Alahabad)與婆羅奈斯(Benares);但根據佛教的文 獻則是指從沙爾西瓦第河到拉闍瑪哈爾(Rajmahal)山。

西部古代稱之為婆羅瑪夕區(Brahmarshi-Desa)。在帕坦伽利(Patanjali)文獻記載,整 個西區到阿雅瓦爾塔(Aryavarta)都為崎嶇的山地,但以後在若干法典中,將婆羅瑪夕區擴大了 範圍,而沒指喜馬拉雅到文德雅(Vindhyas)與兩邊海洋海岸之間的地區。

在中區以北稱之為北區,柏華以外,卽猶塔拉帕塔(Uttarapatha)或稱猶地查亞(Udichya) 卽今印度的西北區。這包括今西印度的浦拉第查亞(Pratichya)又稱為阿帕瑞達(Aparanta) 。南印度的德干,又稱德克西納帕塔(Dakshinapatha)及其東印度之普拉琪耶(Prachya),亦 卽亞歷山大(Alexander)的歷史學家所稱之普拉夕(Prasii)。這猶塔拉帕塔地區往往也伸延到 整個北印度;但在有些古代文獻中,僅限指克利希納的北部之德干,甚至也遠及南部之泰密南坎 (Tamilaxam)卽今之泰密爾地區。而普拉琪耶在早期尚包括中部地區,但并不包括恆河流域在內。

以上為印度古代地理上的五區劃分,而在婆羅多時期,又另增加兩個:卽帕爾瓦夕瑞(Parv- aasrayin)今之喜馬拉雅山麓區及南部文德雅區。

印度的歷史,就像世界上其它國家一樣往往是受它的地理環境所決定。每一國家的領土所具有 的自然環境之自身卽決定了此一國家特殊不同的歷史,內陸的河流、沙漠、森林,往往使人們孤獨 隔離、因此,一個國家的政治也就變得紛歧複雜;甚至,其社會單位之遞變,也受到地理情況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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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所影響。

相對地,促使印度統一的乃是印度北部的廣大平原和半島上極為開展的高原。這都是喜馬拉雅 山與西高止山所產生河流的源泉,而豐富了印度人的生活。連綿地高山峻嶺封閉了印度與亞洲其餘 部份的接觸,因而,使得印度自身發展出一種特殊的文化。雖然,外患相繼地透過狹窄的孔道侵入 印度,佔據內陸平原及沿海富裕的港口,從事遠洋的通商活動,但印度文化却仍歷久彌新。

進入印度的山道隘口與海道,並不只是侵入外患的大門,而且,這些隘口海道,也啟開了封閉 的印度的對外交通。印度虔誠的宗教使徒,及和平的商人把印度的文化、文明,透過這些交通,傳 播到大部份的亞洲大陸、卡諾曼德爾(Cordmandel)海岸及馬來亞半島。宗教與貿易是傳播文化 最好的方法。

印度的版圖是很大的,如不把蘇俄在歐洲的土地計算在內的話,印度幾乎有整個歐洲那麼大。 要比大不列顛英國大二十倍。印度最值得自傲的并不是它廣大的幅員;而是它極為複雜的地理環境 及豐富的資源。

在印度邊境以內有終年積雪永不解凍的高山;也有近于海水平面的大平原。有人跡不到的荒漠 ;也有每一方英里養活三千人以上的肥沃河谷平原。

在這亞洲次大陸,十九世紀,在政治上有一個統一的局面。但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自一九四 七年,八月十五日,印度與巴基斯坦兩大英國的自治領又分離了,分別成為大英國協之一員。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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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內,尚有不丹、尼泊爾,不是大英國協的協約國;除此而外,還有五百多個土邦,為印度的酋長 、土王所統治。他們所統治的面積約一、八一三、OOO方公里。這是歷代各地的王孫所殘留的象 徵統治權,他們擁有相當的自治權利;但其內部事務,仍是在英王的保護之下。但現在他們已分別 歸屬印度與巴基斯坦兩國政府直接治理了。

印度眾多的人口,在有限的面積內,一直在無止境的增加,早在公元前第五世紀,希臘歷史學 家赫利多突斯(Herodotus)就已觀察出:「在我們所知道的國家中,以印度的人口最多」。根 據一九六一年的人口調查報告,包括緬甸在內的整個次大陸,總計有五億二千萬,約世界總人口的 六分之一。

如此眾多人口的國度,具有各自不同的風俗習慣及不同價值的倫理規範;因此,也形成了不同 的階級、職業、與信仰;具有兩百種以上不同的文字語言與方言;也有著人類進步的歷程:有仍然 從事森林中的採擷、狩牧的原始生活;也有現代的自然科學及人文科學與原始文明相互並存。 不同種族、階級、及風俗習慣的印度人之所以能融和相處,自然是歸功于政治的統一;但這還只 是表面、形式上的原因,印度眞正的統一還得歸功于十九世紀行政制度的統一、交通的發展,及教 育的普及。那是不可置疑的。如果我們只看到印度統一的近因,而忽略印度統一在歷史上的遠因 那也是錯誤的。在富樓那史詩中之婆羅多國卽是個統一的印度:「在大雪山之南,在大海洋之北, 在這裡住著神聖的子孫,為婆羅多之國。」(二、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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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印度在歷史上統一的事實,因為有這一事實,所以才有神學家,政治哲學家及詩人們在此 一統一思想下產生。而且,本史詩更具體地寫著:「從喜馬拉雅到海洋,在唯一無二的君主君臨之 下,與盟的有千餘國王。」這位雄才大略的君主要追求擴大他的統治,從北部雪山到南部的亞當橋 (Adam's Bridge);從東方的婆羅瑪普埵(Brahmaputra)到印度西部五河以外的地區。

在公元前三世紀,君主就用單一的普拉克利特(Prakrit)語文將他的旨諭,傳到全國的諸侯 及臣民。稍後的世紀,又創了一種梵文(Sanskrit),更能有效地將命令傳佈到遙遠邊區的諸侯。 在古代的羅摩(Ramayana)及摩訶般若多(Mahabharata)的史詩中,已可看出在西旁遮 普(Punjab)之德克西拉(Taxila)地方的知識份子在泰密爾(Tamil)坎納瑞斯(Kanarese) 兩國作官的事實。在奈密西拉雅(Naimisharanya)史詩中,也可以知道有以上兩國的知識份子 在恆河上游做官的史事。吠陀與富樓那的古老宗教仍能給予印度廣大人民宗教上的慰藉。他們讚揚 濕婆神(Siva)與韋西笯神(Vishnu)相信它們是住在喜馬拉雅山的極高峯,為它們立廟奉祀:正 如他們相信克利希納神(Krishna)與卡維利神(Kaveri)是住在肥沃的三角洲,為它立廟奉祀 一樣。宗教社會並不止于在殿堂內之膜拜,甚至超越了印度地理環境的限制;而不同宗教的聖人與 先知們的教義,促進了各宗教彼此的友誼。例如回教已成為印度的第二大宗教,這已顯出回教無論 在科學、哲學與宗教上,都與印度教具有了息息相關的關係,尤其印度教在鄉間所具的教化作用, 更是不可忽視的。而回教在中世紀所力倡的君主立憲;反對階級制度,排斥中央集權,奠定泛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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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indian)理想的基礎,有著很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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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史前時期

歷史是人類成就的紀錄,印度的歷史,也正如其他國家的紀年一樣,應該從印度人在這個土地 定居之時間開始敍述。但歷史所討論的是事實,事實能為我們所瞭解、認知則是得自歷史的紀錄和 其他的史料。當任何人的存在,沒有任何紀錄留下,我們就無法瞭解他的歷史。

也許在印度,原來就有人居住,但却沒有史料能證明在印度原來就有居住的事實。關于印度原 來是否有人居住的問題,既沒有資料說明,我們只有存而不論。而我們要論及的只是印度有人居住 的紀錄開始。

歷史紀錄的開始,往往都是人開始在日常生活中所用之粗糙工具作為歷史的起點。從印度人開 始使用工具的資料來看,印度早期的居民,可分作兩類:卽舊石器與新石器兩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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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舊石器時代的人

舊石器(Paleolithic)這個名詞,是源于希臘字,意思是古老的石塊(Oldstone)。其實 舊石器這個名詞,是專指早期存在的人類,他們只使用粗糙的石塊,作為家具、工具之事實而言的。 他們將一小片一小片的石塊琢磨成跟他們手持的骨骼與棍棒大小相等不同的形式,他們使用這些石 器獵取野獸;他們也使用這些石器當作石斧,砍伐樹木。

在印度已發現了很多類似的石器,這些石器大都是用極堅硬的石英石塊所鑄成。因此,舊石器 時代的印度人也稱之為石英人(Quartzite Men)。

從這些粗石器工具,就可以視為是印度早期人類所留下的紀錄。我們對舊石器人類的生活、習 慣可以得到一些大概的概念:他們尚不知道金屬的東西;大多沒有固定的住處;有極少數人能用樹 與樹葉搭棚而居。他們經常恐懼諸如獅子、老虎、大象、狼豹……等野獸侵襲;他們獵取野獸、 採擷菓子、植物為食物;而沒有農業觀念。他們根本不曉得如何鑄陶器;或許甚至連火都未曾懂得 使用。總之,站在我們現代文明立場來看;舊石器的人就是野蠻人,只是比十足的動物要稍微高明 一點而已。但是,我們必須記住:若不是這些野蠻人的長期奮鬥,發展他們的文明與文化,也就沒 有我們今天自覺很驕傲的現代文明。

於是,我們可以確定,在印度舊石器時代的人,是屬于黑種人,像亞當曼島(Andaman Islands) 的人一樣,其特徵是矮小、黑膚、卷髮、鼻子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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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德拉斯(Madras)清格里普第縣(Chin-gleput District)
所發現之石器,為一棕色石英石切肉用的石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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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格那省(Agra),版德縣(Banda District)
所發現挖掘陷穽捕野獸用的石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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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恆河區所發現灰黑色之石版,
為一相似人兩肩之石鑿,其柄部另一具端有刀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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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石器時代的人

人類內在性質卽具有進步的潛能,這就是區分人與動物分別的所在。人不斷地追求知識與技術 ,其目的也就是在精通我們人的這種能力。當然,這種進步的歷程如要加以估計是很難正確的。人 類要進步到較高形態的文明,這包括印度在內,也許是好幾百年,甚至好幾千年。凡屬于這一時期 的人,我們就稱之為新石器時代人。

新石器(Neolithic)這個字也是源于希臘字,意思是新的石塊(NewStone)。這個名詞是 意謂著一個事實,在這個時期的人,也只是使用石器,除了金(Gold)而外,對于其他金屬毫無 所知。但他們所使用的石器却與先前舊石器時期的工具大為不同。因為他們所使用的石塊已不同于 石英石;同時,他們製作石器的方法不只是將粗石打製成薄薄的石片,而且,已知研磨,具有粗糙 的石刻。他們可依不同的目的,而鑄成不同的石器。他們所製成的粗糙石器很顯然與他們先期的自 然的石器有很大的不同。

新石器的人在印度的每個地方都留有遺蹟。在馬德拉斯比勒利區(Bellary District),已發 現一處古代新石器人一所製造石器的工廠。我們還可以將新石器時代劃分為幾個階段。

新石器人已表示出具有進步的文化:他們拓墾陸地、播種果木、穀物;他們馴養牛、羊;他們 懂得鑽竹、木取火;鑄造陶器;他製造工具首先用手,以後則用陶器為鑄造工具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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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居住在洞內,在牆壁上畫有打獵、跳舞的壁畫。這些畫,至今我們還可以在南印度、北印 度都可看到。而且他們的陶器品上,也裝飾著圖案。

他們會造船,在海上捕魚;會以棉、毛編製衣服;懂得埋葬屍體,而且還有墓碑,這些墓碑在 印度好些地方都有發現。有時候屍體是放入很大的瓦缸中,很多類似的瓦缸當我們發現時,仍原封 未動的埋在地下。

有些墓碑,是三支以上的石柱排成一圓形,支撐著一塊大的石塊所鑄成的石屋(Dolmens)。 這種石屋是所有新石器時代的共同特徵,甚至全世界都是一樣的。

很多學者也試圖分出新、舊兩石器時期之中間時期,稱之為中期石器時期(Mesolithic)。 (希臘字Meso卽是中)此一時期主要的特徵是:

第一,此一時期的石器極為小巧,一般約只有一吋長。

第二,由于技術進步,他們用玉髓或其他矽酸鹽做石器,以代替石英石。

新石器與舊石器的人稱為史前史。我們在他們所居之洞穴,還有壁畫藝術的文明來看,除了可 判斷他們已有了婚姻生活而外,至於其他部族與家族之間的關係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們似乎可以這麼說:新石器時代的人是舊石器時代人的後裔;但也確有一些事實足以反證這 個觀點不能成立。有些學者的意見是:新舊兩時期,已相隔幾百甚至幾千年,不可能有這種直接地 血統關係。我們所提出的這兩種恰好相反的論調,實在都是出自假定與意臆;而且,這也是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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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而不是歷史的問題。我們不再作進一步的探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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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金屬時期

但一般學者却都同意:新石器時代的人是金屬時代人的祖先,他們引導金屬時代的人,創造繼 起的文化,使用金屬品。從石器轉變到金屬器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那就是人們不能突然過渡到 純金屬期,而首先必定是一邊有了金屬品,同時也仍然使用石器,早期金屬品工具與新石器在式樣 上有些相近似。

因此,在印度各地方他們對金屬器物的使用,并非是一致的。在北印度,是銅器代替石器,他 們用銅製作各種工具與武器。諸如大刀、劍、箭頭等,在印度北方各地都可發現。到了稍後的世紀 ,鐵器又代替了銅器。因此,我們可以很明顯地在印度北方區分出銅器時期與鐵器時期。在印度南 部石器時代繼之則是鐵器時代,其間沒有發現有銅器的中間時代。

青銅代替銅器又是一大進步。它是九分銅,一分錫的合金,比銅要堅硬,很適合鑄造工具與武 器。在有些歐洲國家,都是青銅時代直承了新石器時代。

早期的青銅工具,我們發現,與銅器是同時發生的。並未發現在銅器末期顯現青銅相繼被使用 的情事。換句話說古印度似乎沒有青銅時代。

由于銅器與鐵器時代,我們進入了有限的歷史時期。這裡有一個問題:是否印度歷史的最早期 ,就是已具有文獻的黎俱吠陀(Rig-Veda)時期?而這個時代究屬銅器抑或鐵器時代?一般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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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是:當黎俱吠陀完成時期,而鐵器時代則早已開始。印度的文化繁榮在印度河谷,展開到鄰近地 區。關於印度河谷文化發展的問題,我們會另闢一章來討論,我們要對關於印度人的種族問題先說 幾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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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種

如果我們從生理與語言來鑑定印度人,我們可以概略地分成四種:

第一、大多屬印度(Hindu)的高級人士,體格高大,白皙的皮膚,挺長的鼻子,使用梵文者 卽是雅利安人,或稱之為印度雅利安人。

第二、大多生長在南印度半島,而外形與雅利安人有顯著的不同,而他們所使用的語文有泰密 爾(Tamil),泰魯古(Telugu),坎納瑞斯(Kanarese)和馬來亞拉姆(Malayalam),其語文 完全與梵文不同,稱之為荼盧毘第族(Dravidians)。

第三、原始的土著民族,生活在高山或深山,在體形上與第一類雅利安人具有顯著的不同,身 材短小,黑皮膚。扁平的鼻子。他們的語文也與前兩種民族不同。可爾(Kols)、比爾(Bhils) 、曼陀(Mundas)都是屬于土著民族。

第四,外形具有蒙古人的特徵,鬍子稀少,黃皮膚,臉形稍平,鼻子稍低,顴骨突起,生長在 喜馬拉雅山的山麓,與阿薩密(Assam)山上。廓爾喀(Gurkha)、不丹(Bhutiyas)、喀色 (Khasis)等族人屬之。

後兩種人,多屬新石器時代人的後裔,我們已陳述過新石器時代原始部族的文化,但這些民族 歷經幾千年來在文化上竟沒有什麼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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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民族曾一度散佈在全印各地區,是無可懷疑的。但是當他們被荼盧毘第人所征服時,就把 他的領土轉讓給荼盧毘第人了,稍後,當雅利安人征服了荼盧毘第人以後,又是同一歷史的重演, 雅利安人又佔據了全印。比較高度文化的種族,相繼吞食的結果,文化低落的土著民族也就這樣地 永被征服了。有的土著已絕了種;有的土著人口銳減;有的土著依附征服者的社會做低賤卑微的工 作,只有極少數的土著才能幸運地逃往深山或險要地區避難。這就是他們最後所保存的生存環境, 他們也就在這些地區內保存了他們遠祖的生理特色、語言及生活習慣。

新石器時代的人與土著部族具有血統關係,也一直住在印度支那、馬來半島與印度花綵列島 (Archipelago)。德國學者斯密德(Schmidt)主張曼陀與喀色為同一語系,稱之為奧族(Austric) ,印度支那與印度尼西亞人均屬之。根據他的看法,「這些人種原來都居住在印度,漸漸散居到 東方與東南方。首先是移居到整個印度支那半島,進而散佈到太平洋各島嶼,直到最東的太平洋部 份」。斯氏更進一步相信,同一民族的另一次大遷徙也是始于印度。但却只是向南遷移,而只止于 西太平洋,相繼由新幾內亞移向澳洲。

根據斯氏的觀點,印度新石器人,在東南亞早期歷史中確實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 他的說法已遭遇到其他學者的反對,也唯一只能視為一種暫時的假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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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印度河谷文化

在最近幾年中,考古學家曾經在信德省拉卡納區(Larkana Distric)的曼吉達羅(Moheujo- Daro),及旁遮普省之蒙特戈密區(Montgomery Distric)發現有很多新的遺蹟。同時,在信 德、旁遮普、巴拉琪斯坦等省,甚至在印度的東部、南部,都有零星的古物發現,這卽可證明,毫 無疑問地,四千至五千年前在這個地區已繁榮著很高的文明社會。甚至,足以證明,古印度的文明 幾乎與古代埃及(Egypt)、亞述(Assyria)、巴比倫(Babylonia)的文化是同時成長的。印度 河谷與尼羅河及底格拉斯河是同一階段的文化。幼發拉底(Euphrates)河對于古老人類的文化也 是很有貢獻的,這是大家周知的事。

但不幸的是,我們並沒有直接的關于印度河谷文化直接的文字紀錄,像其他文化發源的地區那 樣。雖然,也有一些圖形附有若干字母,但仍然看不出它所表現的歷史意義。因此,整個印度河谷 的政治史我們仍是毫無所知,我們也沒有餘地得到其文化、文明的適切概念。我們只是從蒙吉達羅 與海那帕(Harappa)的遺蹟,小心的鑑定,而才得到其一般文化的概念而已。

蒙吉達羅又稱死崗(Mound of The Dead)是一個地方的名稱,在印度河谷與西拉瑞運河 之間之拉卡納狹窄的平原上。這四周風景優美,土地肥沃。直到þ在,我們仍稱之為信德的公園 (Nakhlistan)。這裡有一座城市,是五千年前所建立的,但歷經破壞與重建在七次以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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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河的河水氾濫可能是破壞本城市的主要原因。而重建也并不是破壞之後隨卽重建的,有時候經過 一個很長的時間,甚至是經過了好幾個世紀後才重建的。

這個破壞的城市,至今還是斷垣殘壁,但我們卻可以從此斷垣殘壁中看出當時人們的生活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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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河谷文化的城市

這個城市是很大的,且一家居民有好幾間房間,而房間的大小亦富有變化性。一棟 堂皇的小建築物,闢有兩個房間;其正面寬二六公尺,縱深長二九.五公尺;外牆有一 .二五到一.五公尺厚,牆都是用火燒的泥磚砌成,質料也很堅硬。其中有很大的磚塊 ,長五一.五公分,寬二六.五公分;厚九公分。

比較大的房屋有兩層以上的樓房,還有庭院、門、窗、及狹窄的樓梯。每層樓及庭 院還舖有石版。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每一房間都有隔牆,起居間及浴室。下圖其中間 的房子卽是一間大浴室,在蒙吉達羅的廢墟。

上圖為曼吉達羅的大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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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而外,我們還發現一些很有價值、精 心設計的建築物,巨大柱石之廳堂,竟有二四平方公尺。這些廳堂的確實性質(Nuture)與使用 的目的,雖然我們無法確定,但我們可以猜測不外乎是宮室、廟宇、或公共活動所在地。

在這城市最重要的就是這座大浴室。大浴室為一矩形,其四周有走廊、房間。在矩形浴室的中 央,卽是一個大游泳池。池長一二公尺;寬七公尺;深二.四公尺。在池中通往四周房間的入池處 有適切的階梯。水從一.八公尺高的柱子所支撐的水槽注入浴池。

大浴室長五五公尺;寬三三公尺;其外牆有二.四公尺厚。這所堅固的建築物似乎是為大火所 燒毀。但它的廢墟却仍存在著已是五千多年了。

城市的街道寬敞、標直,而且有很好的排水系統。整個說來,毫 無疑問,這個廢墟面積很大,人口稠密,以前是一個很繁華的城鎮。 不僅衛生設備良好,而且是近乎舒適豪華具有高度發展之都市生活。 作為古老世界的居民,這確實就是最享受的了。也足以證明,他們的 建築藝術已到達完善的境界。

上圖為英國考古學家,用石膏所塑之曼吉達羅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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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河谷文化的人

蒙吉達羅城市的廢墟告訴我們,當時的人們已住在很豪華的城市。他們提供我們印度早期文 化、文明的內涵。從其各種遺物中,也告訴了我們他們的社會、經濟、宗教之活動與特色。

食物:主要食物是大麥及棗子,他們也吃羊肉、豬肉、魚與蛋類。

服飾:棉織物是他們日常所穿著的;但也使用毛織物保暖。幾乎所有人種,無論男女都佩帶飾 物。如項鍊、髮帶、手鐲、指戒等,不過,未出嫁的姑娘則另佩耳環、鼻環。而已結婚的婦女另佩 脚鐲。這些飾物在形式及設計上都具有很多變化,他們有的也注重單純的美。

這些飾物往往都是黃金、白銀、象牙、黃銅等質料所做成。有些則是用稀罕的石質;如硬玉、 結晶石、瑪瑙……等。

家庭用具:瓦容器,最富于變化,是陶器模子所鑄造的,有的沒有著色,有的著有顏色,還有 圖案,但絕少上釉的容器。黃銅、青銅、白銀、瓷器等雖然也有,但是他們很少使用。值得一提的 是:那時的人們,竟還未發現鐵,很明顯地可以看出他們對鐵是毫無所知的。

在所有日常所使用的器物之中的錠子,其螺旋部份是用燒土、瓷器或貝殼做成的。編織針及梳 子都是象骨做的,其斧、錘、刀、鑽、魚叉、刮鬍刀都是銅或青銅做的;另外還有很堅硬地一小塊 小塊的立方石塊,可能是計重量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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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小孩的玩具有椅子、車輪。依此,我們可以推證這就是他們的實際生活。由于這些小小 遺物的發現,我們也就知道了在那個時代人們的特殊生活方式。

家獸:從很多化石中,也證明他們所飼養的有水牛、綿羊、象、駱駝等家獸。不過,當時人們 是否已飼養了馬尚值得懷疑。從他們將狗與小孩雕刻在一起的藝術品來判斷,已顯示飼養了狗是無 問題的。

武器:包括斧頭、長矛、匕首、釘頭鎚、彈弓等,這些是最普通的武器;間或使用瓷器的弓 與箭頭。劍似乎尚未出現,以及防禦用的武器,諸如盾牌、盔甲也未見使用。一般所使用的武器都 是用銅與青銅所鑄成,但仍有人是沿用石器的。

圖璽:已發現的有五百個以上。大都用泥土做的,圖璽體積很小。有些精製品是動物的圖像, 有的是憑空創造,有的則是寫實的作品。所有這些圖璽都是先用手劃好然後才雕刻的。但其作品的 意義與作用仍然不能為我們所解釋。

藝術:在以上那些圖璽的代表作中,都是雕刻的動物圖像,也展示出當時人們具有高度的藝術 。在海那帕(Harappa)的一些石像簡直可與希臘的石刻媲美,在石刻上的藝術已顯示到達了高 度的發展。

商業與貿易:這圖璽,可能是用作商業上之貿易。他們貿易的範圍不僅是在印度區以內,甚至 遠至亞洲其他國家與地區。我們之所以如此地下判斷,乃是因為他們所使用的錫、銅,及珍貴的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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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等,都是印度所沒有的,全來自印度以外的地區。

農業工藝:早期印度人民在藝術方面的作品,我們已在前面討論過了。而農業在人 類日常生活中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所有作物中,以大麥、小麥與棉花之種植最為普遍 ,佔有很大的種植面積。

在工藝上,陶器,紡織,木器、石器、石材之製作;也有金、石、玉器、象牙的雕 刻都是很重要的工藝。

在工藝方面,發現他們最重要的知識卽陶製的輪子,燒窯而成的磚,其堅牢有如瑪 瑙、金屬等物,卽使任意地拋投也不容易損壞。在這些飾物中完美的設計;在圖璽上華 麗的構圖;在石刻上精巧的手工,在在都顯示了崇高的美感。

上圖為曼吉達羅人的珍寶首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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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從蒙吉達羅的遺物中,也告訴我們一些當時人們 的宗教信仰。祭奉聖母(Divine Mother)似乎很普遍。到 處都有女神(Mother Godess)的像,這當然不一定就是 今天錫克教所禮拜的聖母錫克迪(Sakti);但其基本的觀 念則是一樣的,那就是相信母性(Female Energy)為一 切創造的來源。

有了女神,自然也得奉祀男神(Male God)相匹配。 男神與今天的濕婆(Siva)神是同一性質的。在一顆特別 的圖璽上,男神是坐著的,有如瑜伽師打坐那樣的姿態,其 四周都是動物。具有三副面孔,頭上有兩角,在其兩角上纏 有很長的頭巾。說來也很有趣,所以晚期的濕婆神也就是根 據這些圖像的概念,而視濕婆為一偉大的瑜伽師(Mahay- ogin);為百獸與人之主宰者(Pasupati);他有三個眼睛 ,以控制海洋(Trisula)。

現在在蒙吉達羅所出現之瑜伽姿態的人像,可以視為象 徵著瑜伽師;而動物圍繞著他可視為象徵他是百獸之王;濕

上圖為曼吉達羅人之印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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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神的三個眼睛,卽是他三副面孔誇大解釋的引申;另有兩支角,角上纏有頭巾則可能是容易使人 聯想到希臘神話海神御海的三叉戟,因而說濕婆也是海洋的統治者。

與此同一的男濕婆神,更具有權威,在所發現的一條古代石器中,被稱之為濕婆的靈伽(Siva- Linga),靈伽卽是男性的生殖器,到處普遍地受到膜拜,甚至直到現在,歷久不衰。

他們禮拜濕婆及錫克迪,就是視男女為人類形式的象徵。我們發現大多原始的宗教,都具有類 似的信仰,這種信仰我們稱之為精靈崇拜(Animism)。它意謂著,對石頭、樹木、動物膜拜, 就是信仰在石頭、樹木、動物內住在著有善有惡的精靈。很自然地,他們禮拜山神、蛇神,因為在 其內在都充滿了精靈,這些泛神的信仰都已在蒙吉達羅古物中表現出來。

因此,很明顯地可看出,印度教(Hinduism)已具有以上全部所有的特色。印度教之所以能 傳佈到全印,實在是得之于印度河谷文化之所賜,其他如錫克教禮拜錫克迪,視錫克迪為人格的愛神 ;乃至其哲學之形上思想,都可在蒙吉達羅找到它們的流源。所以,我們有理由認定:古老的印度 河谷文化與今天的印度教確實具有歷史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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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結論

當我們研究印度河谷文化時,也引起了幾點很有興趣的問題:

首先,印度河谷文化,提供了相似蘇美(Sumer)與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同一時 期價值的文明。使用陶器工具,燒窯磚,用銅與青銅作容器,曉得繪畫等,這些是三種文化史前期 的共同特色。

在蒙吉達羅型兩顆圖璽的發現,在愛拉門(Elam)及美索不達米亞也有發現;而且也同樣有楔 形文字。毫無懷疑,這些文化區內的國家,也勢必一定具有相當的關係。

那麼,這就引起了問題,其間既有相當關係,是三種文化各自獨立地發展呢?還是其中一支文 化影響了其他兩支文化而發展?

換句話說,是印度河谷文化向西展開?或是與上面之推斷恰恰相反?或是假定印度河谷文化並 未受西方姊妹文化所影響?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不能作肯定地答覆。以上三種說法,都各有學者贊成,也各有學者反對。

其次一問題是:印度河文化與印度雅利安人的吠陀文明之關係。二者誰最重要?究竟是印度 河谷文化引起了印度其他文化之全面發展?抑或是印度雅利安人引起了印度其他文化之全面發展? 如然,這兩者在歷史上就表現了不同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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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吠陀雅利安文化是廣大的農村發展;而印度河谷文化則展開了較舒適的城市生活。雅利安 人似乎知道使用鐵器以防禦他們的敵人;所以雅利安人是從不與印度河谷人生活在一起的。

馬在吠陀文化裡表演了一個特殊的地位;但馬在印度河谷的早期文化中是否存在,則尚是一個 疑問。

兩種文化在宗教信仰與宗教實踐上,也顯然有些不同:吠陀雅利安人膜拜牝牛;而印度河谷人 則崇拜牡牛。

印度河谷人不僅崇奉聖母與濕婆,也崇奉各種小神;但吠陀雅利安人在早期只崇奉少數諸神, 根據史料,到了吠陀期才有不同的信仰而膜拜男性生殖器。印度河谷人崇拜偶像;而雅利安人還不 知道作偶像崇拜。

就以上的比較來看,印度河谷文化與吠陀時期的文化確實極為不同。也很適合歷史系年的看法 。印度河谷文化應追溯到公元前三千年;而計算黎俱吠陀也不超過公元前兩千年。但有的學者認為 吠陀文化先于河谷文化而說黎俱吠陀的時期在公元前三千年的。

但這樣說并沒有解決真正的困難問題。因為印度河谷文化與吠陀雅利安人的文化是代表兩個不 同類型的文化;而只推論二者誰先°後並不是定論,而且也不是我們問題所要求的答案。如說在吠 陀時期已知使用鐵,而說吠陀文化晚于河谷文化,這也是值得懷疑的。我們所有的史料,實在不能支 持我們得到一個肯定的結論。就整個來說,依現有的史料看,印度河谷文化是可能先于吠陀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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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早期吠陀時代

第一章 印度雅利安人早期的殖民

印度(India)這一名稱,是大家所熟悉的,它是從信度(Sindu)一詞轉變而來,信度(Sindu) 又名印度(Indu)卽今之印度(India)。我們曾論及到印度早期的文化搖籃,都是在印度河谷 平原。在前章裡我們也提到在這河谷的下游部份,已發現有已經破壞的偉大建築的城市廢墟;有很 多圖璽都是精巧的藝術品,據考古學家鑑定,有似它同期、紀元前三世紀在美索不達米亞之埃夕魯 那(Eshnuna)、克夕(Kish)、及烏爾(Ur)所發現之圖璽一樣。印度早期文化的開造者究竟 屬雅利安人或印度河谷的人是不能確定的。不過,在早期印度河谷已形成一種宗教,他們已有神像 ,崇拜聖母;也崇奉有似今天印度人濕婆神的神。他們崇拜男性生殖器。

另外有一種不同的文化,來自高于印度河谷不同的發源地。這個民族,他們稱他們自己為雅利 安人(Aryans)。他們早期的文獻并未能顯示具有固定的居所,也沒有城市像蒙吉達羅與海那帕 那樣。他們的宗教是崇奉多種之神祗,但神只是出自心理上之想像,并無偶像之製作。女神與男神 是相伴的。諸神在地位上似乎是平等的,諸如因陀羅(Indra)、婆樓那(Varuna)、米提那(Mitra) 、阿耆尼(Agni)、蘇利耶(Surya)等,還有更多超越的神,是我們在前章所述之印度河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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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人們所知曉的。但不幸的是,雅利安人的文獻──吠陀經沒有時期的紀載,如要絕對精確地紀年 來指出印度河谷文化與雅利安人的文化在紀元前三千年的關係那是很難的。馬克斯.密勒 (Max Muller)主張,吠陀文獻始于紀元前二千年;而泰拉克(Tilak)與賈可必(Jacobi) 則主張吠陀文獻尚早于紀元前三千多年。研究印度人數字的專家、學者們也指出,考證上的紀年, 除非能清楚地解答歷史上的疑難,否則是毫無意義的。泰拉克他自己也指出,最安全的紀年方法也 得根據散失在一切文獻中所記之事實。

在對早期雅利安人本身的考證是很難得到結論的,但我們可轉向小亞西亞與西亞國家去找資料 ,在波華滋(Boghaz Keui)及其他地方發現一些公元前十四世紀國王們的碑匾上保存著雅利安 人的名字,也崇拜雅利安人的神,如因陀羅、米提那、婆樓那以及其他的神。這就足以證明雅利安 人的宗教影響到此一地區的事實,諸神在他們生活上及社會中佔有相當的地位。仍保持早期吠陀文 化的濃厚色彩,並未被晚期婆羅門(Brahmanic)的史詩(Prajapati)與富樓那(Puranic)的 神話(Trimurti)故事所影響。

這究竟是崇拜因陀羅諸神的種族,從早期的印度河谷遷到了小亞西亞呢?抑或是剛好與此相反, 是小亞西亞的種族以後遷往印度河谷?

這種關係有待說明的是:可能是黎俱吠陀的雅利安人他們一度所崇拜的是他們後來殖民時原來 殖民地區的祖先(Pratna Okas);而因陀羅則是他們自己的遠祖。我們也指出:雅度(Ya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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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突爾婆沙(Turvasa)是黎俱吠陀中兩個重要的部族,他們來印度殖民時已崇奉因陀羅。雅度與 帕蘇(Pasu或Parsa)兩族有相當密切的關係,而帕蘇之名卽得自古代的波斯(Persia)。雅度 曾一度與帕蘇族的國王帕提婆(Parthava)衝突。帕蘇其實就是波斯,那就是說,波斯與雅度具 有相當之關係。

如果海瑞裕帕雅(Hariyupiya)這個名字,根據註釋家是指江河、或城市而言的話,則此一地 區的居民一定與神祕的瑞琪維滋人有關係。瑞琪維滋人曾「打破盛裝犧牲的容器」。與海那帕相關 聯。有的學者們認為,那就是那次在印度早期文化中心所形成的一場大戰。侵略者禮拜因陀羅,穿 著鎧甲,使用雄壯魁武的戰馬,這些都是印度平原的武士們所沒有的利器。

禮拜因陀羅的部族,似乎分成了兩個政府的部派。其中一派是斯瑞雅(Srinjayas)與他的同 盟婆羅多(Bharatas)。他們都受到婆羅瓦伽(Bharadvajas)祭師家庭所擁護。

其另一派則是雅度、突爾婆沙、德瑞禹(Druhyus)、阿魯(Anus)、及普魯(Puru)部族 聯盟與土著民族結為一體。

後一派之雅度與突爾婆沙兩部又合而為德沙(Dasas)部發展黎俱吠陀,而仍保留以上三個名 稱。而普魯部則是說的另一種語言,實際并非是雅利安人。稱之為達賽羽(Dasyus)。德沙與達 賽羽也都禮拜因陀羅,是黑皮膚,扁平鼻,所說的語言也同是雅利安的語言;但是說不太流利。他 們擁有固定的牧地與牛羣,為新加入的部族所看管。他們設犧牲祭神,稍後又禮拜男性生殖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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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後來就與史前時期印度河谷下游的文化相結合。

婆羅多一派所代表的是雅利安文化;而不同于雅度一派的文化。但婆羅多人的遷變在任何史詩 中都沒有資料保存下來;而雅度與突爾婆沙則有相繼的史詩保存。

在黎俱吠陀中記載,婆羅多王子在德瑞夏瓦地(Drishadvatt)、沙爾西瓦第、及阿帕亞 (Apaya)供養犧牲。這三條河流均在中原(Madhya-desa)之西部,距離西北前線很遠。在這裡 特別一提的是,他的犧牲與崇拜火神阿耆尼是有關聯的;然而在公元前十四世紀在波華滋(Boghaz keui)竟沒有火神的紀錄。也沒有提到早期蒙吉達羅的破壞。

婆羅多人首先被公認居于敵人的劣勢,「他們奪去他們所擁有的……但婆西多(Vasishtha) 變成了他們(敵人)家庭的祭師,而崔蘇(Tritsus)的人民也就繁榮了」。崔蘇似乎是婆羅多 國一個統治的朝代。最足以代表婆羅多國的則是狄俄達沙王的兒子、或許是孫子,稱之為蘇達 (Sudas)

與崔蘇及其盟友斯瑞雅(Srinjayas)族對抗的是雅度、突爾婆沙、德瑞禹、阿魯、普魯等部族。

這是很明白的,婆羅多與其盟國,并不是像想像的那樣被他們的敵人「搶奪他們所擁有的」。 而其眞正結果是,這兩大派系曾有一度殊死的戰鬥。在戰鬥後,斯瑞雅驅散了突爾婆沙及其盟部 之婆西多之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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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次最著名的大戰,稱之為十國戰爭(The Battle of Ten Kings)。蘇德王與 崔蘇王因為聯合了西北部的部族,所以打敗了帕魯西尼(Parushni)河一帶的敵人。婆羅多國以 雅利安的文化完成了優勢的統治,而梵書的教義(Satapatha Brahmana)形成一部古老的薄伽梵 歌(Gatha)。這本韻文詩主要在敍述戰爭之後,無論勝敗雅利安都一無所得,主在描寫反戰爭之 和平思想。

比雅利安人內部衝突重要的,則是他們與非雅利安人的鬥爭。非雅利安人漸漸在雅利安人的 勢力範圍內向東擴張。狄俄達沙因為抵抗達沙一個稱之為沙巴拉的土匪頭子有功,而狄俄達沙的政 策後來又為蘇達所執行,粉碎了他的敵對者在閻牟那河岸當地部族的聯盟。在一個名叫韋西瓦米提 的祭師的參贊之下,婆羅多似乎亦參與反對一個非雅利安而一向與南比哈爾結盟的克卡多部族。在反 達沙的一方,婆羅多的對方普魯並未把婆羅多看在眼裡,普魯國王的外號是稱為德沙達賽羽(Trasadasyu) 意思是可怕的達賽羽(Dasyus)。

沿印度河之支流整個地區,事實上都已為黎俱吠陀文化之部族所佔領,主要佔領區為:古柏 (Kubha-Kabul)、蘇瓦斯圖(suvastu Swat)、克魯牟(Krumu Kurram)、戈瑪地(Gu- mati,Gumal)、信度(Sindu.Indus),蘇緊瑪(Sushoma, Sohan),韋塔斯塔(Vitasta , Jhelum)、阿斯卡尼(Asikni, Chenab)瑪魯韋達(Marudvridha, Maruwardan)、怕魯 西尼(Parushni, Ravi)、韋帕(Vipas, Bias)、蘇圖達利(Sutudri, Sutlej)、沙那西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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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Sarasvati, Rakshi)又稱德瑞夕瓦地(Drishadvati, Chitang)、閻牟那、恆河及沙那禹 (Sarayu)等。雅利安人所佔領的廣大幅員,從東阿富汗直到恆河的上游。其間重要河流有七條 ,稱之為沙普塔信德(Sapta Sindhu)。

由于在這個地區,早期卽留有德沙韋沙(Visah)一族之名稱,至少韋沙族已占領了這地區一 部份土地。因此,雅利安人初期并未能完全佔領以上所述的整個地區,而是透過戰鬥而逐步完成的 全面統治。況且,該地區森林密佈,而適于居住的地方也很零星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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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吠陀雅利安人的政治組織

黎俱吠陀族的政治及社會之基本組織是族長制。稍後才有較高的社會單位。分格瑞瑪(Grama)、 韋夕(Vis)、及吉拉(Jana)三種。甚至今天仍可在邊區看到吉拉羣居一處。這三種社 會單位之間之關係到處仍還嚴格地留存著。

格瑞瑪比較其他兩個單位要小;格瑞曼尼卽格瑞瑪的領袖,因此,格瑞瑪有似一村里的村里長 ,擔任村里長的,大都是吠舍(Vaisya),是隸屬于韋夕的首長韋夕帕第、或吉拉的首長戈帕 (Gopa)的。而戈帕往往發號司令有如國王。至于韋夕與吉拉之間之關係就不太清楚了。但兩者確 有很明顯的不同處。伊朗學者認為韋夕是吉拉分出的單位,吉那與伊朗的禪竺(Zantu)是平行的。

黎俱吠陀部族的普遍政府形式是君主制度,甚至到了稍後有些不是君主制度的部族也實施君主制了。

格拉帕地(Ganapati)或解夕塔(Jyeshtha)是吉那的首長,解夕塔一詞在巴利文的經典裡 曾提到過,作為解塔卡(Jettaka)有似早期佛教時代的部族共和。

黎俱吠陀國家似乎為強有力的羅闍(Rajan)──國王所統治,「國王是無人可敵與消滅敵人之 王」。王位是世襲。普魯與崔蘇(Tritsus)是黎俱吠陀文化最重要兩個部族,他們的王位世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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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他們有些國王的名字記載在黎俱吠陀本集(Rik-Samhhhta)的文獻上。黎俱吠陀沒有清楚的 提到王位及王權的產生,但推選君主之事亦有所聞。

在阿達婆吠陀,和大史詩,則曾提到王位是得自人民;但在黎俱吠陀文獻裡則說王位王權應得 到人民的許可,只是出自理想的強調,無關真正之事實,最多淨化了黎俱吠陀的詩韻而已。

總之羅闍這個頭銜與晚期的沙彌爾地(Samrat)都同是視為統治者是毫無懷疑的。在黎俱吠 陀中也沒有發現如毛瑞安(Mauryan)之觀念──祖國王為宇宙統治者的(Visvasya Bhuvansya Raja)。

羅闍在部族中佔有崇高的地位:他們穿著華麗的長袍,住著堂皇的宮殿,有文武百官前護後擁 ,受到地位崇高祭師的阿諛及全民的讚歎。

國王最大的職責,是保護部族的生命、財產及領土,反抗外來的敵人。國王還圂養著間諜以暗 地監視人民的活動,當人民犯了錯誤卽會受到懲處。國王須負責對祭師們的贍養,因為祭師要為國 王作神聖的祭祀。國王也設有元老諮詢人員,這些人員都是國家名高望重的人士,專門向國王提供 國是的意見,也使用咒語、魔術,來祝福軍隊作戰平安,讚揚戰爭的勝利。

除國王以外,最重要的官員,卽是遜拉里(Senani)為軍隊的主師。軍事機關(Sena)也是 受遜拉里所節制的。至於軍隊的組織、編制,我們并沒有可靠的資料勢必包括步兵(Patti)、騎 兵(Rathins)武士,騎兵武士是駕駛馬車與敵人作戰的。戰馬(Prancing Horses)一詞,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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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上的戰歌中存在著。而使用象羣作戰則是很少的。

武士們的地位很崇高,他們身披盔甲,手持金屬的盾與劍。一般軍隊所使用的武器為弓箭。弓 箭有兩種:一種是箭頭塗有毒的毒箭;另一種箭頭則是用銅或鐵鑄成的。其他的,如劍、斧頭也是 常使用的。另外還有一種鈍卡瑞多納(Pur Charishnu)的武器,或可稱之為活動堡壘,其上可 能有一具類似引擎的東西為動力,并可以擋住敵人弓矢的攻擊。

軍隊分為沙而達(Sardhd)、瑞塔(Vrata)、伽納(Gana)三個單位,其他就不得而知了。

各家族的家長們(Kulapas)在瑞伽帕地(Vrajapati)的指揮下從事戰鬥。瑞伽帕地有似格 拉曼尼(Gramani),稍後,瑞伽帕地的職務有如村里長一樣,具有軍事、政治之雙重目的。吠 陀王國在軍隊裡也有情報系統為他們的眼線。

羅闍,雖是老百姓的主子,但是為老百姓所反對的事務他仍無權過問。如部族之商業活動,都 是在一定的市場(Samiti)交易,在商業場所王子與庶民都是平等的。

此外,還有一政治機構,稱之為沙巴(Sabha),初期,那裡是村里民的集會所,也是社會服 務中心。到了後期,有些黎俱吠陀部族似乎視沙巴為有錢有勢人物的交誼所,於是形成一種政治機 構稱之為長老會議,再也不是一般部族人民的集會所了。根據晚期吠陀的文獻,沙巴是從不准許婦 女參加的。沙巴會議的決議,往往視為公意。再晚期的吠陀文獻所述之沙巴,已經成為行政司法的 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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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會生活

我們已曾指出,在黎俱吠陀時代,政治的建立及社會的結構是家族。一個家族住在同一房屋內 。那時的房屋都是木造或茅草搭建而成的。每房屋內有一個火爐(Adnisata),除了起居室外, 另外有一個房間是屬婦女的。房屋的長老稱作為格瑞哈帕地(Grihapati)或丹帕地(Dampati) ,長老必須是慈祥有影響力的人,但偶然也難免有暴力行為。有一個故事,是說一位父親因他的兒 子太奢侈,而打瞎了他兒子的眼睛。

家族重男輕女,人民希望多子多孫,但是不願生女孩子,如果一旦生了女孩子,仍是很細心地 撫養長大成人。他們很重視孩子們的教育。有的甚至專門請最富盛名的學者教授韻文、散文詩,諸 如韋西瓦瓦拉(Visvavara)、戈夏(Ghosha)及阿帕拉(Apala)等。

女的要等到充分成熟以後才能出嫁。婚姻靠愛情與金錢兩種因素所決定。結婚儀式是在女方由 女方父母主持的。一般來說,一個男的只娶一個太太。一夫多妻是有的,而一妻多夫是沒有的。但 寡婦再婚則是被允許的。在法律上婦女不能算是獨立的法人,必須受到男性的親戚保護。作好家庭 主婦,是婦女的一種榮耀。有一種稱作丹帕地的東西裝飾在男的家長或女主婦的房中象徵一種權威 。妻子與丈夫共同參加宗教的祭祀,在黎俱吠陀中沒有婦女隱居修行的事實。婦女在齋戒節日集會 在一起「在較高的陽台地方接受日光的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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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飾上是非常考究的,在吠陀時代似乎包括三部份。一種是內衣(Nivi),一種是普通的便 裝(Vasa,Paridhana),另一種為百褶裙似的盛裝(Adhivana, Atka Drapi),其質料為棉 、毛、以及鹿皮所製成,在衫裝飾著不同彩色的飾物,如花鳥圖形等。普通用的便裝是鑲金的。 用金與花環做首飾最為普遍,尤其在宗教節是如此地。

無分男女頭上都有頭巾,頭髮都蓄得很長,婦女的頭髮則盤捲在頭上。

吠陀時代的主婦每天所調製的食物除穀物外,還有餅、牛奶、牛油、奶油以及蔬菜與水果等。 肉食也是很普遍的,有些禽獸圂養在家中,隨時可以宰食。始初也宰殺乳牛,後來慢慢發現宰殺奶 牛後沒有牛奶可飲,於是禁宰乳牛,并給乳牛一個特別的名字叫阿格乃耶(Agahnya)意思是不 可殺者。這樣一直因襲到今)。在黎俱吠陀時代,竟然沒有食鹽的紀載,倒是很使人驚奇的事。

當時人們的飲水,除泉水、河水而外,已知鑿井取水,甚至在井上用石塊作成滑輪,將長繩繫 在木桶通過滑輪以升降木桶取水,以節省力量。他們也能製作很好的飲料,諸如蘇磨(Soma)與 蘇拉(Sura)等。蘇磨是一種長在高山的蘇磨植物所搾出之汁,經過發酵而成的一種飲料,或稱 之為蘇磨酒。蘇磨草以喜馬拉雅山邁吉瓦峯(Mujavat Peak)的出產最為有名。蘇磨與阿韋斯 塔(Avesta)的豪磨(Haoma)同樣有名。蘇磨酒是限用在宗教之祭祀,平時是不能飲用的,主 要是材料稀少不容易取得。相反地,蘇拉則是用在日常生活上的,在性質上比蘇磨要濃郁強烈,但 到後來蘇拉卽被禁止飲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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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的壯丁大多參加賽跑、打獵、跳戰鬥舞等。在晚期的宗教慶祝活動、賽馬車則是最普遍, 最重要的犧牲活動之一,稱之為韋伽匹亞(Vajapeya),打獵則是日常生活。他們所獵取的有獅 、象、野豬、野牛和鹿,鳥類當然也是獵取的目標。其餘的消遣方法還有舞蹈、音樂、角力、拳擊 等。似乎也有賭博,但恐怕引起太大的輸贏,所以也受到相當的限制。婦女們都能伴著琵琶、鐃鈸 展示她們美妙動人的歌舞。彈琵琶是使吠陀晚期的史詩能夠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

吠陀時代的生活,到處充滿著歌唱歡樂;除非面對著敵人時,他們從不想到死亡。男的死了後 ,或是土葬或是火葬;但寡婦死了之後很少火葬的。

吠陀時代的家庭從羣居演變到較大的統一單位,而形成瓦爾拉(Varna)、沙解提(Sajatya) 的大家族。瓦爾拉,意思是顏色,專指一般平民而言;沙解提則是指親族,卽王族武士而言的。

最初,白雅利安人為侵略者,在其敵對黑皮膚之部族的文獻中可以看得出來。黑膚的部族往往 被稱為德沙(Dasa)、達賽羽(Dasyu)、或首陀羅(Sudra)。而雅利安社會的人都是出自王 族的武士家庭(Rajanya或Kshatra);而祭師的世代子孫不得流為一般平民,平民稱之為韋夕 (Vis)。雖然,這些區分在早期的詩韻中已提到,但那必竟是宗教的神話。不能算是合乎理性的解 釋。在那詩韻中所說的是:「這原始的存在,布爾夏(Purusa)婆羅門(Brahmana)是它的嘴 巴,剎帝利(Rajanya)是它的雙臂;吠舍(Vaisya)是它的大腿;首陀羅(Sudras)是它的雙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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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吠陀文化民族與另一支印歐民族是平行發展的。但在黎俱吠陀的成熟期却形成嚴格的社 會階級型態。他們各階級的婚姻、職業,都是固定的,不能與另一階級通婚,首陀羅被稱之為不可 接觸者(Taboo)。但也有婆羅門與剎帝利通婚,甚至有雅利安人與首陀羅通婚的例子。各家庭內 各人之工作亦無固定之職業限制。吠陀詩韻的作者說:「我是一個詩人,我父親是一位醫生,我母 親是一個磨穀米的。我們以不同的觀點,追求我們的收穫,就好像在牛羣後的追逐一樣。」并未有說 明首陀羅所作的食物不能吃,也並未有說接觸到低下階級,與低下階級人士交往就蒙上不潔的情事。

根據最近有些學者的意見,原來各階級間之限制,並非指雅利安人,而是指荼盧毘第族的先期 居民而言的。這些原始民族,實施巫術、吃骯髒不潔的食物,所以雅利安人不與他們通婚往來。以 後這些民族分別遷徙到南洋、太平洋、澳洲等地區。

雅利安人原本已有相當的制度、儀規與原土著人相牴觸;加之對有色人種的歧見;而以禁止巫 術為藉口不與他們通婚往來;當然,另外還有,地理、經濟、宗教種種原因而形成印度的階級制度。

到吠陀文化的後期,祭師、剎帝利,及吠舍之階級,通過嚴格的宗教訓練,使他們導致了一個 理想的人生方向。這種訓練,稱為四階段的人生(Asramas)。第一階段學習吠陀的金科玉律,涵 養德性,精研技藝。稱之婆羅門琪瑞(Brahmacharin);第二階段是成家立業,齊家治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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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稱之為吉利哈士塔(Grihastha);第三階段是過著園林退休生活。裁花種竹,含飴弄孫, 以贊天地之化育。稱之為梵納布瑞斯塔(Vanaprastha);第四階段為完全出世生活,離開家庭社 會,隱居深山名剎,過著禪定的修行生活。稱之為桑乃森(Sannyasin)。這四階段的人生,是吠 陀經裡經常提到的。第二階段之成家立業與第一階段之學習過程都是積極的入世生活,稱之為牟尼 (Muni)。在出世生活中也得練習自我控制,敬德修業。尤其在第一階段,「老師教授經典、老 師唸一句,學生卽重複一句,像蛙步一樣,逐句逐句學習。」學生的裝束是「蓄著很長的頭髮,有 的穿著風衣;有的著棕色長衫,過著流浪苦行僧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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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經濟生活

黎俱吠陀時代的雅利安人,大都散居在河谷平原。城市(Nagara)一詞,在吠陀經裡根本未 有發現過。我們所發現的有些稱作普爾(Purs)的,是石塊或鐵作成的。有的普爾是幾層牆構成 的。但這種普爾只能視為堡壘、寨子,而不能稱作是城。是作為在戰時或有緊急事情發生時人民的 避難所,大多是在秋天所使用的。如果是城堡(Saradi)之城的含混說法,當然,也是無可厚非的 。但在黎俱吠陀中確實沒有清楚地提到正式的城市(Asandinat, Kampila)一詞。

不過,對鄉村的組織倒敍述得比較詳細。一村有一位官員,稱之為格拉曼尼(Gramani), 他負責村中的事務、民事與軍事兼顧。我們在前面曾提到瑞伽帕地(Vrajapati)可能與嚴拉曼尼 是同一職務。因為瑞伽帕地也是領導各家的家族首長、或家長從事戰鬥的。

關于土地,凡可耕種之土地,似乎都是屬于私人的,而牧放牛羣、羊羣的草地則是公有的。

農業是村民主要的職業。最重要的農業技術是克利希地(Krishti)人員所研究實驗而來的, 他們可稱之為農業專家(Charshani),實際說來,他們的技術指導,也是普遍性的對一般人而設 的。在早期吠陀社會,往往更詳細地劃分為五個工作羣,或稱之五種分工。

開闢田地的稱之為烏瓦拉(Urvara)或克西垂(Kshetra),他們能開運河引水灌溉,也懂 得施肥。負責穀物種籽出土的裁培工作的,稱之為坦那(Dhana)或耶瓦(Yava),在早期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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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此一名詞的確切意義尚不清楚;到了晚期才意謂著是指稻米與大麥而言的。當農作物成熟後, 則收割、綑紮、入倉。最後一步則是碾製成米粒,做成餅食。

飼養牛羣,及其他動物是次于農業的神聖重要工作。乳牛在吠陀的家庭中視為神聖佔有極重要 的地位,故特別受到尊重。尤其在閻牟那(Yamuna)河谷,更是珍視牛為重要的財富。他們都 在牛犢的耳朶上分別作上戳記,以表示他們財富的所有權。

其他,也有如公牛、馬、狗、山羊、棉羊之飼養。公牛主在耕田、拉車。在犍陀羅(Gandara) 地方的母羊,主要是為了產毛。

雖然,人們主要是從事農、牧,但他們也從事工、商工作。商業大部份操縱在帕尼(Pani) 人的手中。他們大都是非雅利安人,精幹、小氣、吝嗇,但其中也不乏寬懷大量的,像巴爾甫 (Bribu)人一樣。

貿易活動,主要是物物交換,其貿易項目,在晚期的三摩塔(Samhitas)有衣服、寳石、毛 、皮等。貿易之中準以乳牛為標準計算單位,但也以金鍊子作為零星交易的中準。所謂金項鍊,在 早期是否具有今日銅幣之交換作用,則是值得懷疑的。因為在印度本土根本沒有金幣之類的東西發 現。但在貿易上所使用的確實有一種小金項鍊(Nishka)是有一定重量的一枚金屬,也許在印度 的當時本土沒有鑄造工廠,是從對外貿易而來的。

在黎俱吠陀時代,有一種禮物作贈品用的,是金的曼納(Mana),它與古巴比倫之曼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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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h)卽拉丁文之邁納(Mina)是同一重量的。

主要的交通工具是車:一種是馬所拉的車稱之為羅塔(Ratha);一種是牡牛所拉的車稱之為 安納(Anas)。

他們開闢道路,開闢道路的人稱之為帕地克利特(Pathi-Krit),他們為了開路而引火燒山 ,趕走野獸,也同時獵取野獸。這樣既便利行人,也發展了貿易。所以當時人們視開闢道路的人為 火神。

是否當時他們也有海上航行呢?根據史料,在吠陀時代,只是小船在江河中航行,但他們也曾 使用幾百支槳的大船。根據布育(Bhujyn)的造船史,他們的船稱為沙木垂(Somudra),沒有 船架、船骨的支撐。有人認為,所謂沙木垂,就是在印度河下游所使用的木舟。但有的人認為以上 的說法是道聽途說,不值得相信。我們可以推測:如果前面所說金的曼納與古巴比倫的曼那只是同 一重量為可靠的話,則當時勢必也有了在深海所航行之大船,航行在印度以外的遠洋地區。

在吠陀時代的工業,有木業、金屬業、紡織業、陶器及皮革之製造廠。木器工人,不但能製造 牛車、馬車;造房子,造船;而且也表現了他們精心的藝術作品,雕刻各種小巧的家庭用具。金屬 品的製作工匠,他們能利用各種金屬製造各種各樣大小的工具,武器及手飾。這些金屬包括金、銅 、青銅與鐵等種類。皮革匠所製的是水桶、弓弦、以及防身用的手盾。陶器工所作之陶器,除了一 般生活上所需之外,還有陶器所作之藝術品。紡織是男女都可從事的職業,除了縫製衣服外,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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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利用草、籐編織草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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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藝術與科學

在黎俱本集(Rik-Samhita),我們發現多是讚神的韻文詩,所以在抒情詩方面,在那 個時代,已有了充分的發展。整個韻文詩計有一、O一七首。其中八至十首是精選在一起為一本小 冊子,稱之為阿夕達卡(Ashtakas)或曼特羅(Man Dalas),為祭師們經常所唸唱的。最古老 的韻文詩,大多是在所謂「家庭經」二至七卷中被發現的。這些韻文詩都是傳統的,齊家治國的聖 人(Rishis)們所說的家訓、家規。這幾篇韻文的名字是格瑞沙馬達(Gritsamada)、韋西瓦密 陀(VisVamitra)、瓦馬提婆(Vamadeva)、阿垂(Atri)、巴拉瓦解(Bharadvaja),及 瓦西拉塔(Vasishtha)。卷八有凱瓦(Kanvas)、安格瑞斯(Angirases)兩首。卷九有梭瑪 (Soma)一首。這本選集,以後所增選的部份刖是從卷一到卷十搜來的。這都是最古老的韻文詩。

抒情詩最典型的範本,是在黎俱吠陀的文獻中,那是讚頌黎明女神的一首詩。

文字藝術,我們從阿夕達卡人(Ashtakarni)在乳牛的耳朶上戳蓋記號,就可以推測他們似 乎有文字藝術。但也有不同的意見,他們認為黎俱吠陀時代的人,并沒有文字藝術:古體字是阿育 王(Asoka)及其繼存者所頒之碑銘而傳達到閃族地區的,并非是雅利安人原有的文字。但印度河 谷的史前人民已有文字是不容懷疑的,因為他們已發展了蒙吉達羅與海那帕的古老文化。也可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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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雅利安人的早期文獻是以口頭傳授的。

黎俱吠陀時代的印度,在建築方面也是很進步的。這可以從他們近千百根柱子與近千百個門 窗的大建築物的建築就可以看得出來。屋頂與柱子都是石材,也使用石材做城牆與圍牆。一些隱喻 、象徵性的石像,可能是他們早期的石刻。

大多數的病人都用醫藥治病,不過他們也使用符咒、巫術治病。藥物都是草木。他們使用鐵拐 杖,甚至以鐵架作義肢。在天文學上,他們已觀察出若干星象,並加以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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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宗教

早期吠陀的宗教,稱之為單一神教(Henotheism)──在多神之中相信有一最高的神。由于他 們禮拜自然,又稱之為自然神。從早期文獻中,他們的神大都是源于自然現象。也有抽象的神,例 如達提力(Dhatri)是建築神;韋德提力為命運神(Vidhatri);韋西瓦卡曼(Visvakarman) 為萬物之創造神,普拉加帕第(Prajapati)為創造物之主宰者;夕拉達(Srrddha)為信心之神 ;曼禹(Manyu)則較晚出之憤怒之神。除了以上是祭師所讚頌的高級神之外;另外還有一些神 ,并不被視為正統的神祗。在韻文詩裡,也有學者認為可以追溯他們有禮拜靈伽(Linga)男生殖 器的事例。甚至已禮拜克利茲納(Krishna)。魯特羅(Rudra)的性質為後來濕婆神所代替,也 是為祭師們所崇拜的。在黎俱吠陀詩韻裡所提到的克利希納(Kgishna)神,與史詩中的富樓那 (Purana)不可能是同一神。因為與黎俱吠陀發生關係的不是閻牟那河;而是拘羅國(Kuru)中的 幾條溪流。我們從婆乃地婆塔(Brihaddevata)文獻中卽可明白看出。

父神狄雅斯(Dyaus)有似希臘神宙斯(Zeus),也是天上的光神;母性神普瑞蒂薇(Prit- hivi),也是地神。兩者都是吠陀時代的神。但在詩韻中,稱讚父神遠比母性神之稱讚來得偉 大。在詩韻中,似乎也將父神與母性神的性質投向空界神婆樓那(Varuna)以及雨神、雷神之因 陀羅(Indra)。婆樓那在吠陀早期是很小的神,有似阿修羅(Asura, Ahura),是物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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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道德秩序的掌握者──爾塔(Rita)。爾塔概念之存在,至少早在公元前十四世紀。從米提尼 (Mitanii)國王們的碑銘中卽可看得出來。人們視婆樓那為寬恕罪惡的神,也有似晚期的韋希笯 (Vishnu)一樣:

「如果我們有錯誤,有罪惡,反抗愛護我們的兄弟、朋友和同志,甚至我們的鄰居、與陌生人。 阿!婆樓那,請你寬恕我們的罪惡吧!」 「啊!婆羅那,我們人是否有時,甚至經常違反了天上的意旨?雖然我們缺少力量,當我們違 反了你的律,阿!神阿!為了這些罪,也不要懲罰我們。」

崇拜婆樓那,是罪惡感的自覺,而請求神聖的寬赦。無可否認的,這是晚期巴克(Bhakti) 教義的來源之一。

一般說來婆樓那是宇宙的主宰者,道德律之保衛者;因陀羅則是強有力的戰神及雷電神:

「……誰斬盡了邪惡,帶來了甘露, 是誰創造了高山、低谷。」 「……誰使得大地震撼, 是誰使德沙(Dasa)人謙恭、繁榮, 誰玩的這場豪賭,贏得這一切的賭注, 敵人的命運已被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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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陀羅已佔據了吠陀諸神之間的主要地位;而婆樓那的地位却日益卑微,慢慢降格變成了水神。

與婆樓那相接近的神,還有米提拉(Mitra)是人類之友,代表太陽生長萬物的一種能力。這 兩個神與阿迭地(Aditi)之子阿迭多(Aditya)永恆不死之神是同一類型的。

其他較高級的神有光神蘇雅(Surya),它啟示一切事物,并將一切事物都顯現出來。沙韋地 (Savitri)快樂之神。布咸(Pushan)繁榮生長之神。韋西笯˙烏沙克拉瑪(Vishnu Urukrama) 為陽光普照之神。阿西文(Asvins)又稱為拉沙第(Nasatyas)為早晚之星神,晚期變成了病人 恢復健康的神。烏舍(Ushas)為曉神。

在天下地上之間為空界,這些主要神在空界所顯現一切稱之為空界神。除因陀羅外,還有瑪沙 滋(Maruts)風暴神。瓦雅(Vayu),瓦塔(Vata)為風神。普特羅(Rudra)為閃電、風暴 兩神之上司,為雷電暴風雨之神。帕伽雅(Parjanya)為雨神。

而地上之地界神火神、河神、酒神。阿耆尼(Agni)為火神,它提供一種能力,使一切犧牲與 祭祀到達到天界,為人天的中介。蘇磨(Soma)是祭祀之酒神,它使一切犧牲神聖化。沙那西瓦 地(Sarasvati)為河神,晚期變成學習一切事物之學習神。

以上天、空、地三種神,以後形成神學。韋希笯與魯特羅(濕婆),我們在黎俱吠陀經裡已有 明載;而梵(Brahma)一詞雖然沒有清楚的提出,但却是已有命運之神的韋德提力(Vidhat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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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金蛋(Hiranyagarbha)、創造主(Prajapati)、祈禱主(Brahmanaspati)、最高形 上概念思想產生。

最重要者是,吠陀神學的性質偏重在陽性方面。而陰性神諸如曉神烏舍、河神沙瓦斯瓦地…… 等都是居于附屬地位。就這一點,與史前期印度河谷文化,視母性神與男性神為一體而加以平等地 奉禮卻是相反的對照。

吠陀宗教的另一特色是趨向一神教,甚至是一元論者……也含有宇宙一體的觀念,雖然神的名 字是很多的,但神却是唯一的:

「人們稱它為因陀羅、米提拉、婆樓那、阿耆尼,是唯一的神,只是詩人給了它不同名字。………」

在詩韻中,強調宇宙元始之金蛋(Hiranyagarbha)與完全的創造(Visvakarman),更充 分表現了一神觀:

「誰是我們的父;我們的創造者;我們的作者。 是誰使我們認知每一創造物; 藉誰諸神獲得他們的名, 一切創造物都歸它,向它祈禱。」

最後我們介紹一首創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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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沒死,也沒有不死存在; 既無白晝,也無黑夜的分別。 只有唯一寂靜的呼吸,是自我支持; 它既不是無,也不是有。」

在吠陀的儀式中,犧牲佔有一個極重要的地位。供祭的物品包括牛奶、穀米、奶油、鮮花,以 及蘇磨酒。人們以為神是高不可及的,有一定能知道人們的禱告,於是以一種物體來象徵諸神,但 諸神太多,也不能一一供奉,所以最後以因陀羅為諸神的代表,供奉因陀羅神像,祈請一神,則諸 神相應。

關于人死後的靈魂問題,在黎俱吠陀的詩韻裡並未有明說。根據片斷的敍述,人死後住在雅瑪 (Yama)處。雅瑪是人死後的皈依所,但這種形上思想并未發展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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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後期吠陀文化

第一章 雅利安人的擴張

我們已經明白,在黎俱吠陀時代雅利安人的部族,已散佈在從卡布爾(Kabul)直到恆河上流 的全境。建立了幾個世襲君主制的小王國,他們一致地團結征服非雅利安人,逼使他們投降。

但是由于雅利安部隊之間也有相互地殘殺,所以在黎俱吠陀時代根本沒有達到他們征服非雅利 安人的目的。有些較弱小的部族,為強鄰所併吞,佔領其土地,收其財物擄其重器而漸漸壯大,成 為強有力的大王國。於是屯兵築城,發展了晚期的吠陀文化。

由于王國的擴大,雅利安人的政治、文化也進一步地向東方、南方推進。這應歸究國王與其王 子們的冒險精神,以及祭師們的宗教狂熱。他們透過宗教的犧牲,把火神傳到新的領地。在晚期吠 陀時代結束之前,雅利安人已經經營了閻牟那河、恆河上游及甘德克河(Gandak)的肥沃平原,并 引閻牟那等河的河水灌溉農田。當擴張到文德雅(Vindhyan)森林區,在戈德維利(Godavari) 的北方德干(Deccan)又建立了幾個強大的王國。

雅利安人世界的中心卽是地理上的中部(Dhruva Madhyamadis),從沙爾西瓦第(Sarasvati) 到恆河的多布(Doab)是為拘羅國、潘琪拉(Panchalas)國以及一些聯合的小部族所佔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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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的文化就是從中部向外發展的:他們佔領了被沙拉禹族(Sarayu)與瓦拉瓦地(Varanavati) 族所治理的喀色(Kasis)與可沙拉(Kosalas);也橫掃了被吠陀文化(Videhas)殖民的 甘德克(Gandak)的東部;以及佔領了韋德哈(Vidarbhas)族瓦爾德(Wardha)河谷。在這 以上地區卽住有混合的部族:諸如東比哈爾之安伽(Angas):南比哈爾之摩揭陀(Magadhas) ;甚至達賽羽(Dasyus)族的分支如北孟加拉之般達拉(Pundra);文德雅森林區之普林達 (Pulindas)及沙瓦拉(Savaras);以及戈德雅利河谷之安德那(Andhras)。

拘羅與潘琪拉兩個大王國,擴大了他們以上的統治地區。拘羅建都在阿狄瓦第(Asandivat) ;潘琪拉建都在坎畢拉(Kampila)或稱坎畢耶(Kampilya)。

拘羅國佔領區為德里(Delhi)、米汝第(Meerut),及拘羅西提拉(Kurukshetra)。拘 羅西提拉是沙爾希瓦地(Sarasvati)與德瑞夕瓦地(Drishadvati)兩地之咽喉,也是德里、米 汝第的要津。潘琪拉國佔領巴瑞利(Bareilly),聯合省之布丹(Budaun),華汝克柏(Farr- ukhabad),以及一些交錯地帶。

拘羅國是一些混合的部族,諸如婆羅多(Bharatas)及普魯(Purus);而潘琪拉國則是從偏 僻區的黎俱吠陀部族,如克里佛(Krivis),西瑞雅(Srinsayas)及突爾婆沙(Turvasas)等聯 合部族組合而成的。

晚期吠陀經典中那些拘羅國威武的國王,如巴黑卡,普瑞地匹雅(Balhika-PratiPiya),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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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夕第(Parikshit)及解那密吉亞(Janamejaya)等,都是史詩中所敍述的聖德。而帕里克文第, 在一首著名的讚歌中,讚揚他是發現阿達婆吠陀的英雄。說他是宇宙之王(Raja Visvajanina) ,他的國是從牛奶及蜂蜜的滋養中繁榮的。他的兒子解那密吉亞又相繼征服了四境若干地方。但他 的繼承者,終於力不從心,以善述其志,最後還是從拘羅西提拉撤退了。他們根據當時的環境變遷 ,拘羅族又遷徙到可沙比(Kausambi),可沙比又稱可沙門(Kosam),靠近阿拉哈巴(Allaha- bad)。這王國的強大統治力量一直維持到佛教興起之後。

潘琪拉王國也是一個征服者,與拘羅國是聯盟國。但潘琪拉國的國威却是經由他們的宗教,神 學及哲學,而不是靠孔武的撻伐。諸如普拉瓦納解瓦尼(Pravahana-Jaivali)國王,及阿尼 (Aruni)及斯韋塔克族(Svetaketu)兩位聖人都是最好的例子。

在奧義書(Upanishads)時期,潘琪拉國是聞名的婆羅門學習的中心。如韋德(Videhas) 國王耶納卡(Janaka)及其保護國之耶亞瓦凱(Yajnavalkya),都曾獲得了三摩地(Samrat) 的崇高頭銜。他聚集了拘羅、潘琪拉王國所有的學者講學,也正如馬其頓王子聚集雅典的學者在馬 其頓學嚳講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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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王力成長及行政組織

在晚期吠陀時代,一個王國之大小與其所領之混合部族之多少,與在戰爭中一個國王的領導地 位具有密切的關係。如果戰勝了王力自然也就大了。除非經過婆羅門的同意,國王也不是絕對地能 保有他的王位,是故婆羅門往往能左右國王的意志。一般人必需對國王貢獻一切,也不能自由地表 現意志;而奴隸族更是只有唯命是從了。

國王的主要功能在執行司法與軍事。他負責保護人民、維護法律、抵抗敵人的侵襲。他自己並 不接受法律的約束。他就是道德法律的標準。

勢力較大的國王,想兼併其他一切國家,做天下唯一的王。於是,在行祭時,要供奉三大犧牲 :以自己的芻像為犧牲,以示王權神授稱之為國王祭(Rajasuya);以酒為犧牲,而獲得力量, 稱之為酒祭(Vajapeya);以馬為犧牲,以示國威,稱之為馬祭(Asvamedha)。

國王祭,由內政官員,供奉國王的芻像(Ratnins);祭後由祭師將之撤下(Abhisheka); 另外,尚還有一些確定的一般儀式,如必扮演偷襲乳牛、賭博等遊藝節目,到最後,總是將勝利留 給國王。

最有興趣的是酒祭,酒祭的儀式是馬車競賽,在馬車競賽中,駕駛馬車的人要脫下手上的護套。 在馬車之後是奉祀地母神的祭祀人員;祭祀完畢,卽是國王正式的登基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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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祭儀式就是將一匹戰馬自由地放逐,後面跟著武裝部隊,如果這匹馬所到之處無人阻撓,則 這個地區就算臣服了以接受馬祭國王的統治,如果有地方、部族,王國不願臣服馬祭國王的權力則 可將此馬射殺,於是就會引起戰爭,所以馬祭就是顯示國威,以馬為犧牲,以測驗王國的統治範圍 。在馬祭時,有祭師唱讚歌、讚詩,講些聖主仁政故事,也有琵琶音樂伴奏。

一般國勢較弱的王國,其國王的正式頭銜為羅闍(Raja)統治印度邊區部份。統治東印度的國 王為沙彌樂地(Samrat);統治南方的國王為布加(Bhoja);統治西方的國王為斯瓦拉地 (Svarat);統治北方的國王稱韋拉地(Virat)。東方的沙彌樂地的地位比羅闍要高,這也顯出東 方的重要。同時也顯示出帝國思想是從東方成長的,促進了早期佛教時代的降臨。

雖然不是定制,但一般情形,國王都是屬于剎帝利階級的。在阿達婆吠陀(Atharva Veda) 的讚歌中,顯出國王雖是民選的,但事實上,一直是以世襲為常規。除了世襲以外,國王也必須限 于王室的人才能獲得膺選。

國王的意志是至上的,從不會受到任何的挑戰。祭祀儀式開始,國王從王座引身向祭師致敬。 他還得宣誓:向婆羅門忠心,保衛國家與法律。

祭師們對國王所作所為如有意見,卽拿出吠陀經典的教條來規正他,吠陀經其實就是歷代祭師 們所記載的。

祭師不能直接擔任政事,於是,他們支持一部份的官員如蘇塔(Suta)與格拉曼尼(Gram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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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官銜又稱作羅闍卡迪里(Raja Kartri)是負責記載國王的言行,有策議與廢王位之責 (King-maker)。與此相似而又較低級的沙巴(Sabha)與沙米地(Samiti)兩種官也是很重要 的。在阿達婆吠陀中說,他們關係到國王的榮昌。如果因國王暴戾專制被廢,這兩個職位的官員也 是同樣要被罷官革職的。

由于王權的擴大,於是也就有了精密的行政組織。在黎俱吠陀時期,有類似貴族官邸的大建築 (Purohita)那可能就是國王文武高級官員住宅或行政公署。到了Z期吠陀,我們亦可推知他們 有司庫、會計(Samgrahitri)、稅吏(Bhagadugha)、御用的近衛(Suta)、御用的家庭管理 (Kshattri),有高級賭場(Akshavapa)、棋院(Go-vikartana)、驛站(Palajala)、長老 祭師軍官,及文官等祭祀的寺廟(Purohita)、將軍(Senani)及地方官員(Gramani)等官銜 與行政機構。

以上所提之官銜與機構,尚適合晚期的部會等行政單位。例如沙馬格瑞里提(Samgrahitri) 與巴格杜格(Bhagadugha)就是今天國家的收支歲計機構。

省級地方的行政機構卽是沙塔帕地(Sthapati)與夏塔帕地(Satapati)。沙塔帕地似乎是 主管邊遠地區小部落的行政:而夏塔帕地則是主管密集居民的鄉村的行政,在法典裡曾有明文規定 。根據布拉夕納(Prasna)奧義書,駐在鄉村以上之地方官員都是國王自己派定的。是否有警察 之類行政人員,則不得而知。在黎俱吠陀之解瓦格里(Jivagrigh)吠陀,以及烏格那(Ug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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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義書中都可以發現有警察行政人員。

國王在名義上直接受理大部份行政上之訴訟,但眞正大權往往委之于長老(Adhyakshas)。有的 事件則由部族自己裁定,而部族則委之于一位小官員沙巴沙(Sabhasads)審判。小事件則由村裡 的法官(Gramyavadin)、法庭(Sabha)處理。民事事件則實行仲裁,刑事案件私人的報復行 為仍是存在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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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會變化

房屋建築的形式與服裝的風格變化不多。飲食方面,食肉風氣並不盛行,但社會娛樂則有新的 內容。演員唱著詩歌,在琴韻的伴奏下公開地慶祝盛大的宗教節。這些伴奏的樂器多至一百件以上 的絃樂(Sata-Tantu)。這些詩歌(Gathas)讚頌勝利,而演變為大史詩。

婦女的社會地位,似乎仍沒有任何改進。女孩子被視為一切不吉利的來源。婦女不能參加部族 會議,不能集會活動,也不能作為家族的繼承人。已婚的貴族婦女必須忍受與丈夫三妻六妾之敵對 與爭寵,大多的王妃對國王的后妃是不嫉妒的。但正后(Mahishi)在一切方面都是處于超越的地 位,她享有王后的一切榮譽,所得自國王的寵幸也最多;而其他的妃子(Parivrikti)在這方面的 份量是很輕微的。

但婦女可以同樣享受宗教的洗禮,參加各種宗教儀式。婦女的教育,有的雖然是接受了很高的 教育,但只能在宮中顯其賢慧。婚禮變得便為隆重嚴肅。幼年結婚者不乏其例。

在社會階級上,產生深遠的改變。婆羅門與剎帝利為兩個高階級社會。他們享受一切利益,大 都是得自剝奪吠舍與首陀羅兩階級的利益。後兩種階級全無自由意志可言,完全受到前兩種階段所 支配。

不同的服飾,也顯示了不同的階級。低階級的人民要改變到高級,簡直沒有可能;不過高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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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除了不能與首陀羅通婚外,與較低級的階級結婚是沒有嚴格限制的。階級高的婆羅門與剎帝 利的生活到現在仍是非常嚴肅的。旗多耶奧義書(Chandogya Upanisadad)指出三階段的不同 人生:首先作一個家主要學習忠貞、實踐、犧牲;其次是作一個修士,練習禪定,過著簡樸嚴肅的 生活:最後,作婆羅門祭師,終日與經師習經。婆羅門的權威與祭師與地位在無限地增加。雖然祭 師被稱為在地上的神,是國家的保護者,而且,同一祭師可以担任幾個王國的國師(Purohita) ,但却并無實際能力與國王對抗。甚至婆羅門的超越地位,也受到了剎帝利實際權力的考驗。其結 果是,縱然剎帝利并不優越于祭師,但祭師却已淪為國王的附庸了。

廣大社會的一般公民,分散在社會上為不同的職業羣。如農、牧、漁、商等。其他從事工業者 :如石工、木工、車輛製造、陶器、鐵器等。幾乎每一職業又形成一小階級。其中有的職業受到社 會的尊重,但有的甚至不能參加宗教儀式,被婆羅門視為不可觸及者。首陀羅卽被視為不潔淨的人 類、不能觸及牛奶,必須強制地施行火祭。首陀羅與廣大的自由民也有很大的排斥性。首陀羅與吠 舍雖然也不是同一社會羣,但兩者都是反抗剎帝利與婆羅門的。首陀羅的生存權,與繁殖權以後已 受到承認,也准許他們為自己的生殖、生存的能力而祈禱。首陀羅的地位往往受到進入雅利安人社 會之新土著部族所承認而提高了。

除了固定的階級而外,另外還有兩個較重要的團體,卽韋拉特(Vratyas)與泥夏達(Nishadas) 。韋拉特人雖是雅利安人,但不是婆羅門,他們不必遵奉婆羅門的規範,而所說的確是普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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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利特(Prakritic)語言,過著遊牧生活。他們似乎與摩揭陀(Magadha)人有著某些特殊關係 。他們禮拜濕婆(Siva)與阿羅漢(Arhats)。他們如果奉行一定的儀式與戒律,可以變為婆羅 門社會的分子。而泥夏達(Nishads)則完全為非雅利安人,他們有自己的定居所,也有自己的統 治者(Sthapati)。他們可能與現代的比爾族(Bhils)是同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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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經濟生活

當時的人,卽使是富有的,也是居住在鄉村的;但對舒適的城市生活不再是毫無所知了。有些 村莊,富有的農人變成了地主,但仍在農田工作,甚至獨佔了整個村莊。土地的轉讓,在那時代并 不必批准,只要同族的長老認可卽生效力。

農業仍是人們最重要的職業,但在農業工具,新的糧作與水果的種類却增多了,在產量上也大 為增加。但是農人却仍舊遭遇到很多困難。在奧義書中曾提到有冰雹、蝗蟲等大天災,襲擊拘羅國 ,迫使很多人流離失所。

貿易與工商業也是很繁榮的。有子孫世襲的商人階級(Vanija)出現。這時的貿易只限于在 國內對居住在高山的克拉特(Kiratas)族人。他們賣給山上居民的多為衣服、草蓆,與皮貨。已 知道了海洋,有獨木舟,在百段梵書(Satapatha Brahmana)中已有記載,有的學者甚至指出 通過海上交通,已與巴比倫發生了關係。

商業上之活動,已知使用貨物價值之中準,諸如里夕卡(Nishka)、夕塔曼納(Satanana) ,及克利希勒拉(Krishnala)等。但這些中準是否卽是貨幣,是值得懷疑的。里夕卡的模式, 有如一串金項鏈,具有一定的重量,有三二O羅提(Ratis一羅提有十八公分)。里夕卡與夕塔曼 納重量相同。克利希勒拉重一羅拉,卽重一‧八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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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似乎都有相當的組織,這種組織可能是合作、公會(Ganas),或由地方的鄰郡(Sreshthins) 單位所主持的。

不同的工業已經曾提到,只是他們的技術更為進步,分工亦較為精細:製車的工人,不再同于 普通的木匠,製弓的工人不再兼製箭與弦;硝皮匠也不兼製皮衣、毛衣。有的婦女也從事部份工業 生活,如刺繡在袍上,在其他衣著上及手織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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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宗教發展

人們的宗教生活有了很大的變化。荒淫、乖謬的神都漸漸變得式微暗淡,但仍然受到相當程度 的崇拜。在阿達婆吠陀的韻文詩裡,仍然讚頌婆樓那有無限的力量,或地上的守護神之一。

在宗教上所供奉之犧牲,也經祭師作了很大的改變。在經典上也出現了民間的迷信:諸如相信 小精靈、小魔鬼、符咒、妖術……等。已有一元論,一神教的傾向,與黎俱吠陀的末期思想相接近 。這可能也是時代思想自然演變的結果。普拉加帕第(Prajapati)是創造主;是所有一切古老的 諸神之縮影。稍後諸神化身到人間的(Avataras)思想則是源于創造主。「普拉加帕第確定了野 豬的形式,而引起大地;當創造結果,從基本物質的水變成一隻烏龜。」而祭師與神學家就將這些 事納入犧牲祭祀的儀式中,而讚頌普拉帕第的偉大以榮耀普拉帕底為創造主。稱他為犧牲的化身, 為第一犧牲者。而哲學家對于宗教上的設定,則投以懷疑,因而推想宇宙一體的問題,而與超越的 梵(Brahman)或梵我(Paramatman)──宇宙靈魂與絕對合而為一。「絕對駐在每一事物 之中;內在在眾生之內;是不死的內在指導者。」

一般人,并不明白那些抽象的神學與哲學思想上的問題,而只是對黎俱吠陀中已知道的神,毫 無偏愛的平等信仰,也并不認為因陀羅、與婆樓那哪一位神會比較偉大。在黎俱吠陀中的另一神為 魯特羅(Rudra)。魯特羅在早期的地位,正如晚期的濕婆神一樣,是併列一道接受禱告的。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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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變為創造神(Mahadeva),為生主(Pasupati)與史前時期印度(Indus)的主要男神因陀羅相 同。魯特羅還具韋西笯神(Vishnu)的特性:在黎俱吠陀中為太陽神,是宇宙的道德律,是人類 的救主,拯救人類超越苦海。於是韋西笯又佔據了婆樓那的地位。變成為聖人們的理想境界。在吠 陀經典的末期,韋西笯又與傳統史詩中像半神半人的克利希納.提婆(Krishna-Devakiputra) 與Vasudeva視為同一神。

在奧義書中,我們也發現克利希納神與吠陀經的學派思想有關係。再由學派思想連接純犧牲的 儀式,視為道德的實踐,作為祭師的理想境界。在生命的最後時刻,要皈衣下面三種思想:「你是 不死者;是從不變滅者;是生命的本質。」根據此一觀點,靈性的最高歸向是在蒼空之上的光界, 那裡住有神與諸神。現在我們可以看出,到了晚期更神祕的薄伽梵派(Bhagavata)的主要教義就 是接受以上的思想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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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文學與科學

在吠陀的結束期,梵書各學派,具有很多文獻都是藉記憶而A傳,有些廣大山區人民的主要思 想,偏重在某一方面的興趣、於是就集積而成某幾種吠陀。這些吠陀文獻的名稱在奧義書中曾被提 到;而且,還有聖徒列傳與古代史料(Itithasa-Purana),祖先靈魂的存在問題(Pitrya) 、數學(Rasi)、星相、占卜(Daiva)、年表(Nidi)、論辨術(Vakovakya)、倫理(Eka- yana)從神名研究語源(Deva-Vidya)、研究形上學的絕對知識(Brahmavidya),關于魔鬼 或物精之研究(Bhutavidya)、軍事科學(Kshatra Vidya)、天文學(Nakshatra Vidya) ,從事蛇之專門研究(Sarpavidya)、音樂、舞蹈與神學(Devajana Vidya)等。

在另一吠陀所提到的是:語音學(Siksha)、犧牲儀式(Kalpa)、文法(Vyakarana)、語 源學(Nirukta)、音韻學(Chhandas)、天文學(Jyotisha)等。

在前面由梵書學派所列舉的研究主題,可說都是些特殊的問題,但大多未傳下來;而在吠陀經 裡所傳下的文獻是保存下來了;

吠陀(Veda)一字,是來自字根「Vid」,一般意謂著「知識」。也特殊地意謂著文學、文 獻。吠陀經究竟從何時傳下來的不得而知,都是以口語相傳,被稱為是神聖的知識,或說是神聖所 啟示的知識(Sru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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吠陀經有四種不同的文獻:

一、經書(Mantra):吠陀經有詩韻、讚歌、及咒語。都是古老的文獻,為黎俱(Rik)、 蘇瑪(Sama)、夜柔(Yajus)及阿達婆(Atharva)四種本集(Samhitas)所結集而成。前三 種本集,有時稱之為三種知識(Trayi)被認為是原始的,正統的經典。

黎俱吠陀本集:是抒情詩所分成的,以讚頌不同的諸神。凡讚頌神德神威的祭師稱之為河迪 (Hotri)。這些讚歌大部份屬于同一時代文獻,在這文獻以前的時期,我們稱之為吠陀後期,因為 整個讚歌的編輯並不很早。

蘇瑪吠陀本集:蘇瑪吠陀,並無什麼獨立的內容。它的韻文詩除了七十五首都是得自黎俱吠陀。它 的讚歌則是歌頌以蘇磨酒(Soma)作犧牲以供養諸神,為迎神的牧師所歌頌。迎神的牧師稱之為 烏格迪(Udgatri)。

夜柔吠陀本集:是一本祈禱犧牲的經典,其中的韻文詩多是得自黎俱吠陀。供養犧牲的祭師稱 之為阿達瓦禹(Adhvaryu)。夜柔吠陀又分兩種:黑夜柔是得自推提瑞耶(Taittiriya)曼推耶 尼(Maitrayani),卡提卡(Kathaka)之本集;白夜柔是得自韋加散尼(Vajasaneyi)的本集。

比較前三種本集要晚出的第四種本集,為阿達婆本集。這是一本丹道符籙,驅魔治病,却禍招 福的經書。其中的內容也大都得目前面三種本集。尤其多得自黎俱吠陀。但其所編輯的主在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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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咒、驅邪、治病、招祥納福……等。其中也有少數很美的韻文詩以讚頌無所不知的神及大慈大悲 的地母。

從大地流出的奶水, 是 慈母在滋養她的子孫; 啊!普瑞日維(Prithivi)你在森林之國是綠油油地, 在高山,你又披上皚皚地雪衣。

二、梵書(Brahmanas):梵書為第二種吠陀,梵書主在解釋祈禱、犧牲時的各種儀節;其 中也有傳統神話故事;宇宙神祗;讚頌國王的韻文詩等。讚頌國王的功績可說是祭師的傳統。

三、森林書(Aranyakas):森林書是居住在森林中婆羅門所寫的,是對梵書的補述;其所使 用的語言文字都是與梵書一樣的,甚至其內容也是符咒、儀禮……之類與梵書亦相近。但在說明儀 式時往往採取譬喻方式,而不是教條的。在祭祀及各種儀式的規則愈為精細。不像本集的祭祀具有 濃厚的神祕意義。森林書中大部份是很老的文獻,但其中少部份是後期的作品。這只是從其文字、 內容的風格上所分辨出來的,並無實際的史料證明。

四、奧義書(Upanishads):奧義書的意思是「具有祕密,精深教義」,從字根Upa-ni-sad 而來的。其意思是:「靠近某人坐下來」,如加以引伸則意謂「學生親近老師」。奧義書既不是 森林書的補遺,也不具有森林書中的任何內容,完全是獨立的著作,涵有極深的哲學思想。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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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是以梵(Brahman)與梵我(Atman)為中心論點。梵,卽是宇宙的靈魂,或說是普遍存在 的靈魂,梵我,卽是指個人的靈魂與宇宙靈魂。是同一的絕對真實。最古老的奧義書一般被視為先 于佛教的,但有些所謂之「奧義書」,大都是很晚期的作品。

以上四種文獻,廣泛地都稱之為天啟的聖書(Sruti),或吠陀經。「此外還有一些論著,雖然 並非是得自天啟,但却都是解釋、發揚吠陀的文獻,我們稱之為吠陀的別集(Vedanga)。很少 人認為這些著作具有天啟的權威,而且是古代聖人將其所被啟示的吠陀,一代一代地以記憶的方式 所傳下來的。這些文獻大多是出自不同的吠陀學派(Charanas),稱之為斯姆爾地(Smriti)。 其內容,也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想來也許是由于記憶失誤而造成的。雖不能視為天紀,但都稱之為 經(Sutra),其意思是:為線所貫穿的典故、規章與格言。以上的部份散文作品,到了後來被詩 人寫成了韻文詩。

吠陀別集其內容有六種:卽語音學(Siksha)、犧牲儀式(Kalpa)、文法研究(Vyakarana) 、語源學(Nirukta)、音律學(Metrics)、天文學(Jyakarana)等。這些雖然都是手 抄本,居于很晚期的作品,但都是在奧義書中所常討論的問題。

手抄本的語音學,是教人如何能使吠陀的韻文詩能正確的發音。因而產生了語音學派,將黎俱 吠陀經上的字與韻文詩完全用文法加以分析。而分析得最好的還是普拉地沙卡經(Pratisakhy Sutras)是從文字與文字的結構分析而論到文法的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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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儀式在夕拉塔經或稱為天啟經(Srauta Sutras)主在說明實行犧牲祭祀的規則,吉利雅 經或稱為家庭經(Grihya Sutras)則是在指導家庭生活的一般規律;達磨經或稱為法經(Dharma Sutras)則是宗教與世俗法行政管理方面的律則;蘇爾瓦經(Sulva Sutras)是綜合全部犧 牲儀式的一般通則,以及供奉犧牲之建築物及火壇之設計等,這也是印度最早所發現的幾何學。此 外,還有一份補遺的手抄本,稱之為附錄(Parisishtas)。

天文學、語源學、音韻學,都是巨著,分別存在潘里尼(Panini)、雅斯卡(Yaska)、彭 格拉(Pinaala)等經書中。

音律學則保存在賈地沙(Jyotisha)一文獻之續集中,其發展流傳似乎要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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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摩揭陀勢力之崛起與約梵拉族之侵入

第一章 大王國的兼併

「宇宙之王」的觀念,在黎俱吠陀詩人的心靈中卽已有之。在晚期吠陀的文獻中,也曾提到有 幾位統治者,他們要征服四境,君臨天下。這種征服,倒並不是亡人國,滅人種;而只是要將各小 部族,統一起來,接受他的統治而已。但征服小部族或邦的往往都是小王國之羅闍。

但到了公元前六世紀,在印度的政治上有一個新的發展。東印度已有了幾個強大的王國,他們 互相結盟,征服了附近小王國,變成國王之王,稱之為沙姆羅闍(Samrajya)。沙姆羅闍之間又 相互併吞,最後勝利的王國卽是君主帝國。此一帝國的領土,從興都庫什(Hindukush)直到邁索 爾(Mysore)北部。這是在奧義書中所曾提到的。

在未論到非常的政治變遷史前,我們必先說明從梵書到古典奧義書時期印度版圖之變化。

愛陀列耶梵書(Aitareya Brahmana)曾描述:梵書時期的雅利安人曾震撼廣大的印度地區。 雅利安人所佔領的邊界,從北拘羅(Uttara Kurus)諸國到達北馬德拉斯(Uttara Madras) ,卽從喜馬拉雅之外直到沙瓦第(Satvat)及布加(Bhoja)諸國。卽從里琪耶(Nichyas)與阿 帕琪耶(Apachyas)兩國在西方之領土,直到普拉琪耶(Prachyas)國在東方之領土;同時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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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牟那與憨甫爾(Chambal)之南方。但里琪耶與阿帕琪耶兩國之確切地理位置不得而知,而普拉 琪耶則是沒有懷疑的。希臘作者普拉西(Prasii)曾記道:與摩揭陀國數省相鄰,在摩揭陀之外, 在此孟加拉之般達拉(Pundras),在東孟加拉中部之萬格(Vangas),不屬于雅利安人的統治。 萬格這地方,梵書中沒有提到,但森林書中曾提到過。

在南方,除了雅利安人的布加小國外,我們發現在戈德維利(Godavari)河谷之安德那 (Andhras)與住在文德雅森林的原來部族。

在晚期的梵書,及佛教經典也記載有幾個王國的名字:凱靈伽(Kalinga)在東海岸,從奧瑞 沙之維坦瑞尼(Vaitarani)到達戈德維利鄰境;阿西麥卡(Asmaka)與牟拉卡(Mulak)在上 戈德維利;阿凡地(Avanti)在麥爾瓦;蘇拉夕德拉(Surashtra)在凱瑞爾瓦(Kathiawar) ;信度蘇維拉(Sindu-Sauvira)在印度河谷下流。

在早期佛教經典裡,也記載十六個較大的國家。在佛教尚未產生之前,他們已佔領了從卡布爾 (Kabul)河谷到戈德維利地帶。這些國名是:在東比哈爾之安格(Anga),在南比哈爾之摩揭 陀(Magadha);在婆羅奈斯(Benanes)之伽尸(Kasi);在奧德(Oudh)之憍薩羅(Kosala); 在北比哈爾之跋耆(Vriji);在戈拉帕爾(Gorakhpure)區之馬爾拉(Malla);在閻 牟那與拉爾馬德(Narmada)之間之吉地(Chedi);在阿拉哈巴境內之瓦提沙(Vatsa);在塔 尼沙爾(Thanesar)、德里及米汝第(Meerut)區之間之拘羅(Kuru);在巴瑞利(Bare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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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丹(Budaun)、華汝克柏(Farrukbabad)區之潘琪拉(Panchala);在賈甫爾(Jaipur) 之麥提雅(Matsya);在柏雪瓦(Peshawar)及羅瓦爾品第(Rawalpindi)區之犍陀羅 (Gandhara);在克什米爾之西南,凱佛爾斯坦(Kafiristan)部份地區之坎播加(Kamboja)等。 在拘羅與潘琪拉兩個主要王國,在國勢式微之時期,其最大的威脅,全印度之政治中心則已轉移 到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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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跋耆國

在前面所提到東方的幾個國家之中,沒有提到吠提訶(Videhas),而我們發現前面所提跋耆 (Vriji 或Vajji)就是吠提訶。跋耆為幾個部族所聯合形成的,包括離車(Lichchavis)、吉拉垂卡 (Jnatrikas)兩個民族在內。他的首都在維夏里(Vaisali),卽今牟熱伐甫爾(Muzaffarpur) 縣內之比沙爾(Besarh)或巴沙爾(Basarh)及巴卡里拉(Bakhira)。據現代一位蒙古的學者 推證,跋耆人卽是西藏人,因為他們的風俗習慣很相近:例如他們展示屍體,可說是梵書喪儀的變 形;但也有些習俗像波斯人。根據吠陀文獻判斷,這也是古雅利安人及正統婆羅教的儀式。在佛教 文獻所顯示之離車人卽是一種神(Tavatimsa)。

跋耆國沒有君主,主持政治的為長老,這是一個商業的共和國(Gana);馬爾拉國有類似憲法 的法典,除此而外,另外還有幾個小共和國:在伽毘羅(Kapilavastu)之釋迦(Sakyas)、桑 沙麥拉(Sumsumara)山之巴爾格(Bhargas);匹菲力瓦拉(Pipphalivana)之毛瑞耶 (Mauryas)等國。毛瑞耶就是以後的孔雀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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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四個大王國

這些共和國之成長,與鄰境強大的君主國相互對峙。其中四個王國比之實施侵略擴張政策的獨 裁國家,還要來得強大,他們是:阿凡地(Avanti)、憍薩羅(Kosala)、摩揭陀(Magadha) 、及瓦提沙(Vatsa)。

阿凡地(Avanti)的首府在烏闍(Ujjain),卽今之麥爾瓦(Malwa)。國王犍陀(Chanda Pradyota Mahasena)將附近的小邦都置于他的控制之下。瓦提沙環繞著阿拉哈巴附近之可沙 (Kosam)與可沙比(Kausambi)地區之領土為婆羅多族之烏達雅拉(Udayana)所佔領。烏 達雅拉曾擄走了普拉多塔(Pradyota)心愛的女兒,以及摩揭陀王室的王妃。烏達雅拉的力量已 擴張到巴爾格國領土的邊界。

憍薩羅國為摩訶憍薩羅(Mahakosala)王與其太子普拉森拉吉提(Prasenajit)所先後統治 。其統治地區,大約在今之奧德(Oudh)。其全盛時期的首府在阿約地耶(Ayodhya)。此地位 于沙那禹河之河岸,根據吠陀及史詩所載,此地曾一度被一個伊克夕瓦庫(Ikshvaku)的朝代所 統治。憍薩羅的國王諸如阿提拉羅(Atnara)之子帕拉(Para)曾獲「征服者」與「犧牲者」 之頭銜。史詩曾說憍薩羅的王子已進入到今德干之丹達卡南(Danda Karanya)到彭巴(Pampa) 河岸之坦格巴陀羅(Tungabhadra),甚至遠到錫蘭境內。憍薩羅國,還在沙拉斯韋地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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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個統治的行宮。根據沙瑪(Saheth-Maheth)文獻所指出,這座行宮與羅帕地河南岸城市是 同時遭受毀滅的。憍薩羅國從其四境擴張其領土,他併吞了釋迦(Sakyas)在尼泊爾之塔瑞(Tarai) ;而且,也佔領了凱沙斯(Kasis)卽今之婆羅奈斯(Benares)。但憍薩羅的野心很快就被南 比哈爾森林區的另一個新起的力量所破壞。

摩揭陀的國境,環繞在南比哈爾之帕第拉(Patna)及伽耶(Gaya)。他一直保持著強大的 國勢,從吠陀天教一直到詩人的史詩時代。摩揭陀可能就是非雅利安人基克塔(Hikatas)族的 宗祖國。基克塔人主要的財富是牝牛,由於雅利安人崇拜牝牛,所以牝牛倒是默默地保獲了摩揭陀 ,未受到雅利安人的侵入。甚至在刼波經(Kalpa Sutras)時代,他們還不能供養祭師為國家納 福。其國內人民多為新居的種族。稍後婆羅門及剎帝利進入摩揭陀,仍保持他們原來的語言,但也 形成了婆羅門與剎帝利兩階級。他們與吠陀經所提到的韋拉第(Vratya)人有很密切的關係。 在公元前六至五世紀,摩揭陀的王位被富樓那的國王夏桑拉格(Saisunagas)所篡奪,夏桑 拉格是富樓那王朝的第一位國王。

但佛教學者們,認為夏桑拉格是較晚出的富樓那的國王,而且將富樓那分成兩時期:在前者稱 為哈瑞央卡(Haryanka);在後的稱為之夕桑拉格(Sisunagas)。夕桑拉格的子孫世世因襲, 稱之為夏桑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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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拜比薩羅王

最富盛名的哈端央卡朝的國王拜比薩羅(Bimbisara),又名夕仁尼卡(Srenika)。拜比薩 羅以十五歲的少年,卽以宗教塗油的儀式繼承了王位。根據錫蘭學者傳統的說法,他卽王位的這一 年正是佛陀圓寂的前六O年。一般均以佛陀是公元前五四四年圓寂的;根據錫蘭學者,認為佛陀是 在公元前四八六年圓寂的;而中國學者,亦認為是在公元前四八六年圓寂的。如說佛陀圓寂在五四 四年是不大可能的。因為孔雀王朝(Maurya)的阿育王(Asoka)是在公元前三世紀繁榮佛教的 國家,他比佛陀圓寂要晚出二一八年。因此蓋革(Geiger)與一些其他學者認為佛陀真正的圓寂 的時間是在紀元前四八三年,這已接近中國學者的看法了。

中國學者根據中印使者的往返而推定佛陀圓寂的時間:摩華(Meghavarna)王遣使到沙姆陀 笈多王朝(Samudra Gupta)、而伽尸國(Kassapa) 凱基(Kia-che)王亦同時于公元五二七年 派人使往中國,這也有利于推論,佛陀是在公元前四八六到四八三年的說法。蓋格的論斷,不為佛 教國家所接受,而中國是依據阿育王前後之時期所推斷的,近乎可靠。

依此,我們可以推定拜比薩羅王的卽位日期,約在公元前五四五年。拜比薩羅王自始就是追求 擴張政策,他具有確切的優勢為當代附近王國之盟主:他是一位國富民強王國的統治者,有山川、 河流為其天然屏障。他的首都蓋尼羅闍(Girivraja)依傍五座山麓。他用石材築城,是現行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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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印度最老的古代石材建築。土地肥沃,農作物產量豐富。海瑞耶陀(Hiranyavaha)江或稱梭 納(Sona)江在帕第拉(Patna)附近與恆河相會合,這條江是使得哈瑞央卡王朝致富的主要原 因。其次,人民在恆河沿岸從事商業貿易,或沿著陸路在伽耶(Gaya)經商。拜比薩羅王是東印 度的盟主,組成強大的作戰象隊,對西方印度的鄰國,具有最大的威脅。其最大的成就是併吞了鄰 近的安格王國。安格在東比哈爾,其首府在巴格甫爾(Bhagalpure)附近之犍帕(Champa)。 他亦與憍薩羅、跋耆兩國聯姻。他的憍薩羅國的王妃為他帶去伽尸(Kasi)一大幅土地,江山美 人兩全其美。至於對伽尸之婚姻,完全是為了擴張摩揭陀向北的領土,直到尼泊爾的邊界。拜比薩 羅之強大,主要是由于他的行政組織健全,行政效力很高。就在他王城之北的山麓,為中國的朝聖 人員築了一座城,稱之為王舍城(Rajagriha),卽是在現帕第拉(Patna)縣的羅吉爾(Rajgir) 。摩揭陀國經他篡位,對外不擇手段地擴張,使摩揭陀變成一個很強大的王國。他吸引了很多 當代的聖人:如耆那教的最後一位祖師馬哈維拉(Mahavira);佛教的本師佛陀,以及他的大弟 子等。可說人文薈萃,盛極一時。但當他晚年,却被他的兒子阿闍剳夏(Ajatasatru)所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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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阿闍剳夏

阿闍剳夏,又名牯里卡(Kunika),他時常恐懼他的王位繼承受到威脅。憍薩羅的普拉森勒 是阿闍剳夏父親王妃的兄弟。他也曾因被牽連到弒殺父王的事件而恐懼受到報復而憂鬱身死。另有 幾個實行共和的部族在摩揭陀之北方與西北方與其鄰界,並為其盟邦,關係極為密切;但却與伽尸 、憍薩羅兩國為敵。摩揭陀國王不僅自以為是這些共和小邦的保護者,夕拉瓦斯地(Sravasti)的 統治者;而且也是衛舍尼(Vaisali)的跋耆國(Vajji),今戈拉帕爾(Gorakhpur)之牯辛拉 (Kusinagara)的馬爾拉國,以及今甘德克(Gandak)河上之帕瓦(Pava)國之統治者。

伽尸與摩揭陀兩國為爭取補怛羅(Pataligrama)、摩揭陀國就在該地築城設防。補怛羅鄰 近梭納(Sona)河與恆河土地肥沃,為軍事重地。其城堡至今尚還存,已為聞名四百年的宗教勝地。

阿闍剳夏本人雄才大略,其大臣們也建議用權術政治,他相繼地消滅了在國內與他意見相左的 人。跋耆的領土與摩揭陀相鄰接。阿闍剳夏對憍薩羅國尚表面親善。到了晚期,據說是普拉森勒之 子做了憍薩羅國的國王,國勢日強,曾屠殺過釋迦(Sakyas)族人。

後來普拉森勒又放棄了對伽尸領土的爭執,也拋棄對摩揭陀國的敵對態度,而將他的女兒下嫁 給摩揭陀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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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闍剳夏本人對宗教保護甚力,對宗教之信仰亦持寬容態度,對佛教、耆那教(Jainism)都 敬奉如儀,據說耆那教的最後一位有名的祖師馬哈維尼拉及佛教本師佛陀都是在他統治的早期圓寂 的。在佛陀圓寂後,佛教徒卽在王舍城舉行會議,以審慎莊嚴的態度集結經典;並且反對部份信徒 對佛陀當神一樣地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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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阿闍剳夏的繼承者

根據富樓那史詩,阿闍剳夏的直接繼承者為闥夏卡(Darsaka)。在闥夏卡之後才是他的兒子 鄔地夷(Udayi)繼承王位。闥夏卡一詞是由一齣獻給巴薩戲劇Svapna-Vasavadatta而來的, 巴薩是可沙比(Kausambi)國王鄔地夷王的妹夫也是同輩。但根據佛教與耆那教的學者們,認為 鄔地夷是阿闍剳的兒子,也是他的直接繼承人,尼伽德沙卡(Naga-Dasaka)則是拜比薩羅王國 的最後一位國王。似乎與富樓那國的闥夏卡為同一人。根據佛教古代的說法,則就很難接受富樓那 史詩的記載所說鄔地夷關係到闥夏卡與阿闍剳夏是正確的。

鄔地夷可能與阿凡地(Avanti)國有過戰爭。而最重要的事件,是在他統治之下,阿闍剳夏的 寵臣所設計,位于森林區內的補怛羅(Pataliputra)與卡蘇瑪(Kusumapura)兩座城市。

摩揭陀國的歷史,在鄔地夷以後就不大清楚了。但富樓那史詩紀年,則說在鄔地夷之後還有兩 位國王藍地瓦達(Nandivardhana)與摩訶納(Mahanandin)。而摩訶納王的首陀羅族妻子為 他生了一個兒子,稱為摩訶帕瑪(Mahapadma),或又稱為難陀(Mahapadmapati Nanda)難 陀之後又開創了首陀羅或半首陀羅的新王室。

佛教學者,則在鄔地夷與藍地瓦達兩人之間又增加了十三位國王,且沒有摩訶納,而他的位 置却為旁琪瑪卡(Panchamaka)所代替。根據佛教學者的計算,鄔地夷的繼承者是阿魯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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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rudha),相繼依次為曼陀(Munda),尼伽德沙卡。以上這些國王最後一位是被弒身亡。然後 國人再擁立重臣為王。其中最著名的為夕桑尼格(Sisunaga)。繼承夕桑尼格王位的則是他的兒子 凱拉梭卡(kalasoka),以後卽是世襲,共傳十主,第九主為藍地瓦達,彭琪瑪為世襲的第十主 。根據佛教文獻,在阿育王行狀(Asokavadana)裡,曾以凱卡婆(Kakavarnin)代替凱拉梭 卡,為曼陀的繼承者。

這裡有一個困難問題,那就是佛教與富樓那史詩對夕桑拉格與凱卡婆在朝代中之時期竟然相反 :佛教學者說他們是拜比薩羅、阿闍剳夏以後一段很長時期的人物;甚至還在鄔地夷之後:而且兩 人並不是屬于同一家庭的。而富樓那史詩,則在他們兩人在該國為最早期的國王,甚至說夕桑拉格 與凱卡婆就是拜比薩羅與阿闍剳夏的遠祖。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有一個合理的解釋,以消除富樓那部份的懷疑,而且也可肯定佛教所記之 事實:

普拉約塔(Pradyota)的繼承者,阿凡地(Avanti)國的國王拜比薩羅,與阿闍剳夏為同 一時代的人物。富樓那史詩說:夕桑拉格預感到,「他要打倒一切敵人,登上王位。」這就可清楚 地支持佛教的觀點,夕桑格拉是拜比薩羅與阿闍剳夏晚期很久的人物。同時,實現了他的擴張政策 ,吞蝕了強大的阿凡地王國。

夕桑拉格的繼承者,凱拉梭卡,或稱凱卡婆(Kakavarnin),似乎是一位在位很久的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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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他的王室後裔從王城蓋尼(Girivraja)遷到補怛羅城(Pataliputra)。雖跋耆國之衛舍尼政 府有時期也對補怛羅城實施統治權,而長時期仍為摩揭陀所統治。佛陀圓寂一百年以後,佛教徒第 二次集經就是在這裡舉行的。這一次主要是討論佛教的戒律,作為佛教徒行儀的依歸。有些跋耆國 的僧侶曾試圖建議大會將佛教戒律放寬。凱卡瓦王最後還是註定是一位悲劇人物,他的兼併吞食所 得的城市,民眾,如補怛羅、衛舍尼以及其他的重要土地,就像吞食的惡果,毒箭一樣,哽住了他 的咽喉。也許由于他的五個兒子太小沒有經驗,於是大權旁落,為其嚴峻殘暴的權臣所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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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難陀王

新王與凱卡瓦是同一家族,這是所有歷史學者們的共同看法。根據富樓那與鄔格拉(Ugrasena) 文獻所載他的名字摩訶帕瑪(Mahapadma)或難陀(Mahapadmapati Nanda)其意思是: 「無限主權的統治者」,「無限財富的擁有者。」或「強大軍事力量的統治者。」在他之後,他的 八個兒子,相繼統治,隨後就被孔雀王朝(Maurya)的開國者──犍陀羅‧笈多(Chandra Gupta) 所篡奪。

關于難陀王朝所統治的時間:根據耆那教的文獻為一五五年;根據富樓那史詩為一百年;根據 錫蘭佛教學者的編年,僅為二二年。只有兩代而傳了一五五年,可見耆那教的估計太高了些;富樓 那史詩有的分析他的兒子們共在位十二年,難陀本人在位八八年。但有的分析難陀本人為二八年, 他的兒子們共在位十二年,但這樣算來還不到一百之數。總之,他本人在位八八年也是值得懷疑 的。因此,錫蘭學者的編年,似乎還較為可信。

關于難陀一世的血統,也有兩種不同的說法:富樓那史詩的記載是:他是夏桑拉格朝(Saisu- naga Dynasty)最後一位國王摩訶納的兒子,他的母親則是一位首陀羅族的王妃。而耆那學者說, 難陀一世是一位理髮師與一位不貞之王后的私生子。而且,斷定孔雀王朝犍陀羅笈多王的遠祖就 是難陀一世。這位理髮師在王后的庇護下,在王宮具有很大的影響力,以後竟作了王子的侍衛。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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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把國王害死。而且也同時篡奪王位,凱卡婆王(Kakavarnin)的幾位年輕王子也都被這位權臣 所處死。

這位理髮師篡了凱卡婆王位後,自己卽南面稱王,雖然他出身卑微,但是却精力充沛,他的統 治也十分穩固。所有剎帝利族都接受他的指揮,儼然為一獨裁的君主。希臘的歷史曾指出,在亞歷 山大(Alexander)時期,只有難陀國王維持獨立的主權。他的首府設在補怛羅(Pataliputra)。 在伽靈格(Kalinga)地方,尚保持有早期的石刻,據考證為難陀時代通往其他國家的路碑。 這可證明,難陀王當時的權力已擴張到伽靈格,卽今之南奧端沙及瑞塞卡爾斯部份地方。

難陀一世有八個兒子先後繼承他的王位,其最後一個王子稱為坦那難陀(Dhana-Nanda)。 他擁有鉅大的財物,及強大的軍事力量:計騎兵兩萬;步兵二十萬;戰車兩千;三千頭以上的象隊 。甚至有些記載:有八萬;八千,六千等不同數量之象隊。他的財富都是來自重稅收入。他非常接 近民眾,這一點,也可推知他的出身是很寒微的。「他的人民也很鄙視他」的記載,那是不足為怪 的。但這並不影響犍陀羅笈多的領導,他推翻難陀王朝,更進而建立了一個世襲的強大孔雀王朝。 如果傳統上的記載可靠的話,一個德克西尼安(Taxilian)的婆羅門稱做可提爾耶(Kautilya)或 旃那克耶(Chankya)的則在孔雀王朝的興起中表現了一個重要的地位。不過難陀王朝雖然是被 推翻了,但是也面臨了新的問題,那就是從西北方的外犯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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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波斯人與馬其頓人的入侵

在拜比沙羅時期,犍陀羅的領土是圍繞著柏雪瓦(Peshawar)與羅瓦爾平第(Rawalpindi) 犍陀羅王柏卡舍地(Pukkusati)曾派遣使節持著其親筆信到摩揭陀國。其派遣使臣的目的 我們雖不得而知,但却可推知,是在公元前第六世紀之中期(五五八〜五三O)那時已有了賽琉 士(Cyrus)的牧民。賽琉士是希臘波斯帝國的開創者,敲開了印度的大門,破壞了有名的開浦 沙城(Kapisa)。開浦沙城靠近戈爾板(Ghorban)及旁吉夕爾(Panjshir)兩河,在卡布爾 (Kabul)的東北方。印度河以西之地,被波斯人佔領。在早期大流士(Darius)的石刻中(元 前五二二〜四八六)卽可見到犍陀羅在當時的主要國家中佔有極重要的地位。大流士是賽琉士繼 承者中最傑出的人物。大流士早期曾隨他的家人,在斯凱勒克(Skylax)的指揮下,從事海上探 險,來到了印度河。這次探險就是為了爾後波斯人佔據印度河與拉迦普坦沙漠(The Desests of Rajputana)鋪路而來的。後來,波斯人就把這個地區列為他第二十個行省,也是波斯帝國最有 名的一個大省區。也為波斯帝國帶來極大的財富。

大流士一世的兒子阿克斯克(Xerxes),以及阿克斯克的繼承者,似乎都曾穩固地統治者印 度幾個省份,偶然也曾發生軍事上的衝突:在有些阿克斯克的碑銘上刻有鎮壓反叛的文字。這主要 的反叛事件,是由于「波斯人在印度建廟,禮拜他們的王狄婆(Daiva)一世,這是他們的神瑣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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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斯德(Ahuramazdas)的旨意。」但為印度土人所反對。禮拜狄婆在波斯人的領地都普遍地風 行,當波斯人慢慢向東印度擴張時,却漸漸變得衰弱了。到了公元前第四世紀的中期,與印度未被 波斯人征服的鄰接的若干小邦則各自獨立,脫離波斯王朝的統治。

在卡布爾河的北方山區,靠近古拉爾(Kunar)與斯瓦第(Swat)區主要為阿文婆伽(Asva- kas)人所佔領。我們在梵文裡尚能發現阿文婆(Asva)一字;而在伊朗人的波斯文裡亦可見到 阿斯帕(Aspa)一字。阿夕婆與阿斯帕就是意謂著馬。

在這山區尚建有一座城,似乎為希臘殖民時期的希臘人所建立的。犍陀羅的領土被印度河分成 兩部份,在河的兩邊為布色克伐底(Pushkalavatl)王國,卽今之柏雪瓦(Peshawar)縣,在 印度河的東邊則是德克希拉(Taxila,或Takshasila)王國,卽今之拉瓦爾平第(Rawalpindi) 。德克希拉是一個法治王國,文化、物產都極興盛。它的首府位于比爾曼德(Bhir Mound),在 拉瓦爾平第西北二十哩之沙那卡拉(Saraikala)。他們從中亞直到印度的內陸,都築有寬敞的馬 場,凡 人民所居住的地方都建立商場。城市不單是商業中心,也是文化中心。渴慕知識的學者也 會聚在一起,研究三大吠陀經典,及十八種應用上之知識。傳統上,大家承認偉大的史詩摩訶般若 多(Mahabharata)就是在這個城市傳誦開來的。

以上德克希拉在山上之領土曾被烏拉薩(Urasa)與阿比沙羅(Abhisasa)兩王國所佔領。 烏拉薩卽今之哈日羅(Hazara)縣,阿比沙羅卽今之潘琪(Punch)與羅希拉(Neoshera)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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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德克希拉的東南,尚有普魯(Purus)與坡羅婆(Pauravas)兩個兄弟王國,普魯與坡羅 婆在吠陀經裡也是很有名的王國。普魯國最長的王子稱作坡諾(Poros)則駐防在伽羅姆(Jhelum) 河與基那(Chenab)河之間地帶;而他的弟弟小坡諾則駐防在基那河、羅維(Ravi)河之間地 帶。這是希腊的歷史學者所記載的。

坡羅婆王國的鄰界尚有格羅凱尼訶(Glaukanikoi),卡特俄夷(Katheioi)及沙比地(Sau- bhuti)等王國的領土。其中主要鄰界的為沙比地王國。在江縣(Jhang)的南部與羅維河谷下游 之鄰接部份為西比(Sibis)與摩羅婆(Malavas)兩王國所佔領,他們共同組成一個沙陀羅伽 (Kshudrakas)聯合王國。而阿巴夕陀(Ambashthas)王國卽是住在基那(Chenab)河之下游 的。這些小王國,有的實際上只是在內政上有相當自主權之自治團體,也往往都是共和之民主政府 。上信德(Upper Sind)也被幾個小王國分別佔領,其中最重要的為茅斯凱羅(Mousikanos) 王國,它的首都設在阿努爾(Alor)。在印度河三角洲建了一座帕特拉城,就像斯巴達一樣,是 屬兩個國王及元老院所共同統治。

公元前三三六年,在東南歐馬其頓的政權已完全被亞歷山大所攫取。由于亞歷山大的精力能力 都超邁凡人,在公元前三三三到三三一兩年之內,曾兩度打敗波斯王朝,在大流士與阿克斯克秉政 時期,竟完全被亞歷山大所敗,而佔領了波斯帝國在希臘的領地。

公元前三三O年,波斯王駕崩,亞歷山大也就作了馬其頓帝國的君主。三年以後,卽三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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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山大越過興都庫什(Hindukush)山,而且發現印度的領土內有波斯人所佔據而設的州縣 。亞歷山大為了保證進軍時的交通安全,靠近今卡布爾地方設立了幾處軍事要塞,其軍隊中具有善 於馳聘山地作戰之矮小的戰馬。在公元前三二七至三二六年的冬天,他一面與強悍的古拉爾山地族 作戰,一面翻山涉水到達了斯瓦提(Swat)河流域。又摧毀了摩沙伽(Massaga)與阿爾羅(Aornos) 兩國的城堡,接受尼薩(Nysa)城人投降。而他的部將亦佔領了布色克伐底城(Pushka lavati)。

摩沙伽在馬拉坎(Malakand)隘口的北方,阿爾羅與烏拉(Una)的地勢高度相同,位于斯 瓦提河與印度河之間。而尼薩則位于訶夷摩(Koh-i-mor)河下游三角洲,介于古拉爾與斯瓦提 流域之間。布色克伐底城在斯瓦提河與卡布爾河之交會處,約柏雪瓦東北方十七哩,也卽是現今之 查爾沙達(Charsadda)。

亞歷山大更積極地穿過密集的森林區抵達阿享德,再在印度河上搭建浮橋,越過印度河的東岸 。亞歷山大的東進得力于德克希拉的國王阿姆比(Ambhi)的協助很大。阿姆比的首府給亞歷山 大攻陷以後,不得不屈從迎奉。亞歷山大的部隊稍作整補,又繼續他的撻伐,進軍至海德斯柏 (Hydaspes),卽今之伽羅姆(Jhelem)。

但有的學者說,亞歷山大的軍隊是從難坦(Nandan)隘口進入,到達海德斯柏的右岸,直逼 哈南甫爾(Haranpur)流域。亞歷山大兵臨哈南甫爾河流,就受到了坡羅婆人的抵抗。領導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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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山大的指揮官是坡羅婆國王的哥哥,他驍勇善戰,威震四鄰。尤其其鄰近的德克希拉,更視他 為剋星。他曾率領軍隊從德克希拉的西方邊界侵入,而摧毀了德克希拉的王官。亞歷山大面對著對 岸的強敵,擁有精良的象隊與騎兵;且哈南甫爾河又是洶湧的急流,他深知不能直接渡過哈南甫爾 河流。於是,他就改變戰術,聲東擊西,以分散敵人的注意。他就在其營帳約十七哩之灣流處實行 偷渡。在灣流的中心有一塊很大的沙洲,洲上長滿了叢林荊棘。在灣流的這邊河岸卽是伽羅姆,及 其他伽拉帕爾(Jalalpure)諸城鎮。亞歷山大就從這個地方派遣小股兵力,迅速偷渡過江,企圖 給予坡羅婆王一個閃電似的突擊,然後以重兵壓境。

而坡羅婆國,也圖以此一地點渡江偷襲亞歷山大的軍隊,兩軍先頭部隊不期相遇,坡羅婆則以 極優勢的兵力打垮了亞歷山大的先頭部隊,擾亂了亞歷山大的作戰序列。坡羅婆國投入這一次戰鬥 的兵力有步兵三萬,騎兵四千,三百輛戰車,兩百象隊。他把象隊佈置在前,步兵殿後,在象與步 兵之兩側為騎兵與戰車。這個陣勢看起來有如一座活動的城市。這座古戰場的究竟地址,我們尚不 能斷定,據一般學者析定:若亞歷山大的指揮部在伽羅姆,則主力戰的地點應在卡利平原(Karri Plain)。

坡羅婆在這次戰術上所犯最大的錯誤是,是首先就讓馬其頓的精銳騎兵作一點突破式的錐形攻 擊,隨卽突破了他的左翼。使得他的騎兵與戰車部隊不能有效地應付敵人的突破戰術;象隊、騎兵 與敵人混戰一團;步兵的弓箭在近距離也不能發生作用。大部份的象與馬都受了傷,在激戰中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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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敵我,士兵也多傷亡,尚能作戰的官兵多被久經沙場的馬其頓軍隊所追擊失散。而坡羅婆王則 繼續在象上從事戰鬥直到受傷被俘為止。當馬其頓的軍隊把坡羅婆王帶到亞歷山大面前,亞氏問他 ,「希望我如何待你」?「我仍是一位國王」,國王很嚴正的答道。亞歷山大寬大地優待國王的侍 從及其高級臣民,送他回到他的王宮。這也是亞歷山大的政策,他非常瞭解,唯有實施懷柔政策, 才能得到印度各王國之合作與幫助;而且各王國間都有不同範圍,程度之聯盟,不能以超級統治者 的姿態對待他們,以減少進軍的阻力。

他次一步則是攻擊坡羅婆王國附近諸國,他越過阿克森(Akesines)卽今之基那河(Chenab) ,與海德羅提(Hydraotes)卽今之羅維河(Ravi)而襲取商格拉(Sangala)城。商格拉乃 是卡特俄夷(Kathaioi)國之重鎮,在今之廓羅達斯帕爾(Gurudaspur)縣內;隨卽又攻佔了海 菲斯(Hyphasis),卽今之毘斯(Beas);直下恆河流域。至此,馬其頓的軍隊則不再作進一步 的征服了。亞歷山大特別造了十二座祭塔,以表示他們所征服的最大極限。他也以嚴肅的心情,限 制他的統治只限于伽姆羅(Jhelum)地區。

他另派了一支軍隊沿弗羅地拉(Flotilla)河,在尼可斯(Nearchos)之指揮下乘小船而下 ,以征服住在羅維與基那兩河下游之小部族及獨立小邦。那只是小規模的衝突,不能算是戰爭,但 其結果都是很慘烈的。數以千計的土人包括婦女兒童在內,都一致起來抵抗,他們不願意接受征服 ,而依照拉迦普(Rajputs)人的角哈祭(Jauhar)方式紛紛投火自焚殉身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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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山大本人,也在攻擊強悍的馬拉婆(Malavas)部族國的城堡時,受了重傷。馬拉婆國在 這次戰爭中除了使用一般的步兵、騎兵外,還有一手持劍,一手持盾的盾劍部隊,專門從事近戰 尤其將獅子、老虎也組成部隊投入戰場。

公元前三二五年,亞歷山大再派兵攻陷信德(Sind),乘船出海。馬其頓的軍隊有的經阿富汗 斯坦(Afghanistan)回國;另一部份部隊,由亞歷山大自己領導,經碑路支斯坦大沙漠(The- Deserts of Baluchistan),抵達巴比倫;其餘部隊則由尼可斯領導從海上航回到格里斯(Tigris) 的北部。攻陷信德而後出海的,可能就是尼可斯這支軍隊。亞歷山大本人,返回巴比倫不過 兩年,卽在公元前三二三年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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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亞歷山大的行政措施

亞歷山大並無心放棄他所新開拓的領土,他希望將他所征服的地方永遠地劃歸他統一的行政組 織,作為他帝國的一部份。他把海德斯柏以西的各縣,都編入他正式的州縣,隸屬波斯人或馬其頓 人的總督統治。這些總督的若干事務則仰賴印度各部族領導人物的協助:如在阿爾羅(Aornos) 則利用撒塞笈多(Sasigupta);在德克希拉(Taxila)則利用阿姆比(Ambhi)。

除了利用天然河流為屏障外,馬其頓還組織諸王國形成一防禦體系。在諸王之中,則以坡羅婆 (Paurava)國王,與阿比沙羅(Abhisara)最為精明。馬其頓人分別在布色克伐底(Pushkalavati) ,德克布拉及其他戰略中心建築要塞。在各大河流域建立新的城市,并在五河地方(The Land of the Fivers)設置造船廠,鼓勵貿易,促進社會繁榮,以建他們統治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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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波斯人與馬其頓人侵入後之影響

在數年之內,馬其頓的行政組織與軍事設施,從旁遮普到信德,雖都被孔雀王朝犍陀羅笈多 (Chandragupta)所摧毀。但大流士與亞歷山大的侵略,也留下了不少影響:波斯人的征服印度可 能是西方世界與東方人的第一次接觸。波斯人的軍隊中所屬印度的弓箭部隊,曾與公元前第五世紀 之海外航行的西方人從事過戰鬥,也同時引起了希臘人好奇,而圖獲得意外的財富。波斯人與希臘 人的官員也各有著不同的長處,所以在印度河區域內也表現了他們各自的優點。他們把亞拉姆語 (Armaic)的銘訓、格言介紹到印度,般尼尼(Panini)族人所使用之字母與格言都具有希臘約梵 拉(Yavavani)的風格。不過,孔雀王朝時期一些重要建築之風格,以及阿育王遍佈全國的碑石 格言、銘訓,是否也都受了波斯及希腊文化所影響則是值得懷疑的。在印度開拓新領土的亞歷山大 ,由于好大喜功,使得他的強大帝國在公元前第四世紀卽陷于分裂瓦解;但他却促使印度與希臘, 從此以後而建立了廣泛地關係。馬其頓帝國雖然在印度河谷只存在著一個短時間就被消滅了,但却 留下一個統一國家的觀念給印度後來的孔雀王朝。也由于亞歷山大的海上探險計劃,不但擴大了他 短期帝國的領土。也為國際上之交通、貿易開闢了新的不同途逕。但馬其頓在印度的殖民政策,并 未為孔雀王朝所完全接受。希臘約梵那官員仍繼續在摩揭陀王國服務,正如他們曾為伊克巴潭那 (Ecbatana)與波西波里潭(Persepolis)兩國王服務一樣。於是,這些馬其頓留在印度的遺民,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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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揭陀王國,也正如他們忠於約梵那人所建立的獨立王國一樣。

希臘人以後就向印度人學習印度佛教與薄伽梵經(Bhagavatas);而印度人則多向希臘學習 天文學,及希臘的文學藝術。亞歷山大帝國的版圖自歐洲、中亞,直到印度河與阿克森河(Akesines) 之兩岸。正如他自己所說:已「為希臘人稍建基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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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摩揭陀人的早期文化

第一章 來源

當我們研究到摩揭陀人(Magadhan)早期的文化史,我們發現印度的文化具有不同的來源。 也沒有任何單一的文化能夠獨力在印度普遍發展。我們已經指出:在印度河谷,與西北邊埵諸小國 ,是得自優勢的希臘文化;而印度中部自Madhya-Des'a卽恆河上游,其西部地區如拘羅(Kurus) 與潘琪拉(Panchalas)則是婆羅門敎發源的搖籃。只要我們環顧一下大梵經和早期的史詩,毫無 懷疑,我們卽可追溯早期英雄的史詩與晚期吠陀是同一時代的。不過,在地區上,史詩的流佈却較 之晚期吠陀經之傳佈要廣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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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

政府的形成,既不是始于東印度,也不是始于西印度,而實在是在東西印度同時發展著,而慢 慢具有相近似的組織形式。無疑地,在南比哈爾與奧德之羅闍(Rajas)們之戰爭,不如麥爾瓦 (Malwa)的羅闍與旁遮普(Punsab)的羅闍間之相互戰爭一樣,都是為了擴張他們的王權到達 鄰國,以圖建立他們理想的帝國。他們也必須同時考慮到很多因素:這些羅闍、或國王的眞正統治 權往往操之在他們兄長或近親之手,雖擁有王權,但不能獨裁;而王位的型態也不是相同的;各王 國所統屬之部族,有的好戰,但有的是崇尚和平自由的。在東印度的有些王國則是眞正的獨裁政府 (Samrajyas),國王是實際統治者他們稱他自己為獨君(Ekarat)。在印度河流域,有些國王, 實際只是戰時的指揮官,而將政府工作留給長者會議(Senate of Elders)去處理。一國有兩位國王 ,有如斯巴達人一樣,諸如早期的提婆羅耶(Dvairajya或Diarchy)王國,在印度歷史上都是很著 名的。卽使階級最低的首陀羅族,在恆河流域之下游,也獲有超越的權力,不過在國家事務方面的 政治權則是操之在婆羅門的手中,這與印度河流域是不相同的。在中印度,從史詩上推斷,是沒有 獨裁國王的。國王常將政事委之于沙巴(Sabha)。沙巴經常是由王族之王子及高級軍事將領所組 成的。同時國王還有一個國是諮詢單位,稱之為蘇塔(Sutas)。蘇塔是由祭師及較低級的官員代表 所組成的。在若干部族與宗族,有權出席沙巴會議。有些王國之沙巴是一種普通的集會,并非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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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官顯要的會議。事實上,在有些王國裡,也很少舉行沙巴會議,國王往往要迎合婆羅門的歡心與 長老們的合作而遷就他們的意見,當然也得顧慮人民的請求與需要。為了這些不同的職責,能有效 地付諸實現,國王必須學習吠陀經(Vedas)與有關吠陀經之註釋、論著(Sastras)。殘暴無德 的國王往往其王位都是被廢掉的。卽使實行十足帝國主義的摩揭陀國,凡事也得向各酋長磋商。一 個朝代,或一國國王之所以被其國人所推翻,都是由于他們自己的失職失德所造成的。

國王們雖然也常常指定王子為他們的繼承人,但根據權威學者們的推斷,遴選繼承人的對象也 只能限于王室以內的人員,但偶然也有遴選王室以外的人來繼承的。一位希臘的作者說:在旁遮普 地區內就有好幾位勇武幹練的人被選為國王的。王位也不再專屬于剎帝利階級;也有強大的首陀羅 王朝同時出現。

由于王國之成長,及新領土的兼併,副王與省總督的地位也愈變得愈重要。有些國家的行政機 構,如伽尸(Kast)、憍薩羅(Kosala)王國之普羅陀(Purohita)就顯得特別重要,我們在羅 摩史詩(Ramayana)與伽陀卡(Jatakas)文獻中卽可獲得瞭解。在拘羅(Kurn)、潘琪拉 (Panshala)與麥提雅(Matsya)諸國,則以森那帕地(Senapati)陸軍總司令顯得特別重要, 森那帕的地位往往為王室人員出任。

行政組織之發展,最重要的理由,是由于高級政務之分類所引起的。譬如所謂之摩訶摩陀 (Mahamatras)一官銜,在吠陀經裡就沒有;而在孔雀王朝與沙陀婆那(Satavahana)王朝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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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消失了。摩訶摩陀掌理各種不同性質之事務:有的管理一般事務(Saravarthaka), 的掌理 行政上之司法(Vyavaharika),有的主管軍事(Sena-Nayaka);有的則替國王管理土地 (Rajjugrahaka)及國王財產(Dronamapaka)的分配。

司法、行政,國王自身仍保留一部份重要的責任,主在根據不同地區、階級、家庭之特別法而 判定的。但一般的案件,都是委之法官判決。

除了司法、行政外,其次要的則是國防。國王要信守此一責任,必要經常維持著強大的兵力。作 戰使用象隊,影響了此一時期軍事組織與軍事作戰上之傳統變化。發明以象隊投入戰場的人,便主 宰了當時的戰術與國防。當時的軍隊常具有四種兵種:卽步兵、騎兵、戰車隊、象隊等。在晚期吠陀 中則有海軍、後勤、情報、及地方保安等部隊。根據希臘學者的推測,在印度河已有了相當精練的 水兵,所以馬其頓的軍隊才徵僱他們的大船由印度河直接航向海洋。而馬其頓的軍隊雖曾準備自己 駕船航行,但都失敗了。在孔雀王朝組成有龐大的海軍艦隊之前,在印度河流域的統治者,已擁有 小規模的船艦,那不是不可能的。

關于印度軍隊的配備與軍事設施,很幸運地,到了公元前第五第四世紀,希臘的旅遊人員曾稍 有了紀錄:

印度步兵穿著棉質長袍,身上佩帶很長的弓箭,箭桿是用籐條作的,箭頭則是鐵的。有些步兵 也佩帶長矛、或雙劍的,身上并穿著堅硬圓盾形之皮甲。騎兵的裝備與步兵幾乎是一樣的。戰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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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戰車上有六個人:兩人為弓箭手;兩人持盾牌;另兩人駕馬車。車是用馬或野驢所牽引的。 史詩說戰列部隊有不同的兵種(Vyuha),具有不同的殺傷武器(Sataghni)。而耆那敎的經典 裡記載著阿闍劄夏(Ajatasatru)曾創造兩種機器:一種是可以投擲很大的石塊(Mahasilakantaga) ;另一種是專門攻擊戰車用的武器,戰車一旦中了這樣的武器,馬上卽告失效(Ra(t)ha musala)。古希臘的旅遊人員亦證實了這些記載:印度人的戰爭武器較其他亞洲人的武器要高明 ,他們之所以相繼有外犯侵入,其失敗完全在于他們的騎兵不如外人。因為古印度作戰所依恃的是 大象,而不是騎兵。

要維持龐大的軍隊,及政務上之支出,自然需要錢,而貧瘠地區的統治者,往往需靠征服掠奪 財物作為國家財政收入之一部份。有的國王則非常富有,經常所儲存的財寳總在幾百萬以上,有的 國王當然是為了充實國庫,有的國王則完全在于填充自己的寳藏。

國家歲入,在古老吠陀詩韻中曾提到,是靠征收而來的(Bali);征糧(Bhaga)往往為歲入 的主要來源。關于糧食的征收當然也有一定的份量,大概政府是抽六成,所以人民給國王的渾號是 六分糧(Shadbhaagin)。其實六分糧並非完全屬國庫,而是從地方村里到國家政府所共同分征 的。在地方村里駐徵人員為村里長(Grama-Bhojaka)。村里的辦公署,有時為王室部長所管 轄。不過徵收稅務的稅吏往往從事貪污、剝削的勾當。維持王室的費用,有的也徵收牛奶稅。一般 說來,人民要付人頭稅;而商人要付貨物稅及地區關稅。國王有時也剝削勞力,或霸佔老百姓的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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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王的或共和王國的名稱,我們所知者,只是從佛敎文獻與希臘人的記載而來的。但這些 共和王國較為詳細的資料,在梵文的史詩及耆那敎經典却是都有記錄的。共和(Samgha,或Gana) 一詞,是得自宗敎上的名詞,意思是兄弟般親密的團體,在經濟上是共同合作共有共享的。 因此,共和王國與寺廟實在有些相似處。但這些共和王國也並非完全同一型態:有些是單一部族的 寡頭共和;有的甚至有民主的憲政;有的是幾個部族的民主,卽是說各部族平等之共和;有的則只 限于城市的居民(Kulas)。有的主權王國,毫不仰仗外力,也不與任何國家同盟;有的王國只享 有內部自治權,在外交軍事上還得仰仗鄰接的強國。

這些共和國也有一些共同的特色:他們都舉行民衆大會(Parishad),大會都在一個特定的 廳堂(Samsthagara)召開,青年與老年的男人一律參加。這種會議,也同樣在部族中舉行。不 過會議的召開不是由民衆決定,而是由上級的權威單位所決定的。這些民衆大會的意見有的是全體 一致的通過;有的則付委加以仲裁。除了首都有中央大會外,甚至在較大的城市也有地方大會。榮 譽公民則稱之為長老(Mahauakas),長老則須善盡言責。實際負責政府事務的為羅闍,其首席 羅闍,有似羅馬的行政委員會及希臘的執政官。這種首席羅闍(Samghamukhyas)有的相似長 老,有的則比長老高一級,是從長老中所遴選出來的。羅闍的頭銜,可以適合于整個國家的領導階 層人員,因為我們曾在里克哈維(Lichchhavis)文獻中發現有七、七O七位羅闍,在確切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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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五百位,而耆那經典中却只載有九人,佛敎的論著裡則說羅闍是輪值充任的。總之,在共和 王國的首席執政是由長老、羅闍反復輪值充任的。

除了長老、羅闍而外;還另有副執政(Uparajan)、將軍(Senapati)、司庫(Bhandagarika) 等重要機構與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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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會生活

隨著雅利安人擴張到整個印度,所以形成了廣泛不同的社會環境。雅利安的習俗與恆河的陀坡 (Doab)人不相容;但與北方沙那西瓦第(Sarasvati)河之外地區及拉爾馬德(Narmada)以外 之南部地區之習俗是相容的。例如婦女在南印度所享受社會上的優待,對于中印度的婦女,則不與 優待。婦女在南印度是可以與丈夫的朋友在一桌共餐的,而通婚的限制也不太嚴格,與北印度相似 。在恆河的寡婦再婚不致引起物論。同時,寡婦被燒死,在正統的法律上是不准許的。在史詩上載 有生在旁遮普馬陀(Madra)國的貴族婦女有殉祭的情事。希臘的旅遊家說道:有位將軍的寡婦在 他死了火葬的時候而為其殉葬的。在史詩中亦提到一夫多妻的婚姻,但并不是普遍的風俗,只是少 數人如此而已。

佛敎,希臘人,及史詩關于婦女在社會地位及法律上之描述不盡相同。在達摩經或稱法經 (Dharma Sutras)中的婦女是軟弱的,他們必須依靠男性的親族維生。不能結婚的婦女在娘家也 可分配到少許田產,能婚嫁的則隨丈夫、兒子生活。在亞歷山大侵入的時代,由于抵抗的部隊失敗 ,也有婦女拿起武器與男人併肩作戰的事實。史詩中有位母親告誡他懶惰的兒子設:「像火焰燃燒 一樣地振作起來吧!雖然生命只是短暫的,不能永恆!但絕不是像燃燒的穀殼,完全化為灰燼,而 是要求生命的延續。」當時的婦女接受敎育是不容置疑的。婦女都具有多方面的智識、學問,及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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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能力。佛敎經典說,王族婦女能吟誦詩歌,且有婦女們在一起唱唸讚歌(Therigatha)的宗敎 活動。有很多史詩的故事中有新娘招婿(Svayamvara)的情事。在摩訶般若多(Mahabharta) 中,一位國王要求他的公主選婚,而且向他女兒說:「他就是你所理想的丈夫。」保守家庭的少女 ,據史詩記載則須有媒人說親,少女在房子外面披著面紗選親。也有在重大節日或喪日招親的。一 首很著名的史詩說:「婦女是不該被分離的,」「妻子是男人的另外一半。」並且格外強調:

當我們痛苦喪沮時;
她們有如慈母會帶來慰藉。

一般人民都居住在鄉下,為了防火,他們的房屋是用泥土砌成的,國王則住在城堡(Pur)或 城市(Nagara)中。具有很高的牆垣,其瞭望塔、堡壘、與城門都是非常堅固的。

城市具有公園、街道、燈塔、水井、集會堂、舞廳、賭場、法院、商場、工廠之設置。不過城 市都不太大。早期佛敎指出有六個大城市:犍帕(Champa),在今婆伽浦爾(Bhagalpur)附近 ;羅伽格里(Rajagriha),在帔坦(Patna)縣境內;夕拉瓦斯地(Sravasti),在沙瑪(Sah ethmaheth);錫克陀(Saketa),在奧德(Oudh);可沙比(Kausambi),在阿拉哈巴 (Allahabad)附近;以及婆羅奈斯(Benares),卽今之瓦拉拉西(Varanasi)河傍之婆羅奈 斯(Banaras)等城,在佛陀時代都是很繁榮的。除了以上六個大城之外,還有一座德克希拉 (Taxila)城,佛敎的早期文獻沒有提到,這可能是由于他們認為德克希拉城不夠大;也許或是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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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西北,根本他們不知道有德克希拉城之存在。其次是補坦羅(Pataliputra)也是佛陀圓寂 以後才被發現的。另外有一處共和國的小都城,沒有國王,是用木條、樹籐塗上黏土所建立起來的 ,四周圍繞著濃密的叢莽森林,可能是一座行都,這是古典文獻所一再提到的城市。

在梵書裡說,王室,貴族人員大多住在木造的建築物中,佛敎經典說,王室人員是住在石砌的 王宮中,但那是指大國,或富有的國家而言的。甚至還有高達七層的大樓(Sapta Bhumaka Prasada)。因此,一些史學權威學者,認為,既有七層高的大樓,而這些建築材料,起碼是木材 或磚瓦所建造的。有些經典裡所載之石砌房屋,可能是指以前所破壞的村莊廢墟而言的。

在史詩中所敍述之帝王宮殿,是非常堂皇的,為石材、及金屬材料所建成,並且有拱門、屋閣 ,其下有千百根柱子所支撐著。在宮廷內,有運動場,運動場中佈置著噴水泉與花木,還有宮女提 供娛樂。年紀小的太子、公主還有洋囡囡(Panchalika),以及球類(Kanduka)玩樂;男孩子 們的球場,還有曲棍球(Vita)。宮女所提供的娛樂則是歌唱,樂器演奏、與舞蹈。尤其舞廳的 設計也有如宮殿一般。宮廷中的男子也很喜歡歌舞,不過,他們主要的消遣是騎馬、打獵、賭博、 聆聽戰爭故事。他們建築有圓形的競技場,四周為參觀台。佛敎經典則另指出還有特技、鬥獸、棋 賽的娛樂活動。

在印度河流域的人們穿著棉質的緊身衣服,另有兩塊布,一塊披在肩上;另一塊纏在頭上。男 人戴耳環、蓄鬍子。他們已經使用傘與鞋子。婦女們在頭上揷著金質的星星,脖子上戴著項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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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戴有手鐲,脚上戴有脚鐲。這些首飾都是很貴重的金屬作的。與印度河流域同階級的恆河流域的 婦女除項鍊而外,手腕與脚踝的鐲子上還佩有響鈴。若是出席盛會則穿著黃色、或紅色的絲織品。

在早期史詩中,沒有確定的提到武士是否吃肉;而在晚期的史詩中則稱武士們為「戮殺動物者」 ,以致視剎帝利為殘暴的食屍鬼,可見他們是肉食者。不過,到了再晚期,他們又轉為憫惜動物 了。所以切切呼籲「不要殺害無辜的母牛。」,而說眞正的創造物是食糧食生長的,所以動物也都 是創造物,不能加以殺害。這樣就為他們禁止肉食找到了立論的根據。根據希臘旅遊家記載印度西 北方人們的普通食物是米、與雜糧。在餐桌上還有金質的碟子盛置菜饌。飲酒只是偶而在宗敎節目 才有一兩次。在上信德(Sind)地區的人民,通常使用斯巴達人所習慣使用的公共食物,這些食物 盛在同一大木槽內,很多人共同一齊食用。

社會分工也愈來愈分明,史詩的思想家說:「沒有階級的分別,整個宇宙都是神聖的,為梵 (Brahman)所神聖;整個宇宙的人,都是平等的創造物,為超靈魂所創造;超靈魂為了人們的工 作而區分為各種階級。」希臘的旅遊人員曾指出,在此一時期末期,這些國家的習慣卽已禁止階級 之間通婚。也禁止兩階級之間之貿易,更不得由任一階級改變到另一階級。詭辯家只在城市纔可見 到。後來,在梵書裡發展成一種戒律,某些種類的食物,不能有兩種階級共用,那樣會引起髒污, 而不同階級的男女相接觸亦被視為不純潔。從階級混血的理論也引起了一個新的社會,例如亞梵那 族(Yavanas),這是先有了兩階級所發生婚姻之事實後,然後才得到法律所承認的。不過亞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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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的社會地位是較為低下。這種條例與執行條例也並非是永遠不變更的,甚至其執行也不可能澈 底。希臘歷史學者認為印度人的王室與希臘駐印之重要官員之間曾經通過婚。而婆羅門與希臘人 也曾有過政治上之鬥爭,因此,在印度河下游,引起了一個源自恆河流域的一個理髮師的王朝。 富樓那史詩的作者說剎帝利的國王與首陀羅妃子所生的兒子,而造成了首陀羅族人成王室人物。這 種不同階級之婚姻而發生階級之改變,在史詩中是有記載的。卽史詩中的國王,娶了一位婆羅門的 女子,其王子卽是屬婆羅門階級。婆羅門也有武士而且領導柯羅軍隊反抗般陀(Pandus)及潘琪拉 (Panchala)兩國的國王。剎帝利王子毫不躊躇地擁抱了非剎帝利的一位泥夏達(Nichda)人,而 且稱他為朋友,他也吃沙瓦拉(Savara)婦人所作的食物。這位沙瓦拉婦人已經常供養過好幾位 聖人。

佛敎學者認為四階級、土著、流浪者、奴隸外還有許多低下階級的部族,這些人都是禁止階級 通婚之兩階級所生之子女,尤其是與奴隸女子或無階級女子所生之子女則是從其母親之階級決定 其社會地位。似乎對剎帝利階級則有相當的優渥,例如剎帝利與婆羅門女子所生之子女為婆羅門, 與其他低級之女子所生之子女,亦可視其本人之地位尊卑而定,并不一定從其母性之社會階級。也 正如史詩詩人們所說:經常有階級的改變。婆羅門可以娶王室的公主;而王子、祭師也可以同桌共 餐;可以互通婚姻。甚至婆羅門與剎帝利也同樣經商作低微等工作。這也可以知道,雖然,各古典 文獻載有確定的階級職業的區分,但實際上並不是那麼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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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經濟生活

我們已曾說過,大多數人民都是生活在鄉間,他們的房屋往往「集聚在一起形成一個一個的村 落,是用泥土堆砌的或以樹木塗上泥土所搭建起來的。主要人口都以農、牧為業,但也有以木工、 陶器、金屬器工作維生的村落。在城鎮居住的以商人或統治階層人員為主。

在格瑞耶經(Grihya Sutras)中有些簡單儀式,如耕種時之犁祭,與收穫時豐收祭都是要供 奉犧牲的,這可證明春耕秋收是農業人口的大事。每一王國的人民都是以農業為主,住在鄉下。國 王雖然對各村具有統治權:他徵收相當的稅收,派遣各村的村長及其他官員;但各村仍保有相當的 自治權。國王對農村所徵收的僅只限于穀物,但國王可以因人民對政府的功、過而增減其賦稅。但 王室官員則必須絕對避免侵害到農人家主(Grihapati)的家主權。

尼可斯(Nearchos)認為在印度西北的王國完全是家族式的方式耕作的,每一家只保留他們 所需的產物,多餘的就加以破壞,以鼓勵人人工作,不使懶惰人有寄生別人的可能。在印度河谷,凡 村莊可耕種的土地(Gramakshetra)由各戶戶長平均分配耕作,但為了灌溉、築圍牆等公共設施 ,則在村長(Bhosaka)的監督指導之下辦理。各戶所分配之土地很小,而婆羅門雖然人數很少 ,但他們所分配的土地面積都比較廣大;較大地主的土地都是養有長工代替耕作的。奴隸並無很大 的數量,一般只是被收為家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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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族長,或稱之為家主,他們也可分配到一塊田地,負責一村的社會秩序及其繁榮。但他們 的責任究竟是家族所賦予的權威,或是國王所賦予的權力則不得而知;甚至,他們對違反村裡社會 秩序的人是否有權加以處置,或遷移他們到本村莊以外的地方則亦沒有紀錄可考。在奧德(Oudh) 與南比哈爾(Bihar)的地區,有土地買賣事件,從紀錄所知,其大地主都是祭師與貴族人員, 在鄉村的自耕小農地主反而很少。

鄉村農民愈來愈多,須男女同時耕作,而可耕種的土地面積也愈來愈廣,於是發展了溝渠與運 河之灌溉系統。但不管農人們如何辛苦,經常仍常受到飢餓的威脅。天災並不是經常發生的,一旦 發生,整個地區則都難倖免。

一般人民除了以農業維生外,其次則是飼養牛羣,他們既不便在農莊;也不便在城鎮;他們自 己另闢新環境,住在牧放區之牧場內,稱之為戈夏(Ghosha)。有些畜牧人則與其家人住在森林 或高山。有的牧人是受僱,為王室帶著家人其至族人遠在耕地以外之草原看管牧場。

無論在城市或鄉村,從事手工藝工作的人也佔很大一部份。從事這些職業的人也佔有很大數 量,包括石刻,及象牙之雕刻,還有專門畫壁畫的工匠,也有到達了相當水準的手工業。這些手工 業與工藝品都富有地方色彩,有的則是祖傳世襲的。據載有十八種重要的職業都是有組織,有領導 地發展著。這些領導者的頭銜,有的稱之為職工長(Pramukha),有的稱為長老(Elder),有 的稱為主席(Sreshthin)。一般都稱為領導人物(Srenn或Puga),也有高級的領導人稱為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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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Mahasaesthin)或常任主席(Anusreshthin)。所有以上領導人員都是隸屬在總會會長 (Bhandagarika)之下。總會會長,與政府的財經長官、大臣相聯繫,具有很大的權威。

這種職業組織是否也應用到航海與貿易的商人組織中則是有疑問的。不過,他們也有元老或商 隊領袖,統一在一個主席之下。但商人經常都是個別活動,而元老或商隊領袖也不是經常接受主席 領導的。

巴利文(Pali)的經典中曾提到航海與貿易,但其確切所代表的時期不太清楚。據傳曾遠及緬 甸(Bhumi)、馬來西亞(Suvarna-Bhumi)、錫蘭(Tamraparni),甚至到了巴比倫(Brveru) ,但他們大部份之航行區只限于印度河,恆河及其大江上下游與附近地帶。尤其是以印度河 、恆河為主。其主要停泊的港口為佈伽琪(Bhrigukachch)卽今之布羅琪(Broach)、蘇帕羅 克(Surparaka)卽今之蘇帕羅(Sopara),在孟買的北方。或許在今西孟加拉之泰母拉克(Tamluk) 說,以前稱之為泰母羅里卜地(Tamralipti)亦為重要港口。至於河岸內陸港,在中印度 則有沙哈吉地(Sahajati),在閻牟那(Jumna)河有可沙比(Kausambi),靠近婆伽浦爾 (Bhagalpure),則有犍帕(Champa)。稍後,另有恆河之帕塔里普陀(Pataliputra),在印度 河之帕塔拉(Bharalpur)港等。這些港口都是在文獻上所常提到的。內陸上之交通,從婆羅乃斯 (Benare)與夕拉瓦斯地(Sravasti)成輻射狀通向四鄰。從德克希拉這個繁榮城市,有一條主 要馬路連接恆河流域的各工業與商業中心,一直通到西亞與中亞地區。另一交通系統,是從南比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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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之羅伽格里(Rajagriha),通奧德(Oudh)之夕拉瓦斯地,直通向戈達維利(Godayari)河 岸。另外還有一條更長更艱苦的馬路,要穿越拉迦普坦(Rajputana)沙漠到達印度河下游之梭 維羅港,再與靠近拉爾馬德(Narmada)河口之上德干(Upper Deccan)相連接。據說這條路 乃是探險的商人在嚮導觀察星象方位而開闢出的一條道路。

主要貿易的項目是絲、棉布、刺繡、象牙、寶石、黃金等。此時以物易物的方式雖尚還未完全 廢止;但以銅幣為交換中準已相當普遍了。銅幣的標準單位為卡夏盤那(Karshapana),重約一 四六喱,也有使用銀幣的。德克希提國王,阿姆比(Ambhi)送給亞歷山大的就有兩百特侖(Talents) 銀幣。一個銀幣的單位重量尚不到五八喱,又稱之為普爾羅那(Purana)或達羅那(Dharana) ,大約為吠陀經中之夕塔曼納(Satamana)或在希卡(Nishka)重量單位之十分之一,銀 幣與銅幣之重量,及其相對價值,似乎並不相同,往往因地方而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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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宗教

自宗敎觀點看,早期的摩揭陀時代是印度歷史中最富變化性的時期,最大的變化是發生在婆羅 門敎的內部。老的觀念已起了變化,繼之而起的為一嶄新的、具有活力的新生活:他們宗敎儀式與 信仰都趨向了較高級的形式,而有了較為清晰地的認知。人文主義的與有神宗敎運動聚產生一種 力量使得一般以動物為犧牲之信仰,轉變為自由思考的奧義書(Upanishads)哲學。在婆羅門敎 以外的國家,靈性生活完全掌握在如祭師之類的神學家的手中,他們以流浪(Sramana)、苦行 (Parivrasaka)作為獻給神的犧牲方式,他們信守不殺生的遁世生活。

希臘人崇拜宙斯(Zens Ombrios)為雨神與風暴神也同于在印度西北之印度人崇拜雨神諸如 因陀羅(Indra)與帕伽雅(Parjanya)。值得注意的是,諸神在格瑞耶經(Grihya Sutras) 中所受到之崇拜最大,帕伽雅神在佛敎之蘇坦陀(Suttantas)文獻中,也提到在印度東北最受 到崇拜。但因陀羅神的地位升為沙克拉(Sakra)神所代替。甚至沙克拉與梵(Brahma)都是同 位的超越諸神。梵書則說這是一神的多名,鳩瑪羅(Kumara)、烏馬海馬韋地(Uma-Haimavati) 與婆塞尼(Vasini)諸神都是代表杜爾格(Durga)神不同的一面。聖母為濕婆神的配偶。 唯一神以不同性質的神性住在水、樹,及一切庶物之中。唯一神(Vaisravana)之概念,而引起了 羅叉(Yaksha)神之崇拜。羅叉神在史詩及佛敎經典中都是常提到的神。崇拜樹神、水神在恆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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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崇拜樹木也能帶來人的福祉之信仰(Kalpa-Vriksha),在許多文獻,甚至耆那文獻中也是 常提到的。

這些神大部份無論在衣著、語言及活動上都是被人格化了。由于神人同形思想之成長,才形成 具形的偶像崇拜,并進而建立寺廟,終日奉祀。在古老的印度河下游,已經有人供奉神像。在吠陀 經理就有人以草結象徵神像的。但無可懷疑的,在印度歷史上首先引起偶像崇拜的,是來自雅利安 族所居住之可塔(Curtius)地區。當馬其頓軍隊進入印度時,坡羅婆(Paurava)的軍隊前面就 撐著黑羅克(Herakles)的人像,作為前鋒,以抵抗亞歷山大的侵略。所謂黑羅克卽是希臘軍隊 所稱之印度人。帕坦伽力(Patanjali)人說:一向國勢強大的孔雀王朝供奉濕婆、斯凱達(Skanda) 及韋會卡(Visakha)神像。在沙塔帕陀梵書(Sataratha-Brahmana)中,也曾提到先期 的寺廟,但沒有提到崇拜影像或影像的事。在史詩中,則明顯地提到寺廟中之供奉著諸神的。

獸類的血有時用為犧牲以祭祀諸神,但所有政府官員却不忍殺生。摩訶般若多(Mahabharta) 史詩記載著:很多國王在他的城堡裡使用動物作犧牲,甚至將象作犧牲,平時將象關在山洞中,由 獅子看守著,般陀(Pandu)王子在克利希納(Krishna)的領導之下解救了這些準備用著犧牲 的動物。格瑞納德(Grihya Sutras)描述:諸王以五穀代替動物作犧牲。希臘與拉丁的學者說, 婆羅門不食肉,是因為動物幫助人類工作。但至少我們可以肯定地判定,這也是印度人崇拜牛認為 牛為神的原因之一。不殺生(Ahimsa)是出家修行人的重要戒律,普遍地影響了印度東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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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三二六年央斯克陀(Onesikritos)曾陪同亞歷山大到過德克希拉城(Tarila),他說他們 對該城出家修行人具有很大的興趣。

在這個時期,最重要的宗敎信仰是相信業(Karma)與輪迴(Samsara)的敎義。個人之生 死、死生卽是輪迴。輪迴與生死都是受個人的業力所支配的。整個世界為一永恆的創造與破壞過程, 人就在這創造、破壞之過程之世界中收穫他個人行為之結果。而業律之形成與運作是得自創造主的 思想與信仰者虔誠的信心相結合而成的。這種思想就形成了其晚期之薄伽梵經(Bhagavatas)。 在瓦蘇提婆(Vasudeva)中敎授如何行巴克祭(Bhakti)之神就是半神半人的性質(Krishna Devakiputra),與雅利安人之韋西笯(Vishnu)與那羅耶(Narayana)神是同一的。那羅 耶神主管無祀祭(Nishkama Karma),虔誠信心(Bhakti)之神,以獲得神之恩惠(Prasada)。 在薄伽梵歌中,有人站在宗敎哲學的觀點而形成摩訶般若多史詩第六卷。瓦蘇提婆(Vasudeva) 之巴克(Bhaktas)神、般尼尼(Panini)人是知道的,與印度河流域的以及公元前第四世 世紀馬陀摩(Mathura)之蘇羅森那(Surasenas)神是同一的。

另一著名的神則為濕婆(Siva),稍後,又稱為薄伽梵(Bhagavatas)、摩訶婆羅(Mahes varas)或稱為百獸之主宰者(Pasupatas)。在晚期之休處陀休瓦多羅奧義書(Svetasvatara) 中稱濕婆是宇宙的主宰者(Isana或Isa),宇宙之王,唯一的幸福,是信仰的唯一對象。對它 獻出自己的虔誠,無知卽可消除,了斷生死,獲得永恆地寧靜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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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些新的宗敎學派,雖然各有其不同的敎義,但都未脫離婆羅門敎的範圍。無論在史詩或 晚期文獻中都有普遍提到諸神之神、濕婆王,視為婆羅門敎中超越的神聖。到了晚期──較為成熟 期,則視濕婆(Siva)、笯西敎(Visnu)及大梵(Brahma)均為一體的神(Trimurti)。在 東印度引起一類苦行的祖師,他們雖然相信業論及輪迴說,但却拒絕吠陀經的權威性,尤其反對當 時已盛行在廣大地區的祭祀儀式。這種儀式,都是以動物的血或動物作犧牲的。而且否認有神存在 ,更否認有神聖的恩惠。唯有正確的行為、不殺生才能消業與輪迴。

在同一時代,產生了兩位偉大的聖人,他們的國家與婆羅門敎之聖地(Brahmanical Holy Land)是相毗鄰的,他們都是出身剎帝利的王室:其中一為馬哈維那(Vardhamana Mahavira) ,他是屬坎陀普羅(Kundapura或Kundagrama)國之吉拉垂卡族(Jnatrika)人,生長在 北比哈爾衛舍尼(Vaisali)附近;另一位聖者,是瞿曇佛陀(GautamaBuddha),他是伽毗羅 國(Kapilavastu)、釋迦族(Sakya)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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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馬哈維那與耆那教

馬哈維那的父親名叫悉達多(Siddartha),是坎陀普羅國、吉拉垂卡族的領袖,他的母親多 沙娜(Trisala)是剎帝利階級,是衛舍尼、摩揭陀兩國王宮之宗室。馬哈維那本人早期生活已無 資料可考。根據耆那敎白衣派(Svetambara)的傳統說法,說他曾與一位名字叫雅秀妲(Yasoda) 的公主結婚,他在家中很孝順,他大約是在三十歲就開始他的修道生活,在未出家前他過的是虔誠 家主的生活。出家後他以裸體方式苦行,曾在東印度幾個國家到處參訪、修行、實行懺悔達十二年 之久,他經常與一位托缽僧戈沙羅(Gosala)一同遊化,忽然有一天,他離開了戈沙羅,以後就 變成了阿吉韋卡(Ajivika)派的領袖。當他修行的第十三年,他又回羅闍帕里卡(Rijupalika) 河北岸,在東印度也是小有名氣的角北卡格馬(Jrimbhikagrama)近郊獲得了正覺(Kevala- Jnana)。當他成了正覺以後,具有無限的知識(Kevalin);他征服了他自己的情慾,所以又稱為 大雄力、大征服者(Jina),所以才被稱之為馬哈維那(Mahavira),意思是,偉大的英雄。以 後他又做了尼乾子(Nirgranthas)學派的領神。尼乾子的意思是:「從痛苦中解脫自由」。稍後 ,他皈依了耆那。作了三十年的耆那敎主,都是過著苦行的生活。在他七十二歲時,卽圓寂在南比 哈爾之帕瓦(Pava)。據推論,他死時的時間,是孔雀王朝建國前之二一五年;比毘克羅瑪(Vi kiama)要早四七O年;也卽是死于公元前五二八年;但根據現代學者,從耆那文獻的紀錄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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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馬哈維那是死于公元前四六八年:耆那敎有一位沙門稱為海瑪犍陀(Hemachandra)的主張是 :馬哈維那之死與孔雀王朝犍陀羅笈多卽位,其中相差只有一五五年,沒有傳統上所說的二一五年 那麼久。但如果照海瑪犍陀所推論,則與早期佛敎經典所稱馬哈維那要先于佛敎的紀載是相矛盾的。

耆那們相信,馬哈維那並不是新宗敎學派的開山祖師,而是耆那的第二四祖(Tirthankaras)。 他是直承二三祖名叫帕文婆(Parsva)的。帕文婆是耆那敎的中興人物,他原本是婆羅奈斯 (Benares)國的王子,對于弟子們的條敎甚嚴。他要求弟子們嚴守四戒:戒殺生、戒偷盜、戒貪 戀、戒虛偽。後來,馬哈維那又增加一戒為戒淫慾。他更強調放棄世俗的一切,如果要完全得到解 脫,解除身體的束縛,甚至在蔽體的衣服都應該放棄。要眞正達到解脫除了五戒以外,主要是要實 行三正道的生活:正信仰、正知識、正行為。所謂解脫,卽靈魂從生死輪迴中解脫,以達到眞正 的絕對幸福境界(Siddha Sila)。絕對解脫靈魂,也就是耆那敎的最高鵠的所在。在耆那敎中是 沒有超越創造主的地位的。戒殺生的敎義,不僅僅指人與動物而言,甚至擴及到植物、金屬物與水等。

根據耆那敎白衣派的傳統,認為耆那敎的原始敎義有系統的形成是始自馬哈維那,計有十四部 經典,稱之為毘婆經(Purva)。到了公元前第四世紀之末期,由于在南比哈爾發生一次飢饉,由 巴陀巴(Bhadrabahu)率領部份信徒到邁索爾(Mysore)逃荒,而形成了一個敎內的新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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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補怛羅(Pataliputra)召開會議,宣佈他們的觀點,認為耆那敎的古代經典並未遺佚; 也就是認為他們所崇奉的經典並非都是出自馬哈維那二十四祖之手。關于他們所爭論的經典,究竟 是出自馬哈維那,抑或是他們歷代祖師所傳下的問題計有十二部安格(Angas),耆那敎是視為最 重要的經典之一部份。在公元後第五至第六世紀在伽雅羅第(Gujarat)之婆羅比(Valabhi)舉行 了第二次宗敎會議。這次是最後一次經典的集結,其所集結的不僅是原始經典之安格;而且還有其 他不同的論著,諸如屬于祕典的優婆伽(Upanga)屬于後期的牟羅經(Mula Sutra)等。

巴陀巴所領導在邁索爾逃荒的法嗣再回北印度以後,就不顧耆那敎的傳統與經典之敎條,以及 馬哈維那的訓誡,而穿著白色長袍,則稱為白衣派(Svetambaras)。仍遵守傳統在吉拉垂卡 (Jnatrika)領導之下的法嗣仍舊保持裸體,則稱之為天衣派(Digambaras)。這兩種派別至遲在 第一世紀就已形成了,也許還要更早一些。但有些學者推證帕文婆之直系弟子不是馬哈維那,因此 ,也同時否認馬哈維那不是耆那敎的第二十四祖;他眞正的法嗣比馬哈維那時代還早,那才是晚期 白衣派的遠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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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瞿曇佛陀

與馬哈維那同時代的另一苦修行成聖的祖師是瞿曇佛陀(Gautama Boddha)他是屬伽毘羅 衛國(Kapilavastu)的釋迦族(Sakya)。卽今北方省(Uttar Pradesh)、巴斯地(Basti) 縣北方,在尼泊爾的陀奈(Tarai)。他的本名叫悉達多(Siddhartha)、姓瞿曇(Gautama) ,在元前五六六年出生在靠近伽毘羅城之盧毘尼園(Lumbinigrama),以後阿育王曾在這裡 立有石柱為碑,以紀念佛陀之出生地。他的父親是伽毘羅衛國的羅闍,稱之為淨飯王(Suddhodana) ,他的母親摩耶(Maya)夫人是釋迦族領土內一個小小提婆陀(Devadana)國的公主。他 母親在佛陀降生時因難產不久卽死了。佛陀是由他的姨母也是繼母的普拉伽帕第瞿曇(Prajapati 或Pajapati Gautami)撫養長大。當他十六歲作太子的時候,據傳統說法,他先娶了巴陀‧卡琪納 (Bhadda Kachchana),後來又相繼娶了摩耶夫人的三位侄女耶輸陀羅(Yasodhara)、輸 巴陀卡(Subhadraka)、比姆巴(Bimba)或戈帕(Gopa)等為妃。當他結婚以後,年齡也漸 漸長大了,他想到雖然享盡了王宮的浮華生活,但人終必有老、有病、有死。直到他的妃子耶輸陀 羅為他生了兒子羅睺羅以後便決定出家。他正式出家度苦行的生活剛好是他二十九歲的開始,出 家以後,到處參訪,過了六年行雲野鶴的修行生活。他曾跟隨兩位宗敎聖者,參訪了羅伽格里 (Rajaariha)卽今之帕提拉(Patna)縣,及伽耶附近之鬱鞞羅(Uruvilva)。尤其在鬱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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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修極嚴格的苦行,他發現對他一無所獲,也不可能達到他修行的理想。於是,在尼連禪那(Nai ranjana)河,卽今之尼那禪河(Lilajan)的淺灣中洗了一個澡,就在河邊附近菩提伽耶(Bodh -Gaya)的一棵菩提樹下入定,最後終于獲到正覺,且有無上智慧所以稱之為佛陀(Buddha) ,也是釋迦族的聖人,所以又稱之為釋迦牟尼(Sakya-Muni)。

佛陀悟道以後,首先就到婆羅奈斯(Benares)薩爾納(Sarnath)之鹿野苑開始說法,歷經四 十年之久。行跡遍佈今奧德(Oudh)、比哈爾及附近各省。佛陀自己卽已建立了佛敎徒與僧伽 (Sangha)的敎律敎規,也樹立了師徒之間和樂相處的典型沙門生活,而成為佛敎的敎主。與佛陀 同時的,還有另一位佛陀的堂兄弟提婆達多(Devadatta),為了反對佛陀,他在奧德部份地區 及西孟加拉一帶,建立一個敵對的派別,與佛陀分庭抗禮。提婆達多特別注重幻術、神通,直到佛 陀圓寂之前,他的勢力仍還非常強大,據傳統說法,佛陀是在八十歲得大湼槃(Parinirvana), 那時,他還在拘尸那(Kusinagara)說法,也就是在那裡圓寂的。拘尸那卽今北方省,戈拉帕爾 (Gorakhpure)縣之伽尸(Kasia)。關于佛陀圓寂的時間一直是後世所爭論的問題。如果照錫 蘭傳統信仰,佛陀的圓寂距阿育王為佛陀刋碑立石相距二一八年的話,這樣計算起來與中國人所說 佛陀是在公元前四八六年圓寂則相差很近。

佛陀所說的法為四諦法(Aryasatya):人生有痛苦;有痛苦一定有痛苦的原因;有痛苦的原 因,其原因一定可以消除;痛苦的原因既可消除,則一定有消除痛苦的方法。這就是簡稱之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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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道四諦,或稱為四大眞理。消除痛苦則在于控制自己的感官,淨化自己的心靈,這就是中道 ,或稱為八正道:正見;正思;正言;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實踐了,就能導 至高度的智慧,達到圓滿的自覺,這時也就是靈眼洞開,寂光常照,是謂之湼槃(Nirvana)。湼 槃一詞,原意為「停止」,加以引申,則是消除欲望,停止痛苦。不僅是消除欲望,而是,要在消 除欲望中,認知解脫自由。

佛陀在他圓寂前夕還在告誡他的門弟子:「生命無常,精進自救」(Apramada)。精進自救 ,首先要培養德性(Silas),嚴守五戒:戒殺;戒偷;戒變語;戒邪淫;戒酒。此外,還不得蓄 財,不能以動物的血舉行祭祀。然後才能從事禪定三摩地(Samadhi)的練習,最後是要證得般 若智(Prajna)。獲得了般若智也就導至了無尚正覺,又稱之為三菩提(Sambodhi),也就達 到了湼槃境界。

佛陀與耆那及印度傳統宗敎之婆羅門敎有一共同信仰,那就是相信業(Karma)與輪迴(Sa msara)。也另與耆那敎有共同處,卽是:否認吠陀天啟的權威;反對殺生以動物或動物的血作祭 祀之犧牲;不承認有超越的神之存在;而是要靠自證才能獲得超越的知識,才能得到解脫自由。也 不像吉拉垂卡(Jnatrika)及其門徒所主張那樣:不承認有永恆、不死的本體;也不相信棄世生 活對修道的重要。對于懺悔,他也認為無補于人生;人生主要的幸福,就是在追求感官的享受。與 耆那敎不同者:耆那的慈悲廣被到植物及無生物之類的金屬物,以及空氣、水等。因為耆那敎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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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氣、水與金屬物中都含有生命X在,所以這些東西也是不能傷害的。這有如我們衆生之生命是 隱藏在形體之內;尚有更多細微的生命是隱藏在泥土、水份、空氣之中一樣。人如能培養出偉大的 慈悲精神,則他的靈性就會得到進步與昇華。理想的人生就是在以嚴肅的生活,培養靈性,消除一 切痛苦,也不在追求任何信仰。這都是佛敎與耆那敎最顯著所不同之處。卽耆那敎也並不完全排斥 禮拜諸神,而且對婆羅門的地位也予以相當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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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佛教經典

當佛敎的敎主,佛陀示寂以後,在很短的期間卽召開了一次僧伽大會(Sangiti)。這次會議 是在王舍城(Rajagriha)舉行的。其主要目的,在于集結佛陀的思想與敎義,其次,則是在重新 檢討沙門生活之儀規(Vinaya),這是佛敎史上第一次的集結。

一世紀以後,第一次所訂之沙門儀規,引起了不同的反對意見,一位衛舍尼或稱吠舍離國 (Vaisali)的法師,要求放鬆嚴峻的儀規,共提出了十點意見。所以第二次的佛敎集結,則在衛舍 尼舉行,削減了十項與外道相同的戒律;也修訂了若干敎義。

在阿育王時期,在他的保護之下,又有第三次的集結:這次僧伽大會是在佛陀圓寂後二三六年 所召開的:開會的地點是在補怛羅(Pataliputra),與會的都是一些大德高僧,尤其是摩伽里菩 陀(Mogoaliputtao Tissa)他是這次會議的主要負責人。這次是對經典與部份戒律作了一些修 訂。這次參加集結的人數並不多,也不是全佛敎僧侶代表性的會議;而只是分別說部(Vibhajja- vadins)學派的高僧們所召開的。

另外還有第四次的集結,是在凱尼夕卡(Kanishka)的主持下召開的,主在討論優羅提舍論 (Upadesa Sastras)與婆沙論(Vibhasha Sastras)是否符合經典的原意。這次會議也不是代 表全佛學派的會議;而只是北方的小乘學派所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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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早期的經典集結一事,是不大為以後的學者們所接受的。在傳統上,我們對第一二兩次佛 敎大會的集結與阿育王佈告天下反對異敎這兩件事都是完全一致的接受。但根據歷史紀年的學者所 敍述,阿育王之所以佈告天下禁止異敎,勢必有異敎之勢力存在。卽使我們現存之經典,也並不是 在一二兩次會議所集結而成的。譬如訶達婆(Kathavatthu)一經,雖已被公認是出自元前三世 紀的作品,但在引用的文句上則是出自阿育王時期所編造的。據推證,本經之作者,曾涉獵過公元 前第二世紀的經典,因此,認為第一二次所集結之經、律大致是屬于孔雀(Maurya)王朝與巽伽 (Sunga)王朝之前的作品;當然,這也不能一概而論。

根據錫蘭人的傳統,他們認為,這些經、論眞正用文字所記載,大概在公元前一世紀婆伽曼王 (Vattagamani Abhaya)在位的時期。到了公元第五世紀,經與論才有顯著的分別,經是用巴 利文(Pali)寫成的。並不能保證那是出自第一二次經典集結之事實。巴利文是摩揭陀人的語言 (Magadhanam Nirutti)。可說是佛敎早期,摩揭陀人的日常生活的語言,到阿育王時期則又 另有了語文書寫經典。

巴利文經典計分三部份,稱之為三藏(Pitakas),卽經(Sutta)、律(Vinaya)、論 (Abhidhamma)。經藏是純宗敎方面的集結,不僅是佛陀所說之經(Suttas),而且,連其早期 弟子有關于宗敎方面的言論(Suttantas)也編輯在經裡面。律藏是專門講沙門生活,寺院儀規之 戒律的。而論藏則是集結佛陀早期弟子們的專著,論文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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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藏中最有名的為法句經(Dhammapada),有為頌詞形式寫成的男行經(Theragatha) 與女行經(Therigatha),尤其是讚美佛陀的本生經(Jatakas)是經藏的重要文獻。原來的本 生經中的故事是基于對佛的仰慕信仰而編成的,大概源于紀元前二至一世紀;後來,又有很多解釋 本生經的文獻,那已是孔雀王朝以後的作品了。因為這些作品在紀元前二至一世紀尚不為人所聞知 。以後的史詩往往是得自本生經的思想與素材。不過史詩之自身,在摩揭陀人早期興起的時代却是 首尾一貫的;而佛陀的本生經則是短篇不連續的故事所寫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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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史詩

吠陀文學的產生,是得自對英雄人物,諸如國王、聖哲之讚歎。其中,對他們功業、德行之讚 歎(Gatha Narasamsi),并敍述他們的行狀(Akhyana)而形成國王祭(Rajasuya)、馬祭 (Asvamedha)等,以動物作犧牲之重要祭祀。

在奉行馬祭時,祭師要反覆地訴說古代仁王治國、作戰的故事(Pariplava Akhyana)。最 後歸功于他們的成功勝利是由于奉行犧牲的結果云云。祭師在敍述故事時,還有剎帝利階級的歌手 ,彈著琵琶,唱著韻詩在一旁助興。供奉犧牲之祭祀方式在拘羅(Kuru)與憍薩羅(Kosala)諸 王國中都是普遍地奉行著。因此,在吠陀經中載有很多讚頌拘羅國王,諸如帕瑞克夕(Parikshit) 、解那密吉亞(Janamejeya)以及伊克夕瓦庫國(Ikshvaku)之哈利詹陀羅王,憍薩羅國之 帕拉阿拉羅(Para Atnara)王等之仁慈與英武事蹟是不足為怪的。

吠陀經中有伊夕克瓦庫國.哈利詹陀羅(Ikshvaku Harischandra)王奉行馬祭的故事,也 有其他的祀祭,這些都是拘羅等國最重要的歷史文獻。對普遍的一般事蹟之讚頌在佛敎文獻中也是 有的;不過佛陀對於那些英雄式的戰爭讚頌却大為申斥。婆羅門及其他出世的苦行學派對于英雄式 的戰爭則採取寬容的態度。

有些伊克夕瓦庫國與拘羅國的讚頌英雄人物的讚歌彈詞并未被搜入到吠陀經之中。例如伊克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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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庫國之十車王(Dasaratha)及其王子羅摩(Rama)的故事則是載于公元前第二世紀佛陀本生 經頌(Jataka Gathas)中。另外還有一則般陀(Pandus)的敍事,也是載于本生經頌中,這是 一位希臘第四世紀以前的作者所指出的史事,他也曾紀載有印度潘地雅(Pandia)與黑羅克(He rakles)等名詞,但是都不太瞭解其之間之關係。尤有進者,般尼尼(Panini)、凱蒂耶(Kat yana)、帕坦伽力(Patanjali)這些人物都是文法學派的學者們所提到的。這位希臘作者也常 提到羅摩史詩中我們所熟悉的克西肯地耶(Kishkindhya)。因此,我們很難肯定地說,在羅摩 的偉蹟與般陀的勝利隨卽就有他們史詩的出現。瓦爾米克(Valmiki)與韋雅沙(Vyasa)是帕拉 沙羅(Parasara)的兒子,據說是羅摩史詩(Ramayana)與般陀(Pandu)史詩之作者,但這 也只是一種猜測而已,因為整個摩訶般若多的史詩似乎是屬于晚期吠陀經或吠陀別集(Vedanga) 時期的作品。羅摩史事作為史詩傳頌始于佛敎與耆那敎的文獻中,約在基督的同一世紀,也只有 一萬二千首詩,約比現在所存篇幅要少一半左右。摩訶般若多史詩也曾被阿拉雅(Asvalayana) 的格瑞耶經(Grihya Sutra),以及般尼尼的阿夕陀耶(Ashtadhyayi)經所提到,但其篇 幅不過現存的四分之一。在阿育王時期的碑銘記載摩訶般若史詩有十萬首。到了第六世 紀始傳到高棉(Cambodia)。到了晚期,史詩中卽滲有很多偽作在內;同時,也利用這些史詩來 作為社會、家庭、學校的敎育敎材。

摩訶婆若多史詩之取材是得自強大的摩揭陀軍事王國之王城蓋尼羅闍(Girivraja),并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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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補怛羅(Pataliputra)城。這可能顯示出早期的史詩比摩揭陀國之哈瑞央卡王(Haryanka) 、夏桑拉格王(Saisunaga)還要早。由于南印度不在伽陀婆里(Godavari)國的勢力範圍之內 ;而東印度也不在般達拉(Pundras)、文格(Vanga)兩國之勢力範圍內,從地理上,卽可知史 詩的傳播比吠陀經及早期佛敎之傳播範圍要大得多。所以史詩的時期我們也不能推定得太早。

摩訶般若多與羅摩史詩,都是最古老的梵文史詩,而羅摩史詩比摩訶般若多史詩可能要先完成 ,而般尼尼與阿拉雅則是先知道有摩訶般若多,而在同一時間尚不知道羅摩史詩。晚期的史詩,更 進一步提到解那密吉亞(Janamejaya)及「韋西笯用他的雙手舉起一座山」,可能就是克利希納 (Krishna)。最後一卷之雅度(Yadu)家族之瓦蘇提婆(Vasudeva)及其終結,所說之拉陀 (Nara)的化身,卽是阿瓊那(Arjuna),或稱為有修。

羅摩史詩所敍述的,就是羅摩個人的故事。他是十車王(Dasaratha)的長子,卽阿約地耶 (Ayodhya)伊夕瓦庫家族國的太子。阿約地耶卽今北方省(Uttar Pradesh)之懷日巴德縣(Fy zabad)。阿瓊那王子娶了北比哈爾韋德(Videha)國王耶納卡(Janaka)之公主西妲(Sita) 為妻。由于宮庭內部有變,伊夕瓦庫國的王子就離開家庭,隱居森林十四年。他流亡到南印度之德 干(Deccan),和他的妻子西妲及其忠厚的同父異母兄弟羅伽須曼(Lakshmana)共同開墾丹達 卡(Dandaka)森林。他住在潘琪婆地(Parchavati)之戈達維利(Godavali)河岸。潘琪 婆地卽是一般所稱之那西卡(Nasika)。他們在那裡住了不久,就和當地食人的土人酋長拉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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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Rakshasas)發生衝突,因為這些土人經常危害他們的安全。在這些土人中,有些幹部與蘭伽 (Lanka卽錫蘭)王拉婆那(Ravana)非常親近,但是由于拉婆那在丹達卡森林中擄走了羅摩王子 的妻子西妲帶回到他的島國,而與土人的關係就轉為惡化了。羅摩王與蘇瑞婆(Sugriva)、哈組曼 (Hanuman)及其他克西肯地耶(Kishkindhya)部族及猴王領袖結盟,他們跨海遠征蘭伽,殺死了 其國王拉婆那及其重要大臣,營救了西妲返回德干。克西肯地在今南印度之比勒利(Bellary)縣。

當羅摩王子結束其流亡生活後,卽與其妻西妲,其弟羅伽須曼回到阿約地耶。當他返回阿約地 耶時曾受到他另一位同父異母的弟弟婆若多(Bharata)的熱烈歡迎。因為羅摩王子就是因為將王 位繼承權讓給婆若多,他才自我放逐到達南印度的。

但國人對于王子妃西妲曾被蘭伽王拉婆那所擄一事,就聯想到她的貞操問題。羅摩王子在衆口 鑠金的情形下,不得已,便廢了她的妻子西妲。根據印度人的觀念,國王要愛民如子,婦人更要守 身如玉。西妲被廢以後,就被放逐在瓦爾米克(Valmiki),結草而居。不久之後,她在那裡生下 雙胞兄弟,一個稱為拘夏(Kusa),一個稱為羅婆(Lava),他們兄弟長大後常常回到羅摩所居 住之附近,羅摩見了他們很像自己,於是,終于承認兩兄弟是出自他自己血液所生,使之克紹基業 云云。

故事中的王子自我流放到人吃人的野人國度,而且,猴王也率領羣猴幫助羅摩營救西妲,這是 否為眞實歷史故事那就很難說了。不過,羅摩(Rama)與西妲(Sita),在吠陀文獻中是曾被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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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是活生生的人類罷了。但吠陀文獻從未提到伊克夕瓦庫國(Ikshvakus)及韋德(Videhas) 兩國。至于拉婆那(Ravana)無論在婆羅門或非婆羅門的文獻中都是聞所未聞的,直到史詩 出現才在史詩之可提爾耶(Kautilya)與阿爾陀沙(Arthasastra)兩文獻上出現以上兩國的國 名。羅摩王子在南印度殖民居于領導地位,正如伊克夕瓦庫國諸王在早期南印度的石碑所發現居有 優勢地位一樣,那是可能的。是否從阿約地耶流放到南印度時,將伊克夕瓦庫國的名字帶到了南印 度為南印度人所認知也是可能的。也可能是由釋迦族的法師卡匹拉瓦斯秋(Kapillavastu)或稱 伽毘羅的弟子將伊克夕瓦庫的國名傳到了南印度。據說伽毘羅就是伊克夕瓦庫的後代。總之,羅摩 史詩的史事其眞偽問題是難以印證的。

摩訶般若多史詩的中心主題,是說:潘琪拉(Panchalas)國王克利希納(Krishna)幫助般 陀(Pandus)作戰,恢復了他們的王室。在夜柔吠陀(Yajur Veda)中之伽他(Kathaka)派 ,曾提到達里多提須陀(Dhritarashtra Vaichitravirya)之子,其中一子為國王,而史詩中則 稱其為勝利者(Jayanma Itihasa),這似乎是指拘羅國(Kuru)而言的。另有一人亦稱為勝利 者的,為瓦蘇提婆(Vasudeva)與提婆基(Devaki)夫婦的兒子,稱之為克利希納(Krishna) ,在旃陀耶奧義書(Chhandogya Upanishad)及晚期之推提耶(Taittiriya)奧義書中都曾有 記載。但到了再晚期的經典則將克利希納視為韋西笯(Vishnu)或那羅耶(Narayana)神為 同一的。另有一位稱之為勝利者的為阿瓊那(Arjuna),也是在夜柔吠陀的瓦嘉沙賴耶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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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jasaneyi)及沙塔帕陀梵書(Satapatha Brahmana)中所提到的。在梵書中說阿瓊那就是因 陀羅(Indra)但在史詩中,則說阿瓊那是因陀羅的兒子。但在梵書中視阿瓊那與因陀羅是同位的 ,正如瓦蘇提婆(Vasudeva)的兒子克利希納(Krishna)與韋西笯(Vishnu)視為同位神一 樣。以上這些錯綜復雜的觀念,當然不是憑空來的,至少我們可以推定是來自婆羅門的神觀。關 于拘羅國的滅亡在旃陀耶奧義書及斯羅陀經(Srauta Sutras)中都曾提到。沙那帕陀梵書說,他 們的共同敵人為民衆所痛恨的是住在西瑞雅城(Srinjayas)拘羅國的統治者。

根據摩訶般若多史詩的故事,在拘羅哈迪拉婆那(Hastinapura)卽今米汝第(Meerut)縣 之國王,韋琪陀那(Vichitravirya)的兒子,一個稱為達里多提須陀(Dhritarashtra)、一個 稱為般陀(Pandu),因為達里多提須陀生下卽雙眼失明,所以由般陀繼承王位。般陀死時,他 的哥哥達里多提須陀仍還活著。般陀留下有五個兒子:依次為堅陣(Yudhishthira)、怖軍(Bhima) 、有修(Arjuna)、無種(Nakula)。而達里多提須陀則有子百餘,其長子稱為難敵(Duryo Dhana) 。般陀的五個兒子同娶了潘琪拉(Panchala)國王的公主羅波娣。第三位王子有修、或 稱阿瓊那又另娶了克利希納王的妹妹輸巴陀(Subhdra)。克利希納王是馬陀羅(Mathura)與 狄葦羅伽(Dvaraka)地方,卽今之凱瑞瓦爾(Kathiawar)勢力最大的耶陀婆(Yadava)國王 。因為有修為耶陀婆國的女婿,所以也想分享耶陀婆國的土地。終于兄弟五人被分配在拘羅王國以 南之乾達婆(Khandava)森林,他們就在那裡建了一座城,卽在今之德里附近,稱之為因陀羅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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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Indraprastha)。在克利希納王的催促之下,又幫助他們兄弟五人推翻了伽羅僧陀(Jarasandha) 。伽羅僧陀就是摩揭陀國最有野心的一位君主,他曾想吞併四鄰,以建立他的強大帝國。 伽羅僧陀被打敗後,他以及他的王室人員像囚犯似的當作犧牲被送往王城蓋尼羅闍(Girivraja) 奉行祭祀。般陀五兄弟已威鎮四境,而舉行馬祭,成為國勢強盛的君主王國。他們的強敵達里多提 須陀之子百餘人非常嫉妒他們兄弟五人,於是設計陷害他們。引誘般陀大王子堅陣賭博擲骰子,而 使堅陣喪失了他們的共同妻子羅波娣(Draupati),這時羅波娣已屬王后,他們將她推至大庭廣 場的草地加以凌辱,而般陀兄弟被他們堂兄弟流放在外生活了十三年。最後,五兄弟請求回到他們 的王國時,仍受到拒絕。於是,雙方就在拘羅平原(Kurukshetra)有一次殊死的搏鬥。這時的拘 羅王國為毘夏瑪(Bhishma)、角那(Drona)、伽拉(Karna)等所統治,而其他人的權力已 被廢除。般陀兄弟則借助他們的同盟潘琪拉(Panchalas)、西瑞雅(Srinjayas)兩國的軍隊, 一戰而勝。雖然在戰鬥時損傷很大,但最後般陀五兄弟終于恢復了王室大業云云。

雖然,并非在所有吠陀經中都載有拘羅平原大戰的史事,但是在梵書、奧義書及斯羅陀經(Srauta Sutras)等文獻中,均曾引有拘羅與西瑞雅兩國在拘羅平原的大戰:以及拘羅地方的天災等 ,最後拘羅的統治者終于被趕出拘羅平原的史事。般陀(Pandu)一詞並非得自吠陀文獻,而吠陀 文獻所載者,只是有修(Arjuna)、帕里克夕第(Parikshit)及解那密吉亞(Janamejaya)。 有修與帕里克夕第在晚期吠陀經裡已被奉為神明。般陀是印度歷史上的一支種族,也可能是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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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在聖約書中已有記載,與埃及普陀勒密(Ptolemy)王是同一時代的。在那個時代,般陀 族已佔領了旁遮普(Punjab)地區。

拘羅族人與般陀族人,史詩常讚歎他們的英武偉業。拘羅的歷史文獻也常記著般陀的興起是得 自克利希納的挑唆(Krishna);正如佛陀的一位堂兄弟也是佛敎學者的提婆達多(Devadatta) 所指責阿闍劄夏(Ajatasatru)的惡行一樣。而佛陀本人則被富樓那(Puranic)的學者們所 攻擊,甚至視佛陀為惡魔。薄伽梵(Bhagavatas),是讚歎克利希納王的,在商卡拉評註 (Sankaracharya)中尚並未視其為十分正統,而且,其態度也是以拘羅族立場來評論耶陀婆(Yadava) ,而視耶陀婆人為異鄉人(Vratya)。

如果說,因為這些大詩人、哲學家,稱讚諸神而產生了薄伽梵歌;因崇拜諸神而能獲得道德之 自律(Dama),心靈之淨化(Tyaga)、及一切之庇佑(Apramada);因崇拜諸神而有紀元前 二世紀之碑銘、格言;因而使諸王敬畏諸神而結集成為戰歌(Bhagavad Gita),以消除戰爭, 擴大了史詩的地位,那是很難說的。據亞梵那(Yavanas)人與夏伽人(Sakas)的推測,有些關 于戰史方面的文獻,到了後來曾被修正過。

摩訶般若多史詩不僅是勝利之歌,也是富樓那本集(Purana-Samhita)。它搜集了古代的 神話、英主、聖哲、才子、佳人的軼事。諸如膾炙人口的沙韋地(Savitri)與孔雀女(Sakuntala) ;拉納(Nala)與西比(Sibi)的愛情故事;以及傳奇似的阿姆巴(Amba)與韋陀那(Vidu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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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歌劇等。史詩的上冊,是屬論說文(Sastra),用手所書寫的,主在敎人如何修身養性, 分三大部份:第一部份是論道德與宗敎之實踐(Dharma);第二部份是論物質財富與人生(Artha) ;第三部份是論人之情慾(Kama)。其下冊是論解脫自由,稱為解脫論(Moksha-Sastra) ,指示人類解脫自救的途徑。最具有敎化性質的還是在其下冊,宗敎的詩歌,也形成了史詩的部 份,其中最著名的為薄伽梵歌,其意思是國王之歌。這本書是印度有神論的溫床,對印度人的影響 非常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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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孔雀王朝

第一章 犍陀羅笈多王

在公元前三二六年,印度面臨著一次危機。摩揭陀帝國與其鄰境諸小邦被一位由希臘民間竄起 的英雄人物亞歷山大所威脅。在印度五河一帶,卽今之旁遮普全境,全為馬其頓的軍隊所兼併。當 亞歷山大自印度撤軍回到美索不達米亞之巴比倫城後,也就在紀元前三二三年去世了。亞歷山大從 印度撤退時,留下菲力浦(Philippos)為治理西旁遮普的總督。菲力浦在元前三二四年遭到刺 殺殞命,在元前三二三到三二一年之間,馬其頓的領地,幾乎全部陷于被瓜分的局面;但其屬下之 長官仍沒有完全從印度佔領撤退,放棄其統治區的打算。而印度河東岸區內之地方政府已全部掌握 在印度諸王子之手中。馬其頓的官員所統治的,只限于印度河的西岸而已。菲力浦被殺後,其繼承 者為艾德慕(Eudemos)。而亞歷山大的繼承者也由于其內部傾軋而召回了駐印總督。在馬其頓 統治印度期間,當地印度人已經擁有新的領袖,經常打擊馬其頓人的官員及其行政組織。最後,總 算趕走了外侵的馬其頓人,光復了他們的祖國。

早在元前三二六年馬其頓王,亞歷山大尚留任印度期間,其鄰境諸國卽紛紛起來反抗亞歷山大 。首先起義反抗的為印度河流域下游的婆羅門,但這只是屬于暴動性的活動,都相繼為馬其頓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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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服,並對煽動暴動者加以嚴厲的懲罰。如果傳統所記之史料可靠的話,眞正引起強大反抗力量的 ,是德克希拉(Tarilian)的婆羅門,稱之為旃那克耶(Chanakya)或稱之為可提爾耶(Kautilya) 。據說他有「超越的力量,是偉大的復仇者」,「大地久為外人沾污後,尋求保護與避難。」

另有一反抗馬其頓的新的領導者,他是一名英武的青年,稱之為犍陀羅笈多(Chandragupta) 。加斯丁(Justin)對他的描述是這樣的:「他本是一個渾厚樸實的人,但自從見到了亞歷山 大以後,卽引起了他的權力慾。」他曾經見過亞歷山大的事,蒲魯塔琪(Plutarch)也有相似的 記載。奇怪的是,有些現代學者,修正了加斯丁的著作,而認為:「難陀(Nanda)亦在亞歷山大 的統治之內」。作如此修正是不忠于歷史的。

這位領導反抗馬其頓的青年領導者,據印度的學者們說是姓毛瑞耶,意卽孔雀(Maurya); 據希臘學者們說,毛瑞耶與毛瑞(Morieis)是同一種族的。根據印度史的傳記,毛拉(Mura)是 犍陀羅笈多的母親,或祖母,也是難陀王的王后。根據中世紀之碑銘,則另有一種說法:說毛瑞耶 是出自太陽族之剎帝利。早期佛敎學者,也說犍陀羅笈多為剎帝利階級,而且是一個小小匹蒲里婆 那(Pipphalivana)共和國統治者。在佛陀時代,可能居于尼泊爾之塔瑞(Tarai),古稱為羅 門蒂(Rummindei)與伽尸(Kasai)卽今戈拉帕爾(Gorakhpur)縣之間地帶。

韋里夏羅(Vrishala)一字,係一種族名詞,而犍陀羅笈多(Chandragupta)一字在梵文中 為曼陀羅克夏沙(Mudrarakshasa)其意思同為人上人(A Man of Sutra Extraction)。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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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字也同樣被用著專指違背婆羅門的戒規的人而言的。以他晚年備愛耆那敎言之,犍陀羅笈多的確 有違背婆羅門正統。

毛瑞耶族,在公元前第四世紀,成長在一個很艱苦的環境之中。根據傳統上之判定,犍陀羅笈 多是在飼養孔雀、狩獵、牧放牛羊生活中長大的。當他年輕時在旁遮普,曾看到過亞歷山大,因 對亞歷山大說話,非常無禮。所以亞歷山大就命左右刺死他,由于他跑得快,所以得以逃生。他逃 出來以後,曾到處避難,最後受到一位德里希拉(Tarila)的貴人所收留。這位貴人就是旃那克耶 (Chankya),他那時已在旁遮普旅行。旃那克耶要去補怛羅途中之文德雅(Vindhya)森林的 交通孔道,遭受到難陀王的凌辱,犍陀羅笈多前去幫助他解除了困境,他們就是這樣認識的。後旃那 克耶幫助這位英武的青年一些金錢為他建立了一支軍隊。希臘與拉丁的學者們,并未提到旃那克耶 ,而只提到犍陀羅笈多遭遇到獅子、大象,並且他就與這些野獸共同生活在文德雅森林之中。據我 們現代歷史學者所推測,或許就在那時,他已聯合人馬駐在森林淪為土匪。而加斯丁則說他是類似 土匪的傭兵。這些與耆那經典所說大都相一致。

他既組成了新的軍隊,「犍陀羅笈多就要求本地方的印度人支持他的權力」;根據另一種說法 是:「他被印度人請求,以推翻現行存在之政府。」因此,他決心與亞歷山大的軍隊周旋。當亞歷 山大一位將軍塞流卡斯(Seleukos)準備自立的時候,犍陀羅笈多已卽了王位。塞流卡斯瓜分了 亞歷山大帝國在巴比倫領地,自公元前三二一到三一二年期間他鞏固了他的政權,在公元前三O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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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塞流卡斯終于稱了王。而犍陀羅笈多,當塞流卡斯的政權正發跡的時候,他已經卽了王位,而 他的傳位則還在公元前三O六年以前,可能就是在公元前三一二年之前,甚至是在公元前三二一年 之前就發生了。錫蘭佛學家認為犍陀羅笈多王傳位是在佛陀大湼槃後一六二年發生的。如果我們計 算佛陀圓寂是在元前五四四年,那就是公元前三八二年傳位。如果我們按照中國學者的推測,佛陀 是元前四八六年圓寂的話,則其傳位時期則是在公元前三二四年。公元前三二四年與希臘學者的聖 約書所載,犍陀羅笈多傳位的時間是相同的。

孔雀王朝一世所統治的地區包括麥爾瓦(Malwa)及凱瑞瓦爾(Kathiawar)。根據耆那敎 的記載,犍陀羅笈多是在元前三一三年佔領阿瓦地(Avanti)。阿瓦地就是麥爾瓦。在阿瓦地向 西,犍陀羅笈多又擴張他的領地到蘇須多羅(Surashtra)。在蘇須多羅設了一所吠舍事務署,稱 之為布夏笈多(Pushyagupta)。根據泰密爾(Tamil)傳說,他們認為這個「新貴」王朝的領 土已遠及壇尼維里(Tinnevelly)區以南。不過根據專門從事孔雀王朝研究的學者孔坎(Konkan) 的意見,佔領壇尼維里已是很晚期以後的事。因孔雀王朝三世的阿育王(Asoka),卽犍陀羅 笈多的孫子時代,他的版圖尚不及邁索爾(Mysore)之吉特爾莊(Chitaldrug)。卽使孔雀王朝 早期佔領了壇尼維里,勢必亦只有一個很短的時間隨卽又撤退了。在阿育王時代也還未佔領般地耶 (Pandya)國,因為壇尼維里是屬般地耶國的領土,尚有般地耶國的石碑布告在壇尼維里已為我 們所發現。我們可以說般地耶國是孔雀王朝時期所直接面對的敵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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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犍陀羅笈多統治的末期,孔雀王朝帝國的領土,更向西北擴張。亞歷山大的將軍塞流卡斯 自己已作了巴比倫的主子,他漸漸從地中海伸到印度河擴張他的帝國,甚至想跨過印度河直搗旁遮 普的東部。當他進軍印度河東岸的領土時,為犍陀羅笈多所敗,雙方訂立條約,他放棄了希臘馬其 頓軍隊以前所佔領之大部份土地,由犍陀羅笈多以大象五百頭作交換條件。其所放棄的土地包括 帕羅彭尼沙地(Paropanisadai)卽今之卡布爾(Kabul)、阿爾亞(Aria)卽今之赫拉特(Heart) 、阿拉可沙(Arachosia)卽今之奎陀爾(Qandahar)、以及季德阿沙(Gedrosia)卽今之 俾路支斯坦(Baluchistan)。整個卡布爾流域都是孔雀王朝的領土,從阿育王的碑銘卽可證明此 一事實。塞流卡斯與犍陀羅笈多之間可能還有一項互相通婚的契約來強化這次的條約。希臘曾派遣 了一位使節到補怛羅(Pataliputra),這裡就是孔雀王朝的王城所在地。

如果耆那敎的史料是可靠的話,依其文獻所載,犍陀羅笈多曾皈依馬哈維那。他退位時,是在 邁索爾之文瓦拉伯爾伽羅(Sravana Belgola),也是在那裡作他最後一天的君主。希臘的史料 ,認為孔雀王朝一世,並未放棄以動物作犧牲供作祭祀,更顯然是違背了耆那教不殺生的戒律。他 喜歡打獵,甚至他的兒子也喜歡打獵,這是他的孫子阿育王刋在在石碑上,作為第八次石碑公告, 以曉諭全國的。也許是在退位的那天,表示了他對耆那敎的偏愛;正如七世紀之戒日王(Harsha) ,雖然他正式信仰的是濕婆神(Siva);然而他也敬仰佛敎的佛、法、僧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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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毘陀沙羅王

犍陀羅笈多王的繼承人,就是他的兒子毘陀沙羅(Bindusara)。根據希臘學者所說:毘陀沙羅 另有一個名字稱為殺敵者(Amitraghata),他的統治時期大約從公元前三OO年到公元前二七三 年。他將父親的基業似乎擴大了不少。他曾在德克希拉(Tarila)鎮壓了一次叛亂。他是否有新的征 服,雖沒有確切的史料可考;但其領土不僅佔有北印度的大部份,而且遠及南印度之德干以及邁索 爾之吉特爾莊(Chitaldrug)地區。凱靈伽(Kalinga)王國統治了普利(Puri)、甘詹(Ganjam) 以及附近鄰接的大部份土地,為一獨立王國。

毘陀沙羅的父親卽已與西方希臘人建立了友好的外交關係。他曾接見一位名叫德瑪可斯 (Deimachos)的希臘大使,在一冊精細悅人的軼事中曾論到他與這位希臘使節之間具有良好的私誼, 也曾提到敍利亞王安泰奧卡斯(Antiochos)一世所提爾(Soter)、塞流卡斯之子尼卡脫爾(Nikator) 與毘陀沙羅都有私誼上的關係。

毘陀沙羅有很多女兒,也有很多兒子,阿育王是其兒子之一。阿育王曾出任過德克希拉與烏闍 (Ujjain)的總督職務。一般史料都說,當其父親害疾時,阿育王卽離開了烏闍,回到王城補 怛羅。當他父親死後,就獨攬了王城的政權,而且殺害他的大哥。他有九十九個兄弟,為不同的 母親所生。他所頒的第五次石碑公告大會早于他卽位後的十四年。阿育王曾論到他兄弟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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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他,辜負了他的善意,這也直接顯示出,傳統上所說:阿育王殺了他所有的兄弟是不足取信的 ;但我們也得指出,他信仰宗敎可能是較晚期以後的事。同時,從阿育王之石碑佈告亦可知:至少 在他卽位之後之十三年以內,他兄弟們的妻子仍還是活著的;當然也不能說由于他的妻子還是活著 的,也就說他們兄弟也是必然活著的。總之,我們對傳統說法,阿育王殺死了他所有兄弟的誇大 說法應採取保留態度,不能信其為眞的史事。可能因為王位之爭而殺死了他的大哥,如說殺死了他 所有的兄弟那是不大有可能的。

第三章 阿育王

毘陀沙羅王在位約二七年,他死于公元前二七三年。而他的繼承者却在他死後四年才正式卽位 ,在他死後的三六或三七年,約公元前二三二年其繼承者亦亡。這位新王的名字,在晚期文獻中都 是很有名的,那就是阿育王。也有他自己所獨立的碑銘刻著他的名字。其中有一些碑銘刻著:可愛 的諸神(Devanampiva),其上并刻有頭銜,「與子孫、繼承人及國人共享」等字樣。另一些碑 石刻有慈悲(Piyadasi ,Priyadarsin或Piyadassana,Priyadarsana)字樣,據說是出自他祖 父犍陀羅笈多的遺訓。

關于阿育王早期的政事我們所知甚少,他必定也曾繼續執行他祖先的侵略政策。文獻中載有 他曾鎮壓德克希拉的叛變。同一文獻時代的碑銘亦載有他卽位後的八年征服凱靈伽(Kaling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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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到達了孔雀王朝的極盛時代。他整個領土包括,非泰密爾的印度全境,甚至據有阿富汗部份地區 。在卡佈爾河流域,據有約那(Yonas)、坎播伽(Kambojas)、及甘德那(Gandaras)等地 ,以及其鄰近山區,直到卡德維利、克利希納(Godavari-Krishna)盆地之安德那(Andhras) 王國,甚至更遠及邁索爾北方之伊西拉(Isila)的阿哈那(Ahara)。從梭帕羅(Sopara)與 蓋拉爾(Girnar),東到伽卡陀(Jaugada),西到多里(Dhauli)。

在西北方的領土與希臘的敍利亞王安泰奧卡斯二世的領土相接。在南部與泰密爾所屬之克拉帕 陀(Keralaputra),剎帝帕陀(Satiyaputra)以及般地那(Pandyas)、柯陀(Chodas)兩 個王國相對峙。

如果傳統的資料是可靠的話,阿育王的領土尚包括與世隔絕的克什米爾與尼泊爾,北孟加拉之 般達拉瓦陀那(Pgndravardhana)與東孟加拉之沙馬達陀(Samatata)兩平原。同時,在哈日 羅(Hazara)縣之曼賽羅;在德羅丹(Dehra Dun)縣之伽爾尸(Kalsi);在尼泊爾塔瑞(Tarai) 之尼伽里薩格爾(Nigali Sagar)與羅門第(Rummindei)等。以上喜馬拉雅(Himalayan) 河流域地方都發現有阿育王的碑銘,他的統治勢必也達到了這些地方。另外,在北比哈爾犍帕 爾蘭(Champaran)縣之南帕婆(Rampurva)地方亦發現有阿育王的碑銘。 但是,在孟加拉省內并未發現阿育王的石刻布告;只是在北孟加拉發現有古老婆羅米(Brahmi)摩 訶壇(Mahasthan)之石碑,那是說明在公元以前般陀城市繁榮的記載。而不是阿育王時代的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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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在凱靈伽(Kalinga)之戰,是他一生的轉捩點。他從這次戰爭中所得到勝利的果實, 是印度史上,甚至在東方人的歷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他領悟到戰爭的殘酷,知道了百姓流離,士 兵流血的痛苦,使得他立志作一位寬儉、仁愛的國王;也引起他的懺悔而留心治道;在外交政策上 ,也導至了重大的變化。他的帝國,得自軍事的征戰撻伐,却以行仁政來統治天下。

阿育王的原來宗敎信仰,也像其他印度國王一樣,是相信梵書中之提婆(Devas)神的,如果 克什米爾凱爾哈納(Kalhana)的編年史沒有錯的話,他主要信仰的為濕婆(Siva)神。不過,在 凱靈伽戰役以後,似乎受了佛敎很大的影響,變成為優婆塞(Upasaka),信奉了佛敎。但他開 始信奉佛敎時,對佛敎並不算怎麼熱心;直到他去了菩提伽耶(Bodh-Gaya),與佛敎僧伽的長 老建立了親密關係,有了眞正的信仰後才開始闡揚佛敎。有人甚至認為阿育王實際上已參加僧伽組 織,做了和尚。為了宗敎與道德的闡揚,在他倡導下組織了居士會(The Pious Fraternity), 以及在各方面促進了佛敎的發展。他深研佛敎經典、敎律,到處參訪佛敎聖地,他敎民衆學佛法, 也同時向民衆請敎佛法。國王親自向民間傳敎說法,他所得到的不只是他精神上所感到的快樂,甚 至在政治上亦帶來極為良好的善政。但他的政權,稍後卽陷入司法官員、祭師、軍人等之傾軋中。 「可愛的諸神」之碑銘,要求民衆視為生活規範。他曾敎育民衆不要以為天堂是為某些人開放的; 卽使再低賤的人,只要他們服膺道德,他就可以進入天堂。阿育王似乎是每十年有一次全國性的巡 視:第一次是他卽位後的第十年,第二次是他卽位後的二十年。在第二次出巡曾朝拜過釋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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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生地。

阿育王的領土幅員廣大,他的出巡、說法、傳道,除非具有特殊的熱忱,是不能將他的政令與 敎義傳達到全國民衆的。當卽位後的第十二年,也就是他第一次出巡全國後兩年,他廢棄了最重要 的地方官員,諸縣的司法官、監察地方的觀察人員(Rajukas);省級的歲計人員及警察(Prade sikas),以及事務與祕書人員等(Yuktas)。

他命令他的官員:將他所頒倫理道德之詔書、勅令刋石立碑;每五年要出外巡察一次。給民衆 施以道德上之敎育,而且視敎化民衆與一般政令之推行一樣重要。這些有關道德上之銘言,及政令 都刋石立柱于公共場所或大道。他要求他的官員盡其所能,促使商人在外經商,也同時傳播佛敎。 所以他在中央特別設置宗敎部(Dharma Mahamatras)專司宗敎之管理與傳播事宜。無論在鄉 村城市都有宗敎傳播人員,尤其遠至帝國的西埵及西北邊界。這些傳播人員向全國各階層、各部族 人士無論王公貴人、地方官員、平民百姓,或監獄中的囚犯,都一視同仁與他們共同生活,向他們 傳敎。

他在地方設 驛站人員,以保持地方官民與國王之間之聯繫。為了人民道德的提昇,為了臻進 國民的福祉,又在各地方增設行館(Rajuka)代國王卽時處理福利地方的事務。凡派遣出國的使 節,或其他官員,在國外也得同樣遵守他所定的銘言。

凡是以前用武力、不正當手段所奪取之領土一律放棄,聽其個人自由選擇,而以文化、宗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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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等和平方式歸化的領土才正式納入他的帝國。這就是所謂:化干戈(Bhcri Ghosha)為玉 帛(Dhamma Ghosha)。

阿育王并不滿足他自己的善政,而且更告誡他的兒子與其他的王室人員,不要再興兵征伐,要 輕施薄歛,對于犯罪的人也要寬厚相待。要視「以仁政的征服,才是眞正的征服。」與此相反的軍 國主義的政策,卽是摩揭陀的統治者,拜比薩羅的政策。

阿育王以佛法倫理(Dharma-Vijaya)治國,獲得罕見的成功;而且,更進一步,要征服其鄰 近諸國,諸如希臘泰密爾以及錫蘭等國的人民的精神與心靈。當時與他同時代的希臘政權是:元前 二六一年至二四六年的敍利亞王安泰奧卡斯(Antiochos)二世,迪奧(Th Eeos),元前二五八〜 二四七年的埃及王蒲脫尼米(Ptolemy)二世,費拉德爾風斯(Philadlphos);元前三OO至二 五八年之塞內(Cyrene)、馬伽(Magas)王;以及元前二五二至二四四年的歌林國(Corinth) 或元前二七二至二五五年埃匹儒國(Epirus)之亞歷山大國王。

阿育王眞的在有些鄰國建立慈悲學院(Philanthropic Institutions)。佛敎對于促進西亞 之進步,厥功至偉,也影響了後期摩尼敎敎徒們(Manichaeans)的分支立派。但對于希臘,這 種大慈大悲的和平政策似乎沒有發生影響。當阿育王軍事最強大的時期,據載「也可以摧毀任何強 大的敵人」;但當他的軍隊撤離後,希臘軍隊又曾一度進入卡布爾流域之旁遮普,甚至恆河地區亦 受到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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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南方所推行的和平政策更為成功。他派往錫蘭的使節,卽是他兄弟的兒子摩咸陀王子 (Mahendra)。錫蘭國王提婆那匹耶.狄沙(Devanamplya Tissa),亦以阿育王的例子答覆阿育 王,他親自率領他的大臣到達印度訪問。錫蘭人甚至斷言,當時通使的尚有緬甸、蘇門答臘 (Suvarna-Bhumi),可能還有鄰接的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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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阿育王的教化

在一次碑銘中,阿育王曾公開承認,他是皈依佛(Buddha)、皈依法(Dharma)、皈依僧 (Sangha)的三寶弟子,他稱佛陀為法王。他曾去佛陀所歷經之地朝聖、膜拜。他說,凡是佛陀 所宣化的,也都是他所要說的。所以他對于佛敎的敎義的研究,闡揚不遺餘力。對于僧伽,在他改 奉佛敎以後,備加禮遇,與當代高僧過從甚密,為了闡發佛敎的眞諦,特增設特別的官員,甚至他 自己亦從事促進佛敎組織及傳敎工作。為了防止敎派之分裂,他採取統一宗敎儀式。傳統上,都相 信,他之所以召集佛敎宗敎會議,就是為了維護佛敎的統一專集結經典的。阿育王不但深研佛的敎 理,甚至對佛敎的敎律也極感到興趣,這在當時的佛敎文獻中有很多記錄足可證明。

雖然阿育王正式信奉佛敎,但並不歧視其他宗敎。他所反對的,是違反道德原則的一切,而道 德才是一切宗敎之本質。所以他從未反對過有神論者、婆羅門與其他宗敎。他仍一本以前的宗敎態 度「敬愛諸神。」他對待婆羅門仍是非常優厚,經常贈給他們大批禮物,正如禮遇戈沙羅(Gosala) 信徒阿吉韋卡(Ajivikas)一樣。他所說的宗敎行政單位,所管理的不僅是佛敎,是包括一 切宗敎,甚至耆那敎也是包括在內的。阿育王特別強調宗敎共同的本質,防止各宗各派以惡言相向 ,以避免產生不幸的結果。雖然他自己是崇信佛陀的敎義;朝拜佛敎勝地;禮拜佛敎三寶;遵守佛 歸的服制;親近佛敎僧伽;強化佛敎團體,但是,他從不鼓勵任何人去信仰特別的宗派。他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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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衆之前宣示:無論三菩提(Sambodhi)、或涅槃(Nirvana),都同是天堂(Svarga)而回 歸諸神(Devas)。只要每個人遵守傳統的儀規,不斤斤計較各宗各派狹義的敎條,奉行一般的宗 敎儀式,或高或低,人人都可以進入天堂。這些傳統上的共同儀規是:

「孝順父母;服從長上;友善動物;服膺道德;說話誠實。」
「尊敬師長;善待親友。」

在他石柱的告示上寫道:「沒有慈悲與道德,要在這個世界,或另一世界享受快樂是很難的, 仔細地檢討你自己,你是否孝順、服從?是否污染有罪惡?是否具有內在自發的力量?」他另外一 根著名的石柱上刋佈著:「看到你靈性的深處。」以此,阿育王似乎相信:內省的效力大于倫理的 形式;但人在初期也必須按道德形式的約束,然後才能內省內觀。

阿育王是言行一致的人,甚至言出必行,他寬厚仁慈,所以也推已及物,要求民衆對動物也不 要施予監禁,而且禁止殺害牠們。甚至,動物有了病,也與人一樣要給予醫治。他既規定不殺生, 阿育王的御食也是純為素食,而且,王室一向在森林狩獵的運動也一併取消。宗敎以動物作犧牲的 祭祀也下令禁止,以免殺害生命也恐因殺生而降低了人的德性。不但為人建立醫院;而且,還建立禽 、獸醫院。在通衢大道,他的地方官員設置茶水站,在茶水站廣種林木以供旅客休息。他經常派遣 官員從王宮到各地方去刺探民隱,察視地方官員之治道。他為修行的沙門提供之石窟精舍,贈送旅 費給到處參訪傳法的僧侶,設置專門機構掌理宗敎事務,照顧出家僧侶,這些都是一視同仁不分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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敎派別的。他鼓勵他的后妃與王子參予慈善工作,根據史料至少有一位叫克沙婆基(Karuvaki) 王后和她的朋友、侍從人員是從事慈善工作的。

阿育王為僧侶所建之石窟精舍,是在第五世紀為我們所發現的。它在王城補怛羅附近,可說是 阿育王時代,以其當代最優良的建築技巧,所完成的。這些富麗堂皇的石窟精舍,簡直和宮殿一樣 ,其中有用功靜坐的修行禪室與奉行宗敎儀式的寺廟。阿育王常常被人視為佛陀的轉世。現代的藝 術家也極為稱讚在薩爾那(Sarnath)鹿野苑城的那根大石柱。那種光滑的表面,以及無與倫比雕 刻技術,眞是印度文化之光的象徵,現在的印度,就是以這根柱子柱頭頂端的獅像作為國旗圖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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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阿育王的事功

在印度歷史上,阿育王是最偉大的人道主義者。他有永不稍減的熱情,以推行他的敎化政策。 他愛護人民,他提昇了人民的精神道德,實際造福了國民。所以他直呼他的國民為子民。

他具有無比的精力、才能,與組織能力是不容懷疑的。他是一位政治家,也是極成功的軍事家 ,由于在他軍事的幕營下具有卓優的參謀、顧問人才,使得他的政治力量擴及到四鄰諸王國。不到 數年,僅憑他的敎化,說服了他的鄰近的三個國家,而後又將本來是恆河流域一個地方敎派的佛敎 擴大為世界性的宗敎。他藉佛敎,宣傳他的寬恕、和平、慈悲的敎化。他放棄軍事征服,並非是在 敗軍之際,而是正是他軍事強大國力鼎盛之時;雖然他追求懷柔的和平政策,但是以武力為後盾的 。阿育王的胸襟寬大、意志堅強,再配合他的忠誠正直的人格,慈悲謙和的態度,使四鄰遭受苦難 不幸國家的人民萬衆歸心,所以孔雀王朝能相繼地統治他們有好幾個世代。但由于阿育王促使官員 熱衷于宗敎之宣傳,也放棄了狩獵,甚至武備不修,連城閣也廢弛了,因此西北印度的兇悍部族, 以及南印度若干國家,所見到的只是柔弱無力的傳敎人士,並不見有武力殿後,久之便懷有二心。 所以當阿育王死後數年,就有塞流卡斯的軍隊捲土重來,及大夏國(Bacteria)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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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晚期的孔雀王朝

如果富樓那(Purannic)的文獻是可採信的話,則阿育王的直接繼承者卽是他的兒子坎納羅 (Kunala)。克什米爾的編年史中沒有這位王子的名字;而只提到伽羅卡(Jalauka)為阿育王 之子,且為其克什米爾地區的繼承人。當阿育王死後,帝國分裂,他的兒子們各據一方,也並非是 不可能的事。那卽是說一個王子繼承了原來的王位,而另一王子則在印度西北成為一獨立局面。唯 一泰婆拉(Tivara)王子,據石碑所載,未有分封到土地。坎納羅的王位又傳給他的兒子般都帕 里塔(Bandhupalita),這件事只是在富樓那文獻中才有記載,他另外還有兒子沙姆婆羅蒂 (Samprati或Sampdi)則是在所有權威性的文獻中如梵書、佛敎、耆那敎等的文獻都有記載。並且 說,他是補怛羅及烏闍(Ujain)兩城的最後一位孔雀王朝的統治者,深得民衆的愛戴。

而富樓那的文獻,則根本沒有坎納羅之子稱為沙姆婆羅蒂的,所以更沒有繼承他王位的記載。 而却載有坎納羅之王子十車王(Dasaratha),十車王確實是歷史上的人物。十車王在阿育王之後 ,統治了摩揭陀國一個短時間。他留有三塊碑銘在納格詹山(Nagarjuni);在比哈爾也留有十車 王贈給「可敬阿吉韋卡(Ajivikas)」的石窟精舍。阿吉韋卡就是佛陀所稱之邪命派。

在十車王與沙姆婆羅蒂之後卽是沙里蘇卡(Salisuka),根據一本天文學的文獻伽爾吉本集 (Gargi Samhita)的記載,他是一位荒淫的國王:「沒有正義,却要國民服從他的所謂正義,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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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政統治他的國家。」根據富樓那的文獻,沙里蘇卡的王位繼承者相繼有提婆伐曼(Devavrman)、 薩塔陀拉(Satamdhanus)、布柯陀羅多(Brihadratha)三人。其最後一主布柯陀羅多的王位是 為其軍事統師菩沙密多羅(Pushyamitra)所推翻,他就是巽伽王朝(Sunga Dynasty)的締造者。 根據富樓那的文獻所載:孔雀王朝共傳十主,從元前三二四到元前一八七年,共計立國一三七年。

孔雀王朝到晚期以後,其政治本身卽漸腐化。凱爾哈納(Kalhana)指出無論在克什米爾,或 毘羅(Berar)地方都是不在內的。到了元前三世紀之末期,有一位自稱「印度人之王」的王稱之 為沙布伽辛那(Subhagasena)的,他宣示印度河流域是屬于他們的領土。但他的名字都沒有在 孔雀王朝晚期的統治者名單中發現過。或許他是出自不同的家族,而在西北部統治了孔雀王朝帝國 的部份領土。卽使他與孔雀王朝是同一家系,也不會是補怛羅王城的主要嫡系。希臘歷史學家敍述 他是印度人之王,是一獨立主權國,并非是德克希拉(Taxila)總督、副王之類的副職。

孔雀王朝的瓦解,并未引起外來的侵略。我們可以從婆萊比奧斯(Polybius)的版圖得知。 婆萊比奧斯是安泰卡斯(Antiochos)三世,生于元前二二三年,死于元前一八七年。他是安泰奧 卡斯二世迪奧(Theos)的孫子,迪奧是與阿育王同一時代的人物。他是塞流卡斯一世尼卡陀 (Nikator)的曾孫,尼卡陀是與犍陀羅笈多同一時代的人物。他曾進入印度,從沙布伽辛那(Sub hagasena)那裡獲取了一批大象回去。但如果伽爾吉本集(Gargi Samhita)的記載是正確的話 孔雀王朝崩潰以後,希臘軍隊則是侵入到了補怛羅王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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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的學者說:孔雀王朝的崩潰,由于婆羅門反對阿育王的政策,以反動的方式推波逐浪, 促成了它的滅亡。但從阿育王自身的所言所行的記錄來看,婆羅門沒有反動的理由,更不可能成為婆 羅門的敵人。相反地,他待婆羅門極為優渥,他照顧他們的福利,獎助他們組織宗敎團體,這與佛 敎、耆那敎及阿吉韋卡(Ajivikas)派都是平等相待的。一位婆羅門的歷史學者凱爾哈拉(Kalhana) 讚揚阿育王的仁慈,對待他的兒子及另一位婆羅門極為熱情有如朋友一樣的親切。另一位婆 羅門學者本拉(Bana),他給推翻孔雀王朝最後一位國王布訶提婆陀(Brihadratha)的一位將軍取 了一個綽號,稱他為流氓(Anarya)。而有些富樓那文獻的作者,則甚至污辱孔雀王朝,說他們 是魔鬼。伽爾吉本集雖然指出反對沙里蘇卡(Salsuka)的高壓統治,但也看不出孔雀王朝對婆羅 門有什麼特殊迫害、犧牲、不利的各種跡象;而且出任孔雀王朝最後一位國王的最高軍事將領還是 婆羅門。就當時印度說來,阿修羅(Asura)一詞卽是魔鬼,意思是諸神的敵人,不僅指阿育王一 人而且泛指「為佛陀所誘惑的人」,卽指一切佛敎徒而言的。

事實上,富樓那在這方面的記載與其當代阿育王的碑銘也是相矛盾的。他們的碑銘明明寫著 「敬愛諸神」(Devanampiya),而不是諸神的敵人。

孔雀王朝眞正滅亡的原因,當然絕不止此。阿育王在他卽位後第八年,當凱靈伽(Kalinga) 戰爭之後,他告誡他的子孫,不要擴張軍備,從事侵略戰爭。甚至連皇家的狩獵運動亦加以廢止, 將近二十九年的時間,沒有動用一兵一卒,軍隊毫無戒備。正如阿育王自己自得的說:「化干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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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帛都得歸功于敎化的結果。」

根據本拉的口述證詞:他們的將軍菩沙密多羅(Pushyamitra)推翻他們的國王,就在軍隊 的炯目之下,亡于一旦之間。他不像他先代的國王那樣孔武有力,馳騁于畋獵之中,親臨疆場之上 從事征伐;他已指揮不動他的軍隊,甚至他對他的軍隊毫無影響力。其中最大的問題是,遼遠的省 區甚至在毘陀沙羅(Bindusara)王與阿育王時代就有些不受控制的情形發生。如果傳統的文獻所 記載確實的話,也因為兩次因行政上的措施激起了德克希拉(Daxila)人的公開叛變。在阿育王 時代所規定國王乃至各級政府首長要定期出巡,或派高級官員外出探視民隱,監察地方政治,主在 防止弊端。但當其軍隊自四鄰撤退後,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就顯得軟弱無力。有些省份,是受到王室 野心人員的挑撥、慫恿,而成為獨立自主的國中之國。有的甚至挾持中央政府。在這種情形下,使 原撤退的希臘軍隊,尋又窺伺入侵,所以才引起菩沙密多羅將軍的篡位竊國的事件。

犍陀羅笈多王卽位的時間,耆那敎認為是在公元前三一三年,這與錫蘭及緬甸的佛敎所記載阿 育王加冕時間計算起來,兩者之間很有出入。他們認為阿育王卽位時間,卽其父親卽位後的五五年 或五六年。富樓那的歷史大致同意佛敎的紀年認為是犍陀羅笈多卽位後二十四年阿育王才正式卽位; 錫蘭佛敎認為是在二十八年;緬甸則認為在二十七年,因為毘陀沙羅王的在位期,是沒有計算到阿育 王的卽位時間與加冕時期的,而說阿育王是在犍陀羅笈多卽位後二十五年卽位則是似乎合理的。

司密斯(Smith)指出,孔雀王朝一共統治才一三七年,根據婆育富樓那史,孔雀王朝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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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年而已。尚剩下四年可能就是那未正式卽位的前四年。孔雀王朝第十三次所刋布之石碑公告 ,已確切地提到亞梵那(Yavana)的希臘王仍都還活著,這一定是他卽位後之第十二次碑告,也 是他以道德箴言刋布碑告的第一次。在這些個亞梵那的希臘國王中,沒有提到大夏國德奧多羅 (Diddotos)一世。德奧多羅在元前第三世紀中期,擁有很大的勢力。在希臘國王中,阿育王稱其 中一國王為塞內國摩伽王,根據最可靠的史料,他的死期是在元前二五八之前。他的繼承者德麥提 訶‧懷爾(Demetrios Fair),據說,也是在那年死的。如果元前二五八年是其第十三次刋布碑 告,則阿育王的卽位時間,絕不會晚于公元前二六九年。根據佛敎的記錄,犍陀羅笈多的卽位日期 ,絕不會晚于公元前三二四年。此卽從阿育王公元前二六九年加上他自己在位五五年卽為三二四年 。如根據富樓那歷史所記,犍陀羅笈多卽位不會晚于元前三一八年。如包括阿育王未正式卽位的四 年,則不會遲于公元前三二二年。

根據加斯丁(Justin)的記載,犍陀羅笈多的發跡,是由于他年輕時,在亞歷山大的營帳,他對 亞歷山大有一次公開詆譭,亞力山大要殺他,他逃出來之後才著手建立武力的,那時是公元前三二 六年,自後不久犍陀羅笈多就起義對亞歷山大的駐印總督發動攻擊,并隨卽組成了印度式的獨立政 權,脫離了馬其頓省督的控制。馬其頓在印度的政治力量,與犍陀羅笈多的立國,兩者之間力量消 長之際,其間亦時常發生戰爭。

在一本梵文的劇本馬陀羅.拉克希沙(Mudrarkashasa)也說,當野蠻民族(Mlechch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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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敗後,其軍隊與其首領投向印度的革命王朝。在公元前三二一年,馬其頓在信德所統治的領土 已從印度河撤退。而且,再沒有派遣新的省督來統治信德省。在公元前三二一年,亞歷山大的繼承 者承認,如果沒有卓越的指揮官與忠貞的軍隊,他無力再趕走印度軍隊所光復的希臘在印度的領 土。可見,希臘放棄了對信德的統治,是由于他軍隊不足,面對著印度諸王的挾攻。在印度方面, 勢必有一新的政局展開。希臘軍隊存在在印度河的東邊,大概是在公元前三二一年以前。但阿姆比 (Ambhi)、坡羅婆(Paurava)及其他羅闍(Raja),他們或許對趕走馬其頓的統治多少都出了一些 力量,但他們都不能居于主流的地位。加斯丁也確切地提到,他們只是爭取他們自己的國家獨立而 出力,而不像犍陀羅笈多那樣全面、澈底的反抗馬其頓的統治。尤有進者,如果,尚有阿姆比、坡 羅婆等國的軍隊參加推倒馬其頓的統治,則他們一定也會像犍陀羅笈多那樣為加斯丁所提到。雖然 犍陀羅笈多也未曾被巴比倫及催帕拉地遜(Triparadeisdns)的文獻提及,但我們有證據證明我們 的觀點。那就是在西旁遮普亞梵那(Yavana)的希臘要塞司令艾德慕(Endemos),他是在元前三一 七年就任的。但艾德慕的出任新職,與犍陀羅笈多在公元前三二一年之前佔據印度河下游以及印度 河內陸平原等地一事正是互相呼應的。那就是說,由于犍陀羅笈多之坐大而使得艾德慕出任新職。

在傳統上,史學家都承認,婆羅門旃那克耶(Chankya或Kautilya)為難陀最後一朝的總理 大臣時,而推翻難陀王,犍陀羅笈多所給予他的幫助最大。難陀的亡國也是亡于旦夕之期,其軍隊 的將軍巴陀那沙羅(Bhadrasala)也慘遭殺害,而犍陀羅笈多就掌握了補怛羅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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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摩揭陀帝國之滅亡及波斯人的入侵

第一章 巽伽王朝

隨著孔雀王朝的覆亡,在印度歷史上就失去了大統一的局面。單一政治權力再也不能申張到整 個印度了。外國的蠻族又競先的從印度西北的大門進入到其西北的犍陀羅(Gandhara)及旁遮普 的中北部的沙伽羅(Sakald)及其他地方,建立起強大的王國。南方數省脫離了摩揭陀的統治後 ,又受到恆河平原的強大帝國所侵略。這個新王朝曾支持孔雀王朝在中部或恆河上游之統治,他發 現要抵抗自西北與南方來的侵略並非是件易事。

根據富樓那文獻,摩揭陀及其鄰近地區及孔雀王朝的直接繼承統治者為巽伽王朝。巽伽是屬婆 羅門家系的巴拉瓦解族(Bhardvaja)。從阿約地耶(Ayodhya)所發現的文獻及碑銘中,也提 到有巽伽王朝的創造者菩沙密多羅(Pushyamitra)。在一著名的文獻中說,菩沙密多羅是屬 于拜姆比卡(Baimbika)系族,而不是出自巽伽族。他是孔雀王朝最後一位國王的將軍,他推翻 孔雀王朝不如反掌折枝那麼樣的容易。孔雀王朝的最後一主殘暴無能;外有希臘軍隊侵入;內有摩 揭陀的軍隊壓境。當時老百姓對于菩沙密多羅的篡奪,也抱著觀望態度。

新王國的領土,首先擴及到拉爾馬德(Narmada)南巴陀(Narbada)兩河;在西北方的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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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則時得時失沒有固定,而傳統上都相信他所實際控制的領土則在旁遮普內之伽南達爾(Jaalandhar) 與塞爾可提(Sialkot)。菩沙密多羅雖然有心擴大他的政治力量,但在今東麥爾瓦(Malwa) 之毘拉吉爾(Besnagar)地方的毘第沙(Vidisa)城就受到新在這裡立國的王子阿耆尼多羅 的阻遏。

這位阿耆尼多羅的王子,隨卽又捲入韋德哈(Vidarbhas)與毘羅(Berar)兩個鄰國的戰 爭。他打敗了他們,而且尊他為盟主;但又相繼地從西北方發生了一連串的危機,威脅了他的生 存:希臘軍隊又捲土重來,幾乎又接近了元前三世紀所侵佔之領土。那次是敍利亞王安泰奧卡斯 (Antiochos),曾侵入到卡布爾河谷,迫使印度國王沙布伽辛那(Subhagasena)向他納貢一批大 象。安泰奧卡斯的故技,又為他的女婿大夏(Bactria)王子提多奧斯(Demetrios)所重演,他 所統治的地方已到達旁遮普及印度河下游。大夏國晚期的國王梅拉陀(Menander)在印度所統治 之領土,也足可與提多奧斯媲美。關于希臘人這些軍事活動曾被帕坦伽力(Patanjali)、伽力陀 沙(Kalidasa)所述及,伽爾吉本集(Garei Samhita)也曾提到:在奧德(Oudh)及靠近吉陀 爾(Chitor)麥丹牙米卡(Madhyamika)的錫克陀(Saketa)受到「殘暴兇悍野蠻人的攻擊」 ,甚至威脅到帕提乃補特羅王城自身。

希臘人的侵略,終于遭到了阻遏,阿耆尼多羅(Agnimitra)的兒子瓦蘇提婆(Vasumitra) 王子,在信德河岸的亞梵那(Yavanas),在印度中部之印度河及其他支流之間曾給予敵人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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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蘇提婆的祖父,為了迎接這位王孫軍隊的勝利凱旋,曾以兩匹馬為犧牲舉行祭祀。這次祭祀只有 兩個意義:一則,是孔雀王朝滅後,他們建立了一個新的較有力量的帝國,他們已經打敗了外來的 侵略,國勢顯已初定;二則,他們掀起了復興婆羅門敎的運動,效法笈多時代的寬大政策。

根據富樓那史書年表所載,菩沙密多羅在位從元前一八九至一五一年,共三十六年。他的王位 是由其子阿耆尼多羅所承繼。這位王子在印度最偉大的劇作家伽力陀沙(Kalidasa)的筆下,他 是一位英雄人物。在他之後,巽伽王朝的歷史,就不太清楚了。毘第沙(Vidisa),卽令東麥爾瓦 之毘拉吉爾(Besnajar),繼續為一政治中心,他的王子們與希臘接壤的省督們有著相當的外交 關係。但是這個王朝漸漸衰弱,在其後期國王,就變成了他婆羅門大臣的傀儡。其主權完全操之在 凱瓦(Kanva)家族中名叫瓦蘇提婆(Vasudeva)的權臣手中,這時期約當元前七五年左右。但 却允許其國王們有權統治他們先祖發跡的一塊小地方。大概在元前四O至三O年,巽伽王朝與其權 臣的勢力,統統為南方的力量所席卷。麥爾瓦(Malwa)東部省漸漸亦為新征服者所鯨吞,不過 毘第沙仍然是一個很大的首府。凡是姓米提拉(Mitra)的王子可能與巽伽(Sungas)凱瓦 (Kanvas)為近親的家族,也同時分散在自恆河、閻牟那河到摩揭陀(Magadha)地區,直到塞提 安(Scythian)人南下才完全被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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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沙陀婆那王朝

來自南方的勢力,其目的是在消滅巽伽王朝與凱瓦(Kanvas)的勢力,它就是在富樓那書中 的安德那國(Andhra)。安德那的國威已揚至甘德維利(Godavari)和克利希納(Kaishna) 兩河之河口,操泰魯古(Telugu)語文的民族境內。在當代的碑銘記錄中,安德那王系與沙陀 婆那(Satavahana)是同一的;而且,還有一個沙陀婆那族人所住的區域,就與馬德拉斯(Madras) 之坎納瑞斯(Kanarese)區的比勒利(Belly)相毗鄰。在安德那王系中有位國王稱為沙 里瓦提(Salivahana)在印度的民謠中是很有名的。這位傳說中的英雄,似乎曾作過德干(Deccan)王。

沙陀婆那家族的開創人是斯摩伽(Simuka),但眞正形成軍事力量,則是他的兒子或外甥, ,沙多伽尼(Satakarni)一世。稍後期,沙多伽尼又與西德干強有力的摩訶陀地(Maharathi) 的酋長結盟,他就在這區舉行馬祭,象徵了他所樹立的統治權已達到了這個地區。當他死了之後, 沙陀婆那的政權,似乎已被捲入到塞提安(Scythian)人侵略的浪滔之中;但他的國勢又為高多 密普陀羅(Gantamioptra Satakarni)所復興。高多密普陀羅曾自負地稱他自己為塞提安人之 夏伽(Sakas)國,希臘人之亞梵那(Yavanas)國,安息人之帕羅瓦(Bahlavas)國的剋星。 他所建立的帝國,從北方的麥爾瓦(Malwa)直到南方的坎納瑞斯國的邊界。他的兒子菩拉麥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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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ishthtputra Pulumayi)統治著今尼日曼(Nizam)的奧楞賓縣(Aurangabad)戈德維 利河岸的普拉瓦拉(Pratishthana)或派壇(Paithan)。在沙陀婆那王朝時代,在今北坎納那 (North Kanara)的維伽那地(Vaijayanti),與在今岡琪爾(Guntur)縣之阿摩羅婆提 (Amaravati)兩城,曾一度非常繁榮。一位稱作沙陀卡尼(Vasishthiputra Satakarni)的國王 ,可能卽是菩拉麥夷的兄弟。沙陀卡尼娶了當代夏伽(Saka)國的總督魯陀曼(Rudradaman) 一世的女兒,但這樣做,以後并沒有改進他與南方的關係,反而受了重大的損傷。沙陀婆那王朝 在雅仁那(Sriyajna Satakarni)曾再度中興,但他已是本王朝最後一位有作為的國王了。在他 之後,這個帝國也就分崩離析,就像稍後世紀的泊曼尼(Bahmani)王朝一樣。根據富樓那文獻 ,本王朝共傳十九主,統治了三百年;而根據其他文獻,則謂共傳三十主,統治四五六年。其亡 國時期大概在第三世紀後的中葉。

沙陀婆王朝瓦解以後,尚持續有幾支各自雄踞的強大獨立勢力:例如在德干(Deccan)那西 卡(Nasik)之韋卡提卡(Vakatakas),與阿毘拉(Abhtras);在上摩訶拉文陀羅(Upper Maharashtra)之毘羅(Berar),在克利希納河(Krishna)之伊爾夕瓦庫(Ikshvakus)與沙 南卡亞那(Salankaoyanas);在今西戈德維利(Godavari)靠近馬德拉斯之岡琪(Kanchi)的 波羅婆(Pallavas),在北坎納那(Kanara)維伽耶地(Vaijaranti)之卡當巴(Kadambas) 或版拉瓦西(Banavasi)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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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凱靈伽王國之卡陀維羅王

早期的沙陀婆那帝國所面對的勁敵是凱靈伽(Kalinga)王國。阿育王死後,在一位野心勃勃 的王子卡陀維羅(Kharavela)的領導下又興盛起來,趕走了摩揭陀人;他又攻擊沙陀婆那帝國 的沙多伽尼(Satakarni);也是第一個減低摩揭陀氣焰的人。卡陀羅與布訶提婆羅(Brihas Patimitra)是同一人。有些學者也說,布訶斯帕地(Brihaspati)與菩沙密多羅(Pushyamijra) 是同一人,但這種說法不足採信。卡陀維羅王在戈德維利以外的南方仍然繼續其征服行動,當他死 後,他的帝國卽告迅速滅亡,就像他當初迅速地發展起來一樣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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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泰密爾國

在印度最南方文卡塔山以外的地方,是泰密爾(Tamil)或荼盧毘第(Dravida)國,其間尚 有好幾個小國,有三個則是比較重要的,卽遮羅(Chola)、般地那(Pandya)及伽羅那(Kerala) 。遮羅佔領了現今之檀吉爾(Tanjore)和泰琪羅萊(Trichinopoly)縣,及一些鄰接區。 在紀元前第二世紀,有一次很大的軍事活動,卽遮羅王子伊拉羅(Elara)征服了錫蘭。有很多逸 事可以證明這些事實。般地那的貿易與文化敎育都是相當興盛的,他們佔領了馬陀羅(Madura) 及壇尼維里(Tinnevelly)以及南傳凡可爾(Travancore)部份地區。紀元前一世紀,般地那王 曾遣使到羅馬的奧古斯丁(Augustus)大帝那裡。其西方與北方是伽羅那國(Kerala)所環繞的 馬拉得爾(Malabar)、交趾(Cochin)及北傳凡可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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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希臘人的再度侵入

在統一的孔雀王朝之後,并未立卽引起外患的侵入,但由于印度國內的分裂,也曾引起局部性 外來的軍事行動,例如敍利亞的希臘軍隊與大夏國等。

敍利亞帝國在塞流卡斯時期曾一度強大,但當敍利亞被瓜分為大夏(Bactria)與安息(Parthia) 兩國之後,在此一時間便變得非常輭弱。這些與敍利亞總督要求獨立分裂的省份軍隊也就經 常出現在旁遮普平原一帶。

首先進入印度的為大夏國,其國王是德麥提多奧斯(Demetrios),為歐米地亞(Euthydemos) 之子,他所統治的地區大概為阿富汗、旁遮普與信德兩省。當他征服了 這些地區後隨卽建立了幾個城市,有的是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有的是以其父親 的名字命名的。與其敵對的勢力為歐克拉鐵斯(Eukratides),他佔領印度 西北邊境一帶稱王,而却放棄他原來在他國內的紛亂省份。稍晚期的國家,名

上圖為德麥提多奧斯國之錢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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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梅拉陀(Menander)的似乎就是屬于德麥提多奧斯(Demetrios)家族,他曾統治過沙伽羅 Sakala)卽今旁遮普之塞爾可提(Sialkot),有著很好的治績。他所統治的領土,可能包括西北 的巴伽爾(Bajaur)的領土,在這裡已發現有他統治該地的第五年所樹立的碑銘。他也曾擴展他的武力 在毘斯(Beas)河以外的地區。另外一位國王安太伽陀(Antialkidas)統治著在甘德拉(Gandhara)境內, 靠近拉瓦爾平第(Rawalpindi)之德克希拉(Taxila)。他曾遣使到毘第沙(Vidisa)王國的朝廷。

這些晚期的希臘王子們,由于環境影響,他們都信奉了佛敎或韋西笯敎(Vaishnavism)。希 臘人在阿富汗及印度河的政權,很快就受到安息國的米提拉德蒂一世(Mithradatesi)所威脅。 米提拉德蒂一世是與歐克拉鐵斯(Eukratides)為同一時代的人物,而歐克拉鐵斯的政權是在元 前第二世紀。直到第一世紀,希臘人無論在旁遮普或印度邊境地帶都沒有對外有什麽發展。但其最 後一位國王赫邁奧斯(Hermaios),為了應安息、貴霜(Kushan)兩國之請而迅速出兵到了印 度拘夕(Hindukush)的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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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夏伽國與大夏國

由希臘的分裂,在印度西北所形成的侵略勢力,其主要者有三,那卽是:夏伽(Saka);安 息(Parihian)或稱帕羅瓦(Pahlava);貴霜,又稱為大月氏(Yue-Chi)。夏伽原居于中亞 ,由于受到大月氏所攻擊而南遷。根據中國歷史所載。夏伽王到了南方,在開平(Ki-Pin)地區建 立了統治權,就可能在這個時期與印度西北卡布爾河流域中的部族有所接觸。大概就在基督紀年初 期,他們曾定居在阿富汗的南方,卽現在之色斯坦(Sistan)。也就是原來我們所說之夏伽斯坦 (Sakasthana)人。漸漸他們又擴張到印度河,乃至西印度全境。這可能就是紀元第一與第二世紀 希臘的地理學家與海員們所稱之塞提亞(Scythia)。

但到了第一世紀以後,夏伽國所屬印度的領土已落入安息國的手中。在此一地區的碑銘及錢幣 中,刻有很多塞提安與安息國主要的國王的名字。這些最早時期的統治者有毛夷斯(Mous)、毛亞 (Moa)、或摩伽(Moga)曾被在德克希拉附近之查克夏(Chuksha)的統治者視他們為宗主國。 毛夷斯的繼承人,似乎相繼為阿耆斯(Azes)一世,阿耆里斯(Azilises)、阿耆斯二世。自此以 後,其在印度邊境之主權則完全轉入到安息國之岡多菲爾(Gondophernes)手中。有些學者認 為,阿耆斯的統治約在西元前五十八年,在他之後的統治者卽為韋卡拉瑪(Vikrama Samvat)時 代。但這種說法是不太確定的。而一般印度人都認為,他們是原來就生長在印度的,屬于摩羅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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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va)族的後裔,在笈多後期(Post Gupta)與韋卡拉瑪狄亞(Vikramaditya)王聯合,滅了夏伽。

阿耆斯(Azes)國王似乎與一位斯帕里瑞(Spalirises)的統治者有聯絡。斯帕里瑞似乎統治著 南阿富汗,為俄朗尼斯(Vonones)國王的繼承人。俄朗尼斯與阿爾沙卡(Arsakes)帝國的王系 中之任何國王是否為同一人的問題,我們姑且存而不論:夏伽與大夏國王的統治大概有七省,其行 政單位為總督區(Kshatrapa),或大總督區(Mahakshatrapa)。其中一個家系的總督統治區 在阿富汗之旁夕爾(Panjshir)與戈爾柏(Ghor Band)之接壤地區附近之開浦沙(Kapisa); 另一個則在西旁遮普之德克希拉(Taxila)附近;第三個區則在閻牟那河(Jumna)境內之馬陀 羅(Mathura);第四區則在上德干(Upper Deccan);第五區則在麥爾瓦(Malwa)之烏闍(Ujjain)。

其上德干總督區與印度部份地區是屬于凱夏拉陀(Kshaharata)族人,可能就是夏伽族 的分支。在早期沙陀婆那(Satavahana)帝國,在納哈帕拉(Nahapana)王的統治之下國勢非 常強盛,但最後終被普陀羅(Gautamiputra Satakarni)所推翻,不過,以後又將政權交還了 沙陀婆那的家系。

烏闍督區則是始於查士坦那(Chashtana),他是蒲脫米尼(Ptolemy)泰士坦里斯(Tiastanes) 的地理學者。魯陀曼(Rudradaman)為查士坦那的孫子,他統治此一地區自一三O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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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O年,也是一位印度古代最偉大的夏伽統治者之一。他曾與沙陀婆那王朝結盟通婚,但這并沒 有改進他與南印度鄰國的關係。如果他的宮廷詩人所寫的是值得信任的話,他的主權曾自南方的孔 坎(Konkan)擴展到北方的馬華爾(Marwar)與信德(Sind)。到了魯陀曼的繼承者,就不如 他那樣強大了;而且內爭頻仍,政權也已漸漸落入到阿毘羅(Abhira)的手中。當一支新的土著力 量在第四世紀從恆河平原成長起來後,烏闍督區內之麥爾瓦與凱瑞瓦爾(Kathiawar)也就失陷。 那就是沙姆陀笈多(Samudra Gupta)及犍陀羅笈多(Chandra Gupta)二世的軍隊完全席卷 了麥爾瓦、夏伽及阿毘羅所共同統治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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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息國與貴霜國的敗亡

查士坦那家系的督區長後敗亡之前,西北的夏伽安息(Saka-Parthians)帝國,已歷經很多 變化。岡多菲爾(Gondophernes)已繼承了阿耆斯二世(AzesⅡ)在西北帝國的王位。從古代 錢幣上卽已指出,他的政權與文化已經擴張到了印度人的文化領域。在傳統上,往往視他與基督的 使徒聖多瑪斯(St-Thomas)是同時代的人物,他并未留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給其繼承者。根據當 代的希臘航海家說,安息國的王子們,在第一世紀的後半世紀,他們常常內訌。大月氏原係中亞的 遊牧民族,約在元前一六五年,被中國的軍隊從其邊境加以征伐,而逃向阿克蘇(Oxus)河谷。 由于長期的繁殖發展,安息國卽行分裂。主要分為五支,而大月氏在可吉提卡伽(Kujula Kasa- 或Kieu-Tsieu-Kio)的領導下另闢新土,形成一個新的王國,其 自己稱為加菲塞斯(Kadphises)或加菲塞斯一世,也就是遊牧 的貴霜國(Kusana或Ku Shan)的酋長。加菲塞斯南下印度後 ,攻擊安息所佔領之開平(Ki-Pin)與卡布爾(Kabul),而 成為印度邊境的統治者。可吉提卡伽的錢幣與羅馬的錢幣十分相似 ,特別是紀元四一到四五年克勞狄雅斯(Claudius)的錢幣。這可 證明,他的政權不會早于第一世紀。根據中國人的推算,大月氏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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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卡布爾及印度邊境是在公元九十二年。加菲塞斯的繼承者,是威瑪.加菲塞斯(Vima Kadphises) 二世。中國學者說威瑪‧加菲塞斯曾征服印度內陸,設置總督為他管理印度的領土。他皈依 祅敎,他將自己的像鑄造在他的錢幣上。他所統治的領土內,其社會的繁榮,可以從他精美的金幣 上卽可看出,這種金幣是在他的命令下發行的。公元九十八至一一七年間。貴霜國曾派遣使節, 從印度到達羅馬帝國。使臣確定是貴霜國的朝廷所派去的,但是否就是威瑪、加菲塞斯二世所派, 或為晚後之迦膩色伽王(Kanisna)所派遣則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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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迦膩色伽王一世

一般都視迦膩色伽(Kanishka)為加菲塞斯二世卽威瑪.加菲塞斯(Vima Kadphises)的 繼承者。很多學者在夏伽王朝約公元七十八年的活動紀事中,發現到迦膩色伽的名字。這時期為印 度人所知道的只有夏伽人的勢力非常強大。而迦膩色伽只有塞提安(Scythian)王曾提到,說他 也是在第一世紀建立政權的人物。那卽是說迦膩色伽的政權已相繼地傳了好幾代將近一世紀。迦膩 色伽屬貴霜國的王系是無疑問的,而不是夏伽國的王系中人物,可能是與夏伽國同一種族的部族。 中國的史學家曾提到在第一世紀末期,貴霜國與漢代使者班超之間之衝突。有的學者確定貴霜國反 對班超的,就是加菲塞斯二世。如然,班超與貴霜國的加菲塞斯二世,根據中國的年表記載,兩者 根本沒有發生過友好的聯盟關係;而且,迦膩色伽的名字,中國的史學家似乎毫無所知,只是確定 有其國之存在,而不知其國王的名字。如果他與班超是同一時代的人物,如夏伽人所載,那並非沒 有根據。如這樣算起來,說他是紀元七十八年代的人物似乎又不大可能。

根據以後玄奘大師所記,迦膩色迦頗有善政,其首都在普魯夏帕拉(Purushapura)或柏雪瓦 (Peshawar)。從他的碑銘推斷,他所統治的領土從犍陀羅(Chandra)、蘇韋哈爾(Sue Vihar) 到奧德(Oudh)與婆羅奈斯(Benares)全境;根據凱爾哈納(Kalhana)的記載,尚包括克什 米爾;根據其他文獻,尚載有他們與錫克陀(Saketa)與帕提乃補怛羅的統治者,有過衝突。玄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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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也曾提到,這位貴霜國王與中國有過一次戰爭,而貴霜國王在東土耳其斯坦獲有初期的勝利。 但他並未進一步擴大他在北方鄰國的領土。至少北印度尚沒有為貴霜國所統治。

客觀地說,迦膩色伽并不是一位十足的征服者:他的子孫對他多所追諡,他們將他的頭銜刋在 一塊有名的石碑上;他信仰佛敎,而且傳揚佛敎;他樂善好施,到了晚期,深得僧侶及行商之愛戴 ;在他命令之下雕刻了很多很有藝術價值的佛像,甚至塑造他自己的全身像。佛敎的學者們,對他 特別加以禮讚,尤其他召集了一次佛敎會議,以審訂佛敎的經論。從他的碑銘及錢幣,卽可以知道 他對佛敎的虔誠。從柏雪瓦伽斯克第(Casket)的碑銘可以推算出他政權成立的時間。在各種慶 典集會,他召集碩儒聚會,其中最著名的為馬鳴(Asvaghosha),他是高僧、哲學家、詩人、劇 作家。他寫了一本佛陀行讚(Buddha Charita)及其他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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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迦膩色伽王一世的繼承者

迦膩色伽王在位至少有二十三年,他的直接繼承者為婆西卡(Vasishka)。婆西卡在位只有 一個很短暫的時期,王位就落在胡維夕卡(Huvishka)手裡。胡維夕卡所治之地,也未超出他傳 統上阿濕婆伽沙(Asvaghosha)的範圍。也許更為西向到達了卡布爾河西岸之瓦德克(Wardak) 馬陀羅(Mathura)是此一時期貴霜國的政治中心,胡維夕卡在這座城市特別立碑;正如迦膩 色伽王當時重視柏夏瓦的政治地位,在那裡立有碑石,以示柏夏瓦的重要一樣。從阿拉(Ara)的迦 膩色伽王的碑銘中,似乎顯示出胡維夕卡,曾是迦膩色伽王的朋友或政敵。有些文獻說胡維夕卡是 瓦吉夕卡(Vajheshka)的兒子,瓦吉夕卡可能就是指婆西卡(Vasishka)而言,兩者為同一人 。他有很多頭銜,諸如大王、王中王、天子(Devaputra)等,這些頭銜都是他的子孫所追諡的 。在小說題材中稱他為凱薩(Kaisara或Aesar)。在凱爾哈納的紀年裡載有賈夕卡(Jushka)、 迦膩色伽、胡夕卡(hushka)等人的統治。胡夕卡與胡維夕卡似乎為同一人,胡夕卡就是瓦吉夕 卡的父親。他們曾在克什米爾修建了三座城市,就以他們的名字作為城名。迦膩色伽王可能就是婆 西卡的嫡系長輩;而凱爾哈納所推論的胡夕卡國王很可能就是碑銘中所稱之胡維爾卡國王。

貴霜國的最後一位國王為瓦蘇提婆(Vasudeva)一世。依迦膩色伽王朝紀年,他的統治是在 六十七至九十八年。他的碑銘在馬陀羅附近已有發現;在他的錢幣上大多鑄有濕婆神像,間或亦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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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波斯的神像。到了晚期,也漸漸失去了與印度西北各省之接觸。後來為新興起的波斯塞森尼王朝 (Sassanian Dynasty)所代替。到了第三世紀,我們發現了四個獨立王國,但他們都是依附大 月氏的。他的領土雖然已四分五裂,但其「天子」尊號之宗主權,可能仍還為當地的各國所承認。 其在閻牟那河流域部份的領土,似乎是為那格(Nagas)人所瓜分。再晚期,他所領有的土地為馬 陀羅;今之帕德.帕瓦耶(Padam Pawaya)的帕德瓦地(Padamavatt);及中印度的一些地 方,諸如笈多王朝在今阿拉哈巴(Allahabad)之普拉耶伽(Prayara),在奧德的錫陀(Sakcta) ,在南北哈爾之摩揭陀。到了第四世紀的中期,那格為笈多王朝所征服,這位「天子」仍舊 統治著印度西北一隅的邊境,但不久為笈多的軍隊所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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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孔雀王朝及希臘與奧塞提安人入侵時期的文化

第一章 政府形式

在印度歷史上,印度帝國的領土能從印度西北擴張,到達印度最南部戈達維利(Godavari) 與克利希納(Krishna)兩河流域的,這還算是第一次。如果就因此,而判斷說其政府形式純為 專制王朝是錯誤的。

希臘的學者,根據當時監督官的活動而說:「在印度的一切都是被調查而監督著。」又加上一 句話:「他們向國王報告,那裡沒有國王管理縣市長」。如此非君主王朝的國家,都是縣市長自治 ,唯有土地才屬國王管理。阿里安(Arrian)更提到有種自治的城市。從印度錢幣史上看,甚至 從古迄今,仍有若干部族,保存著自治狀態。雖然在印度早就有出家人僧伽的自治制度,而我們稱 這些自治的小國為伽拉斯(Ganas)。

但君主制,在印度的各時代都是很盛行的。在此一時期君主制的最大特色,往往是由幾個地區 同血統的王子或酋長相聯合組成一個具有實際領導能力的政府。這種聯合形式的政府領袖,須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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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加冕,稱為副王(Yuvaraja或Yuva-Maharaja)。有時候,這些副王也有被升為正式「王」的 頭銜。在文獻上,政府的統治形態,往往為兩頭政治(Diarchy)的合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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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王的性質

國王的性質,在此一段時期發生了變化。印度人原來視「王」只不過其地位優于一般人而已, 但對于「王」的基本觀念仍然是「人」,雖然其為「諸神所喜愛」的人(Devanampiya),阿育 王就是這樣的。後來,希臘人傳入了「神聖君主」、「如神之女王」等觀念。在早期的基督紀年時 代,安息國王就使用了提婆拉陀(Devavrata)的神聖頭銜。將自己比喻為史詩中的英雄,河神之 子及戰神等。貴霜國王更採用「天子」之頭銜(Devaputra)。統治著子民,將自己神聖化,確屬 有利于他的統治,這都是受了外來的影響,主要是希臘與中國。塞提亞人的國王,「天子」尊號未 建立之前,在印度的國王很少使用傀儡治國的。他們完全憑軍隊、物資的實力,有了軍隊與物資, 他們就可以成立王國。

根據希臘的作者,實際研究犍陀羅笈多、阿育王卡陀維羅(Kharavela)、高多密普陀羅 (GautamiPutra)以及其他很多統治者的記錄;國王們常常親自帶著軍隊作戰;掌理司法、行政; 發佈碑銘、政令;負責重要的人事安排;減免稅收以及其他的一般的政府的民事工作,實際掌握了 主要關鍵的政策。然而,也不能就因此而認定,在印度此一時期的國王就是君主權限,像我們所見 近代世界上的君主一樣受到限制。但他們有一套卽使是強有力君主也須遵行的可貴的規矩。人民是 國家的主要要素(Prakriti)。國王視民如子(Praja),為國人看管財富,乃是國王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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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的百姓所欠的債務不能償還,也由政府寬免。地方政府有確切的自治權利,尤其是鄉村 ,他們有自己的立法與行政之裁判權。無論在城市或鄉村,政府關于政治、經濟、宗教、社會方面 的權力,在平時,都是受到相當限制的。再者,中央政府,尚有各部會,為政府的重心,他們都有 一定的職責與權力,國王也不能任意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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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制之文獻

關于此一時期的行政編制與組織之紀錄,主要從三方面獲得:卽是碑銘;希臘、羅馬人之紀錄 ;古代關于文物典章制度之文獻,這些文獻主要記載在古代法典與富樓那史書中;但也有一些獨立 的著作。最有名的為傳聞是犍陀羅笈多的部長可提爾耶(Kautilya)所撰之阿達蘇斯陀羅(Artha- sastra)一書,比之本拉及耆那教的南地經(Nandi Sutra)都要早。耆那的這本經,可能是第五 世紀的作品;而本拉則存在在第七世紀。不過,對阿達蘇斯陀羅一書是否是從第一孔雀王朝傳下來 的文獻,是值得懷疑的。從中國輸入的蠶絲亦可幫助我們瞭解,印度文獻的時期。中國蠶絲 (Chinapatta)是輸入印度的大宗商品,在稍晚期古典的梵文文獻中就曾提到。在早期孔雀王朝很 顯然地與中國毫無交通;而中國也無知于印度納格吉尼孔達(Nagarjunikonda)碑銘以前的銘言 。尤其在孔雀王朝以前的官方語文都不是使用梵文。可能正式在官方使用梵文,至少是孔雀王朝後 期以後的事。所以我們推測阿達蘇斯陀羅一書是屬于耆那的文獻,而將其成書時期寫在孔雀王朝的 笈多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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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孔雀王朝早期的行政制度

我們從兩方面來敍述,此一時代行政史:一為孔雀王朝,是純印度人的行政系統之行政制度; 一為其後繼者希臘人與塞提安人的行政制度。

我們在前面說過,孔雀王朝的國王,從未將自己之地位提昇到神聖層面。阿育王視民如子,他 照顧他的部屬有如保姆照顧嬰兒那樣細心。這是仁愛君主政治理想的具體實現。在文獻裡,阿育王 曾說,他之所以盡瘁于國事,就是不願辜負一切衆生。可提爾耶之阿達蘇斯陀羅一書,雖屬孔雀王 朝晚期的著作,但在這書中確實搜集了很多古代的歷史史料:「凡是國王自己所高興喜歡的,他並 不因為是他所喜愛的就說那是好的,凡是老百姓所喜歡的,他才認為那是好的。「據說曾有人勸阿 育王對百姓要像作父親一樣,稍帶一點威嚴。

阿育王行仁政也擴大了他的國勢。他消除了戰爭,實行法治。阿育王每天生活中,要接受定時 的按摩,但當他與人討論問題時,卽使按摩的時間到了,他也不願中止他原來的討論。重要官吏的 派遣都是他親自甄選。他常常自己草擬政策大綱,制訂格言,刋在石碑上,樹立在全國各通衢要道 ,作為指導官員與民衆生活行為之準則。

他對遙遠省份的控制,是靠祕密軍事情報人員、傳教士,及司法人員等負責。在全國各地皆建 有道路網,以便各地消息能迅速地傳達到政府。在道路邊,每十個司達度(Stadia)就立有一塊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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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王朝的興盛,如只靠阿育王一人的力量,那是不可能的。他尚有參議會(Parishad), 為他的諮詢單位;國務院( Mantri Parished)為他的行政執行單位。在行政之推行上,國務大 臣具有相當的獨立權利。此外還有很多官員(Nikaya)負責國家一般的事務工作。希臘的學者, 將孔雀王朝的官員分三'類:省縣地方官員(Agronomol);城市官員(Astynomol);及軍事 官員。根據阿育王的碑銘,還有管理國家稅收(Janapadas)的稅務司長(Rajukas),及負責地 方稅收(Pradesikas)的稅吏(Pradesas)。尚有高級官員( Mahamatras),管理城市行政 (Nagala Viyohalaka)及其他城市中的事務。此外,還有一些卑小職務的官。如事務員(Yuta) ;倉庫、牛羣之管理員(Lipikara);新聞、情報人員(Pativedaka)等。阿達蘇斯陀羅 (Arthasastra)一書之書名,其原義即為「行政官員之分配」。書中提到有十八種之多;其主要的 為國務大臣(Mantrin);負責宗教的傳信大臣(Purohita),太子(Yuvaraja)及軍令大臣 (Senapati)等。從另外一些文獻上所推斷,尚有一些重要的官員,如總務大臣(Adhyakshas) ,負責綜理全國各部會之各種事務。官員之派遣,不分階級、宗教與國籍,其出身,一律平等。甚 至吠舍與無階級地位的人,也一樣可位及中央大臣的職務。

在司法上,最高審判長則是國王自己充任。地方或城市都設有司法護衛,由高級官員或財稅人 員主持。希臘學者認為,當時尚有司法裁判外國人的訴訟事件。至于小糾紛,無疑的,是由村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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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族長老所仲裁。在司法行政與司法程序上,阿育王似曾作了很多改革:例如建立司法制度,并給 予地方審判人員採取自由心量的審判權利,所以地方法官具有獨立的審判權,不致受到上級司法機 構的干擾。希臘學者,也證實了當時的地方法官適用法律條款時,具有獨立審判權,甚至也不會受 到國王的拘束與苛責的事例,他記載的這件事是在凱靈伽(Kalinga)發生的。為了深採民瘼,綏 靖地方,國王或國王的欽差每三年或五年輪流派往地方巡視,雖然,欽差是暫時性的職務,但是, 欽差人員,却感0他的職責是神聖重大的。

軍隊是由國王親自統率的,犍陀羅笈多王,會親自領兵與亞歷山大的部將們直接作戰,阿育王 則親自參加凱靈伽城一場大殲滅戰。唯有孔雀王朝的最後一位國王,才將自己的兵權交給了他的陸 軍總司令(Senapati),終于種下亡國之禍。

犍陀羅笈多王時代,根據普林尼(Pliny),他有六十萬步兵;三萬騎兵;九千大象;另外還 有若干戰車。國王的貼身衛隊,都是武裝勇猛的婦女。這支女衛隊共有三十人,每五人一組,共分 六組輪流換班值勤。而且,各組都代表了不同的兵種,分別以步、騎、後勤、戰車、大象、海軍代 表之。

阿育王在軍事上也正如他在司法上一樣,有著重大的革新,他放棄了戰爭,甚至連狩獵運動也 一併放棄,在一塊碑銘上記著:他的統治,要以宗教的梵音,代替戰鼓聲;化干戈為玉帛。

在那個時代,民事、軍事上之行政費用,非常龐大。其主要稅收來源是得自農村的薄伽(Bh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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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巴利(Bali),這是阿育王的碑銘所載有的。薄伽是國王從農民作物中所征收之糧食,一 般是征收產物的六分之一,但在肥沃、豐收地區也有收四分之一的;而對貧苦地區則只收八分之一 ,這是正常的定制稅。巴利,則是為了某些特別事務所征之附加稅,這只是出自後人的解釋而已。 根據希臘的作者說:農民除了付四分之一的糧稅外,還得另付土地稅,因為「四海之濱莫非王 土,私人不許擁有不動產。」因此,一般學者也認為巴利稅,就是指土地稅而言的。土地稅是由地 政官(Agronomoi)負責征收,同時關於土地之丈量與給水灌溉,也是由地政官員負責的。至于牧 場人員之牲口稅則併入到貨物中征收。在城市裡稅收之主要來源為人頭稅與貨物稅,貨物稅按什一 征收。

在阿達蘇斯陀羅(Artnasastra)一書中曾提到鄉下與城市的稅收不相同,有兩高級歲計官員 ,稱為沙摩達地(Samahartri)及沙尼達地(Sannidhatri)。但在阿育王的碑銘中,沒有提到這 兩種官銜。希臘學者又有不同的記述:印度社會的第七階級,包括國王的諮詢官員與歲計官員,他 們分別管理國家的銀庫,與財產。

根據德奧多羅(Diodoros)的記述:政府的稅收,部份用于軍事,部份作為工匠的生活費。 工匠為軍隊所裝備的盔甲;為農民製造農具;也在帕提乃補怛羅建城堡,營宮殿,這些都是由國 庫開支。帕提乃補怛羅王城都是用木造的,不但堅固,而且富麗堂皇。尤其蘇沙(Susa)與伊克巴 潭那(Ecbatana)兩城堡為最有名,皇宮就是建在其內的。在這城內至今尚保存有阿育王時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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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一塊巍峨的大石碑,以及其他石碑告示。

牧民與狩獵人,可以以他們的牲口、獵物向政府交換穀物,政府視他們為開發森林的有功人員。 此外,尚有有功于王室的婆羅門、祭師及哲學家等,政府亦贈送穀物作為勳賞。此外尚有灌溉工程 及其他公共建設。在早期孔雀王朝,有一項特別有名的水利工程,那就是凱瑞瓦爾(Kathiawar) 之首陀沙那(Sudarsana)湖。這個湖是孔雀王朝開國的元勳之一,屬于吠舍階段的布夏笈多 (Pushyagupta)所開鑿的。到了阿育王時代,塔夏斯帕(Tushaspha)又為首陀沙那湖開闢了一 條運河。用石版所舖成寬敞的道路,已是犍陀羅笈多王時代的建築。不過林園、泉水等風景可能是 他傑出的王孫,阿育王時代所補建的。到了稍後期,又為人與動物分別建立醫院。

孔雀王朝的行政區,分省(Ahara)、縣(Vishaya或Pradesa)兩級。每省設省督,省督一 職多為王子或與國王同血統的高級官員。此外,還有地方的統治者,或地方的行政首長、稱之羅闍 (Raja)。羅闍大都是有封地的階級。早期似乎并沒有受封的功臣派在地方的情事,至少凱瑞瓦 爾(Kathiawar)與蘇須多羅(Surashtra)兩省沒有。關于羅闍為地方統治人員之推測,我們是 從阿育王時間之自治的領地,稱之為羅伽卡(Rajukas)而來的。他們在孔雀王朝末期,形成一種 離心力,對于導至王朝最後的瓦解,他們一定發生了相當的影響。在孔雀王朝的早期,中央之所以 能有效地控制地方,就是因為,他能利用各種方式控制了主要省份的總督:各省的總督都是中央的 高級官員服從中央的指揮;有些高級地方官員如果犯了嚴重的錯誤,中央就派遣特使監督其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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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央還派祕密巡察使,遍及全國,將地方官員的一切向國王提出報告;到阿育王時代,更特 別指示,他的情報人員,要注重民情民生疾苦方面之報告。這些報告隨時隨地都可向國王提出: 「無論他正在用餐,在後宮、在內室、在牛欄、在御花園、在舟車上」。

也許我們會認為,在孔雀王朝裡,一切大權皆操之在中央,甚至集中在國王一人身上,根本沒 有餘地讓地方有任何自治之可能。雖然,中央對地方之控制非常嚴密,那也是事實;但在那時代仍是 保存有地方自治之存在,古典的著作裡,提到有自治的城市。自治地方的重大事務,由三十人行政 執行委員會決定。這三十位委員分為六個小組,每小組各五人,以分別執行地方各項政務。其地方 政務計分:工藝、民政、戶籍、販買、交易、度量衡之監督管理等。根據文獻,這些自治城市的主 管官員仍是由政府派遣。在阿達蘇斯陀羅一書中有一章討論政府官員的工作與編制情形,每一部門 有七人負責,而每部七人中有一執行官員為主管,主管的意見、計劃、政綱,必須其他四人同意。 城鎮長官的職責已載在阿達蘇斯陀羅書中,而且,又在凱靈伽阿育王的石碑公告中被證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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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孔雀王朝後期之行政組織

孔雀王朝後期,對于王位的性質,已有了觀念上之變化,但國王的基本職責仍然是百姓的保護 者,為百姓謀幸福。卽使希臘人,塞提安人侵入印度後,阿育王時代的官式機構,仍然保存在印度 人所治理的領土以內,并未隨著外族行政組織而有所改變。關于阿育王時期的政府及其影響,今天 是值得有系統地加以研究的,諸如以銘言教育王室子弟,派遣高級官員,刋布訓令,中央政府之組 織與部會分類,重視鄉村、城市人民之福利,輕稅薄斂,不壓迫勞力,不使用高壓政策,不使用暴 力等,都是善政。

這些善政,也相繼被外國所佔領之印度西北之外國王朝所援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省的行政系 統,例如波斯人稱省的最高長官為省督(Satrap),他們派在德克希拉(Taxila)馬陀羅(Mathura) 、烏闍以及其他一小部地區的長官,都是學著阿育王時代的組織稱為省督的。以後希臘人入 侵時,其留置之長官亦是稱為省督的(Meridarch或Strategos)。除省總督而外,另外還有一個 參議團體,好像是省內權力人物所組成的。但他們的統治也並不全屬軍事性的統治。但其總督,確 實是受軍事當局所影響,從其總督之派遣是受軍事當局所決定便知道了。

無論軍事之統治如何嚴格,很多地區,傳統式的自治並未全部廢除。城鎮之民間行政委員會 (Nigama Sabha)與官式之城市司法人員(Nagerakshadarsa)在很多文獻中都有紀錄。而鄉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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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仍為地方長老或族長所掌握。鄉村的集會乃是在地方與政府之合作下進行的,並非只是出自政府 強制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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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會環境

階級(Varna)與宗教的律儀(Asrama)兩種因素構成了印度社會的政治特色。在孔雀王朝 時代,卽已定了型。希臘的作者寫道:沒有人能與自己階級以外的人結婚,除了選擇自己階級之職 業外,別無職業。例如,軍人不可能變更其職業為一農人、藝術家或哲學家。哲學家過著極為簡樸 的生活,終身從事研究寫作,有的哲學家以野草、水果維生,以樹皮、樹葉禦寒,這就是典型的隱 士,在阿育王時代的碑銘裡就已提到類似的苦行僧。人生四階段的宗教律儀制度已在孔雀王朝時代 卽已根深柢固了。這四階段為:年輕以前的學習時期;結婚以後服務社會時期;中年以後準備隱退 時期;老年的出世時期。

非正統思想之發生,外人之侵入,以及其他原因,使得極嚴格的階級紀律,受到了確定的影響 。例如外國軍隊侵入以後,其高級長官與印度土著王室交往,甚至通婚就打破了階級之限制。沙陀 婆那王朝時代的紀錄卽已指出有四種階級的鴻溝存在。當時的國王就會想防止此一制度之僵化,同 時,也受到譏諷,說國王的命令也是卑賤的。無疑的,沙陀婆那王朝就是屬吠舍或首陀羅階級。

在阿達蘇斯陀羅一書中,也會提到農業、畜牧、貿易為吠舍與首陀的共同職業。如希臘作者所 記,足可信賴的話,則以前關于吠舍與首陀羅的區分,卽已漸漸被農人、牧人、商人三種職業所代 替。醫生歸併到哲學家類,以後又併入為苦行僧一類,以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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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一時期,又產生了兩個官式的階級,卽參議與監察人員。而監察人員之產生,與巴利 (Pali)之附加稅顯然有關。在摩揭陀時代,計有哲學家、農人、牧人與獵人、商人與工人、軍人參 議、及監督七種職業。所以沒有理由懷疑,希臘學者所記載的,實在是他親自所經歷的社會環境, 與律書所載剛好相反。強調恢復四種階級(Chaturvarna)說的為高多密普陀羅(Satakarni) ,他認為婆羅門(Brahmanas或Dvijas)與較低階級(Avaras)為主要之兩大類; 而剎帝利(Kshatriyas),只是作戰時,暫時的顯現其身份而已,他對武士階級似乎不予重視, 甚至敵視武士階級,但究竟為什麼會有如此成見,則不得而知。可能到了晚期,武士階級被亞梵那 (Yavanas)、夏伽(Sakas)及帕羅瓦( Pahlavas)等國所提昇到剎帝利階級;而剎帝利則無 形中卽降了格。曼那學會(Institutes of Manu)曼那婆達磨論(Manava-Dharmasastra)的 作者就是這樣主張的。沙陀婆那王(Satavahana)本身就反對嚴格的階級區分,而且也不可能把 階級界線劃得絕對清楚。甚至沙陀婆那王朝的幾代國王自己都會與夏伽人通婚,而且婆羅門也可世 代為國王,像以前的角那(Drona)王就是一個例子。

希臘作者,及其當代的碑銘,對于婦女的地位,有較為詳細的說明。有些婦女追求哲學知識, 不惜過著獨身的禁慾生活,而已婚婦女就沒權力與丈夫共享宗教的知識。一夫多妻是很普遍的,尤其 統治者與貴族是多妻的。侍候國王的奴僕,往往為婦女。有一則很有趣的故事:有一位國王的妃子 ,被國王的繼承人愛上以後,這位妃子就在酒醉之餘弒殺了老王,而作新王的王后,在阿育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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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纔有權參加小型的集會。 在鄉下的婦女,見了家人以外的人,卽須迴避,這是一種婦德,在 碑銘中也有規定。但婦女也受到社會的保護。克汝婆基(Karuvaki)曾記載著:阿育王的第二 位王后,就站在阿育王的旁邊,出席宗教儀式。那西卡(Nasik)曾記敍著寡婦在當時社會的處境 :高多密(Gamtatami Balasri)國王死了,他守寡的王后非常慈祥、端莊、嫻靜,過著很崇高的自 律生活,也隨著王室貴族婦女從事某些社會服務工作(Rajarishibadhu)。她的兒子也非常孝順 他的母親,而獲得全國一致的稱頌。但律書中却記載著:「婦女們儘管因為她的賢淑榮耀,却不能 享有獨立的權利。」可是在歷史上,王后們却藉其王子王孫的地位而有命令及文武百官之事例的。

奴隸制度可能已經存在了,不僅在法典與文獻上都有記載,而且碑銘裡也同樣提到過。阿育王 將奴隸與勞工人員劃分界限但對兩者都很慈善。阿里安(Arrian)相信麥加任(Megathenes)所 說:「所有印度人都是自由的,沒有印度人為奴隸。」斯屈波( Strabo)也引用麥加任的話說: 所有印度人沒有被僱為奴隸的。但同一作者,又記著當時在帕提乃補怛羅王城王宮內,國王所用的 女侍衛人員,都是從她們父母那裡買來的事實。關于女子的買賣是為當時社會所承認的。赫吉山大 (Hegesander)與阿提拉奧(Athenaios)說阿密陀琪第(Amitrpchates)就是毘陀沙羅(Bindusara) 。阿密陀琪第會寫信給希臘安泰奧斯卡(Antiochos)國王,要求向他購買,或送給他不僅是很好 的酒,無花菓;而且還要送一個詭辯家給他。但他不知道在希臘這些雄辯家是不能被任意買賣的。 這已涵意著,在毘陀沙羅王時代,或許已滲入買賣人口的法律條款。有些學者指出,麥提任并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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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在印度河下游之奧斯克陀并未有奴隸之存在;或許他已聽到過設有奴隸之存在,而認為雅利安人 也不應該允許有奴隸之存在。

關于印度當時的風俗習慣,希臘人、拉丁人都曾有記載:他們生活簡樸,看起來很有規律,官 員們也很和氣友善。盜竊事件很少發生,除了祭祀之外,人們從不飲酒,他們的主食是稻米,法律 也很單純。他們的服裝如果有典當情事,不必簽名、蓋章,也不必證人,完全依賴彼此的信任。房 屋、財產,不需要人看守。而且更進一步提到:印度一般人,不識字,全憑記憶處理一切事務。也 有人們可以很清楚的繪圖以幫助記憶。斯屈波( Strabo)記述著:兵士們當值勤之餘,則無所事 事,沉溺于飲酒,遊樂。據說,有一次宗教大會,他們需要哲學家的幫助,給于他們書面的建議。 同一作者更引證尼可斯(Nearchos)的話說:印度人所寫的字,是寫在一張編織物上的。而寇提 (Curtius)却說,印度人的字是記在樹皮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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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娛樂活動

在那個時代,碑銘上常記有優沙婆(Utsava)與沙麥吉(Samaja)兩種娛樂,那是在婚禮與 宗教節目中舉行的。國王也視提高人們生活情趣,與民同樂為他們的職責之一,舞蹈,歌唱,樂器 演奏是節目活動的重要項目。沙麥吉活動是祭祀大梵(Brahma)、帕蘇菩陀、濕婆(Pasu-Pati- Siva)、或沙那西瓦第(Sarasvati)諸神時才有的。最刺激的娛樂,是軍人在競技場比賽騎射, 要在一定的距離命中目標。阿埃利安(Aelian)曾記述:觀看人與人;象與象;或其他獸類間之比 鬥,也是一種娛樂活動。他更報導,在王城帕提乃補怛羅,尚有以牡牛或馬牽引的戰車賽車比賽。 人與獸鬥,經常釀成流血事件,所以阿育王以後就下令禁止類似的沙麥吉:「國王不忍再見到鬥獸 的娛樂」。而對于其他宗教活動的祭祀中的娛樂,阿育王極為喜悅參加。帕坦伽力(Patanjal) 說:有些戲劇,在公開演出時,實際上也會意外的發生傷亡。賭博也是很流行的,不過,也常常 受到政府的取締。佛教學者們也提到一種奕棋遊戲,一張正方形棋盤上,佈置著八至十顆棋子,雙 方各自擴大棋子的範圍而定輸贏。耆那教之文獻(Sutrakritanra)也指出一種棋類(Ashtapada) ,在九世紀時的本拉(Bana)與羅提拉卡亞(Ratnakara)時期,已是很流行的玩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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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農業

從知識與社會地位來區分,人可有三種分類:卽農與畋獵、商、工匠三類。農民在當時佔有絕 大多數的人口。在早期孔雀王朝,農民生活還不至太艱苦。希臘的旅遊人員記載著:農民不必服兵 役,也不必從事任何公共服務,而是全心全力從事農作。農民不受戰爭所影響,也不參加戰爭與政 爭只生產糧食以養民,所以農民不會被捲入戰爭及政治上之紛爭。在田地裡結實纍纍,足以養活當 時的人口,使得民生樂利。他們住在鄉下,遠離城市。除了付糧納稅而外,還得付土地稅,這土地 稅可能就是碑銘上所說之巴利(Bali)稅。但在緊急危難時期,尚得另繳慈善捐等。不過慈善捐很 少發生,其至夏伽國(Saka),卽使有緊急危難,也沒有慈善捐的事例。住在鄉下的農民生活比 之城市要苦一點。根據沙陀婆那(Satavahanas)及其繼承者之紀錄,有些農民,在若干條件下 也可以免繳糧稅。較好的田地往往分給對王室有功或王室人員所有。這些特別較好的田地劃分區 「卽使王室官員也不得染指;卽使地方治安人員也不得干擾;卽使有鹽土也不能挖掘。」在波羅婆 (Pallava)國,也有很多免稅的規定:如屬于婆羅門的土地則「免附加稅、免牛奶稅、免糖稅、免 鹽稅、免除義務勞動,其所種的牧草、花、果等都是免稅的」。

在鄉間有洪水、火災、蟲害等災難,每年年初,就有星象家向人們提出警告關于那年度可能有 天旱、水澇、強風以及疾病等。凡有緊急危難,都設有暫時避難所。阿達蘇斯陀(Arthasas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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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書指出:在荒年,以及對貧窮人家由政府提供種籽與食物。希臘的作者亦敍述道:政府經常有計 劃防止災難發生,凡對災難發生之前,與發生之後,都有事先安排,適當地處理。傷害人畜之野獸 ,損害農作之鳥類,一律由住在山上的牧人、與獵人負責將其清除,這樣就可以增進人們的福祉。 農具為工藝匠所製作,工藝匠不但免稅,而且,政府還給于獎勵補助;不過他們也得接受政府的征 召,從事某些技術上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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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航海與貿易

一般王國都是靠廣大地區的農民稅收以充裕國庫,但有些國家部份歲入亦依賴商業與貿易。蘇 爾卡(Sulka)說,此一時期王國重要歲入是巴利(Bali)與薄伽(Bhaga)。到了孔雀王朝已直 接與敍利亞、埃及、及西方希臘等國家發生了關係。在印度當時有一外國僑民 團體,他們組織了一 個特別委員會照顧他們的僑民。但他們並非是正式的外交人員,有的全屬商人。在紀元前一世紀, 印度與羅馬帝國開始接觸。在基督紀元的初期,從碑銘與文獻上都可證明,已與中國發生了關係; 同時也與希臘各屬地及錫蘭之關係尤為密切,這些在納格吉尼孔達(Nagarjunikonda)之碑銘及 米林達彭俄(Milindapanho)文獻上都有記載。

在古典聖約書中曾提到印度的航海人員:公元前一四五至一一六年,在歐爾格提二世(Euerg- etesⅡ)時期,印度人用船載著國王到達了阿拉伯海峽的沿岸。他們發現船上唯留下一位船員已經 快要死了,那位印度船員所說的話,他們一點也不懂,後來,他們教他說希臘話,慢慢地方知道他 是從印度海岸出發,而迷失方向,到達了埃及,其他海員都餓死了。如果當時有人將他送回到印度 ,他或許可能會再發現到印度海的海路。塞目可斯(Cyzicus)的歐大奧斯(Eudoxus)是此次被 派遣出海船員之一,他携回了香料與珍貴的寶石。另一位著者說:蘇埃維(Suevi)國王送了一件 禮物給高爾(Gaul)駐印度的副領事。又說:印度人為了經商,商船被風浪吹送到了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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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三世紀,西方的酒與乾的無花菓是孔雀王朝的國王所最喜歡的東西。到了公元一世紀, 西方人送給布羅哈(Broach)國王一批禮物;諸如最名貴的銀質器皿;美酒;細布;上選的藥膏 ;甚至包括俊俏的歌童,最漂亮的美女等,這些在當時的東方是銷路最大的市場。而西方人當時對 印度人恆河下游的細紗布最感興趣。羅馬帝國普林尼(Pliny)大帝每年要花很大量的錢,在印度 採購日用品。甚至早在元前第四世紀,帕提乃補怛羅(Pataliputra)王城的市政官員必須設立特別 機構,掌理商業與貿易工作。這個主管機構的人員,在官式的幕帳內從事販賣工作,而且,已有度 、量、衡之使用。到了紀元一世紀,海帕拉斯(Hippalus)發現了海上交通的捷徑後,印度與西 方的商業貿易關係便擴大了。在印度,當時以西北幾條流域的貿易較為繁榮,孔雀王朝的政府曾建 造船舶,租給商人從事商業上的運輸。德干(Deccan)地區的交通更為困難,車、船均不能通行 ,必須人工搬運,從派壇(Paithan)及塔格那 (Tagara)一直搬運到布羅哈(Broach)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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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貨幣

我們已曾說到,普林尼(Pliny)每年花了大量的錢在印度購買日用品,因此,他亦抱怨羅馬 的錢幣流入印度太多。因此,學者們推測,在貴霜帝國,從加非塞斯二世(KadphisesⅡ)時代起 所造金幣之金子,都是從羅馬帝國流入的。在孔雀王朝以前,印度本土就有了銀子與銅幣。金質的 尼希卡(Nishka)雖然也經常用來作為交易的中準,在早期,可能並非是官方的正式幣制。曼那 (Manu)學會之曼那達磨論之作者指出:富樓那(Purana)或達羅那(Dharana)為當時的銀 幣有三十二拉第(Ratis),約合五八.五六喱。銅幣則有八十拉第,合一四六.四喱,稱之為伽 爾夏帕那(Karshapana)。較小的銅幣稱為伽克尼(Kakani)也是一種流行的貨幣。特別在南印 度,伽爾夏帕那又分銀幣與金幣兩種。佛教註疏家所說之老式的伽爾夏帕那(Nila Kahapana) 似乎就是銀幣;而其所說為魯陀曼(Rudradaman)省督所介紹到印度的新型錢幣,比老式的伽 爾夏帕那在重量上要小四分之三。老式的伽爾夏帕那有的地區重二十瑪夏(Mashas)在有些地方 只重十六瑪夏。西方省督在印度佔領區的銀幣,大概為三十四到三十六喱。在那時代銀幣與金幣之 比率約為一與十之比。而三十六喱的伽爾夏帕那的金幣,則合一二四喱的蘇瓦拉(Suvarna),為 一與三千五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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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工 業

在孔雀王朝時代,已有了重要的工業,在帕提乃補怛羅王城,市政委員會中,專門設有機構, 從事工業生產。希臘作者曾提到者有兵工廠、農具廠、以及造船廠。這時所造的船只限于在江河中 航行。斯屈波(Strapo)記述著:富裕的人家所穿的衣服上佩有金的裝飾品,以及寶石;細布所製 成的長袍上還有花飾,他們經常携帶著雨傘。在紀元一世紀,印度的細布曾大量出口到羅馬帝國。 這種細布是產自恆河下游,尤其是東孟加拉灣與恆河細布,又潔白又柔細的Dukula,在可第利耶 (Kautiliya)之阿達蘇斯陀(Arthasastra)一書中卽已提到。而北孟加拉所產之織物則較黑, 但色彩光滑。在南印度也有好幾個大市場對于細布極為暢銷。印度西北的棉織物與蠶絲也是很有名 的。紡織工人都是僱用貧苦無依的婦女,并且限制她們不准外出,使其能專心工作。也有些紡織工 人與手工藝人員,他們合作組成統銷機構,或稱之為合作社(Srenis)。根據沙陀婆那(Satavahana) 王朝時代的紀錄,當時所統銷的有紡織物、銅器、油料、竹器、工藝品、抽水機等。這種 合作社的功能,也有如現代的銀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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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宗教

關于孔雀王朝及其後期之宗教,我們所依靠的史料是從希臘、拉丁的學者當時在印度旅行的記 錄;其次是從碑銘與錢幣上的文獻;以及帕坦伽力(Patanjali)的摩訶巴夏耶(Mahabhashya) ;以及其晚期以後的文獻。這時期對吠陀經諸神的禮拜仍很盛行,雨神宙斯(Zeus Ombrios)仍 受到印度人的崇拜,後來的因陀羅(Indra)或帕加雅(Parjanya)就代替了宙斯的地位。在沙 陀婆那王朝時代,因陀羅與婆樓那(Varuna)兩神的地位最高,但史詩中的神亦漸漸興隆,例如 古典的文獻中就有以恆河作為禮拜對象的。可塔(Quintus Curtius)說:坡羅婆(Pauravas) 王婆羅(Poros)的軍隊,在作戰的前線就撑著黑羅克(Herakles)的神像,冀其能庇祐與馬其 頓軍隊作戰時能得到勝利。黑羅克神與馬陀羅(Mathura)的蘇羅森那(Surasenas)城似相關聯 ,甚至說黑羅克就是瓦蘇提婆神(Vasudeva)或商卡夏拉神(Sankarshana)。帕坦伽力說:在 孔雀王朝就有展示,或買賣濕婆(Siva)、斯凱達(Skrnda)、韋沙伽(Visakha)等神像情事。 韋沙卡神與斯凱達神很風光了一段很長的時間,直到貴霜王朝時期,這在胡維夕卡(Huvishka)的 錢幣上卽可看出。甚至;阿育王也是信仰諸神的,他曾自傲地說:他是為諸神所愛護的人(Devanampiya)。

在此一時代,犧牲是普遍祭祀的方式之一。根據斯屈波(Strabo)的說法,阿育王在承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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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偶然出巡,也是奉行犧牲祭祀的。私人與祭師們為了某些祈求與心願,也是奉行犧牲的。印度 人,在奉行犧牲之後,往往可以自由地飲酒,不會受到任何干涉。不過,阿育王倒也確實是想取消 犧牲祭祀,禁止殺生。韋希拉瓦(Vaishnava)則企圖改革宗教,以精神、靈性的犧牲來代替供獻 動物犧牲,而賦予倫理上之意義。但婆羅門企求中興,復興他們原在印度社會的崇高地位,而有菩 沙密多羅(Pushymitra)、斯摩伽(Simuka-Satavahana)、濕婆、斯凱達瓦曼( SivaSkanda Varman)、波羅婆(Pallava)等祭師派別之興起。而國王則舉行馬祭(Asvamedha)與韋伽匹 亞(VajaPeya)之犧牲祭,這兩種祭祀都是國王主持慶典才舉行的。

婆羅門教在形成期,就已加入部份非正統的阿吉韋卡、耆那、佛教的教義。這些非正統的教義 與儀式都已受到相當地區的民衆所奉行,尤其是奧德(Oudh)、比哈爾(Bihar)、與奧瑞沙 (Orissa)等地。根據傳統的說法,孔雀王朝的犍陀羅笈多與沙姆婆羅蒂(Samprati)兩國 王都是皈依耆那教的。根據婆羅門的劇作家,以及一塊威尼沙羅(Vrishala)的碑銘,也顯示出 犍陀羅笈多王在他的晚期,已改變了他原來的宗教信仰。這一時期信奉耆那教的國王名叫卡陀維羅 (Kharavla),說也奇怪,他竟不顧耆那教慈悲喜捨、與萬物為善的戒儀教規,與他鄰國有過一次 死傷枕籍的浴血大衝突。耆那教信徒最多的地區為馬陀羅(Mathura),這是約當基督紀年的初 期。同時他們也崇拜那格(Nagas)或蛇神達地卡拉(Dadhikarna)。與耆那相敵對的派系為 阿吉韋卡(Ajivikas),特別受到阿育王與十車王(Dasaratha)的庇護,他們曾為阿吉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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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派的僧侶修建石窟。如果傳統的傳說是可信賴的話,他們亦曾受到毘陀沙羅(Bindusara)的禮 遇。

佛教在阿育王的保護與宣揚下,形成為世界性的宗教。佛教也受到梅拉陀(Menander)的鼓 勵,促使迦膩色伽王皈依了佛教。但迦膩色伽時期的佛教,并不是如孔雀王朝時期那樣是單純地倫 理教條,佛陀從四諦與八正道的倫理教主,已一變而成了諸神之神(Devatideva),不僅是普通 神人的化身(Deva)而己。佛陀有如薄伽梵典(Bhagavatas)中的主宰者,或韋希拉瓦神(Vaishnavas) ,他會應化衆生,降生在人間,使人類接受他的教化。佛陀的聖像初期是用石刻的,以 接受人們的頂禮,這一點與婆羅門的膜拜諸神的神像是完全相同的。漸漸地也具有化身(Dhyani Buddhas)的能力,化為無量佛;而菩薩(Bodhisatvas)的數量也是無量的。此一新觀念的佛 教稱之為摩訶雅納(Mahayana),或稱之為大乘;而原來傳統的舊觀念的佛教稱之為希那雅納 (Hinayana),或稱之為小乘。將佛教從倫理的轉變為哲學的佛學,其主要貢獻者為沙陀婆那 (Satavahana)王朝時代的大哲學家龍樹菩薩(Nagarjuna)。基督紀年的初期,佛教卽傳佈到中 國,以中亞、東亞與南亞等地。尤其龍樹菩薩的空觀思想,經佛教的和尚們分別傳到了克什米爾、 犍陀羅、中國、新疆、并南傳到南洋諸國及錫蘭島。佛教之所以能從印度傳入到中國之得力于攝摩 騰法師(Kasyapa Matanga)。佛經開始傳入中國約在公元前二世紀,首先是經大月氏從印度傳 到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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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另一宗教為薄伽梵教(Bhagavatism)或韋西笯教,在公元前二世紀,已傳到印度西北 ,與希臘人之鄰界地區。德克希拉(Taxila)國王安太伽陀 (Antialkidas)的大使海尼俄達羅 (Heliodoros),在毘拉吉爾(Besnagar)立了一根圓柱的石碑,以尊敬瓦蘇提婆 (Vasudeva) 為諸神之神。也有幾處當代的碑銘,尤其在中印度與德干的民衆皈依瓦蘇提婆與商卡夏拉(Sank arshana)神的人最多。瓦蘇提婆神就是克利希納神(Krishna),商卡夏拉神就是他的兄弟。與 信仰瓦蘇提婆神相對的宗教,為皈依濕婆神的信徒。這是為瓦蘇提婆.貴霜(Vasudeva Kushan) 與加菲塞斯二世(KadphisesⅡ)所護法的宗教。國外的基督教似乎在印度西北邊界地方,于 岡多菲爾(Gondophernes)時代就有活動了。巴比倫、波斯、及其他非印度人所崇拜的諸神,諸 如:太陽神米提那(Mithra),月亮神毛奧(Mao)、火神菲樂(Pharro)在印度也受到崇拜。 這可從貴霜王朝的錢幣上卽可找到證明。為了感恩,對于米提拉的崇拜尤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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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文學

很難確定,在孔雀王朝時代究竟有些什麼作品。據說:可蒂利耶的阿達蘇斯陀(Kautiya Arthasastra),巴陀巴(Bhadrabahu)的刼波經(Kalpa)、及佛教的伽陀瓦陀(Katha Vatthu)等 書都是孔雀王朝時代的作品,但這個說法並不為一般學者所接受。根據帕坦伽力(Patanjali)的看 法,這些文獻是與菩沙密多羅(PushyaMitra)王為同一時代的作品。不過有些文體却像孔雀王朝 以前的作品,有些或許就是孔雀王朝時代的作品。文法學家認為從般陀史詩而發展了幾部劇作:如 伽薩(Kamsa)被克利都納王(Krishna)所殺之伽薩菩達(Kamsabadha);韋西笯之描寫侏 儒下凡,雨水沾衣之巴利本陀(Balibandha)。文法學者所指之雅瓦克利陀(Yavakrita)、雅 耶地(Yayati)、婆沙婆達陀(Vasavadatta)以及其他人物之小說(Akhyanas)在婆拉卡伽 耶(Vararncha Kavya)中也有說明。摩訶般若多(Mahabharata)史詩有的部份可能是在孔 雀王朝或其後期所完成的。也可能就是以不可征服的阿育王為背景分出來的史詩;也可能是以印度 河下游強大之亞梵那(Yavana)國王與其敵人達達密陀(Dattamitra)之間之戰爭為背景的戰 爭史詩。達達密陀,可能就是大夏國的國王,提多奧斯(Demetrios)。與摩訶般若多史詩為姐 妹作的另一史詩為羅摩史詩也可能是亞梵那人與夏伽(Sakas)兩個遊牧部族,在希臘,塞提安 (Craeco-Scythian)時代的戰爭史詩。因為曼拉雅達摩論(Manavadharma Sastra)曾指出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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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那、夏伽、帕羅達(Paradas)、帕羅瓦(Pahlavas)等國的剎帝利不重視婆羅門的地位,不 奉行神聖的祭祀等惡行。

帕坦伽力的摩訶巴夏(Mahabhashya)的文體是般尼尼(Panini)詞意嚴整的格言詩;其 他的著作如沙婆曼(Sarvavarman)之伽譚陀(Katantra)或伽那帕伽(Kalapaka),傳統上 是列入到沙陀婆那王朝時代的作品。另外,格納德耶(Gunadhya)的布哈卡陀(Brihat Katha) 也可能是此一時期的作品。一般認為沙陀婆那王朝的哈拉(Hala)國王所作之吉塔.沙布帕沙地 (Gatha Sapatasati),實際上恐怕是很晚期以後的作品。在貴霜國時代產生了一位很偉大的人 物阿溫婆窶沙或稱為馬鳴菩薩(Asvaghosha),他是詩人,也是劇作家與哲學家:稍晚期還有查 那卡(Charaka)、蘇夕路陀(Susruta)、龍樹菩薩(Nagarjuna)、鳩摩羅拉陀(Kumaralata) ,可能還有聖提婆(Aryadeva)也是此一時代的學者。

佛教的巴利(Pali)文經典,據說是在紀元前第一世紀集結成書的,實際上;仍然不能確切地判斷 它的成書時期,尚應找出新的根據,才能下斷語。這些經典為華法經(Saddharma Pundarika) ,如來成道記,又稱神通遊戲經(Lalitavistara)、及華嚴經中之四勝身(Divyavadan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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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希臘與羅馬的影響

好幾個世紀以來,印度與希臘、羅馬,一直維持著很親密的關係。在麥爾瓦(Malwa)的摩揭 陀(Magadha)王國與希臘的各領地都互設有大使館。印度的哲學家、商人與探險家,發現了雅典 的文明與亞歷山卓(Alexandria)的市場。孔雀王朝初期的開國者,犍陀羅笈多王卽已與希臘的 高級官員有了通婚關係,其子繼承大位以後,也希望借助希臘哲學家與雄辯家的長才。阿育王更以 其富強的國力,在財力上籠絡亞梵那(Yavana)。希臘的工程人員在基督紀年的初期,曾受到貴 霜國王邀請或僱用。希臘人影響印度的為鑄幣與塑像兩種工藝,是不容置疑的。

希臘雄辯家克利梭斯東(Dion Chrysostom)告訴我們:荷馬史詩,已為印度人譯成他們的 語文與語勢當作歌唱,他們表達了普瑞門(Priam)的哀傷,安多瑪哈(Andromoche)與赫古巴 (Hecuba)的抽泣痛哭,以及阿琪列斯(Achilles)與赫克多(Hector)的英雄式的恐懼。

克利梭斯東所說印度人所唱之荷馬史詩,實際可能就是摩訶婆若多史詩;當然,也不能沒有將 荷馬史詩譯成印度語文加以演唱的可能。有的印度人精通希臘的科學,一位希臘學者說,他們因為 懂得希臘的科學,所以被稱之為聖人(Rishis)。在布羅哈(Broach)的宮廷中,養了很多西方的 歌唱人員。西方的統治者與政要官員,對于印度的哲學家都非常尊敬。在印希(Indo-Greek)國 王中,一位最偉大的國王梅拉陀(Menander),服膺佛教經義,發行與佛教有關的貨幣。一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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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的大使曾為瓦蘇提婆神立了一根格如陀(Garuda)石碑,以示崇敬。希臘的密瑞達伽(Meridarchs) 在伽羅悉地(Kharoshthi)的碑銘中曾提到已建立佛教的遺物與藏經所。印度人影響埃 及希臘人的,則可溯及到他們的造紙術(0xyrhynchus Papy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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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笈多王朝

第一章 笈多之崛起

塞提安人(Scythian)征服了印度以後,在德干(Deccan)遭受到第一次敗績。沙陀婆那 (Satavahana)王朝的高多密普陀那王(Gautamiputra Satakarni)已清除了凱夏拉陀族 (Kshaharata)的勢力,也降服了夏伽(Sakas)、亞梵那(Yavanas)與帕羅瓦(Pahlavas)。 直到第二世紀的初葉,自稱為上天之子的塞提安人,仍侵佔著印度的北方地區。西印度在魯陀曼 (Rudradaman)省督一世的經營下復興了夏伽(Saka)。中國學者則說:大月氏的力量,直到紀 元二三O年還是相當強盛。那格(Naras)的勢力在閻牟那(Jumna)河流域升起,將北方的塞 提安人趕到了印度的西北邊界;不過,魯陀曼的後代仍然繼續統治著麥爾瓦(Malwa)與凱瑞瓦 爾(Kathiawar)兩者。晚期塞提安人的統治者,一代一代都是暴君。第七世紀的一位婆羅門歷 史學家說:其中一位國王稱為帕羅伽那陀卡牟卡(Parakalatrakamuka)「垂涎別人的妻妾」。 一位史詩人士預言夏伽及其他蠻族(Mlechchha)國王以暴力統治的苦難時代卽將來臨。且四位統 治者,均將不能善終他的統治,這個國家卽變成荒漠。在這一地區,被蠻族所騷擾的王國,都投向 了強大的孔雀王朝的犍陀羅笈多。現在,犍陀羅笈多氏族(Chandraguptas)又建立了一個新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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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犍陀羅笈多一世

新笈多王朝的第三主在各種碑銘中都曾提到;而其開國的犍陀羅笈多就是我們先前所說以「王 中王」自居的超日王(Maharajadhiraja)。他像拜比薩羅(Bimbisara)一樣,以其強大的武力, 再與里克哈維(Lichchhavij)強大的家族聯姻,控制了比哈爾與尼泊爾部份地區。里克哈維的公 主,使得她的夫婿犍陀羅笈多繼承了里克哈維家族的勢力,在其丈夫未死以前,其勢力已擴張到了 阿拉哈巴(Allahabad)、奧德(Oudh)、南比哈爾等地。根據富樓那史書的年表所載,這時的 格那(Nagas)政權尚仍穩固地統治著恆河與閻牟那河流域之間的土地。依此判斷,笈多一世的崛 起正式建國紀年當在紀元三二O年。據說,當他的王子沙姆陀(Samudra)繼位加冕時,他曾召 集羣臣及其王族人員有一次大的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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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沙姆陀笈多

沙姆陀笈多(Samudra Gupta )為笈多王朝的第二主,他的王宮最為宏偉。其確切在位的時 間,尚不得而知,大概是在紀元三二O年以後卽位,三八O年以前崩逝的。因為三八O年是傳說他 的繼承人卽位的日期。在印度史上沙姆陀王也是很有名的,他的名字在爪哇(Javanese)的恆陀 卡漫葉迦(Tantrikamandaka)經中有所確切的記載。根據中國唐代將軍王玄策的推證,錫蘭王 摩葦(Meghavarma或Meghavanna)曾派遣一位使節到沙姆陀王宮,要求在菩提伽耶(Bodh- Gaya)為錫蘭的佛教朝聖的信徒建立一座寺廟。但最詳盡、最權威性的紀錄是得自于其當代的文 件:阿拉哈巴有一根石柱,柱上是刻著對沙姆陀王的頌詞,這根石柱是哈利森拉(Harishena)所 刋立的;在中印度(Madhya Pradesh)之埃南(Eran)地方也發現了其當代的碑銘。有些同樣 碑銘也載明是其當代的文獻,但據一般學者們考證,實屬偽作。沙姆陀王也留下了很多錢幣。最重 要的是:他的統治自始自終,從卽位到傳位都有著確切的紀錄。

哈利森那讚頌沙姆陀王在很多地方所建之石柱,大多損壞,要尋求其具體之事蹟是很困難的。 他似乎在其卽位的初期卽突擊其鄰國阿琪陀羅(Ahichchhatra或Rohilkhand)與帕德瓦地(Padm ayail)兩地方。阿琪陀羅為阿鳩多(Achyuta)所統治,帕德瓦地在中印度,為那先( Nagasena) 所統治。他會俘擄了訶多(Kota)王朝的的國王,隨卽又將他釋放了,并維持其原來王位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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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訶多的首府在帕提乃補怛羅(Pataliputra或Pushpa,又或Pushpapura)。是否訶多王 朝實際上統治了帕提乃補怛羅城,或帕提乃補怛羅城是否曾為沙姆陀羅所征服,傳至現代的碑銘都 已破損不堪,則不甚清楚。另外在夕拉瓦斯地(Sravasti)距北方較遠的地方仍為訶多所統治。

阿鳩多與那克也發佈了很多碑銘;另外尚有恆河上游的小王國,如阿雅瓦爾培(Aryavarta) ;以及其他鄰近小國,都一律為沙姆陀羅的武力所平服。他的征服尚有魯陀羅提婆(Rudradeva) 、麥地拉(Matila)、那格達陀(Nagadatta)、犍陀羅瓦曼(Chandravarman)、格那帕地 那格(Ganapati Naga)、南丁(Nandin)、巴羅瓦曼(Balavarman )等國,而這些王國的國 王名字至今尚無所悉。麥地拉國,有的學者認為卽在恆河與閻牟那河中央多布(Doab)之巴南夏 爾縣(Bulandshahr)。而格那帕地拉格,根據錢幣學家的推測可能與中印度之拉瓦爾( Narwar) 及毘拉吉爾(Besnagar)相關聯。犍陀羅瓦曼的地理位置更是無從考證了,不過有的學者認為 犍陀羅瓦曼是以人名代國名,他與辛瓦曼(Simhavarman)統治者的兒子是同一人,卽在碑銘上 所發現的普畫卡(Pushkarana)國王,這塊碑銘是在西孟加拉板古拉(Bankura)的蘇桑尼亞 (Susunia)地方所發現的。也有的說:犍陀羅瓦曼就是東孟加拉伐里浦爾縣(Faridpure)之可瓦帕 達帕格那(Kotwalipada Pargana)最聞名的犍陀羅瓦曼可第(Handravarmankot)。有的大 膽推定:犍陀羅瓦曼的父親辛瓦曼與孟德沙(Mandasor 王的父親那瓦曼(Naravarman)是同 一人,設都于馬華爾(Marwar)坡卡那(Pokarna)之菩書卡(Pushkarana)。有些學者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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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更加有些離譜了,他們認為:沙姆陀笈多紀錄中的犍陀羅瓦曼不僅是瑞吉勃壇那(Rajputana) 的統治者,而且是馬華爾那日曼的兄弟,實際就是德里附近「麥赫羅尼(Meherauli)鐵柱大帝 犍陀羅。」有的學者,根本否認在板古拉(Bankura)縣有坡卡那(Pokharan)一地方存在,所 以也不可能在板古拉縣內找到犍陀羅瓦曼的任何遺蹟。保持這種否認事實看法的學者,他却忘記了 ,雖然沒有國王以犍陀羅瓦曼為稱號;也沒有馬華爾坡卡那犍陀羅瓦曼之說,但孟德沙家族的任何 紀錄則是有犍陀羅瓦曼的名字的;而是麥赫羅尼犍陀羅王的碑銘,只簡稱為犍陀羅(Chandra)而 未稱犍陀羅瓦曼(Chandravarman)。說他是皇帝,譽為全印度的征服者。這就很難說犍陀羅瓦 曼就是沙姆陀笈多的紀錄所稱之只不過一個如同酋長樣的小國王了。

偉大的征服者笈多,其次一步就是征服文德雅地區(Vindhyan)各小國。在前面,我們曾提 到沙姆陀王遠征南印,生擒了南印德干的諸王,而後釋放了他們。這些王國的名字是:在上摩訶納 地河谷憍薩羅(Kosala)國王摩咸陀(Mahendra)王;在甘德維利(Godavari)區內毘陀坡 (Pithapuram)或毘文陀帕羅(Pishtapura)國之國王摩咸陀里(Mahendragiri)、古拉羅國 (Kurala)之曼塔羅闍(Mantaraja);在馬德拉斯(Madras)北部地區可陀羅(Kottura)國王 濕瓦密連陀王(Svamidatta),在馬德拉斯可能還有埃南達帕羅( Erandapalla)國之達曼拉 (Damana),在清格里普第(Hingleput)及韋西笯戈帕(Vishnu-Gopa)北區有岡琪(Kanchi) 之波羅婆王(Pallava);在戈德維利,與克利希納(Krishna)兩流域之間有文琦(Ven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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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沙南卡亞那王(Salankayana);在尼羅爾(Nellore)區可能尚有帕羅伽(Palakka)國的 鄔格拉(Ugrasena)王;在韋日戈帕坦(Vizagapatam)區,有提婆羅西陀(Devarashtra)國 之古毘羅(Kubera)王;可能在北阿爾可提(Arcot)還有貴特拉浦爾(Kusthalapure)國之達 難吉耶(Dhanajaya)王。

沙姆陀征服了南方各小邦,并無企圖將德干各王國吞併歸入笈多王朝。而富樓那史書則說沙姆 陀的南方征服也擴張了笈多王朝的領土,計有恆河與閻牟那之多布(Doab),麥爾瓦以東地區, 或許尚有孟加拉鄰接地區。在埃南(Eran)有碑銘足以證實沙姆陀的領土已延及到東麥爾瓦。 他的宗主權所屬之範圍遠大于他自己親自所統治的土地。這些對他臣服的自主王國,也同樣地服從 他的命令,諸如:東孟加拉之沙馬達陀(Samatata),阿薩密(Assam)老岡(Nnwgong)區 之狄婆伽(Davaka),在西阿薩密之伽瑪盧帕(Kamarupa);加瓦爾山(Garhwal),伽南達 爾(Jalandhar)區之尼泊爾與伽屈補羅( Kartqipura);此外,尚有東旁遮普、中旁遮普、麥 爾瓦,以及西印度各部族小國,如摩羅婆(Malavas)、約德亞(Yaudheyas)、馬陀(Madrakas) 、阿毘羅(Abhiras)與商卡尼伽( Sanakanikas)等國。以天子自命的貴霜王國的子孫有的 仍分別是夏伽(Sakas)、錫蘭、以及其他小島的酋長,也都向沙姆陀笈多輸誠納貢,以求自保。 當他的軍事征服完成以後,繼之就舉行著名的馬祭。

沙姆陀笈多不但贏得了軍事上的勝利,在政績上也有值得稱讚的政績。他的宮廷詩人會讚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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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中天的盛世,他鼓勵學術,深研經典,將詩譜成 音樂,並且將自己彈七弦琴的肖像鑄造成錢幣。

沙姆陀王本人,是文武全才,多才多藝。他經常 召集詩人碩儒聚會,尤其當代有位武士詩人哈利森拉 (Harishena)也是多才多能的,與其主子沙姆陀王 可稱為文武雙絕。沙姆陀王與阿育王都是圖以仁政的 方法以王天下,做世界的征服者。阿育王放棄戰爭, 以有效的行政措施,標榜古印度的道德,以求達到佛 教的政治理想;而沙姆陀笈多王則文事、武備兼施, 以求達到阿雅瓦爾塔(Aryavarta)所倡導的政治統 一。神祕的印度,先後經外患侵入以後,古印度的文 化,無論在宗教、詩歌、藝術各方面,都綻開了新的花朶。

上圖為沙姆陀王笈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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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犍陀羅笈多二世勇健王

根據當代的碑銘,沙姆陀笈多的王位為子犍陀羅笈多二世韋卡拉瑪狄亞(Vikramaditya), 又名勇健王所繼承。勇健王又為超日王,在位時期始于公元三八O至四一三年。有些學者發現了一 些關于他的文獻,但時間不能確定;也有一些關于他的碑銘,那是第九或第十世紀的文物了。根據 這些碑銘指出,他的直接繼承者,原是他的另一兒子羅摩笈多(Ramagupta),由于他柔弱無能 ,所以被迫將自己的妻子陀羅婆提薇(Dhruvadevi)送給夏伽國王為妃,其弟犍陀羅笈多,救回 了兄嫂王后,殺死了夏伽王,待其回國後,就篡奪了其兄羅摩笈多的王位,並且又娶其嫂陀羅婆提 薇為后。我們尚不能確定這是否為歷史上之事實:但在同一時期的碑銘中是沒有羅摩笈多其人的, 也沒有笈多二世篡位的史料。在早期的韻文詩的作者本拉(Bana),曾描寫犍陀羅笈多裝扮作女 人,殺了荒淫無道的夏伽王。但這韻文詩中,并沒有羅摩笈多其人,也沒有陀羅婆提薇其人。這可 能是,後人以這首韻文詩為根據,再添枝加葉地而形成以上的故事。

犍陀羅笈多二世也服膺其先王「征服世界」的政策。他一方面使用和平談判的策略,一方面以 重兵壓境以求達到他的政治目的;一方面與外國以通婚方式爭取與國,諸如與舊奧地利哈普斯堡 (Hapsburg)王室,與法國巴本(Bourbons)王室之通婚。里克哈維(Lichchhavi )在犍陀羅笈 多一世時卽已與笈多王朝結了盟,而且到了沙姆陀笈多時期又從里克哈維國接受了一些美女作為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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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那時,不是沙姆陀笈多初奠基業之時期,繼之又與泰密瑞德(Thmurid)自主國通婚。而笈 多二世更進一步地實行姻親政策:他娶了古毘安那格(Kuberanaga)公主,以安撫那格(Ngad) 北方及其中部諸酋長;又將自己的女兒普娜巴薇蒂(Prabhvati)嫁給魯特羅先那二世(Rudra senaⅡ)以便穩固他與德干韋卡提卡(Vakatakas)國的關係;在其大臣韋羅沙巴(Virasena Saba) 的陪同下進軍東麥爾瓦,可能他的將軍阿姆拉卡達婆(Amrakarddava)也曾隨行。他接受 了高卡尼伽(Sanakanika)土著酋長們的輸誠,清除了夏伽在西麥爾瓦與凱瑞瓦爾(Kathiawar) 的統治。他的政績從他的錢幣與本拉(Bana)的赫夏查利陀(Harshacharita)韻文詩卽可見 其大概。

犍陀羅笈多二世時代的很多錢幣,都鑄造了他的碑銘在上面,其確切的時代是出自紀元第十二 世紀的紀錄。他也是烏闍(Ujjain)與帕提乃補怛羅(Pataliputra)兩王城之共主。他冷靜沉著 ,驍勇善戰,當他攻擊夏伽時,就在夏伽的首府殺死了夏伽的酋長,并刻石立碑(Sahasanka及 Sakari)。由于這件史事,有的學者認為犍陀羅笈多二世,勇健王(Vikramaditya)與韋卡拉馬 狄亞、夏伽利(Vikramaditya Sakari)的故事是同一人物。據說韋卡拉馬狄亞.夏伽利的宮廷 保存了「九顆珍珠──大學者」,其中包括伽力陀沙(Kalidasa)與婆羅訶密希羅(Varahamihira) 兩位學者在內。婆羅訶密希羅的時代,無論如何,都應是在雅利安婆多(Aryabhata)之 後。雅利安婆多生在第五世紀的中葉後期,如果馬林拉陀(Malinatha)其人可信的話,則伽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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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將是與犍陀羅笈多二世是同一時代的人物,因為笈多二世曾提狄拉查亞(Dignagacharya)是 他最大的敵人。而狄拉查亞又是與伽力陀沙是同一時期的人物。

與笈多二世同代的另一人物,為中國和尚前來朝聖的法顯,他曾備受王宮的禮遇,在其王城帕 提乃補怛羅提供免費的房屋與醫藥服務。法顯曾記述:在中部印度,有高度效能的政府組織,其人 民,尤其是有錢的人都很仁慈。法顯是在紀元三九九年自印度經爪哇啟程歸國,實際上是直到紀元 四一四年才回到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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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鳩摩羅笈多一世與斯凱達笈多

犍陀羅笈多二世的繼承者為他的兒子鳩摩羅笈多一世(KumaraguptaⅠ),他的名字為摩 咸陀狄耶(Mahendradiya)。其在位時期自公元四一五到四五五年。他又擴張了他的帝國版圖從 北孟加拉到凱瑞瓦爾(Kathiawar);自喜馬拉雅到尼爾巴達(Nerbuda)從錢幣學考證,他 的勢力似乎已遠及南方,可能到達了德干的沙搭羅(Satara)縣。在他國勢鼎盛之時,也曾舉行 過馬祭,但他在位的晚期生活并不怎麼得意。當時有一支菩沙密多羅(Pushyamitras)的家族, 大概佔據了尼爾巴達河谷靠近麥卡羅(Mekala)地方,其勢力非常強大,而拒絕了鳩摩羅笈多的宗 主權,並且將其王子捆綁在地上囚禁了一個整夜。經過其子斯凱達笈多(Skandagupta)國王的 報復,菩沙密多羅可能在其政治力量尚未消滅之前,卽已死了。

中興王斯凱達笈多國王又面對著更強的敵人匈奴。但他仍然成功地趕走這早期的侵略者,光復 了大部份帝國先期的領土,并特別另置省長以加強其統治。在一塊碑銘中提到皇家女選擇了他而 捨棄其他王子為王。這也可以看出,在當時戰亂中,斯凱達笈多的能力與勇敢都是超過其他候選人 的。

為了他能抵抗蠻族的侵略,所以當時他也獲得一個超日王(Vikramaditya)的頭銜。並且後人 將他的平生事蹟編成了故事,成為摩咸陀狄耶之子,此一故事見諸卡特沙瑞格那(Kathasaritsag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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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書中。斯凱達笈多結束在位的期間可能是在公元四六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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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笈多王朝的沒落

笈多王朝的詳細歷史,我們沒有確切的史料,如根據碑銘的顯示,其統治勢力在公元五二八年 ,據有尼爾巴達河谷之賈巴爾浦(Jabbalpur)區;五四三至五四四t在北孟加拉共有堅強的統治 力量。鳩摩羅笈多的統治盛世是在四七三至四七四年;佛陀笈多(Budhagupta)的統治在四七六 或四七七至四九五年;維埃耶笈多(Vainyagupta)約在五O八年前後;巴魯笈多(Bhanugupta) 的統治在五一O至五一一年。毘塔里(Bhitrri)與那爛陀(Nalanda)印璽刻有四位國王的 名字:鳩摩羅笈多一世之子普魯笈多(Purugupta);普魯笈多之子拉羅西哈(Narasimha), 又稱為毘拉地耶(Baladitya);鳩摩羅笈多是拉羅西哈之子,而韋西笯笈多(Vishnu)又是鳩 摩羅笈多之子。按照這樣的記載,則實在是混淆不清。拉羅西哈毘拉地耶與匈奴(Hun)一位暴君 密希訶羅(Mihiragula)為同一人,其國勢是在公元五三三至五三四年滅亡的。但是如說毘拉地 耶有數人也是值得懷疑的。有的說法是,笈多王朝可能分裂成了幾個敵對的支系:一個是在毘塔里 與那爛陀的印璽所提到的;而另一個則是公元四七三到四七四年的佛陀笈多與巴魯笈多。但巴魯笈 多又說是普魯笈多之子,但可以確定的是:巴魯笈多最後結束笈多王朝是在公元第五世紀。說拉羅 西哈之子鳩摩羅與鳩摩羅笈多為同一人,其統治時期僅在四七三到四七四年也是可以說得通的,其 唯一困難是縮短了普魯笈多及兒子拉羅西哈目四六七至四七三年的在位時間。但這些困難也並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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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答的,我們可以從笈多王朝晚期的碑銘中得到答案。

這些碑銘很清楚地顯示出,雖然他們喪失了西部很多省份,但直到紀元四七六到四九五年, 佛陀笈多仍能維持為一統一王國。在他以後,匈奴在其酋長陀羅摩拏(Toramana)及密希訶羅 (Mihirakula或Mihiragula)的征服下,深入到了印度的內陸麥爾瓦(Malwa)的東部之埃南 (Eran)。不過匈奴僅從毘拉地耶那裡得到一批物資及財帛就撤退了。毘拉地耶與佛陀笈多可 能卽是同一人,他是有名的「埃南戰役的英雄」。而匈奴也在公元五三三到五三四年之前卽被在西 麥爾瓦的孟德沙(Mandasor)的酋長所滅。孟德沙的酋長,名叫約肖達曼(Yasodharman), 精力充沛,野心勃勃,他打敗了匈奴以後就正式立國。而笈多王朝直到公元五四三至五四四年,仍 據有北孟加拉是毫無疑問的。甚至再稍晚期,我們尚發現有另一位笈多的國王在婆羅瑪普陀 (Brahmaputra)河岸從事作戰。在第六第七世紀的中葉,我們尚見到另一些笈多王子與麥爾瓦與摩 揭陀聯盟,又進一步聯絡塔尼沙爾(Thanesar)與坎勞吉(Kanauj)的新興家族勢力普色那巴 第(Pushyabhuti)。這些晚後的笈多在第七世紀中葉之後期在阿提多耶先(Adityasena )的統 治下也使用笈多王朝的頭銜,延續了一段長期的王系政權。直到坎勞吉的約肖達曼王國與另一國不 知其國王姓名的高達(Gauda)聯盟,在摩揭陀國土上與摩揭陀發生的那次大戰以後,笈多的政 治勢力才完全消失。是否末期的笈多的政治勢力與笈多王室有牽連,我們仍然不能斷然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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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反抗匈奴之戰坎勞吉、克什米爾及高達的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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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匈奴

不管斯凱達多(Skanda)如何的力圖振作,仍然不能抵制菩沙密多羅(Pushyamitras) 的叛亂及匈奴的入侵。因為笈多王朝的領導已經脆弱。中央的政令不能全部有效地達到地方,這 便削弱了抵抗野蠻部族入侵的力量。而且,王室派在地方的王公大臣,擁兵自重,再加之相互傾軋 ,連王朝自身也岌岌可危。所以我們只能推證到佛陀笈多是最後保持笈多王朝仍稍具統一局面的一 位國王。當他去世以後,匈奴人便輕易地侵入塞爾可提(Sialkot)區與東麥爾瓦。這些省份是自沙 姆笈多以來笈多王朝的領土。匈奴是住在中亞極為兇悍的蠻族。他們以遊牧為生,五世紀時曾西至 羅馬帝國,東到印度笈多王朝攻城掠地搶刼財物。匈奴早期曾一度侵入印度,為斯凱達笈多所阻 止;但當斯凱達笈多死後,約在第五、六兩世紀之間,又再度興兵入寇。其酋長陀羅摩拏及其 子密希訶羅時代的錢幣,尚散佈在他所佔領的各地區。但其最後之統治者,為我們所知者,不 僅是碑銘、錢幣,而且還有玄奘法師及凱爾哈納(Kalhara)兩人的記錄,並且,指出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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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非常殘暴。一位稱做可斯麥(Cosmaslndikopleustes)的和尚指出,他們為白匈奴,其統治 者稱為伊塔(Yetha)統治著犍陀羅。一位從中國前往朝聖的佛教信徒宋雲曾參訪過犍陀羅,那 是公元五二O年。關于匈奴的武力在耆那教的凱爾克羅伽(Kalkiraja)的史事中有詳細的記載。 匈奴在中亞的擴張似乎為笈多王朝的諸侯所阻止:而其帝國的瓦解是因受到孟德沙(Mandasor) 王約肖達曼(Yasodharman)的摧殘。匈奴帝國消滅以後,但其殘餘的酋長,却仍舊統治著印度 西北的小區與麥爾瓦,有的則附和當地的土王而久之卽被拉迦普(Rajput)人所同化。匈奴敗亡 之後反而增加了印度的版圖與力量,諸如雅利安婆多(Aryavarta)的約肖達曼王;普色那巴第 (Pushyabhuti)家的諸王子,毛克哈利(Maukharis)以及波臘(Palas)等小王國都一致奮起 ,成功地驅逐這些野蠻民族。其中西梵那(Yavanas)、夏伽‧帕羅瓦(Saka-Pahlavas)遭受 蹂躪的時間最為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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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約肖達曼

約肖達曼可能屬于一個很古老的奧里卡羅(Aulikara)的家族,其族人在四世紀開始統治著麥 爾瓦。初為一獨立小王國,以後則屬于笈多王朝的諸侯。約肖達曼則統治著夏婆(Saiva),他個 人的善政,在孟德沙都留有記錄。他曾抵抗殘暴的侵略者,保護人民的財產土地,而且勇于改過實 行德政。他甚至被讚揚為皇帝,從他的領土曾廣大到與笈多王朝全盛時期相當,打敗了匈奴的酋長 。從婆羅瑪普埵(Brahmaputra)河谷到東高止山;從喜馬拉雅山的山麓直到印度西方的海岸, 其間的王國、酋長都向他納貢輸誠。匈奴國王密希訶羅(Mihiragvla),拒絕向他臣服,於是派 兵擒住了密希訶羅,強迫他伏首跪在他的腳下。

在約肖達曼之後,麥爾瓦先後又為邁屈卡(Maitrakas)、伽羅遮尼(Kalachuris)以及笈 多等統治一個短時間。但從伽羅遮尼模仿笈多王朝的幣制、自稱笈多王室的後人看來,他與麥爾瓦 笈多王朝晚期的統治並無多大的距離。

到了公元第六世紀中葉之後期,在印度的政治重心已轉移到恆河流域的毛克哈利(Maukharis) 及德干的查羅琪(Chalukyas)。關于查羅琪的歷史,我們留待稍後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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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毛克哈利

毛克哈利(Maukharis)族自稱為史詩上阿斯瓦帕地(Asvapati)族的後裔。以前他們所扮演的 角色,往往都是歷史上摩揭陀與瑞古勃檀納(Rajputana)等國的諸侯、將軍或酋長;而且可能與 印度西南的卡當巴(Kadambas)有過接觸。此一家族的勢力是在伊沙拉瓦曼(Isanavarman)的 手中形成的,他是被認為在印度自封為大王(Maharajadhiraja)的第一個帝國。在他統治時期的 紀元五五四年曾經有記錄,他贏得了整個安德那(Andhras)、蘇里伽(Sulikas)及高達(Gaudas) 地區戰爭上之勝利。安德那與蘇里伽可能就是東西德干的查羅琪與韋西笯康丁(Vishnukundin) 家族的統治者;而高達則可能統治著近海的孟加拉。伊沙拉瓦曼與笈多王朝的晚期國王鳩摩 羅曾發生過衝突。鳩摩羅王的兒子曾領軍衝破了毛克哈利的象隊。毛克哈利的象隊曾打敗過匈奴的 軍隊,他就因此而傲慢輕敵敗在笈多王朝之下。不過,毛克哈利也像斯凱達(Skanda)笈多、 約肖達曼一樣,反抗外來的侵略是不容置疑的。他們都希望拾回他們在北印度已粉碎的帝國舊夢。

伊沙拉瓦曼之後則是沙婆曼(Sarvavarman)、阿瓦地伐曼(Avantivarman)、及伽羅柯 伐曼毛克哈利(Grahavarman maukhari)三人先後卽位。伽羅柯伐曼確是阿瓦地伐曼的兒子, 他娶了塔尼沙爾(Thanesar)普色耶巴第(Pushyabuhuti)家族中波羅克羅伐彈那(Paab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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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avardhana)的女兒名叫羅闍西尼。羅闍西尼有兩個兄弟,一個稱為羅闍伐彈那,其另一最有 名的兄弟為戒日王(Harsha)。但這種以婚姻所締結的聯盟,並未能挽救毛克哈利(Maukhari) 的統治,還是遭到「摩羅婆(Malava)王無情的摧毀」 。摩羅婆就是戒日王碑銘上之提婆笈多 (Devagupta)。毛克哈利王被提婆笈多殺死後,其妻羅闍西尼便做了寡后,被送到坎勞吉 (Kanauj)囚禁。伽羅柯伐曼的死,是其內兄羅闍伐彈那所出賣的,羅闍伐彈那是波羅克羅伐彈那 的長子也是他的繼承人。不過羅闍伐彈那本人也是被夏商伽(Sasanka)所殺。塔尼沙的宮廷詩人 記述這一件史事說:「羅闍伐彈那王是受了高達國王夏商伽虛偽的恭順所欺騙,迫使他在手無寸鐵 之下,悲壯孤憤,自殺而死。」真正史事是否就是如此簡單,由于其宮廷詩人所陳述之事實真象不 詳,只是輕描淡寫他說了這幾句話,姑存一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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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戒日王

羅闍伐彈那被夏商伽殺害後,坎勞吉(Kanauj)的羣臣與元老貴族(Bhandi)向戒日王勸進 ,并給他加冕正式繼承他的妹夫毛克哈利及羅闍伐彈那的王位。戒日王很嚮往笈多王朝的盛世,他 也力圖作一位北印度的明主,卽使他最棘手的敵人,也不能不承認他的英明。在紀元六O六年卽 是戒日王時代的開始。根據本拉(Bana)與玄奘法師的紀載,戒日王初始並不願意繼承王位。 他認為他不應該繼承坎勞吉的王位,因為坎勞吉的領土部份是他妹妹羅闍西尼的丈夫毛克哈利的; 而且毛克哈利的血統並未斷絕。但戒日王最後還是繼承了他妹夫及其哥哥的王位。不過,這尚待 更進一步的史料才能證明這一段時間的歷史真相。唯一可相信者,戒日王發現只有他自己才能領導 他與他妹夫毛克哈利兩個王國。不過,在卽位之初期,他們是自謙地自稱為王子(Rajraputa)。

戒日王原係普色耶巴第家族的後裔,一向宗奉濕婆神,原來統治著塔尼沙爾(Thanesar)。 在其父親波羅克羅伐彈那手裡才崛起來的。婆羅克羅伐彈那的母親,可能是晚期笈多王朝後裔的公 主。當他自封為王中王的大王(Maharajadhiraja)時,他曾放逐一羣獅子,殺傷匈奴的鹿羣。他 將他的女兒下嫁到拉羅柯伐曼毛克哈利王以後,在恆河上游的中印度區(Madhya-desa),就可 以安全無憂受到其兩個大家族所共同統治。後來他將王位傳給了其繼承者羅闍伐彈那,我們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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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已曾說過。當戒日王卽位以後就會面臨到海上的外犯所騷擾;他要營救他的妹妹羅闍西尼,毛克 哈利的寡后,她已被監禁在坎勞吉王宮中;他要為他的兄長及其先人報仇;他必須顧慮,他已是兩 個王國的共主,他的所作所為必須兼顧到兩個王國的共同利益。他首先與今阿薩密省之伽瑪蘆帕 (Kamnarupa)國王婆斯伽羅法爾曼(Bhaskaravarman)締盟。婆斯伽羅法爾曼,也是一位野心 家,他曾攻擊過戒日王的敵人高達(Gauda)國。第二步則與麥爾瓦與摩揭陀(Magadha)晚期 笈多後裔的摩達婆笈多(Madhavagupta)建立友好關係。他的妹妹羅闍西尼,經過他的努力, 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被救回來了。摩達婆笈多陪同戒日王派般德(Bhand)去攻擊高達王國。據說, 他卽位以後不停地征戰,直到第六年,他還征服了印度羣島。高達國的夏商伽,直到紀元六一九年 始終是戒日王的勁敵。戒日王繼續強化了他本人的統治力量,在六一二年才正式稱王,增編軍隊, 有象隊六萬頭,騎兵十萬。

紀元六一八至六二七年期間,中國人記載著:印度國內大亂,這就是戒日王四處征伐,不過中 國的作者并未說明動亂的詳細背景。但我們從查羅琪(Chalukya)的紀錄中可以明白,在紀元六 三四年以前,戒日王曾向印度南方進軍,遠至尼爾巴達(Nerbudda)。在尼爾巴達卽受到了德干 的瓦提比(Vatapi)的查羅琪王朝普臘克辛(Pulakesin)二世的抵抗,阻遏了他的擴張。布羅 琪(Broach)的廓羅(Gurjarj)酋長曾有紀錄說婆羅比(Valabhi)的王子為戒日王所敗。婆羅 比則是受到達達二世(Dadda Ⅱ)所保護的。紀元六四一年,當陀婆巴搭(Dhruvabhata)王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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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婆羅比時曾與戒日王締盟,此一時期玄奘大師曾訪過婆羅比。高達國王夏商伽一定是死于紀元六 三七年以前,此時玄奘大師正住在南比哈爾那爛陀。之後不久,摩揭陀國在富樓那伐曼(Purna- varman)王時就滅亡了。而戒日王自己也于紀元六四一年以摩揭陀王自居,而且與中國互相遣使。 根據傳統的紀錄,他的國力已到達了北孟加拉。其最後推翻高達國伽那蘇伐那(Karnasuvarna) 似乎是出自他的盟國婆斯伽羅( Bhaskaravarman)之手。婆斯伽羅從他的首府尼達那浦 (Nidhanapure)發出了他的承諾,不過他滅亡高達國的時間不大確定。紀元六四二年,普臘克辛二 世(Pulakesin Ⅱ),戒日王在南方最大的敵人也被消滅了,次年,又進兵甘詹 (Ganjam)。從文獻 上,我們可以推證戒日王的北方領土已北至終年多雪的喜馬拉雅山麓的山岳地帶(Tusharasaila) ,他在這地區征過稅;而且,從這一地區通向克什米爾地帶之地方留有象牙的雕刻遺物。信德省更 置于他王國直接管理之下。以上地區,戒日王是在何時征服的,我們不得而知。

在傳統上,我們稱戒日王的統治區域,為戒日王的帝國,他擁有東旁遮普塔尼沙爾(Thanesar) 王國與在恆河多布(Doab)坎勞吉王國原有的領土;在今之羅爾克罕(Rohilkhand)省內之阿 琪陀羅(Ahichchhatra);今奧德省內之夕拉瓦斯地(Sravasti);阿拉哈巴省內之普拉耶伽 (Prayaga)等地。中國的文獻更指出,在紀元六四一年以後尚有摩揭陀及奧瑞沙(Orissa)的領土 亦全為戒日王所有。東麥爾瓦摩陀婆笈多( Madhava)及伽南達爾(Jalandhar)所原據有之鄔 地陀(Udita),似乎均為其所有。戒日王的軍隊幾乎終年駐守在從北印度的雪山到南印度的尼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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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達(Nerbudda);從東方的甘詹(Ganjam)到達西部的婆羅比(Valabhi)。在婆羅瑪普埵 (Brahmaputra)河谷的伽瑪盧帕(Kamarupa)王國則是他的盟國。根據中國的學者雜記性的 記述,他們之間之締盟,乃是由于其東方之王國不敢不服從戒日王的命令。卽是說伽瑪盧帕王國實 際只是戒日王的屬國而已。甚至他最大的敵人,德干之查羅琪(Chalukyas)也得承認他在北印度 北方省(Uttaratpatha)的宗主權。戒日王的政治優勢地位,當代的樂典也曾有直接地敍述,只 有戒日王才能演奏一種代表權力的音樂,而其他的國王是不能僭越的。這也並不是說,整個北印度 的政務都是掌握在戒日王帝國的官員管理之下。毫無懷疑地,大部份的地方仍然為地方上的首長所 直接統治,不過這些首長一定是曾向戒日王宣示效忠,承認他的宗主權。但是卽使最近之克什米爾 、信德、婆羅比、及伽瑪盧帕,也未嘗不想自己形成一強大力量駕凌于戒日王之上。伽瑪盧帕的國 王之所以不敢拘留-國的朝聖人員,雖然中國朝聖人員在他的王城批評他的政治措施,甚至反抗他 的權力統治;以及克什米爾王被迫獻出一件珍貴的象牙雕刻的飾物,在在都可以看出他們之所以對 戒日王恭順如儀實在為形勢所逼,其內心仍然充滿著憤恨。信德的統治者,根據本拉(Bana)的 記載,早在婆羅克羅伐彈那時代卽已向他的父親輸誠,現在則置于戒日王的直接統治之下。婆羅比 (Valabhi)王在坎勞吉的軍隊尚未進攻之前,他曾一度逃走,之後,在他女兒的幫助之下仍然為 婆羅比的國王。

坎勞吉王國的首都在恆河的西岸,據玄奘法師所記:其城廓非常堅固,而且城內到處有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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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有很美麗的公園,和清澈的湖水。在這裏可以搜集到珍奇異物,這裡的民衆慈善。有很多 人非常富有,他們的穿著也極為華麗,多為絲織品,且受有很好的教育。

紀元六四三年,戒日王卽澈底的消滅了甘詹王國(Ganjam)。在其晚年,他接見了一位來自 中國的使節,而且與中國維持極為親密的關係。在這段時間,他接見了到佛教勝地參訪的中國法師 玄奘。根據中國這位前來印度朝聖的大師所記:坎勞吉帝國非常禮遇佛教,但他早期確實是信奉濕 婆神的。自戒日王改信了佛教以後,他開始了他的節儉仁慈的生活;他甚至吃動物所吃的粗糙食物 ,停止征伐,禁止殺生;他修建寺廟,廣泛地施行仁政。

紀元六四三年,據玄獎大師的記載,戒日王舉行了兩次很大的佛教大集會,卽所謂在露天廣場 舉行的無遮大會:一次在坎勞吉城;一次在阿拉哈巴的普拉耶伽(Prayaga)。在普拉耶伽所舉行 的就是聞名的慈善布施法會(Mahamoksokshaprishad);在坎勞吉所舉行的無遮大會,是為了 表彰玄奘大師,按大乘法會的儀式所舉行的,除了有幾千佛教、婆羅門教、耆那教學者與高僧大德 祭師參加外,而且尚有二十位國王出席了這次的大集會。在大會的主席台上建立一座高塔,塔內供 奉著佛陀的金色雕像,在佛像四周尚佈置華麗莊嚴的象羣守護著佛陀的聖像。從各個地方甚至連海 上的印度羣島亦有民衆前來普拉耶伽,參加布施大會的有五O萬人。他們都一一分享了戒日王的布 施。當戒日王進入布施大會的會場時,是由中國的法師玄奘及二十位國王陪同進入布施大會之司令 台上的。佛像、太陽(Adityadeva)神像,及濕婆(Siva或Isvaradeva)神像相繼分別供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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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各宗教也有不同的法會及慈善活動節目。布施了五天,全部東西都已布施完了,戒日王身著舊 的長袍,親蒞法會,向十方諸佛頂禮。

戒日王死于公元六四六年或六四七年。在古代印度史上,無疑地,他是最偉大的國王之一。他 兼領兩個王國,始終慘淡經營,擴至整個北印度,獲得全民的愛戴。他被稱之為是英明、慈善、勤 勞的國王。由于他獨自一人長期征伐,沒有時間從事政治各方面之建設是不能太苛責于他的。他不 能像笈多王朝那樣,有三代英主才形成一個次等的強國地位。卽使是一個次等強國,法顯對他仍是 讚頌有加。同時戒日王也並非武力不繼,不能大肆撻伐,而實在是想盡心竭力地將公正、仁慈帶給 全民,儘可能避免使用武力。

戒日王曾巡視全國,刷新政務,懲治惡吏。他更以笈多的子孫自居,企圖光大沙姆陀笈多的大 業,統一南北印度,但是,事實證明,這只是一場徒然的春夢而已。顯赫的坎勞吉帝國,戒日王雖 然只為其擴大了領土,但也確實得來不易。甚至邊區的小邦,仍視戒日王朝為一艘賊船,而他們只 是成了他船上的贓物(Mahodaya-Sri)。他也學習沙姆陀笈多王,提倡文學、藝術,自己也文武兼 修。在他晚年,他更嚮往阿育王的政績,對人民不事積極地干涉,與民生息。玄奘大師曾讚揚他的 寬大、仁慈;文化極盛,對待各階級、種族都以平等心相待。歐洲一位作者稱戒日王為印度河時期 的阿克巴 (Akbar)。戒日王本人是一位軍事家、政治家,也竭力提倡宗教與學術。他經常召集當 代的學者、宗教家在宮廷聚會,諸如本拉(Bana)、摩裕羅(Mayura)、德婆伽拉(Divak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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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玄奘。他所留給我們的文獻較之沙姆陀笈多王所留下的要多,雖然他的事功並不見得超過後者, 這不能不說是戒日王較之沙姆陀笈多更為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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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戒日王以後的坎勞吉帝國

戒日王如不是死于公元六四六年底,卽是死于六四七年初。坎勞吉帝國在恆河上游之中部地區 領土,也隨著戒日王的死亡而分離。戒日王在位四十年以後,卽傳給他的繼承者,而其繼承者,勢 必維持他的王朝有一段時間。到了約肖伐曼(Yasovarman),或者陀羅羅闍(Lndra-Raja)諸王時 ,卽試圖重振國威,以復戒日王時代的故土。但是他們的努力,也只限于在印度中部僅限于軍事上 之活動,而他們想佔據中部以為政治上之資本終未能如願。恆河上游自紀元六四六年底到八三六年 都是印度土著民族在相互地併吞擴張,當戒日王去世以後,這地區就落入到普拉提那(Pratiharas) 之手。

戒日王是否有兒子是值得懷疑的。但他確實有一個女兒,嫁給了婆羅比國(Valabhi)的王子 陀婆巴塔(Dhruvabhata)。這顯示出,在笈多紀年之三二六到三三O年,那正是戒日王死亡的 前後日期,陀婆塔的兒子達羅克那(Dharasena)四世,他曾自稱他是坎勞吉帝國在西印度的君 主繼承者(Paramabhattaraka Maharajadhiraja Paramesvara Chakravarti)。他稱他有權 光大他的祖業。另外還有假定戒日王之子孫的是伽羅柯伐曼(Grahavarman)的兄弟,是戒日王 王朝的部長,稱之為阿瓊那(Arjuna),又稱之為阿魯夕婆(Arunasva),統治著恆河流域,與 中國所遣王玄策所率領的使節發生了衝突,中國使者獲得了藏王與尼泊爾的幫助,打敗了阿魯夕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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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伽馬盧帕王鳩摩羅(Kumara)獲得一批牛與布匹;并俘擄其肇事部長阿魯夕婆返回中國。

公元六七二年,在中部最有力量的自主王國是阿迭多耶克(Adityasena),是摩陀婆笈多之 子, 與戒日王為盟國。阿迭多耶克以馬祭來顯示他繼承後所擁有的實力;他也與各主要的家族結盟 ,以鞏固他的地位。他自己是麥爾瓦與摩揭陀晚期笈多王系之一支,他將他的女兒嫁給了薄伽伐曼 .毛克哈利(Bhogavarman Maukhari),他的外孫女即薄伽伐曼夫人所生之女兒,後來又嫁給 了尼泊爾的濕婆提婆(Snadeva)王做了王后,生了一子稱為伽耶提婆(Jayadeva)。伽耶提婆 又娶了伽瑪盧帕(Kamarupa)國蒲伽菩陀(Bhagadatta)家族中哈夏提婆(Harshadeva)的 女兒。

阿迭多耶克有三位繼承人:提婆笈多(Devagupta)、韋西笯笈多(Vishnugupta)、及耆 毘多笈多(Jivitagupta)二世。第八世紀初期,摩揭陀的王位為高達(Gauda)的國王所佔有。

但高達國佔據摩揭陀國的整個時間,不會沒有受到反抗。在約肖伐曼王為坎勞吉王時,他以無 比的雄心,試圖恢復他先朝的盛世。約肖伐曼是隆納爾旗(Lunar)的後代,關于他的勢力之形成 在普拉克利特(Prakrit)一書中曾有說明。普拉克利特一書就是韋克帕地羅伽(Vakpatiraja) 所稱之伽達瓦(Gaudavaho),本書說約肖伐曼是戒日王朝偉大的國王之一:他曾以閃電戰的方 式攻擊高達國,并使其國王戰死在戰場上,次則征服了東方的文格(Vanga)與中孟加拉;復轉 向南方攻佔尼爾巴達(Neabuda)。在尼爾巴達河谷派駐重兵,再經瑞吉勃檀納(Rajput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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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及塔尼沙爾(Thanesar)平原回到他的首府。他也像戒日王,于紀元七三一年與中國發展了 外交關係。他也秉賦優雅,與詩人巴伐婆提(Bhavabhuti)、韋克帕提羅闍(Vakpatiraja)過 從甚密。最後,他想推翻克什米爾的國王羅尼陀狄耶(Lalitaditya)的統治,就在與克什米爾的 戰爭中,死在克什米爾的戰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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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克什米爾

克什米爾此時,已成為恆河流域強權的角逐者。恆河流域原曾為阿育王、迦膩色迦王、密希訶 羅(Mihiragula)王等先後所宰制。到了第七世紀,則為原係一地方王邦而逐漸形成一股強大的勢 力,宰制了恆河流域。此卽為杜羅巴伐彈那(Durlabhavardhana)所締造的伽訶多(Karkota) 王朝。杜爾巴伐彈那的兩個孫子繼承他的王位。其孫子一個叫犍陀羅毘陀(Chandrapida);一 個稱為羅尼陀狄耶(Muktapidalalitaditya),羅尼陀狄耶的野心較大。在前面,我們已說過他 打敗了坎勞吉國王約肖伐曼,而且在戰場上就制他于死地。克什米爾的歷史學家凱爾哈納(Kalh ana)說,羅尼陀狄耶的軍隊曾向外遠征過。當我們談到他開拓疆土的歷史時,有如史詩對英雄的 讚頌一樣生動有趣。其最重要的戰爭是凱爾哈納所敍述的對西藏、達爾德(Dards)的作戰大勝; 殺死印度河土耳克(Turks)的高達國王。他有許多德政,曾受到歷史家的讚揚,他孝順、仁慈, 他曾建立一座有名的麥坦陀(Martanda)寺廟。

伽耶毘陀.韋拉雅地耶(Jayapidavinayaditya)想追隨他祖父羅尼陀狄耶的英武以打敗高 達王與坎勞吉王,他也極力提倡學術,在他宮廷裡經常召集伽色羅瓦曼(Kshirasvamin)、鄔巴 陀(Udbhata)、丹摩陀羅笈多(Damodaragupta)、瓦曼納(Vamand)以及其他學者。雖 然他的國庫充裕,但由于橫徵暴斂,致使他的聲名狼藉,終于在公元八五五年亡國,代之而起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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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鄔帕羅(Utpala)家族。

克什米爾新王朝的締造者為阿凡地伐曼(Avantivarman),他之崛起完全得自他的大臣蘇 雅(Suyya)的輔助。其繼起者為其子商卡拉伐曼(Sankaravarman),他擴大了克什米爾 的四方領土;他似乎曾與坎勞吉帝國的布伽一世(BhojaⅠ)及印度河鄔地版達普那(Udabhan- dapura)之羅尼夏(Lalliya Shahi)發生過戰爭;從廓羅(Gurjaras)處分割了旁遮普的部份 領土。他也像他先前的伽耶毘陀王一樣橫征暴斂,與烏拉薩(Urasa)的人民衝突,商克拉伐曼也 就在這次戰爭中死亡。烏拉薩卽現今之哈日羅縣(Hanara)。經過一段時期的混亂局面,寡后蘇 干陀(Sugandha)企圖製造傀!兒皇以便垂簾聽政,但由于受到軍事將領的強烈反對,反引起軍 事將領另行組織執政團。後來,軍事執政團又為其地方諸候、酋長所打倒。最後由婆羅門召開一次 立王的大會,結果以婆羅門雅斯卡羅(Yasaskara)被選為王。雅斯卡羅之繼承者為帕瓦笈多 (Parva Gupta)。帕瓦笈多的繼承者,為其子克夕瑪(Kshema)笈多,其實際政權則是由他的王 后負責。他的王后名叫狄妲(Didda)寬厚仁慈,是羅哈拉(Lohara)王的女兒,她透過她的母 親也有鄔地版達普那國之羅尼夏國王的血統。狄妲起初是以攝政身份主持國政,隨卽自行稱王。她 自立為王一直到紀元一OO三年,才將王位交給她的姪兒商格曼羅闍(Samgramaraja)。商格曼 羅闍也就是羅哈拉(Lohara)王朝的開創者,這時他面臨著一次可怕的侵略。鄔地版達普那王國 的羅尼夏國王,雖然接受了克什米爾王的幫助,仍不免于遭到英雄式的敗亡,商格曼羅闍王國很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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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地避過了伽日尼(Ghazni)國摩牟德(Mahmud)的摧毀;但是,由于其內部的衝突,與北印 度各國相互傾軋,使國力已衰弱不堪,逐漸變成小小的酋長王國,最後,終于在公元一三三九年向 回教民族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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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孟加拉與波臘帝國

克什米爾在羅尼陀狄耶(Lalitaditya)與韋拉雅地耶(Vinayaditya)兩人的時代都與高達國 (Gauda)發生衝突。高達國是當時西孟加拉西巴及西北間民族的通稱。第七至第八世紀這個印度 東邊的王國與坎勞吉(Kanauj)及克什米爾兩國爭霸。在早期的文獻中就曾提到高達國的名字: 諸如般尼尼(Panini)的經書(Sutras)、可提爾耶(Kautiliya)之阿達業斯陀(Arthasastra) 以及富樓那(Puranas)部份史書等。文格(Vanga)與中東孟加拉為兩個姐妹小王國,但都 不會早于達磨經(Dharmasutras)與其所改編的史詩。在孔雀與笈多兩王朝時代,孟加拉似乎是 屬于摩揭陀(Magadha)王國的一部份領土,再東的地方則是一些自治的小邦。

當笈多王朝滅亡以後,則崛起了一些地方統治者,諸如:達磨地耶(Dharmaditya)、戈帕 犍陀羅(Gopachandra)、沙摩犍羅提婆(Samacharadeva)等。戈帕犍陀羅統治著東西孟加 拉地區,是一個較強大的酋長,其直接繼承者,是高達人,是以強大的武力攫取而來的。紀元五五 四年,這些地方性的小統治者,與伊夕拉瓦曼(Isanavarman Maukhari)發生戰鬥失敗而逃亡海 上。一個世紀以後,在摩夏德巴德(Murshidabad)縣,他們又征服了伽那蘇伐那(Karnasuvarna) 王國。在其國王夏商卡(Sasanka)的領導下,對布色巴底(Pushyabhuti)家族發動 戰爭。在前面我們已說過,羅闍伐彈那(Rajyavardhana)為夏商卡所殺,其繼承之兄弟戒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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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報仇而發動一次戰爭。公元六一九年,高達國王的勢力仍然屹立不動;而其宗主權遠至南方的 甘詹(Ganjam)。但到了公元六一九與六三七年之間夏商卡似乎已死了。稍後一段時期,我們發 現其首府,已被戒日王東方的盟國,伽瑪盧帕(Kamarupa)的婆斯伽羅法爾曼(Bhaskara- varman)國王所佔有。根據有些學者的意見,在第七世紀的中葉後期,東印度為摩揭陀分裂後之 末期笈多及東孟加拉的伽革(Khadga)王朝所分割。關于伽革的紀年則不詳。到了第八世紀 ,東西孟加拉,則曾受坎勞吉國的約肖伐曼所侵略,也同時引起了其他野心王國的侵略。直到有 一外來種姓的戈波臘(Gopala)酋長,率領軍隊統一了東方之後,這一地區才有安定的和平生活。

由戈波臘開創了著名的波臘王朝(Pala Dynasty),是屬于太陽族人(Solar Race),發跡于 海上。在波臘王朝的早期統治之下,孟加拉人,享受了一個時期的繁榮生活。在其當代的紀錄裡, 有兩個小王國之國王:一為文格帕地(Vangapati);一為高地夕伐羅(Gaudesvara)。這已顯 示出波臘王朝已統治東西孟加拉的兩個王國。

戈波臘之子為達磨波臘(Dharmapala),是孟加拉有名的統治者,他繼承王位大概在紀元 七八O年,當其在位的第三十二年,曾使他的王國為北印度諸王國的盟主,甚至包括帕提乃補怛羅 (Pataliputra)老帝國的故土在內。毫無疑問,他是企圖將孔雀王朝與笈多王朝所原有的版圖, 併入孟加拉東方大帝國範圍以內:他打敗了因陀羅羅闍(Indraraja)及其他的敵人;征服了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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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並封查克羅禹達(Chakrayudha)為王。有的文獻稱他為全印度的統治者,從北方的喜馬拉 雅到達南方的戈卡那(Gokarna)。但他在恆河的多布(Doab)所統治的時間是非常短暫的。

德干的羅須羅科多人(Rashtrakutas)在紀元七七二至七九四年,驅逐高達人在恆河與閻牟 那河勢力之際;而西印度的普拉提那國(Pratiharas)在尼伽巴塔(Nagabhata)二世也趕走了 坎勞吉的查克羅禹達王。紀元八三六年或八三三年以前,他們兩國各自稱他們自己是戒日王朝以來 的唯一帝國,為全印度各王國的宗主。

達磨波臘約死于紀元八一五年。他的兒子提婆波臘(Devapala)繼承王位,也同樣具有很大 的野心:他擴大了對西印度廓羅(Gurjara)或普拉提那國戰爭;又從事對南印度荼盧毘第人之 撻伐;不僅全面獲得其鄰近王國奧瑞沙(Orissa)與阿薩密(Assam)的戰爭勝利,而且征服了 匈奴。他的宮廷詩人,稱頌他的功業:說他享有了從喜馬拉雅到達亞當橋(Adam 's Bridge)之 泥土的芬芳。現代學者,根據近代所發現的碑銘判斷:說他的軍隊達到了北印度的坎波伽( Kamboja) 及南印度的文德雅山(Vindhya)。這些學者也認為,從他與韋羅提婆(Viradeva)之交 往,而也與西北邊境諸國維持著一些相當關係也確實有可能的。例如一名來自那格羅(Nagarahara) ,或伽拉巴德(Jalalabad)的婆羅門,在南比哈爾之那爛陀卽負有重要的職責。他接見了來 自巴拉普陀提婆(Balaputradeva)國所遣之使者;以及蘇瓦拉溫帕(Suvarnadvipa)或蘇門 答臘(Sumatra)兩地之國王。他似乎試圖寧願選擇蒙海爾(Monghyr),而不願以帕提乃補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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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作為他的行轅或王城。當他在位的第三十九年,卽紀年八五五年去世。達磨波臘時代的統治,是 孟加拉王國國勢最盛的時期,其以後的繼承者,均無出其右者。

提婆波臘王以後的波臘王朝,其國勢則逐漸衰弱,繼之者為韋格拉哈波臘(Vigrahapala) 一世,為提婆波臘的姪兒,懦弱無能,只重視宗教活動,甚至他放棄他的王位而提早將王位傳給他 的兒子拉羅耶那波臘(Narayanapala)。紀元八八O年,卽拉羅耶那波臘在位的第十七年。在蒙 海爾的行轅仍還存在。行轅建有有名的堡壘,除了堡壘而外再未見到波臘留有任何的遺蹟。普拉提 拉(Pratihara)帝國,其史料編號之八三七號告訴我們,有一位伽克(Kakka)的酋長,在蒙海 爾與高達國人打仗,而獲得了特殊的榮耀。先有帕提乃補怛羅與蒙海爾的失淪而後才有普拉提拉的 軍隊的征服,那是有可能的。在很短的時間內,最遲也不會遲于紀元八九八年,甚至北孟加拉也被 併入到普拉提拉帝國了,部份失土,約在半個多世紀後,(至少五十四年)才被光復。這光復的部 份土地都是拉羅耶那波臘晚期的領土。再兩代或三代稍晚的時期,卽戈波臘二世(Gopala Ⅱ)或 韋格拉哈波臘二世(VigrahapalaⅡ),波臘王朝可能被坎波伽(Kambojas)所震撼而更搖搖 猶墜;但是好在摩西波臘一世(MahipalaⅠ)又中興了波臘的家族,摩西波臘在第十一世紀時 一共統治了波臘王朝有二十五年之久。

摩西波臘一世在紀元一O二六年的紀錄,可能是高達國的宗主國,而部份孟加拉的領土已為 土著酋長所瓜分割據,從波臘帝國的錢幣上卽可隱約地看出,此一分裂的局面已為波臘帝國所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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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著名的兩個地方酋長,一為西南孟加拉之蘇羅(Suras);一為東孟加拉之犍陀羅(Chandras) 。蘇羅諸王子在文獻及碑銘上都有紀錄,其中最著名的為阿迭蘇羅(Adisura),這是孟加拉 人家戶曉喻的人物。但由于沒有當代的正式文獻,很難證明他眞是在歷史上有那麼樣的重要。

約在紀元一O二三年,孟加拉諸王子曾艱苦地抵抗羅仁陀遮羅(Rajendra Chola)一世的 攻擊。羅仁陀遮羅是南印度泰密爾(Tamil)王國的國王,他野心勃勃地要併吞西南孟加拉之羅拉 蘇羅(Ranasura),及東孟加拉之戈文陀犍陀羅(Govindachandra)。他贏得了與摩西波臘之 戰的勝利。侵略孟加拉的另一勢力,根據兩位著名的學者,羯耆耶提婆(Gangeyadeva)、伽羅 遮尼(Kalachuri)的主張,則是摩西波臘。但 這種推測,是否為歷史事實是值得懷疑的。

摩西波腊之後,卽是他的兒子那耶波臘(Nayapala)及其孫子韋格哈波臘三世(Vigrahapala Ⅲ) ,他們都與中印度吉地國(Chedi)的國王伽拉.伽羅遮尼(Karna Kalachuri)發生 衝突。韋格哈三世的妻子就是吉地國王的女兒約梵拉希尼(Yauvanasri);韋格哈三世另一王后 則是出自他的盟國羅須羅科多(Rashtrakuta)。他留有三子,卽摩西波腊二世、蘇羅波臘(Surapala) 與羅摩波臘(Ramapala)。摩西波臘二世是一位柔弱寡斷的國王。波臘帝國,是靠軍 事力量以鞏固他的統治,而兵源又賴從各省招募,這樣就引起了地方酋長的背叛與反抗。凱伐陀族 (Krivarta)的酋長狄俄伽(Divvoka)就首先在北孟加拉反抗波臘王朝,不過,那還只是暫時性 的,到了狄俄伽死後,他的姪兒比瑪(Bhima),則自立為王。稍後比瑪又被摩西波臘二世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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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羅摩波臘所推翻。羅摩波臘之所以能推翻比瑪,完全是得力于他的羅須羅科多(Rashtrakuta) 親戚們之幫助,他也曾一度中興了波臘王朝。羅摩波臘的繼承者,則相繼為他兒子鳩摩羅波 臘(Kumrrapala)、孫子戈波臘三世(Gopala)及其次子摩陀那波臘(MadanaPala)。波臘 帝國最後在孟加拉為毘迦耶森那(Vijayasenaa)所滅。

毘迦耶森那是屬于德干坎那爾國(Kanarese)的一個家族。在紀元十二世紀之中葉,森那 (Sena)的勢力,幾乎已整個在孟加拉境內成長著。

波臘王朝的最後一位國王,尚不失為英主:他的命令尚能出自帕提乃補怛羅王城;他也像孔雀 、笈多兩王朝一樣,他的主權擴及到了東印度,而且,在雅利安婆多(Aryavarta)具有優越的 地位;他也學他的先朝,對遠方的國家維持著外交關係,廣結與國;他不僅獎勵宗教、文化之活動 ,甚至鼓勵人民向國外傳播。

波臘王朝所建之鄔丹達布那(Uddandapura)與韋格 那馬夕羅(Vikramasila)兩所大學,至今尚為人所樂道。 其當代的學者:諸如藝術家狄曼那(Dhimana)、韋陀波腊 ;宗教家如潘地.達磨波腊(Pandit Dharmapala)、阿地 沙.狄般卡羅(Atisa Dipankara);文學家查克羅般尼 (Chakrapani)、商德耶卡拉(Sandhyakara)等。波腊

沙摩犍羅提婆(Samacharadcva)時代的錢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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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統治者們自身則是信奉佛教;他們甚至對待背叛他們的那羅耶(Narayana)與摩訶提婆 (Mahadeva)也是非常寬厚仁悲的。整個波臘帝國,自始至終,都是在婆羅門的大臣輔弼之下而立 國。凱伐陀(Kaivarta)族的酋長們之所以能在波腊帝國的晚期變得富強,卽表示出波臘王朝無 論對任何宗教、階級、種族都是非常寬大的。

韋德爾(Maddell)從西藏佛教所描繪大
宗教家阿地沙(ATTSA)尊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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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普拉提那帝國

在印度歷史上,波臘王朝也是歷時最長的王朝之一;但其對恆河流域多布(Doab)的統治 則極為短暫,甚至對坎勞吉國的支配,也只止于達摩波臘,約在紀元八三六年,正值普拉提那 (Pratihara)王朝,在坎勞吉國的摩和達耶(Mahodaya)城初建基業的時候。

到了第九世紀的末葉,這個新興帝國的力量,及其現今所及之領土,已向旁遮普的柏蒂(Pehoa) 伸展到中印度的提阿加爾(Deogarh);從凱瑞瓦爾(Kathiawar)擴張到北孟加拉之帕哈浦 爾(Paharpur)。

從碑銘的史料中,可以溯自普拉提那的祖先是剎帝利.羅伽須曼(Kshatrya Lakshmana) 。在羅摩史詩(Ramayana)羅伽須曼是羅摩的兄弟,屬于太陽族,取了一個婆羅門的名字,稱為 哈力犍陀羅(Harichandra)。據現代一般學者認定,普拉提那是廓羅(Gurjara)族的一支,從 第六世紀,卽開始在印度史上扮演著重要的地位。

廓羅的發跡是始于旁遮普、馬華爾(Marwar)與布羅琪(Broach)等地。在第七世紀本拉 (Bana)曾提到赫夏.查利陀(Harsha-Charita);玄奘及普臘克辛二世(PulakesinⅡ)之埃荷 爾(Aihole)的碑銘都有記載。約在第八世紀中葉,廓羅的頭目服務于羅須羅科多國王,當他在烏 闍(Ujjain)舉行祭祀時,是為他守門的司閽者(Pratihara)。普拉提那一族的傳統職業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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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王族擔任警衛之類的守門工作,雖然以後,一般都認為他們的祖先是羅摩的兄弟羅伽須曼,實 際上,則是羅伽須曼或羅摩的守衛人員。普拉提那與坎勞吉兩個家族與阿梵地(Avanji),在整個 烏闍區,他們之間一定具有某些政治、軍事關係之合作,如耆那.哈瑞梵沙(Harivamsa)所說 瓦提沙羅闍(Vastsaraja)是阿梵地的統治者。關于這個問題,有些學者具有不同的論點。

有些學者說,瓦提沙羅闍家族之創造者在尼伽巴陀(Nagabhata)一世,一般都視他為第八世 紀中葉的人物。他極力提高展示廓羅的實力。但廓羅却受到從信德、查羅琪侵入的阿拉伯人及從德 干來的羅須羅科多之威脅。瓦拉沙羅闍是伽巴陀一世姪孫獲得了王位後,就擴大他的征服,先攻孟 加拉,但被羅須羅科多王達魯婆(Dhruva)所驅逐。他的兒子尼伽巴陀二世,在卽位初,具有相 當作為,他曾擴大他的勢力從北方之信德(Sind)到達南方之安德耶(Andhra);從西方之凱瑞 瓦爾的安那陀(Anartta)到達東方的孟加拉邊界,他的最大成就是打敗了孟加拉國王達磨波臘; 從坎勞吉(Kanauj)驅逐了他的屬下伽克拉瑜陀(Chakrayudha)。但他自己却敗在羅須羅科 多國的手中。羅須羅科多在年富力強戈夕陀三世(Govinda Ⅲ)的統治之下,變成了一個很強的 王國。

普拉提那國則在。尼伽巴陀二世(Narabhata Ⅱ)之孫布伽一世(Bhojai)的統治之下恢復 國力的,他在紀元八三六年在坎勞吉卽位後。隨卽北向揮兵取得柏華(Pehoa);旋揮兵南下攻取 文德雅(Vindhyas)。再圖進一步擴張,先後為克什米爾王高卡拉伐曼(Sankaravarman)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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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琪(Broach)羅須羅科多王達魯婆(Dhruva Dharavarsha)所阻絕。不過,他在東印度却 獲得很大的成功。他打敗在孟加拉之高達後,更北上北孟加拉攻取帕哈浦爾(Paharpure)。一 位阿拉伯的商人蘇利曼(Sulaiman)曾訪問過布伽(Bhoja)帝國,他說,布伽帝國有很強大 的騎兵,足以保衛那個國家的和平。

希伽的兒子為摩咸陀波臘(Mahendrapala)一世,維持了他父親的領土,似乎更向東擴展部 份土地。他學戒日王與約肖伐曼(Yasovarman)獎勵學術。詩人羅闍夕伽羅(Rajasekhara)深 受他的崇敬,經常為他宮廷的座上客。

摩咸陀的王位是他兒子布伽二世(BhojaⅡ)摩西波臘與韋雅拉伽波臘(Vinayakapala)所 繼承。有些學者認為摩西波臘與韋雅拉伽波臘為同一人,但是兩者在紀年裡則有很大的出入。摩西 波臘統治蘇須多羅(Surashtra)或凱瑞瓦爾(Kathiawar)是紀元九一四年。次一年,阿爾.摩 蘇地(Al Masudi)曾訪問過他所統治的地方,并說到他所畜養的馬與駱駝。直到九一七年這位普 拉提那國王;仍然還據有恆河的多布(Doab)。羅闍夕伽羅,曾說到他的領土從北方的牯拉伽 (Kulluka)到印度南方的伽羅那(Kerala)。

摩西波臘的政權受到德干羅須羅科多王因陀羅三世(IndraⅢ)的威脅。因陀羅三世連續 地使他嘗試敗績,并且攻佔坎勞吉。摩西波臘的失地似乎一度為犍提羅(Chandella)王所光復。 劇作家迦色米瓦羅(Kshemisvara)在他的劇作犍陀考夕伽(Chandakausika)中,描寫普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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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王戰勝了伽那陀(Karnatas),卽是戰勝了羅須羅科多。但普拉提那帝國似乎并未充分統治到 他晚期所得之領土。

他的繼承者,仍能有效地統治到恆河上游,麥爾瓦(Malwa),瑞吉勃檀納(Rajputana) 的部份領土。但是由于其內部如前面所提之犍提羅等諸候相互傾軋紛紛獨立以至損失了他們的士氣 。查羅琪(Chalukyas)在蓋伽拉底(Gujarat)獨立,帕拉沙羅(Paranara)在麥爾瓦獨立, 犍提羅吉他(Chedis)在閻牟那河與尼爾巴達(Nerbudda)之間獨立。紀元十一世紀,一O一八 年,坎勞吉被普拉提那(Rajyapala Pratihara)那個最可怕的敵人所佔領,後來伽日尼(Ghazni) 的摩牟德(Mahmud)又取而代之。普拉提那王朝可能仍舊統治一小部份領土,直到十一世紀的中 葉。他們的帝國是全部崩潰了,不過,尚能保留為一地方酋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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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夏西耶王朝

普拉提那帝國在最強盛的時期,曾在印度斯坦(Hindnstan)設防抵抗阿拉伯人的侵略。到 第十世紀末年,印度西北前線的防衛工作,則已由夏西耶(Shahiyas)王朝所接替。以一個剛開始 發跡的王朝,就担任印度歷史上保衛疆土的重要角色,這是很難能可貴的。夏西耶族是印度化了的 外國人所形成的一個家族,他們統治卡布爾河谷(Kabul Vally)與東邊印度河流域的偌大地區, 已有很長的時期。阿爾.比儒尼(Al-Biruni)稱他們是迦膩色伽(Kanishka)王朝的後裔,稱 之為突厥.夏西耶(Turkish Shahiyas),約在第九世紀的中葉,羅格突曼(Lagaturman)被 他的婆羅門部長凱勒爾(Kallar)勸駕,登基為王。凱勒爾與在羅闍陀南格尼(Rajatarangini) 中所被讚頌之羅尼.夏(Lalliya Shahi)為同一人。羅格突曼及其繼承者都是很有名的,稱為婆 羅門.夏西耶(Brahmana Shahiyas)或夏(Shahis)。他們的王城原在卡布爾(Kabul),紀 元八七O年為沙菲德.亞奎(Suffarid Yagub)所佔領,他們又遷都到阿亨德(Ohind)或鄔地 版達普那(Udabhandapura)。阿亨德卽現在之昂德(Und),在信度(Sindhu)河右岸的小村 莊上,距阿陀克(Attock)有十五哩。

夏西耶王朝與克什米爾的統治者,具有政治與婚姻關係,著名的王后狄妲(Didda)卽是沙. 比瑪提婆(Sahi Sribhimadeva)的外孫女。夏西耶朝另一較重要的國王為伽耶波臘(Jayap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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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為賈帕爾(Jaipal),他以帝國的頭銜,統治了自東阿富汗斯坦(Afghanistan)之南汗 (Lamghan)到達旁遮普之夕爾陀(Sirhind)及馬爾坦(Multan)之東方與南方地區。有關伽 耶波勝王的歷史,吾人將在本書第十三篇另作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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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德干地區沙陀婆那王朝之衰落,
羅須羅科多國的來滅亡及岡琪與伽那陀爾帝國的興起

第一章 沙陀婆那國的後起者

高多密普陀羅.室利雅仁那.沙陀卡尼(Gautamiputra Sri Yajna Satakarni),是沙陀 婆那國(Satvahanas)最後一朝的國王,他的統治大概在紀元第二世紀之末葉。當他死後,沙陀 婆那帝國也就四分五裂了。那西克(Nasik)所統治的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似乎已陷 入到阿毘羅(Abhira)國王伊夕伐那森那(Isvarasena)手中。韋卡提卡(Vakatakas)族也崛 起于毘羅(Berar)、及邊境地區。坎納瑞斯區(Kanarese)的西都陷于沙多伽尼(Satakarnis) 王朝之手,沙多伽尼又稱為秋圖卡南達(Chutukulananda),也有人說就是秋圖沙培卡尼 (Chutu-Sata-Karnis)的,這樣就可以清楚地區分與沙陀婆那帝國之沙多伽尼(Satakarnis)之 不同了。他們各有自己的王城,分別設在此坎納那(Kanara)之維埃耶地普羅(Vaijayantip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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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版拉瓦西(BaNavasi),都是很有名的城市。老的沙陀婆那帝國們在克拉希納(Krishua )河口之安德那(Andhra)地方繼續有一較為長期的統治,直到伊克夕瓦庫(Ikshvakus)將其 消滅為止,沙陀婆那王國才正式滅亡。

伊克夕瓦庫先後有阿南陀(Ananda Gotra)、布訶伐那耶拉(Brihatphalayanas)及沙南 卡亞那(Salankayanas)等族統治著,最後一族之繼承者卻是韋西笯康丁(Vishnukundins)家族 。沙南克亞那已在第二世時就為一小酋長王國。在沙陀婆那帝國瓦解後之一段很短的時間,獨立 了一陣。當第四世紀,他們與北方沙姆陀笈多(Samudra Gupta)發生了衝突。同時,另外還有 一股勢力也從南印度崛起,它的首都在岡琪(Kanchi)卽現今馬德拉斯(Madras)之康古維羅 (Conjeeveram)。他統治了坎納瑞斯(Kanarese)區,以及克利希納河口之安德那南部分 ,這就是波羅婆(Pallava)國。沙姆陀笈多大舉入寇之際,重要的王朝有上德干之韋卡提卡 (Vakatakas)及岡琪之波羅婆。沙姆陀笈多只消滅了一名稱為韋羅闍(Vyaghraraja)的頭目, 韋羅闍可能就是韋卡提卡國一名稱之為韋羅提婆(Vyaghradeva)的諸侯;并沒有真正接觸到 韋卡提卡王國。犍陀羅笈多二世、沙姆陀笈多的繼承者,却與韋卡提卡建立了極良好的關係,他將 他的女兒普娜巴薇蒂(Prabhavati)下嫁其國王魯特羅先那二世(RudrasenaⅡ)。韋卡提卡 國曾與卡德維利(Godavrri)以外的好幾個王朝結盟通婚。魯特羅夕那二世及普娜巴薇蒂的後裔 繼續統治德干有好幾世代,直到韋西笯康丁(Vishnukundins)家族與其敵人如瓦提比(Vat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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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查羅琪國、那西卡(Nasik)與麥爾瓦(Malwa)之伽陀遮民(Katachchuris)或牧伽羅遮氏 (Kalachuris)紛紛崛起時,韋卡提卡國才正式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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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波羅婆王朝

在韋卡提卡的南方,則是岡琪(Kanchi)的波羅婆(Pallavas)王國。波羅婆的早期,有一 位國王韋西笯卡帕(vishnujopa),在第四世紀的中葉,曾被沙姆陀笈多(Samudragupta)所 俘,後來又將他釋放了。韋西笯戈帕的子孫做了很多代波羅婆國的國王。他的後裔王孫與笈多王朝 的關係究竟如何不得而知,根據早期普拉克利特(Prakrit),他們是站在「偉大正義的斯伐達伐 曼(Sivaskandavarman)」王國一邊。斯伐達伐曼曾舉行過馬祭,必定具有相當強大的國力。碑 銘上也提到波羅婆晚期的幾位國王的名字,他們所統治的不僅是岡琪,而且,尚有泰魯古(Telugu) 部份及坎納瑞斯(Kanarese)兩地區。從他們的錢幣也可以證明,他們早期已在恆河東部與 邁索爾(Mysore)南部,都攫取了統治權;另外還有早期卡當巴人(Kadambas)所征服維伽耶 地(Vaijayanti)之秋圖沙塔卡尼所領之地亦為其所有。從羅克維巴伽(Lokavibhaga)文獻中 我們知道波羅婆王朝有一位國王辛瓦曼(Simhavarman)是在紀元四三六年卽位的。

波羅婆家族的歷史,真正很清楚為人所知者,則是始于辛韋西笯(Simhavishnu)。辛韋西笯 是在第六世紀中葉卽位的。他曾有功于遮羅王國,隨卽控制了遮羅(Cholas)王國,他征服了他南 方的所有鄰國,甚至錫蘭亦為其所征服。征服錫蘭的戰爭,則是他的孫子那羅辛伐曼(Narasi- mhavarman)的功績。辛韋西笯卽是韋希拉瓦(Valshnava)以後被奉祀為神明。在麥馬爾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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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Mamallapuram)的伐羅石窟(Varha Cave)裡,國王及兩位妃子的遺體被發掘出來。

辛韋西笯的兒子摩咸陀伐曼一世(Ma-hendrawarmanⅠ)為其繼承人。他卽位之初 ,為了爭取南印度的霸業,曾與其北方的敵人瓦提比(Vatapi)之查羅琪(Chalukyas) 國有著極大的衝突。這種衝突一直­持到幾個世代。查羅琪王普臘克辛二世(Pulakesin Ⅱ) 曾一度攻陷波羅婆的王城岡琪,據說摧毀了他的城牆,一時塵煙彌天。同時,那羅辛伐 曼一世的繼承者,摩咸陀伐曼,也曾數度打擊普臘克辛,攻陷他的王城瓦提比。這種相 互永無休止的報復活勤,最後為查羅琪國所澈底改觀了。其普臘克辛二世的兒子韋卡拉瑪狄 亞一世(VikramadityaⅠ),終于摧毀了那羅辛(Narasimha)的家族,佔領了岡

在麥馬爾提普羅(Māmal Tpuram)的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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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城。根據波羅婆國的紀錄說,他們最後還是阻遏了查羅琪的攻勢。由于波羅婆的失敗,查羅琪曾 一度在韋卡拉瑪狄亞二世(韋卡拉瑪狄亞一世之孫)之統治下統治了波羅婆的領土。在第八世紀中葉 前期,他們更進一步地擊潰了藍地瓦曼(Nandivarman Pallavmalla),而佔領岡琪城。這時波 羅婆國南北受敵,四面楚歌,般地耶(Pandyas)族也進兵卡維利河(Kaveri),與岡琪帝國的 殘餘力量背水一戰;到了第九世紀末葉,阿迭多.遮羅(Aditya Chola)打敗了阿帕瑞達.波羅婆 (Aparajita Prllava),并且佔領了他的王國。波羅婆王國也就從此正式滅亡了。

波羅婆王國在印度歷史上的成就值得一提的是他的政治與文化。他是在潘尼爾(Penner) 坦干巴陀羅(Tungabhadra)以南所建立之第一個帝國,他也征服了錫蘭。在他的統治之下對 韋西拉瓦‧阿爾伐(Vaishnava Alvars)及羅婆那耶拉爾(Saiva Nayanas)等聖人之崇拜都 很盛行。他們的王城岡琪就是婆羅門與佛教文化的活動中心。摩咸陀伐曼一世由于曾別開生面地創 造出石窟式的建築,又寫了一部最有名的喜劇摩陀維羅沙普拉哈沙那(Mattavilasa-Prahasana) ,所以後人給了他一個綽號,稱他為巧匠(Vichitrachitta)。波羅婆時代的繪畫,在普渡可 台(Pudukotai)石窟的神殿中也被我們發現了,其風格也像摩咸陀伐曼一世的作品。他的兒 子那羅辛代曼.摩訶摩羅(Narasimhavarman Mahamalla)諡給他父親的尊號為麥馬爾拉普羅 庇護所(The port of Mamallapuram)。還有很多著名的寺廟圓柱上之浮雕,例如羅塔(Rathas) 廟的雕塑,都是模仿他的藝術風格而成的。稍晚期的羅辛伐曼二世,還稱為羅闍辛巴(Rajazim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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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在岡琪建了一座有名的伽羅沙那陀廟(Kailasana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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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查羅琪王朝

查羅琪(Chalukyas)自大敗岡琪之波羅婆國以後,在伽那陀(Karnata)就形成了一股很強 大的力量,伽那陀又說卽是坎納瑞斯(Kanarese)。到了第六世紀,他們在瓦提比(Vatapi)才 開始建都,瓦提比卽在孟買附近毘伽坡(Bijapure)縣之巴德密(Badami)。查羅琪人也像秋圖 沙塔卡尼(Chutu-Satakarnis)與維伽耶地(Vaijayanti)之卡當巴(Kadambas)國一樣,都 是屬于曼拉雅.卡陀那(Manavya Gotra),也同是崛起于哈利地普陀那(Haritiputras)。 甚至說,他們都是隆維爾(Lunar)族的後裔。確實性的碑銘,顯示他們是出自阿約地耶(Ayodhya) 家系的分支。傳統上,查羅琪與梵提婆(Brahmadeva)的查拉伽(Chuluka)是有關係的。 查拉伽一詞的意思是「伸手接水」。有些學者認為,查羅琪(Chalukyas)一詞卽是指的查帕斯 (Chapas),為北方外國侵入之廓羅(Gurjara)族人的後裔,但很少學者採信這種見解。碑銘 已清楚地說明查羅琪(Chalukyas)與廓羅的分別,查羅琪是十足的南方民族,富有南方民族的特 性,卽使其王朝國王之命名,也是南方式的。查羅琪王朝的開國者為普腊克辛一世(PulakesinⅠ) ,他建立王朝時,他曾正式舉行過馬祭。他的兒子克第伐曼一世(KirtivarmanⅠ)與蒙格勒 沙(Manralesa)曾四面擴張,征服鄰國,消滅他們的統治者。包括孔坎(Konkan)的毛瑞耶 (Mauryas),維伽耶地(Vaijyanti)之卡當巴(Kadambs),以及北方麥爾瓦(Mal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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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摩訶拉文陀羅之伽羅遮尼(Kalachuris)等國。卡當巴的王城最後為克第伐曼之子普臘克辛二 世所併吞。普臘克辛二世是查羅琪王朝最傑出的國王。查羅琪王朝的全面擴張時期,約始于紀元六O 九到六四二年。普臘克辛二世,不僅是君臨哈利地普陀那;而且要征服整個德干,從尼爾巴達 (Nerbudda)到達卡維利(Kaweri)。這#,也就喚醒了他對高多密普陀羅(Gautamigutra Satakarni) 光榮時代的記憶。他曾打退了來自坎勞吉的戒日王的攻擊:也安撫了岡琪城摩咸陀伐曼國 王的高傲;他歸併了戈德維利區的毘夕陀帕羅(Pishtapura)國,但是仍保留其政府,委託其弟 弟古柏伽(Kubja Vishnuvardhana)管理。玄奘大師曾于紀元六四一年訪問過查羅琪的瓦提比 王城。他說查羅琪的國王看起來使人害怕,其人民也很粗暴好鬥。根據有些權威學者說,普臘克辛 二世曾寫一封國書給波斯王,但事實上是值得懷疑的。其在位的晚年,并不得意,波羅婆國王那羅 辛伐曼一世(NarasirmhavarmanⅠ),摩咸陀伐曼一世之子及其繼承者,一反其父親的軟弱、多 難的艱苦統治,他試圖振作,一舉而攻破了查羅琪的瓦提比城,打敗了普臘克辛。

查羅琪的國勢,又為普臘克辛二世的兒子韋卡拉瑪狄亞(Vikramadityal)所中興。他更加嚴 厲地對待他南方的敵人。他的這種霸道政策,更為他的曾孫韋卡拉瑪狄亞二世(Vikramaditya11) 所效法。韋卡拉瑪狄亞二世實際是攻陷波羅婆京城的功臣。一位為查羅琪諸侯酋長,也是屬于國 王遠族的一支,居住在南伽雅羅第(Gujarat),與信德(Sind)阿拉伯人同一種族的泰古伽 (Tajikas)人衝突。七五三年左右,韋卡拉瑪狄亞二世之子及其繼承者,被這一位名叫但地陀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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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tidurga)的酋長所推翻。但地陀伽就是伽那陀(Karnata)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 地區下一個大帝國,羅須羅科多(Rashtrakutas)王朝的開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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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羅須羅科多王朝

羅須羅科多(Rashtrakutas)的晚期歷史紀錄是源于印度北方沙狄基(Satyaki)族之耶陀 婆(Yadava)酋長,與傳統史詩中之克利希納(Krishna)有密切關係。有些學者,則說羅須羅 科多與泰魯古.瑞德斯人(Telugu Reddis)有血親關係。另一些學者,則認為羅須羅科多是剎帝 利族(Kshatriyas)之一主要支派,在阿育王時代,他們卽已形成一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 國,而且已經作了統治者。有的學者主張羅須羅科多原是一世襲省級的官員。從查羅琪東德干 的幾種紀錄看,羅須羅科多是安德那國(Andhra)的農業家(Kutumbins)。根據羅須羅科多 自身的紀錄,他們與坎納瑞斯(Kanarese)地區關係密切,是拉塔魯爾(Lattalur)世襲的酋長 。拉塔魯爾又稱為拉塔爾(Latur),在尼日曼(Nizam)境內。如說羅須羅科多原是荼廬毘第 (Dravidian)的農業家,在查羅琪國之下為一世襲的省級官員,而後壯大了建立一個新的帝國,倒 並非是不可能的事;正如以後的馬拉德.德希馬克(Maratha Deshmukhs),原本在回教毘伽坡 (Bijapure)及阿汗麥德拉格爾(Ahmadnagar)蘇丹(Sultans)任職,後來自行崛起立國一樣。

羅須羅科多建立帝國的全盛時期,他的領土,從南伽雅羅第(Gujarat)、麥爾瓦(Malwa) 及北巴吉爾罕(Baghelkhand)直到南方的檀吉爾(Tanjore)。羅須羅科多的先期政權為查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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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lukyas)曾經對坎勞吉帝國發動過戰爭,而羅須羅科多則趁機滲透到恆河的多布(Doab) ,隨卽又對坎勞吉之孫,布伽一世(Bhoja Ⅰ)摩西波臘.普拉提那(Mahipala Pratihara)發 動奇襲。在東德干他們並未統治到戈德維利與克利希納兩河口之整個區域。稍後,羅須羅科多仍是 受到查羅琪一支少壯家族所統治。此一時期羅須羅科多的國勢興盛,傲視羣雄。有一位阿拉伯人為 當時的見證人,他寫道:有一位可愛的(Balhara或Vallabharaja)曼克爾(Mankir)王,卽麥 爾克德(Malkhed)或曼基多(Manyakheta)地區的羅須羅科多王,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四大帝 國之一,他可與中國、康斯坦丁堡(Constantinople),以及底格里斯河畔回教國巴格達哈利 發(The Caliph of Bagdad)貔美。

羅須羅科多獎勵學術,其王阿摩韋夏一世(Amoghavarsha Ⅰ)是一位很有權威的批評家。其 第二位王克利希納一世(Krishna),及其伯父但地陀伽(Dantidurga),都是有名的建築學家, 在埃爾羅拉建了一座很美觀的凱拉沙寺(Kailasa)。羅須羅科多重要的歷史事件都是在克利希納一 世所創造的,諸如他與坎勞吉(Kanauj)普拉提那(Pratiharas);瓦提比(Vatapi)的查羅 琪(Chalukyas);與岡琪(Kanchi)之波羅婆(Pallavas)的幾次重大戰爭,就是在他手中發 動的。克利希納一世的幼子達魯婆(Dhruva),打敗了瓦提沙羅闍‧普拉提沙(Vatsaraja Pratihara) ,從恆河多布(Doab)驅逐了高達(Gauda)國王,可能就是達摩波臘(Dharmapala) 。在達魯婆王的繼承者,戈文陀三世(Rovinda Ⅲ)時,羅須羅科多已是最強大的國家,沒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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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國家能與他匹敵。他強制坎勞吉的波羅婆國向他納貢,而且在南伽雅羅第(South Gujarat)他 又安置一位王子,成立一個小王國。他打敗了瓦提沙羅闍(Vatsaraja)之子尼伽巴陀二世(Nagabhta Ⅱ) 。孟加拉的達磨波臘王及其諸侯,都一致向他輸誠。戈文陀三世以後的繼承者,阿摩華 夏一世(Amoghavarsha I)統治的時間較長,約始于紀元八一五到八七七年。他將首都遷到尼日 曼(Nizam)之曼基多(Manyakheta)。他未能繼續他父親冒險政策,進兵克利希納與戈德維利 兩河口與文琦之查羅琪交戰被阻以北的地方。但羅須羅科多在此一時期,仍繼續支配坎勞吉國布伽 一世的南方領土。他更以通婚政策,與其南方的重要王室締盟。阿摩華夏一世的曾孫,因陀羅三世 (Indra Ⅲ),完成他先朝,諸如達魯婆、戈文陀三世所未及之處,大敗進兵,打敗了坎勞吉國 的普拉提那王,而且佔領其首都。克利希納三世則是羅須羅科多王朝最有作為的最後一王,他所 統治的領土,已從巴吉爾罕(Baghelkhand)之伽羅(Jura)到達卡維利(Kaveri)河谷之檀吉 爾(Tanjore)。紀元九七三年,羅須羅科多王朝,被克利希納三世之諸侯泰拉二世(Taila Ⅱ) 所推翻。泰拉二世自稱他們是早期瓦提比查羅琪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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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後期查羅琪王朝

泰拉(Taila)是尼日曼(Nizam)統治下伽蘭拉(Kalyana)或伽羅尼(Kalyani)查羅琪 (Chalukyas)王朝的開國者。他的繼承人與檀吉爾(Tanjore)之遮羅(Cholas)國發生了戰爭 。遮羅是阿迭多王(King Aditya)的後裔,曾打敗過波羅婆國王阿帕瑞達(Aparjita)。遮羅 國,此時在其國王羅闍羅伽(Rajaraja),及其子羅仁陀.遮羅一世(Rajendra I)在位時期, 很快地變成了一個小強國。不過當遮羅與查羅琪尚未大舉突襲伽日尼(Ghawni)之摩牟德蘇丹 (Sultan Mahmud)失敗之前,其國勢地位仍只不過是印度北方的王朝小小的南方諸侯而已。當回 教勢力在印度河及恆河、閻牟那兩河上游出現時,伽日那韋德(Ghazanavid)的軍隊卽侵入到 凱瑞瓦爾(Kathiawar)的心臟地區,佔據了沙姆多寺(Somnath)印度歷史又進入了一個新的 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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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印度古老王國之消逝

第一章 阿拉伯人之侵入

亞洲西部,有一幅員廣大的國家,稱之為阿拉伯。其土地多為沙石,只有少部份綠洲及肥沃河 谷適于人類居住,國人生活艱苦,習性強悍。有名的麥加(Mecca)聖城距離阿拉伯西海岸很近 。紀元五七O年,在麥加降生了一位偉大的先知穆罕默德,他創造了一種統一神教的回教,鼓舞了 人們對宗教狂熱。穆罕默德(Muhammad)的繼承者稱為哈利發(Khalifas或Caliphs),為宗 教上之法統。紀元六三二年,回教軍隊,向四方擴張,其海上艦隊從伊拉克沿途征服到達了西班牙 。自始他們卽窺視著西印度的富庶港口,及西北邊疆之領土。

早在普臘克辛二世,紀元六三七年,阿拉伯派了一小部軍隊到孟買附近之檀那(Thanan),然 後繼續推進到今信德的狄巴爾(Debal)之高爾(Gulf),以及阿爾克坎(AlKikan),卽今 之克拉提(Kelat或Kalat)地區。到了第七世紀之中葉熱南吉(Saranj)在南阿富汗之領土已 落入阿拉伯人手中;再轉進到俾路支斯坦(Balu Chistan)。自此以後,卽不斷地對卡布爾 (Kabul)之夏鎮(Shah)發動攻擊。阿拉伯人當時的侵略活動可能是受到赫爾曼德河(Helmund River)流域上游及鄰界區迦膩色伽王朝的後裔,及熱巴爾(Zabul)之羅比爾(Ratbil)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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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慫恿的。經過一段長期的戰鬥,終于在紀元八七O年佔領了以上的地區。卡布爾之突厥.夏西耶 (Turki Shahiya)王直到第九世紀之末葉當他們被凱勒爾(Kallar)所驅逐之前仍還是存在著的 。一般史學家通常都認為突厥.夏西耶卽是鄔地版達婆那(Udabhan Dapura)國之印度夏西王朝 (Hindu Shahiya)的開創者羅尼.夏(Lalliya Shahi)為同一人。鄔地版達婆那佔有維咸德 (Walland)、瑪亨德(Ohind)及昂德(Und)諸地,都是在印度河流域。

阿拉伯人乘佔領俾路支斯坦之餘威,隨又攻下信德。在本拉(Bana)的記敘文中,說信德 曾是波羅文羅伐彈那(Prabhakaravardhana)及其子戒日王所佔領。玄奘大師留印時期,則是 被普陀羅王朝所統治。後來蘇陀羅(Sudra)王朝又為開創婆羅門查琪(Chach)家族的查琪 所滅亡。查琪的兒子,連納爾(Danar)或稱達哈爾(Dahar)統治著伊拉克(Irak),進兵狄 巴爾(Dahar),甚至幾度派兵侵犯信德省。阿拉伯人的早期侵略就是受到達海爾的阻擾,於是 阿拉伯人的國王就將征服印度的工作,委派給他的女婿穆罕默德.伊本卡西門(Muhamma Ibn.Kasim)。這位青年司令官卽行向狄巴爾猛攻,并攻陷了尼爾南(Nerun)及其他城市與要 塞,直到印度河的西岸。伊本卡西門之所以在軍事上能長驅直入,實得力于少數佛教僧侶之幫助, 及邊境酋長們為圖自保而與其勾結所致。紀元七三年,伊本卡西門的軍隊能夠越過阿拉伯海峽 到達印度羅奧爾(Raor)與印度統治者達納爾作戰,也是得于商人的嚮導。雖然達納爾曾奮力地 抵抗,終于戰敗被殺,達納爾之妻子,以寡后之身,仍繼續統領軍隊英勇地抵抗但仍不幸失敗。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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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城堡隨卽陷落。繼又攻泊曼拉巴(Bahmanabad)與阿魯爾(Alor),兩城皆降。旋卽轉向 馬爾坦(Multan)亦被克復。至此,整個印度河下游悉被阿拉伯人所征服。但阿拉伯人的野心並 不以此為滿足,伊本卡西門卽曾以少部兵力騷擾臨近各省。稍後阿拉伯的省督閻萊德(Junaid或 Junayd)推行更進一步的擴張政策,次第進攻今馬爾華(Marwar)之馬摩德(Marmad);在 今維拉格(Viramgam)附近曼多爾(Mandor)之曼得爾(Mandal);今布羅琪(Broach)之 達納吉(Dahnaj)與巴爾瓦(Barwas);今麥爾瓦(Malwa)之烏闍(Ujjain)與摩尼巴 (Malibah),卽今瓦拉曼得羅(Vallamandala)之巴哈利瑪(Baharimad)以及今廓羅(Gurjara) 之伽爾滋(Jurz)等地區。根據印度人的記載,阿拉伯人在印度所佔領之領土包括:信德、 卡琪(Cutch)、蘇須多羅(Surashtra)或凱瑞瓦爾(Kathiawar)、伽雅羅第(Gujarat) 之查帕(Chapa)主要地區及瑞吉勃檀納(Rajputana)之西部的查俄陀伽(Chavotaka); 以及毛瑞耶(Manrya)人在南瑞吉勃檀納及麥爾瓦所舊有之領地。而廓羅的領土則是在布羅琪 (Broach)地帶。阿拉伯人的擴張,在南印度終于受到了查羅琪國的挫敗;在東方遭到普拉提 那(Pratiharas)的反擊;在北方又為伽訶多(Karkotas)所敗。紀元九六二年,阿爾柏德 金(Alptigin),開創了一個伽日尼王國(The Kingdom of Glazni),又產生了一個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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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鄔地版達之夏西耶王朝的沒落

阿爾柏德金(Alpiigin)是中亞沙曼尼德(Samanid)統治者之奴隸。後來作了伽日尼的酋 長,宣告獨立,並佔領卡布爾王國(The Kingdom of Kabul)部份領土。他死于紀元九六三 年。十四年之後,卽紀元九七七年,他手創的政權卽落于他的女婿沙巴克德金(Sabuktigin)之 手。沙巴克德金又侵佔了夏西耶(Shahiya)王國的領土。關于夏西耶王國國王伽耶波臘(Jayapala) ,我們在第六篇第九章已經介紹過了。為了抵制沙巴克德金進一步的掠奪,伽耶波臘就制敵機先 ,先出兵攻擊伽日尼,就在伽日尼與南汗,(Lamgnan)之間之伽熱克(Ghuzak)附近與其敵人 沙巴克德金軍隊相遇。由于大風雪伽日尼被迫與敵人和平妥協,未有發生戰鬥;但不久,他又違背 協定,一舉攻陷伽熱克。因而引起鄰國南汗國之戒懼;伽日尼再出兵佔領了南汗的部份領土。紀元 九九七年,沙巴克德金死,次年,其子摩牟準(Mahmud)登基繼承他的王位。一OO一年,這 位新蘇丹發動了一次突襲,在柏雪瓦(Peshawar)城打敗了伽耶波臘。伽耶波臘自己羞憤自焚而 死。其子阿南達波臘(Anandapala)約在一OO二或一OOO年卽位。摩牟德于一OO六年佔領 馬爾坦(Multan),但其最後完成統治馬爾坦城,則是在一O一O年了。一OO八年,他的王子 婆羅門波臘(Brahmanapala)在邁咸德(Maihand)一戰,趕走了阿南達波臘的軍隊,直把他 追擊到遠至畢曼那格爾(Bhimnag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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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達波臘逃抵今南檀拉(Nandana)之沙爾第山(Salt Range)繼續抵抗。其繼承者惴羅 棧波臘(Trilochanpala),在克什米爾王商格那曼羅闍(Samgraamaraja)的幫助下,勵精圖 治,積極奮鬥,終于與印度東方諸國可以相提並論,並與凱靈伽爾(Kalinjar)國王犍提羅(Chan- della)以及中印度諸王國締盟。但最後在魯漢提河(Runut)一戰終于又敗。魯漢提河卽今之羅 西比(Rahib)河,又稱為羅姆甘伽河(Ramganga)。直到惴羅棧波臘的兒子,比瑪(Bhima) 繼承人亦于一O二六年死亡,夏西耶王朝才算正式結束。惴羅棧波臘則是在一O二一與一O二二年 之間去世的。比爾魯尼(Biruni)與凱爾哈納(Kalhaana)兩位國王是夏西耶王朝兩位最使人敬 仰的人物,他們浴血奮戰,抵抗外族侵入,為印度把守西北大門,在印度史上是名垂青史的。

摩牟德(Mahmud)并不滿足他在旁遮普所獲得之勝利。一O一四年又攻搭尼沙爾(Thanesar) ,次年,圖征服克什米爾之維爾谷(Vale),則未成功。而放火燒毀了馬陀羅廟(TheTemple of Mathura)。一O一八年,他率領軍隊擄掠坎勞吉城,消滅了也曾一度稱雄的普拉提那(Pratiharas) 帝國。紀元一O二二至一O二三年,他接受了古立奧爾(Gwalior)與凱靈伽(Kalinjar) 的投降。他最有名的一次撻伐,是一O二五年在卡瑞瓦爾(Kathiawar)攻擊沙姆多(Somnath) 。印度人自己在印度河所建立王朝的時代,于一O二六年也隨著旁遮普之夏西耶王國之消滅而沒落 。四年以後,摩牟德蘇丹亦告死亡。

摩牟德在印度的一切措施,最使印度人反對的就是他破壞印度的寺廟;拆毀寺廟中的神像;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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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財物。關于這些暴行,回教的史學家,都有詳細具體的紀錄。他們每征服一地,卽瘋狂地破壞寺 廟,搶奪財物,呼嘯而去。凡所搶刼的財物都運回伽日厄城。據紀載,僅在那格可提(Nagarkot) 一地,就搶刼了七十萬金滴納(Dinars);七百曼黃金(Mans);七百個銀盤;兩百曼純金塊, 兩千曼沒有經提鍊的銀礦;有二十曼各種不同的寳石,包括珍珠、珊瑚、鑽石、紅寳石等。一曼 (Man)約等于四十公斤。

摩牟德帶給印度的是澈底的破壞,他歸併了印度的夏西耶王國;統治了旁遮普及西北邊陲地 區;摧毀了印度軍隊的整個士氣。摩牟德的這種強盜式的洗刼行徑,對于中亞及印度西北拉迦普 (Rajput)小王國各自自保的苟安心理有了一個很大的教訓,使他們有所警惕;也喚醒了他們原 是普拉提拉帝國的子孫。在一O三O至一一九二年時期,也就是:自摩牟德死後到印度國內伽爾 (Ghur)王朝之穆罕默德統治之時期,才未有受到外患的侵略,印度人才享受到一段較為清平的 生活。伽日尼耶韋德.蘇丹(GhaznavidSultans)在一一九二年以後,又處心積慮地要征服印 度,一項突然的軍事行動,攻下恆河中游之婆羅奈斯(Benares),摧殘印度的聖城。整個說來, 摩牟德的軍隊也只是限于擄掠、破壞而已,并未在印度建立任何統治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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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勇健王後裔的中興

第十一世紀之末期及第十二世紀中期以前之情況與第六世紀已全然不同了。古老的普拉提那 (Pratiharas)與波臘(Palas)帝國已支離破碎、就如佛陀以後的笈多王朝一樣。印度斯坦 地區原來為酋長、諸侯,現已自主為王。於是,敗落的王孫與其自立之諸侯作戰非常頻仍,正如 早期他們與匈奴作戰一樣。其中,就有勇健王的後裔一度中興的事例。一位英雄人物,他自稱他 是夏伽(Saka)王,他的孫子,消滅了匈奴帝國之後,就奪回了匈奴所據之領土。我們尚不知 這位人物究竟是誰,但我們所知者如吉地(Chedi)之羯耆耶提婆(Gangeyadeva);麥爾瓦 (Malwa)之信度羅闍(Sindhuraja);伽蘭(Kalyan)之多布伐那摩羅(Tribhuvanamalla) 他們都稱他自己為毘克拉瑪地耶(Vikramaditya)一勇健王的後裔;或又稱新沙訶商伽(Saha- Sanka)。這時期的普拉提那國王羅闍波臘(Rajyapala)雖然輭弱無能;但却由此而喚起了民 族意識,伽查帕格陀(Kachchapaghata)的酋長,于民族大義「向毘達哈拉提婆(Vidhadhara- deva)輸誠合作」;多布伐那摩羅.毘克拉瑪地耶六世(Tribhuvanamalla Vik Ramadityavi) 要趕走夏伽人,這些都是基于民族自尊之自覺,而表現的民族意識。但羅闍波臘仍然是代表普拉提 那帝國的利益,而多布伐那摩羅象徵了印度的道地的土著王室,軟弱地不經一擊,而且,兄弟不睦 ,內爭不已,除非在外患壓境時,他們才有偶然地合作。總之,老邁的印度王國時代,實在缺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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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倒是從外面侵入的強悍民族,反而刺激了中亞及印度西北民族的活力。

查羅琪國之比瑪一世(Bhima)與伽雅羅第(Gujarat)之所拉基王都曾想建立沙姆多(So- mnath)廟的神殿,但未能實現。當外患清除以後,比瑪一世曾修復了突厥人所破壞的神像;他 將沙姆多廟,由原來的磚或木質之建築改為石材建造。他的將軍威瑪羅(Vimala),建立一座有 名的耆那教廟,稱之為威瑪羅.瓦沙廟(Vimala Vasahi)。還有其他方面之學術活動,也是被 比瑪與繼承者所倡導的,特別是賽達羅闍(Siddhaaraja Jayasimha)與伽瑪羅波臘(Kumara- Pala)時代為甚。兩位稍晚期的國王牟拉羅闍二世所拉基(Mularaja ⅡSolanki)及韋羅陀瓦羅 (Viradhavala Vaghela)兩人在抵禦外侮上較之比瑪一世更為成功。韋羅陀瓦羅有兩位最重要官 員,分別稱為婆斯塔波臘(Vastupala)及德闍波臘(Tejahpala)以他的名字分別在沙楚伽那 (Satrunjaya)、蓋拉爾(Girnar)、阿希(Abu)建立了富麗堂皇的寺廟。由于突厥人的侵入, 也引起了敵愾心,伽雅羅第(Gujarat)的國王阿瓊那(Arjuna)特別容許回教船主奧瑪日(Ormus) 建立一幢回教寺,以供希得派(Shiite)回教徒聚合。阿瓊那王更促進沙姆多的回教社會向麥加 (Mecca)與麥地那(Medina)聖城的募捐工作。一二九七年伽雅羅第的王位轉入到德里(Delhi) 的阿拉烏定.卡爾吉蘇丹(Alaud Din Khalji)手中。

麥爾瓦(Malwa)之彼羅摩(Paramaras)的王位在沙巴克德金(Sabuktigin)王時被一位 著名的偉大詩人蒙琦(Munja)所篡奪。後來蒙琦又為德干的查羅琪(Chalukya)國王泰拉(Ta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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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所推翻。泰拉二世的繼承人是他兄弟信度羅闍(Sindhuraja),信度羅闍另有一個頭銜, 稱為拉瓦沙訶商伽(Navasahasanka),意思是新的沙訶商伽(Sahasanka),或稱為毘克拉瑪 地耶(Vikramadiya)。信度維闍的繼承人為其子布伽(Bhoja),他立志要打敗突厥人(Turks) ;他獎勵學術,正如伽雅羅第國熱心建築寺廟一樣;他具有多方面的才華,也寫了綜合性的論著 ,其中包括詩歌、修辭、政治、哲學、天文、建築等;他成立一所梵文學院;也建築了幾所廟宇, 并鼓勵在寺廟中推動梵文教育;回教所破壞之廟宇,他企圖恢復希臘式寺廟之舊觀,并鼓勵對希臘 文化之研究。布伽在印度的文化史上,他是一個不朽的人物。稍後,印度的政治家,尤其是毘迦耶 王朝(Vijayanagar)的統治者,都模仿布伽的作風。

解伽克巴克地(Jejakabhukti)之犍提羅(Chandellas)或旁德罕(Bundelkhand)已在檀 格(Dhanga)、甘陀(Ganda)、韋德陀羅(Vidyadhara)等國之協助下企圖幫助鄔地版達 (Udabhanda)之夏(Shahis)王朝獨立;但是他們的努力歸于失敗了。為了重新組織印度西北之 武力,韋德陀羅與麥爾瓦布伽王朝之伽羅遮尼王(Kalachuri)似乎有更成熟的計畫,但是韋德陀 羅不久本身卽已衰微;在第十一世紀末葉,克第曼伐羅.犍提羅(Kirtivarman Chandella)在 國內亦有反對派,以後,他的繼承者,也個個懦弱無能,沒有一人能像他那樣精明能幹。其中一 位繼承者稱為波羅摩地提婆(Paramardideva)王,曾被德里及阿及梅爾(Ajmer)之遮罕國 (Chauhan)國王缽梨斯毘羅闍三世(Prithviraja Ⅲ)所慘敗。一二O二年,犍提羅終為古柏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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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阿巴克(Qutb-ud-din Aibak)所滅。犍提羅國,也像其當代的其他麥爾瓦與伽雅羅第兩國 一樣,其興趣在于重建廟宇,在訶吉羅(Khaouraho)就重建了好幾座寺廟,禮遇詩人,如克利 希納.密希拉(Krishna Misra),他曾經因此而讚揚當時克第代曼的宮廷。

在政治上,伽羅遮尼的國王,諸如甘吉耶提婆(Gangeyadeva)及其兒子羅克須密.伽爾納 (Lakshmi Karna)表現了很重要的角色。甘吉耶提婆,我們在前面曾說過,他以毘克拉瑪地耶 (Vikramaditya)自居,將聖城阿拉哈巴(Allahabad)及婆羅奈斯(Benares)都置于他的保 護之下。羅克須密則以南多布的共主自居,他恢復了戒日王時代與布伽一世時代的傳統光榮。他以 婚姻方式與孟加拉諸王結盟;又向南擴大他的征服,已到了凱靈伽(Kalinga);如果他能活得長 一點,他可能為北方的共主,對于反抗突厥人的侵略,將會有更有效的貢獻。羅克須密的事功受到 他的敵對者德干、麥爾瓦、伽爾羅第及旁德罕(Bundelkhand)之聯合所限制,沒有發揮出他的 遠大抱負。伽羅遮尼(Kalachuris)在他的兒子孫子手中仍然維持著相當強大的勢力,控制著中 印度之恆河上游地區,但不久,卽為著名的伽訶達羅(Gahadavala)家族所滅。

犍陀羅提婆(Chandradeva)是伽訶達羅王朝的締造人。他的崛起,是在十一世紀的末期。 他的孫子戈文達.犍陀羅(Govinda Chandra)才算是眞正實際統治了印度中部。戈文陀于一一 O 四年被立為王子;到一一一四年才正式登基為國王,其在位直到一一五四年為止。他所建立的帝 國版圖,包括現在之聯合省與比哈爾(Bihar)。他成功的保衛了北方奧德(Oudh)之伽陀梵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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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avana)、婆羅奈斯(Benares)等佛教聖地,并反抗突厥人的侵略。但在此一時間,在于 德里與阿及梅爾(Ajmer)兩地由遮罕(Chauhan)國的韋格拉訶羅闍(Vigraharaja)四世卽與 伽訶羅王朝為敵。約在十一世紀之中期,多摩羅(Tomara)酋長首先建立了德里城,遮罕則是從 多摩羅酋長手中所佔據作為他有名的首都。韋格提訶羅闍三世之侄兒韋格拉訶羅闍四世則與戈文達 ‧ 健陀羅之孫伽耶犍陀羅(Jaya Chandra)發生衝突。直到遮罕與伽訶達羅兩國都精疲力竭時,卽 為阿富汗(Afghanistan)的蠻族伽爾人所乘,兩國同時為伽爾人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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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後期波臘與森拉在孟加拉之統治

早期的伽訶達羅,是受到伽羅遮尼國(Kalachuris)所保護的。伽訶達羅王在中印度立國將 近一個世紀,對于抵抗西北的敵º有很大的貢獻。原本是發跡于東印度的地方王朝,曾歷盡滄桑終 于在中印度建立一個安定的王國。他的先祖曾以波臘(Pala)的民族名義統治著高達(Gauda) ,到了一O二六年,甚至其統治權已伸張到了婆羅奈斯。以後數十年內,波臘與吉地國(Chedi) 最有名的羅克須尼.伽爾納(Lakshmi Karna)國王維持著非常密切的關係。雖然,以後伽爾納 王死了,也遭受到一次嚴重的天災,波臘的高達王國,仍與吉地國維持很好的關係。

北孟加拉這時又有一股地方勢力崛起,從瓦瑞德利(Varendri)驅逐波臘的勢力。但達摩波 臘(Dharmapala)民族在羅摩波臘(Ramapala)王籍其親戚羅須羅科多國(Rashtrakuta)的 幫助下又復興了波臘王室。但這種復興對于高達國來說,只不過迴光返照而已,不久卽被在孟加 拉的毘伽耶.森那(Vijaya Sena)族所推翻。毘伽耶.森那原是德干家系之一分支。波臘與毘伽 耶之戰鬥,可以說是孟加拉之地方勢力與外來勢力之角逐。終于地方勢力之毘伽耶獲得了勝利,結 束了兩國長期的對抗行動。

毘伽耶.森那打敗了波臘王室以後,卽自立為森那(Sena)王朝,新王朝的先祖為德干之伽 那陀(Karnata),他們在西孟加拉形成勢力,是在沙姆陀.森那的時代,沙姆陀森那(Sama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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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a)似乎仍一面與印度南方維持著關係。沙姆陀之後為漢姆陀.森那(Hemanta Sena)。毘 伽耶.森那就是漢姆陀.森那的兒子。毘伽耶與極有名的蘇羅(Suras)家族締盟,打敗了高達國 ,變成了一個獨立的主權王國;甚至,他更進一步將高達國的盟國,以及北比哈爾、阿薩密與奧瑞 沙(Orissa)也一一收為版圖,他在西孟加拉建了一座毘伽耶普羅城(Vijayapura)這座城也就 成為森那王朝的王城及行政中心。毘克拉瑪普羅(Vikramapura)城則在東孟加拉,可能是從耶 陀婆.伐曼手中所征獲的,他用來作他的第二王城。森那王朝的建立,對印度史具有相當的貢獻。

毘伽耶.森那的繼承人是巴爾波臘.森那。巴爾波臘在孟加拉人的心目中是一位家喻戶曉的人物 :他是古寧教(Kulinism)的祖師;他是檀那沙格羅(Danasagara)與阿巴坦沙格羅(Adbhu- tasagara)兩部經典之權威學者。

巴爾波臘.森那的兒子,羅伽須曼.森那(Lakshmana Sena)的就位年代,約在一一七八 至一一七九或一一八四至一一八五年。甚至有的學者認為羅伽須曼.森那就是森那王朝的締造 者,所以將他的開國時間定在一一一九年。他似乎曾作過凱靈伽(Kalinga)的軍事總督,然後 才卽王位的。他常以自己是文武全才而自負;他征服過凱靈伽;收服伽瑪盧帕(Kamarupa); 消滅了婆羅奈斯(Benares)王。婆羅奈斯王就是坎勞吉(Kanauj)王伽訶達羅(Gahandavala) 。在當時的詩人中,經常在他王宮來往的有伽耶提婆(Jayadeva)與多夷(Dhoyi)兩人, 他們是當代最有名的詩人。伽耶提婆,作有戈文陀歌(Govinda-Gita),多夷作有帕梵杜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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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vanaduta)。帕梵杜陀的詩集對于森那王朝的王城有很生動的描寫。森那王朝在回教侵入的風暴 中,也一齊被淹沒了。同時,被伽訶達羅所建立之戴克(Dyke)亦亡。羅伽曼尼耶.瑞(Lakh- Maniya Rai)往往與羅伽須曼.森那(Lakshmana)被視為同一人。早在十二世紀末及十三世 紀初,當摩立克.伊克地耶爾烏定(Malik Ikhtiyar-ud-Din),穆罕默德.卡爾吉(Muhammad Khalji)的軍隊尚未侵入前卽已逃走了。他的兒子毘西瓦路帕.森那(Visvarupa Sena)與克西 瓦.森那(Kesava Sena)則繼續抵抗「伽爾格.亞梵那(GargaYavanas)。」這卽是說, 回教從卡布爾(Kabul)河谷侵入印度以後,森那王朝仍在東孟加拉維持著獨立的局面,直到十三 世紀中葉以後,才受到回教徒的侵略,而終被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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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後期查羅琪及遮羅國

伽那陀(Karnata)原本是森那王朝的根據地,從九七三到一一九O年之間,有一很短的 間歇時期,為查羅琪家族之泰拉二世(Taila Ⅱ)所統治。鄥地版達(Udabhanda)的夏西耶 (Shahis)王朝,則把守著西北的大門,以防止伽日尼突厥入侵。而查羅琪與當地小諸侯,諸如 麥爾瓦之波羅摩(Paramaras)及檀吉爾(Tanjore)之遮羅(Cholas)聯盟,則從未幫助 夏西耶王朝抵抗外來的侵略,像他的先朝羅須羅科多(Rashtrakutas)那樣,只是作壁上觀。遮 羅國的羅闍羅伽一世(Rajaraja Ⅰ),及其著名的兒子羅仁陀.遮羅一世(Rajendra Chola Ⅰ) 征服了現馬德拉斯的整個行政區。羅仁陀的將領已遠征恆河流域;而遮羅的海軍官員則說,他們 已征服海外之鍚蘭、尼可巴(Nicobar)羣島、馬來西亞半島的部份領土以及其他羣島。羅仁陀 曾打敗孟加拉之摩西波臘(Mahipala)一世;也征服了在德干高原牟三紀(Musangi)的查羅 琪國王。後來,查羅琪軍隊的勢力在沙姆伐羅.阿訶摩羅(Somesvara Ahavamalla)的手中 ,在柯坪(Koppam)及其他地方曾稍有一度中興。查羅琪遭受打擊最大的一次是在羅仁陀之子 、遮羅一世時代之古德爾.商伽曼(Kudal Sangamam)地方的戰役。約在十一世紀之後 期與十二世紀之先期,德干上之查羅琪王國整個地被阿訶摩羅第二子,毘克拉瑪地耶六世(Vikr- amaditya)及羅仁陀遮羅一世之外孫,羅仁陀遮羅三世與古羅檀伽一世(Kulottungai)所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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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如前所述,毘克拉瑪地耶六世,在夏伽王朝之舊地又建立了一個新的里程;而他的先例又為 伽雅羅第(Gujarat)國之賽達羅闍.伽耶西哈(Siddharaja Jayasimha)王所效法:毘克拉瑪 地耶六世的統治,在印度的法制史上,是劃時代的時期,有偉大法學家毘仁尼斯婆羅(Vijnanesvara) 所編纂之著名法典;查羅琪的王廷對于詩的提倡、獎勵也不留遺力;比爾可拉(Bilhana) 所寫之毘克拉曼伽提婆.查里陀(Vikramankadeva-Charita)或稱為毘克拉瑪地耶行讚,也是 有名的著作,是讚歎毘克拉瑪地耶(Vikramadiya)的行誼的。毘克拉瑪地耶六世的兒子沙姆伐 羅三世(Somesvara Ⅲ)繼承王位,其本人也是有名的學者。

沙姆伐羅三世死了以後,伽蘭拉(Kalyana)的查羅琪國,為其兒子毘伽拉.伽拉琪(Bijjala Kalachuya)暫時維持了一段混亂的局面,到了一一九O年後,查羅琪就分裂為三個小王國:耶 陀婆(Yadavas)家族形成了提婆吉尼(Devagiri)王國,伽伽提耶(Kakatiya)家族的領地 稱為華倫伽(Warangal)王國;訶沙羅(Hoysalas)家族,則統治著多拉沙姆陀羅(Dorasamudra) 王國。而遮羅帝國亦在羅仁陀.遮羅‧吉羅檀伽(Rajendra Chola Kulottunga)國王之 後隨卽衰微:其南方之部份土地已為般地耶(Pandya)所佔領;其發源之根據地亦淪為訶沙羅、 伽伽提耶,以及其他國家之間之戰場。在甘德維利與恆河之間,曾一度為查羅琪國王羅仁陀遮羅一 世所驅逐在恆河東方之凱靈伽(Kalinga)與奧瑞沙(Orissa),又形成了一新的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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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查羅琪與遮羅兩國滅亡後之新興勢力

提婆吉尼王國,是耶陀婆人毘拉摩(Bhillama)所建立的。在他的孫子信訶拉(Singhana) 手中,才壯大成為德干地區之盟主。他獎勵學術,建立一所天文學院,專門從事對天文學家婆斯伽 羅闍尼(Bhaskaracharya)的著作之研究。到了耶陀婆後期,更編輯了有名的海瑪德尼(Hemadri) 、波帕提婆(Bopadeva)、吉里夕伐羅(Jnanesvara)等人之著作。提婆吉尼的統治者 ,在南方的德干勢力,也實在不足與北方的高多密普陀羅(Gautamiputa)與普臘克辛二世 (Pulakesin Ⅱ)相抗衡。一二九四年,阿拉烏定‧卡爾耆(Ala-ud-din Khalji)對提婆吉尼發動了 一次強大的攻擊,戰後復向其國王羅摩犍陀羅(Rama Chandra)索取大量的賠償,其子亦于一三 一二年被殺;其女婿亦于一三一七年被擄。原在印度河的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勢力已算 全部消失殆盡,再也沒有復興過,一直到十七世紀。

伽伽提耶族所建立之華倫伽王國(Warangal)的締造人為普羅拉羅闍二世(Prolaraja Ⅱ) 。他的孫子格拉帕第(Ganapati)曾擴張他的領土,到達了南方的岡琪(Kanchi);其國勢鼎盛 則是在格拉帕第的女兒魯陀摩(Rudramma)主政的時期。威尼斯人馬可孛羅(Marco Pola) 曾對她極為讚賞。華倫伽國于紀元十四世紀,卽已為德里蘇丹(The Sultans of Delhi)所滅。

訶沙羅族人所建之多拉沙姆陀羅(Dorasamudra)國,在韋西笯伐彈那(Vishnuvard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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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孫子毘羅‧巴羅二世(Vira Ballala Ⅱ)所統治之時代國勢最強,其後期的國王亦征服了 泰密爾(Tamil)國的部份土地。毘羅‧巴羅三世為多羅沙姆陀羅國的最後一主,為阿拉烏定‧卡 爾吉之將軍伽富爾(Kafure)所滅,時為一三四二年。

般地耶(Pandya)王國的興盛期,約在十三世紀,此時,他統治了泰密爾,泰密爾為國際之 商業中心,在十四世紀初,亦為伽富爾將軍所滅。般地耶經過回教統治一段時間以後,就被毘迦耶 (Vijayanagar)帝國所吞併。

奧瑞沙(Orissa)在阿南陀伐曼‧折陀‧甘闍(Anantavrman Choda Ganga)在位時, 成為一個很強大的王國。他的子孫,也能善紹基業,終算成功地保住了孟加拉沒有受到回教的侵入 。但于一四三四年,則被最有名的開浦林陀羅(Kapilendra)所篡奪,隨卽滅亡。開浦林陀羅所 建之王朝也是很強大的,他在奧瑞沙之西北,不但堅強地守住了他的國防邊疆要地,甚至還佔據了 部份回教的土地。但尚不到一五六八年,奧瑞沙終于為回教所佔領。

南方印度諸王國,也正像北方的拉迦普(Rajput)諸王國一樣,未能合力地抵抗回教的侵入 ,終于為他各個擊破,而相繼滅亡。唯一在克利希納(Krishna)與坦格巴陀羅(Tungabhadra) 地區以外,為哈力哈羅(Harihara)與巴伽(Bukka)所統治之偏僻地區,在印度南方尚維持有 數世紀之獨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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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笈多及其後繼王朝時代之印度文化

第一章 行政組織

笈多及其後繼王朝時代,非君主之共和政體,在印度已漸漸消失。到了第六世紀以後,君主政 體已成當時各政府的唯一形式,此種事實,值得注意。國王大都是世襲的,一般說來,王位的繼承 ,取決于他的先王;但為民選與貴族長老所擁立的也不乏先例:諸如戈波臘(Gopala)的卽位, 是由孟加拉的憲法會議(Prakritis)所決定的;憲法會議之成員則是長老、貴族;婆羅門婆臘 (Brahmapala)國王,則是由阿薩密(Assam)人民所推選的;在南印度之藍地瓦曼.羅婆羅摩 羅(Nandivarman Pallavamalla)王的王位,亦是為長老憲法團體(Mula Prakritis)所決 定的;如當國家危難之緊急時期,王位空懸時,往往由長老或婆羅門推選。塔尼沙爾(Thanesar) 的國王王位則是由般德(Bhandi)所主持之貴族會議,為戒日王加冕的;克什米爾之雅斯卡羅王 (Yasaskara)是由婆羅門大會所推選的;伽雅羅第(Gujarat)國之伽瑪羅波臘王(Kumarap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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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由貴族執行委員會所推選的;有的新王由老王提名,提交一種特定的委員會,或近 親之親王會議中認可,才能正式加冕卽位。沒有女性繼承王位的,至少在克什米爾、奧瑞沙、及泰 魯古三個國家從無女性繼位的事實。

在此時期王位被認為是神聖的。在阿拉哈巴石柱(Allahabad Pillar)之柱上的碑文所述,沙 姆陀.笈多(Samudra Gupta)之地位不僅與婆樓那(Varuna),因陀羅(Indra)雅瑪(Yama) 及拘威羅(Kuvera)等諸神平等;而且視王為超越的存在,有無限的能力引起創造與破壞,是存 在人間之活菩薩,他之所以有生死,乃是根據宇宙之律則,敷衍宇宙之現象。此一時期的文獻, 都視國王為公平、正義之化身,為韋西笯神(Vishnu)之代表。卽是說,國王是神聖的保衛者, 像韋西笯神在印度有些地方,甚至直視他為統治者,諸如普瑞蒂薇.瓦羅巴(Sri Prithvi Vallabha) 卽為世間的慈悲的女神。而有的人,則反對國王女神化了的說法,而直認為國王是神聖的 。本拉(Bana)則認為視國王為神的觀點是不實際的。「雖然國王也隸屬生死,但國王們自己却 自視為人間神聖之存在,具有超越一般人的天命,他們誇大了他們自己是唯一受諸神所愛,為人們 所信服的人;他們也喜歡他的臣民這樣恭維他。他的心靈,為他們自建一座神聖的幻宮,又為其自 己虛假的觀念所幻滅。」

古印度祭師們的學說是:統治者,并不為其個人之私利為出發點,而是如何組成有效的政府以 養民保民。理想的國王是:具有充分的靈性,善盡天職,為全民謀福利。中國的法顯、玄奘兩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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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阿拉伯的商人蘇利曼(Sulaiman),以及威尼斯人馬可孛羅都已證實了,當代的犍陀羅笈多 二世、戒日王、布伽(Bhojai)及魯陀羅曼(Rudramma)等國王都是想將印度古代的政治理想付 諸實現。

這個時代的很多國王,喜歡各種運動,諸如狩獵、鬥獸、比武等;但也並非是他們全係粗俗地 習武、打鬥,而且還得接受藝術、經典之教育。諸如北方的沙姆陀笈多(Samudra Gupta)王, 南方的摩咸陀伐曼(Mahendravarman)王都是愛好文學、藝術,允文允武的全才,他們的典型 也使得以後的國王心嚮往之,心誠求之。

有些國王他們自己本身就是很有名的學者、詩人,不只是愛好而已,而且有著作傳世,諸如 坎勞吉國(Kanauj)之戒日王、岡琪之摩咸陀伐曼、麥爾克德(Malkhed)之阿摩華夏一世 (Amoghavarsha I)、達羅(Dhara)之布伽(Bhoja)王、伽蘭拉(KAlyana) 國之沙妙伐羅(Somesvara)三世、阿及梅爾國(Ajmer)之韋格拉訶羅闍四世(Vigraharaja Ⅳ) 以及北孔坎(Northern Konkang)之阿帕羅伽(Apararka)王等,其中有些國王的著作 ,至今還流傳著,為人傳誦、研究。他們的作品,早期的,大都屬于劇作;而晚期的國王知識則已 遍及到各種專門學問。其中有些國王已被奉為神明;而晚期的國王特別注重法學與星象學之研究。

國王通常要執掌中樞大計,控制全國一切行政系統;他們也維持國家的法治;并負責抵抗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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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侵略;他們負責司法行政;在戰時,則以軍隊來貫徹他們的政策。孤掌難鳴,這樣繁重的工作, 當然不是國王一人所能勝任的,所以自然也就必須設官分職,來代替國王分勞分憂。

在笈多王朝的早期,最重要的中央行政機構為:諮詢人員(Mantrin)專為國王的顧問參議國 家大事;國防大臣(Sandhivigrahika),專管作戰與國防事宜;文書大臣(Akshpatalahikrita) ,負責記事、文書處理事宜。另外還有兩種官銜,似乎是軍事上的官名,那卽是摩訶巴羅德克尼 陀(Mahabaladhikrita)及摩訶坦檀拉雅伽(Mahadandanayaka)。究竟是民事、或軍事上之 官銜我們尚不能確切的決定。也許是從原來的諮詢人員(Mantrin)而演變成摩訶巴羅德克尼陀, 而另一種官是廳長級的阿摩耶(Amatya)可能與摩訶坦檀雅伽有關聯。還有一種部長級的機關沙 琪婆(Sachiva)則往往是世襲的。另外有一類行政官(Kumaramatya),無論平時與戰時都是 常設的,包括將軍、參議、諸侯、縣令等。其中有的為國王所直接指揮;有的則隸屬在省督之下。 從一種行政官駕摩羅摩第耶(Kumaramatya)之鳩摩羅(Kuramara)來看,似乎與南印度之 伊拉耶(Elaya)、畢那(Pina)、其伽(Chikka)或英摩地(Immadi)官名有關。鳩摩羅 (Kuramara)一詞就是指幹部、軍官。在最南方之遮羅(Chdla)時期,有一種最重要的官員,稱 之為奧羅尼格(Olainayagam),都直接受國王的指令。

由于時代的變化,更需要有更確切的機構,來推行政府的政令。又設外務司(Sandhiuigrahikas) ,是派在某些地區辦理交涉的官員。在德干的有些國王,尚留有設置外務官員的紀錄。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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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摩訶普拉檀那(Mahapradhana)與沙瓦地伽(Sarvadhikarin)兩種官,其功能可能與馬 拉德(Maratha)時期之馬凱普拉檀那(Mukhyapradhana)及曼那(Manu)之沙伐陀其陀 伽(Sarvarthachintaka)兩官制相似。雖然部長級官員的數量,並非嚴格地固定編制,但曼那 國則始終保持有七至八位部長,這種員制想必已沿用了很長的時間。如果說中央的曼垂帕尼夕德 (Mantriparishad)就是孔雀王朝的帕尼夏(Parisha)──參議團體則是值得懷疑的;如果眞有 曼垂帕尼夕德官名之存在,但在碑銘中應該會有紀錄。沙比亞一詞在阿拉哈巴石柱(Allahabad Pillar)上碑銘中與沙姆陀笈多(Samudra Gupta)時代之都巴爾(Durbar)一字有相同的意 義。都巴爾(Durbar)意卽是中央委會之委員。這個職稱,也似乎沿用了好幾個世紀。一個王統 治幾個小王國,或好幾個省,則這個王就稱之為羅闍古魯(Raja Guru)。意卽是明主或仁王。

王室的宮廷祭師(Purohita)在國王相信婆羅門教的王宮中則享有優渥的地位;但如國王信 仰佛教,祭師的地位則很微弱。

國王親自受理司法審判;有時則由中央的高級官員或省級的官員負責。在城市之地方法庭分賽 司(Seths)與凱斯陀(Kayasthas)兩種助審人員,分別代表商人與官方。在鄉村之審判人員 由王室派遣,由村委會或村民大會派人陪審。有些事件,則由村民大會決定。文獻上紀著,卽使是 自治政府的王宮,其審判也是採用陪審制。司法制度,根據文獻,也不是太拘泥形式、一成不變, 至少在南印度是如此的。其判決的方法,包括以熱水、火灼、服毒、比鬥等,如被告能安全地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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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考驗就算無罪。

此一時期,印度的軍隊,普遍分為象隊、步兵、騎兵三種;戰車已漸漸式微了;在羅迦普 (Rajpntana)沙漠地帶也有使用駱駝參加戰陣的;還有臨海的海權王國,他們也使用海軍去征服 印度洋各羣島的。很多省份,尤其是南印度沒有人飼養馬,馬都是從阿拉伯進口的。馬可孛羅曾說 :印度南部的氣候,不適于馬的繁殖;而且批評印度人不懂得如何飼養馬。征兵、或募兵都不限定 士兵的種族階級;不過其當代比較出色的指揮官,大多為婆羅門。在十一世紀北孟加拉的有名將領 ,多出自凱伐陀(Kaivarta)階級。步兵往往都是地方的民兵或諸侯所養的軍隊,軍人也多是世 襲的。

國家主要的歲入稱之為薄伽(Bhaga),卽國王征收土地的產物六分之一;在城市、或人口密 集的地方征收關稅,征收關稅的地方大都設于港口、渡口、要塞;此外,國王還得向其諸侯、保護 國征收貢稅。糧稅、貨物稅以實物征收,也可以折繳現金。是否有壓迫勞工(Vishti)的情事則 不得而知;僅知在西藏邊界聽說有一種可爾韋斯(Corvce)的人,稱為鮑陀.韋西第(Bhotta- Vishti)奴隸。國家在緊急時期,例如有外患侵入,及天然災害發生時,政府亦征收附加稅或額外 稅捐,卽使是寺廟亦不得例外。這些稅可能就是中世紀碑銘上所稱為馬爾拉.伽羅(Malla-Kara) ,突魯夏、坦達(Turushka-Danda)兩種稅。額外稅之停止征收,須待特殊困難消失後,由 權威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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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與帝國並無實質上之不同,都是指巴克地(Bhukti)、狄夏(Desa)、羅夕陀羅(Rashtra) 及曼特羅(Mandalas)所聯合而組成之國家而言的。巴克地往往為北印度所使用之名詞 ,是說一個省或一個行政區,在優帕尼伽(Uparika)官員之統治之下者。巴克地之下往往分為曼 特羅或韋夏耶(Vishayas)。還有一韋夏耶帕第(Vishayapati)的官員則是主管韋夏耶的長官 ,或可稱之為縣長,通常是王室的鳩摩羅摩第耶(Kumaramatya)或阿玉克陀伽的官員充任,有 的也由較大的諸侯(Maharaja)出任的。韋夏耶帕第的行政工作,往往由地方上的同業公會的主 席加以贊助,甚至地方的慈善團體、社會賢達,亦被邀請參予?事。在南印度的最大行政區則為曼 特羅,其下再劃分為婆南拉杜(Valanadus);婆南拉杜下又分拉杜(Nadus)與可陀姆(Kottams) 兩單位。最低的行政單位為可爾南(Kurram)與格瑞瑪(Grama)。可爾南為幾個村所組 成之行政基層單位;而格瑞瑪則只是一個村而已。每一可爾南與格瑞瑪都有其自己之長老,長老是 由全民所推選出來的。村民大會稱之為烏爾、摩訶沙巴(Ur.Mahasabha)。村裡的長老,往往 在上級機構還有兼職。鄉下的村民大會,往往是成年的男人全部出席,祭師與重要人物之產生是靠 投票選出的。村民大會為了地方寺廟、水庫、及仲裁調解等工作就推選出不同之委員成立特別委員 會來處理。實行自治的地區由王室的官員(Adhikarin)監督管理。在城鎮裡,有那格羅帕第 Nagarapati)之官員負責行政管理;在笈多王朝時代,則已有市政委員會(Parishad)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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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會環境

此一時期的社會環境已遭受到極大的變化,從此一時期統治的碑銘卽可以看出社會環境變化的 事實來。「國王都是為他們那一階級的人所僱用。爭取他們那一階級的利益。」往往國王的成敗, 也決定在這一點上。所以有的原本是祭師或藝術家,也荷起了刀槍變成軍人;而武士階級則反而當 商人了。此一時期的吠舍與首陀羅兩階級的人也形成了王國,賤民也可稱孤道寡南面為王。婚姻之 限制也不如以往那樣嚴格,階級之間也有互相通婚的情事;不同的宗教與不同的種族之間之通婚, 也有所聞及。自外人侵入後,卽產生了血統的混合,甚至有混合血統的人也形成一正式之階級。早 期徙入的外國人,在法典裡將其列入剎帝利階級。這些外國人殖民印度,正值早期的笈多帝國打敗 以後,為求獨立自主,乃在拉迦普(Rajputs)的三十六種族中尋一地位,此時古老的剎帝利家 族的地位已為此卅六族所取代。在新拉迦普的種族中,匈奴與普拉提那(Pratiharas)或帕里哈 爾(Parihars)人則仍保持著他們自己的社會形態。因此,一般的學者認為普拉提那人屬于廓羅 族(Gurjars),在紀元第六世紀,其勢力發展到最高峯。外國人侵入印度後,在印度的邊境,已 經印度化了,而成拉迦普人,諸如伽加爾人(Gujars)、達基.凱沙耶人(Dhaki Khasiyas)、 鮑提耶人(Bhotiyas)以及其他種族人等。

根據法顯法師所記,居于中印度的較高階級的人,不殺生、不飲酒,甚至也不吃蔥蒜等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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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食物。最突出的是犍達羅(Chandalas)階級的人。他們離羣索居,卽使進入城市、到達市場, 他們也是手持一根木棍,防止與他人接觸,也警告別人不要接近他們。這種血統不純粹的階級而形 成之種族,不僅印度人、中國人有文獻紀錄,甚至比爾魯厄(AI-Birumi)亦有紀錄。在印度內陸 幾個省份倒沒有像犍達羅人這種異行怪俗的。

此時期的印度婦女,尤其是上流社會的婦女,已經担任了國家的政務工作,在笈多王朝時代的 王后,在社會上的地位卽已相當崇高了,以後的時代如克什米爾、奧瑞沙以及安德那(Andhra) 等國都有王后可當證明。根據中國的學者所記,有一位公主曾襄助她的哥哥負責政府的政務工作。 有些省份,尤其是坎納瑞斯(Kanares)國,婦女往往可為省督、村長等職務,婦女不拋頭露面的 習慣已愈來愈少了。在德干的王室婦女不僅是精于音樂、舞蹈;而且公開表演藝術才能,這是其當 代碑銘中都有記載的。在北印度之羅闍西尼(Rajyasri)公主,坐在他兄長的後面,聆聽中國的 佛教律師玄奘宣說大乘教義。此一事實,不僅顯示出有些家庭婦女并非絕對不准公開露面,而且, 有些女孩子,至少上層社會的婦女,是接受多方面的教育,從事文化方面活動的。我們今天的女孩 子婚姻自主的習慣,已早可溯自這個時代。一夫多妻是很普遍的;而婦女則是不能有多夫的婚姻生 活。婦女殉葬也很流行,至少在統治階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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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國情與一般民生

我們現在將笈多時代及笈多時代後期的國家及其人民之處境稍作陳述。關于這方面之史料,我 們要特別感謝中國及回教的學者;同時再佐以其當代之碑銘相互印證。

中國最早來印度朝拜佛教勝地的為法顯法師,他的遊記一直傳到今天,他曾訪問過當時印度的 中部王國,也有人稱其為中國的(Middle Kingdom)。當時的中部王國約在今恆河上游之地。那 時正是笈多王朝的犍陀羅笈多二世在位。他記道:「其人民富足快樂,定居與遷徙都是很自由的; 國王統治百姓沒有斬首,以及類似之酷刑;各地人們都建有慈善房屋,其內部有臥室、桌椅、床舖 、飲食等提供旅行人員享用。」尤其在南比哈爾,更提到當地城市的富庶與繁榮,人民都很仁愛、 有正義感。地方上的長老與高級社會人士辦理慈善院提供醫藥以救濟貧苦人員,最難得的是他們對 貧、病不幸人士都非常慈祥和靄,醫務人員熱忱的為病人治病。

在帕提乃補怛羅王城(Pataliputra),有兩所最大最美麗的寺廟,這兩座寺廟是專門從事教 育善男信女如何敦睦親鄰,作好一個道地的人。

法顯大師訪印以後兩個世紀,玄奘大師又來到印度,他所訪問的地區更為廣大,其主要活動地 方為斯瓦第流城(Swat Valley)及東印度,當時都是非常繁榮的,現在却反而荒蕪成為無人居 住地區了;昔日富麗堂皇的宮室,現在都已變為廢墟。但人民在此時却更能享受到清平的生活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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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當時稅賦很輕;沒有暴力政府壓迫人民情事;沒有服兵役義務的制度,但必須要應征從事義務 勞動。收養奴僕則是很盛行的。海陸上的交通以笈多時代最為安全。對刑事上之犯罪之懲治則較為 嚴厲。政府極力提倡教育,成立慈善機構。在帕提乃補怛羅王城建立了一所最大的學府,但沒有多 久,卽與該王城同時被毀。另一著名學府則在那爛陀(Nalanda):「在這裡求學的有好幾千人, 都是學行很高的精英之士,印度人都視他們為楷模,同學之間之相處,有如兄弟。外國學生帶著滿 腹的疑問來到那爛陀,出去以後,都為智者達士。」另一個最大的文化中心在西印度之婆羅比 (Valabhi)。據說:「師生聚集一堂,認眞地研究討論,經過幾度大辯論以後,然後由老師講評, 學生的智慧日增,聲譽日隆。」

不同的時代與王朝,都有他們自己的文化中心。波臘(Pala)王朝兩位國王生前,在鄔達布 那(Uddandpura),在今之比哈爾境內,及昆克拉瑪夕拉(Vikramasila)兩地辦有學校。麥爾 瓦(Malwa)的每代國王都在達羅(Dhara)辦了一所梵文大學。婆斯伽羅闍尼(Bhaskaracharya) 的孫子,德干的耶陀婆族(Yadava)提婆吉尼(Devagiri)國之國王信訶拉(Singhana)統 治之下建立了一所天文學院。最南部之婆羅婆國王在岡琪(Kanchi)與巴哈爾(Bahur)辦有教 育學院。第九世紀時期,在巴哈爾靠近旁地琪利(Pondi-Cherry)有一所學院,專門從事吠陀經 (Vedas)、吠陀別集(Vedangas)、彌曼沙(Mimamsa)、正論(Nyaya)、富樓那(Puranas) 及達摩經(Dharmasastras)等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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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師對印度人民之流風、習俗、服飾等洞察入微。他說:他們的內衣與外面的服裝都是未 經縫製的,衣服顏色尚白。男人從腰際圍一塊布,再經左肩脅繞下,而將右背露在外面。婦女穿著 曳地的長衫,唯兩肩都是遮蓋著的;除了捲在頭上的髮髻而外,其餘的頭髮都是任其自然下垂的; 頭上大都簪花,脖子上戴有項鍊。在印度最北方,氣候寒冷,人們穿著棉質背心,其背心式樣與韃 靼人所穿著的背心相似。

至于對當時印度人的德性,玄奘大師亦有提及:他們動作敏捷,秉性寬厚,所以在性情上顯得 有些柔弱寡斷。他們不太固執己見,他們往往追求的是公正。他們盡忠職守,很少有欺騙的勾當。

印度當時的糧食、蔬菜、礦物的產量也是很豐富的,不過蔥蒜很少人有食用,有些人當被流放 到無食物可尋的地方時,才被迫食蔥蒜。人們所常食用的為牛奶、奶油、糖、餅、米、植物油等, 為大衆共同食品。魚羊肉、及獵物等的肉則算偶而難得的上味。其他動物則是禁止宰殺的。家庭器 皿都屬陶土製的,很少有金屬物。有病的病人,則是使用銅的湯匙。金、銀大多用作合金的錢幣。 除了金幣與銀幣而外;貝殼與珍珠亦有用作為交換之中準的。各種不同的珍奇異物,都可在海港的 商人手中購得。

在遮羅(Chola)王朝時代的南印度人享有豐衣足食的昇平之世。高層社會當時每一家庭每月 的平均收入,據估計為十六盾盧比(Rupees);而最低層社會的每家每月之平均收入也有八盾盧 比之多。(譯者按:依照現行印度匯率為盧毘七.五盾比一元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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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宗教

笈多時代往往被認為是婆羅門再生時代。毫無懷疑地,婆羅門教在當時,必定受到了皇室的獎 助。有些國王當時一再聲稱要恢復已失去很久的印度傳統宗教儀式。但對這種聲明不必太拘泥形 式了;同時,正值笈多王朝是國勢鼎盛之時,根本不是再生之時期。在恆河流域,自菩沙密多羅 (Pushymitra)時代以來,婆羅門教就一直在暗中滋長;在南印度,長期以來,歷經各王朝,都 是一直在驕傲地使用吠陀儀式,如韋伽匹亞(Vajapeya)犧牲與馬祭(Asvamedha)等。有些 外國殖民的侵略者,與北方的統治者,在巽伽王朝(Sungas)與笈多王朝統治之時代,如非服膺 吠陀教義本身卽皈依了印度教的兩個大教派:卽濕婆教派(Saivas)與韋西笯教派(Vaishnavas) ,或又稱薄伽梵派(Bhagavatas)。

笈多時代,人們宗教生活的主要特色,乃是巴克(Bhakti)思想之興起。巴克一詞意思 是敬愛信仰神。再加以伸衍,則是以有利的言行,泛愛衆生,寬恕他人,作為巴克信徒的信條。 要以神為人格神,為活生生的救世主,要相信神的恩惠。這是濕婆教的主要教義。這種思想在薄 伽梵歌(Bhagavad-Gita)與斯維陀濕婆拉羅奧義書中早有痕跡可尋:「堅定地練習巴克瑜 伽(Bhakti Yoga),神就會為你超脫生死」,這也是人們自救之道的最好方法。有犍陀羅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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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二世的部長信奉濕婆神(Bhakti to Siva)的石刻在鄔地耶格尼(Udayagiri)石窟中; 在這石窟中,還有對王室、官員、祭師等崇拜之石刻像;這些石刻的石柱、寺廟、門廊都非常雄偉 壯觀;有各宗各派的石刻,分別對韋西笯神(Vishnu)、伽地克亞神(Karttikeya)、太陽神及 佛陀表示禮讚。這個整個石窟表現了他們對于各宗教之寬大的容忍精神。同時,也表現了其當代最 有價值之文獻。法顯法師也指證恆河流域的人們非常慈善、正直,這地區的 人們不僅是舉行宗教儀式,禮拜神像;而且要實踐慈悲布施。他們強調:整 個印度人民,不殺生,不飲酒,也不吃蔥蒜。但犍達羅(Chandalas)國的人則是例外。

笈多王朝時代的佛陀石像雕刻

在笈多時代之末期,各派宗教都非常盛行,本拉(Bana)在戒日王行讚(Harsha-Charita) 中都有明確的記載。計有耆那教之天衣派(Digambaras)、白衣派(Svetambaras);韋西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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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派之薄伽梵派(Bhagavatas)與旁琪檀陀那(Pancharatras)派,佛教:摩夕卡仁(Mash- karins),摩夕卡仁可能與阿吉韋卡(Ajivikas)是同一學派。阿吉韋卡在佛教經典裡稱為邪命 派。除了以上宗教部派外,本拉尚提到有數論(Sankya)、順世(Lokayatika)、勝論(Vai- seshika)、正論(Nyaya)及吠檀多(Vedanta)等哲學學派。

當笈多王朝時代,佛教最為興盛,而且人才輩出,諸如無著(Asanga)、世親(Vasubandhu) 、鳩摩羅什(Kumarajiva)、及陳那(Dignaga)等大師,都是此一時代的人物。但自此以後 ,佛教人才凋零,再無大師復出。匈奴侵入,無論在西北與東印度,到處破壞寺廟,也破壞了很多 古蹟。自佛陀被奉為神以後,韋西笯教派則認為佛陀乃是韋西笯.都羅耶(Narayana-Vishnu) 之化身。信仰不同宗教之王室相互通婚,使得佛教、濕婆教、韋西笯教在教義與宗教儀式上都有著 相當地革新,漸漸趨向接近印度正統的教義。婆羅門也可以在信仰佛教的王國王宮中担任參議及其 他重要職務。而檀屈教也興起了,這是脫胎于佛教金剛乘(Varayana)派之獨立敎派,採用了濕 婆敎(Saivism)與錫克敎(Saktism)宗敎形式、唱聖詩,讚頌韋西笯神與濕婆神,反對傳統的 大乘佛敎教義,這很明顯地是受了正統印度敎的影響。到了十一世紀以後,又有了新的外族侵入, 曾一度普遍深入全印度的佛敎至此已完全喪失其勢力。

耆那敎在孟加拉地區最為盛行,其所影響的範圍包括聯合省,卽今之北方省及南印度之坎納瑞 斯(Kanarese)。玄奘大師說,他留學印度時的孟加拉人信奉耆那敎的人很多,在西北印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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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重要人物并不支持耆那敎。白衣派的耆那所持之經典大約是在第五至第六世紀才寫成的,據說 是在西印度的婆羅比(Valabhi)一次代表會議所通過的文獻。耆那敎的天衣派在瓦提比(Vatapi) 、查羅琪(Chalukyas)國及麥爾克德(Malkhed)之羅須羅科多(Rashtrakutas)國曾受到相當的 尊崇。查羅琪國王,韋拉雅地耶(Vinayaditya)在位時間為紀元六八O〜六九六年,曾以一位 著名的天衣派和尚為國師;羅須羅科多一位最偉大的國王阿摩華夏(Amorhavarsha)其在位為紀 元八一五〜八七七年,也保護天衣派不餘遺力。伽蘭拉(Kalyana)國王毘伽拉.伽拉琪(Bijjala Kalachurya),其在位為一、一五六〜一、一六九年以及一、一四三〜一、一七二年在位 之安西伐羅(Anhilvara)地查羅琪國王鳩摩羅波臘(Kumarapala)對耆那敎也很仰慕。最後一 位尊奉耆那的為著名的阿查耶.海瑪犍陀(Acharya Hemachandra)。在阿布(Abu)、蓋拉爾 (Girnar)、沙除伽耶(Satrunjaya)以及其他地方,都尚保持著耆那的寺廟,這些寺廟都是伽 雅羅第(Gujarat)的部長大臣如威瑪羅(Vimala)、婆斯塔婆臘(Vastupala)、及德闍波臘 (Tejahpala)等支助建立的。

佛敎與耆那敎卽使在最興盛時期,其宗敎也是採取了印度敎的若干正統的形式。在菩沙密多羅 (Pushyamitra)時代,婆羅門敎在中印度卽已有中興氣象;遠在笈多王朝時期,早已受到尊重 保護;卽使是戒日王也虔信佛敎。在官方的紀錄,仍舊指出,他也是一濕婆神的信徒。特別是在中 印度地區,大部份國王為了整頓社會秩序,改善風氣,又開始引用婆羅門的銘言,研究婆羅門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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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而非正統的宗敎,無疑地,在邊區地方仍繼續在流行著,仍還受到波臘王朝的保護,還有奧瑞 沙(Orissa)之伽羅(Karas),及邁索爾(Mysore)之甘闍(Gangas)兩國也都仍尊崇佛敎。 不過,在佛敎衰微期中對吠陀(Vedas)與富樓那(Puranas)之信仰,在森拉(Senas)朝的孟 加拉;在東甘闍國之奧瑞卡;在後期泰密爾國王及訶沙國所統治之最南方地區,都已漸漸興盛起來 了。在德干首先傳入佛敎已是毘克拉瑪地耶六世(Vikramditya Ⅵ)時期了;而耆那敎却歷時較 久,直到毘伽拉.伽拉琪(Bijjala Kalachurya)才告衰落。在羅曼路闍(Ramanuja)與靈伽耶 第(Lingayat),又興起了韋希拉瓦(Sri Vaishnava)敎派;在巴沙瓦(Basava)時代,又興 起了一個毘羅.濕婆(Vira Saiva)敎派。這兩派都是尊奉韋西笯(Vishnu)神與濕婆(Siva) 神的。其實,在這兩派沒有興起之前,早已有濕婆與韋西笯神的使徒,及其偉大的宗敎家作為他們 的前驅。他們也只能是視為婆羅門敎的改良派,不能算是眞正的新興宗敎。

第一節 崇奉濕婆

在笈多的早期時代,其高級官員大多是崇奉濕婆神的。在笈多以及後期笈多時期的各種紀錄, 都常常提到百獸之主宰神(Pasupata)或濕婆.阿查耶(Saiva Acharyas)。這些紀錄,不僅 是碑銘;而且尚有婆羅訶密希羅(Vara Hamihira)、本拉(Bana)、摩咸陀伐曼(Mahend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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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man)以及玄奘大師等之著作。到了公元後第六、七世紀似乎北印度之韋西笯敎(Vaishnavism) 代替了濕婆敎(Saivism)。無論是本地的或本地以外的其他國家之信徒,諸如密希訶羅 (Mihiragula)、約肖達曼(Yasodharman)、夏商伽(Sasanka)、戒日王等都視韋西笯神為 超人的統治者。在崇奉濕婆最盛行的時期,也就是瓦提沙耶那(Vatsyayana)的當代,有位著名 的大師鄔地約伽羅(Udyotatkara)造了一部正論經(Nyaya Sutras)。在第八世紀的伽羅那 (Kerala)國之馬拉巴(Malabar)海岸,也產生了一位偉大的宗敎家,雖然他並不拘泥于各宗 敎派別之儀式;但是他也像千百萬的印度人們一樣,是虔誠地崇奉濕婆神的。他就是後期笈多時代 ,最偉大的印度思想家商卡拉(Sankara)。他係出自婆羅門家族之伽羅地民族(Kaladi),是一 位道地的一元主義論者。他註釋奧義書、薄伽梵歌,而且著有梵王經。他不僅是一位最偉大的思想 家;而且,他是一位有卓越組織力的領袖:在邁索爾(Mysore)之室宜城(Sringeri):在凱瑞瓦爾 (Kathiawar)之狄華羅伽(Dwaraka);在奧瑞沙(Orissa)之普利(Puri);以及在喜馬拉 雅雲山之巴德瑞那(Badrinath)等地的著名寺廟,都留有他的遺蹟,也有紀念館、或紀念碑等之 建立,以紀念他對這些寺廟之貢獻,及其偉大之宗敎哲學思想。雖然商卡拉死于英年,但其德行、 思想卻影響了整個印度。

北印度之克什米爾,自九世紀以後相繼好幾百年,由于有幾位傑出的濕婆敎之高僧先後出世, 所以濕婆敎在此一時代相當盛行。甚至在克什米爾之濕婆哲學所形成之學派,也能與南印度泰密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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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為爪哇之濕婆神或稱創造神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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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il)、坎納瑞斯(Kanarese)等地之濕婆敎之思想家與宗敎家分庭抗禮,平分秋色。泰密爾 的濕婆敎宗敎家泰路吉那.沙本德爾(Tirujnana-Sam-Bandar)、阿帕爾(Appar)小德 羅穆爾迪(Sundaramurti)及曼尼伽.婆沙伽(Manikka Vasagar)等人。在坎納瑞斯領導濕 婆敎者,已定于一尊,為巴沙瓦(Basava)大師。關于巴氏我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他曾做過伽 蘭拉(Kalyana)國,伽拉琪(Kalachurya)王朝、毘伽拉(Bijala)國王的部長。毘伽拉王本 人則是信奉耆那(Jaina)的,他是十二世紀中期的人物。伽那陀(Karnata)之毘羅.濕婆 (Vira Siva)敎派與巴沙瓦所不同的是:毘羅派注重社會之改革,尤其熱心于婦女的解放工作。 他們極為同情當時婦女所受到社會風俗習慣所加于她們嚴厲的束縛。

第二節 韋西笯教運動

在早期笈多時代的碑銘中,顯示出阿查耶(Acharyas)或稱濕婆神是佔有優越的地位的;但 笈多王朝自身則是皈依韋西笯敎的。本拉曾提到有兩個重要的韋西笯敎派:一為薄伽梵(Bhagavatas) ,一為潘琪羅陀(Pancharatras)。可能他們分別崇奉瓦蘇提婆(Vasudeva)與那羅耶 拉(Narayana)兩種。瓦提比(Vatapi)的有些查羅琪國的早期國王卽已信奉薄伽梵敎(Bha- gavatism);以巴德密(Badami)為中心,于第六世紀散佈到印度南部之德干,特別是泰密爾 國,幾乎全國都皈依了韋西笯敎。泰密爾國早期的韋西笯敎的宗敎家為阿爾瓦爾(Alvars)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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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中的幾位聖者。于紀元第七第八兩世紀,則有革新,也更為繁榮。阿爾瓦爾他所代表的是韋西笯 敎的激進派,或稱之為重情派;與之相繼對立的則是阿查耶(Acharyas)派系的人物,他們所代 表的是理性派,或稱之為重智派。

阿查耶派最重要的人物為納陀牟尼(Nathamuni)、雅曼拉查耶(Yamunacharya)、及羅 曼路闍(Ramanuja)等大師。羅曼路闍則是出自婆羅門家庭,生于馬德拉斯附近一個村中。他 以岡琪(Kanchi)與室南格(Srirangam)兩城作為他的主要傳敎中心,但是遮羅國(Chola) 政府卻迫使他逃往邁索爾國(Mysore)之訶沙羅(Hoysala)宮廷避難。他死于十二世紀,他反 對商卡拉(Sankara)之絕對一元論,他強調巴克(Bhakti),唯有實踐巴克才是自由解脫之門 徑。他的哲學稱之為準一元論(Visishtadvaita)。他的信徒自稱為韋西拉瓦(Sri Vaishnavas) 。中世紀印度各方面之革新,都是受到他的哲學思想所鼓舞的。

羅曼路闍之後不久,摩達婆(Madhva)又成為吠檀多學派(Vedanta)之二元論者,也享有 很大的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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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為孟加拉之韋希笯神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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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吠陀祭祀

吠陀祭祀,在沙姆陀笈多(Samudra cupta)時代就曾企圖加以復興,但在有些地區,也 會一度中斷了,沒有奉行吠陀祭祀,直到布拉巴卡(Prabhakara)、古馬里拉(Kumarila)及 沙瓦拉瓦(Savarasvamin)所代表之行業彌曼沙(Karma Mimamsa)或直稱為前彌曼沙學派 (Purva Mimamsa)。沙瓦拉(Savara)的時代略與佛敎大乘時代相近,可能稍晚于貴霜.沙 陀婆那時代(Kushan-Satavahana)之龍樹菩薩(Nagarjuna)。而布拉巴卡則是晚于沙瓦拉, 而早于古馬里拉之間的人物,與商卡拉同一時代,可能年紀要比商卡拉大。雖然彌曼沙派致力于吠 陀的犧牲與祭祀,但在印度的廣大民間,并未引起很大的迴響,尚遠不如信奉濕婆神、韋西笯神與 諸神祗的信徒所奉行的巴克(Bhakti)儀式那麼普遍。這意謂著,在笈多王朝及早期查羅琪王國 之後,古典的儀式主義之祭祀萬能學說已趨向沒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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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文學藝術與科學

布勒(Buhler)認為在印度的笈多時代,就會在宮廷長期、積極地培養宮廷詩人。沙姆陀笈 多國王,就曾獲有詩人國王(Kaviraja)之頭銜。據說沙姆陀王之所以禮賢下士,就是因為他有 一個信念:傑出的詩人不能享有富貴,要「詩窮而後工」。這是沒有懷疑的,因為他所獎勵、保護 的詩人,幾乎都是寒士,其宮廷中最有名的詩人為哈利森拉(Harishena),他是阿拉巴禮讚 (Allahabad Panegyric)一詩之作者。

沙姆陀笈多之子,犍陀羅笈多二世(ChandraⅡ),毘克拉瑪地耶(Vikramaditya),也仿 效他父親的作風,而且任命了一位詩人韋羅.沙巴(Virasena-Saba)為他的部長;與韋羅.沙 巴齊名的,尚有一位偉大的梵文詩人,稱之為伽力陀沙(Kalidasa);其次,毘克拉瑪地耶國王 自己也是一位有名的詩人,另有一位名叫狄拉查亞(Dignagacharya)的詩人,可能也是這一時 代的人物。

伽力陀沙與婆羅微(Bharavi)曾為本拉(Bana)所推崇;羅微克第(Ravikirti)也分別為 戒日王(Harsha)及普臘克辛二世(PulakesinⅡ)的宮廷所敬重。婆羅比(Valabhi)的統治 者,對于著名的巴地卡微(Bhattikavya)之作者之保護、獎掖更是不留遺力。在笈多王朝時期 ,還有一些劇作家,他們分別寫了馬陀.羅克希沙(Mudra Rakshasa)、犍陀羅笈多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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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 Chandra Guptam),及曼里查訶迪伽(Mrichchhakatika),但這件事,是值得懷疑 的。紀元七世紀,就有了本拉、摩裕羅(Mayura)、巴崔訶里(Bhartrihari)、蘇般都 (Subandhu)以及國王詩人,室利戒日(Sriharsha)、與摩咸陀伐曼(Mahendravarman)王等人 文集之編纂。

富樓那史事(Puranas)上所稱之未來王(Future Kings),可能就是比喻的笈多時代的諸 王而言的,卽摩訶般若多史詩(Mahabharata)接受了富樓那的說法。笈多時代在科學方面,產生 了兩位偉大的天文學家:雅利安婆多(Aryabhata)與婆羅訶密希羅(Varahamihira)。甚至 在婆羅訶密希羅之前,印度人已發現了以十進位,使用小數之數學為計算方法。有幾位學者認為拉 羅達(Narada)與布訶斯帕地(Brihaspati)之法典,也是笈多時代的產物。

在後期笈多時期,又產生了幾位男性詩人,其中有些詩人是夕拉巴塔里伽(Silabhattarika) 所特別提到的。有的學者指出,在此一時期尚有一位女劇作家可瑪地.馬訶沙婆(Kaumudi Mahotsava)。但她是否為後期笈多時代的人物,則尚不能確定。在男性學者之中,尤其巴伐婆提 (Bhavabhuti)最為有名。巴伐婆提與韋克帕提羅伽(Vakpatiraja)兩人都曾受到坎勞吉 (Kanauj)國王約肖伐曼(Yasovarman)之禮遇。在第九世紀末,坎勞吉的宮廷對羅闍夕伽羅 (Rajasekhara)也是非常崇敬的。

史詩與戲劇,在笈多王朝的後期,就無一人能與巴伐婆提、婆羅微(Bharavi)兩人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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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再晚後的時期,則又產生了幾位詩人與劇作家,諸如:摩華(Magha)、室利戒日(Sri Harsha) 、巴坦羅亞(Bhattanarayana)、迦色米瓦羅(Kshemisvara)、以及克利希納.密西 拉(Krishna Misra)等。巴雀訶里(Bhatrihari)以後散文詩已很流行,十二世紀時,就有伽 耶提婆(Jayadeva)所編集之戈夕陀之歌(Gita Govinda),這是一本最膾炙人口的梵文歌集 。同時,當然必定還有其他方面知識、文獻在不斷產生。但丁(Dandin)富于羅曼氣氛之散文; 稍晚期又有了潘琪檀陀(Panchatantra)之警世傳奇韻文詩,商地提婆(Santideva)有倫理方 面之論著;伽曼達卡(Kamandaka)有政治方面之論著,此外梭摩提婆(Somadeva)也有關于 人文科學方面之論著。諸如此類,在後期笈多時代所產生之著作、文獻;在早期笈多時代則可說聞 未所聞。

以上文獻最重要者,為本拉之戒日王行讚(Harsha-Charita)、商德耶卡拉(Sandhyakara) 之羅摩行讚(Rama-Charita)、比爾訶拉(Bilhana)之毘克拉瑪卡行讚(Vikramanka Charita)以及凱爾哈拉(Kalhana)之羅闍陀南格尼等作品。此外,商卡拉、羅摩路闍以及其他 學者都是此一時期之哲學家,他們與偉大的迦膩色伽與沙陀婆那(Satavahanas)兩王朝之大師 相比也毫不遜色。

在耶陀婆(Yadava)的統治時代,在天文學上,有一位傑出的天文學者巴斯卡羅(Bhaskara) 。笈多王朝後期末年,各方面都在平行地發展,諸如達羅(Dhara)之布伽(Bhoja)、伽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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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lyana)之沙姆伐羅三世(SomesvaraⅢ)、克什米爾之迦夕曼陀羅(Kshemendra)等都 分別在詩歌、音韻、政治、哲學、天文、建築、醫藥、鍊金、音樂、及繪畫等方面都可自成一家, 為當時的偉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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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 殖民與文化開拓

印度人與外界發生接觸極早,甚至可溯自史前時代之新石器時期。在那時代的印度人卽已與遠 東地區發生了關係。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也一定有大量的印度殖民經陸上與海上前往印度支那 及印度洋諸島嶼。在持續的時代中,在印度河谷,成長著高度的文化,此時期與西方及中亞都發生 了極親密的關係是毫無疑問的。

雅利安人與荼盧比第兩大種族建立了印度的文化模式。可能荼盧比第人也如雅利安人一樣,都 是來自外來的民族,在他們殖民印度之前,勢必經過一段長期與土著人的適應過程。因此,我們有 理由可以確定:印度人從未與外界世界孤立或過著與世隔絕的封閉社會生活。

在歷史上,印度人與其東、北、西之方之鄰境國家都有著極親密的關係:在西方與巴比倫、敍 利亞、埃及都有著貿易關係。溯自古代,在上列地區就發現有印度的文物,而且是運用印度人的名 字;從孔雀王朝始,我們更藏有與西方交通的有力證據。但與西方交通維持最頻繁、大量商業上之 來往,則是始于紀元第一世紀。在第一世紀之中後期,有一位住在埃及之希臘海員,他沿著紅海與 阿拉伯海航行到達了印度。他曾詳細地寫下他航行紀錄,彙編成書,稱之為埃及海航行記(The Periplus of the Erythraean Sea)。從這本書裡,我們卽知道印度與西方諸國已有了商業上之 活動。在這沿海都有重要的港口,諸如:巴巴里克(Barbarike)、巴里格日(Barygaza)、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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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里斯(Muziris)、巴卡內(Bakarai)、可爾基(Korkai)及布哈爾(Puhar)等。而且,印 度人建有造船廠,從以上港口出發,滿載商品及其他貨物,包括:珍珠、寶石、香料、藥材、以及 細棉布等,這些都是回教及西方國家所大量需要的。

這些貨物都是從內陸城市運到沿岸港口的,從埃及海航行記一書中,亦可知道有的印度人為了 經商,也就長期地O在阿拉伯海的某些島嶼上,例如梭可第拉(Socotra)島就有印度商人殖民。

埃及海航行記一書,以後又經過加以補充,例如普林尼(Pliny)就曾指出:羅馬人為了豪華 地奢侈,每年要付羅馬幣(Sesterces)一百萬給印度。普林尼的話可以印度國內發現有大量的羅 馬幣加以證實,如果不是當時有大量貨物出售給羅馬,當不致會有大量貨幣流入到印度來。

而且,印度人尚派有使節到羅馬帝國,約在紀元前二十六年,印度般地耶(Pandya)國王派 了一位大使到奧古斯丁(Augustin)的宮廷;稍後,又有七名大使派往羅馬帝國。印度與羅馬及 西方諸國之貿易,其貨物都是以亞力山卓港(Alexandria)為主要之集散地。從亞力山卓經海運 往紅海之沿岸;或再經紅海沿岸之陸上,或由小船通過尼羅河運往西方各國。

此外,通向西方還有一條陸路,是波斯人所經營從印度到達地中海的,是從印度沿裏海海岸到 達敍利亞及小亞細亞。當亞力山大侵入印度以後,這條路已成為通衢大道了。當基督的早期世紀, 在敍利亞內之巴爾米拉(Palmyra)則是最主要的貿易中心。

自第七世紀以後,阿拉伯人國勢漸強以後,無論印度與西方之交易是從海上或陸上,都得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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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因而在貿易上,也受到了阿拉伯人的控制。從阿拉伯商人的編年史裡,我們卽可確定,自 七世紀以後,阿拉伯商人卽主動地、直接與印度人貿易了。

從文化史之傳播上看,幾乎在繁榮的貿易與商業交通之後,隨卽就發生了文化、文明的溝通。 印度的宗教也就由此而傳佈到了西方。阿育王曾派遣佛敎使節分訪西亞、北非、以及東南歐洲一帶 ;而且,這些地區,也非常歡迎佛敎。我們雖然沒有證據肯定以上之事實,但阿育王以後亞力山卓 人對佛敎十分感到興趣;而且,在回敎興起之前,佛敎與婆羅門敎在西亞存在有好幾個世紀是無庸 置疑的。總之,印度的哲學與文學也同時傳到了西方自是鐵的事實;同樣地,西方文化也傳入到印 度。例如羅馬人的天文學;希臘人的藝術與造幣術都影響了印度。尤其阿拉伯人從印度商人吸收了 印度大量的文化,然後,又傳到了西方。其中以印度的醫藥、算術以十進位的觀念,傳到阿拉伯人 以後,再傳到西方,乃至整個世界,使整個世界得到了普遍的繁榮與進步。

印度的文化影響到中亞,幾乎並不是全在與印度貿易的關係下促成的;其他尚還有使節之鼓吹 ;貴霜國之政治影嚮;主要是佛敎深入四境,佛敎僧侶也長期留在裏海與中國邊境地帶傳敎。印度 人也有大量的殖民在今整個之可潭(Khotan)地方。由于此一地區的地理環境發生了全面的變化 ,完全埋藏在塔里木戈壁沙漠(Taklamakan Desert)下,我們很難想像到當時印度人殖民此一地 區的繁榮情形。不過根據考古學家斯坦因(Sir Aurel Stein)及其他很多學者,在廣漠地區發現 了很大的佛教寺廟與精舍之廢墟;佛像與印度教諸神之神像;以及用印度文字或字母所記載之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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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斷簡殘篇了。斯坦因說,他已考察過該地區的地下遺址,他相信,這些遺址很像古代旁遮普的 印度城市。因此,他確定,這是假于印度人在國外之殖民地區。甚至遲至第七世紀,玄奘大師先後 經中亞到印度,後從印度經中亞返國,也指出了中亞地區的佛教與印度文化都非常盛行。我們相信 ,十三世紀蒙古的成吉思汗、勢必也承認了佛教的一些宗教儀式。

佛敎從中亞傳到中國,直到今天仍很盛行。佛敎與印度文化,對文明古國的中國之影響究竟多 大,那是難以估計的。中國人很熱心地皈依流傳到中國的新宗敎之佛敎,其僧侶往往結隊歷經千辛 萬苦,從陸上或海洋前往印度,為的是要參訪印度的高僧,希望能得到佛敎的正信;同時搜集佛敎 經典與佛像。成千的佛敎經典、文獻,從印度携回中國,又譯成中文。為了信仰佛敎,不僅中國人 自己學習梵文與巴利文;而且,還邀請印度的高僧前往中國,與他們共同合作翻譯佛敎經論。甚至 有幾百位印度學者長期居住在中國,專心從事翻譯而終其身。由于中國人大量地翻譯佛敎經典,而 將印度的佛敎經典携往中國,而使得原始經典在印度已經蕩然無存了。中印兩國由于宗敎上之親密 關係,漸漸擴展到政治與商業方面了。因而有了中印海上交通之發展。

佛敎從中國傳到高麗,又從高麗傳到日本。直到今天,這兩個國家的佛敎仍很盛行,在近一千 五百年以來,佛敎也影響了他們的文化模式。

印度為西藏及北方諸國所環繞,但從古至今,對外有交通,並非是一封閉孤立的地帶。從中國 到尼泊爾,得經由西藏。西藏在第七世紀時,為一很強大的王國。其最有名的國王為棄宗.幹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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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贊(Gampo Srong-Tsan),將佛敎輸入到西藏。他娶了中國唐代之公主與尼泊爾之公主為后妃 ,他崇奉佛教是受了他的后妃所影響。隨佛敎輸入到西藏的,還有印度的字母,也產生了西藏新的 文化。由于中國人崇奉佛敎,也影響了很多西藏人來到印度,也使得他們更接近佛敎的發源地,促 進了與印度的親密關係。波臘(Pala)的國王曾幫助西藏革新西藏的佛敎,也使波臘與西藏的關 係更為密切。西藏的和尚來印度之那爛陀(Nalanda)與毘克拉瑪夕拉(Vikramasila)等寺廟 研究;也有很多印度的佛敎僧侶訪問西藏。有一位稱之為阿地沙‧狄般卡羅(Atisa Dipamkara) 的東孟加拉的和尚,在十一世紀之那耶波臘(Nayapala)時代,曾訪問過西藏,曾受到最高的禮 遇。幾百卷佛敎經典亦譯成藏文。這些經典分編為兩部份,一為檀吉爾(Tanjure);一為坎吉爾 (Kanjure),至今尚還保存著。

印度人海上探險之最大成就,表現在印度東南一帶海域之內,越過孟加拉灣而進入印度支那與 馬來羣島,他們在這裡殖民,并獨佔了當地的對外貿易。尤其此一地區的地下所藏之豐富礦產,更 引起了印度人的興趣。東方的印度海岸,從恆河口到科末林角(Cape Comorin)之港口,其中有 些是在埃及海航行記一書所曾提到過的。本書作者指出:在遠東有查里斯國(Chryse)或稱為黃 金國(Golden Land),雖然他並未指出確切的地點,但卻已道出大概的範圍,是從孟加拉沿海 航行到達到黃金國的。第二世紀之蒲脫米尼(Ptolemy),已知道馬來半島,以及爪哇島與蘇 門答臘等島是最著名的貿易中心。與其同一時期之佛敎文獻也指出一些遠東的貿易中心,與前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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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地名都完全相符。而且,這些地名都是用梵文,這就足以證明在紀元第二世紀,印度人已與 遠東地區展開極重要的貿易關係。根據蒲脫米尼的記載,我們可知道從靠近七卡可爾(Chicacole) 與甘闍(Ganjam)之帕魯拉(Palura)越過海洋可以直達馬來亞半島,這是一條海上航行的捷徑。 印度人的文獻,也充分地保存有早期海上航行驚濤駭浪的記述,他們航向海外一個不知名的島 嶼上。在伽陀卡(Jatakas)、卡特斯瑞格那(Kathasaritsagara)以及其他文獻上都載有印度 人航行海外在黃金國貿易的故事。黃金國(Suvarnabhuml),根據以上的紀錄,都是說在遠東 ,但有好幾個國家。這些商人從黃金國回到印度後,都成了巨富;而且他們在海上航行,也莫不是 以黃金國為目的地。他們在海上航行,雖可至巨富,但也飽受了海上沉舟之風險,以及其他方面的 痛苦。有些海上航行的故事,是以青年王子剎帝利(Kshatriya),為故事中心人物,為了復興 他的祖國,而航向黃金國以圖遠謀的。

從剎帝利王子復國而流浪海上的故事,可以看出,印度人在遠東此一地區,已有了某些程度的 政治力量。自第二世紀以後,我們可以發現,該地區的有些國王的姓名,就是印度人的姓名;甚至 他們的宗敎、社會風俗習慣、語言、文字都已印度化了,因此,我們可說那就是印度人殖民的王國 。從第二至第五世紀之間,類似的印度殖民王國已分別在馬來西亞之檳榔嶼、高棉、安南、以及爪 哇之蘇門答臘各島嶼存在。這些國家的歷史,一部份保存在梵文的文獻中;一部份為中文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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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佛敎在此一地區也很盛行;尤其印度敎之濕婆敎(Sivaism)更為盛行。這些土著民族,雖 然也有他們的傳統文化;但以後就慢慢地融合了印度文化。當然,由于與這些國家長期的接觸,印 度人的習慣,生活也受了很多影響;但有幾千年印度文化的特色却仍然在此一地區保存著相當的優 勢。

印度人所殖民的王國,有的甚至長達將近一千年之久。直到印度人自己在國內所建之王朝崩潰 為止。在中南半島上,有兩個很強大的王國:一為今越南中部之占婆(Champa);一為坎布 伽(Kambuja)卽今之高棉(Cambodia)。占婆的勢力範圍已擴及到現在整個的越南,所有 他的國王諸如伽耶、伊夕伐提穆爾廸(Jaya Isvaramurti Paramesvaravarmadeva)在位時 為紀元一O五O〜一O六O年;魯陀羅伐曼(Rudravarman)于一O六一〜一O六九年;哈利伐 曼(Harivarman)于一一六七〜一一八一年;室利、伽耶、因陀羅伐曼(Sri Jaya Indravarman Maharajadhiraja)于一一六七〜一一八O年;伽耶.辛訶伐曼(Jaya Simhavarman)于 一二五七〜一二八七年在位,他們都是英雄人物,很成功地抵抗了來自其西境敵人的攻擊。其西境 敵人就是坎布伽王國,當時其國王為蒙古人古柏萊汗(Kublai Khan),占婆與坎布伽兩國與中 國都有外交關係。這種現狀直保持到十三世紀,他們國勢在其北方的鄰國安南人不斷的攻擊之下終 于滅亡了。到了十六世紀,印度人自己所建立之王國,亦被蒙古人所推翻。在占婆有很繁榮的城市 ,整個國家都是林立的寺廟,有佛敎,也有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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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人所建立之坎布伽王國,其發源史已渺不可知,根據古老的傳說,岡提耶(Kaundinya) 娶了那格(Naga)的公主,而建立了一個坎布伽王朝。岡提耶從角那(Drona)的兒子阿夕瓦第 訶瑪(Asvatthama)獲得了一枝寶劍,因而有戰勝敵人的威力。另外韻文詩則說岡提耶是一位英 雄阿提多伐沙(Adityavamsa)之子。阿提多伐沙卽是因陀拉布拉陀(Indraprastha)國的國王 。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推證坎布伽是第一至第二世紀為印度人所建立的王國。坎布伽佔領了高棉 的南部,中國人稱之為扶南國(Fu Nan)卽今柬埔寨,在其鼎盛時期竟能縱橫捭撻四境諸國。其 南境為圖孫王國(Tuen Sien),中國學者曾寫道:「有一千多印度婆羅門居留于此,人民崇奉 他們的敎義,而且將他們的女兒下嫁給這些婆羅門,他們日夜誦讀經典。扶南國王還分向印度與中 國派遣使節。

坎布伽國原來只是扶南國之一諸侯,到了六世紀才獨立的。當時,雖亦只是一個小國家,但卻 維持強大的國勢有九百年之久,當時,在整個南洋,它也是有相當地位的國家。其國王中最英武的 國王有伽耶伐曼一世、二世、七世、約肖伐曼(Yasovarman)及蘇雅伐曼二世(Suryavarman Ⅱ) 。紀元第十五世紀,東有安南的入侵;西有泰族的侵略,泰族滅了暹羅國、坎布伽。坎布伽以 後國勢日益不振,終于變成法國的保護國,現在已經又獨立了,稱之為高棉國。

坎布伽國遠比占婆要強大得多;它除了包括現在的高棉全境以外;交趾支那、老撾、暹羅、以 及八莫與馬來西亞檳榔嶼之部份地區都曾是他的勢力範圍。有大量的梵文文獻提供我們關于坎布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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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國王的詳細軼事。還有很富麗、莊嚴的寺廟,其中以吳哥窟(Angkorvat)最為精緻壯觀。

無論從那一方面說,吳哥窟都稱得上是世界上有名的名勝古蹟之一。原是供奉濕婆神的,整個 建築在人工所構築的石窟上,每一層石窟上都有走廊,走廊上全部陳列著石刻,其與較低一層之石 窟之間則以扶梯上下。窟上有無數的亭塔,在第三與最後一層之走廊上之四角處,矗立著八座塔,每 塔各高一八O尺。當上到第三層石窟,卽是正殿,全高二一三尺。整個建築都是石材建立起來的, 從東到西有三分之二公里;從南到北有半公里。寺外的圍牆另環繞著一條寬七OO尺的大壕溝。沿 著水溝有一條石版舖成的道路寬三六尺,在水溝與道路之間建有石欄杆。另有一條寬敞的大道,從 圍牆的大門,直接進入第一層石窟,約有四四O碼長。

吳哥城(Angkor Thom),是其國王伽耶伐曼七世(Jayavarman Ⅶ)所建,為方陣形, 每一邊長兩哩。其四周有一道寬三三O尺的嶄壕,嶄壕外又有一道很高的石牆環繞。城的中心卽是 一座很大的寺廟(Bayon)。該寺為尖錐形,共有三層,每一層都建有高塔,總計有四O座。中 央塔最高,有一五O尺。每一塔的四周,都有精心雕刻的石像。這些石像大都為佛敎中的菩薩或阿 羅漢,也有伽耶伐曼七世的石像在內。在廟的四周,尚有宗敎及其他各種建築。城內還有幾個很大 的湖,都圍有湖堤。皇城城台長寬共一、二OO尺;高一三尺,都是雕砌而成的精心巨構。在那個 時代,吳哥城的確算是世界上最大最美的城市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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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棉的吳哥窟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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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檳榔嶼與印度洋羣島曾有三個印度殖民帝國之興亡。于紀元第八世紀,夏林陀羅王 朝(Sailendra)首先在馬來西亞、檳榔嶼建立王國,其領土包括蘇門答臘、爪哇、婆羅洲、以及 整個印度洋羣島。阿拉伯商人在這一地區經商,他讚揚夏林陀羅國王之富強、獨裁專制,稱之為摩 訶羅闍(Maharaja)。他建立海軍,很成功地攻擊占婆與坎布伽兩王國。根據這位阿拉伯作者所 記,「他所統治的島嶼不下一、OOO以上。」很多編年史都載有摩訶羅闍每天早上丟一塊磚到一 個湖中,而磚塊竟變成了堅硬的黃金故事。根據這位阿拉伯人的記述,摩訶羅闍的政權曾得到印度 與中國政府的承認。伊賓羅斯德(Ibn Rosteh)在紀元九O三年寫道:「這位偉大的國王,稱為 摩訶羅闍,意卽是王中之王,他並非視他自己為印度諸王之王;而只是為羣島上的王中之王。無人 會比他更為富有,更有權力,他的歲入每年每年增多。」伊賓.可達日柏(Ibn Khordadzbeh) 指出:從紀元八四四到八四八年中,摩訶羅闍王每天收入國庫約值兩百曼得(Maunds)黃金。每 一曼得合二一.八O磅。

夏林陀羅王朝的國王都是大乘佛敎信徒,與中國及印度都具有外交關係。其國王巴拉普陀提婆 (Balaputradeva)曾派了一位大使見孟加拉之提婆波臘王(Devapala),要求他答應在那爛陀 地方撥給他一塊土地,以建立一座寺廟。當然,提婆波臘王,也就答應了他的請求。夏林陀羅,在 宗教事務上與孟加拉國通使,這也顯示孟加拉是當時印度大乘佛敎之中心。孟加拉一位佛敎高僧鳩 摩羅華夏(Kumaraghosha)變成了夏林陀羅國王的國師,在他的促成下,在塔羅(Tara)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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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很美觀的寺廟。夏林陀羅王自己就是一個傑出的建築家,最有名的巴羅布德爾(Barabudure) 廟就是在他那個時代所建立的,這也顯示了那個時代的富裕與昇平景象。這座廟建築在山上,共 有九層,重疊而上,整個建築物都是鐘塔林立,其中央者最高。其最低層,見方為一三一碼。較低 的五層,其內面都為牆壁所隔絕,而以欄干環繞,以至形成為四道開敞的走廊。其上面三層,鐘樓 林立。鐘樓內都有佛陀的塑像,都是出自精心的藝術匠心。各走廊上遍是陳列的石刻,都是出自佛 敎經典的典故。而石欄干上也是刻著小型的廟宇,及佛陀的石像。從這些石刻像中,就可以看出當 時印度爪哇人的崇高藝術修養之一斑了。

整個建築物有四OO尺見方,而其四周之走廊都是滿佈著佛陀石像,展示出了建築家最高的靈 性,我們由此可以瞭解到,這就是它之所以被列為世界八大建築奇觀之一的原因了。爪哇與坎布伽 之藝術,毫無懷疑,是得自于印度,而且又受到了印度殖民統治者獎掖;但巴羅布德爾寺與吳哥窟 ,無論從建築氣魄宏偉之觀念上看;或從精巧細膩的技術上看,實在都已遠超過印度國內所有的建 築物的水準。

夏林陀羅王朝的黃金時代直維持到十一世紀,當遮羅(Cholas)窺伺到這海上富裕的王國後 ,夏林陀羅王朝的國勢也就日近黃昏了。羅仁陀、遮羅一世(Rajendra Chola I)以強大的海軍 艦隊攻打夏林陀羅,而取得了他的部份領土;但是要維持龐大的軍隊,來長期佔領其所佔之領土, 確也非易事。夏林陀羅王朝仍力圖振作,以期收復失地,經常對遮羅佔領區施行反攻,這樣持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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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為爪哇巴羅布德爾寺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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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將近一個世紀之久。到了十三世紀,夏林陀羅,又逢多事之秋,錫蘭又發兵侵襲,夏林陀羅終于 被滅。

夏林陀羅之衰微與滅亡,為爪哇島上另一新的勢力帶來了興起的機會。早于第四世紀時,在爪 哇島上,就有一個小小的印度人所殖民的王國,但却為夏林陀羅所征服。爪哇是夏林陀羅領土的一 部份。直到第九世紀,爪哇自行獨立為止。爪哇的中部,原一度曾為夏林陀羅的政治中心,建有各 種有名的紀念建築物,甚至包括巴羅布德爾寺在內。所以爪哇的王國就將他的政治中心從中部遷到 了東部,首先置都于克地里(Kediri),繼遷至泗水(Singhasari),勵精圖治。到了十三世紀 末期,又有一新的王朝崛起,其國王稱為毘吉瓦(Bijava),其都城為鐵克塔.維爾瓦(Tikta- Vilva),爪哇人稱之為麻甲帕西第(Majapahit)。他征服了附近各島嶼,早在一三六五年之前 ,他領有檳榔嶼以及馬來羣島各地。也卽是說,他擁有十九世紀荷屬印度尼西亞羣島;馬來亞的檳 榔嶼;或許尚包括西伯里島(Celebes)北部在內。

第十五世紀之先期,一位流放爪哇印度的酋長又建立了麻六甲王國(The Kingdom of Malacca) ,麻六甲形成一個強國後,成為重要的商業中心。其第二任國王信奉了回敎,卽大肆攻 伐他的鄰國。新興的回敎傳入到爪哇以後,促進了爪哇的商業與貿易鼎盛,此一地區的王室也多改 信回敎。由于民眾與官員都改奉回敎,麻甲帕西第王在十六世紀初葉,被迫遜位,這位信奉印 度敎的國王被逐,整個爪哇島上的人都皈依了回敎。但具有印度血統的殖民,與信奉印度敎甚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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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則蝟集在巴里島(Bali)上,拒絕皈依回敎。巴里是印度人殖民最早,將近千年以上的根據 地,甚至直到今天,印度敎仍然十分盛行。其餘地方,一般說來,都已採信了回教的信仰,服膺了 回敎的文化。

印度的藝術與文學已影響到爪哇的文化極為深遠,在那裡仍有幾百座寺廟;仍保存有大量的手 抄本梵文經典;羅摩史詩與摩訶般若多史詩中的故事仍在島上傳誦不絕;甚至將上面的故事以皮影 戲在戲院上演。但隨著麻甲帕西第王之敗亡,爪哇的藝術生命似乎是失去了活力。

我們試就印度人在遠東的殖民,作一概括地結論:印度殖民的國王統治了印度支那以及印度洋 羣島,從蘇門答臘到新幾內亞,已將近一千五百年之久。從第二世紀直到十五世紀,印度人民本土 失去獨立時為止,在海外印度人殖民王國亦同告瓦解。

印度人的宗教、文化、法律以及印度人的政府,改變了這一地區土著民族的生活;也透過印度 的宗敎、藝術、文學,使他們的精神道德得到了提昇,智能得到了啟發。總之,印度人把他們的文 化提昇到了較高的層面。一個較強大的印度政府,幾乎都是寬厚仁慈的王朝所建立的,寬厚仁慈就 是印度人的傳統精神。只要印度敎在國內盛行,在國外殖民地區的印度敎也必然充滿著生氣活力; 相對地,當印度敎在國內的國力衰微特,必然也會導致殖民地的失敗。源泉乾枯,泉流自必最後歸 于消失。可見自一一OO或一二OO年以後,印度敎花了很多心血在海外殖民,而且,各土著民族 亦樂于接受印度文化,直到十五與十六世紀回敎興起為止,這絕非只是偶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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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殖民史,已顯示出,如果印度敎沒有深厚的文化力量,印度敎是不會為外人所接受的; 當然,如果一個民族,它自己本身有深固內發的文化,對于外來的文化是具有排斥性的。這也指出 ,一個民族的文化除非具有偉大的生命力,它才能吸收外國的文化,也才能帶給外國文化的新生氣 ;卽使是對未經開化的民族,也能提高他們的文明與文化的層面。如果我們認知了這些,便知道印 度在文化史上也表演了一個類似的角色。雖然,印度文化對西方、中亞、東亞之影響較少,但亦顯 示出了印度文化偉大的一面,並非只是我們憑空自我誇大而已。印度文化之擴張與海外殖民,只是 印度歷史光榮的一部份,印度歷史上之一段插曲而已。就憑這一段插曲,任何印度人都會感到自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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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古代印度的遺蹟

第一章 史前時期

在先前的篇章裡,我們已討論了史前期的藝術遺蹟。其中包括有新石器時代之工具,以及其印 璽、建築、雕刻、銅器及青銅器等,這些都是在蒙吉達羅(Mohen-Daro)以及其他少數地方發掘 出來的。

從蒙吉達羅所發現之多類古物,都是雕刻的印璽、陶磁動物,諸如水牛、野牛、牡牛等。約翰 馬歇爾(Sir John Marshall)看到這些遺物後,評論著說:

「從任何方面看,這些古物簡直使人不相信是出自初民之手,像如此的精巧細小,充分顯示了 作品的輪廓鮮明、活潑;也表現出了作者的眞情流露。關于這些,卽使希臘的藝術,也未必不感到 遜色。」

同一作者,對另兩件在海那帕(Harappa)所發掘之石刻像也評論道:

「當我第一次看到這些石刻像,我發覺很難使我相信,這是史前時代的遺物;就早期的藝術來 說,這些石像的造型,在觀念上,實在是太完美了。如此的造型,在古代世界上是未被發現過的, 直到希臘的希臘文明興起的時代,才會有這樣造形完美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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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孔雀王朝時期

海那帕與蒙吉達羅最早所遭到破壞的時期,至遲不會晚于紀元前二七OO年。因為在兩千多年 以後,我們并沒有獲得任何值得認真考證的古代遺物。

從有史的時期,我們就有已破壞之古蹟;這些古蹟我們將他歸屬到紀元前五OO年以前的時代。 但唯一在孔雀王朝之阿育王時代,才留下大量高度藝術遺物。從這些遺物,促使我們對印度藝術之 性質、形式有了一些確定的觀念。

阿育王時代的藝術,最精細的石刻品莫過于獨石柱,就在上圖之石柱上刻有他的佈告。每一石 柱都是圓柱形,是用整塊石材雕刻而成的;為石柱所支持之石柱頂,則是用另一整塊石材所做成的。 圓柱為砂石,磨得極為光滑;柱頂一般都刻上一隻或數隻動物,向四周瞰視;動物下為一顛倒向下 的蓮花座,但有人卻誤稱為是金瓜鈴。 在那個時代,如何能將巨大的石材分成如此高大的石柱;而且要搬運好幾百里;有的甚至要運到險 要的高山,這些都需賴高度的知識與技巧。尤其是精細的雕刻與整部之磨光技術更是使人驚奇讚歎 不已。但在這樣高度的藝術,已展示出了崇高的意境,而却圍上粗俗的鐵欄,確實有些不大相稱。

在鹿野苑(Sarnath)之阿育王石柱,可算是其石柱中之精選品。在石柱頂上刻有四隻獅子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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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為陳列在印度拉克羅(Luchnow)大學之阿育王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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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背地蹲著,向四方眺望,表現了高度的藝術形式,尤其在生動與美兩方面已獲得全世界藝術家的 稱讚。史密斯博士(Dr. V.A.Smith),對鹿野苑所留存之阿育王石柱評論說:

「我們很難在世界其他國家發現,對于古代動物雕刻之藝術品,有能越過或相等于這一件美妙 的作品的。這支石柱上之動物塑像,已將作者之觀念充分地表現在形式上了,在每一細微處都是那 麼完美。」

還有很多阿育王石柱,雖然是遜于鹿野苑的,但也都是非常美的,這不僅表現阿育王時代的藝 術;而且也顯示在那個時代的高度技術與知識。

在阿育王時代之建築藝術,若與其石刻相較,則其建築藝術是相當貧乏的。不過,在阿育王時 代有位希臘人記述當時阿育王之王城補怛羅(Pataliputra)壯麗的王宮,而說:那是全世界最 大最美的建築。七百年後,中國的法顯法師,對于孔雀王朝之遺風尚讚賞不置,不過這時帕提乃補 怛羅孔雀王朝的王宮已全部被毀了。最近挖掘這個皇宮的遺址,發現其遺址連地基都已受到破壞無 遺,總算發現了一個百柱大廳(A Hundred-Pillared Hall)的遺址。

除了在鹿野苑,有一細小整條之石欄圍繞著鹿野苑一座寺廟,足以表示當時的突出之建築藝術 外;在其他地方也都有其建築遺蹟,但主要有名的建築則在比哈爾(Bihar)之帕第拉(Patna) 縣、巴拉巴爾山(Baradar)及其鄰境地方之查提耶(Chaitya)石窟大廳,雖然是在一座極堅硬 的大岩石下所鑿成的洞穴,但洞內之石壁却被磨得光滑像玻璃一樣明亮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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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為陳列在鹿野苑之阿育王石柱之柱頭石刻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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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也建立了很多塔,這些塔的建材都是極堅硬的泥土燒磚與石磚。塔為圓頂形,塔基也是 圓形的。塔外往往圍了一道石垣,有的石垣甚至還有其他的裝飾,一般都是素石材堆砌而成的。 石垣四周通常開有一道門,也有開幾道門的,這些圍垣的大門都是經過精心設計雕琢而成的。根據 傳統上的文獻,阿育王一共建了八萬四千個塔在印度與阿富汗境內。但這些塔,現在幾乎都蕩然無 存了。有些塔尚能僅存的,可能是較晚期所建立的。最著名的一座典型大塔建立在商奇(Sanchi) ,在波帕爾省(Bhopal)內,距比爾沙(Bhilsa)不遠。塔直經為一二一尺半,高七七尺半,圍 垣高一一尺。根據約翰.馬歇爾(Sir John Marshall)所說:該塔原屬阿育王時代的磚塊,可能 只有現在該塔的一半,現在的塔是經過擴建、整修、重新裝飾而成的。甚至,現在之圍垣也是後來 重新改建的,原來的圍垣也比較小。至于阿育王時代其他所僅存的塔,恐亦難逃改頭換面的同一命 運。

約翰.馬歇爾所說可能是事實。孔雀王朝的藝術,在印度藝術史上,從各方面看,都顯示出那 是充滿著生氣的發展階段。阿育王時代的藝術家不可能都是突如其來的天才,在阿育王之前的時代 ,一定尚有更多的藝術經過長期的努力,才能孕育出阿育王時代偉大的藝術。不然的話,我們何以能 解釋紀元前二五O年以前的藝術,豈不完全陷于眞空?

每當我們研究印度藝術史時,就面臨著這個困難問題──從紀元前二七OO到紀元前二五O年 ,此一長期遙遠時間的藝術竟是白卷,將何以解釋、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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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奇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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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以後能發現有效的史料,目前我們還不能解答這個問題,我們所能作的,只是一些可能的 推測而已:

第一,孔雀王朝的藝術,并非不與印度河谷的藝術有相似之處,其之所以有長期的藝術空白時 期,乃是由于這些古物都是木質或容易腐爛的質料所作成的,所以沒有遺物能留存下來。既沒有石 質或其他堅實質料之古物藝術品,卽使未來亦不可能有新的這一時代藝術品能被發掘。

這種推測的方式,也是受印度的字母問題的解答方式所一致認可的。由最早期的印度字母,都 可以在阿育王之碑銘中發現,從這些早期的字母,所以印度人的字母才能保存下來。這些字母是如 何完成的,這一階段也是一個謎;又如何分衍成不同的形式而傳到了西亞,又是一個謎。但從蒙吉 達羅與海那帕所發現之很多印璽與類似文字之圖畫或圖記,有的學者就視這些圖記為原始字母,阿 育王時代之學者,就是這樣獲得他們的文字的。同樣的,阿育王時代的藝術傳統,也可能是完全承 襲了印度河谷的藝術。所以這一階段之文字與藝術發展之過程不為我們所瞭解。

第二,我們也可能假定,印度河谷的傳統藝術已曾漸漸消失,而孔雀王朝的藝術,是其獨立開 創的新天地。這一假定又可有兩種不同的觀點:或者認為,在孔雀王朝之前期,雖然盛行精于木質 藝術品之製作,但亦漸精于石刻,木質藝術品已經湮沒不能傳下來,而石質藝術品亦尚未開風氣。 或可假定,印度首先使用石質藝術是始于孔雀王朝。在一些較粗糙的阿育王石柱中,卽可以看出他 們的藝術富有變化性,也卽是從木刻藝術轉變到石刻藝術的變化性。較粗糙之石碑、石柱可能是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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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印度藝術家之作品;而精刻之石柱等則是王朝僱用國外藝術家之作品。根據這種推論,印度人的 藝術,多多少少,在阿育王前後一段很長的時期,都是在外人之指導下發展;直到笈多王朝時代, 印度人的藝術才羽毛豐滿地獨自發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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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孔雀王朝與笈多王朝之交替時期

就印度藝術發展史來看,孔雀王朝之衰亡與笈多王朝之興起,在此一交替之過度時期,共有五 OO年之久,也是印度藝術很顯明的轉變時期。在此一時期,有好幾個雕刻學派都在不同的地區同 時成長、繁榮。計有麥丹牙區(Madhya Pradesh)之商奇(Sanchi)與毘盧(Bharhut);比 哈爾之菩提伽那(Bodh-Gaya);北方省之馬陀羅(Mathura);靠近克利西納河口(Krishna) 之納格吉尼孔達(Nagarjunikonda),以及在西巴基斯坦的犍陀羅(Chandhara)等派。

紀元前第二世紀,巽伽王朝在毘盧建了一座很大的塔。但現在,塔本身是不存在了,但尚還有 一部殘垣仍還圍著塔的廢墟;尚還有一道垣門現在保存在加爾各答之印度博物館內。垣牆是用紅砂 石砌成,而且還有牆帽。牆垣上,雕刻著佛陀的降生圖,伽陀卡(Jataka)故事;以及很多風趣 幽默的喜劇題材。在這些石刻下面,有極簡要的文字,用來說明石刻之內容與意義。石刻上個別人 物的輪廓雖然並不十分清晰;但是整個身體之姿態及面型則是十分清楚的。就整體的石刻來看,是 代表宗敎之信仰與信心,無論服飾之款式與風格都襯托出了人物之樸實與活力。一般印度人那種純 樸無華的風俗習慣與怡然自足的神情,完全從石刻中流露出來了。從這些石刻裡,我們還可以看出 古印度人的充沛活力與樂觀思想都表現在日常生活與言語之間;但在他們怡然自足之餘,也略略地 顯示出人生的悲觀面,這種悲觀的氣氛是印度古代宗敎經典所一再暗示的。基于此一觀點,毘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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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特色,則是具體地表現了印度文學文獻的精神。

在菩提伽那,則有一道小牆垣,却圍繞了一座大寺廟。牆垣可能是出自紀 元前一世紀;寺廟可能為很晚期以後的建築。牆垣上之石刻,其個別人物之輪 廓雖比毘盧的要好;但其整個型態與毘盧則是相同的。

在商奇有三座大塔,所幸,都還完整地保存著。這些大塔原來是阿育王所 建立的,當今又加以擴建,在牆垣中增設了四個精心設計的大門,分別朝向東 、西、南、北四方。雖然原來的牆垣是素石材堆砌的,但其垣門却是石刻的, 有伽陀卡的故事;也穿插了說明文字以說明佛陀的生活行狀。這些石刻之思想

商奇之垣牆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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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題材與毘盧的牆垣石刻也是相同的;但其各個人物之輪廓,人物間之佈局、人物之表情,以及整 個造形之結構,無論從藝術思想與藝術的技巧上看,其水準都是遠超過毘盧牆垣上之石刻的。而且 ,毘盧石刻,關于人體的若干缺點,在商奇的石刻藝術中是完全被剔除了。除了人物之輪廓清晰分 明,甚至連極困難描寫的人物之心態也通通表現出來了。商奇的石刻確實表現了最高之韻律與均衡 的美感;尤其是以簡明的方法能烘托出一些複雜曲折的故事,而又表現了高度之藝術,實在難能可 貴。商奇的石刻也像毘盧一樣,使人感到也是日常生活的寫實。充滿了信心、希望與理想。雖然其 技巧更為精到複雜,富于變化性,而且也顯示了更高的智慧與更充實的人生觀。

整個看來,毘盧、菩提伽耶與商奇三處之垣牆石刻,可視為紀元前一五O至公元後五O年,兩 個世紀以來印度藝術進步的三個階段。今天印度的藝術家,雖然已有能力,精通了這些技術,獲得 了高度藝術的美感;而石刻藝術所顯示給他們的信仰、信心、理想與感情,所給于他們的啟示,實 有不可磨滅的價值。

馬陀羅是這一時期受到破壞最大的藝術寶藏。這裡的牆垣也很小,正如毘盧與商奇兩地之牆垣 一樣,牆垣上有連環的石刻,尚能清晰可見。但很多石刻中的小欄干已遭受破壞;還有大量的石像 ,有的是獨立的,有的是陳列在很高的欄干上,部份已被破壞了。

馬陀羅的石雕,從其材料上,就很容易為我們分別出來,那是一種有斑點的紅石塊堆砌而成的。 這些石刻可劃分為兩個時期:其早期的工夫比較粗糙,約與毘盧的石刻相似,但其風格卻不同于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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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陀羅之貴霜國王(Kushan King)之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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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的石刻,它顯示的只是平實、均勻,并無什麼特別突出的好,也無什麼值得特別批評的敗象。其 後期與前期所不同的,在于它的作品性質與觀念,將佛陀的像更人格化了。這與毘盧、菩提伽耶、 與商奇之石像是完全不同的。以上之地方常以法輪、王冠、雙足印以象徵佛陀。在印度藝術上,將 佛陀人像化,在馬陀羅開了新紀元。透過佛陀及其他聖者之人像石刻像,數世紀以來,開啟了印度 的藝術,獲至了印度精神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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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犍陀羅學派

犍陀羅學派(Chandara School)之石刻,所獲之名望,或許遠超過它實際上之成就。當歐 洲的學者,曾一度認為,犍陀羅學派,實際是出自古印度,是道地的屬于印度藝術的領域。很多人 也仍然認為犍陀羅之石刻是屬于印度與遠東藝術發展之結果所產生之成就。無論如何,依據以上的 觀點,犍陀羅石刻的真正成就,似乎是被誇大了。

犍陀羅的石刻,始于德克希拉(Taxila),及古印度在阿富汗及西巴基斯坦之據點被滅之時 期。其所雕刻的內容,都是取材自佛經。其雕刻大都為佛像與浮雕,從其雕刻技術上看,卽可輕易 地看出不同于印度其他地區之石刻:第一,傾向描寫人體,以及人體各部份之肌肉與嘴上鬍鬚等; 第二,人像披著一襲很薄很大的一塊衣布,衣布顯示出皺摺,很雄偉地站立著。

以上所提犍陀羅之石刻,與我們所見到印度其他地方之石刻有著顯著的對照:那就是石刻表面 較為光滑;身材豐滿或渾圓狀更酷似人體;穿著透明或半透明的衣服;衣服與身體貼近,部份下拽。

很顯明地,犍陀羅之石刻風格是得自于希臘的藝術,更明白地說,是得自小亞細亞的希臘藝術 以及羅馬帝國之藝術,我們可綜合地稱犍陀羅的石刻是印希的或希羅的藝術。因此,不可懷疑的, 希臘的藝術是經由大夏(Bactria)統治者及西北諸國傳入到印度的。顯然,石刻之技巧是引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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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為陳列在拉哈爾(Lohore)博物館之犍陀羅石刻菩薩像


臘,但其基本精神仍是印度的,它不僅是顯示一種信仰 ,同時顯示出佛敎徒對其信仰之實踐。在犍陀羅的石刻 像中幾乎沒有以希臘歷史、及希臘神話為題材的雕刻。 我們可以說,犍陀羅的藝術家,不但具有希臘藝術的手法,更有印度藝術的心靈。

犍陀羅石刻最突出最重要的是,佛像似乎揉合了希臘阿波羅神(Apollo)若干神采,這也是 造佛像的一大進步。在精細的佛像、菩薩像以及其他象徵信仰佛敎的雕刻,尚刻有說明佛陀前世今 生的生活,這些說明文字是刻在另一塊黑色石板上的。

長期以來,大家都認為馬陀羅以及其他地方之石刻都是從犍陀羅石刻模仿而來的;現在我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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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的認識出,犍陀羅與馬陀羅的佛陀石像是各自獨立地發展著的。兩者之間,有著極嚴格的差異 ;犍陀羅是強調身體外形,以及肌肉各部份之健康曲線美;而印度內地之石刻像則著重在描寫人物 內在的靈性,透過四肢之動作將它的神韻表現出來。犍陀羅的石刻像主在表現健美;而印度內地之 石刻像則在表現靈性,這可能是兩者石刻藝術之最大不同處。犍陀羅石刻藝術的內容是豐富的,具 有變化性、也像商奇與毘盧的石刻一樣,反應古代印度人的理想生活。

無論馬陀羅學派,與犍陀羅學派,在當代都是受到塞提安(Scythian)王朝的國王所保護, 同時共存共榮的。貴霜國國王們的石刻肖像都富有這一時代之寫實特色。貴霜人的藝術,尤其那時 代犍陀羅學派的藝術,透過中國之新疆,傳到遠東,影響了中國與日本的藝術。

比以上所說之石刻學派所盛行之時期稍晚,又有一批很精美的塔,建立在克利希納河 (Krishna)下游,在阿摩羅婆提(Amaravati)、伽格耶比陀(Jagayyapeta)及納格吉利孔達 (Nagarjunikonda)等地。阿摩羅婆提的塔,其牆垣不僅是大理石砌成的;而且其牆垣上所覆蓋 之石版也是大理石。這眞是一座最精美、最堂皇的建築;但不幸,却整個遭到破壞了。這些被破壞 的殘垣,有的被移往英國倫敦博物館;有的則陳列在馬德拉斯印度政府之博物館內。所有印度南部 這些塔的石刻都很相近似,而與印度北方各塔的石刻在風格上,則全然不同。因此,我們稱它是新 的阿摩羅婆提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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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羅婆提塔



阿摩羅婆提的石刻,其輪廓,纖細活潑,最難能可貴處是其雕刻物之曲線與雕 刻人物之心態。雖然對人物之描繪也很清晰;但由于整個佈局太擁擠,所以整個畫 面的效果也就使人看起來不太開朗自在。不過,倒也充分顯示其技巧已發展到了相當 高的水準。尤其是植物中之花草,特別是蓮花,最受這個學派所偏愛。佛像到處陳 現在整個石刻建築物中,但最神聖之主要地位,則仍是 以象徵性符號來代表。這可說是,這是屬于毘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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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耶、商奇時期與馬陀羅、犍陀羅時期之間之轉變時期的藝術。

納格吉利孔達塔的遺物,由印度考古勘查團最近才發掘出來的。在這裡計發掘出有一座 塔、兩座石窟,及一座寺廟。在塔附近發現一塊石板,上面刻著佛陀的誕生圖,有七位赤足 神,持著同一條布,歡迎神聖佛陀降臨人間。

這一時期約在紀元前二OO至紀元後三二O年,建築藝術並不如石刻藝術那樣發達。當 然,也有些寺廟與精舍之建築是很美的。在普魯夏帕爾(Purushapur)卽今之柏雪瓦 (Peshawar)地方,有一座迦膩色伽塔(To-wer of Kanishka),在亞洲來說,都是最有 名的古蹟之一,但是現在已全部破壞了,除了塔以外,尚還有一座建築,都是藝術的結晶。

納格紀利孔達之石刻──佛陀誕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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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些石窟,是從極堅硬之岩石中穿鑿而成的。類似的石窟,在印度其他不同地方計已發現有幾 百個。

阿育王時代之石窟是平面的,分為數間;而這一時期的石窟,則增添了石柱與石刻藝術。有些 石窟內住著和尚,作為修行之精舍。平面石窟大多中央為大廳,四周則是很小很小的石屋。尚有其 他廳堂,則是用著作祭祀、禱告的。用作祭祀的大廳則是以最精心的藝術雕琢而成的。中央大廳為 長方形,入口的對邊則為一半圓形;中央廳兩邊各有一長排石柱;兩排長石柱靠近石壁一邊各有一 道走廊較為狹窄,是人行道。就在大廳盡頭處之半圓形神龕兩邊,有兩座小佛塔(Dagoba)。入窟 之正面,都是精心的石刻,有三道門分別進入中央大廳,以及大廳之兩邊走廊。在中央大門之門上 ,有一個很大的馬蹄形窗。外面的光透馬蹄形窗,可以到達到最裡面的兩座小塔。當大家集聚在稍 帶幽暗的大廳內祈禱,前面小塔閃著光芒,這種氣氛勢必更為神祕、嚴肅、感人。

在那西卡(Nasik)、薄伽(Bhaja)、比得沙(Bedsa)、卡爾(Karle)以及孟買其他地 方都有很多作為祭祀、祈禱用的石窟。卡爾石窟是最精緻的一個:諸如其正門石壁上之雕刻;室內 大廳兩邊之石柱;以及其他部份都是十分考究的。

除了其內廳之兩排石柱而外,另外還有幾根獨石柱,毘拉吉爾(Besnagar)的獨石柱之設計 都是以卡爾石窟獨石柱為藍本的。毘拉吉爾的獨立柱是希臘大使海尼俄達羅(Heliodoros)建 立的。在石窟內有很多獨石柱,而且,也是必要的,但都是不大光滑的;最好、最高的石柱還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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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石窟內之祈禱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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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阿育王的石柱,是不容懷疑的。但就石刻技術,與建塔技術,及石窟技術來說,這一時期實在已 有了顯明的進步。不過,這一時期的石刻,如阿育王時代石柱上之動物已不復多見了;而代之的為 人像,尤其是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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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笈多時期

笈多時期的藝術約自紀元三二O至六OO年之一段時間。雖然笈多王朝的政治生命最多只延續 到紀元四九五年;但笈多時期的藝術風格卻一直維持到紀元六OO年甚至還要長久一些。所以我們 將笈多王朝的政治與藝術分為兩個不同時期來說明。

從笈多時期,印度的石刻藝術就進入到古典的形式。由于幾個世紀以來的努力,藝術的技巧是 完善了;藝術的形態也固定了;美的觀念也愈明晰了。不再有新的嘗試;也沒有走上低潮,幾乎停 止在靜態狀態下。

到了笈多時期,掌握了藝術的基本原理,與眞實的藝術容體;發展了崇高的美感;熟練的技巧 與沉毅的工夫產生了很多有價值的人像,給印度藝術停滯不前之絕望時代,帶來了新的希望。笈多 時代的石刻不僅保存了印度歷代所傳下的藝術形式;而且還傳到遠東印度殖民地。諸如馬來半島, 蘇門答臘、爪哇、越南、高棉,甚西里伯等地區。以上這些地區的藝術,都有著笈多藝術的戳記。

笈多藝術最重要的特色是佛敎的,也是婆羅門敎的,已進入到宗敎神聖的化境。從婆羅奈斯 (Benares)附近之鹿野苑(Sarnath)發掘大量的佛陀像,其中之一被認為是全印度最完善的一 尊佛像。在馬陀羅以及其他地方也發現有佛陀的石刻像及青銅像。在今伽色縣(Jhansi District) 之提阿伽爾寺(Deogarh Temple)有石刻的濕婆、韋西笯以及婆羅門敎其他諸神的神像,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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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像是印度最高的藝術品,它們表現了均衡的身材;充滿了引人的活力;顯現了慈悲的精神;放射 出了靈性的光輝。總之,這崇高的理想結合了高度之美感與韻律,而形成了笈多時代的石刻藝術, 不但看起來是淨化的,優雅的;而且也更具活力與生命力。不僅是智慧的發射,而且,也是至情的 流露。笈多的偉大藝術一直傳遞到了它相繼以後的時代。

金屬藝術,在此一時期已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可能被視為極稀罕的藝術。玄奘大師在那爛陀 就曾見到有佛陀的銅像,竟高達近八O尺。在沙爾坦伽(Sultanganj)發現有佛陀的青銅造像, 高七尺半,也是一件精緻的藝術品。在古柏高塔(Qutb Minar)附近,有一根德里鐵柱(The Iron Pillar of Delhi),也是屬于早期笈多時代的珍貴遺物。在一個世紀以前,卽使歐洲人最好 的鑄造場,恐怕也很難鑄造出類似德里鐵柱那麼大的鐵柱來。

在這個世紀,印度人的繪畫已有很高的成就,可說富有華麗鮮艷的繪風,在阿禪多(Ajanta)石 窟之石壁及其天花頂上之壁畫為全世界之藝林所推重。一共有二九個窟,其中十六個有壁畫,壁畫 至今尚還存在,不過,歷代以來,直到一八七九年,先後經過或大或小的修補與添加。說來也眞令 人痛心,大部份石窟都已遭受破壞,卽使未受破壞的,也漸漸腐蝕剝落了。窟內的壁畫有些是一世 紀的作品;但大多數均屬笈多時代的產物。其崇高的境界;鮮艷的色彩;精練的技巧所構成的藝術 作品,真是引人入勝。雖然,已受到了嚴重的破壞,其偉大的藝術成就仍能充分地表現無遺。除此 而外,整個壁畫,顯示出一種富于變化清幽的空靈境界。其繪畫之內容,多為人天勝境,這包括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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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拉吉爾之格如陀(Garuda)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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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應身與化身,佛陀的誕生與圓寂………等都獲得藝術史上最高的評價。

在錫蘭西格里耶(Sigiriya)的壁畫約成于紀元第五世紀 ,也表示出是阿禪多時期藝術的結束,不過尚保有阿禪多繪畫 之遺風。在巴佛(Bagh)的石窟中,有的壁畫,也有很高的藝術成就。

下圖:那羅.那羅耶(Naranarayana)
之提阿伽爾寺(Deogarh)之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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笈多時代的建築術,比起其同一時代 的石刻來說,一般學者的看法,都是要遜色很多的,在商奇(Sancn)的石寺像提阿伽爾寺 (Dcogarh)一樣,都是很小的。但在風格上卻是創新的。在毘培岡(Bhitargaon)用磚頭所建之寺 廟有很大的規模,但是已破壞了。我們在拉克陀萊(Nachna-Ke-Talai)以及其他地方尚發現數 所此一時期的寺廟,仍還保存著。這些寺廟之設計大都相似,有一大殿,為正方形;殿內有神龕 (Cella);另有一道門廊,這三者是寺廟主要之構成部份。此外還有長方形石刻浮雕,但這只能算 是建築物的附屬部份,它對整個建築來看,還是很和諧的。這些堂皇的建築大都是建于伽多時期是 可確信的,可惜完全被破壞了。在寺廟的屋頂上,建塔,塔又經過精心地雕琢,像這樣的設計直到 笈多晚期,尚還沒有類似之建築出現;不過從毘塔岡寺的建築看,已經有類似建築觀念產生了。繪 畫中的彩色,使用到雕刻的畫面上也是笈多時期石刻藝術的特徵。

笈多時期藝術的鼎盛時代,卽是他們國勢鼎盛,發行金幣的時代。根據有些學者的意見,是由 于笈多王朝受了外力所影響而致富強的;但我們卻不能因此,而貶低了笈多王朝自身的成就。例如 ,他們給于人民有充分的自由;也能充分地讓人民表示他們自己的意見;審慎地衡量自己國家的傳 統,接受外來的知識與技術。例如,他們的貨幣所現出最大意義是:貨幣具有精緻優美的設計,視 錢幣為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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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中世紀

在印度人的藝術演進中,笈多時代以後的六百年,建築漸漸表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在其以後 六百年的時代,不同的建築風格都同時發展著,因而建立了富麗堂皇多彩多姿的寺廟,這些寺廟, 今天我們幾乎在全印度各地都可見得到。

大致說來,建築具有兩種最重要的風格:那就是一為印度雅利安人式(Indo-Aryan)或稱為 北方式;一為荼盧毘第式(Dravidian),或稱南方式。兩種方式之建築,所同者,是廟宇之建 築都很高,與塔相似,建築物外面都有小型的神龕、與諸神之神像;而其不同者,主在建築物之棱 線不同。北方的廟宇所顯示之棱角是曲線的,中為層樓,頂上為一小尖塔;南方的廟宇有如金字塔 ,不過每向上一層則逐次縮小,為直線型。兩種型態之寺廟頂上,都有一個小圓石球,如像皇冠的 冠頂一樣;而且整個寺廟之石刻都非常細膩,其設計非常宏偉。兩者在風格且也有很大的不同;南 方的建築,石柱具有極重要的地位;而北方卽使大的建築物亦不用石柱。

第一節 北印度

帶有曲線式的寺廟,在印度北部隨處都可見到,尤其在奧瑞沙(Orissa)之巴梵里斯伐 (Bhuvanesvar),在中印之查塔帕爾(ChattarPur),有很多這樣的廟,往往幾座廟建築在同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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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其中對幾座廟,從廟基到廟頂整個建築物的外面都裝飾著石刻,使寺廟更為壯麗。這些 石刻之設計均富變化性,不但未絲毫破壞原建築之風格,而且更使原建築更為莊嚴和諧。在 訶吉羅(Khajuraho)的寺廟大多為晚期的代表作。彩色已使用到石刻的各個小裝飾塔上。 原來用著作為寺廟頂外之裝飾小塔(Sikhar-as),到後來發展成獨立的小塔,環繞著中心 大塔或大寺廟。

詳細地說明這些寺廟那是用不著的。在巴伐里斯伐(Bhuvanesvar)之靈伽羅闍 (Lingaraja),與羅闍羅尼(Rajarani)兩廟及犍羅(Chandella)諸王在訶吉羅所建之有些 寺廟,無論是出自其早期的或是晚期的,可說都是最具代表性之建築。在普利(Puri )之 伽格納(Jagannath)寺,雖然很有名,但 並不怎麼美觀。 在瑞吉勃檀納(Rajputana)有很多很美麗壯觀的寺廟。

巴梵里斯伐之靈伽羅闍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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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印度之建築,除了有其共同之風格外,在有些地方尚有其地方之特殊風格,諸如克什米爾與 瑞吉勃檀納。麥檀陀(Martanda)寺是克什米爾最美麗壯觀的一座;至于在瑞吉勃檀納的廟,則 有兩座最精緻的,都在蒙第.阿布(Mount Abu)之狄拉伐羅(Dilavara),這兩座廟的面積很 小,而且廟頂也沒有裝飾任何小塔;但在圓形廟頂上裝飾著神龕;在正殿有石柱,石柱雕琢之精緻 典雅,實在難以形容。那麼堅硬的石塊,能將其削得與紙一樣的細薄。至于其構圖之精巧與復雜, 以及巧奪天工的超人技術,眞可說藝術中的無價瑰寳。其中之一寺,是一位王公大臣,名叫威瑪羅 .沙(Vimala Sha),建于一O三二年;另一座廟是德闍波臘(Tejahpala),建于一二三一年。

第二節 南印度

南印度半島的石刻與建築史,始于波羅婆(Pallava)的各寺廟,這也是第一次具有荼蘆毘第 人建築風格出現。此外,在其古都岡琪(Kanchi)或康吉維羅(Conjeeveram)以及其他地方 也有石材所建築之廟宇,那就是著名的麥馬爾拉普羅(Mamallapuram)的七塔(Seven Rathas) ,是以荼蘆毘第建築風格而造成的,也或許就是因為這座塔而稱為波羅婆風格而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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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第阿布(Mountaub)之德闍波臘(Tejahpala)寺



所謂波羅婆風格的塔就是很小的寺廟,為單一大石塊所鑿成的。這些塔陳 列在濱于海邊之麥馬爾拉普羅鎮,或又稱為摩訶巴力普羅(Mahabalipuram) ,為婆羅婆國國王于紀元第七世紀所建,國王為那羅章伐曼.摩訶摩羅 (Narasimhavarman Mahamalla),這個鎮直到現在還是令人嚮往的地方。 其最吸引人的是每一大石塊,就是一座廟,而其石牆上佈滿著精細的石刻。這 些塔寺是以般陀婆(Pandava)王兄弟及其共妻之名字而命名的。這些由整 個石塊所雕刻成的寺廟,現在仍完整地保存著,也顯示出波羅婆不朽的崇高藝 術成就。這些寺廟中,其中最大的一座,其設計與雕刻,較其他的還要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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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刻劃之主題,是描述阿瓊那,或稱有修王子(Arjuna)的懺悔圖。故事本身之眞實性如何是值 得懷疑的。還有很多類似的石窟,是屬于波羅婆時期的。

最重要的,我們得指出,早在波羅婆之前,無論建築與石刻,都已顯出有很高的發展。雖然我 們並無實際的史料作為有力之證據,我們必須作此推測;因為他們在岡琪(Kanchi)或麥馬爾拉 普羅(Mamallapuram)等地所建立之寺廟,以及在麥馬爾提羅婆石窟上之精巧的雕刻絕不是生 手所能一蹴而會的,而是要經過數世紀、數代的長期培養才能有如此高的造詣。這個問題可能相似 阿育王時代之藝術上之成就所帶來的問題一樣。我們曾提出解答:阿育王時代之石刻藝術,得自希 臘人的幫助很大。但外國的技術已經引進來了,不能以前面相似的營業,來解答這個問題。因此, 我們有理由相信:早期的藝術都是木質的,或容易變化的材料所作成,所以沒有作品能保存下來, 直到發現了新的石材為雕刻材料時,也就恢復了他們原來的雕刻技術。

波羅婆的建築風格,不僅風靡南印度半島,而且傳到了遠東印度的殖民地區,影響了他們的建 築形式。因此波羅婆式的寺廟在爪哇、高棉、越南等地隨處可見。但印度南方之建築與遠東,其殖 民地區之建築亦有顯著之不同:南印度的建築物,大石柱是其特色之一;而其殖民之南洋地區之建 築卻須有大石柱。

到了遮羅(Cholas)王朝,則繼往開來,將波羅婆之南印度之建築式樣,又加以擴大,為多層 樓式的建築物。這可算是將波羅婆式發展到盡善盡美的境地了。遮羅王朝類似建築,可能要推檀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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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Tanjore)之濕婆神廟為典型,這座為羅闍羅伽王(Rajaraja)所建,其中最大的廟 有十四層樓,高共一九O尺,塔頂為橫圓形,為一整塊石材雕刻而成的。據說為將這麼大一 塊圓形塔頂,安裝在如此高的塔上,曾從四里之處,建了一道傾斜很緩的道路,沿著這條道 路,才將塔頂安裝在塔上。如此大的整個建築的外面,從廟基到塔頂都是精巧的石刻,都是 精心的設計而安裝在塔外的。寺廟的庭院,乃至側院之偏殿,也全部都是石刻藝術。在大殿 以上,卽是高矗雲天的高塔,可以瞰視地方全景。

麥馬爾提普羅之石窟雕刻



在泰琪羅婆萊(Trichinopoly)之甘格孔達.闍羅普拉(Gangaaikonda-Cholapuram) 還有一座大廟,羅仁陀.遮羅王(Ra-jendra Chola)在這裡建立一座新都城。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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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新都城以堂皇的宮殿,廣大秀麗的人工湖聞名于世,沿著大湖有一條用 石版舖成的寬大馬路,約是十五哩。不過這座新城都早已湮沒,不復可見了。

檀吉爾寺



遮羅王朝的建築特色是華麗壯觀,另附有極精細的鏤刻。它是無數的 金錢、人力;崇高的思想、技術;無限的血汗與痛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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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晶。正如弗格遜(Fergusson)所說:「遮羅藝術家們的想像力像琿璞樣的那麼完美毫無玭瑕。

遮羅(Chola)藝術漸漸變化,到了晚期,有了新的發展,與荼盧毘第的原來的建築又有了不 同的形式,增設了一個很大的大門,與垣牆,環繞著寺廟。以後,大垣門(Gopurams)也愈來愈 複雜,愈來愈巍峨壯麗就像寺廟的發展一樣,也有了幾層樓房的大垣門出現。垣門的數量也增多了 ,垣們的高度與寬大有的甚至勝過了寺廟的正殿,反而喧賓奪主了。例如古巴孔納(Kumbhakonam) 的大垣門,就非常富麗堂皇,就因為這樣,反而使寺廟的正殿只居于附屬的地位,從整個看 來就顯得不大調和,直使人感到這些藝術家的努力有些徒勞,沒有收到他們的預期效果。

除了大垣門而外,還有以石柱所支撐的大廳大殿,以一排一排的石柱所形成的走廊等,在南印 度有很多大廟,幾乎其建築形式,都是屬于這樣的同一風格。也是晚期寺廟新的特色。現代的旅遊 人員,在馬陀羅(Madura)、室南格(Srirangam)、羅察伐羅(Ramesvaram),及其他地 方所見到之大寺廟,有很長的庭院,四周有令人走入迷宮似的高樓,甚至有幾百上千的石柱大廳堂 ,以及石柱所排列而形成之長廊,站在長廊之一端向前眺望,似乎望不見盡頭處,像有類似建築的 寺廟,大都是相當晚期以後之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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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北德干

在北印度與南印度之南部之間,為德干高原,這一地區有兩種獨立的建築風格,很少有形式變 化。查羅琪(Chalukyas)與羅須羅科多(Rashtrakutas)兩王朝統治此一地區,所以這一地區 的寺廟建築,大多是出自這兩個王朝。在查羅琪的王都巴德密(Badami)附近,我們發現幾所石 窟寺廟,寺廟內僅奉婆羅門敎的諸神,有很多精心的石刻藝術及石刻神像。在巴德密還有很多用木 材所建築的寺廟,甚至其他各地方的寺廟,也是採用同一方法。大部份都是屬波羅婆,或荼盧毘第 兩種建築風格。這種同一風格也是為羅須羅科多人所廣泛地採用。在埃爾羅拉(Ellora),有一座 在世界都是有名的凱拉沙(Kailasa)寺,則是一座最典型的巨大荼盧毘第風格式的建築。它是在克 利希納一世(Krishna Ⅰ)之統治時代所建立的,約值第八世紀之後半期。凱拉沙寺之結構與麥 馬拉普羅的寺廟相似,面積卻要大得多了。一座山綿延而下,而整個山腳與山麓被截斷分離,而形 成一斷岩。於是,廟就加麥馬拉普羅的廟一樣,從小麓之斷岩中所鑿成,為一大石窟寺,寺外仍為 一很寬闊之廣場、庭院,跟一般普通寺廟一樣,不過地面為分隔山麓時,所鑿成的石座。這石座原 來也是山麓的一部份。而整個石窟是從山麓的斷岩中鑿進去的,三面環山,一面為斷岩,斷岩面卽 為石窟,石窟前面卽為大石座廣場。

這石窟中,有一荼盧毘第式塔,也是精心的石刻品,整個石窟是沿著山邊之斷岩,而山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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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著石窟的。石窟內有幾個大殿,殿內有壯觀的石柱與各種不同的婆羅門敎之神像,這些都是精 心的藝術雕刻。在埃爾羅拉的凱拉沙寺,以偉大的藝術成就,無論技術與工程來看,在世界史上都 是無與倫比的。

埃爾羅拉山除石窟而外;窟內還有一著名的小廟。這個石窟在形式上,似乎又走上早期在那 西卡(Nasik)與卡爾(Karle)寺廟之風格。不過韋西瓦卡曼(Visvakarma)石窟却較富 有活潑的變化。

在孟買附近之埃里梵陀島(Elephanta)上之石窟,也尚還保存著大量婆羅門敎的石刻神像, 這些神像也是雕刻得相當好的。

第四節 邁索爾高原

十二至十三世紀,訶沙羅(Hoysalas)王朝,繼承查羅琪後期,統治了邁索爾高原,又產生 了一種新的建築風格。當然,也勢必融合了它們先期的若干傳統。當在甘闍(Gangas)王朝的 統治期,其大臣旃曼陀.羅伊(Chamunda Ray);約于九八三年,建了一尊著名的耆那祖師瞿 曇(Gomata)的石像。石像是建在羅瓦.伯爾伽羅(Sravana Belgolo)的一座石山上,有五 十六尺高,卽是說,約有一般人的身高十倍那麼高,為一整段石塊所塑成,石質極為堅硬。關于塑 成這件石像極難表現之匠心與技巧,以及在設計上觀念上之大膽與新穎,在世界的所有石刻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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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與倫比的。

訶沙羅王朝,在建築他們的寺廟中,雖然與甘闍朝有不同的建築技術與方 法,但在建築材料與建築之藝術水準則是同一的。這些廟並不是四方形的,而 是星式多邊形的(Star-Shaped)。

訶沙羅王朝所建之寺廟,其主要特色是築有很高的石墩為寺廟之基礎。在 高出之石墩基礎上有很多空間提供雕刻。這些塔都是尖錐形的,但都很低,可 視為荼盧比第式之變形。訶沙羅風格之建築,當以在哈里比德(Halebid)之 訶沙里伐羅寺(Hoysalesvara)最具有代表性。哈里比德又名多拉沙姆陀羅 (Dorasamudra)。這座寺廟之石墩基礎高五尺或六尺,墩的外面嵌著石板

哈里比德(Halebid)之訶沙里伐羅寺(Hoysalesv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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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板上則是石刻。整個寺廟從石墩到寺廟頂,一共有十一層雕刻,各層雕刻之圖案為象、老虎、 騎士,以及其他各種鳥獸。在鳥獸之間還穿插著一層滑漩形之圖案。每一層約有七OO多尺長。舉 例說,最低下的一層,刻有近兩千隻象,大部份的象上有人騎著。其他十層也與此相類似,只是雕 刻的圖案不同罷了。訶沙里伐羅寺所代表的,正如一位西方學者所說:「顯示了人類偉大的心血結 晶,也顯示了東方人的耐力。」

第五節 石 刻

中世紀的石刻,最好的,還是要推寺廟裡的石刻;此外還有在寺廟以外所發現之神像與女神像 之雕刻。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地方也繁衍著不同學派。諸如波臘(Palas)、森那 (Senas)、犍提羅(Chandellas)、伽羅遮尼(Kalachuris)等王朝,又都有不同的地方學派 ;而且這些朝代的風格也各有差異。沒有必要,也不可能詳細地來討論每一學派在全印度之發展。 總之,中世紀之石刻,漸漸受到宗敎之影響;而受到美學觀念支配的影響則很小。雖然這些石刻所 代表的是宗敎與信仰,但有時,這些石刻所表現的,就現在眼光來看,也確實醜惡得可怕。尤其在 南印度那爛陀羅闍.濕婆(Nataraja Siva)像的概念,就中世紀之藝術中,是沒有什麼價值的。在 北印度,無論是佛敎的,或是婆羅門敎的石刻像,都有很高的水準,但往往失去了其原始的精神。 到了後期,又受了檀屈克(Tantrik)觀念的影響,就現代的思想去衡量,也並不見得都能使我們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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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在古印度一直被視為宗敎的奴婢。在藝術裡,也充滿著信仰、信心、靈性與情感的血液 。要瞭解印度古代的藝術,或欣賞印度古代藝術,必須透過其不同之宗敎,與不同時期宗敎演變之 認識。早期的印度藝術,反充滿了眞正藝術家的靈性,而其宗敎的觀念亦往往與現代的美感觀念更 相融洽。漸漸在藝術家的情感,所表現出來的,就像晚期的宗敎觀念一樣,似乎只是出于機械似的 反應而已。

第六節 繪 畫

在凱拉沙(Kailasa)石窟寺中天花頂上之繪畫,一窟接連一窟;但其風格與類型卻與阿禪多 (Ajanta)及巴佛(Bagh)兩地之石窟畫大不同。在普度可台(Pudukottai)卽今之馬德拉斯 之西潭瓦索爾(Sittannavasal)的石窟寺內,尚保存有波羅婆王朝摩咸陀伐曼王(Mahendra- varman)時代最優美的壁畫。在檀吉爾(Tanjore)我們發現了一座大廟,廟內也保存有十一世 紀遮羅王朝時代的繪畫。稍晚期,在東印度與伽爾羅第(Gujarat)出現了與繪畫藝術所引起的 掌中影子戲,但都是較為流俗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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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 論

諸如我們在上節所講的一樣,要促使印度的藝術發展、進步,乃至復興,則必須適當地瞭解印 度古代的高度文化與思想。因為眞正的藝術則是在表現藝術家的心靈;一個國家的藝術則是在反應 國家的文化及社會環境。世界上,一個偉大的國家之形成,往往是由于他們有偉大的藝術作品。藝 術之性質、形式優美與否,往往由于其確定之意義與方法所引起的。藉其意義與方法,我們就可以 看出一個國家民族的基本特性,也能公正地認識,這一國家民族眞正偉大之所在。

從藝術的標準來判斷,印度文化,在古代確實佔有了一個很崇高的地位。它不僅顯示出渾厚、 純樸之氣質;而且也顯示了極為精湛靈活的技術,也表現了高度的民族耐力。從另一方面看,印度 的藝術是出自深遠的文化、宗敎的精神、統治者的富裕所匯聚而成的成就。同時印度的藝術也顯示 出,印度人的民族思想:物質享受,與生理上之美感都是臣服于倫理、精神之下,為倫理、為靈性 而服務的。唯有重視這種精神生活,這個世界才能免于強烈的物慾影響。從早期佛敎崇高的淨化精 神,漸漸演變到崇拜檀屈克(Tantrik)之低微形式,這些精神與理想的變化,也都一一反應在 印度的藝術之中。要詳細地研究印度的藝術史,一定要超越當代的藝術作品;而對古代印度人的藝 術之意義一定要清晰地加以掌握,這樣每一個研究印度史的人,才能對古印度人的生活有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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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古代印度史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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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areya Brahmana-Translated by M. Haug.
Atharva Veda Samhita.
Atharvaveda(Translation)-Bloomfield.
Brihadaranyaka Upanishad.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Chapter V.
Chhandogya Upanishad/
Early History of the Vaishnava Sect-Raychaudhuri.
History of Indian Literature Vol.I-Winternitz.
Hymns of the Atharvaveda Translated-Griffith.
Life in Ancient India-P.-T. Srinivasa Iyengar.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of the Veda-Keith.
Sama Veda Samhita.
Sanskrit Literature-Macdonell.
Satapatha Brahmana.(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Texts of the WhiteYajurveda Translated-Griffith.
Translation of the Samhita of the Sama Veda-Stevenson.
Vedic Index-Macdonell and Keith.
Vedic Mythology-Macdonell.
Yajurveda Samhita.

第五篇

Buddhist India-Rhya Davids.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Chapters Ⅵ,Ⅶ,XIII. XIV , XV ,XVI.
Dialogues of the Buddha-Rhys Davids.
Dynasties of the Kali Age-Pargiter.
Early History of India-V. Smith.
Invasion of India by Alexander the Great-M'Crindle.
Mahavamsa-Geiger.
Old Persian Inscriptions of the Achaemenian Emperors-Sukumar Sen.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Raychaudhuri.
Vinaya Texts-Bhys Davids and Oldenberg.

第六篇

Agrarian System of Ancient India-Ghoshal.
Ancient India as Described in Classical Literature-M'Crindle.


p. 417


Bodhayana Dharmasutra.
Buddha-Oldenberg.
Buddhist India-Rhys Davids.
Buddhist Suttas.
Buddhistic Studies-B. C. Law.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Chaptera VI, VII, VIII, IX. X, XI, XVI.
The Classical Accounts of India-R. C. Majumdar.
Corporate Life in Ancient India-R.C. Majumdar.
Dialogues of the Buddha.
Early History of the Vaishnava Sect-Raychaudhuri.
Epic Mythology-Hopkins.
Gautama Dharmasastra.
Great Epic of India-Hopkins.
Heart of Jainism-Sinclair Stevenson.
Hindu Law and Custom-Jolly.
Hindu Polity-Jayaswal.
Hinduism and Buddhism, 3 vols.-Sir Charlesw Eliot.
History of Indian Literature-Winternitz.
History of pali Literature-B. C. Law .
Indian Antiquities-Barnett.
Indo-Aryan Races-Chanda.
Jatakas.
Life of Buddha-E. J. Thomas.
Local Government in Ancient India-R. K. Mookerji.
Mahabharata.
Manual of Indian Buddhism-Kern.
Oxford History of India-V. Smith.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Raychaudhuri.
Ramayana.
Social Organisation in North-East India-Fick..
Social and Military Position of the Ruling Caste in Ancient India-Hopkins.
Studies in Indian Antiquities-Raychaudhuri.
Theism in Medieval India-Carpenter.
Vaisnavism, Saivism and Minor Religious Systems-Sir R. G. Bhandarkar.
Vasishtha Dharmasutra.
Vinaya Texts.

第七篇

The Age of Imperial Unity-Edited by R. C. Majumdar.
Age of the Nandas and Mauryas-Edited by K. A. N. Sastri.


p. 418


Asoka- D. R. Bhandarkar.
Asoka-R. K. Mookerji.
Asoka-V. Smith.
Asoka Edicts in New Light-B. M. Barua.
Asoka Inscriptions-B. M. Barua. Also-R. G. Basak and D. R. Pandeya.
Bhavishyanukirtan section of the Puranas.
Buddhist India-Rhys Davids.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Chapters XVIII. XX.
Carmichael Lectures, 1923.
Chandragupta Maurya and His Times-R. K. Mookerji.
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India,Vol.II-Edited by K. A. N. Sastri.
Early History of India-V.Smith.
Inscriptions of Asoka-Hultzsch.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H. C, Raychaudhuri.

第八篇

Ancient History of the Deccan-Jouveau Dubreuil.
Beginnings of South Indian History-S. Krishnaswami Aiyangar.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Chapters XVII. XXI, XXII, XXIII, XXIV.
Catalogue of Indian Coins(Ancient India)-Allan.
Catalogue of Indian Coins(Andhras, Western Kshatrapas, etc.)-Rapson.
Catalogue of the Coins in the Indian Museum-Smith.
Coins of the Greek and Scythic Kings of Bactria and India-Gardner.
Dynasties of the Kali Age-Pargiter.
Early History of the Deccan-Sir R. G. Bhandarkar.
Early History of India-V. Smith.
Greeks in Bactria and India-Tarn.
Guide to Sanchi-Marshall.
Guide to Taxila-Marshall.
Indo-Greek Coins-Whitehead.
The Indo-Greeks-A. K. Narain.
Kharoshthi Inscriptions-Sten Konow.
Notes on the Indo-Scythians-Sylvain Levi.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Raychaudhuri.
Scythian Period-Johanna Engelberta Van Lohuizen de Leeuw.
Tamils Eighteen Hundred Years Ago -V. Kanakasabhai Pillai.
Udayagiri Khandagiri Cave Inscriptions-Barua.

第九篇



p. 419


Ancient India (M'Crindle's Translation)-Ptolemy.
Ancient India as described in Classical Literature-M'Crindle.
Ancient India as described by Megasthenes and Arrian-M'Crindle.
Arthasastra-Kautilya.
Asoka-D. R. Bhandarkar.
Asoka-Smith.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Catalogue of Indian Coins (Andhras, Western Kshatrapas, etc.)-Rapson.
The Classical Accounts of India-R. C. Majumdar.
Early History of Bengal-Monahan.
Hindu Political Theories-Ghoshal.
Hindu Revenue System-Ghoshal.
History of Dharmasastra-Kane.
History of Indian Literature-Winternitz.
History of Sanskrit Literature-Keith.
India in the Time of Patanjali-B.N.Puri.
Indo-Greek Coins-Whitehead.
Inscriptions of Asoka-Hultzsch.
Manava Dharmasastra.
Manual of Indian Buddhism-Kern.
Periplus of the Erythraean Sea.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Raychaudhuri.
Sanskrit Drama-Keith.
Social Life in Ancient India-S. Chattopadhyaya.

第十篇

Age of the Imperial Guptas-R. D. Banerji.
Ancient History of the Deccan-Jouveau-Dubreuil.
Buddhist Records of the Western World-Beal.
Catalogue of Indian Coins (Gupta Dynasties)-Allan.
The Classical Age-Edited by R. C. Majumdar.
The Decline of the Kingdom of Magadha-B. P. Sinha.
Early History of India-Smith.
History of North-Eastern India-Basak.
Inscriptions of the Early Gupta Kings-Fleet.
New History of the Indian People, Vol. VI. Edited by R. C. Majumdar and A, S. Altekar.
On Yuan Chwang-Watters.


p. 420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Raychaudhuri.
Travels of Fa-Hien.

第十一篇

Banglar Itihasa-R. C. Majumdar.
Dynastic History of Northern Indin-H. C. Ray.
Early History of the Andhra Country-K. Gopalachari.
Early History of India-Smith.
Gauda Lekha Mala-A. K. Maitreya.
Gauda Rajamala-R. P. Chanda.
Gurjara-Pratiharas-R. C. .Majumdar.
Harsha-Charita-Bana.
Harsha-R. K. Mookerji.
A History of the Early Dynasties of Andhradesa-B. V. Krishnarao.
History of India as told by her own Historians, Vol. I-Elliot.
History of Kanauj-R. S. Tripathi.
A History of Kashmir-P. N. K. Bamzai.
Inscriptions of the Early Gupta Kings-Fleet/
On Yuan Chwang-Watters.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Raychaudhuri.
Rajatarangini.

第十二篇

Early History of the Deccan-Sir R. G. Bhandarkar.
Foreign Notices of South India-Nilakanta Sastri.
Historical Inscriptions of Southern India-Sewell and Aiyangar
A History of South India-K. A. N. Sastri.
Pallavas-Dubreuil.
Rashtrakutas and their Times-Altekar.
Successors of the Satavahanas-D. C. Sircar.

第十三至第十四篇

The Age of Imperial Kanauj-Edited by R. C. Majumdar.
Ancient India-S. K. Aiyangar.
Arab Invasions of India-R. C. Majumdar.
Bombay Gazetteer,Vol. I.
Caste in India-Senart.
Caste System of Northern India-Blunt.
Census of India, 1931.
Chaulukyas of Gujarat-A.K.Majumdar.
Cholas,The-Nilakanta Sastri.
Dynastic History of Northern India-H. C. Ray.
Early History of Bengal-Girindramohan Ssrkar.


p. 421


Early History of Kamrup-K. L. Barua.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Northern India-Dr.Pushpa Niyogi.
Historical Inscriptions of Southern India-Sewell and Aiyangar.
History of Assam-Gait.
History of Bengal, Vol. I-R. C. Majumdar.
History of the Candellas-N. S. Bose.
History of the Gahadavala Dynasty-Roma Niyogi.
History of India as told by her own Historians, Vols. I. II-Elliot.
History of Kanauj-R. S. Tripathi.
History of Orissa-R. D. Banerji.
History of the Paramaras-D.C.Ganguli.
History of Sanskrit Literature-Keith.
Hymns of the Alvars-Hooper.
Hymns of the Tamil Saivite Saints-Kingsbury and Phillips.
India (Sachau)-al-Beruni.
Inscriptions of Bengal-N. G. Majumdar.
Kamarupasasanavali-Padmanath Bhattacharya.
Land System and Feudalism in Ancient India-Edited by D. C. Sircar.
Life and Times of Sultan Mahmud of Ghazna-Nazim.
Nepal-PercivaI Landon.
Origin and Early History of Saivism in South India-C. V. Narayan Iyer.
Origin and Growth of Caste in India-Dutt.
Outline of the Religious Literature of India-Farquhar.
Pandyan Kingdom-Nilakanta Sastri.
Rajatarangini-Kalhana.
Rajputana Gazetteer.
Ramacharita-Sandhyakara Nandi.
The Socio-Economic History of Northern India-B. P. Mazumdar.
The Struggle for Empire-Edited by R. C. Majumdar.
Studies in Tamil Literature and History-Dikshitar.
Theism in Medieval India-Carpenter.
Travels-Marco Polo.
Unavimsa-samhitl edited by Panchanan Tarkaratna.
Vaishnavism, Saivaism and Minor Religious Systems-Sir R. G. Bhandarkar.
Vaishnavite Reformers of India-T. Rajagopala Chariar.
Vikramankadevacharita-Bilhana.
The Wonder that was India-A. L. Basham.


p. 422


第十五篇

Ancient Indian Colonies in the Far East-R. C. Majumdar.
Vol. I-Champa.
Vol.Ⅱ-Suvarnadvipa.
Ancient Indian Colonisation in South-East Asia-R. C. Majumdar.
Hindu Colonies in the Far East-R. C. Majumdar.
Hinduism and Buddhism, Vol. II-Eliot.
India and Central Asia-P.C.Bagchi.
India and the Western World-H. G. Rawlinson.
Indian Cultural Influence in Cambodia-B. R. Chatterji.
Indian Influences on the Literature of Java and Bali-H. Sarkar.

第十六篇

Beginnings of Buddhist Art-A. Foucher.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History of Fine Art in India and Ceylon-V. A. Smith.
History of Indian and Indonesian Art-A. K. Coomarswamy.
History of Indian and Eastern Architecture (Edited by J. Burgess and R. P. Spiers)-J. Fergusson.
Indian Architecture-Percy Brown.
Indian Sculpture-Stella Kramrisch
A Survey of Indian Sculpture-S. K. Saraswati.
GENERAL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I.
History and Culture of the Indian People, Published by the Bharatiya Vidya Bhavan, Bombay, Vols. I-V.
Dynastic History of Northern India-H. C. Ray.
Ancient India-R. C. Majumdar.
Political History of Ancient India-H. C. Raychaudhuri.
Early History of India-V. A. Smith.


p. 423

第二部 中古印度史

第一篇 回教之侵入及其德里領地

第一章 回教之傳入

第一節 阿拉伯人進入信德

在前面,我們已提阿拉伯人進入信德以後,又想擴大他的影響力,進窺信德鄰接各省。當巴格 達諸哈里發(Khalifahs)式微之時,已逐漸對各省督失去控制能力,於是在印度信德的回教 省督,也就形成一個獨立的局面。在紀元八七一年,卡利發實際上將信德省交給了著名的沙弗里德 (Saffarid)的首領雅古柏.伊賓.來斯(Yagub-Ibn-Lais)。當雅古柏.伊賓.來斯死後, 在印度信德的回教領土卽分裂成兩個獨立的小邦:一爲在泊曼拉巴(Bahmanabad)附近曼殊拉 (Mansurah)一爲馬爾坦(Mnltan)。這兩個小邦都沒有什麽力量;而且,常受到其鄰近的 各印度王國所瞰制,尤其坎勞吉(Kananj)的普拉提那(Pratiharas)王是他們的勁敵。



p. 424


阿拉伯人征服信德以後,其政治勢力並未立卽建立起來,斯坦勒(Staaley Lane Poole) 曾這樣記叙著說:「在印度史上,回教在印度所得初期的勝利是有名無實的」。但從文化觀點看, 其所發生的影響都遠比其政治影響要深遠得多。除了印度人接受了回教若干觀念外;而且印度的文 化種子亦由此遠播國外。阿拉伯人從印度所獲之新知識諸如印度之宗教、哲學、醫藥、數學、天文 及民俗學等。阿拉伯人不但自己承受這些知識;而且向歐洲傳播。麥蘇地(Masudi)及伊賓.哈 奎爾(Ibn Hauqal)曾記述,他們與印度人毗鄰而居好幾年,相處極爲和睦。阿密爾.克什拉夫 (Amir Khusrav),也提到有阿拉伯的天文人員阿布.麥夏爾(Abu Mashar)到印度的婆羅 奈斯(Benares)研究天文學有十年之久。

第二節 伽日尼那韋德──摩罕德蘇丹

從政治觀點看,旁遮普爲伽日尼(Ghazni)蘇丹所征服,亦遠比阿拉伯人在印度河下游所建 立之殖民統治本身更爲重要。摩罕德蘇丹,雖然承襲了他父親沙巴克德金(Sabuktigin)餘蔭; 但他本人,仍不失爲是一位偉大的軍事家。他冷靜、機智、才識過人,在亞洲史上,他也是一位最 有傳奇性的人物之一。他除了在印度獲得了勝利外;還得抵抗對他極有敵對性伊拉克汗(Ilaka Khan)與塞爾柱(Siljuqs)等突厥族。他是武士,而且也精于藝術與文學。

不管他個人的雄才大略,多才多藝,如何偉大;但在印度史學家的心目中,他却是一個瘋狂的

p. 425

侵略者。他不但不保護印度的宗教與歷史上之建築;反而到處擄掠,破壞善良的風俗習慣。鄰 近旁遮普的地區,幾乎橫遭蹂躪,無一倖免。因此,像如此之暴行,如說,他對印度末發生政治上 之影響,也未免與事實不符。他在印度所搜刮之錢糧,完全用作擴張他的軍隊、軍需之用。伽日尼 那韋德佔領了旁遮普,對印度內陸的國防來說,可說敞開了印度的大門。其中,印度所受最大的打 擊,是破壞了印度的政治組織;但繼承印度統治權力、發展成回教帝國的,既不是伽日尼那韋德, 也不是突厥人,他們只是爲兩百年以後回教推翻恆河流域各印度王國而先舖好了一條道路。

第三節 伽爾之穆罕默德

摩罕德(Mahmud)蘇丹以後的繼承者,無論在伽日尼(Ghazni),或在印度之西北,面 對著伽爾(Ghur)的新興勢力赫拉特(Herat)東南到阿富汗境內山區地帶之整個伽日尼帝國卽 漸漸分裂。伽爾的酋長,原屬伽日尼帝國一個小小的諸侯,具有東波斯人血統,待其宗祖國國勢衰 微之際,卽野心勃勃與伽日尼帝國分庭抗禮,爭取領土與屬國。在長期的對抗中伽爾之古柏烏定. 穆罕默德(Gutb-ud-Din Muhammad)及其兄弟賽烏定(Sai-ud-Din),先後爲伽日 尼之巴羅.沙(Bahram Shah)所殺。古柏烏定穆罕默德之另一兄弟阿拉烏定.胡森(Ala-Ud- -Din Husain),迅即對伽日尼施以強大的報復,一把野火將伽日尼王城化爲灰燼,計連燒了七 天七夜。因此,阿拉烏定被後世稱之爲「焚燒世界的人」(Jahansuz)。巴羅的兒子伽什羅.沙

p. 426

(Khusrav Shah)這時已繼承王位,但非常柔弱,被土庫曼(Tu、kmans)的伽日族(Ghuzz T-ibe)遊牧人,從伽日尼追趕到旁遮普。伽日尼仍還保留了一些殘餘領土,甚至土庫曼之伽日 ,仍爲伽日尼統治了十年之久,然後才爲伽爾所佔領。阿拉烏定.胡森之繼承人賽弗烏定.穆罕默 德(Saif-Ud-Din Muhummad)爲其子,在攻擊伽日.土庫曼時被殺;但是其侄吉耶烏定. 穆罕默德(Ghiyas-Ud-Din Muhammad)卽位以後,于一一七三年又從伽日尼城將伽日土庫曼 趕走,並且派了他的弟弟西哈柏烏定(Shihab Ud-Din)爲省督,以統治伽日尼。西哈柏烏定 又稱爲牟日烏定穆罕默德.丙西門(Muiz-Ud Din Muhamad Bin Sam),一般通稱他爲 伽爾.穆罕默德(Ghur of Muhammad)。由于他們兄弟兩人的合作無間,伽爾.穆罕默德就開 始對印度進行更進一步的征服。

一一七五年,在馬爾垣(Multan)的非回教徒,反對伽爾.穆罕默德的宗教相互尊重的原則 ,于是,伽爾.穆罕默德,就先發制人,迅速佔領了鄔琪要塞(Fortress of Uch)。但在一一 七八年他又再度侵入伽雅羅第(Gujaraj)時,卻被伽雅羅第的羅闍(Raja )打得大敗。次年 ,他又出兵攻佔了柏雪瓦(Pashawar);並于一一八一年在塞爾可提(Sialkot)構築要塞。 隨卽與解牟(Uammu)的羅闍(Raja)毘伽耶.提弗(Vijaya Dev)聯盟,以反對伽什羅. 馬里克(Khusrav Malik)。伽什羅.馬里克是伽什羅.沙之兒子及繼承人,也是沙巴德克金 (Sabuktigin)王朝摩罕德蘇丹的最後一位國王,唯一保有拉哈爾(Lahore)。伽爾.穆罕默德

p. 427

俘獲了伽日尼那韋德(Ghaznavid )的統治者,就將其監禁在伽日尼城。伽日尼那韋德在旁遮普 之統治也就此消逝。這樣,更鼓舞伽爾.穆罕默德企圖有更進一步征服印度。繼之又與拉迦普 (RajPuts),特別是他的鄰國諸如缽梨斯毘羅闍(Prithviraj)、阿及梅爾(Ajmer)與德里 (Delhi)之強大的遮罕王(Chauhan)發生了直接衝突。

從摩罕德蘇丹時代,北方印度的政治環境已有了很大變化。雖然,比哈爾(Bihar)仍爲佛教 徒波臘族(Palas)所統治;但_加拉則已爲信奉印度教的森拉(Senas)王朝所控制。旁德罕 (Buudelkhand)仍屬犍提羅(Chandellas)所領有;而普提拉那(Pratiharas)在坎勞吉(Kananj) 的領土已爲伽訶達羅(Gahadavalas)所有。德里與阿及梅爾(Ajmer)爲遮罕族(Chauhans) 所佔領。而詹犍陀(Jaichand) 或伽耶犍陀(Jayachchandra)都同一在坎勞吉的統治者──伽 訶達羅的統治之下。伽訶達羅一生大多住在婆羅奈斯(Benares),回教學者認爲他是其當代印度 最爲偉大的國王。如果陶德(Tod)可以信賴的話,伽訶達羅對于缽梨斯毘羅闍(Prithviraj)的 傲慢是很厭惡的,伽訶達羅的女兒傳說爲遮罕人一位英雄引誘出走,這則極富羅曼蒂克故事,有很 多詩人將它寫成詩歌在民間演唱。這件事可以說明伽訶達羅與遮罕人之不睦;因此也可以證明伽爾 .穆罕默德在這種環境下,詹犍陀並未與梨缽斯毘羅闍具有任何結盟關係。所以也就沒有理由相信 詹犍陀勾引伽爾.穆罕默德侵入印度的說法。事實是:伽爾.穆罕默德之侵入乃是由于它已征服了 伽日尼韋德,橫掃了旁遮普勢力澎漲之後之必然結果。



p. 428


在一一九O年到一一九一年的冬天,伽爾.穆罕默德曾向缽梨斯毘羅闍大舉攻擊。拉迦普的騎 兵都很驍勇善戰。根據費里夕塔(Ferishta),計有二十萬戰馬;三千頭象;而 缽梨毘羅闍有拉迦普很多王子與同胞之支援,詹犍陀終免于一難。伽爾的指揮位置在他軍隊的中央 ,兩旁還有側翼部隊,兩軍在普迦普之塔瑞(Tarain)相對峙。塔瑞卽靠近塔尼沙爾(Thanesar)。 回教軍隊作戰是慣常使用速戰速決的戰術;而拉迦普軍隊則以消耗戰以挫其銳氣。回教軍隊不斷猛 攻,伽爾本身也數度負傷,終于撤退回到伽日尼。但伽爾並未因爲失敗而氣餒,于一一九二年,又 重新整兵在同一地點,向拉迦普報復。由于其戰術運用得力,回教軍隊曾數處獲勝,拉迦普軍隊大 敗,缽梨斯毘羅闍被俘,旋被處死,他的兄弟亦被殺。伽爾的勝利,也不是偶然的,在北印度,回 教已有了相當的勢力。雖缽梨斯毘羅闍也曾整軍經武,宿意收復失士,最後仍是國破身亡。不到數 年,印度北部其他地方,先後爲回將古柏烏定.阿巴克(Qutb-Ud Din Aibak),及伊克地耶 烏定.穆罕默德(Ikhtiyar-Ud-Din Muhammad)所平。他們都是伽爾.穆罕默德最忠實的 突厥人。

古柏烏定.阿巴克原爲土耳其斯坦(Turkestan)的奴隸。在他童年時,一名商人將他從土耳其 斯坦帶到尼夏甫爾(Nishapur)。尼夏甫爾的華克烏定.阿布杜爾.阿日.卡弗(Fakhr-Ud-Din Abdul Aziz Kuaf)收買了他,並與他的兒子們一同參加宗教教育,及軍事訓練。阿布杜爾又稱爲 奎日(Qazi)。當阿布杜爾死後,他的兒子又將阿巴克賣給了一名商人,這名商人又將他帶到伽日

p. 429

尼,賣給了伽爾.穆罕默德。由于古柏烏定.阿巴克原來係奴隸出身,所以他後來在印度所建立王 朝,稱之爲奴隸王朝。[註1]

古柏烏定.阿巴克「秉性善良,忠實沈毅,雖然其外表並不標致魁偉」。他以他的忠勇而獲得 伽爾.穆罕默德之信任,很快就被擢升爲主將地位(Amir-I-Akhur)。當其主子伽爾.穆罕默 德侵入印度時,阿巴克即已立下很大的汗馬功勞,在紀元一一九二年,第二次塔瑞戰爭時,他就是 指揮官。「他不但在新征服的地區爲最高之行政長官,可以自由決定當地的政務,而且更繼續他的 擴張政策。」

古柏烏定.阿巴克,挾其顯赫的職位與權力,要求與其敵對的諸酋長結盟,並且採取和親政策 ,以解決政治上的困難。他自己首先娶了塔吉烏定.夷爾德日(Taj-Ud-Din Yildizis)的女兒;

----------------------------------------------------------------
[註1] 一般只稱古柏烏定阿巴克的政權爲奴隸王朝(Slave Dynasty),是不大確切的,因爲除了他而外,另 外還有伊爾圖密須(Iltumish)、巴爾班‧蓋耶烏定(Balban Ghiyas-Ud-Din)兩王也都是奴隸 出身,而且解除他們三人的奴隸身份,都是授命于他的主子。阿巴克是從蓋耶烏定蘇丹解除奴隸身份,並 且接受國家的華蓋(Canopy);而其主子的從兄伽爾.穆罕默德繼承了王位,已先于他作了德里王。而 伊爾圖密須已先于他的主子蓋耶烏定獲得自由人身份。蓋耶烏定則是伊爾圖密須的第四十位奴隸,他與其 他三十九名奴隸是同時解除奴隸身份而爲自由人的。也不能稱他們爲住在印度北部帕坦人(Pathans) 或阿富汗人,他們實際是突厥人(Turks)。


p. 430

他的妹妹嫁給了納塞烏定.戈柏查(Nasir-Ud-Din Qabacha);而他的女兒嫁給了伊爾圖密 須(Iltutmish)。阿巴克對于伽爾.穆罕默德之忠誠,他已從他主子那裏獲得了充分的報償。 一一九二年,阿巴克又相繼攻佔了罕西(Hansi)、米汝第(Meerut)、德里(Delhi)、蘭提 坡(Ranthambhor)以及可伊爾(Koil)等地。一一九四年,他幫助他的主子伽爾.穆罕默德 打敗詹犍陀(Jaichand),殺了婆羅奈斯(Benares)與坎勞吉(Kanauj)的國王,其戰爭地 點在閻牟那(Jumna)卽今埃塔瓦縣(Etawah)之犍瓦爾(Chandwar)。紀元一一九七年, 爲了消除伽雅羅第(Gujarat)所帶給他的後患,所以決心懲治毘摩提二世(BhimdevⅡ),攻 陷了他的王城,經罕西轉回到德里。一二O二年,他又圍攻凱靈伽(Kalinjar)在旁德罕(Bun- delkhand)之要塞,摧毀了他的財務,擄獲了大量的戰利品,囚禁了凱靈伽的五千男女;隨又進兵 摩和巴城(Mahoba),將該城內之財物掠奪一空,又往巴丹(Badaun),派兵佔領巴丹後,才 轉回到德里。巴丹是印度斯坦(Hindustan)最富有的城市之一。

這一時期,比哈爾(Bihar)以及西孟加拉的部份地區,已爲巴克地耶爾.卡爾吉(Bakhtiyar Khalji)之子伊克地耶烏定.穆罕默德所征服,併入伽爾帝國的版圖。巴克地那爾.卡爾吉曾在拉 地亞(Nadia)將羅克須曼、森拉趕走到靠近德干之東孟加拉一個地方。[註2]森拉的殘餘勢力,

----------------------------------------------------------
[註2] 關于拉地亞(Nadia)被回教佔領的時間,各學者有不同的意見。根據Raverty一書,卷一、第五八八 頁所載之時間爲回曆九O五年,卽西元一一九三年,根據布羅查曼(Blochmann)在其J. A. S. B. 第一部, 第二七五到二七七頁所載,對前書Raverty所說已予以全部推翻;愛德華‧湯瑪斯(Edward Thomas)在其德里帕坦王之紀年(Chronicles of The Pathan Kings of Delhi)第一一O頁 說拉地亞之淪陷是在回曆五九九年,卽西元一二O二〜一二O三年,根據查理士、斯提瓦爾(Harles Stewart)之孟加拉史(History of Bengal)第四七頁,指拉地亞是在回曆六OO年所陷,卽西元 一二O三〜一二O四年。以上的記載都是相互矛盾的。一位當代學者,在其一九三六年三月出版之 Indian Historical Qauarterly第一四八〜一五一頁認爲布羅查曼的推論,拉地亞是在回曆五九四〜 五九五年,卽西元一一九七〜一一九八年被陷,是較爲合理的推測。


p. 431

在這裏尚保存有半個世紀以上,卽現在之麥爾德縣(Maldah),也就是他們偏安王城之所在地。

到了十三世紀初葉,從印度河以西到恆河以東之地,大抵都爲回教所征服;但其實際政治權力 所能全面控制,尚還待幾年以後的綏靖措施。

一二O三年二月,牟日烏定.穆罕默德之兄吉耶烏定.穆罕默德死後,他卽成爲伽日尼、伽爾 及德里的名義上的統治者。但不久,由于一次大天災,他的地位就發生了變化。在一二O五年,在 中亞之安德克胡夷(Andkhui)附近,他發動了一次戰爭,主將爲阿拉烏定.穆罕默德,主要 由于克瓦羅日門.沙(Shah of Khwarazm)在其王國境內鼓勵他的省督叛變,並實施各種政 治上之干擾;也不承認伽日尼(Ghazni)、馬爾坦( Multan)爲其宗祖權;而且伽爾的世仇可

p. 432

卡爾(Khokars)也在旁遮普製造事件。牟日烏定于是又大舉派遣軍隊到印度各地壓抑暴亂與叛 變事件,于一三O五年的十一月澈底打敗了可卡爾(Khokars)。牟日烏德的戰績在歷史上都是 很有名的,但在一二O六年三月十五日,當他從拉哈爾(Lahore)到伽日尼之途中,在丹雅克 (Damyak)爲人所刺殺死亡,刺他的兇手並沒有追查出來,尚爲歷史上的懸案。有的學者認 爲係可卡爾人所爲,因爲牟日烏德曾摧毀他們的根據地;而另一部份學者則認爲是偏激的伊斯邁尼 (Ismaili)回教派所爲的。拉迦普的回教史學家的傳統說法是:牟日烏德之死亡爲缽梨斯毘羅闍 所主使的,根據這位史學家的考證,說缽梨斯毘羅闍在第二次塔瑞(Tarain)戰爭中並未死亡, 而只是傷了眼睛失明被俘而已。這位牟日烏德回教王屍體被運回伽日尼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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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所謂奴隸王朝及回教勢力在北印度所建之初期政權

第一節 阿巴克與阿拉門沙

伽爾.穆罕默德本人沒有兒子作爲他的繼承人,而他的幾個主要省督,在他們自己之領地也建 立了極爲鞏固的權威:搭吉烏定.夷爾德日(Taj-ud-Din Yildiz)爲克爾曼(Kirman)的省 督,後提升爲伽日尼(Ghazni)王;古Ï烏定.阿巴克已爲回教駐印度官員推爲印度領土內之統 治者,獲有蘇丹(Sultan)的頭銜。其他如伊克地耶烏定(Ikhtiyar-ud-Din)爲孟加拉之省 督;納塞烏定.戈柏查(Nasir-ud-Din Gabacha)爲馬爾坦(Multan)與鄔琪(Uch)的總督。

古柏烏定.阿巴克的升起,使塔吉烏定.夷爾德日深爲嫉妒,並與之爭取旁遮普的統治權,阿 巴克打敗了夷爾德日,並將其驅逐出伽日尼,而且佔領伽日尼有四十天之久。伽日尼的民衆,對于 阿巴克的行動非常厭惡,于是秘密地與夷爾德日通聲氣,並要求他返回伽日尼。夷爾德日就把握了 內外的情勢,經過一次反擊,又將阿巴克趕走,光復了伽日尼。印度與阿富汗斯坦之政治情勢都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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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混亂,直到巴布爾(Babur)佔領了德里而古柏烏定.阿巴克統一了全印,作爲全印的蘇丹, 大局才告底定。阿巴克于一二一O年十一月死于拉哈爾(Lahore),在他習慣玩馬球(Chaugan) 時,從馬上摔下身亡,他真正爲印度實際上之蘇丹的時間,只不過四年多而已。

明訶阿斯西羅吉(Minhaj-us-Siraj)說:「古柏烏定.阿巴克是一位具有高度靈性的開明 君主。」他具有大無畏的氣魄,在他連續的征伐中,很少敗北的紀錄;他使大部份的印度斯坦人信 奉了回教。「他的稟賦是幾千年的文化所凝結而成的。」[註3]爲了阿巴克之深得人望與民心, 學者們給了他一個雅號,稱他爲「塗漆的人」(Lakh Bakhsh)。塔吉烏爾馬阿塞爾(Taj-ul -Maair)一書之作者哈山安民日密( Hasan-un Nizami):他是極力讚賞古柏烏定.阿巴克 的:「他致力于印度的和平與繁榮,把公正帶給全民。」卽使當必需的時候,蘇丹也沒有在征服 地區實施嚴酷苛刻的統治政策。他致力于傳播回教那是無可厚非的。所以哈山安尼日密說:「藉 他的命令,將回教傳給了廣大的民衆;仰仗正義之光,從天神的那裏,投射出了正義的影子在印 度各邦」他在德里與阿及梅爾分別建立了一座回教寺廟,也可以看出他對宗教之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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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根據Major H G所著之Raverty一書第六二三頁所述,其發生戰爭地點在多布(Doab)之信德- 沙格爾(Sind-Sagar)之丘林地帶;或說是在多布之鹽山(Salt Range)以西地方。巴丹尼(Bad- auni之Ranking 卷一,九五頁,以及Ferishta之Briggs卷一第二一一頁,都是得自尼日曼烏定。阿 曼德(Nizam-ud-Din Ahmad)所寫之 Multan一書,但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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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古柏烏定.阿巴克,在拉哈爾之突然意外死亡,拉哈爾之回教官員、民衆就擁立阿拉門. 巴克夕(Aram Baksh)爲繼承人,稱之爲阿拉門.沙.蘇丹(Sultan Aram Shah)。他們的 宣言是:爲了回教的團結,爲了防止動亂,才推大家歸心的阿拉門.沙爲蘇丹的繼承人。」

至于阿拉門.沙與古柏烏定.阿巴克之間之關係,有很多不同的說法:有的認爲阿拉門沙,就 是阿巴克的兒子;但根據明訶吉.阿斯.西羅吉(Minhaj-us-Siraj),他很清楚地指出說阿巴克 只有三個女兒,根本沒有兒子。阿布爾.斐日爾(Abul Fazl)更有驚人之論,甚至說他是阿巴克 的兄弟。而現代的學者,大都保留地認爲他與阿巴克根本沒有姻親與血親上之關係,他只不過是當 時,最適合阿巴克的繼承人而已。事實上,在當時的土耳其,其國家並沒有王位繼承之制度。王位 之決定,往往是由其小邦王公或中央貴族所決定。阿拉門也並非是真正具有十足的條件承繼王位的 人。德里的貴族們就立卽反對阿拉門爲繼承人,而另外要求擁立巴丹(Badaun)的省督摩立克. 夏烏定.伊爾圖密西爲蘇丹。伊爾圖密西接受了德里方面之徵召,隨卽派遣大軍,在德里附近之伽 德平原(Jlld),打敗了阿拉門。這樣一來,阿拉門.沙的身份就顯得不太明確了。

第二節 伊爾圖密西

伊爾圖密西屬土耳其斯坦之伊爾巴利(Ilbari)族人。他長得英俊瀟灑,在他青年時代就顯出 了他的才華過人,所以引起了他兄弟之嫉妒,而將他逐出家門。這種打擊,不但未能使他墮落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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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發揮了他的長才,展開了他偉大的生涯。他的成就引起了古柏烏定.阿巴克的注意。那時的 阿巴克還是德里的省督,他用高價收買了伊爾圖密西。伊爾圖密西就憑他的才華,逐步高升,以至 作到巴丹的省督,而且娶了古柏烏丁.阿巴克的女兒。當伽爾.穆罕默德與可卡爾(Khokaes) 作戰時,他被解除奴隸身份,而提升爲阿密爾.烏爾.烏瑪羅(Amir-ul-Umara)是受蘇丹的 命令所提升的。

德里貴族選擇伊爾圖密西爲蘇丹是比較合理的。他正式繼承的時間是在一二一O〜一二一一 年。伊爾圖密西自己發現,他是處于是極尷尬的局面。

納塞烏定.戈柏查(Nasir-ud-Din Gabacha)在信德已形成獨立割據之勢,而且正在擴 張他的勢力範圍,淹及了旁遮普。塔吉烏定.夷爾地日( Taj-ud-Din Yildiz)據有伽日尼 (Ghaznt)仍以穆罕默德征服全印度宗主權所在地而自認爲他才是印度回教的實際蘇丹。阿里. 馬爾丹(Alimardan)是卡里耆(Khaliji)的一位貴族,于一二O六年,當伊克地耶烏定 (Ikhtiyar-ud-Din)死後,就被古柏烏定.阿巴克派爲孟加拉之省督。自阿巴克死後,就與德里 斷絕了關係,而自立爲阿拉烏定蘇丹(Sultan Ala-ud-Din)。尤有進者,印度本土之王孫, 以及各小邦都伺機恢復他們的獨立,而奧立克爾(Gwalior)與蘭格坡(Ranthambhor),在阿 拉門.沙所統治之衰弱期,已爲其首領所光復。又加上德里的阿密爾們(Amira)對他的反對,更 使得他的政局陷于艱危。

這位新的蘇丹,面對著這種艱危的局面,他首先消滅了德里附近伽德平原(Jud)阿密爾們 (Amirs)的叛變,並將他們分別安置在德里王國所控制之下的巴丹(Badaaun)、奧德(Oudh) 、婆羅奈斯( Benares)及斯瓦里克(Siwalik)等不同等區,其敵對者的野心終于是挫敗。 一二一四年,塔吉烏定.夷爾地日征服旁遮普,正要進攻塔尼沙爾(Thanear),以圖自立,俾與 伊爾圖密西相抗衡,但當其軍隊進軍塔尼沙爾時,夷爾德日本人就被克瓦羅日門.沙(Shah of Khwarazm)、穆罕默德.蘇丹(Sultan Muhammad)從伽日尼將他驅逐而追往拉哈爾。夷爾 德日的這種野心,是伊爾圖密西所不能寬恕的。一二一六,伊爾圖密西,整軍迎擊,在塔瑞 (Tarain)附近將其擊敗。將夷爾德日予以囚禁,並送解到巴丹。

一二一七年,納塞烏定.戈柏查(Nasir-ud-Din Qabacha),出兵攻拉哈爾城,亦被伊 爾圖密西所敗。一二二八年,一月戈柏查始被澈底制服,而撤退到印度河流域,信德(Sind)亦全 歸德里蘇丹所有。

約一年以後,伊爾圖密西從阿爾.牟斯坦爾.比拉(Al MustansirBillah)、巴格達(Bag hdad)的卡利發那裡接受一件象徵權柄的王袍,承認他爲所征服土地內的大蘇丹(Sultan-I -Azam)。這樣一來,在回教世界,伊爾圖密西,不但取得合法的地位;而且,也增加了他的實 際權威與力量。

尤有進者:「雖然,他以德里的卡利發自居,但他仍承認回教卡利發的最大權威,除了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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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利發以外,他的地位甚至還受到印度以外回教國家之尊重。可是,在印度內的回教,都是衆叛親 離。」伊爾圖密西在他的錢幣上稱他自己爲副卡利發(The Lieutenant of The Caliph)湯瑪 斯(Thomas)對他的錢幣記述著說:「德里.帕坦(Delhi Pathans)開始所造的貨幣都是用 銀子鑄造的。」

一二二六年,蘭格坡(Ranthambhor)已被伊爾圖密西光復。一年以後,在斯瓦乃克山 (Siwalik Hills)之曼德瓦爾(Mandawar)也被他所征服。于一二三O至一二三一的冬天,孟加 拉之卡爾耆.摩立克(Khaliji Maliks)也完全被蘯平,同時,派遣阿拉烏定.伽尼(Ala-ud-Din Jani)爲拉克羅地(Lakhnautj)的省督。古立奧爾(Gwalior)自古柏烏定.阿巴克死後卽已宣 布獨立;但于一二三二年,爲伊爾圖密西蘇丹從印度羅闍蒙戈爾.提婆(Maugal Deva)手中接管 了政權。一二三四年他又侵略麥爾瓦王國(The Kingdom of Malwa),攻陷了比爾沙(Bhilsa)要 塞。次一步他又進攻著名的烏闍城(Ujjain),城破納降。有名的勇健王(Vikrainaditya)的像也 被携往德里。他的最後一次的撻伐是在版尼安(Banian)[註],但不幸在途中生了重病,被送回德 里不久,卽告死亡,時爲一二三六年四月二九日。他的統治計有二十六年之久。

一二二一年,正是伊爾圖密西在位的時候,蒙古人(Mongols)第一次在印度河岸出現。蒙古 人的領袖是成吉思汗(Chingiz Khan),他生于一一五五年,其原名鐵木真(Temuchin)。當 他年輕時庭訓極嚴,嘗以忍耐、勇敢、信心自勵。這與他以後之所以能建立一個龐大的帝國極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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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甚至,當他死後,這個中亞的野蠻部族所建立之法律制度,尚能沿襲下來,保存了好幾世代。 他以閃電戰術橫掃中亞、西亞。當他攻擊最後一位克瓦羅日門(Khwarazm 或Khiva)沙王伽拉 瓦烏定.蒙戈巴爾尼時,蒙戈巴爾尼就逃到了旁遮普,尋求伊爾圖密西保護。但德里蘇丹卻拒絕了 這位不受歡迎的避難客。當伊爾圖密西蘇丹之納塞烏定.戈柏查被蒙戈巴爾尼所敗,蒙戈巴爾尼卽與 可卡爾(Khokars)結盟,搶刼信德,及北方的伽雅羅第(Gujarat),然後到了波斯。這時,蒙 古人也同時撤退了。印度算是暫時避過了一場大難;但蒙古人的鐵蹄最後終于還是要踏破德里蘇丹的。

伊爾圖密西可以視爲自一二九O年止爲早期土耳其德里蘇丹最偉大的統治者。他鞏固了回教在 印度的地位;繼承了古柏烏定.阿巴克的大業,統一了全印度斯坦及其他省份。他一生都是在東征 西討,甚至也死在軍事的征戰途中。他具有一般人所沒有的天才與智慧,他也獎勵藝術與文學。一 二三一至一二三二年間,在德里,他築了一座著名的古柏搭(Qutb Minar),就像他自己一樣地 雄偉不朽。這座塔的命名,並不是如一般學者所說是爲紀念德里第一土耳其蘇丹;而是爲了紀念克 瓦伽.古柏烏定(Khwaja-Qutb-ud-Din)。克瓦伽.古柏烏定是巴格達附近烏夕(Ush)人 ,他住在印度斯坦,很受到伊爾圖密西及其他回教人士的尊重。爲了感謝他對古柏烏定蘇丹及牟日烏 定蘇丹(Sultan Muiz-ud-Din)之庇護,所以伊爾圖密西才爲他立塔,稱爲古柏塔。另外, 他又命令建了一座回教寺廟,那座寺廟也非常富麗堂皇。他不但有極高度的宗教熱情,而且更有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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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沈的宗教信仰,明訶吉阿斯西羅吉(Minhaj-us-Siraj)記述他的禱告詞是這樣的:「我毫無 權柄;只是修習德性、仁慈、謙躬,祈神聖住錫在這至高的寶座之上。」當代有些學者稱他爲「爲 神聖子民的保姆」,「爲神聖天國的衛道人。」

第三節 羅西娘

納塞烏定.穆罕默德(Nasir-ud-din Mahmud)是伊爾圖密西的長子,死于一二二九年四 月。而統治孟加拉的,則是他父親的部將。伊爾圖密西的其餘兒子都無力擔當國家重任,所以當他臨 命終前,就立遺詔,以他的女兒羅西娘(Raziyya)爲他的繼承人。但其宮廷中的貴族不肖于在婦 女面前唯命是從,所以未能按照伊爾圖密西的遺詔,而另外擁立其現尚存較長之子魯肯烏定.菲盧 茲(Rukn-ud-din Firjz)爲蘇丹。菲盧茲在其父親生前,曾做過巴丹(Badaun)的省督, 稍後,又做過拉哈爾之省督。貴族們擁菲盧茲爲新蘇丹,實爲不智之舉。因爲他並不適合作一位統 治者:他沈溺于低級趣味的娛樂,甚至不惜戕害自己的健康;他根本不理政務,凡事由其母后插手 干預,反而把事情愈弄愈壞。他的母后土耳罕.沙(Shah Turkhan),是一位野心勃勃的女人,她 原是婢女出身,當其兒子主政時,她獨攬大權,整個國家陷于分崩離析,巴丹(Badaun)、馬爾 坦(Multan)、罕西(Hansi)、拉哈爾(Lahor)、奧德(Oudh)及孟加拉等省簡直無視于中 央政府王廷之存在。這時候;德里的貴族,始知大局難撐,于是決心排除她的影響力,將其囚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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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轉而擁立羅西娘爲德里王。而魯肯烏定.菲盧茲逃往克羅克利(Kilokhri),也被監禁。他 死于一二三六年十一月九日。

這位新的女王,並不像貴族們所想象的那樣容易尊重他們的意見。穆罕默德.閻萊德(Muna mmad Junaidi)爲瓦日爾(Wazir),他同很多貴族都與羅西娘女王相處不洽,于是組織一派反 對勢力與女王相抗衡。而女王竟不擇手段地將其敵對勢力一舉加以消除盡淨。而她的威信在整個印 度斯坦與旁遮普算是建立起來了,甚至遠至孟加拉與信德的省督,都承認了她的王位與王權。因此 ,正如明訶吉烏斯西羅吉所說:「自拉克羅地(Lakhnauti)到狄巴爾(Debal)及達瑞拉(Dam- rilah),所有摩立克(Maliks)及阿梅爾都顯示了他們的服從與效忠。」當羅西娘的早期統治時 間,有奎羅密陀(Qiramitah)與牟拉西德(Mulahdah)教派在奴爾烏德(Nur-udj-din)的 領導下曾企圖製造紛亂,他們聚集了千多人,手中持有刀劍,衝進大回教寺廟,不過都爲王室軍隊 所平息。

羅西娘女王,也沒有享受過和平的統治時期。她爲了討好土耳其貴族[註2],而非法的提陞阿 比西利亞人(Abyssiniaa)之奴隸伽拉烏定.雅古第(Jala-ud-din Yaqut)爲國家常務執行 委員,這樣一來土耳其的貴族便形成了一個政治集團。首先就引起了沙爾陀(Sarhind)省督伊爾 地耶烏定.阿爾坦利耶(Ikhtiyar-ud-din Altuniya)的反叛。他的反叛也是受到朝廷若干貴 族所暗地指使的。這次叛亂羅西娘女王很快派遣大軍將其平定,但又繼起反叛的貴族卻殺了伽拉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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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雅古第,並曾把羅西娘女王監囚下獄。另外擁立羅西娘的兄弟牟日烏定.巴羅門(Muiz-ud -din Bahram)爲德里蘇丹;而以阿爾坦利耶爲攝政。

羅西娘本想與阿爾坦利耶藉聯姻的關係,以解除她的不利地位,但沒有如願。於是,仍圖以武 力攻擊德里,正當她與她的夫婿抵達凱特爾(Kaithal)附近,卽被阿爾坦利耶的部隊所逮捕。 她的軍隊亦爲牟日烏定.巴羅門所敗,時爲一二四O年十月十三日。次日,她與她的夫婿同時被處 死。羅西娘女王以極爲悲慘的結局,結束了她僅爲期三年多的統治時期。

羅西娘女王雖在位短暫,但亦有可述的地方。弗里爾塔(Ferishta)寫道:「她像她父親一 樣,親自處理國家事務,她能正確地,虔誠地誦讀可蘭經」。根據其當代之回教史學家的記載,作 爲女王,羅西娘也極力顯示她的崇高德行。明訶吉烏斯西羅吉說:「她並不失爲一偉大的國王,她 精明能幹,公正寬大,獎勵學術,尊重司法,善待臣民,寬恕戰犯,這些都是作爲一個統治者的必 要條件。」甚至在作戰時,她也親臨設陣,她戴著面紗坐在她的女衛士中間。「她還穿著戰袍就像 男人的裝扮。」對于政府中官員的能力總是量才施用,可算作到了國王應盡的責任。

但是她却眛于情勢,籠絡土耳其系的貴族,反而導至內部之分裂,甚至帶來失國之痛。這也 是她最失策的地方。羅西娘以悲劇收場,這很明顯地顯示出,一個人要克服自己的偏見與私心是一 件不容易的事。

羅西娘女王被廢之初期,政治情勢仍是一團混亂,她的繼承人先後有牟日烏定.巴羅門,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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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烏定.馬蘇德(Ala-ud-din Masud)都是軟弱無能,沒有實權的國王,在他們所統治之六年 中,幾乎國無寧日。而且外患已侵入印度斯坦,更增加了國勢之危難。

一二四一年,蒙古人已侵入到了旁遮普之心臟地帶之拉哈爾城,「實際上,卽已控制旁遮普。」 一二四五年,蒙古人又進攻鄔琪( Uch),但被擊敗,而有很重大的損傷。當馬蘇德.沙所 統治之末期,國內的動亂愈演愈烈。一二四六年六月十日,伊爾圖密西的小兒子納塞烏定.摩罕德 (Nasir-ud-din Mahmud),爲摩立克(Maliks)與阿密爾 (Amirs)擁爲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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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伊賓、巴圖塔(Bn Batutah)說羅西娘有「媚愛阿比西利安人之罪惡」,那是錯誤的。其當代史學家明 訶吉並沒有如此記載,其原書Raverty卷一,第六四二頁只是說:「西利安人很殷勤地侍候蘇丹」而已。 卽使弗利夕塔對羅西娘之批評也只是說:「西利安人與女王之間,有如家人般的融洽,當女王上下舟車 或馬匹時,西利安人總是以手臂扶著她的。」可詳見他的Briggs一書,卷一,第二二O頁。正加羅偉地 少校(Major Raverty)在他帕坦國王紀年(Chronicles of the Pathan Kings)第一O六頁曾指 出,湯瑪斯(Thomas)詆譭羅西娘,也并未引用下列之詞句:「羅西娘并非是聖母禁慾的人,她也同樣 地渴望有一個爲她所愛的王子,在她宮中過著幸福地愛情生活,但是,她的方式是錯誤的,她私自鍾情于 一位阿比西利亞人,因而竟置國家的利益不顧,而將國家利益出賣給土耳其系之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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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納塞烏定.摩牟德

納塞烏定(Nasir-ud-din)待人很和藹親切,也是一名孝子。他大部份的閒暇時間都是花 在可蘭經上,所以他對可蘭經的教義有很深的研究。他獎勵學術不遺餘力,明訶吉烏斯西羅吉在他 爲蘇丹時期,被他擢升到很高的地位,而且還接受他各種不同的勳獎。他的著作Tabaqat-I-Nasiri 就是接受他的獎勵的。

作爲一個統治者,納塞烏定的能力,實在不足以勝任複雜多變的政治環境。吉耶烏定.巴爾班 (Ghiyas-ud-din Balban),是他的首相,稍後升爲他的副王,實際上是他在主政,大權獨攬 。但他總是時時刻刻不忘記向納塞烏定表現他的忠心體國。事實上,在無數次的內憂外患中,他挽 救了國家的危亡,功績卓著。諸如挫敗了蒙古人的數次攻擊;敉平了多布(Doab)及其他地方羅 闍(Rajas)及日門達(Zamindars)之叛變。

一二五三年,貴族們反對巴爾班,曾要求摩牟德蘇丹,將其流放。一二五五年,由于貴族們無 人能處理國家大事,于是,蘇丹又重新將巴爾班召回,恢復他的原職。納塞烏定.摩牟德蘇丹死于 一二六六年二月十八日,沒有兒子作爲他的繼承人。因此,伊爾圖密西蘇丹的血統也就此斷絕了 。巴爾班確實具有超越的才能,據說摩牟德蘇丹曾有意安排他爲繼承人,所以貴族與政府官員也同 意繼立巴爾班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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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吉耶烏定.巴爾班

巴爾班像他先前的德里王一樣,也是土耳其斯坦伊爾巴利族(Ilbart Tribe)的後裔。在他年 輕時,曾被蒙古人俘擄押解到巴格達。從蒙古人那裡他被轉買給一位布梭拉人(Bussorah)稱爲 克瓦伽.伽麥爾烏定(Khwaja Jamal-ud-din),他是一位很慈悲的學者。伽麥爾烏定于一二 三二年將他與其他奴隸一拼帶回德里,又悉被伊爾圖密西蘇丹所收買。巴爾班則是所有土耳其人奴 隸中最有名的奴隸,他的綽號爲「堡壘」(Chahelgan)。起初,伊爾圖密西蘇丹任他爲他個人的 貼身侍衛(Khasdar )。由于他的才能出衆,又很忠心任事,所以很快獵等而昇,獲得政府中的高 職,直做到摩牟德蘇丹的副王。一二四九年,他的女兒亦嫁給了蘇丹爲妃。

巴爾班雖繼承了德里摩牟德蘇丹,但却也遭遇到極爲複雜的困難。自伊爾圖密西蘇丹死後,後 又歷經幾位繼承者,幾近三十年的時間,國事日非;德里的國庫空虛;王室的威信也日益低落 ; 而土耳其系的貴族們其野心與僭越行爲也更爲囂張。總之,正如巴爾尼(Barni)所說:「強有力 的政府,是所有良好政府的基本條件,也是國家富強的源泉。一個政府所最恐懼的,莫如民心向背 ,如然,這個國家也就勢必難以圖存。」加之其內部相互傾軋,也就引起了蒙古人的加速窺伺。如 此繼續下去,勢必需要一個強大的獨裁政府。才能應付變局。

巴爾班是最富有行政經驗的人,他極力興弊除害,把國家從長期痛苦中拯救出來。他首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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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要建立一支強大有效的軍隊,以保障政府的安定。於是決定組織武裝部隊。「其騎兵與步兵, 無論是新建立的或以前所建立的,都全部置于他個人的統轄之下」,而這些部隊的軍官都是忠心地 ,而且是身經百戰的。

巴爾班蘇丹次一步所採之行動爲,恢復多布(Doab)及德里鄰近地區的秩序。這些地方,由 于是三十年來,政府的軟弱,政府的政令已達不到那裡。尤其經常受到拉迦普人(Rajputs)與邁瓦 提人(Mewat)的突擊、掠奪。邁瓦提卽是現在之整個阿爾瓦(Alwar)地區。甚至有些地區爲 不同的土匪所盤據。民衆的生命、財産,以及從事經商活動都極不安全。

巴爾班蘇丹將邁瓦提人從叢林中追趕到德里附近,大部份強盜、土匪都被殺戮。同時,在戈帕 爾吉爾(Gopalgir)構築要塞,在德里城附近建立了幾個據點,由阿富汗軍官負責以綏靖地方。 紀元一二六七年,巴爾班敉平了多布的土匪,他自己親自騎著戰馬,全副武裝在坎卑爾(Kampil) 、帖特里(Patiali)、坡吉帕爾(Bhojpur)等地區督戰。在上述地方建築極堅固的堡壘,也修 復了伽拉里(Jalali)的舊堡壘。全國的秩序已全告恢復。在其六O年以後,巴爾尼評論地說: 「全國的道路上,已再不復有土匪出現了。」稍後兩年,他又發兵到伽德(Jud)大山掃清了那些山 上的土匪。同時,他亦敉平了卡德爾(Katehr)的叛亂,卡德爾卽今之羅爾克罕(Rohilkhand)。

巴爾班蘇丹,爲尋求抑制貴族權力,他試圖將多布政府所保留之土地,加以法定化。其實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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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爾圖密西之時代,卽已保留有土地,養有二千騎兵爲軍事所需。我們從巴爾尼的口中, 卽可知道,大部份原來的騎兵人員已經衰老或死亡,而他們的子孫所知者;只是爲他們父親之遺傳 職業而已;但都不願意真正參加作戰。巴爾班蘇丹就是圖改正這些弊端,使之能實際指揮參加作戰 。舊有的騎兵,仍保持他們兵籍編組從事作戰,不過,其土地則根據其年齡分配。

由于年齡之大小而有不同的大小的土地,這樣便引起了其以前那些年老騎兵之反感。他們認爲 他們所分之土地,是以前從德里的可提瓦爾(Kotwal)年老的華克烏定(Fakhr-ud-din)所 分配給他們的,而華克烏定已曾向蘇丹報告,得到蘇丹所允許,而下令這樣分配的年老的騎兵, 振振有詞,最後仍照樣分配到了國家所保留之部份土地。

巴爾班蘇丹之所以要如此做,主要是在鞏固他的政府。但他也是爲防止西北前線蒙古人之入侵 ,稍後,蒙古人在伽日尼(Ghazni)、多南沙西拉(Transoxiana)都建了武力,當他殺了阿爾 .牟塔斯門(AI Mutasim)卡利發以後就佔領了巴廷達,隨卽進軍至信德與旁遮普。一二七一年 ,巴爾班蘇丹進軍到拉哈爾,再命令修復爲蒙古人所破壞之要塞。蘇丹的堂兄薛罕.山奎爾(Sher Khan Sunqar)也是一位最精幹的人才,他具有巴廷達(Bhatinda)、巴提拉爾 (Bhatnaitr) 、沙摩拉(Samana)及商拉門(Sunam)等地之封邑。「他曾經是蒙古入侵時的最大剋星」, 他所把守的關隘,也是蒙古人最不容易攻下的難關。

但是巴爾班蘇丹對山奎爾深具戒心,因爲他也是當時奴隸中最有名的「堡壘」之一。自從巴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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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卽位以後,盡量避免山奎爾到達德里。山奎爾就死于巴爾班卽位以後不久。巴爾尼寫道:「巴爾 班蘇丹視山奎爾爲毒物」。如果巴爾尼所說是真實的話,則巴爾班的行爲不只是惡劣;而且也太顯 得笨拙了。山奎爾以大將雄風,把守住大門;而且還壓制了蠢蠢欲動的若干邊區部族,對國家亦算 是擎天柱,而由于他的死亡,蒙古人又恢復了前線的掠奪活動。

爲了阻止蒙古人的掠奪,巴爾班蘇丹派遣他的大兒子穆罕默德(Muhammad)爲馬爾坦(Multaa) 的省督。穆罕默德太子可能就是殉身王子(Martyr Prince)罕伊沙夕德(Khan-I-Shahid) 。他極爲精明強悍;也很仁慈,愛好學術。同時,巴爾班蘇丹又將其次子波格拉罕(Bughra khan)督管沙摩拉、商拉門兩地方,並要求他們嚴格地訓練軍隊,加強對蒙古人的戒備。

一二七九年,蒙古人又整軍侵略,甚至越過了蘇提勒吉(Sutlej),這時,穆罕默德太子從 馬爾坦出兵;波格拉罕王子從沙摩拉(Samara)出兵;而摩立克.牟巴羅克(Malik Mubarak Bektars)也從德里出兵,分三路迎擊,終算打消了蒙古人的銳氣,國家暫得稍安。

就在同一年孟加拉還有一次叛變事件。印度最富庶的孟加拉,其省督們往往對德里中央的命令 不表誠服,尤其是在王室衰微時更是如此。巴爾班蘇丹派在孟加拉之副王圖格列.罕(Tughril Khan )叛變了。圖格列爲人進取、勇敢、寬厚,也是屬突厥人。他在孟加拉的政績,可算是很成功 的,就因爲這點成就,也促使他産生了政治上的野心。他鑒于年紀老邁的巴爾班蘇丹要全心全力應 付西北前線蒙古人的入侵,所以在部份政務委員的慫恿下,決心從事叛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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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圖格烈叛變消息傳到巴爾班蘇丹後,蘇丹就立刻派遣阿爾柏德金(Alptigin)率領大軍前 往平亂。阿爾柏德金,卽是阿密爾罕(Amir Khan),又稱爲牟達爾羅日(Mu-I-Daraz), 意思是蓄著長頭髮,稱之爲長髮將軍。但是阿密爾罕的軍隊却被圖格烈打得大敗,除了阿密爾罕領 導少數部隊逃回德里外,大部軍隊悉被俘虜。蘇丹對阿密爾大敗而歸,大爲振怒,命令他在德里城 門自縊而死。

次年,卽一二八O年,又派摩立克.塔爾格(Malik Targhi)率軍往征,不幸又敗。巴爾班 蘇丹這才感到孟加拉圖格烈叛變的嚴重性,「遂集中他的一切精力,以圖討平這件叛變事件。」

他決定親征,大軍直往西孟加拉之首府拉克羅地(Lakhnauti)進發,並以其王子波格拉罕 爲副將相伴。此時,圖格烈聞約巴爾班蘇丹前往親征,就放棄了拉克羅地城而逃往伽吉拉格爾 (Jajnagar)之叢林中。蘇丹率領大軍到達東孟加拉全面搜山,追蹤叛逆及其餘黨份子。後來,巴爾班 蘇丹的軍官稱之爲薛.安達日(Sher Andaz)的,終于發現了圖格烈的隱藏所,其另一名軍官稱 之爲摩立克.牟奎地爾(Malik Muqaddir)的,用弓箭穿身,將他押解出來。後來,圖格烈被砍 頭,而其身體則棄置河中。他的親戚與隨從叛變的軍隊多已被俘。巴爾班蘇丹回到拉克羅後,對其 所俘之叛逆份子一一加以懲處。當其離開孟加拉前,卽派他的王子波格羅罕爲孟加拉省督,再三叮 囑,不要荒于逸樂,而要盡瘁于政事。

很快,老蘇丹又面臨著另一次重大的震憾。紀元一二八五年,蒙古軍在帖木爾(Tama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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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領下,又侵入旁遮普。蘇丹的太子穆罕默德,原係派在馬爾坦的,後來,又將拉哈爾,及狄巴爾 坡(Dipalpur)的財務交給了他。就在同年的三月九日,與蒙古兵作戰時,中了蒙古軍的埋伏而 被殺死亡,由于太子之以身殉職,戰死沙場所以以後尊稱他爲殉身王子(Martyr Prince)。這 位精明能幹,饒勇善戰的太子突然死亡,這給予八十高齡的老蘇丹之沈重打擊是可以想象的。

老蘇丹,值此國難之秋,而自己已是老而未僵之風燭殘年,爲國家大計,首先屬意將其王子波 格拉罕作爲他的繼承人,但波格拉罕不願意担此國家大任。於是,老蘇丹不得不提議將其孫子凱古 斯羅夫(Kai Khusrav)立爲蘇丹。巴爾班于一二八七年死亡,在位有二十二年之久。

我們已經指出,巴爾班的在位時期,是德里蘇丹最艱危最困難的時期。這些困難與危險,都是 不能克服的。借用卡萊爾(Carlyle)一句話說:那只是「白費心機的外科手術。」所以巴爾班蘇 丹採取了嚴厲的政治手段,凡對國家有害的行爲,卽行嚴予制裁。這包括驕橫的貴族;背叛的臣民 ;不忠實的部族、及經常伺窺入侵的蒙古人在內。老蘇丹的這種以壯士斷臂的精神來治亂世,確實 爲國家帶來了幾分生氣。從老蘇丹處理薛罕(Sher Khan)與阿密爾罕 (Amir Khan)兩件事來 看就可以顯示,他的懷疑與憤怒已表現了他的精明與遠見。論阿密爾罕之死亡,巴爾尼評論著說:巴爾 班將阿密爾罕的處死是應該的:「因爲他視巴爾班蘇丹的統治已是日暮西山,卽因此而強烈反對蘇 丹賢明的決策,阿密爾是死有餘辜的。」

巴爾班蘇丹爲德里的蘇丹王國已盡到了他最大的努力。自他繼承王位後卽採取寬大友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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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于波斯國的國王改善爲尊重的態度;介入一些波斯的典禮儀節;而德里的重大慶典也有波斯國 的祝賀。德里當時爲中亞很多被流放王子的庇護所,至少有十五位王子在德里求庇護。名詩人阿密 爾.凱古斯羅夫(Amir Khusrav)其綽號爲印度鸚鵡(Parrot of India)就是巴爾班同時代 的人物。巴爾班蘇丹生活嚴肅,待人和善,他禁止民衆或下屬對其長官及重要官員卑躬迎奉,卽使 他私人在僕役面前,也穿戴整齊,絲毫不苟。

巴爾班蘇丹相信國王的權利乃是神臨察世界的代表。因此,他以堅定不移的信心,舉行確定之 儀式,來神聖他的國王地位。他認爲舉行宗教戒律主在避免産生罪惡與不道德的行爲;也使得信仰 宗教之善良人們能藉他們的言行擴大他們的影響。他曾說:「我所作所爲都是要粉碎暴力,而視所 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的榮耀,要寄託在紀律上;唯有紀律,才能使得臣民幸福繁榮。」 他具有強烈的正義感,及法治精神,沒有人可以例外。他自己自律甚嚴,莫不以身作則。他有極嚴 密的情報系統,佈置在各政府機關之內,所以他的消息極爲靈通。

巴爾班蘇丹自卽位以後,都是爲內憂外患而奮鬥,所以他一直無力對外擴張,開拓版圖。雖然 ,他的王國陷于如此艱難的局面;然而他仍能實行,和平、穩定政策以治理國家也是難能可貴的了 。他並未採用今天所謂之戒嚴法,以限制民衆的自由生活。事實上,他所建立之獨裁統治,實在是 由于他個人之事功與人格的影響下所促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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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土庫阿富汗時期形勢圖

(地理名詞見中英梵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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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所謂「奴隸王朝」之滅亡

後來,真正繼承巴爾班王位的,爲其孫子波格拉罕之子牟日烏德.凱古巴德(Muiz-uddin Kairubad)。凱古巴德只是一位十七或十八歲的青年,就被德里蘇丹王國的大臣們擁立爲王 。當其少小時,還有他祖父嚴肅的庭訓所約束,他的監護人「監視著他很嚴格,他從未邪視過任何 美女,也從未飲過一杯酒」。但當他繼承王位以後,他的智慧與自律則完全喪失殆盡。「他竟日沈 溺于安樂窩中,從不關心國家政務」。德里的老可提瓦爾(The Old Kotwal of Delhi)尼日 曼烏德(Nizam-ud-din)是前德里可提瓦爾華克烏定(Fakhr-ud-din)的女婿。他有野心 ,想集大權于一身,在他的影響之下,朝廷老臣都被冷落未被重用。代表土耳其派(Turkish)與 卡爾耆派(Khalji)的貴族,相互爭權奪利,國事更日益混亂。卡爾耆派的領袖摩立克.伽拉爾 烏定.菲洛日(Malik Jalal-ud-din Firuz)在爭權中占了上風,就殺了土耳其派的領袖埃塔 未爾.卡其南(Aitamar Kachlan)與埃塔末爾.蘇爾克訶(Aitamar Surkha)兩人。在這種 混亂情形之下,年輕無知的蘇丹凱古巴德,了無作用,反爲卡爾耆派的一位貴族禁錮在克羅克利 (Kilokhri)的模範宮中(Palac of Mirrors)。後來這位貴族自己的父親,也爲他下令與年輕的 凱古巴德蘇丹同被處死。小蘇丹的屍體被拋入閻牟那河(Jumna)。一二九O年六月一三日,菲 洛日(Firuz)在克羅克利宮就任王位,號稱伽拉爾烏定.菲洛日.沙。巴爾班蘇丹所遺留未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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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未酬,而其王朝却在眛于國事之幼主手中就此告終。

第七節 伊爾巴利土耳其人之統治性質

伊爾巴利土耳其人(The Ilbart Turks)統治印度自一二O六至一二九O年,將近一個世 紀。在他們的統治之下,德里王國「並不是單一的政治團體」(註)。蘇丹的權威在其領土權力 所及的地方是被承認的。諸如奧德(Oudh)、安格拉(Agra)、比哈爾(Bihar)、信德(Sind) 、古立奧德(Gwalior),以及印度中部部份地區,及拉迦普(Rajputana)等。而孟加拉則經常 保持他們相當的獨立狀態。在旁遮普也只是偶然遭受蒙古人之掠奪而已。德里無論那方面都是十足 的在回教控制之下,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小土邦維持著他們內部的獨立,不過,仍還是接受中央蘇 丹的權威。至于蘇丹的王室,我們已經在前面提到,他企圖在新的佔領區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 但是他們並未節制個人的權利欲,以至政局混亂。卽使歷史學家史密斯(Smith)要估計他們的得失 也是難獲得公平的評價。有幾位國王,包括巴爾班在內也是重視權利實力的人物。雖然他們壓制小 邦的酋長,但他們仍是任用他們作軍事或民事的官員。俄爾斯來(Sir Wolseley Haig)評述地說 :「整個說來,可以確定:奴隸王朝的諸王之統治………也有如諾爾曼諸王(Norman Kings) 在英格蘭的統治一樣的公正富有人文精神。比之菲力浦二世(PhilipⅡ)在西班牙與尼日蘭德 ( Netherlands)之統治要寬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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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Camridge Hist卷三,第八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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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卡爾耆蘇丹王朝之向南擴張

第一節 伽拉爾烏定.菲洛日

德里民衆起初並不歡迎新的卡爾耆統治者,因為他們認為伽拉爾烏定.菲洛日(Jalal-ud-din Firnz)是阿富汗人。但稍後羅偉特少校(Major Raverty)撰文證明卡爾耆人不是屬于阿富汗人 或帕坦(Pathans)人,而是屬土耳其血統。[註1]其當代歷史學家慈烏定.巴爾尼(Zia-ud din Barni)說:「伽拉爾烏定不是出自土耳其族」,如然,凱克巴德蘇丹死後,則「土耳其人就失 去了他們的帝國。」有些現代學者認為:卡爾耆人原屬土耳其血統,由于長久住在阿富汗,也獲有 阿富汗的習性,所以卡爾耆人與土耳其人並未失去他們的民族感情。「這可能就是他們協和地建立 了政權的眞正原因。

伽拉爾烏定卽位初期也是不為貴族及德里民衆所歡迎的;而且要求克羅克利參加他的政府,以 壯聲勢。因此,巴爾尼說:「伽拉爾烏定的德行、正義、慈祥、誠實漸漸改變了人民對他的厭惡; 雖然,他的貴族不願意,但是農民們還是分配到了若干土地。

這位新的蘇丹,當卽位時,已是七O高齡的老人了,「他積極地要為他來世積德」,可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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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J. A. S. B;一八七五,卷一,第三五至三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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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動亂的時代,他還是以和平的態度治政,沒有種族、血統上之偏見。他說:「要以寬大的胸襟 對待叛變與其他罪惡。就在他卽位後的第二年,巴爾班的姪兒(Nephew)摩立克.查訶久(Malik Chhajju)在他的封地伽羅(Karos)叛變;而且,還受到七名貴族的支持,由于他的寬大,後 來,事平了,並未對反叛人員加以懲罰,完全寬恕了他們。正由于新蘇丹的寬大、慈祥的處理叛亂 事件,少數不肖之陰謀家,也就趁機而作,德里王室的權威則受到了考驗。甚至將國王地位視為只 不過是與卡爾耆貴族相平行,並無特殊的權威性;因此這些貴族們,都想爭取王位。其中之一稱之 為摩立克.阿馬德.查普的(Malik Ahmad Chap),他是執掌國家典禮的典禮部部長,他就曾 直截了當地對菲洛日蘇丹說:「一個國王就應該實際統治、監視他的政府;否則名不符實的國王就應 廢棄。」像這樣的寬大政策,尚臨到考驗,這是很不幸的事。甚至,蘇丹的命令,也受到懷疑。

像如此善良寬厚的統治者,當然不能有效地執行擴張的征服政策。因此,他發兵抵抗蘭特坡 (Ranthambhor)是失敗了。但是他改變戰略,却佔領了蘭特坡的要塞。他相信,「如果不犧牲很 多回教徒的性命,是不能獲得勝利的。」但他在邊界抵抗蒙古人的侵略時,却已獲得了更大的勝利 。一二九二年蒙古人以哈拉古(Halaiu或Hulagu)之孫率精銳十五萬人侵印,為菲洛日 蘇丹的軍隊數次所敗,最後逼蒙古人求和。然後允許他們的軍隊從德里撤回。但有一成吉思汗的後 裔烏爾古(Ulghu)以及很多蒙古軍官都信仰回教,就將他們安置在德里附近,卽是有名的「新回 教徒」(New Mussalmans)。就這樣,為後來帶來了麻煩。這些新回教徒,就住在德里政府的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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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使德里蘇丹至為懊惱。菲洛日蘇丹于一二九六年為姪兒所殺,一位愛好和平的國王却不能平安 地壽終在他的床第,而却死于非命,這眞是對命運的一大諷刺。

第二節 阿拉烏定卡爾耆

阿拉烏定.卡爾耆(Ala-ud-din Khalji)是伽拉爾烏定.菲洛日的侄兒。他為他的伯父菲洛日 所撫養成人,由于同情他沒有父親,所以又將他的女兒下嫁給阿拉烏定.菲洛日作了德里蘇丹後, 就教他去管理伽羅(Kara)的封地。伽羅在今之阿拉哈巴(Allahabad)境內。從此以後,阿拉 烏定的心目中就已埋藏好了野心的種籽。巴爾尼寫道:「狡滑的伽羅叛逆,自他佔有他封地的第一 年,就開始打定主意,籌措金錢,安排長期計劃。」由于他岳母摩立克.伽罕(Malika Jahan) 及其妻與他密謀,更影響他積極地與德里獨立而圖割地自雄。他的岳母與其妻子之所以能與他密謀 叛變,這可能是他們家庭內部失和所致。

他第一步于一二九二年佔領了比爾沙(Bhilsa)鎮,這樣,他獲得奧德(Oudh)的封地,增 加了伽羅的版圖,也更壯大了他的野心。

在比爾沙,阿拉烏定聽到一件毫無根據的傳說、提婆吉尼(Devagiri)這個富裕的王國,又要 向西德干(Western Deccan)擴張他的領土。西德干為耶陀婆王朝(Yadava Dynasty)羅門 犍陀羅提婆(Ramchandradeva)所統治。[註2]阿拉烏定聽說提婆吉尼王國要征服西德干,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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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瞞著他的伯父----菲洛日蘇丹,經中印度及文德雅區(Vindhyan)率領數千騎兵先于提婆吉尼 軍隊到達。回教徒與這一地區的接觸時期很早,至少也是始于第八世紀。羅門犍陀羅提婆根本沒有 想到會有敵人奇襲,他的大部份軍隊,為其兒子商卡拉提婆(Sankaradeva)率領遠征南方。受到 如此意外地奇襲,驚恐之餘,決定與阿拉烏定和談,輸銀納貢。但正當阿拉烏定起程撤兵返回伽羅 之際,商卡拉提婆却傖促趕回提婆吉尼,不顧其父親之和議與反對,堅持要與阿拉烏定一戰。藉于 血氣之勇的義戰,起初幾個回合是打勝了,但很快吃了一紀敗仗,官員帶有恐懼感,紛向四方逃散 ,整個陣勢陷于混亂。雖然羅門犍陀羅提婆尚有半島上其國王派兵助戰,仍然沒有挽救他的敗局, 這主要原因是他由于沒有作戰準備,缺乏補給。別無選擇,只有乞和一途。但和比戰所付出的代價 更多,阿拉烏定班師回到伽羅時,滿載金、銀、珠、寳,全勝而歸。阿拉烏定此次出兵,不僅是從 德干攫取了大量的財物而已;其影響所及,是為回教王朝的領土擴張文德雅以外地區,開闢了一條 大道。

阿拉烏定在德于所攫取的財物,並未繳交給他的伯父德里蘇丹;他要擴大他的野心,奪取德里 的王冠這才是他唯一的目的。菲洛日蘇丹不顧他忠實的大臣們之勸告,尤其是阿曼德.查普(Ah- mad Chap)他是最忠心敢于直諫的忠臣。但是菲洛日蘇丹却盲目地執迷于阿拉烏定是他侄兒,又 是他女婿的感情,却不聽忠臣們的苦諫。最後終于自投羅網,為他最親愛的侄兒、又是他最親愛的 女婿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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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在J. R.A.S.卷二,第三九八頁載,東德干為魯陀曼提薇(Rudremma Devi)所統治。魯陀曼提 薇是伽伽提耶王朝(Kakatiya Dynasty)羅闍、格那帕地(Raja Ganapati)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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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烏定邀請他的伯父菲洛日蘇丹去伽羅,蘇丹甚至連必須的侍衛人員都未帶著隨行,就傖促 地乘著船去「會見」他的侄兒了。菲洛日蘇丹就在伽羅,為其侄兒阿拉烏定所害。菲洛日蘇丹死後 ,阿拉烏定的徒衆隨卽宣佈阿拉烏定為新蘇丹,時為一二九六年七月十九日。但巴爾尼寫道:「阿 拉烏定並未逃出他所策劃的流血叛逆事件的因果業報……總之,命運揭示了他應獲得的懲罰,他的 家庭已經破壞……業果已降落到他,權位與家庭幸福未能兼得。」

阿拉烏定,現在他必須鞏固他在德里的王位。而他的伯母寡後已在德里立了他的年輕兒子魯肯 烏定.伊布羅罕(Ru-kn-ud-din-lbraahim)為蘇丹。而她的長子阿爾伽里.罕(Arkali Khan) 不服他母后的決定,在馬爾坦(Multan)採取觀望態度。而阿拉烏定聽到德里已立了蘇丹,冒 著大雨,匆匆地帶著軍隊趕往德里,與伊布羅罕經過一場戰鬥之後,伊布羅罕在他的老師及親信部 屬諫之下與其母親離開德里投靠馬爾坦他哥哥的防地。在馬爾坦與他哥哥住的還有前面所說的 一位忠臣阿曼德.查曼。

阿拉烏定,在德干所攫取的金、銀、財物,悉併收賣了德里的貴族,散發給民衆,因而獲得朝 野的承認。他進入德里,卽住進了巴爾班蘇丹所住之紅宮.(The Red Palace),時為一二九六年 十月初三。他放心不下留在馬爾坦的前蘇丹之遺族,恐為後患,卽派遣他的兄弟烏拉.罕(Ul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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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n)及其大臣熱伐.罕(Zafar Khan)前往馬爾坦將他們全部俘虜。阿爾伽里.罕、伊布羅 罕、烏爾古.罕以及阿曼德.查普,都是被罩著眼睛,使他們盲目的被押解到德里的。所有阿爾伽 里的兒子都被處死,而阿爾伽里及其弟弟伊布羅罕則被禁錮在罕西(Hansi)的要塞內。而摩立克 .加罕及阿曼德.查普則關在德里加以嚴厲的監視。

然而,阿拉烏定的王冠仍然不能確保。他仍受到好幾個敵對勢力的威脅:諸如倔強的突厥人, 目中無人的拉普迦之統治者,麥爾瓦(Malwa)與伽雅羅第(Gujarat)的驕狂;貴族的陽奉陰為 ;以及蒙古人的虎視。他的政策與v伯父極為相反。他是主張以力服人,以征戰來解決他所面臨的 困境。他的努力,也確實獲致很大的成功。

蒙古人的侵略,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德里政府。阿拉烏定卽位後之幾個月之內,蒙古軍又大 舉侵入印度,而為熱伐爾罕在閻南德爾(Jullundur)附近將其打得大敗,蒙古軍的傷亡非常慘重 。次年,卽阿拉烏定卽位以後之第二年,蒙古軍在沙爾地率領之下,又入侵印度,同樣亦為熱伐爾 .罕所殲滅,並且擒獲其指揮官,沙爾地,以及近二千名官兵一併解往德里。但在一二九九 年,蒙古軍在古德羅.克瓦伽(Qutlugh Khwaja)的率領下,有數千人侵入印度,但這次他們的 目的不是在搶刼財物;而是要從事偵察活動。因此,「他們進軍印度,並未攻擊印度的要塞,也未 沿境搶刼。」他們到了德里附近,主在觀察德里的地形,準備發動一次最大的侵略戰爭。被視英雄 人物的熱伐爾.罕,又奉令攔截他們的偵察行動,但在急戰中被殺,他的主子阿拉烏定由于嫉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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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戰功能力,對于他的戰死極感欣慰,「解除了他的威脅。」可能是因蒙古軍隊對熱伐爾.罕的敬 畏。很快就撤退了。

五年以後,卽一三O四年,蒙古軍在阿里伯格(Alibeg)與克瓦伽.塔什(Khwaja-Tash)之 率領下深入到了阿門羅哈(Amroha),但是也是帶著很大的傷亡,大敗而回。最後一次蒙古人之 入侵是在一三O七至一三O八年之間,一個名叫伊奎巴爾曼(lqbalmand)的酋長領導軍隊越 過了印度河,也被打敗,伊奎巴爾曼本人被殺。很多蒙古軍官被俘,後來均被處死。由于蒙古人幾 次入侵印度,都被打得大敗,對德里蘇丹十分畏懼,所以阿拉烏定在位之日,蒙古軍就沒有再侵入 印度,西北前線與德里算是平靜下來了。

除了抵禦蒙古人的侵略外,阿拉烏定也像巴爾班一樣,對于保衛西北前線的疆土,也採取了全 面性的防禦措施。在蒙古人所必經之要津,除了修茸了舊有的要塞城堡外;並在重要地點建立新的 堡壘。為了鞏固邊防,在沙摩拉(Samana)及狄巴爾坡(Dipalpure)派有守備部隊及重兵,隨時 準備作戰,而且強化了軍隊的數量,訓練與裝備。在吉耶烏定.圖格烈(Ghiyas-ud-din Tughluq) 之後,卽自一三O五年起,卽為伽耆.摩立克(Ghazimalik),負責接替前線的整個防線,並 為旁遮普總督。圖格烈負責旁遮普前線的防衛幾達四分之一的世紀,他的能力表現都算很稱職。

被安置在德里附近之「新回教徒」也數次受到阿拉烏定的打擊。由于他們得不到政府及其他方 所需要之土地,所以他們對德里政府非常不滿,當阿拉烏定平定伽雅羅第(Gujarat)歸來,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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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回教徒卽開始暴動。阿拉烏定就解除所有新回教徒的一切職務,這更增加了他們的不滿,他們後 悔當初與印度蘇丹之講和與合作。阿拉烏定實施高壓手段,在一天屠殺了「新回教徒」將近二至三 萬人。

阿拉烏定的早期統治,大致說來是成功的。現在,政權初定,他要實現他「幾乎不可能的遠大 計劃」,要達成他的「最大慾望」,「要建立新的宗教與戒律」;甚至要追隨亞歷山大帝,作世 界的征服者。他之所以有如此大的野心,既然奠基于伽羅之封地終成為德里蘇丹;未嘗不可由奠基 于德里士蘇丹而為世界之征服者。阿拉摩爾他將他的計劃就教于歷史學家巴爾尼之伯父利茲.阿拉 摩爾(Qazi-ala-ul-mulk)。他立卽指出,他的計劃不當。阿拉摩爾首先批評說:「雖然有些先 知並不管束王權的功能,但只要世界存在一天,先知的工作,是永遠不屬國王的。」另一方面,阿 拉摩爾也明白,印度斯坦大部份地區仍還不太安定;而國家也正受到蒙古人的外來威脅;而且,在 德里蘇丹王國也沒有一位思想家,像亞里斯多德所給于他國家的政治思想為他擴張的動力。阿拉烏 定聽到了阿拉庫爾的分析以後,也就接受了他的意見。但是,他仍然沒有放棄他的夢想,在他的錢 幣上,還鑄造著「亞力山大第二」之文字。[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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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載于瑞第(Wright)所編:在印度博物館之錢幣目錄(Catlogue of The Coins in The Indian Museum),卷二,第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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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烏定之統治,很快速地擴大了回教的疆土,幾乎遍及全印度的地區。正如俄爾斯萊 (Sir Wolseley Haig)所說:「那是蘇丹帝國的時期。」其國勢之盛幾乎有半個世紀之久。一一 二九七年,阿拉烏定派遣了一支強大軍隊,在他兄弟烏拉.罕,及其瓦日爾(Wazir)奈斯羅.罕 (Nusrat Khan)兩人之領導下,大舉進攻印度人的伽雅羅第(Gujarat)王國。此時伽雅羅第 王國為一位屬于巴格拉.羅伽普族人國王,稱為瑞.伽拉提婆二世(Rai karnadevall)所統治 。雖然阿拉烏定更曾偶然出兵前來討伐,但未能與予徹底征服。這次阿拉烏定的軍隊,佔領了其整 個國士,並俘虜了伽拉提婆二世的美麗王后伽摩羅.提薇(Kamala Devi);而其國王及其國王 的女兒提婆羅.提薇(Devala Devi)則逃出投奔提婆吉尼(Devagiri)王國之羅門犍陀羅提婆王 去了。

烏拉.罕帶著軍隊,搶刼了富庶的伽雅羅第國的財物,滿載而歸;同時,還帶著伽摩羅.提薇 王后,及一名名叫伽富爾(Kafur)的年輕軍官回到了德里。伽摩羅.提薇後來變成了阿拉烏定最 為寵愛的妃子;而伽富爾也成為德里蘇丹的親信人物,而為新貴。尤其在阿拉烏定死亡之前後,其 權位更為顯要。

蘭特坡(Ranthambhor)雖然曾被古柏烏定及伊文圖寮西所併吞;但又為拉迦普人所光復, 現在,則為驍勇的拉迦普酋長哈密爾.提婆所統治。哈密爾曾給予一些不滿意德里蘇丹的「新回教 徒」的政治庇護。一二九九年,為了其邊界要塞被攻陷,阿拉烏定又派遣大軍在其兄弟烏拉罕及奈 斯羅.罕之領導下前後援救,後者管轄著伽羅及毘耶納(Biyana)兩地。烏拉罕及奈斯羅的軍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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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陷伽印(Jhain),並于蘭特坡之前面紮營,但旋為拉迦普的軍隊所敗。而奈斯羅正在要塞的 方形提墩上指揮作戰時,而被堡壘中所發出之石弩所擊中而死亡。阿拉烏定聽到這個消息,卽自己 親自領軍趕往蘭特坡。此時,阿拉烏定,正帶著少數侍從在迪爾帕(Tilpat)狩獵,在前往蘭格 坡途中,被他的姪兒(Nephew)阿克提.罕(Akat Khan)所突擊而受傷。阿克提之謀刺阿 拉烏定,據說是出自「新回教徒」份子所指使的。後來,兇手阿克提及其謀士也一併被逮捕,一一 加以處死。一三O一年七月,阿拉烏定的軍隊才佔領蘭特坡的要塞。長期包圍,持續攻擊整整費 時一年才將其攻下,可見該要塞之險要與堅固了。哈密爾.提婆及其所庇護之「新回教徒」,也 時被處死。

阿密爾.克什拉夫(Amir Khusrrv)對于這次長久包圍戰,曾作了眞實敘述:「一天晚上, 哈密爾王在山頂上燒起熊熊烈火,將其妻子及家人推入火堆中;然後帶著親信的敢死隊向敵人猛衝 ,全部以身殉難。」[註4]哈密爾的大臣羅摩爾(Ranmal),以上因背叛主人,帶著部份心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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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 哈密爾、摩訶伽弗耶(Hammir-mahrka Aya)之作者塔里克伊阿奈、埃里奧第(Ta rikn-i-Alai Ellio) ,在其卷三,第七五頁,對于哈密爾的死亡,具有不同的說明。根據他:哈密爾之所以死亡,是由 于他的兩位將軍,羅地波臘(Ratipala)與克利希納波臘(Krishnapala)兩人的叛變所引起的。據 說當哈密爾負了重傷時,他深知大數已盡,為了不願為敵人所俘,便自己刎頸自殺。伊夕瓦里,普拉沙 德(IshwariPrasrd)著,中世紀之印度(Medieval India),第一九五頁,附註中亦有此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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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敵人陣營。阿拉烏定為了報復,將他號死。他在班師返回德里前,却留置烏拉罕監管蘭特坡。但 烏拉罕却在阿拉烏定離開蘭特坡五個月以後卽告死亡。

阿拉烏定也派遣軍隊征服邁瓦爾(Mewar)。邁瓦爾人是有名的驍勇的伽西拉.拉迦普人, 他們的防務極為堅強,長期以來抵抗外來的侵略都是成功的。阿拉烏定此次出征邁瓦爾,也正如征 蘭特坡一樣,付出了很大的代價。但為了達到他擴張疆土的野心,阿拉烏定仍願付出這樣重的代價 。如果傳統上之傳說是可靠的話,阿拉烏定出兵邁瓦爾的近因則是由于他貧戀羅拉羅世辛(Rana Ratan sing)國王,王后的姿色。據說羅提羅坦辛的王后帕密尼(Padmini),是一位絕代美人。 但這件事在歷史,及其當代文獻上都無據可查。不過羅提羅坦辛被俘,並被押解到烏爾阿拉烏定 之營帳,後又被拉迦普人的騎兵將其救回是有史料根據的。有一小隊拉迦普人,在其兩位隊長戈拉 (Gora)及巴德爾(Badal)的英勇領導下在吉陀爾(Chitor)要塞之城門抵抗德里蘇丹軍隊的攻 擊。但最後還是為德里蘇丹的軍隊所敗,當他們更進一步的抵抗似乎也不可能時,就決定以身殉國 。正如陶德(Tod)所述:「那是一種可怕的角哈祭(Jauhar)。婦女被綑綁,被投入烈火之中焚 燒;城樓上的烈火,亮如白晝,守護吉陀爾城的官兵首先讓宮中的王后、妃女,投入火壇,然後才 是自己的妻女也投進去,殉角哈祭的有數千人。為了美麗的帕密尼王后就此結束了這個王朝。」

阿密爾.克什拉夫(Amir Khusrar)隨著德里蘇丹的軍隊攻取吉陀爾,他寫道:吉陀爾要 塞是阿拉烏定于一三O三年八月二十六所佔領的。他並且留置他的長子基爾罕.沙那德(Khi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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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n Sayyid);在吉陀爾,又改吉陀爾為基日羅巴德城(Khizrabad),然後返回德里。由于拉 迦普人的強烈反對,基爾罕就在一三一一年離開吉陀爾,而德里蘇丹另外改派伽羅爾酋長(Jalor) 麥爾狄奧(Maldeo)治理吉陀爾。但不到幾年,吉陀爾又為拉迦普人所收復。吉陀爾又成為邁瓦 爾之首都。領導光復吉陀爾城的有的說就是阿密爾王自己,有的說為阿密爾王的兒子。

吉阿爾為拉迦普人光復後,阿拉烏定又派遣大軍到麥爾瓦(Malwa)。麥爾瓦之瑞麥克‧提婆 (Rai Mahlak Deva)及其帕丹(Pardhan)利伽(KoKa)也以大軍迎戰,但被敗,隨卽被殺, 時為一三O五年十一月或十二月。埃烏爾馬爾克(Ain-ul-mulk)是阿拉烏定蘇丹的親信閣員,後 被派在麥爾瓦為省督。在一三O五年年底,阿拉烏定又相繼征服了烏闍(Ujjain)、曼杜(Mandu) 、德爾(Dhar)及犍德尼(Chanderi),就這樣,整個北印度都陷入在卡爾耆帝國主義之掌握中 。以後他便專門集中力量對南印度用兵。

雖然印度西海岸早就與回教發生了密切關係,但主要只是透過商業上之往來:回教眞正影響到 德干的時間,還是始于阿拉烏定帶著回教軍隊征服這個地區以後的事。他征服南印度,除了政治上 的動機而外,還有經濟上的目的:既統一了北印度,勢必再統一南印度,置全印度于他的掌股之中 ,以滿足一個有野心家的政治慾望,基于政治上的考慮,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而德干之富庶也足 以使他垂涎三尺。

當時,在印度文德雅(Vindhyas)以外之政治情況,也提供了阿拉烏定遠征德干的機會。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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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當時分為四個大王國:一為提婆吉尼(Devagiri)所統治之耶陀婆王國(Yadava),在其精 明幹練的國王羅門犍陀羅提婆(Ramchan Dra Deva)自一二七一〜一三O九年統治以來,稱得 上是一賢主。第二為泰寧格拉(Telingana)王國,其首都在尼日曼(Nizam)境內之華倫伽 (Marangal),為伽伽提耶(Kakatiya)王朝之普拉提缽陀羅濕婆一世(Prataparudradeva I) 所統治。第三訶沙羅(Hoysalas)就在毘羅.巴拉羅三世(Vira Ballala lll)自一二九二〜一三 四二年,當其在位時期佔領了訶沙羅國全境,卽今邁索爾省(Mysore State)之全境。其首都為 多拉沙姆陀羅(Dorasamudra),現在已改稱為哈里巴德(Halebid),在這裡有一座很聞名的 美觀的寺廟。第四個南印度之大王國為最南部之般地耶(Pandyas)王國。根據回教學者們的報告, 其所管轄之領地稱為摩巴爾(Mabar),包括現今之馬陀羅(Madura)、拉姆提德(Ramnad) 及壇尼維里(Tinnevelly)等地。般地耶的統治者,自一二六三〜一三一一年為摩羅伐曼.古拉 西卡羅(Maravarman Kulasekhara)。他最大的貢獻,是他促進了般地耶之商業繁榮。還有一 些小酋長王國:諸如泰普古.查達(Telehn-choda),則為曼摩西達三世(Manma-Sidha)所 統治、領有尼羅爾區;凱靈伽、甘闍(Kalinga Ganga)國王巴魯、提婆(Bhanu-deva)統治 著奧瑞沙(Orssa);伽羅拉(Kerala)國王,拉韋伐曼(Ravivarman)統治可拉門(Kollam 或Quilon);阿那帕(Alupa)國王般克提婆.阿魯本陀羅(BankidevaAlupendra) ,統治者蒙戈爾提婆(Mangalore)。整個南印度各國,其內部也是相互傾軋。當阿拉烏定于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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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年侵入提婆吉尼時,羅門犍陀羅提婆(Ramchandradear Deva)王並未受其鄰國之幫助。而 訶沙羅國諸王,却幾度攻擊提婆吉尼王國。也正由于其內部不和睦,以致引起了來自北方的侵略。

一三O七年,阿拉烏定蘇丹又派伽富爾(Kafur)以摩立克.內布的王國名義去攻擊提婆吉尼 王國之羅門犍陀羅提婆王。羅門犍陀羅提婆王,曾于三年前,庇護過伽雅羅第(Gujarat)國之統 治者瑞.伽拉提婆二世(Karnadevall),也拒絕割埃里克普爾(Ellichpur)省向阿拉烏定輸誠 。克瓦伽.哈耆(Khwaja Haji)伽富爾經麥爾瓦(Malwa),到達了提婆吉尼,在全國各地 搜刮、掠奪以迫使羅門犍陀羅提婆乞和,待其乞和後又將他解往德里。阿拉烏定蘇丹,對他極為友 善。六個月以後,蘇丹就將其釋放,又送他回到他自己的國家,提婆吉尼。羅門犍陀羅提婆仍繼續 統治提婆吉尼,作為德里蘇丹王國之屬國,正式承認了德里蘇丹之宗主權。而瑞‧伽拉提婆二世的 女兒,提婆娜提薇(Devala Devi),被伽雅羅第之總督阿爾帕罕(Alp Khan)所俘虜,送往德 里,嫁給了蘇丹的長子基爾罕(Khizr Khan)。

阿拉烏定蘇丹于一三O三年,又出兵伽伽提耶,向普拉提缽陀羅濕婆王招降,結果又為伽伽提 耶國所敗。但耶達婆(Yadavas)之辱却鼓勵阿拉烏定再度出兵,終于一三O九年征服了伽伽提 耶王國,而將其國王普拉提缽陀溫婆國王置于他的控制之下,並強迫榨取了伽伽提耶王國的所有財 物而回。阿拉烏定並無意更進一步破壞其行政組織,佔領其土地;他眞正的目的,是在搜刮普拉提 缽陀羅濕婆王之財物,並倔服其意志,承認他的宗主權。我們從他訓令伽富爾及其部隊出兵時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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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準則卽可看出:「瑞.伽拉提婆如答應于次年內輸貢,諸如金、銀、寳石、大象、騾馬等財物牲 口,伽富爾卽接受他的求和,用不著逼他太甚。」當大軍抵達提婆吉尼以後,卽受到已投降的羅門 犍陀羅提婆的幫助,並支援德里軍進攻泰寧格那(Telimgana)。普拉提缽陀羅濕婆國王原準備 死守極為堅固的華倫伽要塞(Waragal),以堅壁清野的政策抵抗回教車隊的侵略。但經過長期的 圍困,城內補給,糧秣殆盡,伽伽提耶國王終于一三一O年三月求和。計向德里蘇丹輸貢大象百頭 ,馬匹七OO,另有大量的寳石與錢幣,並承認德里的宗主權。于是伽富爾始自伽伽提耶擴兵,攜 著大量的戰利品經提婆吉尼、德爾(Dhar)、伽印(Jhain)耀武揚威地回到了德里。正如阿密爾.克 什拉夫(Amir Khusrav)所寫道:「以有一、OOO匹駱駝,滿載金銀財寳而歸」。

自征伽伽提耶大勝以後,更促進了阿拉烏定的侵略野心,要將他的統治權申張到南印度的最南 端去;同時這一地區各寺廟之富豪也更是他出兵的主要原因。于一三一O年,十一月十八日,阿拉 烏定蘇丹又派了大軍在摩立克.內布(Malk Naib)及克瓦伽.哈耆(Khwaja Hajt)兩人的統率 下,由德里出發,進攻訶沙羅(Hoysalas)。德里軍隊是途經提婆吉尼的,所以訶沙羅國王毘羅 .巴拉羅三世(Vira Ballala lll)沒有想到,他的王城烏拉沙姆陀羅會首先遭受攻擊。在這種兵 逼城下之際,巴拉羅三世再三考慮,最後還是決定投降,輸銀納貢。德里軍隊除了得到大象三十六 頭外;而且還獲有大量金銀、寳石、錢幣等。這些都是從其富有的寺廟中搜刮而來的。摩立克.內 布帶著所獲之財物,及訶沙羅的國王回到了德里。一三一三年五月六日,又將他送回訶沙羅,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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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王位。不過訶沙羅王國自此以後也完全淪為德里蘇丹的屬國。

摩立克.內布,在多拉沙姆陀羅(Dorasamudra)駐兵十二天以後,又將野心轉向到庫巴爾 (Mabar),甚至整個之卡諾曼德爾海岸(Coromandel Coast),從可伊隆(Guilon)直伸到 科秣稜角(Cape Comorin),直至般地耶(Pandays)王國所統治之整個地區。這時,般地耶國 內因立嫡而發生內閧,給摩立克.內布一個可乘的好機會。本來山德羅般地耶(Sundara Pandya ) 才是般地耶王國合法的繼承人,是古羅西克羅(Kuiazasekharaz)國王的長子;而毘羅.般地耶 (Vira Pandya)是非法的繼承人,但是很受到古羅西克羅國王的寵愛。當毘羅.般地耶被立為 新王以後,山德羅.般地耶,為懷恨他父親偏袒他的弟弟,于是,就殺傷了毘羅.般地耶,而自立 為王,時為一三一O年五月底。但于同年十一月,復又為其兄弟所敗,已苦于應付之際,于是勾引 回教軍隊的幫助。

摩立克.內布已率領大軍駐在德干,于一三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大軍抵達般他耶的首都馬陀羅 (Madura)發現為一空城。因毘羅.般地耶聞及回教軍隊來攻,早已帶領財物、珍寳、及王室棄城 而逃。但摩立克.內布仍大肆搜刮,根據阿密爾.克什拉夫所記,仍擄獲了大量的的物資:及金銀珠 寳;另有五二一頭大象;五千匹馬。如果克什拉夫所記屬實,則摩立克.內布,還進軍到羅密 伐曼(Ramesvarm)他回到德里是在一三一一年十月一八日,計載回六一二頭大象;二萬 匹戰馬;九萬六千曼達黃金,每一曼達到約合二一‧八O英磅;還有幾大箱珍珠寳石。現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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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摩巴爾(Mabar)區,都在德里蘇丹王國所控制之下。獨立于德里蘇丹的殘存王國在穆罕默德. 圖格烈(Muhammiad Tughlug)的統治初期[註5]亦全為其所征服。一三一二年,羅門犍陀羅 提婆之子商卡拉提婆(Sankaradeva)阻止他父親向德里繼續輸誠納貢,力求保持原來之獨立; 而摩立克.內布再度自德里發兵,打敗了南卡拉提婆,然後將他處死,自是以後,整個南印都承認 了德里蘇丹的宗主權。

由于馬立克.內布是採速戰速決的戰術,而且是以城市為主要攻擊目標,到處殺人,毀壞廟宇 ,對于土著南方印度人實施高壓的恐怖政策。[註6]為了達到征服的目的,他們不得不使用暴力手 段,而南方印度人也不得不服從這種暴力的征服,但在他們心靈中意識到:在不甘願投降前提下終 於建立起毘伽耶王朝(Vijayangar)。

從權力觀點著想,阿拉烏定完全脫離了他以前那些蘇丹的思想,他首先承認了印度傳統以來的 宗教儀式,敢于面對現實;而且更宣佈,為他政府的政治興趣,他的行動不要烏里瑪(Ulemas)的 保護。因此,他告訴毘耶納地方主張教宗至上的科茲.馬格烏定(Qazi Mughis-ud-din):「要防 止叛變,一次叛變又得死傷幾千人,我之所以頒佈這樣的命令,我認為這是有利于國家的,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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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5] 從伊賓‧巴圖塔(lbn Batutah)及有些錢幣卽可知。見J.R.A.S. 一九O九年出版,第六六九 至七O頁。
[註6] 見斯威爾(Sewell)著Hist Ins第一七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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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人們對我不尊重,漠不關心,不服從我的命令,我必須迫使他們服從我,我不知道什麼是 合法,什麼是非法,只要我認為適合,有利于國家的,我就斷然地做去。」如說阿拉烏定完全說在 超然回教的宗教觀點或許是錯誤的:不過,在印度以外的人來說,他却以「回教的偉大保護者」聞 名于世。就這一點說,其所獲得譭譽參半,支持他的如巴爾尼(Barni)及其信徒則說是「強調他宗 教的超然態度」。阿密爾.克什拉夫則是文化人,也是一位敏捷的觀察家,則說他是眞正的回教支援 者。阿拉烏定他自己對科茲(Qazi)說:「雖然,我沒有研究過科學,或科學的書籍,但是,我 却是回教的眞正信仰者。」而碑銘上往往也指出,他從未失去對回教的信仰。

阿拉烏定的行為,完全是根據他的信心,實現他的信心,當然,他也精確地估計了他政府的實 際力量。阿拉烏定蘇丹的外甥阿伽第.罕(Akat-Khan)、阿密爾.烏馬爾(Amir Umar)、 及曼古.罕(Mangu Khan)三人在奧德(Oudn)及巴丹(Badaun)之叛變;訶耆.摩羅 (Haji Maula)以及「新回教徒」的反叛陰謀,雖然都一一即時平定,但却讓他們相信,他的行政 措施,及政治結構都具有若干缺點存在。經過他最親近的諮詢人員的建議,可能歸咎于以下四種原因:

一、蘇丹本人忽視了國家的政務;
二、國人飲酒誤國;
三、貴族之間結盟、勾結、促使他們陰謀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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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太富裕的生活,使他們飽暖思淫慾,作奸犯科;養成了驕橫習氣。

阿拉烏定蘇丹,決定根除這些邪惡,以杜絕叛亂之源,他自己本身宣誓,改正以上缺點。他首 先打擊富豪,所有一切財富都是為了促進國家的繁榮;要鄉村都有牛奶可飲;凡是有利于大衆的壟 斷事業一律充公。巴爾尼寫道:「老百姓被壓迫,被罰金,以各種巧妙名目榨取金錢。人民除了必 須生活外,沒有餘錢;除了官吏、回教貴族及銀行外,無人能保存任何現金。」

第二、蘇丹建立了最嚴密的情報系統,這些情報人員要向他報告每樣事情,卽使最普通市井間 之活動也得向他報告。這種嚴密的情報組織,就是貴族們在寬敞的王室裡也不敢高談闊論。如果 他們有什麽話要說,都是以手示、信號等方式表達。

第三、嚴格管制有刺激性的飲料,及酒類之買賣。蘇丹本人躬親實踐,放棄飲酒;他所有裝酒 之瓶罐都將其完全打碎。

第四、蘇丹禁止貴族的集會結社,除非預先得到蘇丹的允許才能集會。完全取銷齋戒日與假 日。雖情報人員可怕,但貴族却一直三緘其口,一言不發。再沒有黨派存在;人與人之間感情不敢 交流。」

蘇丹對于其他不同行業,也採取相當的重稅政策,大多數人都幾乎要付出他所收獲,或所生產 物之一半給政府;牧場裡的牛隻也要付很重的稅。蘇丹認為大多數貧苦的印度人既然連國家的軍隊 都養不起,更不應讓少數人乘駿馬、穿美服,過著豪華的奢侈生活,他之所以實施這樣的嚴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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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減低全國窮苦人民的痛苦。

實際上,老百姓的負擔却更為加重,「沒有人能夠擡得起頭來;百姓都無金銀首飾;更無貴重 的珍奇玉器了………為貧窮所驅策,婦女們往往淪為回教新貴的奴婢」。納稅人與稅吏都同樣受到 嚴峻的法律所控制,在夏拉夫.奎伊所強制下執行。蘇丹的賴比‧瓦日爾(Naib Wazir),及其諮詢 人員「被百姓視為毒蛇猛獸樣的可怕,甚至也視在蘇丹政府作公務的人員為罪惡,簡直沒有人願將 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

阿拉烏定蘇丹明白,強大的軍隊,也需要一個強大的的政府來維持:但強大的政府也需要財政 充分的支持。所以他從南印度搜刮了大量的財物,但却因此,由于南方貨幣的流入,而使他的貨幣 因而貶值。所以蘇丹固定他的軍費一年一個士兵為二三四坦卡(Tankas),[註7]另外,以一個 士兵之費用等三匹馬的費用計算,以每匹馬的軍費維到七八坦卡。他認為此際人民的稅負已相當沈 重,再不願增加他政府的稅收;但是對必須生活以外的奢侈品,甚至是對家庭中養有奴婢、馬匹、 警衛、管家,乃至穿著華麗的衣服等人士都另科重稅。[註8]對于以上這些科稅之規定,是隨當 時情形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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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 坦卡(Tanka)的比值,略小于印度現在之盧比(Rupee)。
[註8] 其公定價格及是這樣的:
小麥  每曼七個半吉脫爾(Jitals)
大麥  每曼四個吉脫爾
稻穀  每曼五個吉脫爾
芽牙汁  每曼五個吉脫爾
豆類  每曼五個吉脫爾
蠹魚  每曼三個吉脫爾
糖  每一西爾(Seer)售一個半吉脫爾
紅糖  每西爾,售價為四分之一吉脫爾
白塔油  每兩西爾半售價為一吉脫爾
食鹽  每兩曼半售價為五個吉脫爾
麻油  每三西爾售價為一吉脫爾
以上每西爾(Seer)約為兩磅;每曼(Man)約為八O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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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收,凡德里京畿地方之卡爾沙村(Khalsa villages)──卽是王田,所出產之穀物,一 併收藏在德里城之御倉中,由蘇丹自己供應當地的市場。因此,在德里還有私人可以買賣糧食的。 德里的糧食市場由狄宛伊瑞耶沙第(Di Wan-i-Riyasa)及夏哈拉伊曼地(Shahana-i-Mandi)兩 人所管理;並且,還有一位密探,隨時向蘇丹報告市場的一切情形。[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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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9] 湯瑪斯(Thomas)著帕坦王晚年(Chronicls of The Pathan Kings)第一六O頁,埃伊奧第(Elliof) 卷三,第一九二頁。吉脫爾(Jital)為一種銅幣,約值一七五公分之銀坦卡二分之一,等于一又四分 之一英國銅克(Farthing)。一個德里曼(Mans)等于十六盎斯為一磅之大磅二八‧八磅;卽現行十 二盎斯一磅之八O磅。或說四十西爾為一磅。詳見湯瑪斯前書之紀節,第一六O至一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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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從事商業活動,必須事先向政府登記;而且,要將貨物集中在巴丹門(Badaun)內商場 上販賣(Sarai-adl)。商人們必須忠實地貨眞價實,如果違背了蘇丹的規定,卽會受到處分。為 了防止商人們的偷斤減兩,如一經被發現,卽行取消他們的商業營業登記。商人之登記為商,蘇丹 特別允許他們為終身職,這樣,他就可以徵收到經常性的軍費。巴爾尼說:「穀物價格未曾發生變 動過,是當時的奇蹟之一。」但這只是德里而已,其他地區的經濟情況並不像德里那樣的穩定。

一三一二年年底,是阿拉烏定蘇丹一生的顛峯時期。隨著卽是悲劇揭幕,他帶著消瘦蒼白的臉 ,數著天上的星光,渡著暗淡的殘年。正如巴爾尼所說:「成功不再降臨于他,幸運也變得虛幻無 常,他的命運受到著弄。」他的大業隨著他的健康衰弱;;他的聰明反被他的聰明所誤。他變成他 的陸軍總司令兼瓦日爾(Wazir)的伽富爾傀儡。伽富爾(Kafur),輕率地調動了幾位老成持重 的行政首長,勾結蘇丹的妻子、兒子弄權,引起宮廷內部之失和與數處地方上之叛變。蘇 丹所患的是水腫病,已纏病很久,眼見國事紛亂,其病情更日益加重。他死于一三一六年一月二 日,葬在德里.伽密.馬斯紀德(Jami-Wasjd)前面。根據有些人的說法,是「摩立克.伽富爾 加害的,促使阿拉烏定蘇丹早死。」

阿拉烏定蘇丹是一位剛愎自用的統治者,他的野心很大倒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他所使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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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是卑鄙可恥的。巴爾尼說道:「其殘暴所流的血甚至比埃及的法老王(Pharaoh)罪孽還要深重」。[註10]

伽拉爾烏定.菲洛士(Jalal-ud-din Firus)由于他處理已死亡之蘇丹親戚的土地地界時,因測 量有出入,而與「新回教」們發生了衝突,蘇丹甚至將他們的婦女兒童都一一加以殺害,這已充分 可以證明德里蘇丹的殘暴。阿拉烏定極端地富有懷疑心與猜忌心,卽使對他忠心耿耿的功臣也是如 此的。很多貴族,幫助他建立政權,幫他歛財,使其政府富強,最後都被送進監牢,然後以布蒙著 他們的眼睛一一加以殺戮。他最著名的將軍熱伐罕(Zafra Khan)戰功彪柄,蘇丹對他極為嫉妬 。當熱伐罕將軍與蒙古兵作戰戰死後,他甚至感到稱心如意。巴爾尼說:「他聽到熱伐罕戰死,不 但不感到震驚,反而覺得減除了他的眞正威脅。」巴爾尼又說:「阿拉烏定是一個不學無術的人。」 [註11]但根據弗里夕塔(Ferishta)所記,當阿拉烏定蘇丹正式卽位後曾學習波斯文之文學 藝術。

在其統治時期,也有幾位著名的學者與詩人:諸如阿密爾.克什拉夫(Amir Khusray)與哈 森(Hasan)雖是代表人物之一。蘇丹最喜歡建築藝術,在他命令下建築了好幾個要塞,其中最著 名的阿奈要塞(Alar fort)也最為險要。其城牆是用石頭、燒磚,石灰所築成,共有七道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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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0] 埃伊奧第(Elliot)卷三,第一五六頁。
[註11] 巴爾尼,埃伊奧第,卷一,第一八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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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阿密爾.克什拉夫說:「所有回教寺廟,都是從廢墟中再重建立起來的,並且還嵌裝有大量 的銀質裝飾,極為奢侈:」一三一一年,阿拉烏定蘇丹又擴建了一座古柏回教寺(Qutb mosque) ,在新的寺內之庭院另建一座古柏塔(Qutb Minar),與原來的古柏塔一樣大。但這座塔在他 有生之年由于他身患重病,國事紛亂所以並未完成。不過在同年,他為這座紅沙石與大理石寺廟完 成了一座大廟門;同時,在大廟門的四邊還另建了四道小門。

在歷史上,阿拉烏定是一位有名的帝國主義者,他是一位英勇的軍事家,他的一生用兵可說都 是勝利的。他對巴爾班(Balban)的軍事思想,實際上是實現了。在他早期執政時代,無論中 央與地方的行政效率,都是充滿著活力生氣的。在印度史上,阿拉烏定蘇丹的統治,是第一次獨立。 于宗教,不受宗教僧侶所影響的政府。為了強化他的政府權利,他曾不惜犧牲,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但是,他的軍事獨裁是建立在沙灘上的。他攫取了最大的權利。那只是寡頭的;他壓迫貴族, 倔辱地方上王國、酋長,他們都懷有二心,準備隨時起義,推翻他的政權。他最大的缺點,就是沒 有民心的歸向,唯有民心歸向才是政府安全的最大保障。他所依恃的只是他個人黷武專橫,事實上 ,在阿拉烏定蘇丹的晚年,當精力稍衰,卽敗象畢露:當其死後,也就人亡政息。阿拉烏定的寵將 摩立克.伽富爾,以阿拉烏定篡奪他伯父菲洛士.加拉爾烏定王位的同一方式也篡奪了阿拉烏定的 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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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 這個要塞建于紀元一三O三年,薛沙(Sher Shah)摧毀了西里城堡(The fort of Siri),重在 舊德里附近建立了一座新城。這西里城堡之遺址,卽現在之沙巴德村(Shahb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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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伽富爾的影響

伽富爾推翻了他的主子,一心想將德里的回教王朝據為己有。就在阿拉烏定蘇丹死後的第二天 ,他就改變了蘇丹的遺志,不立基爾罕(KhizrKhan)為新蘇丹而竟立了阿拉烏定一個年僅五歲 的幼子西哈柏烏定.烏瑪爾(Shihab-ud-din)卽位,而伽富爾以自己為攝政。實際上,他就是德 里的眞正統治者。他的目的是在奪取王位,他更變本加厲陷害原來的王室。他使得阿拉烏定年紀較 大的兒子基爾罕‧沙地罕(Shadi Khan)雙眼失明;將其母后一切珠寳,悉被沒收,並加以監禁 ;又將阿拉烏定第三子摩波羅克( Mubarak)禁錮在千柱宮(Hazar Sutun),也想將其眼睛 弄瞎,後來,摩波羅克逃出了禁錮。伽富爾想更進一步地要將支持卡爾耆人的貴族及奴隸一併除掉 。但當其三五天的「罪惡統治」後,卽被擁護阿拉烏定的人士將伽富爾打敗,貴族們擁摩波羅克為 他小兄弟之攝政。當他攝政僅六四天,他就將他幼弟烏瑪爾蘇丹弄瞎,自己取代了王位,號稱為古 柏烏定.摩波羅克.罕( Qutb-ud-din Mubarak Khan)。

第四節 摩波羅克及卡爾耆之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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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波羅克蘇丹卽位之初期,也正如他父親一樣是成功的:他釋放一切政治犯;以前蘇丹所徵用 的田地,一一歸還給原主,強制加派之稅捐也取消了,毫無疑問,人們是得到了滿足。但也正如巴 爾尼所說:「摩波羅克蘇丹政府的威嚴也不復存在了。」尤其蘇丹自己也沈于逸樂,因此也就荒棄 了國事。一國的國主荒淫,對國家之影響至鉅。巴爾尼寫道:「當其在位後之四年又四個月中,摩 波羅克蘇丹,從不關心政事,只知玩樂、喝酒、聽音樂。他墮落到這些低級趣味的娛樂,完全是受 到伽雅羅第人的影響。尤其是克什拉夫.罕(Khusrav Khan)曾做到德里蘇丹的首相。他之所 以要這樣引誘他的主子墮落,其主要動機是在乘機竊取王位。

很幸運,在這時期蒙古人尚無侵略印度斯坦的野心;而且,在各地方都沒有大的暴亂。唯有兩 起小的叛變事件,一為伽雅羅第;一為在德干之提羅吉尼。伽雅羅第的叛變為摩波羅克蘇丹的岳父 埃烏爾.馬爾克(Ain-ul-mulk)所平,後來又封他為熱伐.罕(Zafar Khan),並派他就地留 守,為伽雅羅第的省督。

而摩波羅克蘇丹自己則領著大軍去攻提婆吉尼(Devagiri)。提婆吉尼國王,海那波臘提婆 (Harapala Deva)聞風而逃,却為摩波羅克的軍隊所追捕,生擒了海那波臘.提婆。于是,整個 耶陀婆(Yadavas)王國全被回教所控制。後來,摩波羅克蘇丹派了摩立克.雅克拉基(Malik Yakla)為提婆吉尼的省督。

蘇丹又派克什拉夫.罕攻泰寧格拉(Telingana),亦大勝。蘇丹自己留守在提婆吉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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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那裡建了一座很大的回教寺,然後返回德里。

摩波羅克蘇丹在南方所取得的勝利,卻因此而使得他的王宮環境更加惡化,很多的王室人員被 殺。他一反先前蘇丹的政策,先前的德里蘇丹一直承認回教卡利發的優越地位,至少在宗教上是如 此的;而摩波羅克蘇丹則完全要擺脫與回教卡利發之關係。他宣佈他自己是回教的最高領袖,是天 上、地上卡利發的主宰者(AI-Wasig-Billah)(註)。

摩波羅克蘇丹並未統治多久,就被克什拉夫(Khusrav)所推翻。由于他過度相信了克什拉夫 的忠誠,沒有接受很多人對他的警告,所以釀成不幸的惡果。一三二O年四月的一個晚上,克什拉 夫派人將地綑綁在馬房裡,將其處死。摩波羅克蘇丹被害後,卡爾耆人(Khaljis)所建立之王朝 僅為期三O年,卽告瓦解。

(註):在很多文獻及其錢幣上都有記錄。諸如J. A. S. B.一八七五、一八八O,及一八八六年;Thomas Chroniclcs,第一七九至一八一頁,Wright、 Catalogue of the Coine in the Indian Museum ,卷二第八頁,四三至四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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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克什拉夫之篡位

克什拉夫就位,號稱塞納烏定.克什拉夫.沙,大肆封賞助他篡位有功的親戚及部屬。他大量 的花錢,以圖收買貴族。此時貴族的財富大多在先前卽加以沒收。為了要鞏固他的統治,他開始清 除異已份子,尤其是與摩波羅克蘇丹接近之親戚、朋友、部屬都一一加以監禁。根據巴爾尼,雅西 耶賓.阿麥德.沙爾印地(Yahiya bin Ahmad Sarhindi)以及伊賓.巴圖丹塔(Ibn Batutah) 等學者的說法,克什拉夫是偏袒印度人的。他所統治的時間只有為期四個月零幾天,但對印度來說 ,也是有很重大意義的。無論克什拉夫如何用盡心計收買阿奈貴族(Alai Nobles),但他們最後 還是看中了伽耆摩立克( Ghani Malik)為他們「最忠實的監護人」。伽耆獲得了貴族的支持從 狄巴爾波(Dipalpur)出兵德里,打敗了克什拉夫,時為一三二O年九月五日。貴族中,除了馬 爾坦(Multan)的總督埃烏爾馬爾克外,其餘都是擁護伽耆.摩立克的。克什拉夫本人被斬首, 其從衆亦分別被殺。這時,伽耆.摩立克並未卽時佔領王位;而阿拉烏定已沒有男性子嗣存在為繼 承人,王位尚還虛懸著。貴族們要求擁立伽耆為新蘇丹。伽耆在經再三勸進下,才「勉強」接受了 擁載,並在一三二O年九月正式卽位。號稱為吉斯烏定.圖格烈(Ghiyas-ud-din Tughlug)。這 意謂著,回教的貴族,並未嫉妬伽耆.摩立克的王位,而伽耆自己也視他們一律平等,所以才能被 推為德里蘇丹。

第四章 圖格烈王室之興亡

第一節 吉耶烏定圖格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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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耆.摩立克王室可視為是印度的土著血統。他的父親在巴爾班時代出生于印度斯坦,而娶了 一位旁遮普的伽第(Jat)的女子。伽耆.摩立克自很卑微的地位,漸漸因功而被擢陞到回教帝國 的高位。我們已經提到,他曾英勇的抵抗蒙古人的入侵,保衛了德里回教帝國前線的安全。這也是 天意的安排,將他送上德里的王座。 回教貴族們之所以選擇伽耆.摩立克為德里的新蘇丹,實在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他卽位後最 困難之問題之一是,德里朝廷的命令幾處乎能貫澈到德里以外諸省,自阿拉烏定蘇丹死後,其行政 系統已陷于混亂。伽耆則是處于超然地位,原對于各派系都無糾葛與恩怨,不像他先前的幾位蘇丹 ,都自身陷于權力是非之紛爭中。也由于他曾在逆境中成長,具有道德勇氣,也使得他在風雲際會 中卓然而立。他是一個虔誠的有神論者,他有傾向解脫的意向。「可能除了巴爾班蘇丹而外,他的 宮廷,比他以前的任何蘇丹都要樸實、嚴肅。」他的一切措施都是採取中庸態度,也充滿著高度的 智慧。阿密爾.克什拉夫(Amir Khusray)讚歎地說:

「他處理任何事務,都是腳踏實地地,充滿了智慧。也可以說,在他的宮廷中,充滿著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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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卽位後不久,吉耶烏定.圖格烈首先集中全力整肅先前那些驕橫不實的行政幹部,以貫澈 他的行政命令。摩波羅克與克什拉夫兩位前蘇丹的虛飾浮華已為德里的財政造成了嚴重的空虛。因 此,吉耶烏定蘇丹下令,凡是非法所得來的財富一律充公。如稍有苟且,一經查出,立卽法辦,因 為蘇丹本人是相信解脫的,貪贓罔法不但有害個人將來之解脫;而且國家的錢糧也都是來自他的臣 民,也不容浪費。他派在各省的省督,都是正直清高之士。他規定征稅,只能及土地出產物的十分 之一,或十一分之一,嚴禁官員貪污勒索。農業,與主要工業,政府特別與于鼓勵。開闢運河灌溉農 田、花園,及牧地。修建要塞,綏靖地方,以使農牧安心生產。其實吉耶烏定蘇丹還有很多善政是 不能一一列舉的。從巴爾尼的記載:「有些特定的人要納稅,就不會毫無限制的累積財富,如果任 人毫無限制的積財終不會得到滿足,卽會變成變相的掠奪;另一方面,也不致使百姓一貧如洗,以 至于沒有從事農業生產的能力。」

圖格烈蘇丹更留心行政之改革,尤其司法與警政,更是維持國家社會安全與社會秩序之主要力 量。他還留心救濟貧窮,並訂立制度。他保護宗教,禮遇學者,阿密爾.克什拉(Amir Khusav) 就是他的桂冠詩人。每一曼森(Mensem)由政府發給他一千坦卡(Tankas)。驛站系統也重 在全國建立起來了,這無論是對郵傳,對商旅,對軍事都是有價值的。

吉耶烏定蘇丹主張德里蘇丹的權威要高于各省,這也是他的基本立場。他要追求卡爾耆人的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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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獨裁及帝國主義政策。雖然他的繼承者,穆罕默德.賓.圖格烈征討反動的勢力最初遭到失敗, 但他在德干與孟加拉所實施的軍事征服仍是一個典型的範例。

在德干,伽伽提耶(Kakatiya)的統治者華倫伽(Warangal)之普拉提羅提鋅陀婆二世(Prata Parudradeva Ⅱ),他在阿拉烏定蘇丹死後,增強了力量,而拒絕每年再向德里政府納貢稅。所 以在他卽位後之第二年,就派遣他的大兒子,指定繼承人華克烏定.穆罕默德.伽拉罕(Fakhr- ud-din Jauna Khan)率領大軍往征,包圍華倫伽城,由于印度人的戰志高昂,財務堅強;再加之 回教部隊發生了傳染病,又發生了陰謀事件[註1],伽拉太子不得不撤兵回到德里,這次出征毫 無所得。

但四個月以後,吉耶烏定蘇丹又派伽拉太子率軍第二次攻華倫伽。當回軍擺開陣勢準備攻擊時 ,伽伽提耶的國王,帶著他的王室與貴族向伽拉太子投降。伽拉太子就將他們一干俘虜解回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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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根據巴爾尼及雅西耶‧賓‧阿麥德(Yahiya Ahmad)的史料,其後期的回教學者,諸如尼日曼烏定、 阿曼德(Nizamiudidin Ahmad),巴丹、弗里夕塔(Ferishta)等人都曾追隨過他們。這些人曾陰 謀在軍隊中叛變。但伊賓巴圖培所寫之卷三,第二O八至二一O寫道:伽拉王子,想早日獲得王位。無不為 這件事處心積慮之策劃。湯瑪斯在其紀年的年鑑裡,第一O八頁,及俄爾斯萊(Sir Wolseley Haig) 之J. R. A. S.第二三一至二三七頁則接受了伊賓‧巴圖培的意見。但伊夕瓦拉‧普提沙德博士(Dr- Ishwari Prasad)在他土耳其回教教史(History of Qaraunah Turks)一書中,第三O至三二頁, 已指出伊賽‧巴圖塔所說是無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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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伽提耶王國全被征服。華倫伽(Warangal)被改名為蘇丹普爾(Sultan Pur)。雖然伽伽提耶 王國,並未為德里政府正式併吞,但總算失去了他們原有的國力與國威。

夏烏定.菲洛士.沙(Shams-ud-din Firuz Shah)死于一三二二年,他的兒子們卽在孟 加拉發生內戰,使吉耶烏定.圖格烈.蘇丹也置身于孟加拉省的內爭之中。夏烏定其中五個兒子 中之吉耶烏定.巴訶杜爾(Ghiyas-ud-din Bahadur)則獨自統治著東孟加拉,自一三一O年以 來,一直以宋納岡(Sonargaon)作為他的首府。而西哈柏烏定、布拉沙(Shihab-ud-din Bughra Shah)已繼承了他父親在孟加拉之王位,以拉克羅地(Lakhnautt)為都。而納塞烏定 (Nasir-ud-din)則想爭奪孟加拉之王位。吉耶烏定.巴訶杜爾打敗了西哈柏烏定.布拉罕做了孟 加拉王。而納塞烏定也想爭奪王位,請求德里蘇丹,吉耶烏定.圖格烈給于幫助。因此,吉耶鳥定 蘇丹就想籍幫助納塞烏定消除內事之機會,控制邊遠的孟加拉省。而且孟加拉一向對德里總是保 持著若卽若離的關係。一三二四年,吉耶烏定蘇丹始正式派兵攻拉克羅地,俘虜了巴訶杜爾,並 將帶往德里監禁;並立納塞烏定為西孟加拉王,作為他的屬國。而東孟加拉已正式歸併為德里蘇 丹王國的一個行省。當其平定孟加拉返回德里途中,又歸併了提羅訶(Tirhut)小邦,為其封地


吉耶烏定蘇丹,于一三二五年,初在三或四月之間,自孟加拉返回德里途中,由于他的行轅木 椽倒塌而死亡。這座行轅為子太子伽拉所建,位于阿富汗普爾(Afghanpur),距圖格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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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ghluqabad)約有五至六里。圖格烈城堡為吉耶烏定蘇丹自己所建,靠近德里不遠。在這城堡內, 他還為自己建好碑墓。關于他的死亡,有各種不的說法:

巴爾尼說,是由于雷電擊倒了房屋而被壓死的;而雅西耶.賓.阿麥德.沙爾印地(Yayiha- Bin-Ahmad Shrhindi)說:是神聖預先注定的死亡。而根據伊賓.巴圖塔(Ibn Batutah), 則說是他兒子的預謀。他兒子買通了王室建築師阿曼德(Ahmad)用大象將蘇丹所住之大帳蓬拉 垮的。阿曼德就是阿耶茲的兒子。但有些學者如阿布爾.發日爾(Abul Fazl),尼日曼烏定.阿 曼德(Nizam-ud-din Ahmad),以及巴丹(Badauni),則認為不可能是為他兒子的陰謀所 謀殺的。大部份現代的學者,都認為巴丹所說最為可信。巴丹則是根據羅肯烏定.夏光(Ru-kn- ud-din Shaikh)的資料,說吉耶烏定.圖格烈蘇丹是死在一個大帳篷內,而只是在偶然意外事件 中被塌下的帳篷壓死的,而不是死于謀殺。巴爾尼則正當伽拉的統治時期完成的著作,他的沈默 是為了顧忌伽拉的權威,不敢有不利于他的史料。所以巴爾尼的意見,自然不足為憑。

第二節 穆罕默德.賓﹒圖格烈

一三二五年,約在二、三月之間,當吉耶烏定、圖格烈蘇丹死後三天,伽拉王子卽自行宣佈繼 承德里蘇丹。稱為穆罕默德.賓.圖格烈(Muhammad Bin Tughlug)。但四十天以後,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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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軍回到達德里,隊伍為正式蘇丹,沒有遭受到任何的反對。他卽位後,也像阿拉烏定蘇丹一樣, 大肆的以金、銀、爵位,加嘗朝臣及貴族。

為了研究穆罕默德.賓.圖格烈所統治時期的歷史,除了其當代之宮廷史家慈烏定.巴爾尼 ,著書編寫關于他的統治時期外;也尚有與他相近時代波斯文獻。諸如夏依西羅.阿菲(Sham -s-I-Siras Afif)所著之塔里克伊菲洛土.沙西,菲洛士沙蘇丹(Sultan Firuz Shah)的自傳 史稿發圖伊菲洛士.沙西(Fatuha-I-Firuz Shahi);埃烏文摩立克.馬爾坦尼(Ain-ul- mulk Multani)之曼夏伊摩魯(Munshat-I-Mahru);阿密爾.克什拉夫之圖格烈傳(Tugh- luqnamah);以及沙爾印地(Yahiya Bin Ahmad Sarhindi)之塔里克伊‧單巴拉克.沙西 (Tarikh-I-Mubarak Shahi)等都是較為晚期的作品,但其史料都較為豐富。尤其非洲的一位旅 行家,伊賓,巴圖塔(Ibn Batutah)的著作,是研究這一時期歷史的最重要文獻。巴圖塔是一 三三三年九月來到印度,他曾受到德里蘇丹之親自接待;並且派他為德里的首席可茲(Chief Qazi) ,直到一三四二年七月,德里蘇丹派他出使中國時才離開他首席可茲的職務。他的記述與批判 都是極為客觀的,而且,提供了很多詳細的史料。同時,穆罕默德.賓.圖格烈蘇丹的錢幣,也是 很有價值的。

穆罕默德圖格烈,他是一位非常的人物,是可以確定的,至于他在歷史之功過、地位,則是很 難說的。有人稱讚他為偉大的天才;有人罵他是特殊的精神病患者。有的稱他為理想主義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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揶揄他為幻想家。有人歌頌他為慈悲的英主;更有人責備他為吸血的暴君。甚至回教徒們,有的尚 諷刺他是異端;有的則認為他才是虔誠的回教徒。不過,他是其當代最有名,也是最有成就的學者 之一那是毫無懷疑的。他的學術地位,很受到巴爾尼及其他學者們所讚揚。他充滿著智慧,具有無 比的記憶力,他精通邏輯、哲學、數學、天文學,及其他自然科學。他也是一位文學家,他的文學 作品具有特殊的風格,他的書法獨邁前人。在他的作品中,曾引用了很多波斯文的詩及韻文,所以 他波斯文的造詣也是很深的。甚至他也博覽醫學典籍。他思想敏捷,辯才無礙,還是預先公開了任 何討論的主題,要和他辯論,他準會舌戰羣倫,壓倒羣芳。尤其他是一位軍事家,幾乎百戰百勝。

他的私生活極為簡樸,不事繁文耨節,不為世俗所羈。他待人寬厚謙沖,撫恤窮困。伊賓.巴 圖塔曾這樣形容地說:「他是一位虛懷若谷的人,他所嚮往的是公平與正義。」又說:「他最大的 優點是謙和」。

而像巴爾尼,雅西耶賓.阿曼德.沙爾印地,以及其他有名學者如巴丹(Badauni),尼日曼 烏定.阿曼德(Nizam-ud-din Ahmad)及佛里夕塔(Ferishta)等則貶責穆罕默德圖格列蔑視宗 教,殺害忠臣;甚至對學者,藝術家,及其軍隊官兵都亂肆捕殺。而伊賓.巴圖塔則稱讚他:「遵 守宗教教律,奉行宗教儀式,他和任何虔誠的宗教徒一樣;對忽視宗教教律,不奉行宗教儀式的, 他就懲處他們。」關于這點,與其時代的另外兩位學者的著作也可以作為旁證,這兩位學者是: 西哈柏烏定‧阿曼德(Shihab-ud-din Ahmad),及毘羅尼伽琪(Badr-I –Chach)。甚至連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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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夕塔也不得不承認蘇丹對于宗教之虔誠。可能貶責他的人,為卡爾耆人所鼓惑,就在不同的政治 立場,以不同的感受,而判批他「無知于經典中之戒律」,如是而已。也可能因為蘇丹不拘小節, 而誇大了他對宗教的輕視。

當然,穆罕默德蘇丹也有其缺點,他缺乏實際經驗及普通常識。他太偏重理論、理想,在學說 上似乎頭頭是道,但一落入實際問題,則扞格不入,尤其在政治上,更是如此,最後終于給他的王 國帶來了災難。這是他的秉性具先天的缺失而帶來的不幸。他凡事操之過急,動輙就火爆脾氣發著 ;而且剛愎自用,不接受相反的意見。由于他不聽衆議,導致他政治措施失策,于是,民心向背, 他的權威亦相繼減弱。而穆罕默德蘇丹,也更因此而不能保持他內心的平靜。「窘態日增,心志益 更紛亂。」他曾對尼爾尼說:「我是以懷疑的態度來提防著人民的,我假定他們隨時都會叛變。其 罪魁禍首,一律加以嚴辦處死。直到人民放棄了叛變的意圖,心悅誠服地,服從我的統治為止;否 則,除非我死了,我一定會這樣嚴厲的統治這個國家。我還沒有一位瓦日爾(Wazir)能為我分勞 分憂,保證我自己不流血。我之所以要對人民實行嚴厲地統治,就是因為他們隨時可能成為我的 敵人及反對者。我雖然花這麼多的錢,在人民身上,但他們並未變成我的子民或朋友。」

有些晚期的學者,對于蘇丹的批評,則是較客觀的。視他是「譭譽參半」的偉大人物。而有的 學者則是站在偏好穆罕默德蘇丹的立場,稱他並非是眞正的「頑冥不化的獨夫」,也不是「嗜好喝 血的暴君」,而只是他政治上之反對者,加之于他的貶詞。蘇丹的缺點,可能是被誇大了,但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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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認,有些忠貞、賢達之士的獻策,為民請命的案件,也往往為他所拒絕。他因執己見,雖不願 從事革新,他昧于人性,他只知人民反對他,却不從事改革,消除人民之所以要反對他的原因。 正如斯坦萊(Mr Stanley Lane-Poole)所說:「他有很好的計劃、觀念,也全心全力盡瘁于國 事,但是他心志不太平衡,缺乏耐心,所以穆罕默德蘇丹終歸于失敗。」

穆罕默德蘇丹就像西班牙菲力蒲二世(Philip Ⅱ)一樣,自始自終,全心全力,把精神貫注 在他每一行政工作上,無論大小事務都是躬親秉政,他首先嚴格清查土地之所有權人,並實施確實 的登記,作為科稅之據。這樣,不但對全國之土地作了一次全面的清理,而且也免除了很多土地 之糾紛;國家之稅收亦極為順利。隨卽又進行一次為大家所反對的財經措施,不過,這還只是實驗 而已。其實驗的地區為恆河與閻牟年那河之間之肥沃的多布平原(Doab)。他提高了這一地區原 來的稅率,創立新的增值稅制度。由于其當代作者,以及其後期作者,所記都是含混不清,甚至相 互矛盾[註2],所以我們不能批評他的得失。有些當代作者認為,卽使增值,也不含「太過度」, 最大量不會超過百分之五十。如然,尚不及阿拉烏定蘇丹時代的重稅程度。他們也認為,穆罕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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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巴爾尼在其Ta rikh-i-Firuz Shahi Biblioth Ind第四七三頁說,有十倍或二十倍之多。而Elliot 卷三,第一八二至三頁却根據前面十位或二十位誤譯為每分為十或五倍。根據Ta rikh-i-Mu barak Shahi第一O三頁所載說是增加了二十倍的是房屋稅(Ghari)及牧場稅(Chrahi)。而巴.丹 在其Rancing,卷一,三O五頁說是稅賦加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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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之目的在于征收多布區人民的附加稅,「而不是增值稅,或新加什麼長期的稅賦。」巴丹 (Badaunt)與現代學者俄斯萊(Sir Volseley Haig)就是這樣主張的:「為了增加他的軍費財 源,增加行政效率」,所以才有附加稅之征收。無論如何,不管是增值稅,附加稅,總是增加了多 布人的負擔與痛苦是毫無懷疑的。自從卡爾耆人在德里建立政權以來,多布人民的負擔已經相當沈重 ;尤其是時逢荒年,多布的民衆更形痛苦。而德里蘇丹卽使在荒年,也不肯放鬆他的稅收,而稅吏 反而變本加厲,不能稍有緩和。雖然,蘇丹也有補救措施;諸如荒蕪無人耕種之土地,由國家貸款 給農民耕種;春耕期也貸款給農民,但都不能及時處理,補救也失去效果。以致多在農民寧願放棄 自己之土地,逃往他鄉另謀生活。而更糟的是,蘇丹又將他們一一遞解到他們原來的家鄉,仍使他 們從事原來的耕作。益加引起人民對穆罕默德蘇丹王室之不滿。

穆罕默德蘇丹第二大失策,是在一三二七年,自德里遷都到提婆吉尼(Devagiri),並將提 婆吉尼改名為道羅巴德(Daulatabad)。[註3]他的遷都,帶給了人民更大的痛苦。他之所以遷都, 倒不是如一般學者所主張那樣,為了仇視德里人民,要對德里人民加以報復;而是另外別有用心。 提婆吉尼位于印度之中央,為一軍事重鎮,可以控制全印度。他可以嚴格地瞰制著多布,及拉哈爾 (Lahore)與旁遮普平原。由此從印度河可以伸展到北印度之伽伽羅第(Gujarat)海岸。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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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這個日期伊夕瓦里‧普拉沙德博士(Dr Ishwari Piasad)在其土耳其人回教史(History of the Qaiaunah Turks)一書中第八二至八三頁,對其當代錢幣曾有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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瞰制孟加拉全省,以及麥爾瓦(Malwa)、摩和巴(Mahoba)、烏闍(Ujjain)諸王國。中據有德 干與德爾(Dhar)。如此,穆罕默德蘇丹就可就近控制四境了。巴爾尼寫道:「新都居于德里、伽 伽羅第、拉克羅地(Lakhnauti)、沙提岡(Satgaon)、宋納岡(Sonargaon)、德南(Telang) 、摩巴爾(Mabar)、多拉沙姆陀羅(Dorasamudra)及坎卑拉(Kampila)等地之中央,有 如蜘蛛所結之網一樣,其向四境輻射大致距離相等。」尤有進者,從德里將首都遷到提婆吉尼,可以 減輕蒙古人侵略時對首都之威脅。

穆罕默德蘇丹在新都曾為其臣民大興土木,為大臣們建有很堂皇壯麗的官舍,為民衆也建有極 舒服的居所。伊賓.巴圖塔曾說道:「阿布杜爾.哈密德.拉哈里(Abdul Hamid Lahori)是 沙迦罕(Shah Jahan)統治時期的史官,還有十四世紀從歐洲來的移民。蘇丹為他們提供了一切 舒適的設備,為了他們的方便,在德里與新都道羅巴德之間,構築了一條寬敞的馬路,在馬路兩旁 裁植極為整齊的行道樹。卽使巴爾尼也說:「對外來移民極為禮遇,無論旅行與定居都使他們有 賓至如歸之感。」蘇丹之所以這樣作,也是有他的理由的。

如果德里的人民願離開德里隨著他的朝廷遷到道羅巴德,蘇丹亦允許他們攜帶著他們一切動產 在新都定居,同時,也給于他們相當的照顧,這些遷居的德里人,對蘇丹亦很愛戴。

我們不必相信伊賓.巴圖格,毫無根據的說,德里人民被武裝的威脅下從德里被盲目地押解到 道羅巴德新都。更不能接受巴爾尼誇大的假設,說德里的居民全被遷空,「甚至在德里城連一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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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狗也未曾被留下。「要完全搬空德里城,或完全毀掉德里城,都是不可能的。但德里人民要 從德里遷徙到道羅巴德新都,其間跋涉長達七OO餘里,其所受到之痛苦是可以想像得到的。有許 多人就在半途死亡,即使到達新都的,面對著廣漠的土地,要從這片土地上重新建立家園,有如被 充軍到異域,不免有陷于絕境之感,這些都是蘇丹未曾事前所設想到的。這正如斯坦萊(Mrstanley Lane-Poole)所說:「道羅巴德是穆罕默德蘇丹錯誤所留下之遺蹟。」

穆罕默德蘇丹,終于發現了他的錯誤,復下令將首都仍遷回德里,也命令德里遷來新都的人民 ,一律再遷回德里。但德里人大都不願再長途跋涉,而寧願留在道羅巴德重闢新天地。因此,雖然 ,蘇丹「曾將他統治各地區的學者、紳士、商賈、地主,請到德里城來定居:但直到很長的時期, 德里仍未能恢復它以前的繁榮。伊賓‧巴圖塔在紀元一三三四年就發現德里有些地方已經成為廢墟 ,這就是德里城在遷都到新都道羅巴德時所遭受毀壞之證明。

穆罕默德蘇丹努力改革幣政。愛德華(Edward Thomas)曾描述他「為鑄幣大王」,他說: 「他卽位後,第一件所最關心的事,是鑄造幣制,他以貴重的金屬鑄幣,以提高他幣制之價值與信 用。他更有H地發行新幣在市面流通。巴圖塔說,一種稱為丹尼爾(Dinar)之金幣,重二OO公 克(Grains),就是穆罕默德蘇丹所發行的。他也發行一種稱為阿德里(Adali)的銀幣,重為一 四O公克。在前面兩種貨幣價值之間,他又發行重一七五分克之銀幣。「這些貨幣都具有充分的交 換價值,之所以能有這麼多貴重金屬鑄成貨幣,都是由于從德干所掠奪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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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三二九至三O年間,所發行的貨幣,則多屬銅幣。銅幣作貨幣發行,中國與波斯都比較早 。在十三世紀末,中國蒙古皇帝的銅幣傳到了印度。而波斯王該卡圖(Gai Khatu)的銅幣,是 在一二九四年傳入到印度的。穆罕默德蘇丹通令一切私鑄之銅幣流通,係金幣與銀幣一樣的合法。 他之所以如此,其主要動機,是充實他行將枯竭的財源;及開闢他的征服計劃及擴大行政組織之財 源。因此,這樣,也就沒有人能說他是榨取人民的金錢。

他這種小心謹慎的態度,到最後還是遭受到了失敗。其主要原因有兩點:第一,允許私人鑄幣 之初,一般民衆尚不明白其眞正之意向與意義何在;第二,蘇丹既未發行政府獨佔之銅幣,後來也 就不能有效防止劣質之銅幣大量發行。正如湯瑪斯所說:「在王室之鑄幣廠,沒有使用特有的機器 ,而只是出自一般工藝之手工而已。因此,它不像中國的紙幣,有相當權威性之特徵,不容易為人 所仿造,更不能限制銅幣的發行量。「結果是大量銅幣在市面上流通,而造成了通貨膨漲。所以巴 爾尼說:「富有的人,則幾乎家家鑄幣,而窮苦的人,則只有出賣他的牲口、及出產物維生。富人 鑄幣的結果,則他們大量的收買馬匹,甚至組織軍隊。這些由鑄錢變成富翁的,大都為地方長老及 地主;而政府却變得虛弱窮困……在很多地方,蘇丹以他的命令強行使一個金坦卡升值,兌換一OO 個銅坦卡。而合金之銅幣都往往具有不同的成色,所以成色低的有如糞土,無人使用。而早期 所鑄之銅幣,其交換時,往往高于以後銅幣四至五倍。」

由于幣制之混亂,工業與貿易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這樣的混亂經過了四年,穆罕默德蘇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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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自己的錯誤,修正他的命令。他用金幣及銀幣換回所有的銅幣。以金幣或銀幣兌換銅幣,政府自 然遭受到很大損失;而且,由于民間所仿造政府之銅幣,往往不察亦同時收回更使政府蒙受損失。 所以有大量的銅幣都運往德里,儲存在圖格烈城(Tughlugabad)。這些銅幣一直儲存在這裡 竟達一世紀之久,到了摩波羅克沙二世(Mubarak ShahⅡ)才加以處理。

穆罕默德蘇丹的統治時期,並不是穩如磐石,毫無內憂外患的太平盛世。一三二八至一三二九 年間,多南沙西拉(Transoxiana)之察哈台酋長搭馬西仁.汗侵入印度,經旁遮普平原到達了 德里附近。這可能是由于此時穆罕默德蘇丹將首都從德里遷到了提婆吉尼時,西北前線防禦鬆懈, 而使敵人以為有機可乘。根據雅西耶.賓.阿曼德(Yahiya bin Ahmad)及巴丹所記,穆罕默 德蘇丹曾把他們打敗,趕出了國境;而弗里夕塔則說,蘇丹曾付了一大批貢銀,黃金,及珠寳等。 「回教蘇丹王國付出很高的代價後,再沒有更一步的進犯,塔馬西仁的軍隊,迅卽撤退,就像他們 侵入時的神速一樣。」

穆罕默德蘇丹也像阿拉烏定蘇丹一樣,在部份邱羅森(Khurasan)貴族人員的鼓勵之下,想 作世界的征服者。他們之所以來到蘇丹朝廷,一則為蘇丹之慷慨仁慈所感動;二則也有他們自己的 目的。當穆罕默德蘇丹的初期統治時,卽曾設法征服邱羅森及伊拉克(Irak)。並派有軍隊前去招 降。巴爾尼記道:有三十七萬人住在邱羅森首都,整整一年,其駐兵費悉由邱羅森國負擔。實在邱 羅森在其君主阿布塞德(Abu Said)之領導下皆十分混亂,可能為德里蘇丹有機可乘。雖然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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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起來德里蘇丹是佔有了優勢。但實際上也不盡然,在那時,在國內穆罕默德尚未鞏固他的領 導地位,尤是德干人都是待機而動,想恢復他們的獨立自主權。還有他的軍隊要通過興都庫什 (Hindukush)或喜馬拉雅之餘脈也是士老兵疲,而其所得也不過一個小國,以及得一個小國的虛 名而已。

但也值得考慮的是,德里的回教軍隊,長期以來,打敗中亞各國,粉粹了印度境內之王國的聯 合,其強大之軍事力量也有自持之處。尤有進者,察哈台的塔馬西仁.汗及埃及蘇丹(The Sultan of Egypt)都佔領了波斯帝國西方前線;並且,假意地要求與穆罕默德蘇丹結盟,以保證他們更 進一步侵略時,不受到印度蘇丹之牽制。從每一觀點看,這時德里蘇丹來說是失策的。他應該放棄 他與埃及蘇丹及塔馬希仁汗之結盟,甚至卽使為了財政空虛,而遠征邱羅森或伊拉克掠奪財物,都 是不必要的。巴爾尼說:「佔領別人的國家是得不償失,它所付出的代價更是昂貴的,所換來的只 是政治上之征服而已。」

穆罕默德蘇丹曾異想天開地想征服西藏及中國,巴爾尼及伊賓.巴圖塔,曾論及他的征服計劃 是,首先佔領伽羅吉爾山(The Mountain of Kara-Jal)….‥這是介于中印邊境之領土。」後 來,他僅征服了古曼(Kumaun)與加瓦爾(Garhwal)山地區之部落,並將其劃為他的統治之 下。卽使這樣,他在一三三七到一三三八年間,派遣了大軍,在其能將率領下花了一年的時間才底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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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進兵古曼與伽瓦爾之初期,由于大山上叢林密佈,地形複雜,而且潮濕多雨,補給困難, 據巴爾尼說其軍隊到達山區尚能生存的只有百分之十;而根據伊賓.巴圖塔所說,尚不及百分三的 士兵。但其最後是征服了這一山區的部落,其酋長並答應每年輸貢,但實際也只是口角春風而已。 由于他這些勞師動衆,徒耗財力並無實際收獲的征伐,也帶來了他爾後的災難。也因此,而引起國 家及其人民極大的痛苦。就在他征服伽瓦爾山之時,全國發生飢饉,民衆已忍不可忍,揭竿而起 ,到處暴動,直接反抗穆罕默德蘇丹之政府。他整個的統治,被這些反覆不斷的叛變事件所削弱而 開始動搖。也就因此,更加使得蘇丹的脾氣愈來愈爆躁,而失去冷靜的思考能力,也更加速其帝國 之敗亡。

在其國內早期之叛變很輕易地被其平定了,並給叛變人員極為嚴厲的處罰,以收殺雞警猴之效 。一三二六年至一三二七年之間,有巴哈烏定.戈爾夏斯普(Baha-ud-din Gurshrsp)在沙格 爾(Sagra)叛變。巴哈烏定‧戈爾夏斯普是吉耶烏定.圖格烈蘇丹姐妹的兒子,也是穆罕默德蘇 丹的第一個外甥。他將他的外甥封于德干硝拉普爾(Shorapur)以北十里之外的沙格爾。戈爾夏 斯普受封後不接受穆罕默德蘇丹的命令而宣佈叛變。叛亂被敉平後,將其俘虜,送回德里,被活活 地剝皮劃刮而死。其屍首,則拖在沿街上遊行示衆。並且,在其屍體上寫著這樣的話:「蘇丹對一 切叛變者的懲罰都是如此的!」

次年,又發生一件更大的叛變。巴羅.埃巴(Bahram Aiba),又稱為凱希魯.罕(Kish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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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n),他被封于信德(Sind)馬爾坦(Multan)及鄔琪(Uch)等地,這一地區也是印度最 富庶的地方,他依此憑藉而從事叛變。當巴羅.埃巴叛變時,穆罕默德蘇丹正在提波吉尼。他隨卽 經德里出兵馬爾坦,在阿布哈爾平原(Abuhar)將叛軍打敗[註4]。巴羅.埃巴被俘砍頭,他的 頭就掛在馬爾坦的城門上示衆。

雖然,穆罕默德蘇丹有效的平定了這兩次的叛亂,但却並未能強化他的統治地位。尤其自紀元 一三三五年以後,他的權力卽開始正式衰退,他的地位又公開地不為印度王子們及各省之回教省督 所承認,而紛紛要求獨立。摩巴爾(Mabar)之省督伽拉爾烏定.阿夏沙(Jalal-ud-din Ahsan Shah)于一三三五年宣佈獨立。[註5]而且他所鑄的幣制都是用他自己的名字。穆罕默德蘇丹親 自領兵往討,但當進兵到華倫伽(Warangal)時,在他軍中發生了霍亂病,而退却到道拉巴德城 (Daulatabad)。于是,阿夏沙就形成了一個獨立的馬陀羅(Madura)回教王國,直到一三七八 年才被消滅,代之而起的則為毘迦耶國(Vijayanagar)。一般學者,都認為毘迦耶是在一三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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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 現在為一小鎮,在菲洛士坡爾縣(Firozepore)之伐日爾伽‧塔夕爾(Fazalkan Tahsil),于 南旁遮普鐵路線上。羅偉特少校(Major Raverty)的一篇論文信德之密哈南(Mihran)及其貢 獻,載于J.A.S.B.一八九二年,卷一。
[註5] 此一日期是根據胡爾玆博士(Dr Hultzsch.E.)之馬陀羅蘇丹所鑄造之貨幣一文,載于J R A.S,一九O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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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正式建國的。

在北印度之孟加拉省督,華克烏定.牟巴羅克.沙(Fakhr-ud-din-MubarakShah)本為 德里蘇丹之王室。穆罕默德蘇丹經常對他加以防範。後來,他畢竟還是叛變了。一三三八年,他所 鑄造之錢幣都是用自己的名字。而德里蘇丹因正忙于處理其他困難問題,無暇顧及,孟加拉遂成為 獨立省。在印度其他各地,亦相繼發生不斷的叛變。最嚴重的為埃烏爾馬爾克(Ain-ul-mulk)。 他是奧德(Oudh)與熱伐拉巴德(Zafarabad)之省督,在一三四O年至四一年叛變。

以上三起叛變,于一三四二年年底,全部為德里蘇丹所平。也由于平定這些叛變不但耗盡了國 家的元氣;而且也竭盡了穆罕默德蘇丹的個人精力。

穆罕默德蘇丹在各地方紛起叛亂,國家經濟也瀕于崩潰之際,想從埃及阿巴西德(Abbasid) 卡利發處爭取外援,以挾外自重,來鎮定國內的民心士氣,甚至將錢幣上自己之名字,亦改為埃及 卡利發的名字。這樣一來,反而弄巧成拙,甚至原來忠于他的王室人員及百姓,反而因在自己國家 之錢幣上鑄上埃及卡利發的名字而生反感。事實上,百姓所反對穆罕默德蘇丹的只是他的政策,而 並非是反對他的王位。

這時,起來反對穆罕默德蘇丹的不再限于某些地區,幾乎全國一致加以聲討。在泰寧格拉 (Telingana)的普羅拉雅.尼雅伽(Prolaya Nayaka)也隨他外甥叛變之後,繼起叛變;在訶沙 羅(Hoysala)國王毘羅巴羅三世(Vira Ballala Ⅲ)之協助下,伽帕雅.尼雅伽(Kap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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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aka)發起了一個印度民族運動(Hindu national movement)以反抗回教之統治。相似的 組織亦在沿克利希納(Krishna)河流一帶展開。最後在德干建立了一個毘伽耶印度王國(The Hindu Kingdom of Vijayanagagar),另外也成立了幾個小酋長國。

穆罕默德蘇丹的政治迫害,終于自食惡果;壓力愈強,反抗力量也愈大。阿密爾族(Amirs) 人在提婆吉尼起義。阿布爾、罕熱伐‧阿拉烏定‧泊曼(Abul Muzaffar ala-ud-din Bahman Shah)于一三四七年八月初亦建立了一個泊曼尼王國(The Bahmani Kingdom)。當穆罕默德蘇 丹平定一處,另一處又相繼不斷發生叛變。一三五一年三月二十日,當他帶兵平定信德之亂時,在 塔陀(Tattah)附近突發高燒不治身死。巴丹(Badauni)評論著說:「這樣,總算穆罕默德蘇 丹逃避了人民的反抗;而人民也避免了他的恐怖與迫害。」事實上,他的全期統治,都是全靠武力 與恐怖手段而維持的,建立了有二十三個省的龐大帝國。他在政治上的失敗,毫無疑問,他自己應 負大部份的責任,他雖精明能幹,躬親政事,席不暇暖;但却缺少政治家的若干基本條件,不聽諫 議,剛愎自用,終于毀掉了自己的帝國。

第三節 羅伽布之子,菲洛士沙

穆罕默德蘇丹在塔陀突然病死,他的軍隊一時陷于羣龍無首,也留下他的孤兒寡婦在軍帳之中 徬徨無助,一時秩序大亂,而信德的叛軍,則乘機大肆掠奪。受蘇丹僱用的蒙古軍隊亦乘機搶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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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混亂之際,貴族擁立菲洛士.沙(Firls Shah)為王以振奮軍隊的士氣,挽救當時的危亡。

菲洛士經過很久的考慮才接受王位,這可能是眞心的有些躇躊,而不是假意的謙讓。他卽王位 時是在一三五一年三月二三日,他那時正是四六歲,在信德率領軍隊作戰,並未留在德里。當他 從信德趕回德里途中,故王副將克瓦伽.伊迦罕(Khwaja-i-Jahan)已先從信德趕回德里,並擁立 穆罕默德蘇丹一個很年輕的兒子為繼承人。這使得菲洛士進退失據,當他到達馬爾坦(Multan) 時,就與回教貴族,及法學家舉行會議。元老貴族人員根本拒絕承認穆罕默德蘇丹有兒子存在,而 法學專家則認為,卽使克瓦伽.伊.迦罕所擁立的是穆罕默德蘇丹的親生兒子,也是無效的,是非 法的;因為回教的傳位不是家天下之世襲制,而是由推選而定繼承人的。因此,克瓦伽所擁立之候 選人,于法無據;于勢亦孤。于是,克瓦伽卽時改變態度,同意擁護菲洛士為蘇丹,並向他負荊請 罪。菲洛士為了寬恕他過去之功績與忠誠,也不加以追究;並派在沙摩拉(Samana)之封地,度 其退休後之餘年。但當克瓦伽前往封地之首途中,却為薛罕.山奎爾(SherKhan Suuqur)的 部下所斬首。薛罕‧山奎爾為沙摩拉與商拉門(Sunam)之警備司令,他也是受到若干貴族與軍 事將領之授意而殺害克瓦伽的。菲洛士蘇丹對于這些貴族及將領之尋機向克瓦伽所施之報復,也無 可奈何,沒有深加追究。

至于菲洛士是否卽為合法的繼承人問題,這是不容爭辯的。他是穆罕默德蘇丹的長侄,是吉耶 烏定蘇丹的弟弟羅伽布(Rajab)與其妻巴蒂(Bhatti)所生之子。而巴蒂則是阿布哈爾(Abu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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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長羅拉麥爾(Rana Mall)的女兒。菲洛士蘇丹一生,一直在吉耶烏定蘇丹與穆罕默德蘇 丹的王宮中接受宮廷教育與宮廷訓練。根據其當代宮廷史官巴爾尼的記載,甚至穆罕默德蘇丹曾給 他很多歷練,已屬意他為繼承人。

但根據權威學者俄爾斯萊(Sir Wolseley Haig)的意見認為:伽瓦伽.伊.迦罕所擁立的 那個孩子,並非是他憑空捏造出的,而實在是他眞正的親骨肉。而這種說法,並不為有些學者所接 受。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確定,貴族與法學家們,之所以選擇菲洛士為蘇丹,一定是出自當時所必 需,為一最適當的決定。因此,根據貴族與法學家們的決定,菲洛士之繼位「已再度說明,他們的 決定,並未否認穆罕默德蘇丹有兒子;也未否認,其兒子之繼承權,而只是唯一說明,在他的王室 內親中,菲洛士是最合適被選為蘇丹的對象。」

菲洛士蘇丹,受命于危難之際,要為穆罕默德蘇丹收拾殘局,所以比起以前德里所推選出的蘇 丹,菲洛士算是最不容易被膺選的一位了。實在說,衡量當時之政局,菲洛士也並不是一位理想的 蘇丹候選人:他身體很衰弱,沒有精力擔當國家重任;他沒有執簡駁繁的能力;他沒有遠大的企圖 ,以光復帝國所失去之省份;而且,他每次出兵都是勝少而敗多;尤其最受人批評的是,每當作戰 之重要關頭,甚至是勝算指日可得之當兒,為了宗教之信仰,而避免釀成流血事件,卽自行撤軍。 湯瑪斯(Thomas)曾詳論道:「他曾兩次率兵在孟加拉作戰,一次由于其號令不嚴而連陀 (Thatta)失陷;一次受了伽納格(Jajnagar)的欺騙,而孤軍陷于卡琪(Cutch ),這都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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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的愚蠢無能所遭致之失敗。」

在東印度,獨立于孟加拉之統治者訶耆.伊里耶(Hajl lliyas)他自稱為夏烏定.伊里耶. 沙(Shame-ud-din lliyas Shah),他處心積慮地要向四鄰擴張他的領土,要與德里王國分庭抗 禮。于一三五三年,菲洛士蘇丹以七萬騎兵為前鋒,從德里發兵前往征討。伊里耶.沙及 聞菲洛士親征,就將軍隊撤退到伊克達拉(Ikdala)要塞。伊克達拉城壘距般達(Pandua)[註6] 約有十至二十里遠,伊里耶.沙就在般達就在德里菲洛士的軍隊所打敗。由于未乘勝進佔孟加拉, 所以其艱苦所得來之勝利雖應全勝但却並非是全勝!卽班師返回德里。

其所以急于班師回到德里,是由于其將軍達培爾(Tartar)之建議。當他帶著部隊回德里時 ,已是一三五四年九月一日了。至于他為何緊急退兵返回德里,有兩種不的說法:根據菲洛士蘇 丹在位時之宮廷史官夏伊西羅.阿菲(Shams-I-Siraj)所記:是菲洛士蘇丹不忍聽到被他們所包 圍之城堡中,婦女們慘痛的悲哭;而有的晚期的學者,則說是由于雨季開始而撤軍;其撤兵的眞正 理由,可能以湯瑪斯所說:「是侵略者承認內心的軟弱,而撤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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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 這座城堡的詳細位置,現在尚不能確定。關于這個問題,在下列各文獻中都曾有詳細地論列: 1.一八七四年之 Vide calcutta Review; 2.一八七四年之J. A. S. B.; 3.Tabaqatlil Nasiri, Bib Ind 第五九一頁之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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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菲洛士蘇丹已決定要在短期幾年內征服孟加拉,當東孟加拉之華克烏定.牟巴羅克.沙 (Fakhr-ud-din Mubarak Shah)之女婿熱伐爾.罕(Zatar Khan)從宋納岡(Sonargaon) 經海路,逃到德里宮廷,控告伊里耶.沙在孟加拉之暴政,于是菲洛士蘇丹,便師出有名,有了討 伐孟加拉之藉口,同時,又時值驍勇善戰,精明能幹之伊里耶.沙之死亡,更鼓勵了菲洛士蘇丹再 舉大軍往征孟加拉。

一三五九年,當他安撫了四鄰,獲得了友好的保證,卽行帶著大軍攻打伊里耶.沙的繼承人, 亦卽他的兒子施岡陀.沙(Sikandar Shah)。在他大軍行進之時,他還在半途到處逗留就將近花 了半年時間:計在戈瑪地河(Gumti)之熱伐拉巴德(Zafarabad)歇營;在伽普爾城去追思穆罕 默德蘇丹,直到雨季結束以後才正式向孟加拉進軍。菲洛士蘇丹,首先送了一份招降書給施岡陀. 沙而沒有回營。施岡陀.沙又仿照他父親的故技,將軍民撤回到伊克拉城堡,德里回軍包圍了該城 ,勇敢的孟加拉軍隊打敗德里軍隊的攻勢,「雨季的洪水也幫助了他們解除了回軍的包圍」。回教 菲洛士蘇丹所率領的軍隊與孟加拉施岡陀.沙打了個平手,雙方議和,實際是蘇丹承認了孟加拉的 獨立。他的第二次之征討仍和其第一次一樣,沒有任何收獲。甚至更敗露了他的輭弱,及優柔寡斷 的個性。

在返回德里途中,菲洛士蘇丹又在伽普爾,停留了一段時間,然後攻取伽納格,卽今之奧瑞沙 (Orissa)。當德里軍隊到達時,伽納格的酋長已逃往泰寧格拉(Telingana).旋又被迫投降,向菲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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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蘇丹輸納大象若干作為貢物。當他離開德里已有兩年又半,帶著一身的疲憊又空空到了德里。

拉格可提(Nagarkot)城,雖然在一三三七年一度被穆罕默德蘇丹所征服;但在其晚年的統 治期,又脫離了德里的控制。當菲洛士蘇丹第二次從遠征孟加拉返回德里後,就將他的注意力轉向 到拉格可提。他出兵拉格可提後,就將該城圍困了六個月,其酋長卽開城投降。菲洛士蘇丹之所以 對拉格可提城很有興趣,而又不願毀掉該城,主要是由于在這城內之瓦拉馬克(Jwalamukhi)寺,保 存有三百部不同類的梵文書籍。這些書已由宮廷詩人阿埃烏定(Aazz-ud-din Khalid Khani) 譯成波斯文的韻文詩,被稱為達拉伊爾.伊.菲洛士.沙西(Dala-il-i-FiruzShahi)

一三六一至六二年,菲洛士蘇丹再嘗試征服信德。十一年前由于穆罕默德蘇丹之突然病逝,就 放棄了信德,所以長期以來,信德一直是保持著獨立的局面。菲洛士蘇丹的軍隊約有九萬 騎兵;四八O象隊;五千戰船;及數量不詳的步兵,直向信德的都城進發。信德的統治者伽 門.巴板尼耶(Jam Babaniya)擁有騎兵二萬;步兵四萬,決心與德里軍背城一 戰。由于飢饉與馬匹發生瘟疫,德里軍的數量已死亡將近四分之三,其所受之損失比之信德要大。 菲洛士蘇丹想將軍隊撤到伽雅羅第(Gujarat)加以整補;但却為不忠誠的嚮導所出賣,將他的軍 隊引到了卡琪(Cutch)之羅恩(Rann),耽誤了回教軍隊的整補時間達六個月之久。一三六三 年,他最幹練的首相罕伊伽罕.摩奎巴爾(Khan-i-Jahan Maqbul)及時又從德里派兵增援。 菲洛士蘇丹再征信德,迫使信德統治者巴板尼耶求和。由信德付德里貢銀數拉克(Lacs)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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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kas),並承認菲洛士蘇丹的宗主權。蘇丹對于信德之撻伐,也正如他征服孟加拉一樣,暴露 了他缺乏軍事能力,沒有戰術修養。

在菲洛士蘇丹的統治時期,尚沒有蒙古人的騷擾。雅西耶(Yahiya)告訴我們說:「德里蘇 丹王國的前線,在其大軍拱衛之下平安無事。」

但菲洛士蘇丹並無意將德干亦置于他回教帝國的監管之下。當他的官員要求他對道羅巴德 (Daulatabad)出兵,他的答覆正如夏依西羅.阿菲(Shams-i-Siraj Afif)所說:「他看起來十 分懊惱,他的眼睛充滿了淚水與痛苦,准許他們爭論著。他說……他從不願意把戰爭加諸在信仰先 知穆罕默德的人的身上。」

菲洛士蘇丹對宗教來說,可以說是盲目的宗教崇拜者,因為他崇奉宗教,却迫害印度人。他承 認埃及的卡利發的至高權;在印度回教史上,他是第一個將自己降為埃及卡利發的副王的蘇丹;在 他卽位後之前六年,曾兩度接受埃及卡利發之冊封;並且,其所製造之銅幣,鑄有他與埃及卡利發 兩人的名字。他要求他的政府官員完全遵從他的宗教信仰之理論與禮儀來處理一切事務。甚至,他 鼓勵回教以外的臣民們,都改變皈依他自己所信仰的回教,以期完成歷代蘇丹所追求的回教政策。

因此,菲洛士蘇丹大肆籠絡貴族及其官員,除了增加他們的薪俸之外,還恢復了阿拉烏定蘇丹 長期以後所廢棄的迦吉爾組織(Jagir System),而且,在全國各地都有此一組織。雖然迦吉爾 組織恢復後,在初期是強化了他的地位;但後來畢竟還是分散了他的中央集權,反而減低了他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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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權威。

雖然,他有以上的缺點,但是,也有些值得稱道的政績:他的統治時間長達三七年之久,也是 印度人所享有較為安定繁榮的時期;他根據回教教律,廢除了許多先前蘇丹們所行的很多苛政,他 根據可蘭經,只徵收四種稅收:征收土地稅十分之一(Kharaj);征收推行救濟制度之慈善稅 (Zakat);非回教徒之人頭稅(Jizya);及五分之一官吏薪俸所得,與產物所得之所得稅(Khams) 等。他也根據回律,放棄了以前百分之十的農作產物稅:也根據回律,凡因戰爭所得之戰利品之、賜 賞,由軍隊與政府分享,政府只得五分之一,而作戰之軍隊享有五分之四;凡商人囤積居奇,或妨 礙貨物及錢幣流通之商人,都得視情形,受到處罰(Octrot);對國家官員嚴格要求盡職守份,不能稍 有逾越。

經過菲洛士蘇丹之整飭,對農、商之發展確實具很大的效果。雖然夏伊西羅.阿菲(Shams-i- Siaaj Afif)對于菲洛士蘇丹有些吹捧過份。但由于他是經常接近宮廷,對當時菲洛士朝廷之富裕 的記載則是值得信任的。他寫道:「他們的米穀盈倉,馬匹肥壯,傢俱陳設考究;甚至每人都帶著 金、銀手飾,每一家的床第被褥也都是極為美觀的,一般百姓都過著富衣足食的安定生活。在他的 統治期,國家從未因財力而苦惱。僅是多布(Doab)一年卽有將八十拉克(Lacs)的坦卡(Tankas) 收入;而德里區則甚至一年超過了八五拉克的坦卡的稅收。而物價也普遍地低廉。」[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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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 根據夏伊西羅‧阿非(Shams-i-Siraj Afif)所記載,其當時之物價是:
小麥  一曼(Man) 八吉脫爾(Jitals)
大麥  一曼(Man) 四吉脫爾(Jitals)
稻穀  一曼(Man) 四吉脫爾(Jitals)
達爾(一種豆)  十西爾(Seer) 一吉脫爾(Jitals)
牛奶油  西爾(Seer) 二個半吉脫爾
糖  西爾(Seer) 三個半吉脫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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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建設的灌溉系統,大大地改進了農業的生產。夏伊西羅曾提到有兩條運河是菲洛士蘇丹所 開闢的;一條是從蘇提勒吉河(Sutlej);一條是從閻牟那河(Jumna)所引的灌溉系統。但雅 西耶(Yahiya)本身是夕爾陀(Sirhind)人,他對于運河系統應有相當的瞭解,根據他的記載 ,在菲洛士蘇丹任內,實在建立了四條運河:

1.第一條運河是從蘇提勒吉河開到伽伐爾河(Ghaghar)。

2.第二條運河開在孟德薇(Mandavi)與西牟爾(Sirmur)兩山附近,聯接七條溪流,延伸 到罕西(Hansi)又從罕西擴延到阿拉散里(Arasani)。菲洛士蘇丹就在阿拉散里建立一座海沙 爾.菲洛茲城堡(The Fort Of Hissar Firuza)。

3.第三條運河,是自伽伐爾河之斯爾蘇第城堡(Sirsuti)附近通向西拉尼.卡羅村(The Vilgele of Hirani-Kh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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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條運河,是從閻牟那河,伸展到菲洛茲巴德(Firuzabad)以外之地區。

菲洛士蘇丹特別派遣水利工程人員管理運河,尤其在雨季時節,要向他報告有無水患發生,及 整治情形。他的另一重大的措施是,將廢耕的土地由國家收回,然後再加以處理、分配、變賣,或 出租,其所得之收入作為發展教育,推行宗教之用。

菲洛士蘇丹還為百姓建立花園及住宅,甚至建了幾座新城,修建了幾座舊城。他自己曾說: 「我是上帝的忠實僕人,是神賜給我的才能,要求我興建公共建築。所以我建了寺廟、學院,以及修 道院,以使得學者、長老、慈善家、宗教家有禮拜的良好環境,充分地啟發他們的靈性與智慧。」 在德里城的十里附近,他建立了幾處衛星小鎮,諸如伽普爾(Jaunpure)、菲德哈巴德(Fatehabad) 、海沙爾‧菲洛茲(Hisar Firuza)、菲洛茲巴德(Firuzabad),及巴丹附近之菲洛士普爾(Firuzpure)等。

當他出征孟加拉時,他將原名伊克德拉城(Ikdala)改為阿茲德普爾(Azadpure),將般達 (Pandua)改名為菲洛茲巴德(Firuzabad)。他還建立及修復了幾所回教寺、醫院、橋樑、 石柱、倉庫、碑墓、及公共大浴室等。他還修建了德里的宮殿。當時的宮廷總建築師為摩立克‧蓋 土沙哈拉(Malik Ghazi Sahrna),他的一位主要助手為阿布杜爾‧胡奎(Abdul Huq)。他 主要興趣是設建公園,在德里附近他建了一千二百所公園;又整建了阿拉烏定蘇丹時代的三十所 公園;他又將兩根阿育王(Asoka)之石柱移置到德里陳列:一根是從閻牟那河上游之基日羅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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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izrabad)附近一個村落移去的;另一根則是從米汝第(Meerut)移去的。

可蘭經在政治上之教律是公正。菲洛士蘇丹力求他的政治都能合乎可蘭經的教條,所以菲洛士 蘇丹所統治之時期,無論在政治上、行政上、社會上之公正是遠勝于以前的任何時代。他自己就曾 說:「在歷代諸王手中,有許多苛政,及一些殘酷的刑罰,諸如砍斷受刑人的手、足;割掉受刑人 的耳、鼻;挖掉受刑人的舌頭與眼睛;碾碎受刑人之四肢;火燒受刑人;將釘子插在受刑人之四肢 及身體中;割切受刑人身上之腱肉;二馬分屍等,尚有很多細小的苦刑。偉大慈悲的上帝,要求他 的僕人──我,仰體他的慈悲,盡力保護子民,不要受到非法的苦刑,及非法的死刑。」

此外,菲洛士蘇丹還實施了很多福利政策,以謀求百姓的福址。其當代的學者,在這一方面, 對他極為推崇。他試圖解決社會上之失業問題,而成立就業事務局,人民透過該局之專長及性向調 查後,卽盡可能根據個人之性向能力輔導其就業。還重視慈善救濟事業,成立慈善局(Diwan-i- Khairat),幫助回教女子解決婚姻問題救濟無助之寡婦孤兒。他又創立慈善醫院(Darul-Shafa) ,慈善醫院的醫藥充足,都是由國家免費提供。

菲洛士蘇丹從未發行富于變化性的新型幣制。甚至,在他統治時期,連穆罕默德蘇丹時的貨幣 還在流通著。伊賓‧巴圖塔所經常提到他所發行的錢幣為一枚值六吉脫爾(Six-jital)的一種; 也是夏伊西羅‧阿菲所最稱讚的一種貨幣。這是銀與銅兩種合金所鑄的,在民間非常流通。民間之 所以對這種貨幣信任,主要是由于它是較貴重金屬所鑄成的。但後來,這些貨幣大都為人偷偷地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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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金屬材料;而另鑄了一批一批假的劣質在市面充斥。

菲洛士蘇丹的正規軍隊是靠土地稅支持的。所以他的軍隊是直接由國庫開支,其軍隊待遇是以 提供其官兵及其眷屬過著很舒適的生活。凡是非正規軍,其薪給,得靠國家臨時編籌預算,而並無 什麼固定之稅收,往往靠舉公債。政府將公債分配給富有之商民,以市價的三分之一為公債價;而 買公債的人,則以市價之半價又賣給軍隊。因此購買政府公債的人,不花任何心血、勞力,卽可獲 得相當大的利潤。這就是說,以市價三分之一的價格購買政府遠期的穀物;而以現存之穀物按市價 折半又賣給軍隊,而市價三分之一與市價折半之差額卽是購買公債人員的利潤。當時國家計有八萬 到九萬的騎兵,貴族們尚可加以增減。但這些軍隊是否眞能作戰,則是值得懷疑的。尤其是蘇丹本 人不善用兵,也更減低了軍隊的戰力。菲洛士蘇丹,關于兵源的補充,他形成一種新的制度,如士 兵到了退休年齡不適于作戰,則由其兒子、女婿,及至其奴隸均可代理其職位,而傳統上之兵役政 策,則是採取自願兵制度的。

在菲洛士蘇丹的統治期,奴隸的數量是空前的多。[註8]為了奴隸之存在,蘇丹曾設有獨立的 專門機構來管理奴隸的事務。在王國各地方諸侯,往往以奴隸為貢物送給蘇丹。甚至于奴隸也往往 可以向政府抵繳稅收。因此,奴隸問題却留給中央政府很大的困擾。

雖然菲洛士蘇丹,一般說來,他是比較他先前的蘇丹們都節儉樸實;但是他的王宮仍然是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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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8] 根據夏伊西羅之Elliot,卷三,第三四一頁所載,當時在首都及各省之奴隸,已有十八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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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皇的。根據夏伊西羅‧阿菲所說:尤其是在回教節日,宮廷的裝飾及花費更是驚人。整個王室有 三六棟大建築物,每一建築物都有專設之官員統一管理其事務。蘇丹宮廷之生活維持費與宮廷之保 養費,都是非常龐大的。

菲洛士蘇丹之首相,罕伊伽罕‧摩奎巴爾是一位有名的詩人,對于蘇丹處理國政的影響也很大 。摩奎巴爾原是泰寧格拉(Tevingana)之印度土著,在他尚未做菲洛士蘇丹的首相之前,在其年輕 時卽信仰了回教;後來就在穆罕默德蘇丹的時期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活,到了菲洛士蘇丹卽位,更任 他為首相。他死于一三七O年,他的首相職務為他兒子閻耶.沙(Juna Shah)所繼承。第二年, 伽雅羅第(Gujarat)的省督熱伐爾.罕(Zafar Khan)亦相繼死亡,也由他的兒子達雅.罕 (Darya Khan)所繼任。稍後,菲洛士蘇丹的長子華第‧罕(Fath Khan)亦于一三七四年七 月二三日死亡,這對于菲洛士蘇丹的打擊很大,他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刺激。

在菲洛士蘇丹的晚年,他的心情一直都未曾平靜過,他的精明,也隨著他的年紀衰老而日益衰 退,其政府的行政效率也很低落。他又讓他性情殘暴、剛愎自用的次子穆罕默德.罕(Muham- mad Khan)參于國家政事。但穆罕默德.罕,昏聵無能,而且年紀又輕;雖然,他曾眞正地想 把國家治好,但他實在毫無經國之才,不久卽引起內戰,穆罕默德.罕逃往西牟爾山區(Sirmur Hills)。菲洛士蘇丹這時尚還活著,他在內戰消彌後,將王位傳給他的孫子圖格烈.罕(Tughluq Khan),仍以穆罕默德.罕為攝政。圖格烈.罕是其已死亡之長子華第.罕的兒子。一三八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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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日菲洛士蘇丹才與世長辭。

當代印度的學者們,對菲洛士蘇丹給于很高的歷史評價。他們說,自納塞烏定.摩牟德(Nasir- ud-din Mhmud)時代以降,沒有像他那樣具有正義、慈祥;敬畏上帝,長于理財;以及精于 建築,從事建設的偉大國王。菲洛士蘇丹確實具有極為偉大的心靈,他使人感到慈祥、親切。他所 統治的時期,是和平、繁榮見稱的。不過,長期以來,他雖寬大仁慈但還是偏袒著德里的貴族。因 此,他所恢復的伽吉爾制度(Jagir System)也削減了他的中央集權,及行政效率。

第四節 菲洛士蘇丹之繼承人

菲洛士蘇丹之直接繼承人為其孫子圖格烈、沙(Tughyluq Shah),號稱為吉耶烏定.圖格烈 .沙二世(Ghiyas-ud-dic Tughluq ShahⅡ)。但不久,就被朝中重臣及貴族所推翻,並于一 三八九年二月十九日,在德里另立他的堂兄弟阿布.巴奎爾(Abu Baqr)為蘇丹;同時,菲洛 士蘇丹的兒子納塞烏定.穆罕默德(Nasir-ud-din Muhammad)的同黨亦于同年四月廿四日, 在沙摩拉(Samana)宣佈立納塞烏定‧穆罕默德為蘇丹。阿布‧巴奎爾于一三九O年十二月, 為納塞烏定穆罕默德所敗,自行取消了蘇丹稱號。但納塞烏定.穆罕默德由于長期受到內憂外患之 煎迫,已心勞日絀,而喪失了健康,他在卽位後之第四年卽一三九四年元月,積勞成疾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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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繼承人為其兒子胡默元(Humayunl),但胡默元在其父親死後不到三個內,卽在同年之三月 八日相繼去世。圖格烈王朝的最後一位統治者為納塞烏定.穆罕默德最小的兒子納塞烏定.摩牟德 (Nasir-ud-din Mahmud)。這時,華第.罕之兒子,即菲洛士蘇丹的孫子,與若干貴族勾結想 篡奪王位,但結果失敗,被處死。

菲洛士蘇丹這些一連串的後繼者,不是軟弱無能,卽是沖幼早死。大都受到貴族們的操縱, 成為他的傀儡,作為個人爭權奪利之工具。這正象徵了這個王朝的日趨沒落。而各省的教省督, 以及印度各土王都各有二心,對德里蘇丹的權威不再予以尊重。宦官摩立克.沙伐爾(Malik-Sarvar) 曾追隨過納塞烏定.摩牟德,由于他的忠心,納塞烏定.摩牟德,就封他為摩立克.烏爾. 沙爾奎 (Malik-ush-Sharq),為東印度之王,在伽普爾,建了一個獨立伽普爾王國(The kingdom of Jaunpur),現在已形成獨立局面;可卡爾(Khokars)在北方叛變;而伽雅羅第 (Gujarat)、麥爾瓦(Malwa)、甘提須(Khandesh)等省亦紛紛宣佈獨立;回教的公侯們,分 別在毘耶納(Biyana)及伽爾比(Kalpi)建立起侯國;印度的公侯,亦在古立奧爾(Gwalior) 建國;邁瓦提(Mewat)的酋長也改變入他的忠貞態度,而任意廣結與國;而多布(Doab) 之印度人則隨時叛變,反覆無常。

第五節帖木爾之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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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德里回教王朝的政權,正陷于混亂,搖搖猶墜之際,而歷史上可怕的征服者,阿密爾.帖木 爾(Amir Timur)的軍隊侵入了印度。阿密爾.帖木爾于一三三六年.生于多南沙西拉(Transoxiana) ,他是巴拉突厥(Barlas Turks)族之分支,廓爾喀(Gurkan)酋長突爾格(Turghay)之子。他 于一三六九年,在撒馬爾罕(Samarqand)建國稱王後,¨卽征波斯、阿富汗及美索不達米亞 (Mesopotamia)。印度的財富自然是引起帖木爾侵入的主要動機,尤其是德里王室的混亂與衰微更給 了他入侵的大好機會。帖木爾就憑他戰無不勝的聲威,就已震撼了德里的貴族及將領的敵愾心。

在一三九八年初,帖木爾的孫子匹爾‧穆罕默德(Pir Muhammad)曾攻擊馬爾坦(Multan) ,六個月後,就佔領了該城。而帖木爾自己于一三九八年四月離開撒馬爾罕,領著大軍,越過印 度河;九月卽到達了伽羅姆(Jnelum)與羅維(Ravi)兩河;同年的十月十三日,卽進駐陀拉姆 巴(Talamba),距馬爾坦西北約七十里。他的軍隊在沿途還佔領了幾座小城市;而且對城內居 民曾大肆屠殺。當他的軍隊開到德里近郊時,已是十二月初,約六、七日左右,就已屠殺了近十萬 的印度成年男人。

納塞烏定.摩牟德蘇丹,及馬魯.伊奎巴爾(Mallu lqbal),決心與帖木爾背城一戰,于同 年十二月十七日,領著一萬騎兵,四萬步兵;及一二O頭象隊出戰,結果大敗。 馬魯.伊奎巴爾逃往巴南(Baran),而摩牟德蘇丹則逃往伽雅羅第(Gujarat)。第二天,帖木 爾的軍隊就進入德里城,搶刼、掠奪、屠殺竟達數天之久。城內居民不是被屠殺,就是被押解到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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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罕,去建築帖木爾自己所設計的巍峨大回教寺朝(Friday Mosque)。德里回教王朝也就此 已陷于癱瘓狀態。

帖木爾佔據德里十五天以後,他無意長期佔領印度,卽一三九九年起班師回撒馬爾罕,他在途 中又取了幾個城市。九月一日經過菲洛巴德(Firuzabad),元月九日攻擊米汝第(Meerut), 同月北進過程中又在哈德瓦爾(Hardwar)附近又打敗兩支印度人的軍隊。又沿著斯瓦乃克山 (Siwalik Hills),于元月十六日佔領坎格拉(Kangra)掠取解牟(Jammu)城,又屠殺了兩 城無數的居民。然後,帖木爾派遣基爾罕.沙耶德(Khizr Khan Sayyid)留下治理馬爾坦 (Multan)、拉哈爾(Lahore)、及狹已爾坡(Dipalpur);而其本人則于三月十九日再度越過 印度河。「帖木爾的軍隊侵入印度後,其殘暴行為,在入侵印度的外患中,眞是史無前例。」

自然,德里的人民也是很兇暴的,也正因為德里人民的兇暴而引起了帕木爾軍隊更為冷酷的報 復。巴丹(Badauni)曾寫道:「這時,德里正發生飢饉及瘟疫;而留在德里城的人大部病死,幾 乎在兩個月以內城裡連飛鳥都已絕跡。」總而言之,帖木爾是澈底的搗毀了圖格烈王朝,這主要還 是得歸因于它自己本身生命力的脆弱,已患下不治之絕症。

這時,孟加拉已長期的獨立著;克瓦伽.伽罕(Khwaja Jahan)統治著坎勞吉(Kanauj)、 奧德(Oudh)、伽羅(Kara)、達爾莫(Dalmau)、商地拉(Sandila)、巴羅伊其(Bahraich) 比哈爾(Bihar)及伽普爾(Jaunpure)等地,儼然為一獨立王國。在伽雅羅第(Gujarat)之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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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伐.沙(Muzaffar Shah),不與任何勢力結盟,麥爾瓦(Malwa)之狄拉瓦爾.罕.瞿里 (Dilawar Khan Ghuri)已南面稱王;旁遮普與上信德之基爾.罕已為帖木爾之省督,可說已為 蒙古人所統治;戈里布.罕(Ghalib Khan)在沙摩拉(Samana),夏罕.奧哈地(Shams Khan Auhadi)在巴雅拉(Bayana),穆罕默德.罕(Muhammad Khan)在伽爾比(Kalpi) 、摩和巴(Mahoba)分別雄據一方。

德里的政權瓦解後,貴族們大多投身變節,或各懷鬼胎,各展陰謀。有的貴族則依附奈斯羅. 沙(Nusrat Shah),奈斯羅是菲洛士.圖格烈(Firuz Tughlug)的兒子,長期以來一直統治著 多布(Doab),一三九九年,曾一度進窺德里寳座,而被摩魯.伊奎巴爾(Mallu Iqbal)所驅 逐。摩魯、伊奎巴爾于一四O四年又將逃到伽雅羅第受盡屈辱,È避難到德爾(Dhar)之納塞烏 定.摩牟德蘇丹迎接德里。他主要是認為摩牟德蘇丹奇貨可居,能幫他壯大權力。事實上摩牟德 蘇丹到德里以後已變成了伊奎巴爾的傀儡。但伊奎巴爾也于一四O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與上信德、 馬爾坦及狄巴爾坡之蒙古總督基爾.罕作戰死亡。軟弱的摩牟德蘇丹毫無作為,亦于一四一三年二 月死于凱特爾(Kaithal)。他平庸地延續了圖格烈王朝也竟然長達二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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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德里回教王朝之瓦解

第一節 沙伊德與羅狄

第一目 所謂之沙伊德

當納塞烏定.摩牟德蘇丹死後,德里的貴族們,就承認一位勢力最強大的貴族道拉第.罕.羅 狄(Daulat Khan Lodi)為德里新蘇丹。但不到一年,馬爾坦的帖木爾新留置之省督基爾‧罕 (Khizr khan),卽于一四一四年三月發動新的戰爭,就在同一年的五月底,基爾罕就佔領了德里 。道拉第.罕蘇丹被解往到海沙爾、菲洛茲(Hissar Firuza)被監禁。有些歷史學家認為基爾‧ 罕是德里回敎王朝開國者的後裔,所以以後稱基爾罕所建之王朝,稱之為沙耶德王朝(Sayyid Dynasty)。但卽使他的遠祖可能是來自阿拉伯人,這種說法也是值得懷疑的。因為基爾罕並不曾 認為他有回敎王室的血統;而只承認他做過帖木爾第四子,也是帖木爾之繼承者沙.魯克(Shah Rukh)的總督。但有七年的時間,沒有任何典籍,文獻提到他的官銜。老的德里王朝所統治之範 圍,已淪入到了有如一小小的大公國,其統治者的權威也不出德里周圍數十里。卽使小到如此,也 常受到埃塔瓦(Etawah),卡德爾(Katehr)、坎勞吉(Kanauj)、帕特拉里(Patiali) ,及坎畢拉(KamPila)之印度土王所騷擾。而基爾罕與其大臣塔吉烏爾穆爾克(Tajul-mulk)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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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失和,明爭暗鬥,直到一四二一年元月十三日,這位「猛將」著稱的大臣塔吉烏爾穆爾克死亡: 而同年五月二十日基爾罕亦死。弗里夕塔(Ferishta)評論道:「基爾罕是一位公正,寬厚、仁 慈的國王。」但他却並不是一位強有力的統治者。「雖然,他採取很多權宜措施,諸如停止高壓政 策;與回境結盟;暫免稅捐;修建要塞。但實質上,并未使中央權力增強;社會經濟也無實際上進步。」

摩巴羅克沙(Mubarak Shah)是基爾罕的兒子。當基爾罕病危在塌時,就指定他兒子摩巴羅 克.沙為繼承人。他死的那天,他的兒子摩巴羅克‧沙卽在德里卽位,也是通過德里貴族所同意的 。在摩巴羅克沙的統治時期,沙爾印地(Yahiya Bin Ahmad Sarhindi)所寫的一本塔里克伊牟巴 拉克沙(Ta'rikh-l-mu-barab Shahi)是研究他這一時期歷史最有價值的文獻。而他的統治却 遠較他的父親遜色。除了他派遣軍隊,監視回敎蘇丹而外,可說別無什麼作為,因為回敎蘇丹,有 時並不是百依百順的完全接受他的命令。不過,他也平定了在多布(Doab)巴廷達(Bhatinda) 的叛變;在有些地區恢復平衡的稅收。這時驍勇的可卡爾人(Khokars)漸漸強大,經常來犯, 其酋長伽斯羅第(Jasrat),就在德里王朝的廢墟上重新建立新興勢力;而印度人的貴族,也在 德里朝廷暗地加以聲援。就在一四三四年二月十九日,當瓦日爾(Wazir)沙伐爾烏爾利爾克 (Sarvar-ul-mulk)正指揮,在閻牟那,建立一座新城鎮,稱為摩巴羅克城(Mubarakabad) 時,由于有些回敎徒及印度人之貴族對于所建城鎮一事不滿,而與伽斯羅第相互勾結,推翻了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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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使摩巴羅克蘇丹作了犧牲品而被殺。

德里的貴族則另立基爾罕之孫,也是摩巴羅克蘇丹的法定繼承人穆罕默德(Muhammad)為 德里王。但穆罕默德亦同樣變成「獵物,而為犧牲品。」卽使穆罕默德有機會顯示他的統治能力, 在浮躁的瓦日爾沙伐爾烏爾穆爾克死了之後,附和貴族們的意見,也不會獲得貴族們的信任。布 魯爾罕.羅狄(Buhlul Khan Lodl)是拉哈爾(Lahore)及夕爾陀(Sirhind)的省督,當麥爾瓦 (Malwa)之摩罕德沙.卡爾耆(Mahmud Shah Khalji)派遣軍隊,企圖佔領德里時,他曾幫助 穆罕默德蘇丹。雖然打敗了摩牟德沙.卡爾耆,但是沙耶德王朝却日益不振。正如尼日曼烏定.阿 曼德(Nizam-ud-din Ahmad)所說:「國家政務一天一天地愈來愈混亂,在離德里的有二O克 羅(Krohs)的貴族,他們都不忠心于沙耶德王朝,而準備杯葛他。」至穆罕默德.沙蘇丹于一四 四五年死亡(註),貴族們卽立他的兒子為這風雨飄搖王國的新蘇丹。稱之為阿拉烏定.阿拉姆沙 (Ala-ud din Alam Shah)。他所統治的,只是德里一城,及附近幾個村莊而已。這位新王,更 比他父親還要懦弱無能。他甚至甘心情願將他的王位轉讓給布魯爾.羅狄(Buhlul Lodi)。他在 一四五一年正式退位,很不光釆的在巴丹(Badaun)以享樂度過他的餘年。據說,他的讓位,直 到他死亡為止,從沒有後悔過。

(註):穆罕默德沙.蘇丹的死亡日期,有各種不同的說法,至今未能確定。

第二目 羅狄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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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爾罕(Buhlul Khan)屬于阿富汗人之羅狄(LoDi)族。他是蘇丹沙.羅狄(Sultan Shah Lodi)的侄兒。當馬魯.伊奎巴爾(Mallu Iqbal)死了以後,蘇丹沙.羅狄就奉派為夕爾 陀的省督,稱為伊斯拉罕(Islam Khan)。當伊斯拉罕死後,布魯>沙卽變成了以上兩地方之省督 。阿拉烏定‧阿拉姆蘇丹要將德里的王位交給布魯爾沙,布魯爾沙以哈密德罕(Hamid Khan)為 相,在他的支持下,就在一四五一年四月十九日接受德里的正式王位。這是印度歷史上,第一個阿 富汗人作德里的國王。

布魯爾接受了破碎的德里王國之統治權,也同樣面臨到一個艱苦的局面。不過,他較之讓位的 阿拉姆沙.蘇丹,又要好得很多。他原本是出自一個好戰的民族,他精力旺盛,具有很大的野心, 他全力從事整頓,以強化他的王國力量。他首先爭取到了阿富汗部下的支援,擺脫位高權重老相國 哈密德罕的支配,並將其繫獄;然後又將曾與德里獨立多年的幾個主要的封建小酋長王國收服;復 將摩牟德沙.沙爾奎(Mahmud Shah Sharqi)所領之伽普爾(Jaunpur)部份土地收歸德里直接 治理。他又採取軟硬兼施之政策,迫使在邁瓦提(Mewat)之阿曼德罕(Ahmad Khan),在商巴爾 (Sambhal)之達里耶罕(Dariya Khan),在可伊爾(Koil)之衣夏罕(IsaKhan),在蘇克 第(Suket)之穆巴羅克罕(Mubarak),在邁普利(Mainpuri)之邦岡(Bhongaon)普拉塔 浦.辛羅闍(Raja Pratap Singh),在瑞瓦利(Rewari)之古柏罕(Qutb Khan),在埃 塔瓦(Etawah)之各酋長,在犍瓦爾(CHandwar)之土王,以及在多布(Doab)等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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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認了布魯爾罕蘇丹之統治。而他對待地方的政策,也是以寬大懷柔為主的。他最重要的成就 ,是對伽普爾王國的征服,因為伽普爾與德里比鄰,取消了它的獨立,更具有特別的意義。並于一 四八六年派他的長子巴爾巴克‧沙(Barbak Shah)為伽普爾之省督。布魯爾罕蘇丹,當征討古立 奧爾(Gwalior)之開羅第.辛(Kirat Singh)羅闍班師回朝之中生了重病;同時他的兒子巴爾 巴克‧沙,與其孫子阿日門‧伊‧胡默之(Azam-I-Humayun)兩人之黨羽為了爭奪王位發生 了內鬨。他終于在一四八九年七月中旬死于伽拉里鎮(jalali)附近。

就一個統治者來說,布魯爾蘇丹是不能與他先前圖格烈王朝之菲洛士蘇丹相提并論的。但他也 確有過人之處:他勇敢、機智、活力充沛。他恢復了在印度斯坦之回敎勢力;延攬了一批新人才進 入政府工作;為了表現他的仁慈,他特別關心窮苦;他本人雖然並非是一位學者,但他却獎勵學術 ;他與他的親戚,族人之間充滿了友愛與互信;他也與他們共享榮華。

布魯爾罕蘇丹死後,他的次子尼柴姆罕(Nizam Khan)在伽拉里被選為蘇丹,並于一四八 九年七月十七日卽位,號稱施岡陀沙(Sikandar Shah)。施岡防沙並不是法定的繼承人,所以 有的貴族則主張依法由巴爾巴克沙繼承法統,但由巴爾克沙距他遙遠,遠水難救近火,他們的建議 終未能濟事。不過就精力與能力來說,少數貴族所推選之施岡陀沙則是較為適于担任蘇丹重任的 。

施岡陀蘇丹卽位以後,就致力于強化他的王國。他首先更調,他先前蘇丹所任用之工作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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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忽命令的行政官員;然後大肆限制地方省督、酋長、王公之權限;他小心地擺脫阿富汗人的影響 ,不受其意志之干擾;他又進兵提羅訶(Tirhut)及比哈爾(Bihar);他甚至迫使孟加拉也承認 了他的主權。他派遣達里耶罕為比哈爾之總督;逼使提羅訶的羅闍輸銀納貢;與孟加拉之阿拉烏 定.胡生沙(Ala ud d Din Husain Shah)訂互不侵犯條約。多爾浦(Dholpure)、犍德尼 (Chanderi),以及其他地方之酋長都向他輸誠。他也控制了埃塔瓦(Etawah)、毘耶納 (Biyana)、可伊爾(Koil)、古立奧爾(Gwalior)及多爾浦諸酋長王國。他于一五O四年,在 今安格拉(Aqra)地方建了一個新的城鎮。直到他臨終的幾天,他還在綏靖對他懷有二心的土王 。施岡陀蘇丹于一五一七年十一月二一日死于阿格拉。

施岡陀蘇丹是這個王朝三位國王中最有能力的一位國王。關于他的聰明才智,寬厚仁慈其當代 及後期的學者都一致的讚揚他。他憐憫疾苦,獎勵學術,他自己還寫了一些波斯文的韻文詩。他親 自訪問民間,傾聽貧苦子民的呼喚、呻吟。所以在他所統治之時代,主要各民生必需品都極為低廉 ,已作到了和平與繁榮。他沒宗敎的偏見,或以宗敎偏見的態度來限制人民的活動行為。

施岡陀蘇丹死後,他的長子伊布拉西門.羅狄(Ibrahim Lodis),于一五一七年十一月二 十一日,在阿格拉被立為新蘇丹。但有的貴族却另在伽普爾,另立伊布拉西門的弟弟伽拉爾.羅狄 (Jalal Lodis)為伽普爾(Jaunpur)王,以造成德里王國的分裂。但伊布拉西門蘇丹將他們打 敗,伽拉爾從伽普爾逃出,在途中被伊布拉門蘇丹所截獲,隨卽由蘇丹下令將其處死。伊布拉門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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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雖具有軍事才能,但却缺乏文彩,也無寬大的胸襟,以致最後遭致了失敗。為了要強化他蘇丹的 權利,他想將貴族們的權利加以剝奪。因為當時之羅訶尼(Lohani)、福爾牟尼(Formuli)、及 羅狄(Lodi)諸部族的貴族們已掌握了整個王國政務,形成一官僚集團。所以伊布拉門蘇丹,一登 位之後卽想削掉他們的權利實屬不智之舉。但他堅決地將阿富汗貴族的權利悉予剝奪,而失去他們 的支持,反而因此,更喪失了他的權威性。而伊布拉門蘇丹,也就更因此以嚴厲的態度對待那些貴 族。貴族們在忍無可忍之下,在比哈爾(Bihar)之達里耶罕.羅罕尼(Dariya khanLohan) 卽宣佈獨立;道拉第.罕.羅狄(Danlat khan Lodi)的兒子,狄拉瓦爾罕.羅狄(Dilwar Khan Lodi),為拉哈爾(Lahore)的省督,已形成了獨立狀態。因而遷怒了伊布拉門蘇丹,竟 殺了幾名貴族。狄拉瓦爾罕與阿拉姆罕(Alam Khan)是伊布拉門蘇丹的伯父,也想覬覦他的王 位,引誘卡布爾(Kabul)與巴布爾(Babur)之統治者泰密瑞德(Timurid)入侵。由于他們含 有極深的報復與野心而勾引進了外患,使得突厥人再度在印度建立了新的王朝。

實在說,德里王朝在那樣混亂的情形下,其滅亡是不可避免的,這種敗象,早已在穆罕默德. 賓.圖格烈(Muhammad Bin Tughluq)統治的晚期卽已暴露出來。由于蘇丹們只是避重就輕,不 敢面對現實處理問題,也更加多了其繼承人之困難,使得其王朝愈來愈衰弱,越來越紊亂。諸如菲 洛士沙蘇丹,恢復了伽吉爾制度(Jagir System);擴大了奴隸範圍,對非回敎徒課吉斯耶稅 (The Imposition of Jizya),對不同派別的回敎徒則給予各種迫害。尤其沙耶德(Sayy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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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衰弱;而且又受到羅狄族人攻擊。卽使以後羅狄人接管了政權,羅狄人的軍事也得到了相當的 成功;但也無法使新的血輪去健全那早已腐爛不朽的行政機能;繼之運用貴族主掌重要之事務與政 務,結果貴族攬權,伊布拉門蘇丹又恐大權旁落,而將剝奪他們的權力,又使用高壓手段,稍有外 力干涉,就加速了他的滅亡。這主要還是他內部不和而腐蝕了這個王朝的生命。帖木爾的侵略破壞 了他們內部的團結,增加了貴族們的離心力,他們希望像中世紀後期的歐洲封建之諸候一樣,造成 四分五裂的割據局面,以脫離軟弱的德里王國之統治。

尤有進者,圖格烈王朝及其後繼王朝,他們從未像中世紀之印度那樣,想統一全印,成為一社 會團結領土及政治統一之國家。突厥人與阿富汗人只能挾著強大的軍事力量迫使各省督及所屬人民 接受統治,一旦中央政府稍微衰弱,則群雄並起,各地方都變成了獨立王國,德里蘇丹卽告敗亡, 以下為其興亡史簡介。

第二節 孟加拉

歷代的德里蘇丹對孟加拉之控制都是若卽若離的,未有過穩定的統治時期,因此,孟加拉也是 最早脫離德里王國統治的一個省。由于孟加拉距離德里遙遠,而地方本身很富裕,所以孟加拉的省 督往往有恃無恐地反對中央的命令。我們曾指出,就因為這樣帶給了伊爾圖密須(Iltumish) 及巴爾班(Balban)兩蘇丹很大的困擾。在巴爾班蘇丹之後,又獨立了一段時間。後來,在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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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定.圖格烈蘇丹時,打敗了其孟加拉省督吉耶烏定.巴哈陀沙(Ghiyas- ud-Din Bahadur Shah)而將孟加拉分為三部份,其三個獨立行政區,分別以拉克羅地(Lakhnauti)、沙提岡 (Satgadn),及宋納岡(Sonargaon)等地為首都。當穆罕默德.賓.圖格烈蘇丹(Muham mad Bin Tughluq)卽位後,就派遣可德爾.罕(Qadr Khan)為拉克羅地的政府總督;派伊 茲烏定.阿日門烏爾摩立克(Izz- ud-din Azam-ul-Mulik)為沙提岡政府總督;又恢復了巴哈 陀.沙在宋納岡地方的原職。這些成就是在蘇丹的兄弟達塔爾罕(Tartra Khar)之幫助下完成 的,達塔爾罕卽是有名的巴羅罕(Brahram Khan)。但這種分治孟加拉的辦法,並未將其澈底 掌握,不久吉耶烏.巴哈陀又反叛中央,並且自行發行錢幣,在宋納岡與吉耶斯浦爾(Ghiyaspur) 兩地分別設有鑄幣廠。不久,巴哈陀又失敗被殺。

自巴哈陀死後,宋納岡、沙提岡、及拉克羅地三地區都為巴羅罕統一,並為孟加拉之省督。 [註1]但巴羅罕死于一三三六年。他的軍隊總司令華克烏定(Fakhlud-din)立卽自立為宋 納岡的統治者,號稱為華克烏定.摩波羅克沙(Fakhr-ud-din Mubarak Shah);而阿拉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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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奧楞塞(Aurangzeb)有一位官員,名叫西哈柏烏定.大里斯(Shihabuddin Talis),常提到華克 烏定.摩波羅克沙(Fakhr-ud-din Mubarak Shah)征服吉大港(Chitaagong)之事。這是沙卡 爾(Sarkar)所著莫兀兒印度研究一書,第一二二頁所載。但這種說法,與其當代之史事頗不相符, 所以很難肯定地說它是眞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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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阿里沙(Ala-ud-din Ali Shah)于一三三九~一三四五年在北孟加拉獨立,並且,將首都 從拉克羅地遷到般達(Pandua),阿拉烏定所鑄之貨幣,其質料成色都是很好的。這些貨幣曾被形 容為「宋納岡藝術家心血的結晶,在鑄幣的藝術上有很高的成就。主要是其輪廓清醒整齊,文字明 細生動,其圖案上之空間尤其使人有逸情空曠之感。」[註2]從其錢幣上,卽可確定華克烏定. 摩波羅克是死于他統治後的第十年,而繼承他宋納岡之王位的,可能卽是他的兒子伊克地耶烏定. 伽耆沙(Ikhtiyar-ud-din Ghazi Shah)。[註3]

最後訶耆‧伊里耶(Haji Iliyas),阿拉烏定的領養兄弟,于一三四五年,在孟加拉宣佈獨立 ,而統治全省,號稱為夏烏定.伊里耶沙(Shams-ud-din Iliyas Shah)。隨卽向四境擴張他的 力量,并于一三五O年侵入尼泊爾,而且破壞了尼泊爾好幾座城市。當他併吞了宋納岡王國以後, 于一三五二年,又迫使奧瑞沙(Orissa)及提羅訶(Tirhut),甚至遠至婆羅奈斯(Ben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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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N.K.Bhattashali,第十一頁。
[註3] 巴塔沙里(Bhattasali)所著孟加拉獨立之蘇丹(Independent Sultans of Bengal)第十七頁。關 于華克烏定的死亡,回敎之紀年有不同的說明。瑞耶斯(Riyaz)一書之作者指出,他是被阿拉烏定.阿 里沙(Ala-ud-din Ali Shah)所殺;而巴丹(Badauni)則說是穆罕默德.賓.圖格烈(Muhammd Bin Tughluq)在宋納岡俘擄了華克烏定,并解往德里而後加以殺害的;夏伊西羅.阿菲(Shams- I-Siraj Afif)又說華克烏定為訶耆.伊里耶(Haji Iliyas)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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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使其統治者,輸誠納貢。他又將伽瑪盧帕(Kamrup)的部份領土加以併吞。這已足以威脅到 德里王國在東都最前線的疆土,這時正是圖格烈王朝菲洛土蘇丹在位時間,他曾決心要收復孟加拉 省,但結果失敗。訶耆.伊利耶于一三五七年,死在般達(Pandua)。在他的統治期,孟加拉還 算安定繁榮。「從其在位時,所鑄之貨幣就可以看得出來,尤其在建築藝術上之發表最有成就。」

訶耆.伊里耶死後,他的兒子施岡陀‧沙(Sikandar Shah)繼承了他的統治。在施岡陀.沙 統治之初期,德里蘇丹又二次來伐,復受挫而歸。他的統治時間約長達三十三年之久,他大約死 于一三九O年的十月,是與他的兒子吉耶烏定.阿沙(Ghiyas-ud-din Azam)在般達附近之 戈阿爾帕羅(Goalpara)作戰時而喪身的。在他所統治之時間,從其建築在阿地拉(Adina)的 一座很堂皇的回敎寺,以及發行了大量富于變化性之貨幣設計上看,也就是一個很富庶的社會。他 對于回敎中的長老極為禮敬。在吉耶烏定.阿沙之後之孟加拉統治者,則是著名的詩人訶回茲 (Hafiz)。他也是一位賢主,不但禮遇回敎長老,而且精通回敎法律。他先後在一四O五年、 一四O八年及一四O九年三次遣使前往中國,那時正是明代之永樂年間,明成祖在位,并送了明 成祖一些貢物。而成祖也回送了一些名器交他攜回印度之孟加拉。吉耶烏定.阿沙死于一四一O 年及一四一一年之間,他統理孟加拉有二十年之久。他之後的繼承人,為其兒子賽弗烏定.哈姆 茲沙(Saif-ud-din Hamza Shah)。但在這個時候,正逢伊里耶.沙西(Iliyas Sha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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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統治之衰敗期,他的幾次出兵均告失敗。羅闍.甘里夕(Raja Ganesh)在波斯文的手抄本中 誤認為「坎斯」(Kans)[註4]是北孟加拉巴圖里亞(Bhaturia)之一個印度的日門達(Hindu Zamindar)。他原本是孟加拉統治者伊里耶.沙西一位很有影響力的官員,當賽弗烏定.哈姆茲 .沙像傀儡似的統治了二至三年之間,他卽攛起為執政。後來,又是其兒子或其奴隸西哈柏烏定 巴亞日德沙(Shihab ud-din Bayazid Shah)。巴亞日德沙之統治日期約在一四一二---一三 到一四一四至一五年左右,其兒子阿拉烏定.菲洛士.沙(Ala-ud-din FiruzShah)又繼位 僅統治了數月卽死亡。於是羅闍.甘里夕,卽于一四一五年起,以執政身份,正式自立為孟加拉王。

羅闍.甘里夕是印度人,而不是回敎徒,所以他統治孟加拉在意義上,自然不同于回敎之統治 。地方上之回民在尼爾‧古台阿拉門(Nur Kutab Alam)之領導下,還有回敎神學家們之支持 ,起來反對他的統治。他寫了一封具有高度煽動性的信給伽普爾(Jaunpur)的統治者伊布拉西 門‧夏爾奎(Ibrahim Sharqi),要求他出兵孟加拉,以消滅羅闍.甘里夕。

正當夏爾奎出兵孟加拉之途中,大軍行至米提拉(Mithila)時,米提拉之統治者的兒子濕婆 .辛哈(Shiva Sinha),推翻了他的父親,自立為王,並宣佈脫離伽普爾而獨立。濕婆.辛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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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 有些學者相信甘里夕羅闍(Ganesh Raja)卽是巴仁德羅.布拉曼(Barcnrda Brahmin),號稱巴 杜尼(Bhaduri),但這種觀點亦與歷史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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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闍.甘里夕的朋友,而且,已與其結盟,共同抵抗伽普爾的入侵。但濕婆.辛哈為伽普爾的軍隊 所敗,其父親提薇.辛哈(Devi Sinha)又被復原位,仍然承認了伽普爾之蘇丹的至高權。

而孟加拉之羅闍.甘里夕面對著伽普爾之大軍在境,卽自行退位。他的兒子,信奉回敎,夏奎 爾就立他的兒子伽杜森(Jadusen)為孟加拉蘇丹,號稱為伽拉爾烏定(Jalal-ud-din),時為一 四一五年年底。但當夏爾奎離開孟加拉以後,羅闍.甘里夕又重做了孟加拉的統治者,號稱坦魯伽 瑪丹.提婆(Danujamardana Deva),意思是虔誠地俯首在乾地(Chandi)女神的脚下。 從此以後,他統治了整個孟加拉王國直到一四一八年。他竭力想勸他的兒子伽杜森仍然改信仰 印度敎,可能是受到了印度敎社會之杯葛,所以他父親在位期間,伽杜森一直沒有恢復他的階級。

羅闍.甘里夕,是一位很精明能幹的統治者。比弗瑞吉(Beveridge)曾評論道:「羅闍.甘里夕 ,在孟加拉諸國中,扮演了一個很有傳奇性的角色。在當時之孟加拉,以一個印度敎徒,而能打 破回敎的約束,他本人必定具有非常之能力。」還有弗里夕塔(Feaishta)及其他學者亦稱讚他 的善政。「他治理國家,竭盡心力。」雖然他「強迫回敎人士服從他的統治,但「他對待一般信奉 回敎的子民仍是很慈善謙和的。」[註5]

甘里夕于一四一八年平安地死去。就在他死去的這年,在般達(Pandua)及吉大港(Chittago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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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5] 孟加拉史,卷二、第一二七頁,達卡(Dacca)大學出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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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分別發行錢幣,上面為孟加拉文,印著「摩咸陀‧提婆,虔誠地俯首在乾地女神 的脚下。」之字句。摩咸陀‧提婆可能就是甘里夕的小兒子,為其同黨擁為新統治者,只有數月之 久,而伽杜森又恢復了對回敎之信仰,也相繼在同一年稱王,稱之為伽拉爾烏定.穆罕默德(Jalal -ud-din Muhammad)。在他的統治期,伽普爾之夏爾奎,于一四二O年,又二次侵入孟加拉。

甘里夕王朝的統治時期並不很長,伽拉爾烏定.穆罕默德死于一四三一年,他的兒子夏烏定. 阿曼德(Shams ud-din Ahmad)繼承王位。他又在位約四年,卽至一四三五至三六年左右。由 于他的殘暴專橫,引起了他的兩位官員之密謀而反叛他。這兩位官員一為沙地.罕(Shadi Khan) ,一為納塞.罕(Nasir Khan)當他們兩人推翻了夏烏定‧阿曼德之後,隨卽發生內鬨,都想爭取孟 加拉的王位,而最後納塞烏定將他的政敵沙地.罕弄死,而自立為孟加拉王。但不到幾天,納塞烏 定又被擁護夏烏定,阿曼德的貴族們所打倒,而被殺。另立訶耆.伊里耶(Haj Ilyas)之孫子卽 位,稱為納塞烏定.阿布爾‧罕熱伐.摩牟德沙(Nasiq-ud-din Abul Muzaffar Mahmud Shah),這是從他所製造之錢幣所證明顯示出來的。這樣又算恢復了伊里耶.沙西王朝的故物了 (The Iliyas Shahi Dynasty)。

從許多錢幣可以證明,納塞烏定‧摩牟德統治了很長的一般時間,而且也很賢能。在高爾 (Gaur)建立幾座大廈,在沙提岡(Satgaon)建了一座回敎寺,他死于一四五九年。他的兒子魯 肯烏定.巴巴克沙(Rukn ud din Barbak Shah)繼承了他的王位。根據弗里夕塔(Ferish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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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巴巴克‧沙是印度斯坦維持著龐大的阿比亞利西(Abyssinian)奴隸的第一人,而 且,還將有些奴隸擢昇到很高的職位。有些歷史學家甚至讚揚他為一「精明注重法治的賢王,在他 王國內之軍民都會同樣享受到富足與安全的生活」。他死于一四七四年。繼承其王位的,為其兒子 夏烏定.游索夫沙(Shams-ud-din Yusuf Shah),號稱為夏烏定.阿布爾.牟熱伐.游索 夫沙(Shams-ud-din Abul Muzaffar Yusuf Shah),他統治到一四八一年為止,其道德 文章都為人所稱道,可謂是善政。他死後,貴族們卽立他的兒子施岡陀二世(Sikandar Ⅱ)繼承 王位。但由于其懦弱無能,又為納塞烏定.穆罕默德之子伽拉爾烏定,華第、沙(Jalal-uddin Fath Shah)所廢,而自立為王。華第沙是一位精明寬厚的賢主,「他們蕭規曹隨地一如往 昔,讓百姓過著安定、幸福的舒適生活。」他也深深地看出,阿比西利亞人的影響愈來愈大,其危 險性也愈為增加,所以試圖儘量使他們享受豪華的生活而慢慢削奪他們的實際權力。而實際上阿 比西利亞人已形成一個陰謀集團,卽公開反叛華第沙;并于一四八六年將其殺害,其首領巴巴克沙 (Barbak Shah)自立為孟加拉王,亦卽沙日達蘇丹(Sultan Shahzada)。[註6]而巴巴克沙 也只做了幾個月的蘇丹而被印地爾罕(Indil Khan)所殺。印地爾雖亦是阿比西利亞人,但却 是忠于華第沙的。而且是一位卓越的軍事將領。開始仍將國事大權交給華第沙的寡妻秉政,而印地 爾罕則自居于輔導之地位,稍後則取而代之,自立為孟加拉王,號稱為塞弗烏定.菲洛士(Sai-uddin Fir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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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 現代學者認為沙日達蘇丹並不是阿比西利亞人,諸如Sukhamay Mukhopadhyay第一五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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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瑞耶斯一書之作者可信的話,則塞弗烏定是一位允文允武的人才,他的行 政才能與軍事才能都受到相當的推崇;而且寬厚仁慈。他死于一四八九年,貴族們擁立他的兒子卽 位,號稱納塞烏定.摩罕德沙二世(Nasir-ud-din Mahmud Sha Ⅱ),但不久,卽在次一年, 又被一位阿比西利亞人之野心家西地.巴德爾(Sidi Badr)所推翻,巴德爾號稱為夏烏定‧阿 布‧納沙爾‧罕熱爾‧沙(Shams-ud-din Abu Nasar Muzaffar)。巴德爾統治了三年多之 後,由于政治上之獨裁,而使得文武官員都對他不滿,甚至連其最精明的首相沙耶德‧胡生(Sayyid Husain)也起來反抗巴德爾。沙耶德.胡生是阿拉伯人的後裔,他率領著軍隊包圍了巴德爾達四個 月之久,直到其死亡為止。於是孟加拉之貴族就在一四九三年推沙耶德.胡生為王,號稱阿拉烏定 .胡生沙(Ala-ud-din Husain Shah)。他的能力與功績都是值得稱讚的。

胡生王卽位以後,又開始了一個新的王朝,由于他的奠基,使他的王朝維持了半個世紀,他的 政績可大要可述者:他將都城遷往埃克達拉(Ekdala);他留下了大量的文獻及貨幣。甚至連 他兒子奈斯羅沙(Nusrat Shah)在位時之貨幣也是富有多樣性的設計,其質料也都是很好的 。一位與胡生王同時代偉大的韋西拉瓦(Vaishnava)敎派的傳敎士凱德耶.提婆(Chaitanya Deva)說,胡生是一位最著名的國王,在孟加拉之國王中,像他那樣賢能的,可說是空前的。他 不僅關心國家之內政,而且也能抑制他宮廷的武裝力量。在其先前各王的宮廷部隊,就像古羅馬之 禁衛軍一樣作威作福;當阿比西利亞人飛揚跋扈影響到他的王國安全時,他能卽時給予嚴厲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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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他在一四九四年時曾接待伽普爾之國王胡生沙.夏爾奎(Husain shah Shargi)。夏爾奎 那次是被德里施岡陀.羅狄(Sikandar Lodi)所驅逐而流亡到孟加拉的。胡生一直庇護著夏爾 奎長期在孟加拉流亡,而住在可爾岡(Colgong),卽今比哈爾省境內之巴格甫爾(Bhagalpur) 附近,[註7]直到一五OO年他死亡在那裏為止。

由于胡生沙庇護了夏爾奎,所以德里施岡陀.羅狄蘇丹隨卽決定採取行動,發兵攻擊孟加拉 蘇丹,并于一四九五年年初,派遣摩罕德.羅狄(Mahmud Lodi)及摩波羅克.羅訶尼(Mubarak Lohani)率軍抵達比哈爾;而孟加拉之胡生沙,亦派他的兒子,丹里耶爾(Daniyal)率軍前 往迎戰。兩軍在巴爾(Barh)相對峙不下,結果雙方和議,孟加拉答應以後不再庇護德里蘇丹的 敵人。也由于孟加拉的首都附近,曾遭到強鄰的威脅與鯨食,所以胡生沙決定收復孟加拉之失土; 在孟加拉南部他擴大了他的領土到奧瑞沙(Orissa)之邊界,雖然他原想征服奧瑞沙而沒有成功 ;他收回在伽普爾蘇丹夏爾奎所控制之馬加達(Magadha);佔領了北比哈爾;侵入到阿薩密 (Assam)王國之阿姆(Ahom);佔領了苦琪比哈爾(Koch Bihar又稱Cooch Bihar),這些 都是一四九五至一四九八年所得之戰績。以後又收復了阿薩密;併吞了提比拉(Tipperh);又 從阿拉坎(Arrakanese)所佔領手中,收復了吉大港(Chittagong)。胡生王更強化了他王國 前線的防務;在不同地區建築回敎寺廟,及救濟院;又廣籌慈善基金,獎助社會事業。他死于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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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 在可爾岡有七個墳墓,其中之一就是胡生沙.夏爾奎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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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年,他死後,其長子拉西比罕(Nasibkhan)卽位,號稱納塞烏定.奈斯羅沙(Nasir-ud- din Nusrat Shah)。他不像其他在印度之回敎統治者,他對兄弟都很寬厚,尤其是對他的晚輩 更是愛護備至。

他派軍侵入提羅訶(Tirhut),殺了其國王坎山拉雅(Kansanarayan),派阿拉烏定(Ala-ud-din) 及他的女婿馬克杜伊阿拉門(Makhdum-I-Alam)治理提羅訶。

奈斯羅沙的外交政策,是想結成一個反莫兀兒(Mughal)的陣線,但由于他與巴布爾 (Babur)的軍隊在戈羅渡口(Ghoghra Ferry)附近有一次公開的軍事衝突,所以沒有能與巴布 爾聯盟成功。這次戰爭奈斯羅沙的攻勢被阻遏了,雙方并于一五二九年簽訂和約。

奈斯羅沙精于藝術、建築與文字。他建築了兩座回敎寺:一稱大金寺(TheBara Sona Masjid);一稱先知寺(Qadam Rasul),都是建在高爾(Gaur)的。一五三二年他被宮中的 宦官所殺,他的兒子阿拉烏定.菲洛士沙(Ala-ud-din Firuz Shah)繼承其王位。但卽位僅三 個月,又為其伯父吉耶烏定.摩牟德沙(Ghiyas-un-din Mahmud Shah)所殺。吉耶烏定.摩 牟德沙是胡生沙西王朝的最末一位國王,他以後又被薛罕.蘇爾(Sher KhanSur)所推翻,甚 至被趕出了孟加拉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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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北印及西印之獨立省

第一目 伽普爾

伽普爾城是圖格烈王朝之菲洛士為紀念他的堂兄穆罕默德.伽拉(Muhammad Jauna)而建立 的,因為穆罕默德.伽拉曾是他的保護人,有恩于他。我們在前面曾提到,在德里政府正陷于紛亂 時期;又逢帖木爾之侵入;而克瓦伽.迦罕(Khwaja Jarhn)則與德里蘇丹斷絕關係,在伽普爾 (Jaunpure)建立了一個獨立王朝稱為夏爾奎王朝(The Sharqi Dynasty),自稱為摩尼克. 烏夕.夏爾奎(Mulik-ush sharq)。他死于一三九九年,將王位傳給了他的義子摩尼克.可蘭 富爾(Malik Qaranful),號稱摩巴羅克沙.夏爾奎(Mubarak Shah Sharqi)。摩巴羅克沙 統治了一個短時間後,卽死于一四O二年,王位由其弟弟伊布拉西門沙.夏爾奎(Ibrahim Shan Sharqi)所繼承。

伊帝拉西門沙統治伽普爾達三四年之久,也是夏爾奎朝最有能力的一位賢主。他自己就是一 位飽學之士,他精于藝術與文學,他使伽普爾為當時回敎學術之中心。伽普爾城之建築物,受有 印度敎之影響,都很美觀大方,甚至所建之回敎寺廟也沒有一般慣有之尖塔。最著名之阿鐵羅寺 (Atala Masjid)至今尚還保存著,實為一伽普爾式建築最典型之代表作,這座廟建于紀元一四 O 八年。他死于一四三六年,其王位為其兒子摩牟德沙(Mahmud Shah)所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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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牟德、沙卽位後併吞了強拉爾(Chunar)的大部份土地;但出征伽爾比(Kalpi)則未能 成功。他曾企圖攻打德里又為布魯爾.羅狄(Buhlul Lodi)所敗,布魯爾.羅狄乘勝追擊,始 傖促逃回伽普爾。他死于一四五七年,他兒子巴克罕(Bhikhan)繼承王位,號稱穆罕默德沙 (Muhammad Shah)。

但摩牟德沙荒淫無德,而且觸怒了貴族及其王親國戚,而將他殺死,而另立其兄弟胡生沙 (Husain Shah)為王。胡生沙卽位,于一四五七年,首先卽結束了與德里蘇丹布魯爾.羅狄四 年來戰爭狀態。抑制了提羅訶(Tirhut)日門達(Zamindars)之獨立,進軍奧瑞沙作軍事上之掠 奪,結果奧瑞沙之羅闍求和,輸貢一批巨大的財物;後于一四六六年攻佔了古立奧爾(Gwalior) 要塞,但並未吞併該城,當其羅闍曼辛(Man Singh)賠償了他大批軍費後卽撤退了,當摩牟德 取得了以上初期之勝利,隨卽又轉向德里布魯爾.羅狄,發動新的戰爭,反被德里軍隊趕出到比哈 爾,而吞併了伽普爾王國。布魯爾.羅狄派遣了他的兒子巴巴克(Barbak)為伽普爾之總督,並 允許巴巴克以王的頭銜製造錢幣。伽普爾之獨立卽告結束。

夏爾奎王朝統治伽普爾將近八五年之久,經濟非常繁榮,也有很多新的建築;文化亦甚發達。 當伊布拉西門統治時期之伽普爾城被稱之為印度之西洛士(The Shiraz of India)。

第二目 麥爾瓦

一三O五年,阿拉烏定卡爾耆(Ala ud din Khalji)蘇丹拼吞了麥爾瓦(Malwa)們讓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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敎酋長所統治,直到帖木爾之侵入,德里王朝近乎解體,麥爾瓦也像其他各省一樣,逕行獨立。狄 拉瓦爾罕、瞿里(Dilawar Khan Ghuri)原是奉命為麥爾瓦之省督,可能是圖格烈王朝菲洛士 蘇丹所派遣的。實際上,他已在一四O一年卽與德里蘇丹完全脫離關係,不過並未明白地背叛,也 未正式的稱王。一四O六年,為野心勃勃的兒子阿爾帕罕(Alp Khan)所繼承,則自立為王,號 稱為胡山沙(Hushang Shah)。

胡山沙,精力充沛,喜歡冒險從事戰爭。因此,他的統治相當鞏固。紀元一四二二年,由一 位商人嚮導,從他首都出發奇襲奧瑞沙。奧瑞沙的羅闍在受到意外兇猛的襲擊下,要求議和。結果 向麥爾瓦輸大象七五頭,麥爾瓦始撤兵。當胡生沙的軍隊正反回麥爾瓦之途中,又攻佔了克爾拉 (Kherla),並且俘擄其羅闍。他必須抵抗德里蘇丹,伽普爾,及伽雅羅第(Gujarat);又曾一 度與阿曼德沙.泊曼尼(Ahmad Shah Bahmani)互爭與國及軍事上之優勢。阿曼德沙原本是克 爾拉的宗主國,而克爾拉之羅闍卽是泊曼尼王國(The Bahmani Kingdom)之諸侯。但胡生沙 之每次出戰敗算的機會總是居多,他死于一四三五年七月六日。他的長子伽日尼罕(Ghazni Khan)被立為麥爾瓦之新王,號稱穆罕默德‧沙(Muhammad Shah)。但這位新王對于國事一 無所知,根本無政治頭腦也無行政才能。他的大臣摩牟德罕(Mahmud Khan)終於在一四三六年 五月篡奪了他的王位,在麥爾瓦又建立了卡爾耆王朝(The dynasty of The Khalji)。

摩牟德罕壓制了貴族的反對;也摧毀了伽雅羅第蘇丹阿曼德沙一世(Ahmad Shah I)之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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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庇護穆罕默德沙之兒子麥蘇陀罕(Masud Khan)。摩罕德‧卡爾耆是一位驍勇的武士, 他曾分別與伽雅羅第之阿曼德、德里之穆罕默德沙、泊曼尼之穆罕默德沙三世、邁瓦爾(Mewar) 之羅拉.古巴(Rana Kumbha)都曾發生過戰爭。他與德里蘇丹們之戰爭多屬敗北;與邁瓦爾之 羅拉則形成長期性之拉鋸戰,而互有勝負。所以雙方都吹噓自己的勝利,邁瓦爾之羅拉建有勝利塔 在吉陀爾(Chitor);邁瓦爾之蘇丹則在曼杜(Mandu),亦建了一座七層高的勝利碑。摩牟 德.卡爾耆是邁瓦爾極精明能幹的統治者是毫無懷疑的。他擴大了他的疆土,南到沙普拉山脈 (Satpura Range);西到伽雅羅第之邊界;東到旁德罕(Bundelkhand);北到邁瓦爾及哈羅地 (Harauti)。他的威名甚至遠播海外,埃及的卡利發(Khalifah)都承認了他的王位;摩牟德 罕也接見了阿布.賽德蘇丹(Sultan Abu-Said)所派來之使節。他也是一位很正直的行政長官, 弗里夕塔(Ferishta)曾這樣讚揚他:「摩牟德蘇丹謙和、勇敢、正直,而且也很有學問。在他 的統治時期,回敎徒與印度敎徒,相互間都能友善地相處,充滿著快樂。一年之中,很難沒有戰爭 ,如果沒有戰爭,他也是留在戰地,聽取史官講述先代王朝之興亡史及其治績。」死于一四六九年 六月一日,那時正是六十八高齡。他在位時間長達三十四年,他死在曼杜。

摩罕德死後兩天,其長子吉耶烏定(Ghiyas ud-din)繼任蘇丹。他是一位虔誠的回敎徒,喜 愛和平,「每日必作祈禱」,不飲酒,也沒有其他一般王室之奢侈浮華,甚至食物都很簡樸。但其 晚年由于其兩個兒子之不睦,乃至發生內訌,而使他陷于深深地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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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兩個兒子,一叫阿布杜爾.可德爾.納塞鳥定(Abdu1 Qadir Nasir-ud-din);一叫蘇 伽多罕.阿拉烏定(Shuja'at Khan Ala-ud-din),納塞烏定于一五OO年終于最後掌握了 政權,直到他于一五一O年死亡為止;其二兒子阿拉烏定則奪取了王位,號稱摩牟德二世(Mahmudll) ,也脫離了回敎貴族的影響。

摩牟德二世任用拉迦普(Rajput)的酋長犍德尼(Chandeei)為首相,犍德尼是一位精明幹 練的人物,又稱為麥地奈(Nediniral)。他作了邁瓦爾的首相以後,對于國家政務具有很大的影 響力量,他任用了很多印度敎徒負責次要方面之政務,這更引起了回敎貴族之嫉妒。這些貴族們甚 至蘇丹自己藉伽雅羅第(Gujaraj)蘇丹牟熱伐沙二世(Muzaffar Shah Ⅱ)之助,想推翻這位 拉迦普的首相。但精明的麥地奈也在吉陀爾(Chitor)之羅拉.山伽(Rana Sanga)之幫助下 ,打敗了摩牟德二世所親自領導的軍隊,並且俘擄了摩牟德二世,但拉迦普人及羅拉.山伽對待摩 牟德二世仍極寬厚,不久,又恢復他的蘇丹王位。但從此以後摩牟德二世蘇丹之威信已大大地降低 ,其能眞正行使獨立主權的日子已是屈指可數了。

由于羅拉.山伽寬大地對待摩牟德二世,羅拉.山伽的繼承者羅拉、羅坦.辛(Rana Ratan Singh)則以恩人自居,要侵略麥爾瓦的領土。摩牟德二世也因為庇護了伽雅羅第的敵人犍陀罕 (Chand Khan)而激怒了伽雅羅第的蘇丹巴哈陀沙(Bahadur Shah)。犍陀罕是巴哈陀 蘇丹的弟弟。巴哈陀蘇丹于一五三一年三月十七日,佔領了曼杜(Mandu),麥爾瓦之獨立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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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取銷,隸屬在伽雅羅第之控制下,仍維持其原來政權。以後麥爾瓦又為莫兀兒(Mughal)的統 治者胡默之(Humayun)佔領了一個短時間。約在一五三五年麥爾瓦之卡爾耆蘇丹之一位將領馬 魯罕(Mullu Khan)在麥爾瓦另建立一獨立王國,他自己號稱可德爾沙(Qadir Shah)。但不 久可德爾沙又被德里阿富汗之統治者,薛沙(Sher Shah),于一五四二年所推翻。後來,麥爾瓦 在德里蘇丹之省督統治之下,又被莫兀兒之巴日.巴哈爾(Baz-Bahadure)在一五六一到一五六 二年間所征服。

第三目 伽雅羅第

由于坎貝(Cambay),蘇拉第(Surat),及布羅琪(Broach)三個富有的港口,所以伽 雅羅第(Gujarat)的商業鼎盛,也使得它成為一個非常富裕的地區;因此,也容易引起外來的 侵略。一二九七年,它曾被德里蘇丹烏拉烏定卡爾耆吞併,由其派遣省督,統治了一個很長的時 間。一三九一年熱伐罕(Zafar Khan)就任為該省省督,任他為省督之派令為穆罕默德沙 (Muhammad Shah)所派定的。穆罕默德沙是圖格烈王朝菲洛士(Firuz)的么兒。熱伐.罕卽 于一四O一年宣佈獨立。一四O三年,熱伐罕之兒子達塔爾罕(Tatar Khan)串通那些對他 父親不滿的貴族,反抗他的父親,在阿沙瓦爾(Asawal)將他父親監禁,宣佈自己為新王,號稱 納塞烏定穆罕默德沙(Nasir ud-din Muhammad Shah)。他甚至進軍德里,以增加他的威望 ;但為其攝政的伯父夏罕(Shams Khan)所殺。又恢復熱伐.罕原來的王位,號稱牟熱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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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蘇丹(Sultan Muzaffar Shah)。他發動了一次很成功的戰爭,反抗麥爾瓦之胡山.沙蘇丹 (Hushang Shah),並佔領了德爾(Dhar)。他死于一四一一年之六月。他的孫子阿曼德(Ahmad Shah)繼承他的王位。

阿曼德沙才被視為眞正的伽雅羅第獨立王國之創造者。他富有勇氣與活力,他統治時間長達近 三十年,也擴大他王國的領土。在他前面兩代之統治地方都局限在阿沙瓦爾(Asawal)附近之狹 小領土內。他經常窺視有利時機攻擊麥爾瓦、阿司爾格(Asirgarh)、瑞吉勃檀納(Rajputana) 以及其他鄰國的領土,大都非常成功。

阿曼德沙也經常致力于從事他王國內政之改革,處理政事都很公正,民無怨言。他就任的第一 年,他在阿沙瓦爾之老鎮又建了一座漂亮的阿默德巴德城(Ahma dabad),並且將他的首都也 移到這裏。直到現在,在他當時之建築中尚可證明他當時之富裕及其闊綽之氣慨。他唯一缺點,是 他在宗敎上之偏狹,不容異敎存在。他死于一四四二年八月十六日。他的長子穆罕默德沙繼承其 王位。穆罕默德沙亦死于一四五一年二月十日。其兒子古柏烏定.阿曼德及穆罕默德的兄弟道得 (Daud)都是相繼穆罕默德沙之兩位很輭弱的統治者。道得在卽位後不到幾天,他就以不正當之方 法離間貴族們之間的感情。貴族們發覺之後,就推翻了他,而擁他的姪兒,亦卽阿曼德沙之孫子阿 布爾.華第罕(Abul Fath Khan)為新王,號稱摩牟德(Mahamud),一般稱之為比伽爾哈(Begar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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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牟德.比伽爾哈是他那一王朝中最英明的蘇丹。其國家一位有名的回敎歷史學家評論道: 「他頻添了伽雅羅第王國的光彩,他是伽雅羅第空前絕後最好的國王。他正義、寬厚,他將回敎的法 律悉心地傳播給人們。他待百姓猶保赤子。為了強大,為了勝利,他已付出了他的代價,可說一切 表現也都很英明。」

在他卽位之當時,年紀尚輕,他要將一切繁重之國家事務都掌握在自己之手中。而且,還鎮服 了他臨近的敵人。這些國家陰謀擁立他的兄弟哈森罕(Hasan Khan)為國王。他的統治極為嚴厲 ,他的大臣,外戚,乃至后妃都不能左右他的決定,甚至對他毫無影響能力,他這樣雷厲風行地統 治竟有五三年之久。他也是一位極成功的軍事家,他所指揮的戰爭,都是全勝。他從麥爾瓦之摩牟 德.卡爾耆(Mahmud Khaliji)之侵略手中挽救了尼日曼沙.泊曼尼(Nizam Shah Banmani) ;他打敗了卡琪(Cutch)之蘇姆拉(Sumra)、梭達(Sodha)兩酋長;他肅清了伽格第 (Jagat)的匪亂;他併吞了兩個極為堅強的城堡;一為閻拉伽爾(Junagah)、一為犍帕里爾 (Champaner),以後他將犍帕里爾更名為穆罕默德巴德(Muhammadabad)。由于他的征服 ,伽雅羅第(Gujarat)的領土擴張之極限時期是:從曼杜(Mandu)之鄰界到達信德(Sind) 之鄰界,直與閻拉伽爾相近;又近逼伽羅爾(Jalor)與拉格爾(Nagaur)直到斯瓦爾乃克.帕 巴第(Siwalik Parbat);更近于巴格南拉(Baglana)而到那西卡.雀巴克(Nasilk Trimbak) ;從般亨坡(Burhanpur)到達德干之毘羅(Berar)及摩爾卡普爾(Malkapur);到達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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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亨坡一邊的拉爾巴達河(Bada),及卡爾古(Karkun);靠海一面直到喬爾(Chaul)。在 他統治之末期,他試圖與埃及之蘇丹結盟,以抵禦葡萄牙人在印度海洋上之騷擾。自一四九八年伽 瑪(Vasco da Gama)發現好望角之航道以來,葡萄牙人幾乎獨佔了埃及紅海與印度回敎國家之 商業與貿易。印度西海岸之重要海港諸如坎貝(Cambay)與喬爾,都為葡人所佔有。印埃聯盟 ,合力組成海上艦隊,埃及艦隊由吉達(Jedda)的總督阿密爾.胡生(Amir Husain)負責指 揮;而印度之分遣艦隊則由摩立克.阿耶日(Malik Ayaz)任指揮官,阿耶日為土耳其人,為伽 雅羅第所顧用。而葡萄牙的駐印總督佛蘭西哥(Francescd de Almeida)之兒子羅仁哥(Dom Lourenco)所率領之艦隊于一五O八年在喬爾附近,孟買之南方為印埃之聯合艦隊所敗;但在一 五O九年,葡軍艦隊則在狄由(Diu)附近打敗了埃、印聯合艦隊,又恢復了葡人在沿海岸之優勢 。摩牟德.比伽爾哈允許葡人在狄由設置造船廠。

摩牟德.比伽爾哈死于一五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其王位傳于他的兒子牟熱伐二世 (MuzaffarⅡ)。牟熱伐二世攻擊拉迦普獲勝;又光復了麥爾瓦之摩牟德.卡爾耆。牟熱伐死于一 五二六年,四月七日。其後,又經過他的兩個兒子施岡陀(Sikandar)及納塞罕.摩牟德二世 (Nasir Khan MahmudⅡ)之短期之統治,最後由其最寵愛之兒子巴哈陀(Bahadur)于同 年七月繼承王位。

在中世紀的印度史上,巴哈陀也算是有名的統治者,他驍勇、好戰有似他的祖父。他不僅打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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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麥爾瓦之摩牟德二世,而且,于一五三一年併吞了他的王國;又攻佔了他們歷史上之世仇邁瓦爾 (Mevar)之領土羅拉(Rana),一五三四年又襲擊吉陀爾(Chitor)。他也很幸運地阻遏了 胡默元(Humayun)在麥爾瓦及其對他王國本土之侵略。當德里的軍隊撤退後,巴哈陀又集中力 量對付葡萄牙人。巴哈陀原擬借重葡萄牙人以反抗莫兀兒,但葡萄牙人並未有什麼幫助。巴哈陀要 求接見萄人之總督南荷(Nunho de Cunha),但南荷未有應邀,巴哈陀自己于一五三七年二月宣 佈去萄人之船艦上去訪問南荷。但為萄人將其沉入海中,其侍從警衛人員亦全被殺。巴哈陀死後, 由于其繼承者之軟弱,伽雅羅第就陷于紛亂之中,其政府之貴族派系傾軋,新任蘇丹有如傀儡,莫 兀兒帝國在阿克巴之領導下,于一五七二年就滅了伽雅羅第王國。

第四目 克什米爾

一三一五年,一位回敎探險家名叫沙密爾茲(Shah Mirza)從斯瓦特(Swat)進入了 印度敎徒之克什米爾王朝王宮中任職,這位印度敎的國王死後,沙密爾玆卽在一三三九年或一三 四六年繼承了王位,號稱夏烏定沙(Shams-ud-din Shah),至今尚可在他所發行之貨幣上 見到他的名字。他是一位很精明的國王,死于一三四九年[註]。他死後,其兒子閻西德(Jamshid) 、阿拉烏定(Ala ud-din)、西哈柏鳥定(Shihab-ud-din)及古柏烏定(Qutb-ud-din) 等,相繼統治了四六年之久。當古柏烏定于一三九四年死了之後,他的兒子施岡陀(Sikandar) 又繼承了他的王位,為克什米爾之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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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克什米爾回敎蘇丹之紀年,也很含混,他們的在位時間大概尚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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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岡陀繼任新王之後,卽與侵入印度之帖木爾互派使節相通聲息,但兩人自身尚未見過面。施 岡陀對于回敎信徒非常仁慈,他對阿拉伯、波斯、及美索不達米亞之回敎學者優渥備至;一般說來 ,他並非是一位眞正慈祥的統治者。他死于一四一六年,他的統治有二四年又九個月之久。其長子 阿里沙(Ali Shah)統治了幾年之後,阿里沙的弟弟沙西罕(Shahl Khan),于一四二O年六月 ,將他推翻而自行卽位,號稱為熱烏爾阿比定(Zain-ul-Abidin)。

熱烏爾阿比定是一位寬厚、仁慈、賢明的統治者。他澈底整飾地方機構,加重地方官員之責任 ,肅清了地方上之匪盜;平抑了物價,減輕了百姓的賦稅;培養善良風俗,改革不良之遺風;他也 擴大了他先前各統治者之遺志,繼謀社會福利,從事公共建築,他是一位有理想的人物,心胸光明 磊落,卽是對異敎徒也是寬厚仁慈的。在他父親統治時代所流落國外之婆羅門,他又將他們召回, 繼續傳佈印度敎,他承認百姓的宗敎自由;而廢棄了定回敎為一尊之吉斯耶(Jizya)制度。除了 他自身之回文外,他還精通波斯文,印度文、及西藏文。他獎勵文學、繪畫、與音樂人才。在他卽 位之初期,卽將梵文之摩訶般若多(Mahabharata)及羅闍陀南格尼(Rajatarangini)兩大史 詩譯成波斯文與阿拉伯文;同時,也將波斯名著譯成印度文。由于他的這些事蹟,雖然并不能與阿 克巴(Akbar)大帝相比,但是,也足以算是一位多才多能的賢主,所以有人稱他為「克什米爾之 阿克巴」。他死于一四七O年十一月或十二月,他的兒子海德爾沙(Haidar Shah)繼承了他的 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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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爾沙以後之克什米爾蘇丹的歷史,也就很平庸沒有什麼值得可述的。熱烏爾阿比定蘇丹死 後,「克什米爾之政局完全陷于混亂狀態,國內黨派之間之爭鬥愈烈,國王愈顯得軟弱無力,實際 已變成無政府狀態。國王只是政事的工具,而為黨派所操縱之傀儡。」

到了一五四O年之末期,密爾茲.海德爾.胡默元(Humayun)之親戚征服了克什米爾,在 胡默元之統治下,克什米爾也算是一獨立王國。一五五一年,胡默元又為克什米爾的貴族所推翻, 克什米爾又陷于黨爭之傾軋中。一五五五年,查克(Chakks)奪取了克什米爾之王位,但並未解 決克什米爾紛亂的政局;不久,在阿克巴時期,又併入到莫兀兒帝國。

第四節 南印度之獨立蘇丹

第一目 甘提須

甘提須(Khandesh)原為穆罕默德.賓.圖格烈(Muhammad Bin Tughluq)王國之一 省,位于多菩提河(Tapti)流城。德里蘇丹菲洛士沙(Firuz Shah)將政府權力置于他個 人之掌握下。摩立克.羅闍.法魯奎(Malik Raja Faruqi),之遠親是在阿拉烏定.卡爾耆 (Ala-ud-din Khalji)及穆罕默德.賓.圖格烈所統治之德里回敎王朝之貴族。當菲洛士沙死 後,德里政局陷于混亂,摩立克.羅闍,卽相繼他的鄰國麥爾瓦之狄拉瓦爾罕(Dilawar K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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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佈與德里王國獨立。摩立克.羅闍在好幾次戰爭中都被伽雅羅第(Gujarat)之蘇丹牟熱伐沙 一世(Muzaffar ShahⅠ)所敗。但他個性謙冲平和;愛護百姓,他對待印度敎民與回民都一視同 仁。他死于一三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他的兒子摩立克.納塞(Malik Nasir),壓制他的哥哥 哈森(Hasan),而自立為王。摩立克‧納塞實施絕對獨裁,他從印度敎之酋長手中奪取了阿司爾 格城堡(Asirgarh);但當他攻擊南杜巴爾(Nandurbar)以懲罰其對他不忠之時,却又為伽雅 羅第蘇丹阿曼德沙所敗。他又對泊曼尼王朝(The Bahmani Dynasty)阿拉烏定.阿曼德發 動戰爭,阿曼德是他的女婿。他死于一四三七或一四三八年,那時,正發生一次很大的天災。他的 兒子阿迭爾罕一世(Adil Khan I)自一四三八年統治到一四四一年;其孫子摩波羅克‧罕一世 (Mubarak KhanⅠ)從一四四一年統治到一四五七年。自此以後,甘提須的王位卽為摩波羅克 .罕的兒子阿迭爾二世所繼承。阿迭爾二世是一位精力充沛的統治者,他的命令非常貫澈。他的統 治權已伸張到岡德瓦拉(Condwana)。他死于一五O一年,究竟如何死的至今還是一個疑案。他 的王位為其兄弟道得(Daud)所繼承。道得平庸地統治了七年,亦于一五O八年死去,由其兒子 伽日尼罕(Ghazni Khan)卽位。伽日尼罕卽位不到十天卽被人毒死,甘提須國內為王位問題 有兩派發生爭執:一派為阿汗麥德拉格爾(Ahmadagar)之阿曼德.尼日曼(Ahmad Nizam Shan)所支持;一派為伽雅羅第之摩牟德.比伽爾哈(Mahmud Begarha)所支持。最後還 是伽雅羅第王國所支持之阿迭爾罕三世獲勝。阿迭爾罕三世之統治也很平庸,無善可陳。他死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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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O年八月二十五日。他的幾位繼承者,既無勇氣,也無此能力以抵抗外來之侵略,挽救其王 國之危亡。甘提須王國也像伽雅羅第一樣,終于在一六O一年為阿克巴所併吞。

第二目 泊曼尼王國

德里王朝瓦解後,其分裂之各獨立的回敎王國中,以德干之泊曼尼王國(The Bahmani Kingdom)的勢力最為強大。泊曼尼早在穆罕默德.賓.圖格烈之統治時代,卽形成獨立局面, 對德里的政令已不太從命。德干的貴族在德里蘇丹之政治迫害下,促使他們叛變,他們佔據了道羅 巴德城(Daulatabad),宣佈獨立;並推一阿富汗貴族伊斯邁爾.罕克(Ismail Mukh)為德干 王,號稱納塞烏定沙(Nasir-ud-din Shah)。伊斯邁爾.牟克已年衰,失去活力,無力擔當 繁重的國家政務;於是另選具有活力的一位新的領袖哈森(Hasan)被稱為熱伐罕(Zafar Khan);在一三四七年八月三日被貴族們正式推為新王。號稱阿布爾牟熱伐,阿拉烏定.泊曼沙 (Abul-Muzaffar Ala-ud-din Bahman Shah)。弗瑞夕塔(Ferishta)曾指出哈森之發跡 處:他原是德里一位婆羅門星象家甘夠(Gangu)的一名卑小的工人。由于甘夠為穆罕默德.賓 .圖格烈所賞識;而且又獲得其一位信仰印度敎的部長所推荐,則平步青雲,權位日增,而哈森亦 隨之高陞。但弗瑞夕塔的這種說法在回敎之紀年,乃至其錢幣,碑銘中都沒有根據。事實上,哈森 是一位著名的波斯英雄泊曼(Bahman)之後裔,為伊斯梵德耶爾(Isfandiyar)之子。因泊曼 尼為開國者,所以稱之為泊曼尼王朝(The Bahmani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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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阿拉烏定哈森卽位以後,卽定戈爾巴伽(Gulbarga)為首都,並將戈爾巴伽更名為阿山 拉巴德(Ahsanabad)。當他的勢力在德干竄起時,在印度南方的印度敎之統治者們互相間之不和 ,甚至個別地先後向他投靠,這給於他在軍事、政治上之幫助極大。他更積極地從事征伐,以求徹 底的征服,他每出兵,幾乎都是全勝而歸。他死于一三五八年九月十一日。他當時所佔領之疆土從 北方之韋茵甘伽河(Wainganga)到達南印度之克利希納河(Krishna);從印度西部之道羅巴 德(Daulatabad)到達東印度之旁吉爾(Bhongir),現在屬尼日曼(Nizam)轄區。他將全國 劃分為四個省(Tarafs):戈爾巴伽、道羅巴德、毘羅(Berar)、及毘陀爾(Bidar)。每省 設置省督,執掌省政。全國文武官員都由他親自任命。他維持著強大的常備軍,加之他有效的行政 管理,所以各省均無反叛情形發生。布咸伊馬阿塞爾(Burhan-I-Ma Aasir)一書之作者曾對這位 蘇丹讚揚道:「阿拉烏定一世。哈森蘇丹,是一位很正直的國王,他親民愛民。在他統治之時期, 全國軍民都過著良好的生活,他也經常為百姓告誡眞實虔誠之信仰。」

次一位蘇丹是哈森的長子,穆罕默德沙一世。哈森在病床上詔示傳位給他。新王卽位以後卽 組織新政府,諸如其部長、軍隊、及各省行政官員,都加以改組。但終其一朝,都在對華倫伽 (Warangal)與毘迦耶(Vijayanagar)兩王國發動戰爭。華倫伽與毘迦耶人雖曾誓死抵抗,但 終為戈爾巴伽省的軍隊所敗,不得不與泊曼尼的政府訂城下之盟,輸誠納貢。

根據布咸伊馬阿塞爾一書之作者所說:「穆罕默德沙一生,也從未享受過平靜的生活,他內心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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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無宗敎情操,終日陷于忙亂急躁之工作中,」他死于一三七七年。

穆罕默德沙一世死後,由其兒子牟伽西德沙(Mujahid Shad)繼承。這位新王卽位後,卽親 率領軍隊再度攻擊毘迦耶,但他并未能佔領毘迦耶城,只是與其國王議和後卽班師回朝。但他後來 為他的一位近親道得罕(Daud Khan)[註]所害:并奪了他的王位。而這位篡位的道得罕也于 一三七八年五月被擁護牟伽西德沙的魯帕瓦爾.阿哈(Ruh Parwar Agha)所殺。朝中文武官員及 貴族,擁立穆罕默德.沙承繼王位。穆罕默德.沙是阿拉烏定.哈森之第四子摩牟德罕(Mahmud Khan)之子,是為穆罕默德沙二世。

穆罕默德.沙二世,與其先前幾位蘇丹個性迥異,他愛好和平,致力學術,在他統治時期也未 對外發動過戰爭。他建了好幾所回敎寺,及完全免費的學校,以收容孤兒;他從亞洲各地邀請學 者到他王宮講學。但在他統治之晚年,由于他的兒子們爭奪王位之繼承權,製造紛爭,這使得他的 身心疲憊不堪。他死于一三九七年四月。其王位由其兩個不肖兒子先後所繼承,一個兒子稱為吉耶 烏定(Ghiyas-ud-din),一為夏烏定.道得(Shams-ud-din Daud)。夏烏定.道得只在位幾 個月,戈爾巴伽(Gulbaga)的政權于一三九七年十一月為菲洛士(Firuz)所篡奪,號稱塔吉 烏定.菲洛士沙(Taj-ud-din Firuz Shah)。菲洛士沙,亦是阿拉烏定.哈森的孫子。

布咸伊馬烏塞爾(Burhan-i-Ma Aasir)一書之作者曾說:「菲洛士沙是一位性情急躁, 能力高強的獨裁者,他把精力全部集中在根除暴亂,維護社會治安及民衆之福利上;他更提倡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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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根據弗里夕塔道得(Daud)是牟伽西德(Mujahid)的伯父;但根據布咸伊馬阿塞爾一書之作者,則說 道得是牟伽西德的堂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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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重敎化。」而弗里夕塔(Ferishta)甚至說,在他的統治時代,他已成為當代負責敎化的中心 人物,他廣開言路,甚至容許與他相左的意見存在,他對各國前來投靠的人事,都准許他們有言論 之自由。他也是追隨他先代的傳統政策,抑制德干的毘伽耶,及其他信仰印度敎之統治者。他曾在 一三九八年及一四O六年兩次征服毘=耶都獲至成功,除了從毘迦耶王羅耶(Raya)那裡獲得大 量的賠償外;并將其公主收為妃子。他第三次出兵毘迦耶是在一四二O年,結果他的軍隊在克利希 納河的北万之般伽文(Pangul)為敵人所敗。他的總司令密.華日爾烏拉.因吉被殺,他立卽撤 兵。而毘迦耶的軍隊則乘勝追擊,并佔領了泊曼尼王國之東部與南部各縣。這一次的挫敗,菲洛土 .沙蘇丹,所受到身、心上之打擊都很大,他將行政權交付他的兩個奴隸胡夏爾.恩烏爾牟爾克 (Hushyar Ain ul-mulk)及尼日曼.毘陀爾烏爾牟爾克(Nizam Bidar-ul-Mulk)。但他的王 位最後還是為他的兄弟阿曼德(Anmad)所爭奪。根據布咸伊馬烏塞爾之作者所說,阿曼 德取得王位是在一四二二年的九月;不過有的學者,則根據弗里夕塔的意見,謂菲洛士.沙是出自 自然的死亡,并非是阿曼德奪位將其害死的。

阿曼德與泊曼尼的軍隊都一心想報復上次所受之重大失敗,又發兵攻擊毘迦耶。泊曼尼軍隊深 入毘迦耶領土,迫其王羅耶求和賠償,羅耶王派他的兒子,騎著象親自向阿曼德「請罪」,阿曼德 也很友好地對待這位王子。阿曼德就載著大批的賠償返回到泊曼尼。

在一四二四年或一四二五年,阿曼德的將軍罕伊阿日門(Khan-l-Azam)攻擊華倫伽(Warau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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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毀其城池,殺其國王,據其重器,這個獨立的印度敎王國從此被滅。

阿曼德又轉向麥爾瓦(Malwa)用兵,其蘇丹胡山沙(Hushang)亦為其所敗。麥爾瓦所損 失之人力財力都非常重大。阿曼德對伽雅羅第所發動之戰爭並未成功,結果,由雙方之神學者及有 名學者出面議和。甚至孔坎(Konkan)的信奉印度敎的酋長們,在阿曼沙一世之統治時期,都受 到泊曼尼強大的軍力所壓迫,但當其一四三五年二月病逝以後,此壓力乃告解除。

阿曼德沙又將其王國首都自戈爾巴伽(Gulbarga)遷往毘陀爾(Bidar),因為毘陀爾風 光綺麗,氣候溫和。雖然他並非是一名十足的學者;但對有些回敎學者極為尊重。在邱羅森 (Khurasan)之伊斯華拉因(Isfarayin)的名詩人阿日里.夏克(Shaikh Azari)亦來到毘陀爾宮廷 ,對毘陀爾備加讚美,還親自撰寫讚美詩,阿曼德.沙還贈送給他金錢,待之如上賓。還有名書法 家,毛羅拉.夏爾烏定(MauLana Sharf-ud-din Mazandarani)在王宮大門上寫上句詩,就 給他一萬兩千個坦卡(Tankas)。

就在這個時期,泊曼尼王國內部已漸漸形成黨派之紛爭,他們往往為了各自的立場而爭權奪利 ;還有終身職的諸侯與德干土著貴族之間互相結盟;而外來之異族之貴族,諸如突厥人、阿拉伯人 、波斯人及莫兀兒人也相互勾結,與前者之貴族,諸侯相對抗。而後者之外族侵入之貴族,在政治 上大都負責政府高級職務,尤以引起土著貴族之嫉妒。這主要還是他們在宗敎上所引起的不睦,土 著德干派則是回敎之商里(Sunnis)派:其敵對派則屬回敎之希得派(Shiahs)。泊曼尼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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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的歷史,由于黨爭、政爭與宗敎之爭,而喪失了其國家之元氣,到最後可謂是聲嘶力竭而止。

阿曼德的長子號稱阿拉烏定二世,很平安地繼承了他的王位。當其繼位不久,他的弟弟穆罕默 德叛亂不成後,但阿拉烏定二世赦免穆罕默德並派他去治理瑞琪爾.多布(Raichur Doab)。穆 罕默德也就忠實地在那裏負責行政工作以終其身。孔坎之印度酋長們既歸附中央的統治,商伽麥文 瓦爾(Sangameshwar)的羅闍還將他美麗的女兒下嫁給泊尼曼蘇丹。但蘇丹的回敎妻子摩立克. 伊伽罕(Malik-I-Jahan)不喜此事,要求她的父親甘提須之國王納塞罕侵略比羅(Berar),但 為異族貴族領袖都羅巴德(Daulatabad)之省督摩立克烏爾圖伽爾(Malik-ul-Tujjar Khalaf Hasan)所打敗。一四四三年,阿拉烏定二世又對毘伽耶發動一次戰爭,毘伽耶的國王羅耶(Raya) 要求與他議和,約定以後定期向泊曼尼王國輸捐納貢。弗里夕塔寫道:那時,毘伽耶之國王羅耶 養了很多回敎傭兵,並且還為這些回敎傭兵建造回敎寺廟,以供他們禮拜。阿拉烏定二世也像其他 其回敎國家的蘇丹一樣,熱愛伊斯蘭敎,對于誠信的信徒尤為關愛。我們從弗里夕塔及布咸伊馬阿 塞爾一書之作者知道:「他在首都建立公立學校,慈善院,及醫院,這些建築物都是高度的藝術設 計,非常高雅大方。還建了兩座模範村,在模範村內提供免費醫藥及茶水,但在村內必須遵守回敎 的敎律,不能飲酒及其他刺激性的飲食。」

阿拉烏定死于一四五七年,他的長子胡默元(Humayun)繼承他的王位。新蘇丹是一個凶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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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性的暴君。關于他的殘暴行為布咸伊馬阿塞爾一書之作者曾有所記述。有的學者說,他是在一四 六一年十月屬壽終正寢;而有的學者則說,他在陶醉狀態中被他的僕人所殺死的。「他的死亡,也 就是他的臣民掙脫了枷鎖。」還是他當代的詩人的話最為眞切:

「胡默元沙已遠離了這個世界。
全能的神,所賜予最大的祝福是胡默元沙的死亡!
在他死亡的時刻,全世界充滿著歡欣,
啊,世界的歡欣,決定了他的死期。」

根據編年史家,胡默元沙最小的兒子尼日曼沙(Nizamshah)是其繼承人,而其母后馬克杜 馬.伽罕(Makhdumah Jahaa),企圖在克瓦伽.伽罕(Khwaja Jahan)及克瓦伽.摩牟德 (Khwaja Mahmud Gawan)之協助下垂簾聽政。而這位娃娃國王對外戚干政不滿,便聲通奧 瑞沙(Orissa)與泰寧格拉(Telingana)的國王,要求他們出兵助其收回王權;但結果兩國的軍 隊,損失慘重,大敗而歸。不久,麥爾瓦之摩牟德.卡爾耆一世(Mahmud Khalhjl I)大舉侵入 泊曼尼,而且,佔領了比陀爾(Bidar)。在泊曼尼蘇丹的要求下,伽雅羅第的國王摩牟德.比伽 爾哈(Mahmud Begarha)。派兵援救,終算挽救了他王國的危亡。尼日曼沙死于一四六三年七 月三O日,他的弟弟僅九歲被立為王,號稱穆罕默德三世。

穆罕默德三世卽位不久,老首相克瓦伽.伽罕為攝政的王太后弄死,而將.摩牟德.伽文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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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雖然摩牟德擁有了廣大的權力,他仍然盡忠職守,忠于泊曼尼王國,他運用他的外交才華, 與軍事行動,使得泊曼尼王國的領土到達了空前的廣大。

一四六九年,摩牟德伽文對孔坎(Konkan)發動攻擊,曾連下數城;而高伽麥文瓦爾 (Sangameshwar)的羅闍亦大感恐懼,便自動將克爾納城堡(Khelnd)獻給泊曼尼王國。布咸伊 沙阿塞爾一書之作者曾寫道:「這位首相佔領了好幾座城鎮;擄獲了大批戰利品,及有價值之物資 ;還有大象、馬匹;甚至還擄了許多少女與女僕;尤其無數的珍珠寶石都落入到這位征服者的手中。」 他又佔領了果阿(Goa),這是毘迦耶帝國最重要的城堡之一。同時,泊曼尼一位指揮官尼 日曼鳥一牟爾克(Nizam-ul mulk Barhi)也佔領了羅伽曼德里(Rajamundry)及孔達弗爾 (KonDavir)。一四七四年,德干地方由于遭受到長達兩年之霪雨,而發生了可怕的饑饉,很多饑 民都向外逃荒,當霪雨下到第三年時,田地大多已廢耕,很少有農民留在鄉下從事耕作。

縱然是在大饑荒中,泊曼尼的軍事征服則仍未停止。一四七八年二月,穆罕默德三世又侵入奧 瑞沙從事掠奪。奧瑞沙的國王又獻了若干數量的大象及財帛,然後才撤軍回國。

在穆罕默德三世之統治期,他在軍事上之冒險大都是成功的。他所面對著的敵人是以毘迦耶為 主。並于一四八一年三月十二日,攻擊岡琪(Kanchi)。岡琪又稱康吉維羅(Cdnjeeveram) ,在這裏有幾座古老的大廟。古廟中保存著有無數的金銀、珠寶,還有無數的婢女,他攻擊岡琪, 就是在掠奪該廟的財物。始初他們還受到岡琪人的堅強抵抗,最後還是泊曼尼的軍隊獲勝。他們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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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著戰利品而歸。

穆罕默德三世的軍事行動誠然是成功的;但是,由于他自身之奢侈淫樂,以及宮廷貴族們之 自私,陽奉陰違,而阻止了國內其他方面之進步。最後終于遭致了失敗。他也耽于飲酒,終日一 瓶在手,年復一年,他的心理已失去平衡,並于一四八一年四月五日採取自殺性的步驟:而竟宣 判首相克.摩牟德伽文死刑。因摩牟德之德干政敵貴族等,嫉妒他的權位與才能,所以就假造一 封信說他與毘伽耶的國王羅耶勾結叛國準備篡位。摩牟德原本是老臣謀國歷任三朝元老宰相,一 本忠貞盡瘁國事,他眼見貴族們用心之險惡,於是自動請求離職,而貴族的野心也昭然若揭。誠 如麥多.泰勒(Meadows Taylor)所說:「老相國之辭去,也使得泊曼尼王國失了一切。」 就各方面來說,摩牟德的謀國之忠,能力之高強,在其王國當實無出其右者。他去職以後,專心 學術,過著極為簡樸的生活;他在比陀爾(Bidar)創辦了一所學院及一座大規模的圖書館;不再 過問一切政治事務。穆罕默德三世滿懷著懺悔,但是後悔已來不及了,他死于一四八二年三月二二日。

泊曼尼王國至是已陷為內憂外患之中,穆罕默德三世年輕兒子摩牟德沙(Mahmud Shah) 既無能力,又無德性,更無老臣謀國之輔助,只是守住王國,任其苟延殘喘而已。土著之諸侯與異 族外來之貴族間,仍然水火不容;各省為了避免捲入政治上之紛亂,大都宣佈獨立。而摩牟德.沙 蘇丹之權威只能到達京畿四周一個小範圍之內。他及他以後之四位繼承人,都只是其權臣奎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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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德.烏爾馬摩立克(Qasm Barid-ul-Mamalik)的傀儡。巴里德烏爾馬摩立克是一位有土耳 其血統的貴族,為人相當機智,他死于一五O四年,他死之後,又將大權交給了他的兒子,阿密爾 阿里、巴里德(Amirali Barid),是有名的「德干之狐」。泊曼尼最後一位國王凱負牟拉沙 (Kalimullah Shah)試圖祕密地聲通巴布爾(Babur)王國,想借助外力以挽救他王朝的危亡 未成,但他本人不幸死于一五二七年,泊曼尼王朝就此宣告結束了,共傳了一百八十年。

在德干之泊曼尼王朝之整個歷史中的人物,使我們讀起來,竟無一人物使人能發生好感。大多 數的蘇丹都是好戰的,不斷地對外掠奪;而其內部政務反而鬆弛,無人管理,尤其宮廷不和,陰謀 傾軋不已。王朝共傳了十八主;其中五個被殺;兩人死于縱情聲色美酒;三個被推翻;而兩人被弄 成盲目。他們近二百年之統治,既未獎勵學術,也未振興敎育;甚至連國防上之城池堡壘都未能 修建。尤其其東部省份,農業發達,稅收豐富,至少他們應將其灌溉系統加以規劃。

一位俄國的旅行家阿爾泰拉蘇斯(Althanasius Nikitin)曾于一四七O至一四七四年,在穆 罕默德三世之統治時期到過泊曼尼王國,我們可以從他的紀錄裏,得到一些這個王國一般民衆的生 活情況。他寫道:「這位蘇丹年紀很輕,才二O歲,他的政權全操縱在貴族們的手中………蘇丹 擁有三十萬名軍隊。土地太少,人口太多,人民的生活很痛苦;而貴族們的都很豐裕, 享受極為奢侈,外出時躺在銀鑄的床上,由二十匹綴著金飾的軍馬拖曳著車輛,在車輛後面還有 三百護衛騎在馬上;騎兵護衛後面則是五百步兵護衛十人組成之火炬隊,與十人組成之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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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外出行獵,隨行的有他的母后及其后妃;有一萬騎兵護衛,五萬步兵護 衛;還有二百象隊披戴盔甲;蘇丹御駕前面有一百騎兵為前導;此外還有一百名舞蹈人員, 三百匹普通駿馬披戴著金色馬衣,另有一百猿猴;一百嬪妃;以及許多外國人。」

以上這些是出自外國旅行家的記載,這些貴族們的豪華生活,實在是一般普通百姓所不可想像 得到的。我們也沒有可靠的資料使我們能具體地描繪出泊曼尼整個時期一般百姓的實際生活狀況。 回敎的編年史家所記的都是他們的軍事活動及戰爭經過,對人民的社會生活則根本沒有提到。

第三目 德干的五蘇丹王國

當泊曼尼王國瓦解以後,在德干又相繼形成五個獨立的蘇丹王國。他們的開國者是:在毘羅 (Berar)之伊摩沙王朝(Imad Shahi Dynasty),在阿汗麥德拉格爾(Ahmadnagar)之尼日曼 沙王朝(Nizam Shahi);在毘伽坡(Bijapur)之阿迭爾沙王朝(Adil Khan);在古爾岡陀 Golkunda)之古柏沙王朝(Qutb Shahi);及在毘陀爾(Bidar)之巴里德沙王朝(Barid Shahi)。

伊摩沙原是印度敎徒,以後改信回敎,首元在毘羅宣佈獨立,于一四八四年建立伊摩沙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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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羅又于一五七四年被併入到阿汗麥德拉格爾。

毘伽坡的省督阿迭爾沙于一四八九至一四九O年宣佈獨立。他早期是紀俄岡(Georgian)奴 隸為克瓦伽.摩牟德所收買,由于他作戰有功而逐步提陞為省督。弗里夕塔憑稗官野史而加以考證 ,以為他是土耳其摩拉特二世蘇丹(Sultan Murad ll of Turkey)之子。摩拉特二世死于一四 五一年,當他父親死後,他卽從土耳其首先逃到波斯,然後又逃到印度,那時他才十七歲。他的大 哥穆罕默德二世繼承了他父親的王位,想要謀刺他,所以他不得化名在國外流亡。他以奴隸身份將 自己賣給了泊曼尼王國的首相,克瓦伽.摩牟德。阿迭爾沙是一位開明的蘇丹,他認為宗敎並不是 政府用來維持社會秩序之工具;而是要直接認知希耶的敎律(The Shiah Creed),這可能是因 為他曾旅居波斯而得來之思想。他不斷地警惕自己,如何履行一個統治者之職責。他個人之私生活 也很樸實,不願受官式之繁褥儀節所拘束。弗里夕塔(Ferishta)曾告訴我們:「他雖然在忙碌中 亦充滿著快樂,但決不允許因快樂而妨礙到忙碌。他也經常告誡他的大臣們:要公正,廉潔。他本 人都是以身作則,所以也深得文武官員之尊敬。他還從波斯、土耳其,羅馬尼亞等國家,邀請學者 、將軍,及藝術家來他朝廷講學,這些外國學者都曾受到他的禮遇。他所統治之毘伽坡城都是用石 材建造的。」

阿迭爾沙有四代嫡系繼承人;他的兒子伊斯邁爾(Ismail Adil Shah)自一五一O年統治到 一五三四年;伊斯邁爾之子馬魯(Mallu)只在位幾個月;卽由馬魯之弟弟伊布拉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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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rhim Adil Shah l)統治,自一五三四至一五五七年,伊布拉西門之兒子阿里(Ali adil Shah)從一 五五七年,卽位統治到一五七九年。在阿里統治之時期則經常發生內憂外患,國內陰謀迭起,對國 外則時常發生戰爭。不過,在阿里之後,這個王朝又產生了一位有為的新的統治者,他是阿里的姪 子,也是他的直接繼承人,稱之為伊布拉西門‧阿迭爾沙二世(Ibrahim Adil Shah Ⅱ),他死于 一六二六年。自一五七九年至一六二六年之長期統治時期,他一直採取寬大親和之政策,全國民生 樂利,一片太平景象。麥多.泰勒(Meadows Taylor)他曾在毘伽坡住過並經歷過其地方上之 商業情形,他說:「除了它的開國者而外,在整個阿迭爾沙王朝來說,他是最有能力、最有名的一 位蘇丹。」毘伽坡王國于一六八六年為奧楞塞(Aurangzeb)所吞併。

阿汗麥德拉格爾王國之創始者為摩立克.阿曼德(Malik Ahmad)。他是尼日曼烏爾牟爾克 (Nizam-ul-mulk Bahri)的兒子。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原是戈德維利(Godavari)此方帕利(Pathri) 具有印度人血統的一位稅史,在陰謀反抗泊曼尼王國之首相克瓦伽.摩牟德時,他卽是主謀 人之一,當克瓦伽.摩牟德死後,他卽為首相,於是,派他兒子摩立克.阿曼德為閻那爾(Junnar) 的省督。摩立克.阿曼德并于一四九O年宣佈獨立,自立為王。稍後,他在具有重要戰略位置建 了一座新城卽阿汗麥德拉格爾(Ahmadnagar),並以此為都城,是為阿汗麥德拉格文王國。數 年來,他一直想佔領道羅巴德(Daulatabad),終在一四九九年完成了他的心願。當得到道羅巴 德後,才使得他的領土稍有國防上之保障。他死于一五O八年,王位為其兒子布爾咸.尼日曼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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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han Nizam Shah)所繼承。布爾咸卽位後之四五年,約在一五五O年,他與毘伽耶之羅耶聯 合起來攻擊毘伽坡。布爾咸的繼承者,胡生.尼日曼沙(Husain Nizam Shah)又參加回敎聯盟 于一五六五年攻擊毘伽耶,就在這次戰爭之後,胡生,亦在同一年死亡。其兒子麥德柴.尼日曼沙 一世(Murtaza Nizam Shah l),是一位沈于逸樂的花花公子,實在不適合充任國王。除了在 一五九五年,犍陀比毘(Chand Bibi)曾對阿克巴之兒子摩拉德王子(Prince Murad)之英勇 奮戰,以及摩立克‧阿姆巴爾(Malik Ambar)之軍事與行政稍有可觀外,幾乎阿汗麥德拉格爾 王國之歷史沒有什麼值得稱許的。一六OO年,這個王國為莫兀兒所征服,但直到一六三三年,在 沙迦罕(Shah Jahan)之統治下才正式併入莫兀兒帝國。

古爾岡陀(Golkunda)回敎王國興起之時期,正逢信仰印度敎之古老華倫伽王國瓦解的時間 。華倫伽(Warangal)是被泊曼尼王國于一四二四年所滅亡的。古柏沙王朝(The Quts Shahi Dynasty)的開國者是可里、古柏沙(Quli Qutb Shah)。在泊曼尼王國之摩牟德沙之統治 時期,他曾是他王國中一名官員,為土耳其人。他被首相克瓦伽.摩牟德派在泰寧格拉(Telingana) 為省督,這時他仍是忠心耿耿地忠于泊曼尼王國;但在一五一二年或一五一八年他出兵征服 了巴里德王朝(Barids)後卽宣佈獨立。他平穩地統治古爾岡陀王國一個很長的時間,直到一五四 三年,他已九O高齡時,為他兒子閻西德(Jamshid)所殺。接著閻西德統治了七年,就由其兄弟 繼承,其兄弟伊布拉西門(Ibrahim)于一五六五年與其他回敎王國結盟攻擊毘伽耶。伊布拉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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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開明的賢主,他曾任用了部份信仰印度敎的印度人為其朝廷的高級官員。自他于一六一一 年去世後,古爾岡陀王國的歷史卽被捲入莫兀兒帝國歷史之浪淘中,直到一六八七年終被奧楞塞 (Agrangzeb)所併吞。

泊曼尼王國各省,獨立以後,而唯一僅存者只有巴里德王朝了(Barids)。阿密爾.阿里. 巴里德(Amir Ali Barid)于一五二六年或一五二七年脫離了泊曼尼的統治,而建了巴里德沙王 朝之毘陀爾王國。其王國在一六一八至一六一九年為毘伽坡王國所併吞。

這五個由泊曼尼王國所分裂而成的小蘇丹王國,也有幾位賢主,尤其是在毘伽坡與古爾岡陀兩 王國為然,他們王國的歷史,可說是他們自相殘殺以及對毘伽耶王國的鬥爭史。他們都想爭奪德干 的霸權,也彼此製造其內部之不睦,這有似于早期之查羅琪(Chalukyas)與波羅婆(Pallavas) ;以及十八世紀在邁索爾(Mysore)之馬拉德(Marathas)與尼日曼(Nizam)幾個王國之間 之關係一樣。

泊曼尼王國分裂;其分裂之王國又繼之先後瓦解,回敎在印度南部無論在宗敎上,政治上都沒 有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回敎自圖格烈王朝成立以來,一直威脅到與他敵對的印度敎。當德干的回 敎王國一一瓦解後,信奉印度敎的毘伽耶帝國卽代之而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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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印度敎的毘迦耶帝國

第一目 政治史

毘迦耶(Vijayanagar)早期的歷史已經淹沒了,斯威爾(Sewell aobert)在論到該帝國之 發源時說:「古印度文獻上之傳說配合若干確定的事實,可能是比較可靠的歷史。」斯氏既接受了 傳統上之觀點,其記載,商伽瑪(Sangama)有五個兒子,其中哈力哈羅(Harihara)與蒲伽 (Bukka)兩子最為精明,他們在坦格巴陀羅河(Tungabhadra)之南岸,為毘迦耶王國建了一 座毘迦耶城。毘迦耶城與格巴陀羅河北岸之安勒甘狄城(Anegundi)遙遙相對。

當他們為其當代聖者摩陀婆.毘德南耶(Madhava Vidyaranya)舉行誕辰慶祝會時,摩陀 婆曾鼓勵他們建一座毘伽耶城。摩陀婆不但是一位婆羅門敎中之高僧;而且與他的兄弟沙雅那 (Sayana)都是著名的學者;他尤其是一位吠陀經(Vedas)的著名註釋家。但這種說法,有的學 者認為係出自十六世紀人所偽造的。因為在那個世紀普遍地流傳這種傳說。

根據赫拉神父(Rev.Father Heras),安勒甘狄城為訶沙羅王(Hoysala King)毘羅.巴 羅三世(Vira Ballala)所建;而哈力哈羅則是訶沙羅王室之近親,他是負責訶沙羅王國之敵前 指揮官,他的指揮部就是設在毘伽耶的,所以說安勒甘狄城是孕育毘伽耶帝國的搖籃。

根據另外的一些學者,認為毘伽耶首先只是屬于要塞式的城堡,之所以能在以後變成為毘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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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一定在當時是經過訶沙羅之國王毘羅.巴羅三世所周詳考慮,而後才採取建城計劃的。當坎卑里 (Kampili)被穆罕默德.圖格烈(Muhammad Tughluy)的軍隊所摧毀後,隨卽又侵入訶沙 羅王國之首都多拉沙姆陀羅(Dorasamudra),巴羅三世乃另建立了毘伽耶城作為新都。毘伽耶 城為訶沙羅國所建之說,最近亦遭受到一個學者的反對,他根據各種不同的資料,還是認為傳統的 說法是對的,毘迦耶城確實為哈力哈羅與蒲伽兄弟兩人所建。他們兩兄弟對于摩陀婆‧毘伽南耶極 為尊敬,是受他的指示而建立毘迦耶城的。在哈力哈羅二世之碑銘中,曾恭維摩陀婆為「神聖的化身。」

根據有些作者說,當泰魯古語系(Telugu)國家,甚至包括華倫伽(Warangal)之伽伽提 耶(Kakatiya)王國之首都為穆罕默德的回敎軍隊于一四二四年所佔領後,哈力哈羅王兄弟就在 外面流亡。這些種種說法,雖也有一些相互衝突的地方,但對于說明哈力哈羅與蒲伽兩兄弟領導他 們的其餘三位兄弟,在外流浪,從事抵抗北方的回敎侵略則是一致的。毘伽耶帝國獨力維護了印度 古老傳統之宗敎,文化,使之免于受到回敎新思想,新勢力之征服,長達三個世紀之久。其至當德 里回敎王國衰敗之後,也阻遏了泊曼尼王國(Bahmani)之擴張。總之,毘迦耶王國實在是掌握 了當時在政治上之契機,當土庫阿富汗蘇丹王朝(Turafghan Sultanate)中衰,最大的土著力 量卽行崛起。

商伽瑪(Sangama)是毘迦耶王國的第一王朝。在哈力哈羅一世與蒲迦一世時期,毘迦耶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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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曾受到多方面之影響,但其大部份的領土,都是屬于訶沙羅王國的。但也有一些學者說,在哈力 哈羅一世與蒲伽一世,並未正式的稱王。一三七四年蒲伽一世派遣使節到中國,他大概是死于一三 七八年到一三七九年。蒲伽一世的王位為哈力哈羅二世所繼承,他曾自封有幾個王號,諸如摩訶羅 闍狄羅闍(Maharajadhiraja),羅闍帕拉麥希瓦拉(Rajaparamesvara)等。斯威爾在其早期 之著作中[註],曾引用回敎歷史學家的話,稱哈力哈羅的統治期是一個安定的和平時期。但根據 一些確定的紀錄,在他的統治期,也確實與回敎之間發生過軍事上之衝突。事實上,毘伽耶帝國的 歷史,也像泊曼尼王國一樣,與其他國之間充滿著戰爭與流血事件。

在一三九八年的冬天,哈力哈羅二世之子蒲伽二世經其父親的同意,向北進窺泊曼尼的領土, 佔領克利希納(Krishna)與坦格巴陀羅(Tungabhadra)兩河之間之瑞琪爾多布(Raichur Doab) 。這是毘迦耶帝國與與泊曼尼王國之分水嶺。但蒲伽二世為泊曼尼的菲洛士沙(Firuz Shah) 所敗,于一三九九年中期兩國簽訂了和約。菲洛士沙向蒲伽二世,索取了大量的賠償。

從各種碑銘所顯示,在哈力哈羅二世之統治期,毘迦耶的權威已遍及整個南印度,包括邁索爾 (Mysore)、坎納那(Kanara)、清格里普第(Chingleput),泰琪羅波萊(Trichinopoly), 及康吉維羅(Conjeeveram)。康吉維羅亦卽岡琪(Kanchi)。哈力哈羅二世本人信奉韋羅巴沙 (Virupaksa)派宗敎中所信仰的濕婆神,但他對其他宗敎,則是採取寬容的態度。他死于一四O六 年。他死後,他的幾個兒子相互傾軋,都想爭取王位,最後由其提婆羅耶一世(Deva Rava l)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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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個被遺忘的帝國(A Forgotten Empire)第五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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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并于一四O六年十一月五日卽位。他在位時期,也和泊曼尼王朝的蘇丹經常發生戰爭,後來 死于一四二二年。他的兒子毘迦耶蒲伽(Vijaya-Bukka),又名毘羅.毘伽耶(Viravijaya) 繼位後僅在位數月,又由其子提婆羅耶二世所繼承。雖然提婆羅耶二世與泊曼尼的多次戰爭都是喪 師失城,損失浩大;但由于能振興內政,故尚能卓然自存。他認為他與泊曼尼王國不僅是在軍事上 之勁敵,尤其在商業上之競爭亦為重要。因此,他要拓展商業與貿易。他派遣他的得力助手羅克拉 (Lakkanna)或又名羅克須曼(Lakshmana)為「南海之王」,主管海外貿易。一位意大利的 旅行家尼古拉.康第(Nicolo Conti),及一位來自波斯的使節阿布杜爾.羅日奎(Abdur-Razzaq) 曾于一四二O至一四四三年訪問過毘迦耶王國的各處地方,他們對毘迦耶城及毘迦耶帝國曾 有極眞實的記錄。毘迦耶王國的第一個王朝,其統治範圍,事實上已罩及整個南印度,其商業全盛 期已抵達錫蘭海岸。

提婆羅耶二世死于一四四六年,當時唯一僅存的兒子就是他的長子摩立阿瓊那(Mallikarjuna) ,就由其長子繼承王位。他卽位後,曾打敗了泊曼尼蘇丹與印度奧瑞沙王國之羅闍的聯合攻擊, 他一直統治到一四六五年。在摩立阿瓊那的統治期,犍陀羅吉尼(Chandragiri)之拉羅西哈 (Nara Simha)小邦酋長沙羅婆(Saluva)之遠祖曾是毘迦耶王國最忠實的諸侯,而沙羅婆自己 亦打敗了泊曼尼與奧瑞沙之侵略,國勢漸強。

而摩立阿瓊那的繼承者韋羅巴沙二世(Virupaksha ll)粗鄙無能,以至引起了各省之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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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患亦隨之而來:泊曼尼蘇丹進攻克利希納河與坦格巴陀羅河,而佔領了多布(Doab);而奧瑞 沙之普羅索塔瑪(Purusottama Gajapati)羅闍亦南侵毘迦耶之泰路梵那摩賴(Tiruvannamalai)。

這位毘迦耶王國最忠實的諸侯──拉羅西哈的酋長沙羅婆為了挽救毘迦耶王國的危亡,乃于一四 八六年廢立了粗鄙無能的韋羅巴沙二世,而自立為王。毘迦耶王國之第一王朝──商伽瑪王朝,為沙 羅婆王朝所推翻。在毘迦耶帝國史上,稱之為「第一次篡奪」。沙羅婆的統治,雖然只有六年的短 暫時間,多布也並未收復仍掌握在泊曼尼回敎蘇丹之手中,而鄔地耶格尼(Udayagiri)也仍為奧 瑞沙的羅闍所控制;但他深得毘迦耶人民的信賴,已叛變的各省又重回到了他的統治之下。

沙羅婆對于他一向所信賴的將軍拉羅沙.尼雅卡(Narsasa Nayaka)這時採取了保留的態度 ,因為拉羅沙企圖繼承他的王位;而沙羅婆則想傳給他的兒子,但從可靠的史料來看,回敎學者諸 如奴尼日(Nuniz)所說:拉羅沙殺死了沙羅婆兩個兒子,而自立為毘迦耶王的統治是無稽的。事 實上,拉羅沙仍立了沙羅婆的次子英摩地.拉羅西哈繼承了沙羅婆的王朝;不過,他自己為攝政, 國家政務操之在他一人的手中,已是實際上的統治者了。在他立英摩地為新王時,新王的哥哥,亦 卽沙羅婆之長子已戰亡沙場。拉羅沙死于一五O五年,其子毘羅.拉羅西哈Viranarasimha) 篡奪了沙羅婆王朝的最後一主英摩地,而自立為王,史稱毘迦耶王國「第二次篡奪」,是為毘迦耶 帝國之多羅婆王朝(The Tuluva Dynast)。關于毘羅.拉羅西哈的事蹟在一些銅器上,及奴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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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都曾提到他,是一位很勤政愛民的國王,尤其對于宗敎之捐獻獎助不遺餘力。

繼承毘羅.拉羅西哈國王的,為其弟弟克利希納提婆.羅耶(Krishnadena Raya),他不但 是毘婆耶王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統治者;就是全印度歷史上,也是最有名的國王之一。他性情豪邁, 精力充沛,對外所發動的戰爭大都是成功的;他十足地統治了他的內政,國家權力都掌握在他自己 的手中。在其試圖與北方的強敵一決勝負之前,首先將注意力集中到其帝國之中央地區,嚴密地整 頓以控制該一地區的諸侯。又于一五一O年底,大舉平服了南邁索爾(Mysore)之烏馬圖爾 (Ummattur)的反叛酋長;又于一五一一年至一五一二年佔領了其濕婆沙姆陀(Sivasamudram) 城。其餘毗鄰酋長亦紛紛臣服。克利希納濕婆.羅耶又將他的敵前指揮部推進到毘伽坡(Bijapur) ,佔領了瑞琪爾(Raichur)。他聽從了他老成持重的首相沙婆羅.田摩(Saluva Timma)將 軍的勸告,沒有直接侵入泊曼尼回敎王國的領土;而于一五一三年,以光復毘迦耶王國第一王朝所 失去的領土為名,轉向奧瑞沙,攻擊伽伽菩提.普拉提鉢陀羅(Gajapatiprataparudra)。在一 五一四年初,他攻佔了鄔地耶格尼(Udayagiri),俘擄了奧瑞沙羅闍的伯父伯母,不過克利希納 提婆,對待這敵人的兩位王族備加禮遇。在一五一五年的上半年,他又佔領了孔達韋杜(Kondavidu) ;而且,也不顧奧瑞沙羅闍接收古爾岡陀(Golkunda)與毘陀爾(Bidar)兩蘇丹之援助, 又佔領了附近不太重要的小城鎮及要塞,俘擄了伽伽菩提的土王毘羅巴陀羅(Virabhadra)及其 他奧瑞沙的貴族。後來,他就派毘羅巴陀在毘迦耶王國內任省督。因此,克利希納.夏斯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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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hana Shastri)稱讚「克利納提婆是一位具有深謀遠慮的政治家。」

克利希納提婆第三次攻奧瑞沙,在比日瓦達(Beiwada)紮營,採取持久戰,長期圍攻孔達 帕里(Kondaplli),最後攻佔了該城。在這次戰役中,奧瑞沙羅闍的王后、王子,以及其貴族, 甚至其將領悉為克利希納提婆所俘虜。他更向東北推進,遠至韋日戈帕埋(Vizagapatam)之 辛查拉(Simhachalam),迫使奧瑞沙人不得不接受他的和談條件。

克利希納提婆最後一次最大的軍事上之成就,是一五二O年,三月十九日,當伊斯邁爾.阿迭 爾沙(Ismail Adil Shah)試圖收復瑞琪文.多布(Raichur Doab)、克利希納提婆就在 瑞琪爾附近將伊斯邁爾打得大敗。據說,他還一度佔領過毘伽坡(Bijapur),橫掃了戈爾巴伽 (Gulbarga)之各城堡要塞。總之,克利希納提婆之軍事征服使其北方的敵人不敢輕舉妄動;更擴 大了毘迦耶帝國的疆土西至南孔坎(South Konkan);東至韋日戈帕坦(Vizagapatam);南 至南印度半島之極端;印度洋海岸及其部份島嶼都在其勢力範圍之內。在其晚年,則致力其國內之 行政革新,也從事和平,不再對外用兵了。

克利希納提婆對于葡萄牙人在印度之殖民維持著友好關係,并且承認其地位。斯威爾寫道: 「他從葡人之手中進口了大量的馬匹及其他必需品。」一五一O年葡人駐印總督阿布奎(Albuquerque) 曾經他的許可在巴卡爾(Bhakal)建立砲台;當葡人佔領果阿(Goa)之後,他們建立在 巴卡爾之砲台也同時為印度回敎王國所承認。一位葡萄牙人的旅行家曾對克利希納提婆讚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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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位很有學養的國王,他充滿著愉快,慈祥;他對待外國人備加禮遇;並且常詢問他們關于他 的國家一切事物有無須待改進之處。他富有正義感與熱情……待人平易近人;處理事務果敢明快, 甚至能使他的敵人對他產生敬畏。」

克利希納提婆不僅為毘迦耶帝國開闢了新的疆土;對于發展文化,獎勵學術亦很有功。他自己 就是一位飽學之士,他對學者極為尊重。克利希納.夏斯崔寫道:「從各方面看,克利希納提婆都 應享有偉大的盛名,雖然他個人是信奉韋希笯敎(Vaishnavism),但他對印度各派宗敎都一視 同仁。他具有宗敎的寬容精神與宗敎的熱情。更以寬容精神對待他的敵人,也以慈悲的胸襟關懷他 所佔領區敵人的臣民。他偉大的軍事上之撻伐使得他的諸侯及臣民對他格外歸心。他親自接見外交 使節,態度謙和、慈祥,不斷地打量著對方。他愛好文學及宗敎,注意百姓生活的疾苦。他尤其照 顧婆羅門之僧侶,關心寺廟的繁榮,以上這些已充分顯示出南印度的君主保存印度古老之宗敎, 文化之豐功偉績。」事實上,當老的土庫阿富汗之回敎王國之繁榮中衰,為新侵入之土耳其回敎 勢力所取代時,毘迦耶王國卽乘機崛起;而克利希納提婆之統治期,又是毘迦耶帝國國勢之頂峯期。

但毘迦耶帝國也潛伏著危機:在克利希納提婆統治之晚年,約在一五二八年或一五二九年左右 ,在其與北方強鄰之馬陀羅(Madura)省之省督及其中央省之省督,曾發生叛變,馬陀羅之省督 在克利希納提婆未死以前卽已投降了;而中央省之省督,則在共「繼承者新王卽位之初才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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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利希納提婆死于一五二九年或一五三O年,其同母異父兄弟阿鳩多.羅耶(Achyuta Raya) 繼承他的王位。阿鳩多長于金石、文學。他並不是加奴尼日(Nuniz)所說:「他是一位懦弱 無能的人」。他曾阻絕了馬陀羅省督之叛變;使得凡可爾(Travancore)之羅闍,原逃向馬陀 羅省督求取庇護,也隨著馬陀羅省督之投降而歸順了毘迦耶王國。他原先親自主持一切政務。他有 兩個妹婿,他們兩人的名字也同稱為蒂羅摩拉(Tirumala),後來他就將行政上之事務分別交由 這兩位妹婿掌管。因此導致部份省督與阿維比陀王朝(Aravidu)兄弟羅摩(Ramr),蒂羅摩拉 (Tirumala),文卡塔(Venkata)等三位兄弟的不滿,此後毘迦耶王國之整個歷史,所受到的 干擾從未中斷,以致整個帝國之瓦解而後已。

當阿鳩多、羅耶死于一五四一年或一五四二年,他的兒子文卡多一世(Venkta I)繼承了他的 王位,但其統治似乎不到六個月,其王位卽傳給了阿鳩多之外甥沙達濕婆(Sadasiva)。而沙達 濕婆.羅耶其實也只是阿維比陀王朝之羅摩.羅耶部長手中之傀儡而已。羅摩才是眞正的統治者, 他全權總攬了毘迦耶帝國的大權。自克利希納提婆死後,毘迦耶的國勢至此已算是降到了最低潮了。

羅摩.羅耶的政策有一最大的特色,他主動地以談判方式來解決與德干回敎王國之爭端。然後 逐步與四鄰分別結盟,就其當時來看,他的政策應該是對的,而且也是成功的。但是由于他過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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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盟約,最後,因此帶給毘迦耶帝國重大的災難。一五四三年,羅摩為了攻擊毘迦坡(Bijapur) ,而與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及古爾岡陀(Golkunda)結盟。但這個計劃完全為毘迦坡 之部長的外交手腕所扼殺:其部長阿沙德罕(Asad Khan)又分別與布爾咸.尼日曼沙(Burhan Nizam Shah)及羅摩,簽訂和平條約,同盟關係又在一五五八年發生變化,當古爾岡陀與毘迦耶 聯合攻擊阿曼德拉格爾時,毘迦耶的軍隊與阿曼德拉格爾人又有裂隙。

毘迦耶的軍隊擅自在陣前與敵人私自訂盟的僭妄行為,激起了德干回敎國家的全面憤恨。除了 毘羅(Berar)而外,他們更利用姻親關係,縱橫地擴大結盟對毘迦耶大肆報復。德干回敎國家之 聯軍于一五六五年元月二十三日,在羅克沙(Raksas)及塔德(Tagdi)兩村落附近與毘迦耶 軍隊大戰。結果毘迦耶大敗,不但其所受之傷亡很重,而且耗費了大量的賠償費。根據布爾咸.伊 .馬阿塞爾(Burhan-l-Maasir)一書之作者所記:「獲勝的回敎國家,擄獲了大量的珠寶、首 飾,貴重之傢具,篷帳、紮營設備、大鼓、金器、男女奴婢,以及軍隊所用之武器及盔甲等,眞是 應有盡有、滿載而歸。」弗里夕塔(Ferishta)亦說:「他們的掠奪實在驚人,參加的聯軍每個 人都搶到無數的金子、寶石、帳篷、武器、馬匹、及奴僕而變成巨富。國王們允許他們的軍隊,除 了大象而外,凡是他們搶刦到的都由他們自己所有。」

胡生.尼日曼沙(Husain Nizam Shah)親手殺了羅摩.羅耶後說道:「現在,總算洩了 我的恨!上帝願意把我怎麼處置,就隨祂的意志吧!」大戰後的毘迦耶城,已被回敎軍隊破壞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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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之堂皇雄偉已不復存在了。正如斯威爾所說:「這是大戰結束後第三天所看之景象,勝利的 回敎軍隊,尚停留在戰上休息整頓。三天以後他們連夜開進毘迦耶城不停地破壞,擄掠長達五個月 之久,城中簡直已無遺物。國王祭祀所用之台閣悉被破壞,雕刻的陳列品亦打得稀爛。立于河邊之 毘塔拉瓦密寺(Vitthalasvami),原來是很華麗莊嚴的,都已付之一炬,廟中精細的石刻,以及 所有建築多已損壞。這些藝術作品,有的為火所燒裂了,有的為回敎軍的刀劍敲碎了,有的為他們 以牛車或其他車輛載走了。毘迦耶城是世界史上一切城市中所受戰爭摧毀損失最大的城市。其遭受 摧殘之慘之速實在是史無先例,忍不卒書。富庶、繁榮的毘迦耶城只在一旦竟化為烏有。」

所謂「多力克多(Talikota)戰役」,在印度歷史上,實在是一次決定性的戰爭。它使印度 敎在南方之優勢起了變化;引起新土耳其王朝之侵略,直到一七世紀馬拉德(Maratha)勢力竄 起為止;毫無疑問,它直接導至了毘迦耶帝國之覆亡。但有些近代的學者認為多力克多戰役,並 未完全消失毘迦耶的勢力:「他們只是被分散,不能再算是統一的毘迦耶帝國罷了。」事實上, 該帝國仍然在阿維比陀王朝(Aravjdu Dynasty)的統治者統治之下,維持到十七世紀之初期。 「只是經常受到來自北方之攻擊侵略,及其內部省督們之叛變分裂,致使其日益衰微不振而已。」

獲勝的回敎蘇丹們,並未眞正享受到戰爭勝利的果實。由于他們相互之間之猜忌,他們的盟約 很快就瓦解了。這樣就給了毘迦耶王羅摩的兄弟蒂羅摩拉(Tirumala)一個復國的機會。蒂羅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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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在回敎軍離開後,就回到毘迦耶住了一個短時間,又去彭戈達(Penugonda)以培養其帝國元 氣,擴大他的勢力,又收復了一些失地。在結束他的統治的那一年,卽一五七O年,他對沙達濕 婆(Sadasiva)的傀儡統治者發動一次攻擊,因為沙達濕婆原是屬于阿維比陀王朝所立的。他的 兒子南伽二世(Ranga Ⅱ)為其繼承人,也繼承了他的遺志增進毘迦耶帝國的國力。南伽二世王位 又為其兄弟文卡塔二世(Venkata Ⅱ)于一五八六年所繼承。文卡塔二世將其政府遷到犍陀吉尼 (Chandragiri),他有很好的治績,死于一六一四年。他是毘迦耶王國最後一位偉大的賢主,除 了在一六一二年允許奧伊德爾(Oedyar)羅闍建立邁索爾王國( The Kingdom of Mysore) 及消滅室南格帕坦(Srirangapatan)的省督地位外,他一直維持帝國的完整統一。他的死亡可 說已顯示出是毘迦耶帝國大數已盡的徵兆。他死後接連發生戰爭,國力日衰,這些都不是他的繼承 者南格三世所能為力以啟弊振衰的;再加之其諸侯各有二心,隨時叛變;而回敎國之毘伽坡(Bij- Paur)與古爾岡陀(Golkunda)之虎視眈眈,瀕瀕入侵,卽使南格三世精明能幹,也無力回天 了。最後其帝國K諸侯,反而變成其眞正的內憂。「他們高傲驕橫,盲目自私,陰謀狡詐,陽奉陰 為」,終于招致了毘伽坡與古爾岡陀兩回敎國將德干之印度敎王國一一各個擊敗。甚至領有總督榮 銜之小邦酋長,諸如:室南格帕坦,在克拉地(Keladi)之畢德尼爾(Bednur)、馬陀羅(Madura) 之賴克(Naiks)及檀吉爾(Tangore)等地方都紛紛自行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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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 毘迦耶的光輝與財富

十五至十六世紀曾訪問過印度的國外旅行家留下有很多關于毘迦耶帝國的珍貴紀錄。毘迦耶城 外有寬大堅固的城堡。一位意大利的旅行家尼古拉(Nicolo Conti)曾于一四二O年遊歷過該 城,他記道:「城見方六O哩;城牆沿山蜿蜒而上,山脚散佈著村落,村落人口增多,所以牆的範 圍也逐漸擴大。城內經常保持有九萬壯丁,以備隨時應召入伍作戰……其國王比之印度其他國家之 國王要強大得多。阿布杜爾(Abdure Razzaq)是來自波斯的一位旅行家,他曾于一四四二至一一 四四三年訪問過毘迦耶,根據他的觀察:「這個國家的繁榮,眞是出人意想之外,國王的珍寶堆了 好幾幢樓閣之地下室,其中多為金塊。國內百姓,不分貴賤,甚至低至一般工匠也都在他們的耳、 項,臂、腕、手指等處佩戴著名貴的珠寶。」一位葡萄牙人多明哥‧皮雅斯(Domingos Paes) 對毘迦耶有更為詳細的記述:「其國王擁有很多金銀珠寶,也有很龐大的軍隊,及大象。在這城市 ,便可以見到五方雜處之民族與人種。由于這裡是一大貿易中心,所以也有大量的珍貴寶石流通, 尤其是以鑽石為大宗。……這是世界上物資供應最富裕的城市,堆積著滿倉的小麥,大米、穀物, 以及印度玉米等。還有大麥、豌豆,以及其他各種豆類。在這個國度裏尚生長著很多罕見的植物, 可以用來充作食物。這裏商店的規模都很龐大,價錢便宜低廉。……在街道上,在市場中,都有牛 羣到處敞放。……艾多爾拉(Edoardo Barbosa)于一五一六年旅居印度,他對毘迦耶描述道 :「該城面積廣大,人口衆多,商業繁榮。這些商品中有來自柏加(Pegu)之鑽石與紅寶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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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國與亞力山大之絲織品;也有來自馬拉巴爾(Malabar)之銀器、樟腦、麝香、紙張與檀香等 商品。

第三目 毘迦耶之經濟概況

從外國人的遊記,及其他方面之史料來看,毘迦耶帝國的經濟極為繁盛是毫無懷疑的。其各地 方都很重視水利灌溉,所以毘迦耶的農業也很發達。主要工業是紡織,採礦、冶金;尤其以少數的 香料製造,為當時最重要的工業。技工與商人之同業公會在毘迦耶王國之經濟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 地位。阿布杜爾(Abdur Raizaq)寫道:「每一行業,無論工、商都有他們自己的公會(Guild) ;而且,每一行業之公會都相互具有密切關係。」皮雅斯(Paes)也說:「在每一條街上都有寺 廟,寺廟就是各行業相互交通的所在地。」

毘迦耶王國的經濟特色是海島經濟,主賴海外與沿海之商業貿易。最重要的港口在馬拉巴 (Malabar)沿海岸之卡里卡提(Calicut)。根據阿布杜爾所記:「該帝國擁有大小近三百個港 口。」在印度洋與其有商業上之往來者,計有馬來羣島、緬甸、中國、阿拉伯、波斯、南非、阿比 西利亞、與葡萄牙人等。其出口多為布疋、米、鐵、鹽、糖、調味的香料等;而進口的多為馬、象 、珍珠、珊瑚、銅器、水銀以及中國的絲絨等。其半島上之一般運輸方法,是頭頂、背負、掮挑, 或為騾、馬曳引、或為牛、馬駝載。在沿海及海外運輸都靠船隻。根據巴波沙(Barbosa)說: 「南印度在馬爾地夫羣鳥(Maldive Islands)建有造船廠。從碑銘紀錄卽可證明:葡萄牙人尚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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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殖民以前,印度人已有了造船技術;而是毘迦耶王國已有了幾個海軍艦隊。不過,毘迦耶帝國 實際上之海上運輸能力,及其詳細技術我們無確切的史料可考。」

毘迦耶帝國有各種型態的鑄幣廠,分金幣、銀幣及銅幣三種。我們保藏了數枚銀幣;銀幣上, 根據各國王之不同信仰及愛好而有不同之神像和動物。全國的物價相當低廉,根據外國旅行家所述 :高級社會人士的生活水準都很豪華;但我們從碑銘中所知,一般普通百姓也都為重稅所苦。不但 地方官員之搜刮極嚴;有時候,國王亦飭令地方官員減少征稅。

第四目 毘迦耶之社會生活

根據外國人的旅行遊記、碑銘、及文獻,我們可以得到毘迦耶帝國人民各方面之社會生活。當 然,其中自然也有些是出自推測的。婦女的社會地位,一般說來都是很崇高的,現在國內從事政治 、社會、及文學方面的工作是很普遍的。婦女除了接受角力、舞劍、防身自衛之武功,以及繪畫、 音樂等藝術工作之外;一般婦女都接受很好的文學敎育。奴尼日(Nuniz)寫道:「毘迦耶王國的 婦女們,有的會角力;有的是天文星象家:有的從事會計統計:有的從事公職,她們寫的書,比之 一般男性作者毫不遜色;有的婦女,音樂造詣極高,能玩各種樂器,也能歌唱。甚至國王的嬪妃都 能作很好的歌詞………還有婦女充任法官、管家,乃至王宮日夜的警衛也有婦女擔任的。」

一夫多妻制是常有的,尤其富裕人家為然;普遍流行著童婚習慣;富有家庭盛行陪送大量的嫁 粧。在社會上民間團體之間之事務,往往由其團體自行負責解決,政府只是偶而出面干涉而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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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迦耶當丈夫死亡,妻子殉葬(Sati)是很普遍的,由妻子自焚而死。但如果是婆羅門族之婦女 ,是否殉葬,則由其自由決定。國王視婆羅門在社會、宗敎上具有崇高的地位,就是在政治上也是 具有影響力的。奴尼日對這些婆羅門詳述道:「他們不適于粗重工作;大多從商,長于精打細算, 也多才多能,待人誠實;他們從事學術研究也各有所專。」

食物方面,除了牛肉而外,並無嚴格之限制,諸如水果、蔬菜、食油,及各種肉類等,一般民 衆都可食用;唯有婆羅門不殺生,也不吃肉類。

關于毘迦耶的國王所食之食物,奴尼日曾報導說:「這些毘斯拉伽(Bisnaga)的國王,除牛是 他們敬奉的動物外,其他東西一律都吃,諸如羊肉、豬肉、鹿肉、鷓鴣、兎肉、鴿肉、以及各種鳥 類;甚至他們連麻雀、老鼠、貓、蜥蜴等肉類在毘斯拉伽城之市場都有人販賣。」「這些動物都是 賣活的,這樣才能使買主認得出他所要的是什麼。也有大量的鮮魚是撈自河中的。」

如果皮雅斯與奴尼日兩人所記為眞的話,史密斯博士(Dr.Smith)所說也可能足以採信: 「在克利希納提婆.羅耶與阿鳩多時代,他們虔誠地信奉印度敎,尤其是對韋希笯神備加尊敬。上 至國王,下到百姓,都喜歡吃一些珍奇罕見的東西。」老鼠、貓肉、麻雀等可能都是非雅利安人所 食用的。這也可能是毘迦耶人形成低級階級人口衆多的原因。

外國旅行家曾提到有大量的動物,在毘迦耶王國用作祭祀之犧牲品,根據波雅斯,國王行祭所 用之犧牲有水牛二四頭;綿羊一五O頭。這些動物的頭顱都被砍掉,然後送往祭壇。到了節日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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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也是最後一天,還須另外宰殺水牛二五O頭,綿羊四千五百隻。

第五目 藝術與文學

毘迦耶帝國在文化、藝術上,有其驚人之成就。國王們獎勵人研究梵文、泰魯古、泰密爾及坎 納達等語文。在他們的提倡之下,產生了一些最高水準的文學作品。沙雅那(Sayana)是一位有名 的吠陀經的註釋家,他的兄弟摩陀婆(Madhava)也是毘迦耶早期享有盛名的學者。直到克利希 納提婆.羅耶在位時,他們的門徒與其他的學者都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克利希納提婆.羅耶本人 卽是一位學者,音樂家,及詩人。他與詩人,哲學家,及宗敎家們交遊甚篤,除了給于他們的禮遇 而外,而且尚支助他們金錢。」他主要之代表作為阿摩卡塔馬乃達(Amuktamalyada)是用泰 魯古文(Telugu)寫成的。他寫這本書時,曾用了五本梵文參考書。他所寫的這本書不僅是宗敎 的;而且,也是研究克利希納.提婆統治時期的最好史料。在他的宮中「盛行著阿斯塔地格伽 (Astadiggajas)的渾名」。意思是說在他宮中養有八大象──卽八大詩人,都是泰魯古文的傑出詩 人。其中尤以桂冠詩人柏丹臘(Peddana)享譽最高。卽使在阿維比陀(Aravidu)王朝對詩人 與宗敎也是相當禮遇優渥的。使得泰魯古文學在他們的影響之下大放異彩。尚且,在其小酋長王國 中之酋長,及其近親大臣也都能附會及興起而創作。計有音樂、舞蹈、戲劇、文法、邏輯、哲學等 廣泛之作品產生。總之,毘迦耶帝國的文化是代表了南印度的文化,或說是集南印度文化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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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毘伽耶城之毘塔拉瓦密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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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整個文化發展中,我們不得不論它的藝術與建築。毘迦耶帝國光榮的時代雖然已經過去, 它的古都亦經破壞;但其當時之毘迦耶城富有特色的建築、雕刻、繪畫都是當地的藝術人員所完成 的。在克利希納提婆時代,建了一座有名的哈日羅寺(The Hazara Temple),郎弗斯第(Longhurst) 讚道:「這是印度寺廟建築得最完美的代表作之一。」毘塔拉瓦密寺是毘迦耶建築風格 最典型的範例。弗格遜(Fergusson)曾說:「它的堂皇、華麗已遠勝先前的一切建築。」其他 如音樂,美術都有很高的發展。音樂所產生之新作品也都有不同之主題。克利希納提婆及其大臣, 羅摩.羅耶在音樂上都很有造詣。戲劇多為反應王國人民生活之喜劇。

從碑銘,及文獻上卽可以看出毘迦耶王國的統治者都是精心圖治之國王,不圖功近利。他們所 崇奉之宗敎敎主計有濕婆(Saiva)、佛陀、韋希提瓦(Vaishnava)及耆那(Jaina);對于 基督敎,摩尼敎亦任其發展。巴波沙(Barbosa)曾寫道:「無論人民所信奉的是基督敎、摩尼敎 ,或印度敎,國王都允許他們根據自己所喜歡的生活方式,自由地選擇個人所信仰的道德準則,沒 有干擾,也沒有調查。」

第六目 毘迦耶之行政組織

毘迦耶帝國謹慎地組織它的藩屬,漸漸發展成一個中央集權的政體。一般說來,要集中權力到 中央,首先必需要維持強大的軍隊,經過軍事之撻伐而後才成實現;但這並不適合于說明毘迦耶王 國集權中央之過程。「因為南印度之印度敎各國正面臨著回敎之侵逼,在將失去他們固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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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生存機會之餘,為了救亡圖存,所以它只要登高一呼,則列邦卽自請依附,不必大肆征伐。所以 毘伽耶帝國只是依賴它有效的行政方法就能消除內部之紛歧,卽使在戰時,它對內仍是循求和平途 徑盡力團結內部。

毘伽耶王國的國王,已是各小邦之自然領袖,在民政、軍事及司法方面毘迦耶國王且有超越的 權力,也負責解決社會問題諸如天災,民變……等。國王雖有如此大權,也不能妨礙人民的權利 ,違背王國的共同旨趣。毘迦耶國王們大多善體民意,「深知如何將平安與富裕帶給他的子民。」 克利希納提婆王在他的阿摩卡塔馬乃達一書中寫道:「作為一個盡職的國王,兩眼必須要釘住道德 與法制。」他更進一步說:「國王要愛護百姓,留心治道;應終日省察,促使心靈高貴,并以這高 貴的心靈來負責王國的政務;向子民抽稅應有定制,注意其負擔之能力;對敵人的反動,應以力量 對付;對子民要友善,應全力的保護他們;應使各階級共同合作,為共同之理想努力工作;應尊重 婆羅門,使婆羅門擴大他們的影響力;應強化城堡,要學習不要貪戀,淫逸;要注意保持城市之清 潔整齊……」

國王任命若干部長,組成一行政委員會,此一行政委員會,是輔助國王,制訂一般政策,以供 國王參考。雖然婆羅門在行政上,有被任命担任高級職務,對政策之制訂,也有若干影響;但部長 人選并不限定貴族的階級,也有其他階級的人担任部長的。部長一職有時是世襲的;有時只限定某 部族人出任。」阿布杜爾與奴尼日兩人都推測尚有祕書(Secretariat)一類之官職。除此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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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之官制尚主管國家錢庫之司庫;管理珠寶之司庫;商務官員;維持治安之警務人員;管理馬匹 的馬政;又次一級的諸如對國王禮讓的巴提(Bhats);國王的近侍比提爾(Betel);製作曆書之 曆官;為國王紀行狀,刻碑銘之史官等。

在首都之毘迦耶王之王宮富麗堂皇,維持費就需要大量的金錢。在王宮中若有什麼喜慶節日時 貴族,祭師、學者,及音樂家都得出席。這時,王宮張燈結彩,搭著很寬大的篷帳及極絢爛的彩台。

全國行政區,劃分為數個省,究竟共有多少省已無資料可考。在伽那迪區(Karnataka)又 分成文提(Venthe)[註8]、勒杜(Nadu)[註9]、西瑪(Sima)、村,及斯塔拉(Sthala)[註10]; 在泰密爾區又分可塔門(Kottam)[註11],帕爾魯(Parru)、勒杜及村。有的學者贊 成皮雅斯(Paes)所說,認為毘迦耶帝國共劃分有二OO個省。但根據外國旅行家所記是國王為 了對貴族報功崇德,對于貴族所封之省督銜,實在只是政府中一位官員而已。」根據夏斯崔 (H.Krishna Shastri)所記,毘迦耶王國共有六個省,每一省置省督,而勒雅卡 (Nayaka)或勒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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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8] 其領土劃分高于勒杜(Nadu)。
[註9] 其領土區分高于村。
[註10] 其土地大小相當于數片田疇(Fields)那麼大。
[註11] 其領土高于帕爾魯(Parru),而帕爾魯之土地又高于勒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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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Naik)[註12]可能是王室人員,或者是有影響的國家的貴族,或是王孫。每一省督執掌其本省 之民事、軍事、司法大權;但對中央得定期將若干數量之稅以定期繳交中央,必要時還得分担中央 另外增加的軍事預算費用。尤有進者,省督不能違反民意,否則會受到國王的處罰;如果省督有什 麼過失,或其省的收入的三分之一不能繳交中央,則其私人財產宅第卽予沒收充公。雖然勒伊卡一 般是執掌歲計稅收,但還負責輔助鄉村建設,鼓勵農業生產,保護宗敎,建築寺廟,及其他公共營 造之監督工作。但當十七至十八世紀時,毘迦耶帝國衰微,在南印度失去權勢之後,勒伊卡們則亦 騷動不安,中央對他們失去其節制能力。

毘迦耶帝國立國之初,早就注意建立健全的地方行政制度,以村為最小行政單位。每一村形成 自治團體,村有村大會,有如北印度有似保甲制之潘琪雅第(Panchayat)。村大會為村的權力 機構,對立法、司法、治安有決定權。村設世襲的財務官(Senateova)、警政官(Talara)、 及結合勞力與武力之民兵指揮官(Begara),此外,尚有其他官員。以上這些官員有村之常務行 政委員,須得尊重村大會之決議。村裏的行政人員的薪水多以農產品實物為主。「商業團體之負責 人,大多在各村大會中具有相當地位,影響各村民大會」國王掌握各村之行政,則完全透過他所派 之村督(Mahanayakacharya)。村督負責綜理全村之事務。

土地稅(Sist)是毘迦耶帝國主要收入之來源。所以對于地政的管理專設一有效的地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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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 勒伊卡不但充任稅務征收工作;也可能作到軍事司令官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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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havanc)。它的地政制度非常良好:將土地分成三大類卽水田、旱地、及森林菜園等。每一 類又再分設機構管理。各種土地應繳多少稅收,均有合理的評定。毘迦耶帝國為了解除其國家對敵 人每次賠償所虧損之巨大財政負担,特別將傳統以來之六一稅制稍有增加。所謂六一稅制,就是政 府抽出產品之六分之一的稅收。所以我們很難相信奴尼日所說,「地主付稅為產物之十分之一」的 說法。毘迦耶帝國採取「差異稅原則」征課,那就是按土地之肥瘠課稅。除了土地稅而外,尚有其 他課稅項目,諸如牧場稅;結婚稅;關稅;道路橋樑之通行稅;花菓園之出產稅;日常生活用品消 費稅;從事工藝匠之陶瓷、製鞋、理髮、醫藥都須納稅;其至連寺廟與妓女院亦都得納稅。納稅以 現金,及實物均可,亦如遮羅時代的納稅方式一樣。

其他還有苛捐雜稅,是出自稅吏與省督的壓詐行為,增加了人民的負担,自是預料中的事。不 過,政府有什麼措施不當,而引起人民的不滿與抱怨,往往由國王批准而免除或減少其稅務負担。 毘迦耶帝國的警務治安制度一向對百姓施行高壓,勒索長達三個世紀之久。

國王雖具有至高的審判權;但行政訴訟亦設有司法行政機關專門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如果地方 不服政府官員之命令或行政法院之判決,卽可直接向國王提出申告。「土地法則毫不相干到婆羅門 的法律,婆羅門的土地法則只限于祭師身份才能適用。」奴尼日根據傳統習慣,他告訴我們:毘 迦耶王國也是一樣沿襲了傳統,不過更為嚴格而已。

對犯罪人的處罰也很嚴峻,所分四種方式:卽科處罰金;沒收財產;拷打;死刑等。死刑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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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之重刑適用于搶刼、強姦、叛逆等罪犯。有的死刑或重刑之執行方法是「將犯人投入羣衆,讓羣 衆將其踐踏,任其死傷。」百姓所受行政上之損害,或法院枉斷的事也在所難免,「有時候,民衆 一致之聯合抗議,也能獲得平反。」

像訶沙羅王國(Hoysalas)一樣,毘迦耶帝國也設一軍令部(Kandachara),以總司令 (Dandanayaka)掌管之。總司令下設有若干參謀及助理人員。國家經常維持著強大的常備軍,但 其數量確並非完全一致。國王的正規部隊,視實際需要得征調貴族與諸侯的軍隊增援。兵種以步兵 為主力。兵源來自民間不同階級,不同宗敎,偶而也征召回敎徒。由於毘迦耶帝國不產馬,它的騎 兵部隊之戰馬,都是透過葡萄牙商人之手從奧爾瑪茲(Ormuz)轉運來的。此外,尚有象軍、駱 駝軍、及砲兵等,關于這點,外國旅行人員,在一三六八年之遊記及其自身之碑銘所記都是一致的 。毘迦耶軍隊之紀律與戰力都不如德干之回敎軍隊。

總括以上所述,毘迦耶帝國,其自身有一些內在的憂患:第一,各省總督肆意獨立,使中央失 去威信,最後遭致外力的覬覦。第二,它未能有效地全面展開商業活動,以充實其國力。正如艾楊 格博士(Dr Aiyangar)所說:「毘迦耶帝國之敗亡,乃是由于其活力喪失……」第三,只圖 近利苟存,讓葡萄牙人在其西海岸殖民而喪權辱國,最後,其帝國還是沒有挺立起來,而終告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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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奧瑞沙王國

當阿南陀伐曼(Anantavarman Choda Ganga)之長期統治自一O七六年〜一一四八年之 七十多年的長期統治以後,奧瑞沙已躋身成為一強大的王國。從好幾個碑銘中可以發現,他的領土 已從恆河口伸延到南方之戈德維利(Godavari)河口。阿南陀伐曼之文治也有可書之處;他提倡 宗敎,獎勵人從事梵文或泰魯古之研究。在普利(Puri)的一座最大的伽格納寺(Jagannath) 高矗雲霄,「其莊嚴華麗就足以代表其統治期之繁榮,也不啻是其政績的紀念碑。」其繼承者們也 有效地阻絕了回敎軍隊入侵,維持著他王國的繁榮。其繼承者中,最有名的是拉羅西哈一世 (Narasimha I),他在位時間是一二三八〜一二六四年,除了抵抗孟加拉之回敎有功而外;他更繼續 完成了在普利之伽格納寺之偉大工程;同時又在普利區之孔拉羅伽(Konaraka)新建了一座太陽 神廟。拉羅西哈一世死後,這個興隆的王朝開始祚傾,約在一四三四或一四三五年之間,被一個新 的繼起王朝所推翻,這個新王朝統治奧瑞沙又將近一個世紀之久。

新王朝的造始者為開浦林陀羅(Kapilendra),他精力旺盛,處事明快,中興了奧瑞沙王國 。他敉平了國內的叛亂;與泊曼尼及毘迦耶兩國之戰爭都獲得了勝利,因此,將其領土從恆河擴張 到了卡維利(Kavcri),甚至更乘勝追擊,其軍隊直搗泊曼尼王國之心臟地帶。從戈平拉普爾之 碑銘(Gopinathpur Inscription)可知他也佔領了毘迦耶之鄔地耶格尼(Udayagiri)及康吉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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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Conjeeveram)。其繼承者普魯夏肖陀摩(Purushottama),自一四七O年至一四九七 年在位。在他統治期國勢漸衰,國內亦顯得混亂不和;他喪失了南方戈德維利以下的一半領土。毘 迦耶帝國之沙羅婆.拉羅西哈(Saluva Nanasimha)佔領了他克利希納河以南的土地;而泊曼 尼王國則佔領其戈德維利與克利希納之間之多布(Doab)。但在普魯夏肖陀摩統治之晚期,又光 復了多布,佔領了安德那(Andhra)部份地區,遠至現在之岡琪爾縣(Guntur),是否他已光復 了開浦林陀羅王所經營過的泰密爾區(TheTamir Districts)則不得而知。普拉夏‧肖陀摩的兒 子普拉提钵陀羅為其繼承人,其在位時為一四九七年至一五四O年。他與凱德耶(Chaitanya)是 同時代的人,而且還是凱德耶的學生。他卽位後卽將其王國之領土從孟加拉之胡格里(Hugli)、 密德拉普爾(Midnapure)區伸展到馬德拉斯之岡琪爾(Guntur),包括泰寧格拉(Telingana) 高地之部份地區。但是,由于毘迦耶王國之克利希納提婆之侵入;及古爾岡陀王國(Golkunda)之 古柏沙(Qutb Shahi)向印度東海岸擴張,所以普拉提钵陀羅自身之擴張政策並未能賡續下去。 這時,成了三雄對峙的局面:奧瑞沙之普拉提钵陀羅正躍躍欲試;毘迦耶虎視在戈德維利之南; 而古爾岡陀之可里.古柏沙(Quli Qutb Shah)于一五二二年侵略奧瑞沙。

有人以為奧瑞沙王國之衰落是由于凱德耶在那裏傳佈韋希笯敎所致,因為韋希笯敎使得奧瑞沙 人喪失了旺盛的戰鬥精神。自然,韋希笯敎也是有影響的;不過奧瑞沙失去其原有的國力已始自十 六世紀了。約在紀元一五四一年至一五四二年,開浦林陀王朝被波伊王朝(The Bhoi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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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孔拉羅格之黑寶塔及舞廳


圖:為孔拉羅格之石刻馬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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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推翻。之所以稱之為波伊王朝,乃是由于其開國者戈文陀(Govinda)為從前普拉提钵陀國王的 首相,屬于知識(Bhoi)階級。戈文陀的兒子及其兩個孫子一共統治了十八年,其王朝亡于一五 五九年,被牟岡陀(Mukunda Harichandana)所篡。牟岡陀曾誓死地抵抗了回敎的入侵,而 挽救了奧瑞沙之危亡,他死于一五六八年。他的盟友阿克巴(Akbar)仍循著他們的政策夾攻孟 加拉之阿富汗回軍,最後還是孟加拉之伽羅拉尼蘇丹(Kararani Sultans)于一五六八年併吞了 奧瑞沙。背叛印度敎之伽羅帕哈(Kalapahar)曾隨同伽羅拉尼的兒子巴雅日德(Bayazid)到達 奧瑞沙。據說,巴雅日德褻瀆了伽格納寺,甚至想破壞那些木刻神像。於是,與莫兀兒、阿富汗開 始角逐奧瑞沙了。

第七節 邁瓦爾

拉迦普(Rajput)的一些王國,力圖挽救行將瓜分的土庫阿曼富汗帝國(The Turko-Afghan) 。其主要力量還是靠伽西拉(Guhila)之邁瓦爾(Mewar)。可說拉迦普的人才精華都匯集邁瓦 爾,其中有驍勇的英雄人物,有智勇雙全的將領,精明的領袖,也有蓋世的詩人,早在第七世紀伽 西拉族之拉迦普人勇敢的騎士俠風已在本地建立起他們的強大勢力。我們在前面已陳述過:阿拉烏 定.卡爾耆(Alr d-din Khalji)如何攻取了邁瓦爾之首都吉陀爾(Chitor),又如何佔領了吉 陀爾;以及哈密爾(Hamir )或其兒子,又如何從回敎手中奪回其失土,光復了他們部族所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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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傳統光榮。哈密爾可能死于一三六四年,「他死後, 邁瓦爾人把他當聖人一樣的看待,他的王子王孫為他建 紀念性之博物館與畫廊;并且更擴大了他們的勢力。」 他的兒子克西垂.辛哈繼承了他權力,但因為其家族內 部不睦,約在一三八二年被殺,又由其子拉克哈(Lakha) 繼承。拉克哈死後,約在一四一八年其兒子摩卡爾 (Mokal或Mokala)繼承邁瓦爾的王位。但在一四三一 年左右又為其兩名叔父將其刺殺死亡了。 邁瓦爾的國王羅拉(Rana)則是坤巴(Kumbha), 他是印度歷史上最有名的統治者之一。他在位的時期也正 是邁瓦爾為外患所煎逼的時期。陶狄(Tod Colonel James)曾讚揚他的成就時說:「他打敗了一切極為 兇猛敵人的攻擊,解除了其王國的大災難,是不容置 辯的功績。在高加索的險坡與奧克蘇(Oxus)海岸 的戰爭中。他的孫子商格(Sangha)頭部受傷却為坤巴所治愈。坤巴具有哈密爾之精力;拉克

吉陀伽爾(Chitorgarh)其左上角為凱第斯坦市(Kirtistambha)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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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之戰術修養,比之他的先人,更具有天才,也更為幸運。他再度在伽伐爾(Ghaghar)河岸舉 起邁瓦爾之「紅旗」,意思是他象徵著勝利,為長勝將軍,而注定了撒馬爾西(Samarsi)的失敗 。」坤巴也打敗了麥爾瓦(Malwa)與伽雅羅第(Gujarat)兩國回敎國家軍隊之攻擊,而且都是 全勝;他小心謹慎,嚴防其鄰國的野心;他也是一位建築家,在他手中在邁瓦爾建立了很多有紀念 性的大建築;為了健全其王國的財務,其王國八四座要塞中,坤巴獨自就建了三二座。在其所有大 建設中,尤以坤巴伽爾(Kumbhalgarh)要塞最為有名。「在歷史上,坤巴伽爾要塞之戰略價值 是空前的重要。」坤巴所建的伽爾斯坦布(Jayastambha),又稱為凱爾第斯坦布(Kirtistam) 意思是「第一塔」,就是他的另一傑作。尤有進者,這位羅拉„是詩人,文學家,同時又是一位音 樂家,他後來為其兒子鄔地耶.伽爾南(Udaya Kkaran)所弒,時間約在一四六九年。這個殘 暴的鄔地耶弒殺其父親之後,貴族們則擁立其弟弟羅耶摩拉(Rayamala)為羅拉。鄔地耶則威脅 貴族們,但結果還是羅耶摩拉繼承了王位。以後羅耶摩拉的幾個兒子因互爭繼承權發生內訌,最後 由一位名叫商伽(Sanga或Sangrama)的勝利,繼承邁瓦爾的新王,約在一五O九年卽位。商伽也 算是明主;而且具有軍事天才。他身經百戰,身上傷痕累累;計大小傷口八O處:一隻眼睛受傷完 全失明;而且,一條腿已殘廢。他與麥爾瓦、德里,及伽羅雅第等國軍隊作戰,都獲得了最後的勝 利。他寬籌財源,整軍經武,他建軍的目標,主在防止德里蘇丹王國的侵略。由于其國防政策只是 消極地採取防禦措施,未能積極地開拓疆土。因此,其他的北方勢力卽隨之崛起,企圖建立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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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自是不可避免的事。關于伽諾之役(The battle of Khanua),為了有整體的瞭解,我們 將在下一章詳述。

第八節 伽瑪盧帕與阿薩密

十三世紀初葉,當回敎勢力侵入到孟加拉時,婆羅瑪普埵河谷(Brahmaputra valley)也有 幾個獨立勢力在相互戰鬥,互爭雄長。屬于波多族與山族(Bodo-Shan)之混合部族的郤地耶王 系(Aline of Chutiya)之國王統治了蘇般西里(Subansiri)與狄善(Disang)兩河之極東地區 ;而在兩河之東南及其南方則是在其原來之宗族人波多族之控制之下。其西之地區則是伽查尼王國 (Kachari Kingom)所有,甚至可能已擴至婆羅瑪普埵河以南,更越過了老岡區(Nowgong) 。郤地耶之西方卽是在南方伽查尼的北岸,這一帶是由拜耶族(Bhuiyas)之小酋長王國所統治。 其最西之地則是屬伽瑪盧帕人所管。伽瑪盧帕西以伽羅多耶河(Karatoya)為界;而其東部的 邊界往往要視其鄰國之消長而定。這個鄰國就是伽摩多(Kamata)。阿母族(Ahoms)原係最 大山族之一分支,早在十三世紀之在婆羅瑪普埵河谷之歷史上表現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它曾阻止了 伽摩多王國向東發展;同時,其西方鄰國孟加拉之回敎軍隊亦曾數次前往侵略,每次所得結果勝負 參半。

在十五世紀之早期伽摩多之克恩族(Khens)以伽摩多普爾(Kamatapur)為都,實行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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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專制制度,克恩族統治伽摩多達七五年之久,其最後一位國王尼拉巴爾(Nilambar)于一四 九八年為阿拉烏定.胡生沙(Ala-un-din Dusain Shah)所滅。經過一段短期的混亂,源于 蒙戈羅伊德(Mongoloid)之苦琪(Koch)族的比斯瓦.辛哈(Biswa Simha)在苦琪比哈爾 (Koch Bihar現改為Cooch Bihar)為都建了一個很強大的王國,其建國時間約在一五一五年。 這個王朝最偉大的統治者為其兒子拉羅.拉羅元(Nara Narayan)。當他繼承其父親王位統 治舊有伽摩多王國領土時,其國勢為其王朝之鼎盛時期。但到了一五八一年被迫將其王國商可夕 (Sankosh)以東之土地割讓給他的外甥羅胡.提胡(Rughu Dev)。於是,苦琪王國被分為敵對 之兩個勢力,回敎稱為苦琪比哈爾與苦琪海角(Koch Hajo)。

阿母族是山族的一支,而山族出現在阿薩密(Assam)大約始于一二一五年,漸漸殖民穩固 建立了一個很強大的君主國綿延了近六個世紀之久。在其興盛時代,他們曾拒止伽瑪盧帕(Kamarupa) 及孟加拉兩國向東擴張。但當伽瑪盧帕被回敎征服以後,阿薩密也就變得格外脆弱了。當 阿薩密在蘇亨發王(Suhenpha)統治時,阿拉烏定.胡生沙派大軍往征。開戰初期孟加拉回敎軍 隊略勝,後經阿薩密軍奮勇抵抗,回軍卽無功而回。自從三O年內兩國間未曾發生過軍事衝突。以 後孟加拉之地方小酋長王國又派軍侵入阿薩密,時為一五三三年九月,結果又無所獲。到了一六 世紀,孟加拉之回軍又第三度向阿薩密出兵,結果亦敗。阿薩密此後的歷史,將在另外適當的章節 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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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尼泊爾

約在紀元八七九年,尼泊爾可能脫離西藏人之統治,而開始其自身獨立歷史。以後兩百年之長 期時間內,我們對于其王國之國王世系鮮有所知。但自十一世紀,尼泊爾在塔古尼家系(Thakuris) 統治下發展。約自一O九九〜一三二六年,有兩百多年的時間,米提那(Mithila)王國之伽那 迪伽王(Karnataka)南雅提婆(Nanyadeva)及他的以後繼承者以辛隆(Simraon)為都,將 其主權伸張到尼泊爾之整個各小酋長王國。紀元一三二四年南雅提婆之後裔,據有提羅訶(Tirhut) 之哈利辛哈(Harisimha)侵略尼泊爾,尼泊爾王伽耶羅陀摩羅(Jayarudramalla)向其投降 。哈利辛哈漸漸擴張其勢力遍及整個山谷,十四世紀時曾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同時,哈利辛哈王 及其王室人員安撫地方酋長甚殷,地方酋長們亦承認其領導權,而具有兩個首都:一為加德滿都 (Katmandu);一為波坦(Patan)。

伽耶.濕第摩拉(Jaya Sthitmalla)是摩拉國王伽耶羅陀(Mallakina Jayarudrg)的孫 女婿,伽耶羅陀在位時間為一三二O年至一三二六年。伽耶‧溫第摩拉同時又是伽格提辛哈(Jaga tsimha)的女婿,也是哈力辛哈之伽那迪伽(Karnataka)一系之王子。他于一三七O年娶了伽 耶羅陀的孫子,拉雅伽提薇(Nayakadevi)為妻,並于一三八二年成為摩拉國王,實際上已統一 了整個尼泊爾。他有三個兒子,達摩摩拉(Dharmamalla),約迪摩拉(Jyotirmalla),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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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第摩拉(Kirtimalla)。他們兄弟同心協力治理尼泊爾,「依次繼承王位」,國勢大振。但在一 四一八年,哈利辛哈的嫡系子孫在尼泊爾失勢,約迪摩拉試圖建立一帝國。一四二六年,約迪摩拉 為其長子雅克夏摩拉(Yakshamalla)所繼承。雅克夏摩拉統治了尼泊爾達半個世紀,為尼泊爾 最為偉大的國王。但一四八O年當其臨終前將其王國分封給子女却做下了歷史上之大錯,以致導至 有加德滿都與巴德岡(Bhatgaon)兩個敵對政權的對立。因而又導至了廓爾喀人(Gurkhas)一 七六八年的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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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庫曼王朝之政治、社會現況及其評價

第一節 土庫曼阿富汗政府

第一目 中央政府

在印度之回教王國是神權的,其政府之存在也是根據其宗教之神權理論而成立的。蘇丹 (Sultan)具有君主、教皇雙重身份。從回教的教律上說,國王的權力已在可蘭經中被限制了;但事 實上,除了阿拉烏定蘇丹的國王權力是遵照了可蘭經的規定、接受其約束而外,其他蘇丹往往不受 回教教規的限制,他的話就是律則,獨斷專行,自行其是,根本沒有重視宗教之權威。間或有一二 蘇丹偶爾承認巴格達、或埃及卡利發的地位;雖然回教的理論說國王的權柄是來自他神聖的內在德 性,但卡利發們既無力量約束他們,國內的民眾也無能表現其意志,所以在印度的回教蘇丹們是一 個完全獨立的主宰者,以求竭力鞏固其王國。所以說,他們真正權威,不是來自理論上之神;而是 得自他們的軍事力量。他們也更瞭解,除了軍隊的鎮壓而外;還需要文治。他們御用了若干詩人與 學者;他們要鞏固自己行政首長之地位,還任用若干部長官員協助其處理一切政務。但在本質上說 ,回教王國仍是軍事政府:蘇丹為全軍總司令;為一切法律的制訂者,也為司法上之最高審判官。

其實,土庫曼阿富汗回教國在印度所面對之政治與社會環境,其所以要實施軍事獨裁,也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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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避免的。他們的蘇丹要隨時提防印度土著王國敵對;還要抵抗蒙古人的入侵。由于他們需要一個 強有力的中央政府,久而久之,也就自然形成了一個實質的專制政府。尤有進者,偶然有少數貴族 想以他們的地位影響國王;實際上並未有世襲的貴族,所以他們完全根據個人一時之權利、利益而 反對國王的專制,並非為整個國家利益而反對國王的專制。同時沒有強有力的政治團體;也沒有強 有力的輿論能足以反對國王的專制,或引發他改變他的政策。即使烏里瑪們(Ulemas),以其崇高 的地位,仍不敢直諫不諱地開罪蘇丹。像赫爾布蘭德(Hildebrand)向亨利四世(Henry Ⅳ)冒 死直諫那樣。總之,德里蘇丹既無法律可以拘束他;也不接受道德之規範。「一般說來,國王的產 生,也是沒有多大選擇餘地的,諸如限制新王必是舊王室家人、年長者優先、由先王的指定;但選 立新王的決定權似乎在于貴族會議。貴族們決定新王所根據的條件則是依據他自身之政治方便,並 非針對國家利益而定。」

即使最獨裁的統治者也不能隻手撐天下,所以德里蘇丹自始就有整體的行政機關為他處理國家 政事。這些官員按其階級,執掌各部門之事務。各級官員唯有絕對地服從國王的命令,忠于他們的 職責:而不能絲毫對國王命令有任何地挑剔。蘇丹有一個國務委員會(Majlisi-Khalwat),其成 員為重要官員及其親信參加。這些委員可以在會中發表自己的意見,所以他們的意見往往對政務有 些影響;但這只是意見而已,並不能算是決議,對國王并無拘束力量。

國王也在朝廷接見文武百官(Bar-i-Khas),諸如王子(Khans),將軍(Maliks)、大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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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rs)等。當國王要審判案子,及一切訴訟時,他就坐在最高審判廳(Bar-i-Am)傾聽申訴 人的控告。

中央政府最高官員為瓦日爾(Wazir),他管理全國各種事務:諸如訴願(Diwan-i-Risalat) 、軍事(Diwaa-i-Arz)、郵傳(Diwan-i-insba)、奴隸(Diwan-i-Bandagan)、司法 、情報(Diwan- i -Qaza-i-Mamalik)、農業(Diwan-i-Amirkohi)戰地管理(Diwan-i- Mustakhraj)、慈善救濟(Diwan-i-Khairat)、獎助(Diwan-i-lstihqaq)等部。其中農業 部是穆罕默德.賓.圖格烈(Muhammad Bin Tughluq)所增設,戰地管理部則是在阿拉烏定 .卡爾耆(Ala-ud-Din Khalji)時所增設,而慈善救濟部則是在菲洛土沙(Firnz Shah)在 位時所設置的。此外還有救濟院、鑄幣廠及資源開發等機關。各部除有高級官員主管而外,尚還有次 一級的高級官員:如監管國家歲計的審計官(Mustaufi-i-Mamalik)、主管歲入的財稅官(Mus- hria-i-Mamalik)、主管政府借貸之財務官(Majmudar)、管理江河、海上航行之船政(Ami- r-i-Behr)、武裝負責部隊軍需補給之後勤長官(Bakhshi-i-Faus)、以及其他等。副瓦日爾 (Deputy Wazir)在政府中並沒有享有很高的地位。「在圖格烈當政時,瓦日爾的地位在德里回 教中最為顯赫,」但到了圖格烈王朝後期,瓦日爾的權力便漸漸被削減了;瓦日爾的地位真正中 衰是始于沙伊德(Sayyids)王朝;到了阿富汗統治時代瓦日爾之官銜、地位更顯得含混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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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上之審判,由審判長(Qazi-u-Qazat)負責,並由回教法典解釋官(Muftis)協助,從 旁闡明法典。其法典之主要依據是可蘭經。不過,像阿拉烏定、圖格烈等之司法審判,主要還是根 據他們的當時政策,而不是依據回教法典。刑法非常嚴峻,凡致使人受傷或死亡之案件都得接受刑 法制裁。審判時常以拷打、威脅等方式逼供。似乎並沒有一定的司法程序。訴訟案件大都是隨到隨 審,立即判決。關于民事之債務審判,在馬可孛羅(Mrrco polo)之遊記中就已記述了,有很多 很大的債務、賠償案件是上訴到朝廷御前法院的。戈第瓦爾(Kotwal)是維持社會和平秩序之 官員;另一官員是維持治安的警察,稱之為牟塔西布(Muhtasib),其職責是監視人民的行動; 監督市場價格;檢查商人的度、量、衡。蘇丹本人也透過大量的宮廷情報人員監視臣民的活動。舊 的要塞、城廓都被利用來作為監獄,「監獄管理鬆懈,管理人員貪污賄賂層出不窮。」印度土爾其 蘇丹政府之財務政策是採取回教法學家之漠拉菲學派(The Manafi School)之學說。其實漠拉 菲學派之學說又是從伽日那韋德(Ghaznavids)之政策稍加修訂而成的。因此,回教王國的歲入 主要是靠印度之地主及小邦酋長之土地稅(Kharaj);除此而外,王田(Khalsa)及其所授與其 功勳官員之田(Iqta's)亦須納稅,這些功勳人員稱之為牟奎院(Muqta);尚還有其他不同性 質之土地稅。除了土地稅外,尚有戰爭時之國難稅;宗教稅;房屋稅;牧場稅;水稅等特別稅 (Abwabs)以壓榨百姓。還有對外貿易也必定具有部份收入,為其財源之一。德里回教對于非回教 徒尚另微保護稅(Jizya),「以酬答他們保護其生命財產,以維持國家強大的軍力。」平時,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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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教信徒有任何宗教活動,還得另外增繳額外稅款。繳稅以現金或其他糧食、金銀亦可。我們已對 卡爾耆(Khaljis)及圖格烈(Tughluqs)回教王國的歲計作了一個大概的說明。但我們得補充 說明的是:他們的財政政策、歲計預算,全係根據國王的旨意決定。根據伊文圖密須(Iltumish) 之紀錄,回教王國之歲計行政並無什麼重要的變化,只是有少數統治者,希望將稅收加以整頓,以 使其正常化罷了,例如巴爾班(Balban)就是這樣作的,阿拉烏定之稅收政策影響了土地租佃之型 態;穆罕默德.賓.圖格烈之橫征暴斂對王國之影響也很深。

關于稅額之決定也並非是一成不變的,在阿拉烏定時代,其對農地稅之征收已高至其產物之百 分之五O;即使以吉耶烏定圖格烈(Ghiyas-ud-din Tughluq)之寬厚慈祥似乎也並未減低阿拉 烏定所定之標準,而在穆罕默德.賓.圖格烈時代,如果說不會高于前面標準,至少也不會低于其 征收額。在菲洛士沙時代,農場制度很盛行,已普及到全國各地。

回教王國之常備軍包括宮廷侍衛與首都警衛部隊在內,因為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武力。這些常 備軍往往是由省督們所精選出來的;有的是由功勳官兵所充任;間或也有以印度部隊充任常備兵的 。其兵源多來自不同之同種族與國籍,諸如土耳其人,喀陀人(Hhataians).波斯人及印度人等 ,常備兵都是被編有兵籍冊的。

其兵種以步兵為主;此外還有大量的弓箭兵;騎兵;與象隊等。這時,還未聞有砲兵部隊,如 有也是在其晚期以後了。不過,用火藥所發射之石彈,或一種粗的渾發油所製之燃燒彈已經用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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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上了。這種石彈砲在伊文圖密須時代雖早已使用,但其效果並不理想。到了中世紀,才有各種不 同的粗糙機械來發射火球(Manjaniqs)、火箭(Mangonels)、石塊或石彈(Mangons)還有 以鐵筒內裝鐵砂丸來發射的砲,甚至也有以毒蠍子或其他有毒的蟲類來傷害敵人的。這些都能有效 地攻擊敵人。

德里的土耳其蘇丹王宮雖然沒有莫兀兒王朝那樣奢侈浮華,但也算是莊嚴華貴了。他們的王妃 王子王孫以及其他王室人員都一律住在王宮之中。他們獎勵不同文化之學術人才,并將他們安置在 王宮之中,這也是王宮花費極大的原因之一。總之,王宮中的花費是國家財政上的一大負担。

第二目 省級行政

蘇丹的直接影響只能到達他的城堡、前哨部隊所控制之地區,邊遠地區由省督負責,所以省督 又稱之為副王,亦即所謂賴比蘇丹(Naib Sultans)。省的多少各時期不大一致,一般總是保持 著二十至二五個之間。省下又區分為好幾個區(Portions),各管轄幾個牟奎陀(Muqtas)或 阿邁爾(Amils);其下又分為不及數哩之小區,稱為西奎德爾(Shiqdars)。每一省有如一 個「小帝國」,賴比(Naib Sultan)蘇丹集立法、司法、行政、軍事等大權于一身,唯一只 接受中央的控制,其政治之實質為專制形態。甚至,其省督與中央之關係,亦得看省與中央力量 之消長而定。穆罕默德.賓.圖格烈蘇丹就是因為他失去了對省級之控制,而引起他的省督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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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從省內所征收的稅,除了其自身行政費用之預算外;還得將所征收之稅按一定的比例繳給 中央政府。此外,省內維持著地方性之民兵;有時候,國家有戰爭時,還得增加軍費預算以供中央 使用。這與中世紀歐洲的封建諸侯的地位很有些相似。也由于貴族們之陰謀,與官員們不睦常常妨 礙省的行政工作;因此,和平與秩序之社會很難維持得長久。

除了回教王國之行政範圍到達其省而外,其他偏僻、邊遠之地區,大多仍在印度的土王手中, 這些土王只要不侵犯德里的領土;定時入貢,他們之間都能相安無事,和平相處。其實全國之鄉間 也并未受到德里回教王國很大的直接影響。

第三目 回教的貴族

一般說來,貴族在回教王國中是有很大的影響力的。因為他們往往是行政官;而且又是決定王 位的人。但是,由于其貴族身份不是世襲的,其構成份子亦複雜,不成其為一堅固的組織團體,有 如法國與英國的貴族一樣,實際上,并無多大力量。雖然,土耳其人在貴族中所佔人數較多,但還 有更多的阿拉伯人、阿富汗人、阿比西利亞人、埃及人、印度人、乃至爪哇人等,他們各屬不同 之民族,自然不可能具有共同的目的、共同的理想從事國事工作;甚至對王室也不能真正效忠, 以維護王室的絕對利益。他們反而自私地相互陰謀勾結,以攫取國家財富與權勢為其目標。一位 當代的學者說:「他們如同一羣分裂的原子,不能為國家引出一可行之憲法。」這樣,就很利于 獨裁政治的滋長。不過,這也給國王帶來了封建制度痛苦,使得他龐大的帝國容易走向解體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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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庫阿富汗之行政機關已如上所述,由于沒有根深的傳統;也沒有廣大的民族作後盾,所以它 的政權不能安定長期的久存。唯有合乎傳統民族所支持的政權才是安定繁榮為最可靠的保障。雖然 中世紀之拉迦普之各國與土庫阿富汗是并行存在著的,而土庫阿富汗的政權是軍事的。又是封建的 ,所以遭受到印度傳統思想所反抗。如果它能善意地順應民情,即使它是出自外來的力量,仍然能 獲得民心所擁護的。事實上,人民深惡政府;而政府既多半為自己利益打算,更深恐人民反抗所以 箝治愈為嚴峻,政府與人民間形成一道死結,越拉越緊。像這樣毫無政治理想的政權,當其武力一旦 失去控制時,其傾覆瓦解乃是不可避免的結果。

第二節 經濟與社會環境

第一目 經濟

在土庫阿富汗三百年的統治時期,對于廣大印度人羣的經濟環境要說出一個明確的概念,那是 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我們要研究其經濟,從阿密爾.克什拉夫(Amir Khusrav)之著作中搜集了 關于土庫阿富汗之紀年、民俗語言、小說、詩歌、民謠等材料;其中還有外國旅行家,以官方及私 人之信札論到其法律、倫理等方面之珍貴史料。從這些資料與史料中,我們發現土庫阿富汗回Y王 國確實擁有很大的財富。從弗里夕塔(Ferishta)所述;我們可以知道伽日尼一朝(Ghazni)之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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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德(Mahmud)如何地掠奪其鄰國的財產;也指出穆罕默德.賓.圖格烈之窮極奢侈;晚期圖格 烈朝之長期混亂:以及帖木兒佔領德里,大肄搶刼等史事。可見土庫阿富汗並未曾訂有確切的經濟 政策,以改進人民的生活環境。即使卡爾耆王朝也未產生任何長期性的經濟建設。一位現代的回教 學者評論道:「從整體看,任何生產方法之改進,一定要注重財富之分配;從不同之社會階級立場 來判斷經濟問題,否則那都是國家政策上之偏失。」

在農村、在城市印度都有基爾特(Guilds)與工藝之廣泛的商業活動,雖然沒有政府之支持, 它却能使得政治發生相當之變化,這就是由于在印度有其傳統上的工業組織所致。而德里王國之統 治者也常鼓勵工業與貿易,其目的只是為其政治與政權之需要。所以在德里王室之工廠(Karkhanas) 就有四仟工人專為王室人員紡織絲織品衣料,除工人而外尚還有其他官員奴婢以供王室使喚,甚 至直到今天,我們尚還沒有四仟工人那樣大規模紡織廠。大多數的工人都是為商人所僱用,只有極 少數工人所得之工資是公平的待遇;大多數工人是像貨品一樣被賣入工廠,在壓迫之下而工作。雖 然農業是大多數人民所從事之工作;但無論在農村或鄉下之工業生產也是極重要的。諸如紡織業, 就有棉花、毛紡、絲質等紡織廠;隨之又附有染色、印花工業;其他尚有製糖、金屬、工業;以及 燒磚、石,造紙工業等。還有較精細之工業:諸如製杯、製鞋、製造武器等。製造武器以弓、箭為 主。此外,酒精與香水亦是當時很重要的工業。孟加拉與伽雅羅第人(Gujarat)則為這些物品的 優良製造者,並且為紡織品的輸出者。阿密爾.克什羅夫以及其他外國遊客如毛漢(Man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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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一四O六年訪問過孟加拉;巴迪瑪(Barhhema)曾在十六世紀之一五O三年到一五O八年來 到印度;巴波沙(Barbosa)于一五一八年訪問印度,他們對孟加拉的貨物亦都備加讚揚。

在這個時期,印度對內的貿易數量也是很龐大的,在國家獨占與嚴厲地行政管制下尚且如此, 商業仍如此發達,可見其國力之富裕。他們也對海外進行貿易,經由海路遠至歐洲、馬來羣島與 中國。甚至更遠,已伸展到太平洋各國家進行商業活動。從內陸則與中亞、阿富汗、波斯、西藏、 不丹通商。摩沙里克.烏爾.阿布色文(Masalik-ul-Absar)一書之作者寫道:「世界各國的商 人不斷地將純金携來印度,而買回印度的樹膠及藥材、香料。」印度回教王國所進口的主要是奢侈 品,這都是富有的階級所使用的;其次則為馬匹、騾子。其出口物多為各種農產品,紡織品、各種 金屬品、鴉片、印度人的餅類等。沿波斯灣的國家都依賴印度的粮食進口。孟加拉與伽雅羅第 (Gujarat)的港口都是出口貿易的主要吞吐港。巴瑪(Barthem)視孟加拉為「最富裕的國家,它 的棉花、生薑、糖、米、及各種肉類等,在全世界來說都是產量最多的地方。」

貨物的價格,在整個土庫阿富汗回教王國之統治期也並不一致,物價高昂期多屬飢荒、兵亂時 期;而物價低廉期則為生產過剩之豐收時期。當穆罕默德.賓.圖格烈的統治時,曾發生大飢饉, 大米每一西爾(Seer)約重兩磅,其價格高至十六至十七吉脫爾(Jitals),每一吉脫爾約為一又 四分之一英銅元。有很多人被餓死。菲洛士沙第二次攻擊信德後,信德缺乏食米,每五西爾又漲至 八至十吉脫爾;豆類每一曼德(Maund)約合二一.八O磅其價格為四至五坦卡(Tank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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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說每一西爾為六.四至八吉脫爾。

而在伊布拉西門.羅狄(Ibrahim Lodi)之統治期是物價最低廉的時期,只需一.六吉脫爾 即可購到大米十曼德,食油五西爾,粗布十碼,可以作一件巴魯尼裝(Buhluli)。

在阿拉烏定的統治期物價是持平時期平均以曼德(Maund)為單位,小麥為七又二分之一吉脫 爾;大麥四吉脫爾;大米五吉脫爾;豆類五吉脫爾;扁豆三吉脫爾;白糖一OO吉脫爾;黑糖六O 吉脫爾;羊肉一O吉脫爾;酥油十六吉脫爾,不過在德里則為十七坦卡(Tankas)一塊[註1],在 阿里伽爾(Aligarh)則為六坦卡一塊;一條粗毛毯為六吉脫爾;細毛毯為三六吉脫爾一條。[註2]

從阿拉烏定、穆罕默德.賓.圖格烈、及菲洛士.沙三人之統治時期之物價作一比較後,我們 就會發現:一般所說之第二回教王國之物價升高後,到了菲洛士沙時期又跌回到了阿拉烏定所統治 之先前水準。整個說來、食物與一般貨物在多布(Doab)與其他各省都是很便宜的。伊賓.巴 圖塔(Ibn Batutah)曾說:「我所看到的每一地方的日用品的售價都比較孟加拉要便宜。」每 年只要八個狄爾罕門(Dirhams),一個三口之家的家庭就可以夠開銷了。但我們還不能知道,在那 個時代一人的平均所得究竟是多少。尤有近者,由于當時市面貨幣流通的不多,尤其是孟加拉更是 貨幣不足,因此,很困難判定老百姓對于低物價的日用品究竟能獲益多少,也是不容易判定的。

不同社會階級的人,也有不同的生活水準,富人與窮人更是成為強烈的對比;而統治階級則過 著紙醉金迷的奢侈豪華生活,從事農作的農民,也能過著起碼的最低生活標準。總之老百姓的租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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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坦卡(Tanka)約等于現在印度之盧比(Rupee)十五倍,即十五盾盧比換一坦卡。 譯者按:現行盧比依官匯兌換美金之比率是七比一,即一元美金換七.五盾盧比。
[註2] 三位統治者之統治時期的物價比較如下:(其價格每曼德(Maund)以吉脫爾(Jitals)為單位)
  阿拉烏定 穆罕默德‧賓‧圖格烈 菲洛士‧沙
1.小麥 7.5 12 8
2.大麥 4 8 4
3.大米 5 14
4.豆類 5
5.扁豆 3 4 4
6.白糖 100 80
7.黑糖 60 64 120--140
8.羊肉 10 64
9.酥油 16 100
以上資料是錄自J.A.S.B.;一九三五年,卷一,Letters第二期,二三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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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勢必很重;遇到荒年,又無賑災救濟之景況更是悽慘。阿密爾.克什拉夫þ痛心地說:「在王 冠上的每一顆珍珠都是來自可憐農民們的血淚。」巴布爾(Babur)曾訪遍當時印度各鄉村,他寫 道:「人們所一向生于斯長于斯的地方,都已十室九空,這裡也是我曾一度訪問過的。」中世紀的 印度農民比之他們的子孫──現代印度農民的生活似乎好不了多少;不過,以現代的生活水準相較, 他們那個時代的生活似乎比較容易得到滿足。此外,鄉村居民,他們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無論政 治上之風雲變化,他們根本漠不關心,就是朝廷易主,也並未影響到他們鄉村的寧靜樸實生活。

第二目 社會生活

蘇丹與貴族普通地蓄養奴隸及婢女。王室所養的奴隸數量更是大得驚人。阿拉烏定蓄有五萬; 而菲洛士沙則蓄有二十萬。他們對奴隸極為重視,奴隸不但可提供服務;而且亦可 獲得致富。奴隸們憑其個人之才華與能力,往往可以被提陞到政治上及社會上之高級職位。除了 大量印度奴隸外;他們最喜歡阿薩密奴隸,因為阿薩密奴隸的體格格外健壯靈活;也從外國諸如 中國、土耳其、波斯進口男女奴隸。奴隸的售價要視戰爭與年景而定,大凡戰時之奴隸最貴;而 飢饉荒年則最賤。奴隸制度之構成當然一定是對王室與貴族具有相當之作用與目的,但同時,為 整個社會却帶來了不良的後果。事實上,那是一種不健康的社會特徵,也是一個墮落社會的戮記。

無論是印度人或回民,保護婦女則為其社會生活之共同特色。大多信守著嚴肅的婚姻生活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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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憩適。除了伽雅羅第港口沿岸附近之居民,他們在戰亂時期外國人,尤其蒙古人經常出入其 間,與異族通婚不能嚴守限制外,一般印度人與回教婦女,都是嚴守不與異族通婚之制度的(Purdah System)。

婦女所受的教育因其所屬之階級而異:鄉村婦女以家務為主;上層階級社會婦女尚須學習藝術 及其他學問。羅帕摩地(Rupamati)與帕德瓦地(Padmavati)是典型的婦女教育方式。男女盛 行早婚。各階級都流行妻子殉葬(Sati),當丈夫死後,妻子即投入焚化丈夫屍體之柴堆中自焚而 死。根據伊賓.巴圖塔:丈夫死後、妻子要殉葬事先須得德里蘇丹的允許。從其慈善救濟、及其他 方面之社會道德來看,一般社會生活之水準是很高的;不過沈溺于聲色犬馬之糜爛生活也同時存在著。

第三節 文學、藝術與建築

第一目 印度文化與回教文化衝擊後所發生之影響

古老的印度文化,在先前即已飽受希臘(Greeks)夏伽(Sakas)、匈奴(Huns)人之侵襲 ,并接受其若干文化之影響,所以印度文化早已失去其單一性;但却遠不如土庫阿富汗人侵入印度 所發生之影響那麼大。回教徒侵入後,基本上與印度斯坦境內的社會及宗教觀念大不相同,要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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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文化與宗教是很困難的。新侵入之民族與土著人民之間之政治關係是經過長期痛苦地磨擦、忍 讓才建立起來的。但無論如何印回兩種民族文化已相互接觸達數個世紀之久;兩者又相互適應,相 互影響。透過長期的接觸,印回兩方面的人民,都有改變其原來宗教而信奉新宗教的,影響印度人 產生開放容忍精神,於是兩者之思想,及風俗習慣漸趨向同化。總之,是由衝突而進入同化;即使 未臻完全同化,但也作到容忍與和諧了。事實上,自回教進入印度之早期,印度與回教文化都已相 互承認其地位,而回教之神祕主義色彩也正是印度教所原有的特色。

在中世紀,有幾位著名的回教學者他們都是回教的聖者,都曾在印度居留過,他們曾協助回教 朝廷在印度宣傳回教哲學及其宗教神祕經驗,他們與印度的聖者往返甚密,而且也很崇敬印度的聖 者。最後他們禮拜其共同唯一的聖者(Satyapir),或說是唯一的神。由于內心上具有同一的 宗教感情,所以回教也同情了印度教;也可能就在今後,更會認知印度教為他內心的原始宗教。這 都是出自相互瞭解所帶來的結果,因此,印度之宗教文獻被回教朝廷研讀,翻譯,或節譯成回文, 諸如克什米爾之熱烏爾阿比定(Zain-ul-Abidin),在孟加拉之胡生沙(Husain Shah)就是 其實例。尤有進者,回教朝廷、回教的傳教師,以及其聖者亦紛紛研究印度的哲學,諸如瑜伽與吠 檀多等;更研究印度的醫學與天文學等。印度在天文學上有些也是得自回教的,諸如經緯度之計算 、日曆(Zich)及十二宮(Tajik)推算等;此外在醫藥、化學方面也有受回教學者的影響。印度 烏爾杜(Urdu)文學之形成是匯流波斯、阿拉伯、土耳其等國文學之譯文觀念,而配合原梵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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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之綜合語文,也可說它是「回教文化與印度文化之綜合產品。」

有的回教學者撰文著述,讚揚印度的生活傳統,例如摩立克.穆罕默德(Malik Muhammad Jaysia)所寫之帕德密尼(Padmini);也有印度學者用波斯文闡揚回教文獻的,例如瑞.巴拉 .麥爾(Rai Bhana Mal)所寫之年表。還有很多回教傳人用印度文寫詩;而印度詩人用烏爾杜 文寫詩的。阿密爾.克什拉夫是回教學者,而其著作中,也些則是用印度文寫的。相似的,這兩種 文化在藝術、建築、與音樂方面又各產生出一種新的風格。「這種新風格,仍是出自印度傳統的內 涵;但其形式已波斯化了,而其寫實之主題却是屬于回教王宮的。」有些建築家是回教徒,他的設 計仍具有印度傳統的神韻,由于他生長在印度,仍難免受到印度文化環境所熏習。所以回教民眾以 後也有實踐殉葬(Sati)與火祭的(Jauhar)。還有兩民族之統治階層相互之通婚,也是促進民 族融洽的原因之一。雖然相互之通婚,有的是出自形勢所迫,有的是出自被征服。這種婚姻之氣氛 雖使人感到有「強烈的陌生感」,但却同樣的可以調整兩民族不同之習俗,臻進兩民族的情感與文化。

在政治方面印回之間也一直保存著合作互助的和諧精神,除了地方行政工作而外;回教政府還 任用了大量的印度人在各階層之行政單位任職;尤其是村裡的基層幹部大都是印度人充任。例如犍 陀德尼(Chanderi)之麥德尼.瑞(Medini Rai)及其朋友在麥爾瓦(Malwa)都享有高位;在 孟加拉之胡生沙也任用了很多印度人充當官員,其中最重要,最顯貴的為普南德爾罕(Puran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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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n)、廬普(Rup)及沙納坦(Santan);古爾岡陀(Golkunda)也重用了幾位印度人 為其大臣;毘伽坡之猶索夫.阿狄爾.沙(Yusuf Adil Shah)甚至將政事全權委託給印度人, 全國都使用馬拉第語言(Marathi Language)。

克什米爾之熱烏爾.阿比定(Zain-ul-Abidin)瞞著阿克巴(Akbar)贊助印度人爭取自由 。毘伽坡之伊布拉西門(Ibrahim Adill Shah)的回教民眾因為他提掖印度人,而稱贊他為伽格 古魯(Jagadguru),意思是慈悲寬大的聖人。拉迦普的騎士也嚮往回教的尚武精神。因此,拉伽 普的英雄羅拉.山伽(Rana Sanga)對于其敵人麥爾瓦之摩牟德二世(Mahmud Ⅱ)能獲勝獨 立也表示對他尊敬不已。古德羅罕(Qutlugh Khan)被納塞烏定蘇丹(Nasir-ud-din)打敗 後逃往商塔爾(Santur)之羅拉.班帕爾(Rana Ban Pal)處請求庇護。我們已指出,藍格 坡(Rananthamhdr)之哈密爾.提婆(Hamir deva)如何庇護阿拉烏定.卡爾耆(Ala-ud-Din Khalji)之叛變酋長因而引起阿拉烏定蘇丹的憤怒之事件。甚至毘迦耶帝國自提婆.羅耶二世 (Deva Raya Ⅱ)征集回教徒服兵役,而且對住在其首都以外的回民嚴加保護。毘迦坡(Bijapur) 之名將阿沙德罕(Asad Khan)曾一度被邀請到毘迦耶參加摩訶拉婆密節(Mahanavami Festival)觀禮。羅拉.山伽組織了一支回教部隊與巴布爾(Babur)及希瑪(Himu)作戰 。一位印度教的本里亞(Benia)曾作過阿狄爾沙(Adil Shah Sur)之首相;並于一五五六年領 導阿富汗軍隊指揮與莫兀兒軍隊的最重要的一次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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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巴布爾進入印度以後,他們的一切都已印度化了:無論服飾、習俗:娛樂、運動……等 各方面表現了印、回民族之融化與合作。馬歇爾(Sir John Marshal)就曾譯述道:「在人類 史上,印回兩大民族文化能匯集同一洪流之中,尚且還顯其不同之特色,廣大地,強大地發展著 ,實屬難能可貴。印、回之間,無論在宗教上,文化上都存在著差異性;甚至也有廣泛的分歧點, 然而,這對於它歷史之發展確更具有特別的價值……」

印度教當然不可能吸收回教,但可概略地說,它受回教所影響的,主要有兩方面:第一, 很多回教人士,喜歡印度的古典文獻,因而影響了他們衷心地改信印度教;而印度教為了阻止回教 之發展,他們加強了嚴格的階級統治,而其統治階級亦加強對于印度古典文獻之研究,尤其是斯門 瑞地(Smriti)一書最為重要。毘迦耶之有名學者摩達婆(Madhada)評註帕拉沙羅斯門瑞第 (Parasara),名為凱羅尼那耶(Kalaniraya)約在一三三五至一三六O年之間;毘西韋斯瓦羅 (Visvesvara)于一三六O至一三七O年之間為摩陀那波臘王(King Madanapala)寫了一部 關于斯門瑞地思想方面的書,稱之為摩陀那帕里伽塔(Madanaparijata)。屬于婆羅奈學派 (Benares School)的一位孟加拉註釋家牯拉家(Kulluka),其所注釋的斯門瑞地也是有名的 。還有一位與凱德耶(Chaitanya)同代的孟加拉之勞吉那(Raghunandan)。第二、回教的民 主精神影響了印度的社會與宗教。在印度宗教家們的領導下引起自由運動。無論在教義,在儀式方 面之紛歧,在傳教時都作了統一的解釋:諸如強調世界性之大同宗教;世界上有唯一的神;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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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解脫自由要憑藉個人之行為,致力于純正之信心,輕視儀式、苦行等。

在從印度宗教改革的人物中,從時間上看,要算羅曼南德(Rmananda)最早開創風氣。不 過,關于羅曼南德之生死時間有不同的各種說法。他生在阿拉哈巴(Allahabad)之一個坦雅庫比 伽(Kanyakubja)人的婆羅門家庭之中。他參拜過北印度所有聖地。他崇奉羅摩(Rama),他 用印度文宣傳巴克(Bhakti)教義,擁有眾多不同階級的男女信徒,其中最有成就的大弟子有十 二人[註3],其中有一人是理髮師,另一名為皮匠,還有一名為回教的織布匠。

另一位有名的韋西格拉瓦教派的聖者瓦拉巴查亞(Vallabhacharya)是崇奉克利希納(Krishna) 神的,他于一四七九年生在婆羅奈斯附近之一個泰魯古人的婆羅門之家庭中,他出生時, 他的母親及其家人正在那裡朝聖。他自小伶俐過人,長大完成其教育後就進入毘迦耶之克利希納提 婆.羅耶之王宮中任職。他在王宮中,曾與濕婆(Saiva)教派舉行公開論辯而獲勝。他已放棄了 俗世一切,而過著出世生活,他相信「靈性與世界與超靈魂是同一的」。他是一位純一元論者 (Suddha Advaita),也有稱之為非二元論者。不過,稍後,他與瓦拉巴查亞(Valabhacharya) 之門徒來往甚密;而孟尼爾.威廉(Monier-Williams)又對瓦拉巴查亞派評論者說:「瓦拉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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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其十二大弟子是:安納檀南達(Anantananda),伽比爾(Kabir)、匹拔(Pipa)、巴伐納達 (Bhavananda)、蘇卡(Sukha)、沙而蘇羅(Sursura)、帕達瑪及第(Padmavati)、拉爾哈里 (Narhari)、華達沙(Raidasa)、檀那(Dhana)、塞那(Saina)、及沙爾蘇羅的夫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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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亞主義已變成頹廢的伊匹鳩魯學派之享樂主義了(Epicureanism)。」

韋希拉瓦教派最偉大的一位聖者為凱德耶(Chaitanya),他生于一四八五年,死于一五三三 年。他的家庭在孟加拉之拉地亞(Nadia)是一個書香門第的婆羅門世家。凱德耶在年輕時就有很 好的文學修養,也深感到俗世的痛苦,二四歲起,即開始他的出世生活,傳送他的慈悲教義、他先 後在奧瑞沙住了八年,在德干住了六年;然後就往布仁達宛(Brindavan)、高文(Gur)以及其 他地方遊化說法。他的門徒已視他為韋希笯神(Vishnu)之化身。克利希納達.卡韋羅吉 (Krishnadas Kaviraj)是凱德耶行讚(Chaitanyacharitamrita)一書之作者,也是凱德耶傳記文學 之權威學者,他對凱德耶之思想本質曾如此地說:「他崇奉克利希納(Krishna)為克利希納的聖 徒;他解脫了幻象的桎梏,而皈向了克利希納神的座下,因此,他的宗教也是毫不保留地是皈依克 利希納神的。」他反對苦行的修行方法;而他在哈里(Hari)傳教是透過歌唱、舞蹈,在歌 唱、舞蹈中以培養人的慈悲心與信心;有了慈悲心與信心才能認知到神的存在。他的宗教是全民的 ,沒有階級,沒宗派之限制。他的信徒遍及社會各階層人士,甚至有最低的所謂賤民;也有回教徒 而改宗的。總之,凱德耶之教義在印度社會中之影響是深入廣大的。

藍姆提婆(Namdeva或Namadeva)在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也致力他的宗教傳佈 工作,在其信徒中有少數是回教徒而轉皈印度教的。藍姆提婆原係出身于一個裁縫師、或印花布之 之印花工人;他發跡是始于十五世紀中葉。[註4]他相信統一的唯一神,他對于崇拜偶像與外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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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 關于他的出生時間,有不同的說法:根據錫克教(The sikh Religion)一書之作者瑪可里菲(Macaua liffe)在該書卷一、六章一八頁所載,說他是生于一二七O年。而韋希納教與濕婆教一書之作者,班達 克爾(Bhandarkar)博士,在其書中第八頁及卡賓特爾(Carpenter)之印度中世紀之有神論(The ism in Medieval)一書四五二頁都稱他是生在十四世紀。在J.R.A.S.一九二O年,第一八六 頁之作者伐奎哈爾(Farquhar)則說他是生于一四OO年至一四三O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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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上之宗教活動都很淡漠,而認為要達到解脫唯有只能通過神聖的慈悲才能達成。他讚道:

「敬愛神,我們永不會頹廢,神才能填補我們空虛的心靈:
拉姆與神是名、實相應。
有如母子之連心;
所以.我的心靈,沐浴著神恩,與神相印行。」

伽比爾(Kabir)終身從事印、回宗教協和工作;尤其他希望在二者之宗教精神方面找出其共 同本質。他的生平事蹟多已失傳,甚至,其生死之年代亦無確切的紀錄了。[註5]他傳教的盛行時 期是在十四世紀之末期,或十五世紀之初期左右。據傳說,他是一名婆羅門的寡婦所生之私生子, 他的生母將他遺棄在婆羅奈斯(Benares)的水庫旁邊,而被一名回教的紡織工人的太太所攜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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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5] 也有不同的說法:塔羅(Tara Chand)在其回教對印度文化影響(Influence of Islam on Indian Civilisation)一書,第一四六至七頁所載:根據瑪可里菲及班達克爾是在一三九八年生,但根據伐奎 哈爾、韋斯可特(Westcott)、波爾恩(Burns)及其他學者都說他生于一四四O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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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後來為羅曼南德(Ramananda)之入室弟子。正如卡賓特爾(Carpenter)博士所說:「雖 然伽比爾之整個思想背景是印度教;」但是他亦受了蘇菲(Sufi)一派之聖者與其詩人之影響很大 ,因為他非常親近他們,而且與他們之過從亦至為密切。以後,他就致力于宗教的慈悲精神,他推 動無階級、無宗派之統一宗教運動。他曾說:

「印度人與突厥人都是同胞,阿拉(Allah)與羅摩(Rama)都是同一神而異名;我們不必 計較一位聖者,他是屬于那一宗派?

※  ※  ※

理髮與木匠,甚至販夫走卒都是導向神聖,
更何況,那瑞西(Rishi Swapacha)尚是一位硝皮工人;
印度教與回教都要達成同一聖境,
那彼岸,絕無涇渭之分。」

卡比爾也不相信苦行的結果,會帶給人們的解脫;也不相信印度教與回教之膜拜神也能得到靈 性的昇華,真正要靈性昇華解脫,唯有要完全消除內心之羞辱、卑賤、欺心與粗暴。他讚道:

「到天堂的唯一道路,不是藉反覆的齋戒禱告;
如認知了真理,在人心深處,就是麥加莊嚴的殿堂。
然後堅實之金剛身有如巍峩的寺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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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是其住持僧;
以犧牲消除懷疑與憎恨,
藉忍耐代替祈禱,
印度教與回教都同一主宰之神。」

另一位偉大的宗教家是拉納克(Nanak),他是奧義書(Upanishads)一元主義之復興者, 也是錫克教(Sikhism)之教主。他于一四六九年,生在塔爾灣地(Talwandi)之伽崔(Khatri) 之家族中。塔爾灣地即現今之南坦拉(Nankana),在拉哈爾城(Lahore)東南三五哩之地。 他一生都在勸導印、回和睦,相互彼此尊敬。他的主要目的,是要消除印、回兩教在宗教信仰上之 衝突。亦如卡比爾所主張,只有唯一的神,所不同的,只是兩宗教所奉行之宗教儀式與戒律不同而 已。他說:

「宗教之構成不是靠語言文字;
他視所有人一律平等,他就是宗教人。
宗教不在乎冥思的態度,或奇異的儀式,
宗教也不在乎是否能流傳國外,或到聖地朝聖。
唯有淨化了內在的世界;
然後才能皈向宗教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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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他的門徒既不要從事極端的苦行;也不要追求享樂;而是要守著中道。他還要求他的門徒 嚴守三戒:戒偽善;戒自私,戒說謊。他宣告:

「通過如金匠師之精心設計,還要經過爐火純青的歷鍊。
以神聖的知識為工具,認知你的鐵砧。
當尚恐懼神聖,還得加強火喉熬煎。
神聖的慈悲降臨之前,先得接受殘酷的考驗。
經過如此真實之鑄造,世界亦必將改換。
能如此地披艱瀝膽,上帝豈能冷眼旁觀。」

拉納克的宗教,可說是一改良的宗教,很多回教徒都皈依了他。他的繼承者,更將他的教義發 揚光大,至今其宗教勢力仍很強大。

第二目 地方文學的發展

除了回教宗教所不能觸及的地方外,印度文學在印度各地區普遍掀起改革運動。而正統的學者 們雖然仍舊以梵文寫作;而宗教妀革家,為了能使他的教義能普及大眾深入民心,所以他們從事口 語化的文學,以便使人容易瞭解。羅曼南達(Ramananda)與伽比爾以印地語(Hindi)傳教,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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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充實他的詩。尤其是伽比爾所寫之多哈斯(Dohas)與沙克西斯(Sakhis)被視為精心之作,也 是其印地文語學之傑作。藍姆提婆促進馬拉德文(Marathi)之文學發展有很大的貢獻。拉達克利 希納教派(Radha-Krishna)之密拉貝夷(Mira Bai)及其他宗教家以婆伽巴夏(Brajabhasha)語譜 成音樂。拉納克及其門徒鼓勵旁遮普及高南牟克(Gurumukhi)文學。韋希拉瓦教派之大師提倡 孟加拉文學不餘遺力。韋希拉瓦教派之著名詩人犍地德(Chandidas)可能生于十四世紀末,他降生 在孟加拉之比爾巴門縣(Birhhum)之南魯爾村(Nanur),他的散文詩在孟加拉是家戶曉喻的。 與犍地德同時代的韋德帕第.塔克爾(Vidyapati Thakur),雖然是一位米提拉(Mithila)的 土著,但他的詩充滿著鄉土氣息,深獲孟加拉人所喜愛。文學之所以能發達,主要原因還是得力于 宮廷的鼓勵:韋德帕第.塔克爾是印度教國王濕婆辛哈(Siva Simha)之宮廷詩人;孟加拉之回 教國王還邀請學者將羅摩史詩(Ramayana)與摩訶般若多史詩(Mahabharta)從梵文譯成孟加 拉文,回王們也都能認識孟加拉文,還會講孟加拉話。巴爾巴克(Baroak)蘇丹本人是一位學者 ,他對學者極為禮遇:例如瑞木古第(Raimukut Briihaspati Misra)則是一位具有多種作品 享譽最高的學者;馬拉得爾(Maladhar Basu)于一四七三年的處女作錫克利希納.毘伽雅 (Srikrishna-vijaya)一書曾獲得蘇丹賜以高拉吉.罕(Gunraj Khan)之頭銜,克利第瓦沙 (Krittvasa)用孟加拉文所寫之羅摩史詩之韻文詩已被認為孟加拉人的聖經;高爾(Gaur)之奈斯 羅沙蘇丹(Sultan Nusrat Shah)將摩訶般若多史詩譯成孟加拉文;韋德帕第對奈斯羅沙與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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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定(Ghiyas-ud-Din)兩蘇丹極為讚賞;在胡生沙(Husain Shah)之將軍帕羅格爾罕 (Paragal Khan)之主持下又將摩訶般若多史詩再度譯成孟加拉文,據說實際從事負責的為其兒 子卻地罕(Chuti Khan),也是吉大港(Chittagong)之省督與帕羅麥瓦羅(Paramesvara) 所共同僱請室利伽羅(Srikard Nandi)將該史詩中之馬祭篇(Asvamedha parva)譯成孟加拉 文的。

在前面我們已指出毘伽耶朝廷如何發展泰魯古文學(Telugu Literature),在這裹不再重述了。

第三目 梵文文學

雖然這一時期近三百年受到各種抑制,但梵文文學無論是在宗教與非宗教方面,其重要作品並 未完全空白。約在紀元一三OO年,帕塔沙羅第(Parthasarathi Misra)寫了好幾部行業密曼沙 (Karma Mimansa)之梵文著作,這是專門研究狄斯比伽論(Sastra Dipika)之作品。有些是 研究瑜伽(Yoga)、正論(Nyaya)與勝論(Vaiseshika)各派之哲學著作。這一時期最重要之劇 作及劇作家為伽辛蘇里(Jay Singh Suri),他生于一二一九年,死于一二七九(?)年,其代表作為 哈密爾馬達馬連納(Hammirmada-Mardana),韋德拉(Vidyanath)生于一三OO年,其主 要劇作為普拉提魯阮卡利安(Pratap Rudra Kalyan);伽羅那國(Kerala)國王拉韋伐曼 (Ravivarman)亦寫了一部普拉地那阿巴德雅歌劇;瓦曼納.巴搭(Vamana Bhatta B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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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一四OO年,著有帕瓦地.帕瑞納耶(Pdrvati Parinaya);甘闍德爾(Gangadhar)以 犍帕里爾王抵抗伽雅羅第(Gujarat)蘇丹穆罕默德二世為背景寫了一部甘闍德沙.普拉塔帕. 韋羅沙(Gangadasa Pratapa Vilasa)等歌劇,以慶祝這次戰爭的勝利;還有孟加拉之胡生. 沙蘇丹之首相羅帕戈斯瓦密(Rupa Goswami)于一五三二年左右也寫了韋達摩達婆(Vida Gdha Madhava)與羅尼陀摩達婆兩部短劇。總計以梵文所寫成之劇作多達二五部左右。此一時期, 在米提拉(Mithila)與孟加拉之斯門瑞第(Smiriti)文與修辭學都很興盛,最著名的作者為在 米提拉之帕德曼拉哈(Padmanabha datta)、韋德帕第.鄔帕地耶(Vidyapati Upadhyaya) ,瓦查斯帕第(Vachaspati);以及孟加拉之勞古納(Raghunandan)等人。這些文獻,有 的是出自耆那教(Jainism)的,有的是其他宗教的,有的是非宗教的作品。

而毘伽耶皇帝們更加鼓勵學者研究梵文典籍,諸如沙雅那(Sayana)及其兄弟摩達婆.毘德 南耶(Madhava Vidyaranya),以及其他學者,普遍地從事梵文典籍之研究。此外,我們發現 尚有不少回教學者們對于梵文也有很高的修養。

第四目 波斯文學與回教教育

德里回教王國之蘇丹、將軍、貴族、以及各省之省督等高級官員,大都對波斯文有較高的欣賞 能力,所以他們也最鼓勵學者們研究波斯文。阿密爾.克什拉夫(Amir Khusrav)很誇耀地說: 德里城之發展,已可與中亞著名的國際大城布克哈拉(Bukhara)相媲美。回教統治者們廣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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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亞洲其他各地招納波斯學者,同時,在中亞各地之波斯學者亦受蒙古人所壓迫紛紛前來投效德里 ;他們為回教學者在德里、闍南陀爾(Jullundur)、菲洛玆巴德(Firuzabad)以及其他地方建 立學院,並還到處建立圖書館,尤其以德里的帝國圖書館最為有名,伽拉爾烏定.卡爾耆(Jalalud- din Khalji)甚至派阿密爾.克什拉夫為館長,綜督其他圖書館之職責。克什拉夫是當時印度 學者中波斯文造詣最高的人;也是最享盛名的作家,不僅工于詩,而且長于散文、精于音樂;最後 他還享有高壽。他首度成名是在巴爾班(Balban)的統治時期,那時他已被選為長子穆罕默德之老 師,在阿拉烏定.卡爾耆時期,他是常座宮廷詩人;在阿耶烏定.圖格烈曾對他備有厚贈。他約死 于一三二四至一三二五年之間。與克什拉夫同一時代的另一位詩人是夏克.哈森(Shaikh Zajmud -Din-Hasan),但為人所熟知者為哈森伊.狄拉夫(Hasan-i-Dihlavi),他在當時之國際間 也是有名的學者。卡爾耆第一代的統治者誠然從未忘記獎助學術;及其繼承者第二代之阿拉烏定似 乎也樂與學者親近。巴爾尼(Barni)曾告訴我們:「在阿拉烏定的統治時代,最令人稱道的是, 人們可以見到不同國籍的各國學者、工、農人士匯集于此,尤其是德里首府更是人文薈萃,萬商雲 集,有如巴格達(Baghdad)、開羅(Cairo)、君斯坦丁堡(Constantinople)之鼎盛時期一 樣的繁盛。有名的尼日門烏定.奧利耶(Nizam-ud-din-Auliya)以及其他幾位學者都是阿拉烏 定所統治時代的人物。吉耶烏定.圖格烈,不論是本意如何,但其表面上仍是鼓勵學術的。穆罕默 德.賓.圖格烈自身即是一位多才多能的學者,他對詩人、邏輯學家、哲學家å及醫藥學家都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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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予以故勵;並且,時常將他們延至宮廷作學術討論,在他統治時最富盛名的一位學者毛羅拉.鄔 門南尼(Muaiyyan-ud-din umrani),他撰寫了好幾部詳註方面之著作,諸如胡生(Husaini) 、脫爾克(Talkhis)、密夫塔(Miftah)等。菲洛士.沙本人著有發圖.伊.菲洛土沙(Fa- tual-i-Firuz Shahi)一書;他最熱心于教育,他建了好幾所學院,在學院旁邊又建立回教寺, 使宗教與教育相互配合;在他的統治期是有名的學者有科茲.阿布杜爾(Qaziabdul Muqtadir Shauihi)、毛羅拉.瓦伽吉(Maulana khwajagi)、及阿曼德.坦里斯瓦尼(Ahmad Thanesvari)。

在羅狄王朝期,施岡陀蘇丹(Sultan Sikandar)本人即是一位詩人;并且獎勵學術。甚至其 他如泊曼尼王國之統治者,以及其他獨立的小蘇丹王國諸如毘伽坡(Bijapur)、阿曼德拉格爾 (Ahmadnagar)、古爾岡陀(Golkunda)、麥爾瓦(Malwa)、伽普爾(Jaunpur)、孟加拉、 乃至馬爾坦(Multan)等國也是獎勵文學的。回教學者們潛心地研究,寫作,都有很高的成就, 這些成就在初期是為印度人所忽視了的。他們用散文寫下了第一流的歷史著作,諸如:明訶吉烏定 (Minhaj-ud-din)之陀巴克.伊.納塞(Tabaqat-i-Nasiri)一書則是寫回教國家的一般通史 ,曾獲得納塞烏定.摩牟德(Nasir-ud-din Mahmud)之獎勵。阿密爾.克什拉夫之麥斯里佛斯 (Mesnevis)便存極為豐富的歷史材料;而其塔里克.伊.阿拉(Tarikh-i-alai)一書尤其保存 了阿拉烏定.卡爾耆(Ala-ud-din Khalji)統治初期許多有趣的政績佚事。與穆罕默德.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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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格烈及菲洛士.沙兩蘇丹同一時代的著名史學家為熱亞烏定.巴爾尼(Zia-ud-din Barni)。 另外還有兩部重要的歷史文獻,一為夏伊西羅.阿菲(Shams-i-Sriraj)在菲洛士.沙在位時所 寫之陀巴克.伊.菲洛士沙(Tarikh-I-Firuz Shahi);另一部則是雅西耶.賓.阿曼德.沙而 印地(Yahiya Bin Ahmad Sarhindi)所寫之陀巴克.伊.摩巴羅克沙(Tarikh-I-Mubarak Shahi),這本書是寫于穆罕默德.賓.圖格烈死後八O年左右,以後的學者都視為具有價值之史 料,而都加以採用。

第五目 藝術與建築

如果把這一時期之建築形式視為印度撒拉遜的(Indo-Saracenic)或帕坦(Pathan)之建 築,像弗格遜(Fergusson)及其他學者所說的那樣,是不正確的。但若從其建築之風格與形式來 看,也不全是屬于印度的如哈威爾(Havell)所說的那樣。事實上,它是透過長時期文化之融洽而 產生出印、回之綜合風格。約翰.馬歇爾(Sir John Marshall)曾說:「印、回之藝術並不僅是回 教藝術之部份變化;也並不只是印度藝術的形式變化……廣泛地說,印、回的建築仍保留著兩者原 來特色,也許兩者之特色並不是一定保存有相等的比例。」印度的藝術,無疑地含有婆羅門教、耆 那教、佛教等原始風格;而回教之影響只在第七世紀之中期以後才漸漸傳入到印度,同時,我得說 明,由于長期漸次的傳入,所以不可能是單一的回教風格;而且,回教徒諸如阿拉伯人、波斯人、 土耳其人他們將西方、中亞、北非及西南歐等不同地區之建築藝術帶進到印度。而後又與印度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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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風格之古老藝術,在此一時期相揉合;其揉合之程度及其新風格,一則根據其宗教之需要;一則 根據其個人之興趣而創造出此一時期印度建築物之新的格調。這些建築物分別建築在各省地區,諸 如伽普爾、孟加拉、毘伽坡、伽雅羅第等地。由于回教以德里為首都,所以德里的建築所受回教之 影響益深;「而在德干、伽普爾地方則地方色彩較為濃厚;而孟加拉之回教建築則不僅採用磚頭建 牆,而且尚採用印度原始之雕刻圖案;在西印度所發現之中世紀精美建築則是以伽雅羅第的風格為 主;在克什米爾則以木質建築為主,其風格與喜馬拉雅地區的建築很相近。」

由于某些確定的因素,使外國與本地之風格相揉合那是可能的:因為回教的建築家,必須僱用 本地之工匠,諸如木工、石工等技術人員,這些技術人員當然就只能運用他們傳統的技巧從事建築 ;尤有進者,回教早期侵入期,回教寺之建築材料,都是從耆那教、印度教之寺廟中拆卸而來的, 或者只是將原來寺廟之形式稍加改變,而適合回教之形式而已;雖然印、回之建築風格大相異趣, 但其間也具有兩大相似之點,是其兩者有相互揉合為一體之基本原因:無論是回教寺廟或印度宗教 之寺廟都有「開闊的庭院與建地,因此,回教一旦侵入後,能很快地將原來之印度寺廟改建成回教 寺;印、回之寺廟建築都屬堅固永久性的大建築,而其外飾往往嵌配在建築物之表面的,所以其外 飾大多可相互適用,亦便于改換,所以促進了以後這一時期之建築具有印回之綜合風格,而相互依 存著。」

最典型的德里建築風格要算古柏羣寺了,在古柏羣寺之中又以古柏塔(Qntb Miuar)最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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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之古柏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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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各塔相互分離,塔上均有工整精鍊的書法,鐘乳石柱支撐著陽台。有兩座阿拉烏定(Ala-Ud-Din) 統治時期之紀念建築物:一為在尼日門烏定.奧利耶碑(The Dargah of Nizam-Ud-Din Aulya) 處的伽麥提卡納寺院(Jama At Khana Masjid),一為在古柏塔之阿拉達瓦日(Alai Darwazia) 。從這些建築物中,可以看到建築思想發展之過程,甚至超過了原來印度之建築。

德里可瓦特烏爾(Quwwat-ul)回教寺院。



在圖格烈(Tughluq)王朝統治期的建築,失于壯麗堂皇,也失于呆板少有 變化,這可能是拘于奴隸個性與卡爾耆(Khlji)人之民族性影響所致;反之其風格 是單調的,嚴肅的、形式的、素樸的。也可能是由于圖格烈王朝之經濟情況不好, 也使得他們不得不從事簡樸風格之建築。

在沙耶德(Sayyids)與羅狄(Lodis)兩朝的建築試圖恢復卡爾耆時期具有生氣的風格; 但並未能完全「克復圖格烈時期的頹廢色彩」,所以它的努力亦受到了限制。

在紀元一四OO到一四七八年之間,時值伊布拉西門(Ibrahim)、摩牟德(Mahmud).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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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夏爾奎(Husain Sharqi)等蘇丹之統治內,在伽普爾(Jaunpur)發展出一種新的建 築風格,強烈地顯示出它是受了印度傳統藝術之影響:諸如堅實寬厚的傾斜牆壁、方形石柱 、狹窄的走廊、通道等,這些都是印度建築術上之特色;而且伽普爾之回寺還沒有一般回寺

上圖在伽奧(Gauh)之卻達梭納寺(Chhota Sona)


上圖:尼日門烏定‧奧利耶紀念碑處之寺院
(Masjid At The Dargāh of Nizam-Ud-Din Aul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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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具有的尖塔。事實上,在伽普爾之很多新的建築物,為了創新都將 原來傳統上之回教寺塔頂上之塔尖取消了。阿鐵羅.提薇寺建于一三七七 年,但直到一四O八年才落成,也是伽普爾最典型之建築風格之一。

上圖尼日門烏定‧奧立耶紀念碑(Dargah of
Nizam-ud-din Auliya)處之寺院

德里菲洛士之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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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里古柏塔之阿拉達瓦日寺院

在孟加拉也發展了類似綜合風格之建築,主要是用磚塊 堆砌而成的,其次則是石材。建築物之石柱是仿照印度傳統 ,石柱很短,在短的石柱上安上石墩,石墩上雕刻著蓮花, 有似竹子上之環節一樣,拱形牆壁就靠這些石柱來支撐。」 在般達(Pandua)之阿地拉寺(Adina Masjid)建有四O O個圓頂,為施岡陀(Sikandar)于一三六八年所建,其莊 嚴、典雅、宏偉是很有名的。在孟加拉之另一著名的回教寺 為却達梭納寺(Chhota Sona Masjid)或稱為小金寺 (Smaller Golden Mosque)。這座寺廟建于一四九三至一 五一九年之間,這時正是胡生.沙在位期,為瓦利.穆罕默 德(Wali Muhammad)所建。巴羅梭納寺(Bara Sora Masjid)建在高爾,又稱為大金寺,于一五二六年為奈斯羅 沙(Nusrat shah)所完成。一五三O年,奈斯羅沙蘇丹又 同時建了一座奎德門拉蘇爾寺(Qadam Rasulo Masjid)。

在伽雅羅第(Gujarat)也成長著一些很美觀的建築物,在回教尚未傳入本地之前,伽雅羅第 本身已具有了很壯麗的建築風格。雖然回教之建築偶爾也為了象徵而仍保持著拱圓形之牆壁;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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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保留地採用了當地之建築風格。在其新都阿曼德巴德(Ah-madabad)之 老寺廟及老的建築被破壞之後,阿曼德沙(Ah-mad Shah)又 于一四一一至一四四一年加以重建。這些重建之建築物上有很 精緻的石刻及木刻,裝飾在寺內外的各部份。其中之一的伽密寺(Jami Mas Jid) 自一四一一年開始興建,具有二六O根石柱以支持十五個大圓頂,是當地平 面投影的建築風格。布爾吉斯博士(Dr Burgess),在他五大厚冊之西印度建築一覽 (The Archaeological Survey of Western India)一書中,曾盡心竭力的對古老及中世紀之建築史,

在高爾之八羅梭納寺


般達之阿地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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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建築之特徵,作了詳細地研究。他曾詳論道:「揉合了本地建築的一切優點;表現出了他們自身 之創作能力;而形成為一盡善盡美之建築藝術。」自從阿曼德沙王朝各國王以後,在伽雅羅第之幾 座寺廟及陵墓,雖然根據回教徒之興趣與需要而具有很多變化;但是還是以表現印度古典之傳統藝 術為主。

德爾(Dhar)為麥爾瓦(Malwa)之古都,這裡有兩座回寺,都全部保留了印度古代建築之 遺風:寺廟之圓頂及石柱都是印度的形式。不過,在曼杜(Mandu)之建築,當曼杜作為新的都 城以後,其建築風格亦如德里一樣,則轉變為以回教傳統為優勢了,「模仿本地的建築風氣似乎受 到了抑制,而為回教栱形之傳統建築。」建築在曼杜城之很多建築物都是很壯麗的,而且建築在高 地瞰視著拉爾馬德河(Narmada)。此外,還值得一提的是伽密寺(Jami Masjid),為胡山開 始興建,而成于摩牟德.卡爾耆(Mahmud Khalji)之手。其次,諸如印度拉摩訶爾(Hindola Mahal)與伽訶吉摩訶爾(Jahaj Mahal)、胡山的陵墓、以及巴日.巴哈陀(Baz Bahadur) 與羅帕摩地(Rupamati)兩人之宮殿等都是很龐大的建築,並鋪有大理石。

克什米爾的回教蘇丹們仍襲用傳統的石材及木材從事一切建築;唯其「建築形式與裝設力求符 合回教的風格」。當然,也隨處可以見到印、回混合式之藝術。

在南印度泊曼尼王國各代蘇丹不但獎勵藝術、文學、科學;而且更從事建設,其建築風格可說 是集印度、土耳其、埃及、波斯等地風格之大成。尤其是波斯風味最為濃厚,諸如在戈爾巴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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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沙山之墓


在伽巴爾卡(Gulbarga)之泊曼尼王國(Firvz Shah)蘇丹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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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lbarga)之伽密寺(Jami Masjid),一四三五年建于道羅巴德(Daulatabad)之犍德塔 (Chand Minar);以及一四七二年,建在毘陀爾(Bidar)之摩牟德.伽旺學院(Callege of Mahmud Gawan)等建築可為典型的例證。很多泊曼尼的建築是建築在印度教老寺廟之遺址上的 ,而且,其建材亦多是原來的老寺廟中拆除下來的,因此.其所受印度傳統之影響是無可避免的。 至于土耳其式及埃及式之建築風格,則是經西亞人與非洲人手中間接傳到南印度的,因為當時泊曼 尼王國曾僱用了大批的非洲人及西亞人。到了十五世紀,波斯人亦源源而至泊曼尼王國,所以其建 築物之波斯風味特別濃郁。

德干之本地藝術自十五世紀末亦顯出極為生動的活力,例如于十六世紀,在毘伽坡(Bijapur) 所建之阿迭爾沙(Adilshahis)們之兄所紀念性之建築物都是出自當地的藝術家及工匠之手。約 翰.馬歇爾(Sir John Marshall)寫道:「那是不可避免的,印度人勢必立起直追,以圖抑制外 國人的影響,而進行它自身更為高深的創作。」關于南印度地方藝術、建築之發展已在介紹毘伽耶 帝國(Vijayanagar Empire)時說明過了,不再贅述。

我們可以看出,在土庫阿富汗時期,不管在政治上有著痛苦的迫害;而在社會上、文化上、藝 術上,印、回之間還是相互瞭解的,而產生了和諧的新文化。這種和諧,到了莫兀兒阿克巴之時代 已發展到了極致,甚至直到其後繼者莫兀兒帝國之後期尚歷久不衰。

印、回之所以能長期相安,創造出新的和諧的文化,得歸功于:印度聖者們之傳統以來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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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義,印度廣大民眾之容忍精神;以及回教蘇菲(Sufi)聖者 之泛神論之寬恕思想,以及回教學者們之豁達胸襟所造成的。 印度這種新文化所產生之結果,也是印度現代化之先兆。這種 文化社會上之和諧即使在中世紀之蘇丹王國急劇瓦解之情勢下 仍是繼續地發展著。

另外必須一提的是:巴布爾(Babur)侵入印度的前夕印 度的政治現況。那時印度的土著王國早已紛紛崛起,諸如毘迦 耶、奧瑞沙、及邁瓦爾(Mewar)等國都起而反抗外來的統治。

同時,我們也得指出:這些獨立的小蘇丹王國之興起,乃 是在中世紀時,當德里回教帝國瓦解之後的事,不能將他們全視為是相互同盟的國家,例如伽雅羅 第(Gujarat)、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及毘羅(Berar)等國之蘇丹都是印度人。所以 這些國家,無論是印度王國或回教王國,他們的獨立都只能視為是「地方割據」。而他們的滅亡消 長又受制于再度新侵入之土耳其人。巴布爾所領導侵入之土耳其人又給印度歷史帶來了新的變化。

在毘伽坡之穆罕默德‧阿陀爾沙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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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莫兀兒帝國

第一章 莫兀兒阿富汗在印度之霸權
(一五二六〜五五六年)

第一節 巴布爾

自紀元一五二六到一五五六年之歷史,是莫兀兒阿富汗人在印度競爭霸權的時代。前期的莫兀 兒(The previous Mughul)即蒙古人(Mongol)侵入印度并沒有得到實際上的收獲,只不過在 土庫阿富汗蘇丹王國時代有一批「新回教徒」(New Mussalmans)殖民印度,增加了一個新的 民族人口,如是而已。但是,帖木爾(Timur)之侵入却佔據了德里回教王國的旁遮普省;并加 速了德里回教王國之瓦解。

帖木爾的後裔之一的巴布爾統一了北印度,就在北印度建了一個新土耳其自治領(New Turkis Dominion)[註1],但後來這一片領土在他兒子胡默元(Humayun)手中曾一度喪失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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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所謂之莫兀兒(Mughuls),實際是突厥人(Turks)之分支,為察哈台(Chaghatai)之後裔,為成吉思 汗之次子,領有中亞及土耳其斯坦及土耳其一帶領土。莫兀兒在印度建國可視為是「回教的世界史」。 也可以說,是回教在印度的新勝利之時,其民族在世界各地亦獲致有重大之成功。君士坦丁堡于一四五 三年被土耳其人所佔領;一五二O至一五六六年蘇利曼(Sulaiman the magnifioent)擴大了土耳其 帝國之領土遠至東南歐洲;在波斯、伊斯邁爾‧沙菲薇 (Ismaiil Safavj)于一五OO至一五二四年亦 建了一個有名的沙菲薇帝國(Safavi Emp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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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汗人,到了一五五六年又漸漸為阿克巴(Akbar)所光復。事實上,莫兀兒征服印度可分為三 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一五二六到一五三O年,莫兀兒的軍隊入侵印度時對阿富汗人以及在羅拉 山伽(Rana Sanga)所統治下之拉迦普人(Rajputs)之鎮壓;第二階段是在胡默元之統治下, 自一五三O至一五四O年曾企圖攻佔麥爾瓦(Malwa),伽雅羅第(Gujarat)及孟加拉,但都未 能成功,曾被薛沙(Sher Shah)所驅逐出印度邊境,這已顯示出當時阿富汗人的力量仍是相當 強大的;第三階段是一五四五到一五五六年,是胡默元重建莫兀兒帝國,再繼之由阿巴克鞏固其統治。

巴布爾係察哈台土耳其人(Chaghatai Turk),他的父親是帕木爾的後裔;而其母親則與成 吉思汗(Chingin Khan)的血統較近。巴布爾自一四九四年就繼承他父親的統治權,統治著裴加 那(Farghana),那時他的年紀才十一歲。裴加那即是土耳其斯坦(Turkestan),即中國現在 之新疆省。其早期生活極為艱苦,這很有助于訓練他足以適應以後一生長年累月的征戰生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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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立志要光大帖木爾的盛業,但却為其在裴加那之近親及烏茲別克(Uzbeg)的酋長塞巴尼汁 (Shaidani khan)所反對。他也曾先後在一四九七與一五O三年兩度企圖攻佔撒馬爾罕(Samar- band),但結果亦失敗;而且,反被趕出他的根據地裴加那,而迫使他到處流亡達一年之久。他 在流亡期,打定主意,要像他的先祖帖木爾那樣,去征服印度斯坦(Hinbustan)。關于帕木爾 遠征印度的故事,巴布爾係聽自一個村莊的老婦人。這位老婦已是一一一歲了,就是他避難在那個 村子村長的母親。巴布爾首先從烏茲別克地方起兵,并于一五O四年佔領卡布爾(Kabul),又在 波斯王伊斯福沙(Shah Ismail)之幫助下攻擊烏茲別克的酋長塞巴尼汗。一五一一年十月,巴 布爾又圖再度佔領撒馬爾罕,但烏茲別克在塞巴尼汗之繼承者的堅強抵抗下,于一五一二年打敗了 巴布爾。巴布爾的野心在西北方受到了阻遏;於是,決定揮兵東南碰一碰運氣。

經過了十二年的長時間,曾先後出兵好幾次,才攻入到印度斯坦的中心地帶。 這還是得力于德里回教王國內部的不和,其不滿份子私通巴布爾派兵入印度,這才給了巴布爾 一個有利的機會。關于這件事,我們已經指出:德里蘇丹王國在這個時期,其野心家、政府的貴族, 以及內部相互傾軋,其王國已名存實亡。德里蘇丹王國有兩位野心冢,最後終于將王國給出賣了; 其中一為道拉第罕(Daulat Khan),是旁遮普最有權力的貴族。由于伊布拉西門.羅狄蘇丹 (Ibrahim lodis)曾對他子的兒子狄拉瓦爾罕(Dilawar Khan)處以重刑,這使得他對蘇丹深惡 痛絕;另一位野心家為阿拉母罕(Alam Khan)是伊布拉西門.羅狄蘇丹的伯父,企圖奪取他德 里的王位。所以他們倆人聯合邀請巴布爾向印度出兵。在這時候,反對巴布爾的可能只有羅拉山伽 (Rana Shang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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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爾長期以來,一直想征服印度斯坦;他早年在學校所接受之教育就是在于訓練冒險患難的 精神;今既得到「邀請」,正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于一五二四年,隨即出兵佔領了旁遮普與拉 哈爾(Lahore)。這時,原來勾結巴布爾的道拉第與阿拉母罕兩人,眼見巴布爾企圖長期征服印 度,無意撤兵,始知自己已做成了大錯:於是,轉而反抗巴布爾。巴布爾不得已暫時又退回到卡布 爾(Kabul),他在那裡又重新整補軍隊,以圖再出兵印度。

一五二五年十一月,巴布爾又自卡布爾出兵,佔領了旁遮普,迫使道拉第罕投了降。但要 攻取德里就困難多了,因為德里早已洞悉巴布爾的野心,正嚴陣以待。所以他以奇襲戰術,制敵機 先,而有名無實的阿富汗德里蘇丹,亦于一五二六年四月二一日出兵迎戰于德里古戰場邦尼巴 (Panipat)。巴布爾攜大砲及軍隊一萬二千人;根據巴布爾所記,伊布拉西門蘇丹有 十萬軍隊,佔有絕對的優勢。但巴布爾的軍隊都很驍勇善戰:「而對方部隊沒有作戰經驗,毫無 戰術可言,官兵不聽命令,以致作戰時進退失據。」巴布爾就在他官兵強悍,戰術靈活的有利條件 下;再加以砲兵支援澈底打敗了羅狄蘇丹[註2]。回教軍隊經過蒙古軍隊之大肆撻伐,已潰不成 軍,死傷枕籍,未受傷亡的官兵已作鳥獸散。巴布爾自己說道:「感謝全能的神之恩寵,這件重大 而艱難的工作,總算被我輕易地就解決了,只花了半天工夫,就已決定了這一場大戰的勝利。」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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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我們已曾指出,在印度早已使用大砲,這並不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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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爾很快地就佔領了德里與安格拉城。

雖然巴布爾打敗了伊布拉西門,但並未完全征服印度斯坦;在印度各地尚未遭受到堅強的抵抗 ;諸如阿富汗酋長國之軍隊;在羅拉山伽統治下之拉迦普人,他們尚保有很穩固的統治權,因此, 蒙古人在當時也並未在印度建立起他的全面統治權。正如一位當代學者所指出:「巴布爾之軍事冒 險,其目的主要就只是攻佔邦尼巴(Panipat)。邦尼巴位于通往德里之要津,是阿富汗蘇丹之屏 障,是攻取德里的最大障礙。」而伊布拉西門蘇丹當時動員了大量忠于他的酋長王國的軍隊也是無 可置疑的。雖然,邦尼巴之戰,莫兀兒并未實際統治到印度;但也確實是一次決定性的戰爭,促進了 阿富汗回教王國之傾亡,也奠定了莫兀兒統治印度之基礎。

巴布爾在短期內佔領了多布(Doab)之後,隨即又向北、南、東三方面出兵鎮壓阿富W之貴 族。他又派遣他自己的貴族前往未經征服之地區,平定阿富汗的酋長王國;而他自己則親自坐鎮安 格拉以圖策劃與強悍的拉迦普的酋長羅拉山伽一戰。他深知,這一場急戰是不可避免的。事實上, 這種決戰的形勢,在他尚未平服阿富汗貴族之前即已存在了;羅拉山伽是一位智勇雙全的武士,他 早時已與哈森罕.麥瓦地(Hasan Khan Mewati)。及其他效忠阿富汗羅狄王朝的回教勢力聯合。 羅拉山伽且依約進兵到到巴雅拉(Bayana)與盟軍會師,準備與莫兀兒軍隊決戰。在這緊急時間, 有些阿富汗之酋長們還未來得及與拉迦普人結盟,所以阿富汗之反莫兀兒之陣容尚不算太強大,這 對于巴布爾是很有利的。假使,能假以時日,讓印度回軍勢力結成一股強大的聯合統一力量,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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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當時歷史,可能會要被重寫了。

羅拉山伽是拉迦普民族復興的英雄,他的雄厚實力實已大于德里的伊布拉西門蘇丹。他所組成 之聯軍為一二O酋長國之軍隊所組成;計有八萬騎兵;五百戰象;還有馬華爾(Marwar) 、古立奧爾(Gwalior)、阿姆毘爾(Amber)、阿及梅爾(Ajmer)、健德尼(Chanderi) 等小邦之統治者;此外,還有施岡陀羅狄蘇丹(Sultan sikandar Lodt)之子摩牟德羅狄蘇丹 (Sultan mahmud lodi)是羅拉山伽所承認為德里流亡的蘇丹亦參加了此次的大聯盟。尤其拉迦 普彪悍的騎兵;強烈的民族精神;誓死犧牲到底的戰鬥意志,要誓與侵略者浴血一戰。」

巴布爾軍力單薄,官兵也都有恐懼感;即使巴布爾自己也感到這是一次冒險的決戰。但是巴布 爾本人却仍充滿著不屈不饒的意志;及旺盛的戰鬥精神;以及決心效忠的軍隊。巴布爾為表示他的 作戰決心,曾向士兵們宣誓,不打勝仗決不再飲酒,並當作他們的面將他飲酒用的杯子全部摔在地 上;將所有的酒也全部倒掉了。他這樣作,果然對士氣的鼓舞有很大的作用。他的軍隊士兵都荷著 刀握著箭在可蘭經之前宣誓,決心奮此一戰。

紀元一五二七年三月一六日,在安格拉以西的一個村莊伽諾(Khanua或Kanwa),回、蒙 兩軍相互對峙。拉迦普的軍隊奮不顧身的直向蒙古軍隊衝殺;而蒙古軍以沈著的戰術控制了拉迦普 人盲目的攻勢,而最後大獲全勝。巴布爾在伽諾之戰與所用之戰術與以前在邦尼巴所用之戰術很相 似。拉迦普的聯軍是完全失敗了,羅拉在其部屬的保護下逃出戰場,由于心力交瘁,兩年之後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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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了。而巴布爾乘著伽諾之戰勝利的餘威,又繼取閻牟那(Jumna)、不顧拉迦普人的誓死抵抗 ,又橫掃了犍德尼(Chanderi)。

對于印度歷史來說,伽諾之戰是決定性的戰爭之一。事實上,其影響結果超過邦尼巴之戰.邦 尼巴之戰只是表示了德里蘇丹形式上之敗亡,事實上,它早已消失統治權力;而伽諾之戰,都是澈 底地消除拉迦普強大的實質力量。巴布爾已摧毀了拉迦普人政治復興的機會,因為就印度來說,土 庫阿富汗之腐敗,實寄望于拉迦普人之復興。如果說,「拉迦普人在印度斯坦的政治上不足以擔 當大任,那實在是錯誤的。」事實上,他們在政治上之一度衰微,那只是一時的現象。此後,經 過三O年,他們又復興了,而且深深地影響了莫兀兒帝國的歷史,甚至薛沙也不得不對拉迦普遜 讓三分。不過,在伽諾戰後,拉迦普人的衰微,才使得巴布爾大膽地在印度建立一個新的外國王朝 。正如魯斯布魯克(Rushbrook Williams)在伽諾大戰之前所說:「在巴布爾之窺視冒險之下 ,印度斯坦遲早恐會落入他的掌中,其關鍵則在于他是否能享有更多的歲月,以達成其夙志。因為 他的流竄、流亡、主要的就是為了這一點,他必須要從他流亡中找回他的代價,這也是他一生的新 里程。他成天作戰,將一切精力及生命都集中在戰場上,只要有戰爭,他必全力以赴。他之所以發 動戰爭,皆在擴張他的權力,消除反抗他的勢力,對他的王國臣服。從兄弟王位而挑起戰爭的。這 也意謂著,巴布爾企圖將v在卡布爾(Kabul)之權力中心搬移到印度斯坦。

我們已經指出巴布爾傖促地應付了阿富汗各酋長國及諸小邦之聯合會戰,結果巴布爾取得了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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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的勝利;雖然是勝利了,但那次的聯軍尚只是局部的,尚有更多的阿富汗羅狄的小邦尚未來得 及參加那次大聯盟;現在巴布爾開始集中全力肅清尚未臣服的地方勢力了;一五二九年五月六日, 巴布爾在戈格拉河(Gogra)與恆河交流之處之戈格拉河岸上與阿富汗之比哈爾與孟加拉之聯軍相 激戰,結果,又將聯軍打得大敗。

經過以上邦尼巴、伽諾、及戈格拉三次大戰結果,印度之北方已悉為巴布爾所有;雖然尚有部 份地方未服,但大致說來,他所領有的土地從奧克蘇(Oxus)到戈格拉,從喜馬拉雅到古立奧爾 (Gwalior),已算全部降服,自成一個王國局面了。

但是巴布爾本人並未能享受到他長期奪鬥所得來之勝利成果,他于一五三O年十二月二六日死 在安格拉(Agra),時年才四七歲或四八歲。回教的歷史學家們,關于巴布爾之死,曾傳聞著 一件軼事;當他的兒子胡默元(Humayua)生病時,他曾向神祈禱說,他願代兒子承受重病,希 望神庇佑他的兒子。果然,當他兒子的病漸漸康復,而巴布爾自己的病則日益沉重;當他的兒子胡 默元痊癒後兩三個月,而巴布爾自己就一病不起。一位當代學者認為巴布爾是死于心臟病。「沒有 理由相信阿布爾華日爾(Abul Fazl)那些傳奇的想法,巴布爾之死是由于他祈禱代替兒子犧牲 之結果。」[註3]巴布爾的屍體開始是停放在安格拉(Agra)之阿拉姆巴(Arambagh),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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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羅門‧夏爾瑪(Sri Ram Sharma)所著之巴布爾之死(Story of Babur's Death)一文刊于加 爾各答觀察雜誌(Calcutta Review),一九三六年九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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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又運回卡布爾(Kabul),并埋在卡布爾的一所他生前喜愛的園林之中。[註4]

巴布爾在印度撻伐了四年,他征服了旁遮普,當時之旁遮普之領土,即包括了今天的聯合省 (United Province);也收服了北比哈爾;佔領了邁瓦爾之拉迦普省。當他快速之軍事征服之後 ,如果沒有有效之行政組織,其軍事成果是不能保得長久的。一位當代的學者寫道:「比之他已作 的來說,尚有更重要的事他還未作。」雖然他的軍事征服取得了偌大的領土,但是正如芝爾斯金 (Erskine)所說:「在廣大帝國不同之政治環境及社會狀況,沒有統一之制度;除了國王的權力沒 有普通適用的法律。每一王國,每一省、縣,甚至每一村莊一般都全靠其特別之風俗習慣以維持社 會秩序……整個王國沒有正式的法律,甚至連行政上的司法也無法規可循……所以行政系統極為混 亂,土地的關係問題也很複雜,在村莊不設官員,各村之事務由地方父老紳士、稅史、及地主等人 決定。政府的高級官員,兼辦民政、司法。即使中央之行政,也沒有任何形式,也不受任何制度所 限制。」

事實上,巴布爾之四年征伐,也沒有時間訂立新的制度及新的法律。只是仍繼續沿襲了原來的 封建制度。甚至他也沒有任何新財經措施。不過,他待部屬寬和,賞賜亦厚;對于回教徒,他豁免 了他們的很多義務上之職責。同時,他亦未曾有任何公共建設,興辦文教,這是一般統治者最容易 得到稱讚的功績,可是他並未這樣作。或許,我們不應該這樣地苛責于巴布爾;因為他在戎馬倥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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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 巴布爾曾自已寫道他對卡布爾之特別眷戀:「氣候極為宜人,就我所知,尚無一地能與卡布爾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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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無法兼顧到平時的建設性之工作,「他已留下了他獨裁的兒子為其繼承人,這些事也應留給他 兒子來完成。」然而,在印度歷史上,他都佔有一席重要的地位:他將莫兀兒帝國的第一塊碑石豎 立在印度;也由于他,才有他的孫子阿克巴(Akbar)大帝之盛業。

在亞洲歷史上,巴布爾的確也是一位傳奇性的人物:他具有大無畏的精神;也具有天生的軍事 才能;他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征服者,不作不必要之摧殘與破壞;是一位慈祥的父親;是一位和善 的君主;是一位寬厚的朋友;是神的忠實的皈依者;他愛好大自然;崇尚真理;他「嗜好音樂,及 其他藝術。」

他那充沛的活力與冒險精神可能是得自他父親的遺傳;他那謙和的性格即使在他生命的危難期 中也未稍有改變;他對他父親的軼聞趣事都記憶很深。正如南甫爾(Lanepoole)所說:「他是中 亞與印度之間的鎖鍊;也從畜牧之掠奪而成為帝王;他是帖木爾與阿克巴兩大帝之間之大帝;他具 有帖木爾與成吉思汗兩大英雄之血統;從颺忽強悍之韃靼(Tartar)遊牧民族而薰習了古老的波 斯文明;他具有蒙古人的精力,土耳其人的勇氣,而征服了老大漫不經心的印度;他是一位傑出的 軍事家,卻不是一位良好的帝國的建設者;但他總算為莫兀兒帝國立下第一個里程碑,而由其孫子 阿克巴完成其大業……在歷史上,他保有印度之征服者的地位;但其在文學上,在傳記上,他的地 位則不是他早期的冒險精神;而是其自身所寫之傳記。他誠然是一偉大的軍事家;而且文學造詣也 很高,尤其具有銳敏的批評知覺。他的詩當時已譯成波斯文流佈到了波斯;譯成拉丁文則傳到中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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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流行到整個印度。他的詩是用他的土耳其文所寫成的,能自成一家,具有特殊的風格。他 的散文也像他的詩一樣,不事模倣造作,而且風骨凜然。他的傳記在文學史上佔有很高的地位,曾 于一五九O年,在阿克巴時代由阿布杜爾(Abdur rahim knan-I-Khanan)譯成波斯文;一八 二六年,由芝爾斯金(Erskine)與里夷鼎(Leyden)兩人譯成英文;一八七一年,又被人譯成 法文。安勒提(Annette susannah beveridge)曾以英文出版他的韻文詩;也選有他的幾篇土耳 其文之抒情詩出版。

第二節 胡默元及其早期之征伐

巴布爾死後三天,胡默元(Humayun)登基,即了印度斯坦的王位,那時他正是二三歲。在 當時的政治環境下,他能順利的繼承他父親的大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四境還有反對他的有 形敵人而外,尚潛著內在無形的危機:主要是他王室內部不團結,他姪子穆罕默德.日曼(Muha- mmad Zaman)及穆罕默德蘇丹(Muhammad Sultan)想陰謀奪取他的王位,尤有進者,按照 其傳統的繼位法,並不是太嚴格的限制長子繼位,他的另外三位兄弟伽母倫(Kamran)、印陀爾 (Hindal)及阿斯伽里(Askari)也想爭取王位。正如艾爾斯金所說:「刀劍才有最大的裁判權 ,每個兒子都準備試試他的運氣,反抗他的其他兄弟。」他王室中的貴族握有相當的權力推選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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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軍隊具有不同之國籍不同之種族,份子複雜,往往為不同的利益而相互傾軋。因此,他對 親戚、王室,甚至軍隊都不能完全信賴,而且巴布爾所傳給胡默元的帝國本身就是不穩定的。我們 已指出,巴布爾只做到了開國立基的階段;並未正式將其所開創的帝國加以組織,毫無文治可言。 「雖然打敗了原來回教蘇丹的軍隊,摧毀了其統治權;但是他却忽略印度百姓的武裝力量。」拉迦 普人只是暫時被鎮壓下去了;阿富汗人雖然是失敗了,但尚未到被粉碎的程度,仍會俟機而動,他 們的貴族分散四處,都在尋找一位足以領導他們的民族領袖。最後終于信賴了薛沙(Sher Shah) 的才能,由薛沙領導從事復興工作;而伽雅羅第(Gujnrat)也在巴哈阮沙(Bahadur Shah)之 領導下發展著,而構成對胡默元之嚴重威脅。

在胡默元之即位時的環境下,作為一個統治者,必須具有軍事才華;外交手腕;與政治智慧。 但胡默元本人對于這些却都全付缺如。雖然他在文學上稍有聰明才智;但却缺乏他父親所具有的大 智慧,大毅力。正如南甫爾(Lane-Poole)所說:「當他小有成功之時刻,即終日沉湎于鴉片 ,讓勝利埋葬他自己,不圖再事努力改變現狀,而敵人已逼至大門他還安之若素。他應坐在馬鞍上 做更多的事;但是他却耽溺在桌上的美酒。不過,他很仁慈寬厚,很多人應加懲罰的,都受到了他 的赦免;他內心總是保持著祥和平靜;他引人傾服,但從不使用權勢;他有著真摯的熱情,結交了 很多朋友。但他却是一位失敗的國王。他的名字胡默元(Humayun)一字的意思是『幸運』,就 一個國家的統治者來說,以這種性格真是名不符實的大大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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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幸運的是:當其反對勢力正在成長,尚未變成大害之前,他曾在他即位初期從事過幾次討 伐:

他即位四、五個月以後,即出兵圍攻旁德罕(Bundel Hand)之凱靈伽(Kalinjar)城堡,因 為他懷疑其羅闍受阿富汗人所慫恿叛變。為應付阿富汗在東方之騷擾,他僅向凱靈伽之羅闍索取一 大筆金錢就撤兵了。在道羅(Dourh)與阿富汗人之周旋,亦取得了表面上的勝利,將摩罕德.羅 狄蘇丹趕出了伽普爾(Jauunpur);強拉爾(Chunar)已為阿富汗的酋長薛罕所據有,他又出兵 往征,當一度光復以後隨即又放棄了,并未完全消滅他的元氣。「也未接受他正式的招降」,以致 任其再行發展。當時,胡默元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他必須再西向出兵,以鎮服伽雅羅第的巴哈陀沙。

巴哈陀沙是誠心向胡默元挑戰的,他庇護了很多反胡默元的阿富汗人。當胡默元在一五三四年 年底,發兵至麥爾瓦(Malwa)尚未獲得平服阿富汗人之全面勝利之前,巴哈陀沙趁邁瓦爾 (Mewar)衰微時,就向其擴張領土;并拼吞了麥爾瓦;又圍攻吉陀爾(Chitor)城堡,這是拉伽普最 著名的要塞。胡默元曾是遭到伽雅羅第不斷地騷擾刺激,於是就支持邁瓦爾的羅尼(Rani Karavati) 起而反抗巴哈陀沙。但莫兀兒王並未給予邁瓦爾人實質上之軍事與物資之幫助,也未直接派兵攻 打巴哈陀沙;但邁瓦爾却在君士坦丁堡之土耳其一名工程師魯密罕(Rumi Khan)及葡萄牙人與 其他歐洲人的砲兵支援下光復拉迦普,橫掃了吉陀爾。吉陀爾受到邁瓦爾與西方人之聯合反擊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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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地支撐,曾向胡默元示好求助,但胡默元却相應不理,既不表示支持,也不表示同情,錯失政治 運用上之大好良機。

巴哈陀沙領導被打敗的殘軍,在孟德沙(Mandasor)附近一個人工湖上紮營休息,胡默元即分 別從曼杜(Mandu)出兵到犍帕里爾(Champaner)、與阿曼德巴德(Ahmadabad),節節追擊,最 後將巴哈陀沙追到安貝(Ambay),直逼其逃往海上之狄由(Diu)島,但胡默元對于伽雅羅第統治 者巴哈陀沙落井下石的勝利,對他來說,也是難能可為的。他性格的弱點稍後便暴露出來了。

經過幾次的征伐,獲得了表面上的勝利以後,胡默元與其弟弟路斯伽里,甚至他的軍隊,都終 沈于酒色,貪于遊樂,過著糜爛生活,他的「政務廢弛,甚至他的宮廷的紀律也很混亂,常有反抗 不服的情事。」伽雅羅第的蘇丹趁胡默元昧于政事之機會又光復了他的失土,而胡默元也未想到要 派兵征討。不過,這時,他將精力貫注在東方阿富汗人的反叛上。不久,麥爾瓦叛變,他曾率兵平 亂,「僅一年,他收復了兩個最大的省份;然後,又眼睜睜,無可奈何地任其再度淪失。」

胡默元之次一階段政治生涯,則是與阿富汗中興勢力薛罕(Sher Khan)作對抗。

第三節 薛沙與蘇爾及阿富汗之中興與衰微

巴布爾在邦尼巴與戈格拉之勝利,并未完全殲滅阿富汗的酋長王國。這些酋長王國仍紛紛地起 而反抗新侵入的統治者,不過因缺乏領導力量,所以其力量已分散了。因此,他們也在不斷地在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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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能統一他們的民族力量以有組織地反抗莫兀兒。他們終于找到了薛沙.蘇爾。薛沙.蘇爾在莫兀 兒侵入印度建立新的王朝之短期內,即專志于阿富汗中興。

薛罕.蘇爾是印回(Indo-Muslim)中興之英雄。他的統御與服眾能力可與巴布爾相比; 而其學識才幹比之莫兀兒帝國之阿克巴亦不遜色。他原先的名字是法瑞德(Farid),也如其他偉 人之幼年時代一樣,他自小就很謙恭誠實,在他尚未建立功勳成名于世之前,也曾歷盡艱險。他的 祖父伊布拉西門(Ibrahim)是阿富汗之蘇爾族人(Sur Tribe),住在白雪瓦(Peshawar)附 近。他的父親名叫哈森(Hasan)。伊布拉西門與他的兒子哈森隨軍東征,那時,正是布魯爾.羅 狄(Buhlul Idois)的早期統治時期,兩人首先同時投入摩訶巴第罕.蘇爾(Mahabat Khan sur)帳下服役,在旁遮普之巴克哈拉(Bakhala)與哈里納(Hariana)兩地帕羅格納(Parag- anas)機構作伽吉爾(Jagirdar);隨之就定居在巴吉瓦羅(Bajwara)或毘覺羅(Bejoura) 之帕羅格納。以後伊布拉西門又被德里之海沙爾.菲洛茲(Hiszar Firuza)之伽麥爾罕( Jamal Khan Sarang Khani)所僱用,讓他管理拉羅爾(Narnaul)之帕羅格納。在這個帕羅格納裡要 維持著四十名騎兵。

法瑞德可能就是生在拉羅爾的。[註5]他的父親哈森不久就將他攜往夏沙羅門(Sasa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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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5] 根據奎南戈博士(Dr.Qanungo)的老觀點,認為法瑞德是生在海沙爾.菲洛茲(Hiszar Firuza)地 方,出生于紀元一四八六年;而帕羅瑪培教授(Prof. Paramatma Saran)發表在一九三四年之J.B. O.R.S.第一O八至一二二頁之「薛沙所出生之時間與地點」(The date and place of Sher Shah's birth)一文,則認為奎南戈所說是錯誤的。而奎南戈又在其新著「薛沙及其時代」(Sher Shah and his times)第十頁又主張他同意伊都瓦里博士(Dr. Ishwari prasd)的觀點,認為法瑞 德(Farid)可能是生在提羅爾(Narnaul);如根據帕羅瑪塔教授,則法瑞德是生在一四七二年;而奎 南戈則是「假定在一四八六年」,詳見其前文薛沙及其時代第二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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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他父親被他的上級擢昇為夏沙羅門的伽吉爾,而其上級長官烏馬文罕(Umar Khan Saqwnia) 已是伽普爾(Jaunpur)之省督,其頭銜為阿日門伊罕(Khan-Azam)。哈森亦如其他當時之 貴族一樣,是奉令昇為貴族的,而法瑞德之繼母對他極為刻薄,於是他負氣出走,到了伽普爾城去 撞天下,他那時已是二二歲了。他離開家後,就立志發憤圖強,培養了他的英雄氣慨。他也曾致力 苦學,在伽普爾他辛勤地攻讀,他的老師對他極為讚賞,在波斯語文方面獲有很高的造詣。他能背 誦很多波斯典籍。他父親的上司伽麥爾罕對法瑞德極為鐘愛,促使法瑞德與他父親仍恢復其原來父 子之親密關係。他父親准許他回到夏沙羅門(Sasarram)管理伽瓦斯普爾(Khawaspur)及夏沙 羅門兩個地方之帕羅格納,這兩個地區都是隸屬沙卡爾(Sarkaq)之管轄下。法瑞德在兩地之帕 羅格納都治理得很好,又增加了他繼母的忌妒,他又再度離開夏沙羅門去到安格拉(Agra)。

當他父親死後,法瑞德就繼承了他父親世襲伽吉爾之職位為王室貴族。他既是貴族,所以有權 住在安格拉。一五二二年,他獲得獨立之比哈爾統治者巴哈爾罕(Bahar khan lohani)之延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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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入幕之賓,由于他的勤奮的工作精神與誠懇的做人態度深獲巴哈爾罕之賞識;由于他能隻手手刃 猛虎,所以就賜他薛罕(Sher Khan)尊號,派他為副督(Vakil)并兼他小兒子伽拉爾罕(Jalal Khan)的老師。

薛罕也命中多舛。他的仇人在巴哈爾罕面前製造是非陷害他,甚至一度將其父親世襲下的伽吉 爾職位亦被貶掉了。「他完全為莫兀兒所迫,為了將來之前程計,他參加了巴布爾的軍隊,從一五 二七年四月起到一五二八年六月止,只有一年多的時間。為了增加他的影響力,他建議巴布爾東征 ,巴布爾隨即又恢復了他夏沙拉門(Sasaram)之世襲職位。

薛罕在莫兀兒軍中不久,又回來到比哈爾為副督,輔助他以前的學生伽拉爾罕。年輕的伽拉爾罕 仍為比哈爾的實際統治者;而薛罕已被奉為比哈爾之元老,他返回比哈爾四年之內,深受軍隊所擁 戴,而伽拉爾罕之大權已行旁落,儼然為一獨立王國。此時,強拉爾(Chunar)城堡已在他的控 制之下。因為強拉爾之酋長塔吉罕(Taj Khan)因其長子迷戀其年輕之妻子羅德密乃嘉(Lad Malika),其長子乃將塔吉罕殺死。後來羅德密乃嘉因寡居乃嫁給了薛沙。強拉爾城堡亦同為薛 罕所有。胡默元于一五三一年圍攻強拉爾,但薛罕這時還未參予阿富汗人反抗莫兀兒人之活動,由 于他臣服了莫兀兒侵略者,所以又保存了他的地位。

薛罕的勢力很快就擴大了,甚至又擴張到了羅訶尼.阿富汗(Lohani Afghans)之領地。羅 訶尼.阿富汗與伽拉爾罕都不甘受到薜罕之控制,要求脫離他的掌握,但并未成功。於是,他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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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又與孟加拉王摩牟德沙(Mahmud Shah)于一五三三年九月結盟。摩牟德沙也亟欲阻止薛罕之 竄逃,以免其將來影響他的地位。這位勇敢的阿富汗副督將孟加拉蘇丹與羅訶尼之聯軍在凱烏爾 (Kiul)河岸之蘇須多羅(Surajgarh)打得大敗,時為一五三四年,蘇須多羅就在比哈爾城以東。 在蘇須多羅之勝利乃是薛罕一生命運的轉捩點。「他的軍事成就誠然是偉大的;而比較更偉大的還 是他的政治成就……但就蘇須多羅的勝利來說,不論對他的人,對阿富汗民族,或對其帝國之貢獻 都遠較他在夏沙羅門之作為一個成功的伽吉爾要大得多;要成就一個政權,絕不只是像巴哈陀.胡 默元那樣的婦孺之仁所能成功。」薛罕就這樣鞏固了他在比哈爾之統治權。

當胡默元向伽雅羅第之蘇丹巴哈陀進軍時,薛罕就利用這個機會擴張其勢力。又快速地攻下孟 加拉以前之都城高爾(Gaur)。他進攻高爾時,并不是經過一般所通行之泰萊伽爾(Leciagarhi) 路線;而是走現在之沙布伽吉(Sahebganj)棧道,這是一條很少有人通行的道路。孟加拉的統 治者摩牟德沙(Mahmud Shah)本來就輭弱,他對于薛罕之奇襲更無意認眞的抵抗,就向薛罕納 幣求和,他計向薛罕納黃金一三拉克(Lac或Lakh);割讓凱烏爾(Kiul)至沙克里伽里(Sakrigali) 之土地,長九O哩,寬三O哩。當伽雅羅第的巴哈陀沙被胡默元驅逐到狄由後,根多忠貞的 阿富汗貴族在東印度相互聯合,而改變了甚至降低了薛罕在比哈爾之勝利的力量與威望。薛罕受到 這種威脅,後于一五三七年十月中旬再攻入孟加拉,包圍高爾城,企圖澈底地征服孟加拉。這時, 胡默元正值平定伽雅羅第與麥爾瓦班師回朝途中,在安格拉渡假,深知阿富汗人在東邊威脅之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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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遂于一五三七年十二月之第二星期出兵攻擊薛罕。他首先與孟加拉蘇丹結盟,加強他在高爾之 防禦能力;再出兵強拉爾(Chunar),以分散薛罕的兵力,然後再行各個擊破。薛罕英勇守備部隊 ,在強拉爾死守了六個月,胡默元的軍隊一直久攻不下,這使得薛罕終于全力的于一五三八年四月 攻下了高爾,佔領了羅培斯(Rohtas)。他佔領比哈爾之羅培斯是以奇襲方法,然後將其家人及 財富都送到羅培斯以圖長期之計。胡默元在比哈爾之戰都是失敗的,然後又轉進到孟加拉,并于一 五三八年七月佔領高爾。精明的薛罕則儘量避免與胡默元在孟加拉作正面衝突;而直接掠取莫兀兒 在比哈爾、伽普爾(Oaunpure),直至其以西之坎勞吉(Kanauj)之土地。

這時,胡默元還在高爾城優遊歲月,當他聽到薛罕揮兵西進時理應停止一切逸樂從盂加拉趕回 安格拉才對,但他却無動於衷。於是,薛罕又率領大軍,于一五三九年六月,在市克沙爾(Buxar) 附近之強沙(Haunsa)將莫兀兒軍隊打得大敗,其軍隊大多潰散,有的被俘,而胡默元本人則 被一名船夫將他放在皮筏之中,駛入恆河逃走了。

薛罕對胡默元之一連串的勝利,使得他的領土從西部之坎勞吉到達東方之阿薩密山地(Hills of Assam)與吉大港(Hittagong);從北方之喜馬拉雅到達孟加拉灣之南及羅塔斯(Rohtas) 與比爾巴門(Birbhum)之間之伽克咸山地,這除了得力于他的戰略,戰術之成功外,同時他的 軍隊也很驍勇善戰,是其成功的原因之一。現在,他開始正式稱王,號稱薛沙(Sher Shah);并 以他的王號鑄幣,稱之為喀第巴幣(Khut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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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一年,胡默元試圖挽回他的頹勢,但他的兄弟們都各有異志不與他合作。一五四O年五月 十七日,莫兀兒與阿富汗的軍隊再在坎勞吉對陣,結果,胡默元的軍隊,毫無戰力可言,被阿富汗 人在恆河之比爾訶拉(Bilgram)打得大敗,這是很有名的坎勞吉戰役(The battle of Kanauj) ,胡默元總算逃出了性命。而巴布爾在印度所締造之印度斯坦王國,又一度落入阿富汗人之手,幾 乎全功盡棄。自此以後,胡默元不得不到處流亡,長達十五年之久。

巴布爾的幾個兒子,即使是在莫兀兒國勢如此險惡的時期,仍不能團結一致,而薛沙的勢力已 擴及到旁遮普;繼又發兵印度河(Indus)與伽羅姆河(Jhelum)上游之間之山地國伽卡爾(Gakkar) 由于這山區地形複雜;以及他的孟加拉總督叛變,他不得不傖促從伽卡爾撤軍,以平孟加拉 之亂,所以伽卡爾並未澈底為其所征服。他平定了孟加拉之叛變後,重新改變了原來軍事的行政系統 ,而實施新的制度,結果,產生了很高的行政效率。其方法是,將省又分成好幾個專員區,每一 專員都由他親自任命,也單獨對他負責。

薛沙下一步驟是,集中注意力于西印度之拉迦普。但他並未完全收復下伽諾(Khanua);一 五四二年又光復麥爾瓦;再揮兵中印度,征討瑞森(Raisin)之富樓麥爾(Puran mal)。瑞森 的軍隊經過一段時間的奮勇抵抗後,即向薛沙提出條件;他們願意撤除所據之城堡;而必須保證他 們能安全地通過麥爾瓦前線。但薛沙却只是表面敷衍,等到城內拉迦普之瑞森人扶老攜幼撤出城堡 時,即萬箭齊發地大肆屠殺,而拉迦普人為了挽救他們的妻子兒女的生命,冒死地與殘忍的薛沙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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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作殊死的戰鬥,時為一五四三年。瑞森人這次的所受到薛沙慘烈的屠殺,歷史學者都一致認為實 在是薛沙一生最大的污點。這時,薛沙在旁遮普的省督亦併吞信德(Sind)、與馬爾坦(Multan) 為阿富汗帝國之版圖。

現在,薛沙在拉迦普尚剩下唯一強大的敵人有待征服,他就是馬華爾(Marwar)的統治者麥 爾德夫(Maldev)他不但是一位卓越的將軍;而且也是精明能幹的統治者,其土地面積已擴張到 了一萬平方哩。主要是由于拉迦普的酋長們先後被麥爾德夫所征服,而引起了薛沙之出兵 ,首先于一五四四年攻羅陀爾(Rathor)酋長,麥拉德夫也是早有準備的,但薛沙後來又考慮到 ,與羅陀爾公開地在他領土作戰,在戰術上,則是為一大冒險。他送了一份備忘錄給麥爾德夫,而 偽稱說是拉迦普的將軍們所寫,並允許給他幫助;同時,又恐赫羅陀爾之統治者,自戰場撤退向濕 梵(Sivan)城堡請求庇護。拉迦普的將軍們,諸如解陀(Jeta)、卡瑪(Kama)及其部隊不顧 其狡詐,逕與薛沙的軍隊慘然奮鬥,而遭受到了英雄式的慘烈犧牲。薛沙雖然是贏得了這一場的勝 利,但是却也付出了極大的代價,有數千阿富汗人死亡,也幾乎因此一戰敗喪失其元氣,而導至其 帝國之覆亡。而拉迦普則失掉了中興的機會,而讓阿富汗人統治了整個北印度。

薛沙在拉迦普之戰獲得成功後,又併吞了阿及梅爾(Ajmer)及阿布(Abu)之整個地區;又 轉而圍攻凱靈伽(Kalinjar)城,當其成功地攻下該城之後,即于一五四五年五月二二日,在一次 火藥意外之爆炸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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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沙是一位勇敢的武士,是一位成功的征服者,也是一位傑出的行政組織設計家。由于他的一 套行政組織而打敗了莫兀兒人。事實上,他在統治上之成就遠超過他在戰場上之勝利。在統治之五 年中,其行政單位效率逐步獲得了改進,這些改進也是印度古老行政制度革新進步的傳統特色。在 整個歷史上,無論是印度教的或回教的若干改革,在整個性質上,都是從古老過度到現代的聯鎖。 正如克恩(H.G.Keen)所說:「沒有任何一個政府,能單一地產生像如此大的智慧,甚至連大不 列顛在內。」實在說來,都是歷史進步所匯集而成的智慧。雖然薛沙的政府有高度健全之制度,例 如厲行官僚政治,國王又握有真正之實權;但是他並不是一位無視人民利益和權利的十足獨裁者。 這可證明,「他是想能基于國民之意志而建立一開明地君主帝國。」

薛沙為了嚴密地方組織,他將其帝國劃分為四七個沙卡爾(Sarkars),而每一沙卡爾之下又 分為數個帕羅格納(Paraganas)。每一帕羅格納設有一名阿邁(Amin);一名西奎德爾(Shiqdar) ;一名司庫,另有印度與波斯之書記各一名。除國家外,次高之行政單位為沙卡爾,每一 沙卡爾置一西奎德爾.伊‧西奎德爾南(Shiqdar-l-Shiq-daran)及孟西夫.伊‧孟西梵(Munsif -l-Munsifan)以管理帕羅格納的官員;及其各方面司法、行政事務。薛沙制訂官員輪調計畫, 每兩年或三年輪調一次,以穩固他自己之政治權利。而且,每一行政階層也都受薛沙之個人統治, 關于這一點,這很像阿育王(Asoka)與戒日王(Harsha)一樣,國王為各級行政軸心,「主動 地導至全部行政機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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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沙對于土地稅收也會大肆改革,主要是本著輕斂薄賦、憫民負擔為原則。由于他將印度歷史上 重要之土地問題作了一個綜合的整理,也為其爾後之均分制度樹立了一個典型。他的稅收以作物實 際產量為主,政府從農民之產物中征收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產量,當然也可以折合現金,以折現 金繳納的方式居多。因為這樣政府官員諸如阿邁(Amin)、摩奎德門(Maqadam)、西奎德爾 Shiqdaro)、奎南戈(Qanu ngos)及帕第瓦爾(Patwar)等都可節省很多行政上之事務。 稅收必須定量、定時地繳納,否則國家要強制執行。不過,薛沙指示稅吏在依徵稅收時要溫和慈祥 ,掌握收成時間。佃戶之權利義務,也在其契約書(Kabulyat)中規定得很清楚,契約書之格式 (Patta)則是由政府印發,經佃租人簽字後仍送回政府保管。遇有天災、人禍沒有一般豐收之季 節則可以免除若干稅收。由于稅務之改革,不但政府增加了歲收;而且,民眾也更樂于納稅。

薛沙對于關稅之改革,也改進了其帝國之經濟環境。他不僅在鑄幣上產生了特別的變化;而且 ,還圖比以前的國王所鑄的幣要更為進步。他改革關稅,解除社會之貧困,在國境上,准許與外 國通商。關稅機關專設在港口都市,這樣,一方面調節了物價,一方面也使物價更為低廉。

薛沙更發展交通,不但有利于國防,而且也便于通商往來。他的馬路在王國內貫通每一重要城 市。其最長的為格蘭莊克路(Grand trunk road)至今尚還保存著,從東孟加拉之宋納岡 (Sonargaon)直到印度河(Indus),全長達一千五百可斯(Kos)。其餘著名馬路有的從安格 拉(Agra)直到般亨坡(Burhanpur);從安格拉到約特坡爾(Jodhpr);從安格拉到古陀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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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tor);從拉哈爾(Lahore)到馬爾坦(Multan)。他又仿照傳統上歷代所建馬路的規模,在 路的兩邊種植行道樹,在相當距離內還建有旅行人員休息歇肩的房屋。這種供休歇的房屋還分別 將印度教與回教之信徒分開安置,這些房子大都建在政府之驛站附近。驛站是政府用作傳佈命令, 地方互通消息之用的;尤其國王能適時的掌握各地情報與變亂全靠這些交通驛站(Sarais)。

為了維持社會之和平與秩序,亦設有警察制度,尤其是在防止社會上之犯罪事件。在地方上之 治安,主要由各村長負責。所有回教學者對于這種有效的公安組織曾備加讚揚。尼日門烏定 (Niham-ud-din)可能對薛沙誇讚得過火了一點,他說:「任何人即使身懷鉅金,在夜間是臥路邊 也不必擔心遺逍失,這真是最安全的國度了。」

薛沙具有強烈的正義感,全國政事,事無巨細都掌握在他的手中。他沒有尊卑之分,也沒有親 疏之分,即使他的王室近親也是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的,而不准許有任何例外。在帕羅格納中之民 政是由阿邁(Amin)之官制主管,其他工作如犯罪事件則是由奎日(Qasi)及邁伊阿德爾(Mir l-Adal)分別掌理;數個帕羅格納之民政則由孟西夫.伊‧孟西梵負責管理。在首都置有主任奎 日,稱之為沙德爾(Sadar)由國王擔任,亦擁有最高之權威,像其他司法方面國王具有最高權力 一樣。

雖然薛沙是一位虔誠的回教徒,但是他並不偏激迷信。[註6]他對待印度教徒也是很慈祥、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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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 如現代有的學者所說,說他的宗教政策是狹窄的批評是不公平的。諸詳見I.H.Q.于九三六年, 十二月出版之六OO至六O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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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公正的。他曾經用了一些印度教徒為其政府之重要的官員,其中最有名的將軍婆羅門吉第.高 爾(Brahmajit gaur)就是一名印度教徒。奎南戈博士(Dr.Qanungo)說:「他是同情印度 教,他從不視印度教與回教有何高低之分,而只是認知其栩略而已,但同時都為印度人所承認、 信仰的宗教。」

薛沙還培養著強大的軍隊,他的軍隊組織是仿照阿拉烏定.卡爾耆(Ala-ud-din khalji)的 軍事體制。靠諸侯、藩鎮的武裝力量就薛沙來說是不切實際的。他維持著一定量的常備兵,部隊受 他直接節制,軍事將領由他親自任命,他特別注意官兵之紀律與忠勇精神。他所統率的武力有騎兵 十五萬;步兵二萬五千;參軍與征兵各三百名。尚有分駐在各重要地區之守備部隊 稱之為和吉(Fauji),由和德爾(Fanjdar)擔任指揮。薛沙要求部隊之紀律極嚴,嚴防在部隊 中有腐敗及暴力反抗情事發生。除了對其部隊要求嚴格,就是他個人之薪給也是固定的,並非是爛 行權威自由任意開支的。他也經常整理他的戰備,更新他的馬蹄以備隨時作戰。

在中世紀之印度史上,薛沙確實是自律極嚴的一位君主。因此,他能以他的個人道德,及卓越 的能力領導阿富汗中興,獲得人民之敬愛,也是印度史上一位最偉大的統治者之一。「在軍事上大 膽與謹慎可以說運用得出神入化!」在政治上,可以看出他的正義與慈悲精神;在宗教上,他沒有 中世紀其他統治者那樣的狹窄偏激;他的一位貴族在夏沙羅門(Sasaram)所建之大廈,至今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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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欽讚不絕,足以證明他在那時代對建築藝術之愛好,及其高尚的藝術風格。他那席不暇暖,勤于 政事的愛國精神,及其一本愛民情懷之興革計劃,都足以值得讚佩。艾爾斯金(Erskine)曾說: 「他比阿克巴(Akbar)以前的任何國王都要愛護百姓,更具有法治精神。」

實在說,他的典型統治,正意謂著的是他崇高之理想,當然也代表著他個人高尚之人格與道德 。面對著大敵莫兀兒人,他想建立一個強大的民族國家與之對抗。但不幸僅在他統治的第五年,而 莫兀兒人亦未被完全平定之際而就意外的死了。正如史密斯(Dr.Vincent A.Smiti)所說: 「如果薜沙不遭受意外的死亡,莫兀兒帝國將不致出現在印度歷史的舞台上。」

就以一個純統治者而論,薛沙是遠勝于胡默元的:而胡默元是出自中亞一個強悍遊牧民族之後 裔,他統治印度,除了使用武力鎮壓外,從無新的建樹;而薛沙則已定居印度有三代之久,而且是 住在印度國防的最前線。而且,薛沙的成就不只是土地的征服,除了土地之征服外,他還有其他更 多更大的成就。

第四節 薛沙之繼承者

薛沙所建之阿富汗帝國,自他死後并未殘存多久。由于他個人之人亡政息;而其繼承者也都軟 弱,而導至阿富汗之貴族間傾軋忌妒,以致其王國搖搖欲墜,這又給予莫兀兒一個大好死灰復燃的 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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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沙之突然意外地死亡,他的第二子伽拉爾罕(Jalal khan)那時正在瑞瓦(Rewah),被 擁立為繼承人,號稱伊斯拉沙(Islam Shah),一般通稱為沙利姆沙(Salim Shah)。沙利姆為 了強化他的地位,以嚴厲的手段以制裁他兄弟及其支持者之陰謀。他尚能維持他父親的軍事力量, 及其興革之計劃,「他的內政極為修明。」但他却于一五五四年十一月不幸英年早逝。結果,國內 政治失其節制力量。他的小兒子菲洛士罕(Firuz Khan)為其舅父牟巴里日罕(Mubariz Khan) 所殺,篡奪了他的王位,號稱穆罕默德.阿迭爾沙(Mnhammad Adil Shah)。阿迭爾沙是尼 日門罕(Nizam Khan Sur)的兒子,薛沙的兄弟,又是菲洛士罕之母親之兄弟。他獨斷任恣, 懶惰放逸,實在不適宜作一名統治者。他發跡于邁瓦提(Mewat)之瑞瓦利(Rewari)本里亞 (Benia),為邁瓦提蘇爾王朝(Sur monarch)之首相,試圖壟斷蘇爾的政權;而蘇爾則利用其野 心破壞阿富汗蘇丹。阿迭爾沙即位後很快就失去了孟加拉與麥爾瓦。他自己的親戚亦紛紛叛變,而 且,薛沙還有兩名外甥亦起來反抗他,他們認為,王位應由他們繼承。

第五節 莫兀兒之復興

胡默元(Humayun)失去對印度之統治十五年之後,由于印度阿富汗帝國之動亂傾軋,又使 得他蒙起中興之念。他到處流亡爭取庇獲與幫助。他的失敗,乃是起因于他們兄弟之間之傾軋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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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伽母倫(Kamran),即使是在其國家最危難之當時,尚內爭益烈,更遑論同心協力抵禦 阿富汗人了。他原想在信德(Sind)建立一個根據地,但由于其信德省督胡生沙之背叛,而未成功 。而且,他的軍隊亦無糧草補給,有的官兵都相繼逃亡離散。當地流亡在信德沙漠時,那時正是一 五四二年初,他娶了夏克阿里阿姆巴爾(Shaikh Ali Ambar Gaini)之女兒哈密德.般魯(Hai- mida Banu Begam)為妻。夏克阿里阿姆巴爾曾經是胡默元弟弟印德爾(Hindal)之老師。拉迦 普的國王,不敢庇護胡默元,胡默元又逃向一個印度教之阿摩可第(Amarkot)酋長王國,其國 王叫羅拉.柏魯沙 (Rana Prasad)答應幫助他征服達陀(Thatta)及巴卡爾(Bhakkar), 但最後還是沒有幫助他。就在這裡,他的兒子阿克巴降生了,時為一五四二年十一月二三日。

羅拉.柏魯沙既不肯幫助胡默元征服達陀及巴卡爾;因此阿摩可第也就不是胡默元之安全避難 所。胡默元與其兄弟伽姆倫(Kamran)傖促地逃離印度,投效波斯的青年國王塔瑪斯普沙(Sha Tahmasp),這位寬厚的波斯王給于胡默元一萬四千軍隊,並且約定,要遵守他的條件:以 他的名義出兵征奎陀柯爾(Qandahar);然後要將奎陀柯爾讓給波斯。果然在波斯之幫助下,胡 默元于一五四五年佔領了奎陀柯爾與卡布爾(Kabul)。巴布爾(Bhbur)之東進計劃終于在兒子 手中完成了,胡默元也算為他父親收復了失地。胡默元雖然是勝利了,但他並未依約將奎陀柯爾割 讓給波斯,因此,波斯又復與莫兀兒發生很大的衝突。伽姆倫被胡默元予以下獄,後來將其雙目弄 瞎,送往麥加。因為他對伽姆倫過去之背叛、擾亂仍深為厭絕,阿斯伽里(Askari)亦被解往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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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印德爾(Hindal)却在一個晚上被胡默元王處死了。

當胡默元在西北將其背叛的兄弟加以制服後,一五五四年十一月又再出兵攻印度斯坦,這時, 正逢蘇爾們(Surs)之間發生內訌,他把握這個機會于一五五五年二月,攻佔了拉哈爾(Lahore) 。旁遮普之叛變省督施岡陀蘇爾(Sikandar sur)被胡默元打敗之後,又在靠近夕爾陀(Sirhind) 與胡默元發生一場戰爭,被阿富汗人擁立為王,他佔領了德里與安格拉,時為一五五五年之七月 。施岡陀蘇爾又自行撤回到斯瓦里克山區(Jiwalik hills)。胡默元可算是極為幸運,雖然他本身力 量是那麼輭弱;但是他就這樣先後光復了他過去的很多失地。但他並未能完成他的抱負,以充分的 顯示他的才能與性格就死去了。他死于一五五六年正月二四日,在德里一次意外中從樓梯摔下而致 死的。

阿克巴這時與他的監護人拜拉門(Bairam)正在旁遮普。拜拉門也是其父親胡默元最忠實的老 同志,于一五五六年九月一四日正式宣佈阿巴克為新王繼承者,那時阿克巴才十三歲。但這時的莫 兀兒人在印度斯坦之統治態勢仍然不穩,正如史密斯(Dr.Vincent A. Smith)所寫:「在阿克巴 尚未確定他的絕對性的勝利之前,還得與其阿富汗對手再度較量高下,才能收回他父親所失去之故 土。」事實上,印度自一五五六年就已呈現一幅「混亂的黑暗局面。」由于薛沙以後的統治者昏庸 無能;而且又瀕于內訌,所以薛沙所實行的改革成果儘都化為烏有;同時又逢天災、饑饉嚴重。

在印度境內的各獨立王國,也相互征伐,互爭雄長:在西北之密爾茲(Mirza Muham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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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kim),是阿克巴的異父兄弟,統治著卡布爾幾乎是處于獨立狀態;而克什米爾是在一個土著回 教徒之統治下,喜瑪拉雅山麓等小王國都是獨立的;自薛沙死後,信德與馬爾坦(Multan),一 直失去中央之控制;奧瑞沙(Orissa)與伽雅羅第(Gujarot)在岡德瓦納(Gondwana)各地方 酋長手中分別割據著。岡德瓦納即是現在之中央省,南方之文德雅山(Vindhyas)有毘迦耶帝國 (Vijayangar)之擴張;而南方之回教獨立小王國諸如甘提須(Khandesh)毘羅(Berar)、毘 陀爾(Bidar)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及古爾岡陀(Golkunda)等,他們自覺弱小,無 興趣過問北方政治;葡萄牙人已據有果阿(Goa)及狄由(Diu),影響印度西海岸之政治;胡默元 在其死亡之前,也僅光復了印度斯坦的一小片失地。正如阿牟德‧約德迦爾(Ahmad Yadgar)所 說:「從安格拉(Agra)到麥爾瓦(Malwa)以伽帕爾(Jaunpur)為阿迭爾沙(Adil Shah) 所有;從德里經羅塔斯(Rohtas)卡布爾(Kabul)之範圍為施岡陀沙(Sikanbar Shah)所有 ;伽雅羅第山及其邊境為伊布拉西門罕(Ibrahim Khan)所據。」至于自己號稱印度斯坦之主的, 無論是阿克巴與薛沙王朝之統治者實際上對它們毫無主權可言。在這種情形下,正如史密斯(Dr. Vincent A.Smith)所說:「唯有靠刀劍來解決。」阿克巴在如此的局面下,要建立一個帝國, 的確是很艱難的。

阿克巴繼位後不久,阿迭爾沙.蘇爾(Adil Shah Sur)的將軍首相的希姆(Himu),是一 位很精明幹練的人才,眼見莫兀兒人又死灰復燃,即出兵攻佔安格拉與德里,那時莫兀兒的德里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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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為塔爾地(Tardi beg)。而塔爾地因為守城失陷,阿克巴之攝政拜拉門(Bairam)就將其處 死了。這時希姆趾高氣揚地號稱毘克羅姆吉第羅門(Vikramjit raja或Vikramaditya raja), 挾勝利之餘威又與阿克巴以及拜拉門大戰,其中包括一千五百大象大戰于古戰場之邦尼巴 (Panipat)開戰之初,希姆對莫兀兒軍實施兩翼包抄,獲有初期上之勝利,但後來,由于他的眼 睛被亂箭所射傷,失去其知覺,整個部隊失去控制,戰陣紊亂,結果大敗。有的說希姆為拜拉門所 殺;有的說是阿克巴親手將其殺死的;有的說,是拜拉門教阿克巴將其殺死的。

莫兀兒人第二次邦尼巴之役,使得它爭取印度的新統治權奠定了基礎,隨即就收復德里與安格 拉,而施岡陀.蘇爾(Sikandar Sur)也于一五五七年,五月向阿克巴投降了。阿克巴為了嘉勉他 的輸誠,就封他為東方省內最大之諸侯,後來由于他又有二心,阿克巴立即派兵討伐,施岡陀流亡 到孟加拉,死于一五五八或一五五九年。

穆罕默德.阿迭爾于一五五六年攻擊孟加拉省督蒙海爾(Monghyr)時陣亡;伊布拉西門‧ 蘇爾(Ibrahim Sur)到處流亡,最後逃到奧瑞沙避難,亦于紀元一五六七到一五六八年被殺。此 後,再沒有蘇爾王朝的勢力與阿克巴為敵,爭取印度的統治權了。

以後約在十六、十七世紀之交,有些零星的地方勢力起而反抗莫兀兒及阿富汗人,對于蒙古人 之宗主權也是一大嚴重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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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阿克巴大帝

第一節 攝政時代之結束

第二次邦尼巴之役之後,才是莫兀兒兒帝國(The Mughul Empire)在印度大肆擴張、建立帝 國之真正開始。在一五五八至一五六O兩年間,古文奧爾(Gwalior)、阿及梅爾(Ajmer)、伽帕 爾(Jaunpur)均已征服。但這時阿克巴尚在其攝政王拜拉門罕(Bairam)的主政之下,他自己 本人尚不能獨立自主決定一切。拜拉門罕對于莫兀兒王朝確實有著很大的貢獻,但在他攝政時期, 運用職權以鐵腕手段的果決態度處理政事,而樹立了很多政敵。阿布爾.裴日爾(Abul FazI)寫 道:「總之,拜拉門的行事已超過能容忍之程度。」而阿克巴本人也很想作一名名符其實的統治者 ,他的母親哈密德.般魯(Hamida Banu Begam),他的奶媽摩訶姆(Maham Anaga)及奶 媽之子阿丹罕(Adam Kham)等也都促使他自己親政。

一五六O年,阿克巴當著拜拉門面前公開地表示,他決定要自己親政,要好好地管理國家政事 。而拜拉門就決定交還政權給他的主子,他自己則前往麥加定居。

但當阿克巴派遣匹爾.穆罕默德(Pir Muhammad),他原係拜拉門之部屬,後來與拜拉門 積有個人恩怨,去監視拜拉門,走出印度國境,正如巴丹(Badauni)所說:「要他儘可能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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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到麥加。」拜拉門認為阿克巴這樣作是對他的侮辱,遂叛變。拜拉門之叛變在闍南陀爾(Jullundur) 被平定,阿克巴念其過去攝政時所作之貢獻,也未加以追究,仍以寬大的態度待他,這是 阿克巴之精明處。但當拜拉門繼續前往麥加之途中,于一五六一年元月為羅訶尼.阿富汗(Lohani Afghhan)人所暗殺而死,因為其父親先前與莫兀兒軍隊作戰時,為拜拉門所領導之軍隊所殺 ,為其父親報仇。雖然其財物也為阿富汗人所搶劫,其屍體也為他們擄去,而其家人總算免于一難 ,其子阿布杜爾.羅西門(ABdur Rahim)為阿克巴接回加以撫養,以後羅西門就成為莫兀兒帝 國有名的主要貴族之一。

拜拉門辭去攝政以後,阿克巴並未立即掌握著所有政權,約在一五六O至一五六二兩年之內, 他的奶媽摩訶姆及其兒子阿丹罕,甚至奶媽的親戚都對其政務有很大的影響。阿丹罕與匹爾.穆罕 默德于一五六一年私自佔據了麥爾瓦(Malwa),巴丹(Badawni),曾有很生動的描述,說這 是有人親眼所見之事實,但阿克巴並未懲處他們。直到後來再不能忍受他的跋扈,才將阿丹罕處死 。阿丹罕的母親由于他的兒子被處死,因悲傷逾恆亦於四十天後相繼死亡。自此以後,阿克巴才算 真正開始親政,不再受到任何干政的影響。

第二節 征服與併吞

阿克巴自親政以後到一六O一年元月征服阿司爾格(Asirgarh)為止,他一直是採取帝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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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的征服政策,以擴張其帝國版圖。除了距其遙遠,鞭長莫及的地方外,他都將其置于他的掌握之 下。阿克巴說:「作為一個君主,他應澈底的征服;否則其鄰國一旦坐大,便會起而征服你。」事 實上,阿克巴之征服,其政治所能達到的地方,也只限于整個北印度與中印度而已。即使這樣,也 花了四十年的很長時間才達成如此的規模。

前節提到,麥爾瓦于一五六一被阿丹罕及匹爾.穆罕默德征服。但麥爾瓦的統治者巴日.巴哈 陀(Baz Bahadur)很快又將其收復,向莫兀兒輸誠乃是數年以後之事。一五六四年,阿克巴派 東印度伽羅(Kara)省督阿沙夫罕(Asaf Khan)征伽拉.卡檀格(Garahk Atanga)王國, 即今之岡德瓦拉(Gondwana)與中央省之北部相接,其國王比爾.拉羅元(Bir Narayan)年幼 ,為其母后──精明、美麗的拉迦普人杜爾格婆地(Dnrgavati)聽政,她英勇地抵抗莫兀兒的侵略 ,兩軍相戰于伽拉(Garah)與曼特羅(Mandala)之間之地,即現今之伽坡爾波縣(Jubbulpore) ,但却被莫兀兒之阿沙夫罕所敗。杜爾格婆地本著拉迦普人的武士精神,寧死不屈,結果,從容就 義而死,「她一生砥勵志節,現在總算成仁取義,全其名節了」而其年輕的國王,比爾.拉羅元亦 以死命相拚,結果亦戰死,莫兀兒軍隊擄獲無數的物品。阿沙夫罕統治了卡檀格王國一段時間;隨 後,又交給其原來王室所接管;但以後又為莫兀兒帝國將其「歸并到波帕爾(Bhopal)形成一新 的王國。」

我們曾提到,一五二七年之伽諾之戰(The battle of Khanu)並未完全消除拉迦普人對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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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影響。拉迦普人仍是印度史上重要的一個因素。阿克巴實在是一位具有政治遠見的統治者,他深 知拉迦普人之優越性,於是儘量想與之修好,以鞏固他在印度之帝國。因為他也自知他是屬于外 族侵入之王朝,須賴印度境內的民族支持。而阿富汗人雖然在印度仍有相當大的影響,但絕不可為 他所利用,如然,反會受其害。衡量大局,還是以聯合拉迦普人,最為安全。於是,經常向拉迦普 人採取主動外交。這種懷柔親善政策,深得拉迦普人之支持,甚至受寵若驚,也曾為莫兀兒人捍衛 疆土,浴血奮戰作為酬報。實質上,所謂莫兀兒與拉迦普人之合作結果,就是拉迦普人傾心地忠于 莫兀兒人,並為其帝國效忠。

一五六二年,阿姆毘爾(Amber)之比哈利.麥爾羅闍(Raja Bihari mall)向阿克巴輸 誠,並與其有聯姻關係,比哈利.麥爾本人與其兒子巴梵遂斯(Bhagwan Das),以及其孫子曼 辛(Man Singh),前往安格拉朝賀。阿克巴撥給他五仟軍隊;而且,其兒子、孫子在阿克巴之 軍中都授以高位。莫兀兒人的這種懷柔寬大政策,使其帝國具有四代的平靜統治時期,「最強大的 軍事與外交力量的帝國在中世紀時之印度產生了。」

但邁瓦爾(Mewar)仍還保持著獨立自主的局面,信守著拉迦普人的渾厚強毅的精神,它有 著堅強的大寨,有層重的山巒為天然屏障,過著封閉自適的生活。它曾一度與巴布爾‧阿克巴之祖 父作過戰,結果,莫兀中兒亦未能使其屈服,它曾庇護麥爾瓦(Malwa)之流亡統治者巴日.巴哈 陀(Baz Bahadur)。但邁瓦爾之獨立終算為阿克巴所瓦解。阿克巴急想統一邁瓦爾是基于其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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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帝國之經濟利益著想:唯有統一了邁瓦爾,則恆河與閻牟那(Jnmna)多布(Doab)與 西海岸之間之商業道路才能暢通無阻。

這時,由于邁瓦爾內部失和;而其統治羅拉.小伽(Rana Sanga)死亡;其繼承者鄔地辛 (Udai Singh)之懦弱無能,於是,給于阿克巴一個良機,他于一五六七年十月出兵,包圍了 邁瓦爾之吉陀爾城(Chitor),鄔地辛棄城逃往山中。正如陶狄(Tod Colonel James)評論道 :「在邁瓦爾之紀年裡,沒有鄔地辛的紀年,這樣可能對邁瓦爾要光彩些」其統治者鄔地辛雖然 逃跑了,但是,尚有羅拉的幾位忠心勇敢的部屬諸如帕塔(Patta)、賈麥爾(Jaimal)等人領 導軍隊自一五六七年十月二O到一五六八年九月二三日,英勇地抵抗阿克巴之侵略達四個月之久。 賈密爾為阿克巴親手用槍將其斃命;帕搭亦相繼失敗陣亡;吉陀爾城已失去統率,其官兵各個奮勇 作戰,直至不剩一兵一卒完全成仁為止;其婦女都實行火祭(Janhar)全部自焚身殉。阿克巴這 才算實際征服了吉陀爾城。

根據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hl),這次在吉陀爾之征伐共有三萬人死亡。但這數 字似乎誇大了些。阿克巴在其憤怒之下,又遷怒到了陶狄所稱之「帝王象徵」之銅鐘,而將其加以 拆除;復將「吉陀爾之母」之神像,與大銅鐘移到安格拉。這座大銅鐘,聲傳數里,從王官到大城 門都可清晰地聽到。

由于吉陀爾城之壯烈悲慘的失陷,其他拉迦普之酋長,沒有堅持多久,亦自動請降:一五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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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九月藍特坡(Ranthambhor)之酋長瑞.沙爾伽拉(Rai Snrjana Hara)首先將其重要 要塞關隘交給了阿克巴,並答允為莫兀兒帝國效忠;旁德罕(Bundelkhand)區之凱靈伽 (Kalinjar)酋長提門犍德羅闍(Raja Ramchand)亦于同年降于阿克巴。莫兀兒佔領了凱靈伽強 化了阿克巴之軍事地位,也為實現莫兀兒大帝國之夢想推進了一重要之里程;一五七O年毘坎里爾 (Bikaner)與賈沙密爾(Jaisamler)兩土邦酋長不僅向莫兀兒輸誠,而且還將他們的女兒嫁給 了阿克巴。

就這樣,拉迦普的各酋長們分別一一地投向了莫兀兒,但邁瓦爾仍然不肯屈服,鄔地辛雖然失 去了其傳統以來之都城,却仍保持其獨立主權。一五七二年,三月三日鄔地辛在戈岡陀(Gogunda) 去逝。戈岡陀在鄔地辛西北十九哩,他的兒子普拉塔甫(Pratap),非常熱愛他的祖國,他 在這裡重新建立了一個新的愛國領導中心,堅強地抵抗莫兀兒之侵略。他這種正氣凜然的愛國情操 ,及其艱苦卓絕之奮鬥精神是可以想像得到的:已失去堅固的都城;資源短缺;而又面臨著強大組 織、富甲天下的莫兀兒大帝國;尤有進者,它同族之其他拉迦普人及其鄰國都已放棄其原來崇高之 獨立理想,而紛紛投向莫兀兒。但這些困難並未影響到,使他成為拉迦普民族之英雄,他更榮耀了 整個拉迦普民族。「真是強風識勁草,普拉提甫在此危急之秋尚宣誓:『要使他母親的奶滋長他的 祖國。』而且,他已實踐了他的誓言。」

一五七六年四月,莫兀兒再度侵逼其領土,其軍隊在安姆毘爾(Amber)之曼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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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 Singh)與阿沙夫罕(Asaf Khan)之統率下,在戈岡陀附近之哈爾地伐第隘道(Haldighat), 兩軍發生了慘烈的大戰。結果,普拉提甫失敗,其本人為一位正義之士,故伽那(Jhala)的酋長 ,自告奮勇地將其救出了。他自稱他是羅拉的信徒,也更崇敬普拉提甫的英勇,將他放在他自己的 馬背上,送他逃入山中。但普拉提甫的城堡都先後被莫兀兒人所佔領。但他即使在這種慘敗之下, 他從未想到投誠。敵人在後窮追不捨,「他的家人有時全賴他祖國山上的果子野草維生」。在他不 屈不饒的奮鬥之下,在他生前光復很多城堡,他死于一五九七年一月一九日,享年五七歲。

這位拉迦普的愛國英雄很希望在他有生之年能光復故國,因為他對他的兒子沒有信心;所以在 他斷氣之前,就再三叮囑他的酋長們,「要發誓不能讓他的國落入土耳其人之手」。陶狄(Tod) 說:「如此地結束了使人懷念的拉迦普人之一生;甚至,直今尚為每一斯梭狄亞人(Sispdias)所 崇拜。」他更強調:邁瓦爾在歷史學家心靈中所保有的,不是它的歷次戰爭;也不是它千萬人數 之死傷,而產生之歷史上變化;而是普拉提甫統治時間為邁瓦爾之獨立而艱苦卓絕地抵抗莫兀兒人 侵略之情操。他那大無畏的英雄本色,不屈不饒的意志;以他那正氣凜然之志節,都無不使人崇敬 。在印度歷史上,普拉提甫確實是一位使人敬佩的人物。在拉迦普所產生之名將、政治家比之普拉 提甫出色的人物很多;但却沒有像他那樣勇敢、愛國的領袖。

普拉提甫的兒子阿摩爾辛(Amar Singh)也想繼承他父親的遺志,經過英勇的抵抗,但却為 曼辛(Man Singh)于一五九九年所敗。由于阿克巴有病,未再對邁瓦爾發動新的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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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九年莫兀兒併吞了藍特坡(Ranthambhor)及凱靈伽(Kalinjar),又直取伽雅羅第 (Gujarat)。伽雅羅第沿岸有著富庶繁盛的港口,是一個具有經濟利益的商業重鎮。德里歷朝的 統治者對于伽雅羅第之地位都十分重視,甚至其父親胡默元也曾一度予以佔領。當然,阿克巴也認 知到伽雅羅第省之特殊價值,以及對其帝國之重大影響。這時,伽雅羅第的統治者剛好是一位平庸 國王牟熱伐沙二世(Muzaffar ShahⅡ),給予阿克巴一個可乘的機會。事實上,當時伽雅羅第 之政權,已掌握在一位地方酋長伊第瑪德罕(I-Timad Khan)之手,一五七二年,阿克巴親自 領著軍隊往征,打敗了伽雅羅第抵抗的軍隊,並將其傀儡國王加以繫獄。阿克巴包圍了蘇拉第 (Surat)一個半月以後,并于一五七三年二月二六日攻陷該城,恰在這時候,葡萄牙人前來與他 交涉,表示他們對阿克巴之友好。當阿克巴抵達他的指揮總部法德坡.錫克(Fathpur Sikri)不 久,他的外甥在其所新佔領之省份發生了叛變。阿克巴聞此消息後星夜趕往阿曼德巴德(Ahma- dabad),在十一天內趕了六百哩,于一五七三年九月二日在阿曼德巴德附近,平定了叛變。伽 雅羅第自此才算真正納入莫兀兒帝國之領土,為阿克巴所直接統治。他使得伽雅羅第以後為其帝國 財政收入之重要來源,他派陶德.麥爾(Todar Mall)在該省重新將財政歲入制度加以規劃,為 西哈相烏定.阿曼德(Shihab-Ud-Din)所節制,自一五七七到一五八三或一五八四,至少達七 年之久。所以史密斯博士(Dr.Smith)說:「伽雅羅第之征服,是阿克巴歷史之新紀元。」除 了增加其帝國之財源外;而且瀕臨于海,與葡萄牙人接觸甚繁,給以後的印度歷史影響很大。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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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兀兒人並無意在其領土內發展海權,這是以後歐洲商人長驅直入印度的最大原因。

最重要的孟加拉省亦次第為莫兀兒所征服。蘇爾朝(The Sur Kings)獨立後,穆罕默德.阿 迭爾(Muhammad Adil Shad)統治到一五六四年被謀殺在國內大亂之際;南比哈爾之省督蘇 利曼.卡羅拉尼(Sulaiman Kararani)就擴張他的領土到孟加拉,直到蘇利曼死于一五七二年 為止,他仍承認阿克巴宗主權,并與他維持著極為友好的關係。蘇利曼又將他首都從高爾遷到丹陀 (Tanda);又併吞了奧瑞沙王國,其國王係印度教信徒。但是蘇利曼的兒子達得(Daud)根據 托巴克(Tabaqat)一書之作者說:「他對國家政務毫無所知,一點也不像他父親那樣小心謹慎 ,而且,又不及他精明能幹。」莫兀兒帝國所懷恨于蘇利曼的不僅是其自身之獨立;而且,還向其 帝國東方前線之熱曼尼亞(Zamania)擴張。熱曼尼亞在今北方省之伽耆普爾(Ghazipur)縣內 。一五七四年,阿克巴親自討伐孟加拉之省督,這時正是雨季,結果,將其趕出了帕第拉( Patna) 與訶耆普爾(Hauipur)。阿克巴又轉回到法德坡.錫克(Fathpur Sikri),而留下摩尼罕 (Munim Khan)繼續孟加拉之戰爭。達得于一五七五年三月三日在蘇瓦拉里伽(Suvarnare- kha)河附近之多伽羅 (Tukaroi)被莫兀兒軍隊所敗,即撤退到奧瑞沙。由于摩尼罕沒有聽從勸 告,澈底殲滅達得;所以達得復于一五七五年十月又再度淪陷了孟加拉,所以這次多伽羅之戰,莫兀 兒人並無實際之戰果。莫兀兒決心二度往征,終于在一五七六年七月,在拉闍瑪哈爾(Rajma- hal)附近將達得打敗,達得本人亦同時陣亡。以後孟加拉始正式成為莫兀兒帝國之版圖。但由于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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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權力過大,中央政府不能隨時加以節制,所以孟加拉之省督牟熱伐罕(Muzaffar Khan Turbati) 「陽奉陰違,口密腹劍」,又形成一新的內憂;尤有進者,孟加拉之部份強大的酋長王國諸 如中東達卡部份及邁門辛(Mymensingh)之衣夏罕(Isa Khan);毘克拉瑪普爾(Vikrampur) 之克德爾瑞(Kedar Rai),犍陀羅韋帕(Chandradvipa)之坎大帕羅元(Kandarpanarayan) 以及傑索爾(Jessore)之普拉塔帕地耶(Pratapaditya)等。奧瑞沙是在一五九二年才最 後為莫兀兒帝國所併吞。

這時,阿克巴又面臨到一個尷尬局面,由于其異母兄弟密爾茲.穆罕默德.哈克門(Mirza Muhammad Hakim)為卡布爾( Kabul)之省督,儼然為一獨立王國,並且亟謀叛變;甚至勾 結東部各省之少數貴族,宮廷中的不肖官員諸如克瓦伽.曼蘇爾(Khwaja Mansur)以及其帝國 部長級之高級官員等,要攻取旁遮普,最後要篡奪王位。阿克巴深感氣憤,隨即集結大兵,于一五八 一年二月八日視師向阿富汗斯坦進發,計有騎兵五萬;象軍五百;及大量步兵。他的 兄弟密爾茲.穆罕默德.哈克門風聞其兄王親征,并未抵抗,即自旁遮普撤兵,回到卡布爾;阿克 巴又追到卡布爾,並于一五八一年八月九日將其打敗。但阿克巴仍本著寬大態度,令其宣誓效忠 王室後,又把卡布爾的政務交給他主管,阿克巴自己即于同年十二月初返回到德里。史密斯曾指出 :「阿克巴征服了卡布爾之後,其個人之大業已到達了頂高峰。」不過,卡布爾真正正式納入莫兀 兒德里帝國則是自密爾茲.穆罕默德.哈克門于一五八五年七月死了之後才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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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西北邊境

印度歷代政權,都必須遭遇到西北邊境的複雜問題。因為這一地區不但是戰略要地;而且,其 經濟地位也很重要,所以統治者們,對印度西北,力求維持著有效地嚴格控制。興都庫什山脈 (Hindukush Range)從阿富汗斯坦之南方西向中亞,東印度及俾路支斯坦(Balu Chistan)漫 延,在赫拉特(Herat)之北則無天然屏障可據,而波斯、及中亞人即可長驅直入卡布爾河谷而到 達印度。而作為卡布爾之統治者,則又「必須據有奎德爾(Qandahar)否則,其統治也是不安全 的。在卡布爾為德里帝國之版圖時,卡布爾自然也就是前線,而奎德爾更是其前線之前線。」奎德 爾不但是國防要津;而且,也是很重要的商業中心。亞洲各地之貨物都在此地集散。雖然印度的貨 物也有的從這裡輸出;但由于葡萄牙人經紅海與波斯維持著極密切之貿易關係,所以在此地之貨物 都以外人輸入者為主。尤有進者,在這邊境上,還有阿富汗土著民族之騷擾,諸如烏玆別克 (Uzbegs)及游索熱人(Yusufzais)都是「很強悍可怖的山上土著民族,他們任意的搶劫,有時 甚至攻城掠地。他們憑著自然環境之天險,也不怕受到制裁,甚至也不接受與任何國家聯盟、歸屬 等之限制。」他們尤其對莫兀兒帝國更為憎恨。

但以阿克巴之精明自然深深地瞭解,這些土著民族對于其前線國防安全上之重要。他決定綏靖 前線:他首先清剿烏茲別克人,其酋長阿柏陀拉罕(Abdullah Khan)出面請降,表示與莫兀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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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親善;而羅夕尼耶(Roshniyas)[註1]亦被征服;游索熱亦為莫兀兒人陶德麥爾羅闍(Raja Todar Mall)所率領的大軍將其澈底殲滅。阿布爾.慧日爾 (Abul Fazl)寫道:「游索熱的軍 隊大都被殺,有的聽說逃往圖蘭(Turan)及波斯。還有斯瓦第(Sawad或Swat)、巴伽爾 (Bajaer)、旁里爾(Buner)等國家,往往亦侵越邊界,偷、搶水果、食物等亦被鎮服;巴梵達 斯(Bhagwan Das)及伽尸門罕(Kasim Khan)率領伍仟軍隊又征服了克什米爾,雖然克什米 爾之蘇丹游索夫沙(Yusuf Shah)及其兒子雅古柏 (Ya Gub)奮力抵抗亦于一五八六年戰敗, 克什米爾遂正式併入莫兀兒帝國,信德(Sind)與俾路支斯坦亦分別在一五九O至一五九一年及一 五九五年為莫兀兒先後所征服;而奎德爾,根本未曾動用武力,在威迫利誘之情形下和平地歸附了 阿克巴之統治。先是奎德爾之波斯人總督牟熱伐爾.胡生(Muzaffar Husain Mirza)不堪其家 族內部之困擾;以及烏茲別克人之欺凌;在莫兀兒人之誘導下終在一五九五年向阿克巴的特使夏柏 格(Shah Beg)請降。

由于阿克巴決心經營西北邊境,這片最重要的領土,終于為其帝國所有;其前方之地位穩固後 ,其帝國之統治亦更為鞏固了,這時帝國聲威已遠播海外。阿克巴所實際統治之版圖已從喜馬拉 雅到拉爾馬德(Narmada);從印度斯坦到梵菩陀(Brahmaputra)。但印度河與其他小部份 地區以外之狹長地帶尚未為其所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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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羅夕尼耶人是巴雅日德(Bayazid)的信徒。肯尼德(Pringle Kennedy),在其莫兀兒史(History of The Great Moghuls)第二七頁說:「巴雅日德所宣傳的是一種特別形式之回教;同時,有的教 義教儀與回教甚至相反。他所強調的是他就是救世主,每個人都具有宗教性,都是宗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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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阿克巴與德干

阿克巴的莫兀兒帝國,已穩固地統治了印度的北方與中部地區;現在,他決定再繼續向德干擴 張。鞏固了北方之統治後,再向南方伸張霸權,這可說是印度歷代帝國所推行之政策,諸如孔雀、 笈多、卡爾耆、及圖格烈諸王朝都是這樣的。

阿克巴所追求的有兩大目標:第一,他的理想是要建立一個印度帝國,自然他要將德干各蘇丹 王國諸如阿曼德納伽爾(Ahmadnagar)、毘伽坡(Bijapur)、古爾岡陀(Golkunda)、甘提 須(Khandesh)等國置于他的統治之下;第二,阿克巴不失為一位極精明的政治家,他要藉控制 德干,將葡萄牙人趕回海上去。雖然他表面上是與葡人維持著友好關係,然而他却不允許他們從印 度獲得經濟利益,及干涉印度之內政。總之,阿克巴之向南擴張完全是基于帝國霸權;而以後到了 迦罕.沙(Shah Jahan)與奧楞塞(Aurangzq)手中才考慮到宗教之擴張。

在德干的蘇丹小王國,于一五六四至一五六五年暫時結盟以抵抗毘迦耶以後,他們相互間之征 伐,陰謀亦層出不窮,而分散了他們力量,使得他們都無能力足以防禦莫兀兒帝國之征服。

阿克巴首先想和平方式併吞德干,他于一五九一年派遣使節到德干各王國去交涉,要他們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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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兀兒帝國對他們的宗主權,但除了甘提須而外,其他各國都婉拒了他的要求。外交方式失敗,隨 即動員大軍,在拜拉門罕(Bairarm Khan)的兒子阿布杜爾.拉西門(Abdur Rahim),以及 阿克巴大帝的第二位王子摩拉特(Prince Murad)兩人之統率下攻擊阿曼德納格爾,該國由于內 爭已經很衰弱,所以莫兀兒之軍隊並未受到多大的抗抵,就在一五九五年包圍了阿曼德納格爾城。 這座城為一位胡生.尼日門沙(Husain Nizam Shah)的女兒,也是毘迦坡的一位寡后犍陀比比 (Chand Bibi)所防守,她勇敢善戰,非常機警,莫兀兒軍久攻不下,終于在一五九六年與犍陀 比比訂城下盟,阿曼德納格爾之娃娃國王承認阿克巴之最高統治權,毘羅(Berar)只算是暫時臣 服了莫兀兒帝國。但當莫兀兒的軍隊離開以後,犍陀比比因為其國內內訌,反對她訂下不平等條約 ,于是辭去了她的攝政職位。撕毀了與莫兀兒人之私約;并于次年自毘羅出兵攻擊莫兀兒以報前仇 ,兩軍于一五九七年二月大戰于戈達維利(Godavari)近于阿夕迪(Ashti)之蘇拔(Supa) 地方,結果大敗。而犍陀比比又在阿曼德納格爾城被其反對派人士「所殺或被囚禁」,莫兀兒人在 蘇拔大勝後,又于一六OO年八月奇襲阿曼德納格爾城,但仍還未能將其併吞,併吞該國已是伽罕 沙統治時期以後的事。

甘提須的國王梅恩.巴哈杜爾沙(Mian Bahadur Shah)不肯接受莫兀兒帝國之招降,阿克 巴俟一五九八年,當烏茲別克之統治者阿柏陀拉罕(Abdullah Khan)死了以後,就暫時不顧烏 茲別克之侵略危險,于一五九九年七月再向南進兵,佔領了甘提須之首都般亨坡(Burhanp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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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包圍最堅牢的阿司樂格(Asirgarh)要塞。「這座要塞,強大得不可想像,有充分之補給 、有砲兵,其碉堡有如銅牆鐵壁。」被包圍的守備部隊雖然由于流行病而損失了他們很大的戰力, 但是他們仍然堅持地抵抗,使莫兀兒人受了很大的傷亡。兩軍相持六個月之久,阿克巴為了要積極 達成他的目的乃不惜運用一切奸詐的手段使其就範。但阿克巴的兒子沙利母(Salim)為了反對長 久如此的包圍戰而竟行叛變反抗他的父親。阿克巴則密派梅恩.巴哈陀爾沙進入沙利母之軍中與他 談判,保證其個人之安全,但要他寫一封親筆信給阿斯樂格的防守指揮官,請其開城投降。但是守 城官兵仍然相應不理;阿克巴次一步就向甘提須的軍官賄賂;結果,「城門終為金鑰匙所打開」。 這是阿克巴一生最後一次的親征。

阿克巴為統治新征服之阿曼德納格爾、毘羅、及甘提須三個地方,他指派其王子丹里耶爾 (Daniyal)為印度南方與西方之總督;即是說除了這三個地區外丹里耶爾還負責麥瓦爾(Malwa) 與伽雅羅第(Gujarat)之行政。阿克巴自己于一六O一年五月回到安格拉處理沙利母之叛變事 件。阿克巴在德干之征服已告結束,又繼續從拉爾馬德(Narmada)推進到克利希納河(Krishna) 之上游,稱之為比瑪(Bhima)。「但這種歸并方式只是形式的,由于新領土擴張得太大 ,即使終日以軍事鎮壓,也不能作有效的統治。尤其是南方與西方之每個地方之前朝所遺留之地 方官員都拒絕服從莫兀兒人的統治,莫兀兒人所派之王子實際上,也只是一個傀儡,為形式上之統 治者而已。毘伽坡(Bijapur)與古爾岡陀(Golkunda)統治了前面滅亡的幾個國家之鄰接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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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阿克巴的晚年

阿克巴的晚年,是在憂傷中渡過的。他的最要好的朋友、又是詩人的菲芝(Faizi)死于一五 九五年;王子沙利母在阿拉哈巴(Allahabad)宣佈獨立,進而與葡萄牙人勾結想奪取王位;最使 他父親阿克巴大帝痛心的是,他于一六O二年在其父親最親密的朋友阿布爾.慧日爾(Abul)由 德干返回安格拉之途中將其殺死;其間,雖經過蘇丹納沙利瑪(Sultana Salima Begam)之從 中調解,其父子之間曾一度暫歸和好,但不久,沙利門又在阿拉哈巴獨行其事,自行獨立。

此時,罕依阿日門(Khan-i-Azam)及曼辛羅闍(Raja Man Singh)以及有些朝中貴族想 擁立沙利母之兒子克什羅夫(Khusrav)繼承王位;但由于其他貴族之反對,而作罷。而阿克 巴的其他兒子均已死亡,沙利母又是其唯一僅存的兒子,究竟血濃于水,以後沙利母又放棄了他對 其父親阿克巴之敵對態度,而恭順一如以前一樣。而阿克巴亦視沙利母有如孩童,經常加以管教、 責斥,并限制他的行動,後來,終于在一六O四年之十一月寬恕了他。但此時阿克巴的生命已是夕 陽餘輝,接近沉落了,就在次年一六O五年十月一七日害痢疾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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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阿克巴的宗教

阿克巴之崇高理想與寬容精神之養成,實在是受了各種不同之因素所影響:

第一,影響他最大的,還得自其家風與遺傳:「他精明的頭腦及寬厚的心靈可以說是上天賦予 他來負擔此一重責大任的。」其祖先無論是帖木爾或其他人雖然是征服者,驍勇善戰,但却都愛好 藝術文學,其有高度之宗教情操,而篤信回教之蘇菲教派(Sufism)之泛神思想。他的母親是一 位波斯學者之千金,給他心靈播下了寬恕容忍的種子。

第二,阿克巴自幼受到蘇菲教的薰習,這可能是始于他住在卡布爾(Kabul)宮廷時期。因為 在這一時期有很多蘇菲教派的學者在沙伐帝國(Safavi Empire)之迫害下從波斯逃到卡布爾, 而給予他很大的影響。阿布杜爾.拉第夫(Abdul Latif)使得他在心靈深處印上崇高的理想與自 由解脫的信念,「要決心達到神聖的真實(Divne Reality)」。

第三,受其拉迦普妻子們的影響:他的幾個拉迦普后妃都是虔誠的印度教徒,這可能使他受到 相當程度的影響。諸如他相信「智慧不是一般有形的存在,它是自本自根的,尚還連接生死,與情 感意志同時共同存在,不斷地認其所生存之世界。智慧不僅是這一世界的個人,而且也是個人之 所以成為個人之副本。」也可以說,阿克巴建立全部莫兀兒帝國之目的也多少影響了他的宗教政策 ;亦如英國之伊麗沙白女王其政治因素大大地影響了他對宗教問題之處理一樣。但,我們也不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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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常常有「感情的風暴席捲了阿克巴的靈性」的情事。巴丹(Badauni)曾記道:「他常常在清 晨,迎著晨曦獨自祈禱。他佇立在一塊很大很平的老建築附近之石板上,那幢老建築物就是法德坡 爾宮(Fathpur Palace)。他仰著頭,挺著胸脯,凝視著朝陽帶給他的福祉與慰藉。」在阿克巴 之心靈中交織著不同宗教之衝突,這使他心裡很不平靜。他想致力于一種新的宗教,「將各宗教教 義的精華熔于一爐,變成一全國所崇奉的新宗教,使整個帝國都能和諧無間地成為一整體」。

當阿克巴與夏克.牟巴羅克(Shalkh Mubarak)及其兩個兒子菲茲(Faizi)與阿布爾.慧 日爾(Abul Fazl)四人共同改變了某些宗教形式,他的宗教觀點亦發生了若干變化;他在一五七五 年以前,所崇奉之宗教形式是商里(Sunni)式的。於是,他在法德坡.錫克(Fathpur Sikri) 建了一座大廈,稱之為禮拜宮(Ibadat-Khana),並可以在裡面討論哲學與神學。但不久,都流為 「粗鄙的辱罵,甚至作人身攻擊的場合」,根本與阿克巴的願望完全相違了。正如巴丹所說,不 但未能導至人們追求真理;甚至也不能滿足靈性的渴慕。因此,巴丹說,這個禮拜宮應是不同宗教 、不同教派之學者、宗教家及聖者們的傳習所,諸如當時印度教的哲學家有普魯肖陀摩(Purush- ottama)、提薇(Devi)、及其他學者;當時耆那的宗教家更是名重當世的有哈里.毘迦耶.蘇 里(Hari Vijaya Suri)、毘迦耶.森蘇里(Vijaya Sen Suri)、及巴魯犍陀羅(Bhanuchandra Upadhayya)等;也有來自果阿(Goa)基督修道院之祆教牧師等。使他們能聚集一堂交 換各種不同之信仰,以同情、寬容的態度相互尊重。「這樣各宗教就不至漠不關心地、只是自我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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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回教、印度教、耆那教或基督教了。」阿克巴其實並不特別偏袒任何一種特定的宗教信仰,所 以我們沒有理由判定阿克巴所受基督教的影響大于其他宗教。「他可能並不滿足回教所提供的宗教 信念,而圖繼續不同宗教之教義,而形成了他的折衷之思想。」這可能就是阿克巴的新宗教。一位 耶蘇教的作者巴爾圖里(Bartoli)說:「這種新組合的宗教之教義,一部份是得自穆罕默德的可蘭 經;部份得自婆羅門教的經典……也有的來自基督的福音。這有待個人之研究所得及其個人之旨趣 而定取捨。」阿克巴綜合地採用了各宗教的普遍寬容政策,他無意強迫人民信仰形式的宗教,而只 是要人具有內在之宗教情感。

阿克巴的普遍寬容精神,確實是他崇高的德性,他也想藉他的崇高的德性以建立其理想的帝國 。巴丹不滿意有些耶蘇教的作者,對阿克巴之宗教信仰所作之詮釋而說:他們一定不滿意阿克巴大 帝未能對他們所信仰的宗教有過特別的興趣,同樣的,也是由于耶蘇教不能滿足他們的信仰。史密 斯(Smith)就曾錯誤地指出:「阿克巴的神聖信仰(The Divine Faith)正是他愚蠢的碑記, 絕不是高明功德坊,他的全部設想都是荒謬不著邊際的,是獨裁政治下可笑的產物。」德國的阿克 巴歷史研究學者翁羅爾(Von Noer)給予阿克巴的神聖信仰一個正確的評價:「巴達尼(Badani) 為了替阿克巴大帝平反,曾悉心地從各方面找出資料來說明他的宗教信仰。他與鼎伊衣那(Din- I-llahi)教派之思想毫無親密關係;他所關心的是普通老百姓的共同宗教傾向,他已成功地完 成了他的政治統治,從他日常生活中亦可證明他只認為他自己是一個平實的人,他只是一度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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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乃至哲學的創建者,所以他的神也是一般人心目中的神。他所創設之宗教是無時間、空間 之限制的,是利于人性具有偉大、普遍地寬恕精神。」

巴丹與耶蘇教的學者,對于阿克巴晚年放棄了回教頗多責難。當然,「阿克巴的宗教是出自要 與老百姓在內心上建立一種默契,實施精神同盟,」建立政教合一的理想帝國也是真實的。阿克巴 還想阻止烏里瑪(Ulemas)的過份影響,因為他們有似中世紀歐洲的教宗,他們先從政教雙重方 面要求民眾服從他們的權威,漸漸成為宗教上之超越教皇(Imam-I-Adil)。因此,在一五七九 年六月,他將法德坡.錫克的首席傳教師之職位刪除,而在他的喀第巴幣上印著他自己的名字; 一五七九年九月,他又頒佈所謂詔書(Inrallibility Decree),在宗教上,他是超越的仲裁人。 這當然會引起烏里瑪們及其支持者之反對,但阿克巴却仍有恃無恐。「他不認為沒有靈性解脫的人 就可以作國家的宗教領袖……自始自終,從傳教牧師以上的人員在法德坡.鍚克對于鼎伊衣那派之 宣傳不遺餘力,阿克巴也是很熱心忠實的倡導者。」那是很不公平的,對于理性而又寬厚的阿克巴 大帝原經他支持政敵的宗教。他從未否定可蘭經的權威,甚至他的詔書也沒有提到否認可蘭經的權 威。他的理想是對一切宗教之精華加以綜合,形成統一的民族宗教。他這樣作,也顯示出他之所以 能締造一個大帝國而具有之感恩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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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阿克巴的事功

阿克巴是一位智勇雙全的將軍,是一位賢明的統治者,是一位甚有遠見的政治家,甚至他的正 義感、他的征服力量在印度歷史上都有其不朽的地位。從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甚至從反對 阿克巴之巴丹(Babauni)的著作中,亦可以瞭解阿克巴之偉大處。伽亨基(Jahangir)論到他 父親阿克巴之記憶力時說:「他的思想與記憶之清晰、深刻實在不是一般世俗的人所能和他相比的 ;簡直和神靈一樣。」阿克巴也跟帖木兒的其他子孫一樣身體健壯,英氣凌人,他從不恐懼戰爭, 也從不畏懼陰謀叛變,他「像馬其頓的亞里山大一樣,一心推行他的征服政策,隨時準備冒險犯難 。」他甚至在雨季之洪水時期,強行領著騎兵橫渡彼岸,從事征伐。雖然他是一位強大的征服者, 但是他從不任性的粗暴輕易殺人。他對待人都很友善,也不尋機報復別人,甚至,他也寬恕了他兄 弟哈克門(Hakim)的叛變事件,像他即行嚴厲處決他的敵對兄弟阿丹罕(Adam Khah),及 其叔父季阿熱門(Mu‧Azzam)那樣,那是絕無僅有的事。總之,他是一位很有涵養的偉大人物 。他的態度端莊,但不失其風雅;他的言談很有說服力,感人極深。他不但使人敬愛,而且,而能 得全民衷心地擁戴,人民雖然明知道他只是德里的統治者,但在下意識中却已視他為天下的共主了 。他的起居飲食定時定量,他最喜歡水果及少許肉類,但在其晚年,則完全是素食,肉類完全被戒 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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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阿克巴並未正式受過很好的學校教育;[註2]但却並非就等于沒有教養。他具有很高的 文學興趣;具有驚人的記憶力;他關心各種不同之知識,諸如哲學、神學、歷史、及政治學都瀏覽 無遺。他的圖書室,陳列著各種圖書。他邀請了各部門學者,諸如哲學、社會科學及詩人等來到宮 中講學,並且,有時令其大聲宣讀給他聽。他也令回教之蘇菲(Sufi)教派及基督、波斯、印度、 耆那各教之學者宣講各派的經典教義給他聽。史密斯寫道:「任何人如與阿克巴討論過任何方面之 知識,他總是引經據典地說得頭頭是道,使人折服不已。」他也獵及藝術、建築、及醫藥方面之知 識。他也在技術上,改進了他兵工廠所製造之火繩槍(Matchldcks);而且,他那過剩的精力, 與不屈不橈的工作精神,使得他的行政效力、行政計劃益臻完善,關于這一部份,我們還得另闢一 章,專門詳述。我們從埃伊阿克巴(Ain-I-Akbari)一書就可以知道他「反應敏捷,明察秋毫之 才能了」。

雖然阿克巴是一位征服領土的野心家,他的帝國已席捲了印度整個之東部及北部;但是他並非 是十足的獨裁者。他並未利用他的征服後之勝利予取予奪,也未完全置人民的權利不顧,以自己之 興趣高于一切之上。他是一位具有高度理想的國王,他說:「人存政舉,國家之行政,全賴國王個 人之作為,國王必須要履行他的天職,認知他的天職,這些都可以充分地顯示在他的政府行政工作 上,唯有這樣才能得到百姓的讚揚與衷心地信服。」莫兀兒帝國在政治措施上是寬厚的,確屬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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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詳見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之Liberty及一九四O年十月之Indian Historical Quart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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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大的眼光,以在行政系統上,全國各民族亦相處無間。也真正做到了沒有歧視印度宗教,也未 歧視印度民族。阿克巴能以佔其全帝國人口絕大多數的印度人平等相待,雖然印度人亦自感到是一 種屈辱,但是,他能和平地實現他的統治權,這也足以證明阿克巴確實是一個偉大的政治家了。他 不僅是以善良的態度對待印度人;而且,還任命很多印度人為其高級官員,也正如薛沙在成功時期 所作的一樣。阿克巴甚至想進一步消除回教徒與非回教徒之間之鴻溝,所以在他即位後之第八年, 廢除了印度教徒之朝拜聖地,舉行宗教法令之稅收;次年又免除了對沒有宗教信仰人的保護稅 (Oizya)。在政治上,則普遍地表現出他的寬厚精神。事實上,他已是印度全民的統治者,他自己 也從不認為他是外族的侵入,他是以理性的態度來處理一切政務。

阿克巴積極地從事人道社會之改革,他獎勵藝術文學,所有這些我們將另闢章節詳述。不論從 那一觀點上看,他的統治,也是印度黃金時代之一。史密斯曾評論道:「阿克巴是天生的人中之王 ,他的公正與嚴明,在世界史上都是很有名的,這都得歸功他優異的稟賦與天才,才能有其如此偉大 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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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迦亨基與迦亨沙

第一節 迦亨基

阿克巴死後一週沙利母(Salim)在安格拉繼位,時年三六歲,號稱故爾烏定.穆罕默德.迦 亨基(Nurud-Din Muhammad Jahangir Padshah Chazi)。雖然他溺于享樂,但仍未能放棄 他的軍事野心;首先征伐多南沙西拉(Transoxiana);繼之又取泰蜜瑞德(Timurids)。當他 繼位不久,正如阿沙德(Asad)所說:要以各種不同的方法「贏得全民的愛戴」。他寬恕以前曾 反對過他的一切臣民,赦免罪犯。他在安格拉要塞之沙布爾吉(Shaburji)建立了他著名的司法 複審制度;同時在閻牟那河河岸建立一座石碑,在石碑上刊了十二條律令,以曉諭全國:

一、禁止財產引度。
二、肅清馬路匪盜。
三、免課遺產稅。
四、禁止販賣酒類及刺激性之飲料。
五、禁止對犯人使用削鼻、割耳、查封房屋等刑法。
六、禁止非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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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興建醫院、派遣醫務人員照顧病患。
八、在特定日期不准殺生。
九、星期日一律照發工資、薪水。
一 O、保障曼沙布(Mansabs)及伽吉爾(Jagirs)制度。
一一、保障埃瑪田產(Aima Land)。
一二、大赦所有在城堡、監獄、及其他各種各類的罪犯。

迦亨基的這十二條告示,似乎並未發生什麼實際上的效果。既未改進國家行政上之績效;也未 使全國民眾,及其官員對他增進擁戴。不過,他派了三千名騎兵在阿布爾.慧日爾之子阿布 杜爾.拉哈曼(Abdur Rahaman)及曼辛(Man Singh)之子摩訶辛(Maha)之統帥下打敗 了殺害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的比爾辛(Bir Singh Bundela)。阿布杜爾.拉哈曼與 摩訶辛兩人因此而被擢陞各統率二千人之官階。奴爾伽亨(Nur Jahan)的父親,一名波 斯的冒險家密爾茲.吉耶(Mirza Ghiyas Beg)也很幸運的為迦亨基賜頒封號為伊地麥烏陀拉 (I-Timad-ud-Daulah),并給一千五百人派他統率。

迦亨基登位初期之「繁華夢」已為其長子克什拉夫(Khusrav)之叛變所驚醒。克什拉夫與他 父親的關係,早在阿克巴統治之晚年即已扞格不入。他在他祖父宮中,接受他祖父的薰陶,克什拉 夫已是一位很受人愛戴的王孫,諸如他的叔父曼辛,他的岳父罕伊阿日門(Khan-I-Azam' Az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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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a)以及阿克巴之兄弟都是支持他的人物。當迦亨基登位五個月後,克什拉夫即自安格拉 逃亡到旁遮普進行叛變。迦亨基立即調動大軍,甚至當天清早之鴉片也急得忘記吃了,這是迦亨基 一向習慣,清早必須先要食用鴉片的。克什拉夫的軍隊很輕易地就被他父親在闍南陀爾(Jullundur) 附近打敗。克什拉夫本人正在想由基那河(Chenab)逃向卡布爾(Kabul)時,被皇家軍隊 胡生比格(Husain Beg)及阿布杜爾.阿日茲(Abdur Aziz)所擄,以五花大綁押送給他的父 親迦亨基王,受了一頓責罵凌辱後就被禁錮;跟他叛變的部屬亦都受了最嚴厲的懲罰。克什 拉夫王子飽受折磨直到一六二二年死亡為止,他與他的外甥達羅.夏可(Dara Shukoh)是莫兀 兒史上兩位悲劇人物。

第五代錫克教聖人阿瓊那(Arjan)被迦亨基處死,其全部財產悉被沒收。據說,是由 于阿瓊那幫助克什拉夫之叛變,並支助其金錢。不過,有的學者相信阿瓊那是為了「不滿迦亨基之 罰款,而頑抗拒不繳納被處死刑的。」但迦亨基本人之所以要殺阿瓊那也不必是出自純正的政治立 場。根據特爾瑞(Edward Terry),阿瓊那之所以幫助克什拉夫乃是由于「克什拉夫是一位大 家所愛戴的王子,他稟性仁厚……」他全純係為了慈悲拯救善良的王子,他與迦亨基或克什 拉夫個人之間並無什麼恩怨。也許是由于阿瓊那本人基于他過去與阿克巴之交誼,這樣作是符合阿克 巴之遺願「並不是他真正反對迦亨基本人。」錫克教徒自認為是替天行道,保護善良為其神聖之職 責;但就迦亨基的立場看,確實是對他已構成反叛行為。錫克教本來是愛好和平的宗教社會,却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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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莫兀兒的敵人。

一六一一年五月迦亨基與奴爾.迦亨(Nur Jahan)結婚,奴爾.迦亨的原來名字是密安尼 沙(Mihr-Un-Nisa),她與迦亨基結婚後對于他的統治及其個人之影響都很'。牟塔門德罕 (Mu-Tamtd Khan)在其伊奎巴爾納瑪.伊.迦亨基(Iqbalnama-I-Jahangiri)一書對密安尼 沙之出生及其早年生活有很生動傳奇性的說明。根據該書,密安尼沙是一名來自波斯移民密爾茲. 吉耶(Mirza Ghiyas Beg)的女兒。密爾茲.吉耶是在阿克巴在位時攜帶其妻子兒女移民印度的 ,而密安尼沙則生在來印度途中之奎陀爾(Qandahar)。他的父親密爾茲.吉耶在阿克巴與迦亨 基兩人在位時期都被擢陞到很高的職位。密安尼沙十七歲時原係嫁給另一名波斯移民阿里可里 (Ali Quli Beg Istajhi),他在迦亨基即位初期,在孟加拉之巴德旺(Burdwan)任伽吉爾 (Jagir),其官銜為薛阿富汗(Sher-Afgfan)。當迦亨基聽到薛阿富汗「不臣服政令,而背叛」 ,他于一六O七年派他的親信兄弟古柏烏定(Gutb-ud-din),為孟加拉的新省督,前往平亂。 據說古柏烏定深得迦亨基之賞識,稱之為其「有如骨肉、手足、密友三重關係。」薛阿富汗與古柏 烏定兩軍大戰于巴德旺,結果古柏烏定在作戰時陣亡,而薛阿富汗亦被古柏烏定的軍隊將其殺死分 屍,其妻子密安尼沙及其年輕小女兒亦被同時解往朝廷。

四年以後,由于密安尼沙的美艷動人「在偶然中,與國王驚鴻一瞥時,兩人相顧良久,自是以 後,國王對她傾心不已。」於是,正式召他為正宮王后。迦亨基自己號為奴爾烏定而稱其新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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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為奴爾摩哈爾(Nur Mahal)意思是逸樂宮,以後又更名為奴爾迦亨(Nur Jahan)意思是逸 樂世界。有的傳說:迦亨基曾經一度與密安尼沙有過一段愛情,「這時她仍是一名處女,正值阿克 巴在位。」而薛阿富汗雖然也極鍾情于她,使薛阿富汗却因此而犧牲了生命。

但關于這件史事,當代印度學者及有些歐洲學者都不加以重視,認為這都是晚期以後的人所杜 撰的。但可以採信的是密安尼沙之進入宮中並不是他父親將其帶入宮中的,因為,所傳她父親在朝 中有很顯赫的官職,究竟是什麼官職在歷史上並未明載。而迦亨基也沒有在宮中與婦女私授的紀錄 ,這可以從阿拉卡里(Anarkali)得到證明。阿拉卡里曾在一六一五年在拉哈爾(Lahore)建立 了一座很美觀的大理石墓碑,上面刻有動人的碑銘:「阿!願我能再度親偎著你的臉,我感 謝上帝直到你的復活。」

奴爾迦亨雖實是一位美女,也長于波斯文學、詩歌與藝術,「她精明過人,個性複雜多變,多 才多能,見識廣遠;」但其心胸狹窄、氣量短小、野心很大,她企圖攬權,駕凌迦亨基國王之上。 她的父親伊地麥烏陀拉(I' Timad-ud-daulah),她的兄弟阿沙夫罕(Asaf Khan)都是朝中 權勢很大的貴族;同時,還將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許給迦亨基的最小兒子沙利耶(Shahryar)。

迦亨基在即位初期,尚有幾次重要的軍事勝利,首先他將注意力灌注到孟加拉,他的目的並非 是征服孟加拉之版圖;而是在于征服那裡阿富汗的殘餘勢力。由于他經常更換孟加拉的省督,這給 予地方上之阿富汗人的反叛機會。當伊斯蘭罕在孟加拉任省督時,即有烏斯曼罕(Usman K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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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阿富汗人作亂,幸好伊斯蘭罕(Islam)能力很強,以果斷的行動,敉平了這場暴亂,時為 一六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其首領烏斯曼罕,因頭部重傷而死。阿富汗人之政治勢力長期以來一直與 莫兀兒人為敵,至此才告結束。迦亨基以政治手段加以懷柔籠絡,終與阿富汗人建立了友好關係。

要論莫兀兒帝國在迦亨基統治時代之勝利,還得首推在邁瓦爾(Mewar)對抗拉迦普人之戰 。長期以來迦亨基一直壓制著邁瓦爾,使不能有再行興起之餘地。但邁瓦爾之阿梅爾辛(Amar Singh)却仍退守著普拉塔埔(Pratap),迦亨基之第三子格羅摩(Khurram)王子以和平談判 方式解決了其敵對行動。羅拉(Rana)及其兒子伽南(Karan)則向莫兀兒帝國輸誠,並承認其 帝國之宗主權。羅拉本人再不對莫兀兒帝國有敵愾心,也沒有羅拉的公主被帶往莫兀兒充任妃女的 。正如迦亨基自己說道:「真正問題還是在于羅拉阿梅爾辛以及他的父親,以據高山峻嶺之險而頑 抗,從未對印度斯坦國王輸誠納貢,就只有在我的手中來完成了。 」迦亨基常常在其安格拉之御花 園中陳列著羅拉與其兒子兩人之大理石石像,以酬答他們父子兩人對莫兀兒帝國所採取之友好立場 。迦亨基這時才對莫兀兒帝國獲得安全上之保障;但直到奧楞塞(Aurangzeb)改變政策,而與 羅拉羅吉辛(Rana Raj Singh)疏遠,兩者之間之關係復又轉壞。

在德干,迦亨基也繼承他父親的前進政策。在其統治期間全力地對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 王國發動攻擊,但由于德干各王國之合作團結;也由于莫兀兒帝國師出無名,軍心渙散,戰 志不高,所以形成長期不能取勝的統治戰爭。同時,阿曼德拉格爾王國國內人才輩出,合作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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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其首相為阿比西利亞人(Abyssinian)摩立克.阿母巴爾(Malik Ambar),他是一位天生 的領袖人才,也算是印度中世紀最偉大的政治家之一;他重新改革阿曼德拉格爾王國之稅收制度, 增加了國庫之收入;訓練軍隊,加強國防建設,組織民兵,全面動員。因此,他能與強大的莫兀兒 帝國長期相周旋。莫兀兒的宮廷史官牟塔門德(Mutamid Khan)也曾公正地對摩立克.阿母 巴爾評論道:「阿母巴爾以奴隸出身,雖出身卑微但能力高強,戰時軍令嚴明,指揮肯定;平時, 政聲遠播,國無怨民。他尤其精于游擊式的掠奪戰術,達干(Dakhin)語稱之為巴爾奎吉里(B- argi-giri)。他堵絕了阿曼德拉格爾王國的暴亂,他終其一生一直受著國人的愛戴,在歷史上,沒 有其他阿比西利亞人以奴隸出身而能享有名至實歸之盛名的。」

莫兀兒帝國之征伐受到阻礙的另一原因是,其將領之間相互傾軋,意見不合。通常出征之主帥 是帕衛茲(Parwez)王子而以格羅摩(Khurram)王子副之;但實際上主持一切作戰事務的為阿 布杜爾.拉西門(Abdur Rahim Khan-I-Khanan)及部份主要貴族人員。他們在彼此爭論,傾 軋的時間遠多于他們在德干之作戰時間。他們唯一在一六一六年獲得了一場小小地勝利。格羅摩王 子佔領阿曼德拉格爾城及其他幾個重鎮。就為了這一次的勝利,他父親迦亨基國王封他為迦亨沙 (Shah Jahan)意思是世界之王。迦亨沙具很多不同的才華,復被擢陞到統有三萬熱第 (Zat);二萬沙瓦爾 (Sawar),其實莫兀兒人在阿曼德拉格爾之勝利是虛幻不實的,這 與他們企圖德干的目標還相距甚遠。實在說來:「那只是浪費了幾百萬盧比(Rupees),喪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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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仟條性命,直到一六O五年其前線版圖仍無新的增加。」

在迦亨基統治時代之軍事成就可以一提的是:一六二O年十一月一六日,在旁遮普東北山區 佔領了攻格拉(Kangra)要塞。迦亨基正為此勝利狂歡不已,但曾幾何時,又發生了叛變,直到 迦亨基終其一生仍未能將其平服。

莫兀兒帝國第一次所遭受的創傷是奎德爾(Qandahar)的失陷。奎德爾長久以來一直是莫兀 兒人與波斯人之間爭執之主要原因。波斯王阿巴斯沙(Abbas Shah)生于一五八七,死于一六 二九年。當時,在亞洲,他算是一位有名的賢主。他于一六二一年,趁莫兀兒帝國內部不和,以賄 賂、親善等方法收買了莫兀兒的官員,然後圍攻奎德爾,並于一六二二年六月最後佔領了該地。雖 然迦亨基大力動員準備收復奎德爾,但都徒勞無功,他的兒子迦亨沙原受命往征,但迦亨沙認為如 果他領兵出征,則容易讓奴爾迦亨(Nur Jahan)奪取王位,他主在強化他的女婿沙力耶(Shahryar) 的實力,不肯出征,又加之奴爾迦亨之陰謀從中挑撥,遂引起了迦亨沙之叛變,以反抗他 的父親。迦亨基自是忙于內憂,沒有勇氣、也沒有力量對付波斯的掠奪了。此時波斯外犯于西北; 而迦亨沙又形成迦亨基之內憂。他決定全力快速地解決迦亨沙之叛變。

迦亨沙在阿布杜爾.拉西門(Abdur Rahim Khan-I -Khanan)之支持下首先進兵安格拉 ,而政府重隊在帕衙茲(Parwez)王子之統率下,實際為摩訶巴第罕(Mahabat Khan)所指揮 ,于一六二三年,在德里南方之巴羅琪普爾(Balochpur)將迦亨沙澈底打敗。迦亨沙被政府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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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省追逐到另一省,這樣反覆迷藏式的追擊,他首先流竄到德干,又被趕往孟加拉,又從孟加拉 被追趕回德干,這樣流浪了幾年,他在德干尋求與摩立克.阿母巴爾及其他勢力結盟,直到一六二五 年才與他父親和好。迦亨沙的兒子達羅夏可(Dara Shukoh)及奧楞塞 (Aurangzeb)被送往朝 廷,接受良好的宮廷教育。而迦亨基本人與其妻子馬母德(Mumtaz Mahal)、其幼子摩拉特 (Murad)、奴爾迦亨之女等一同退居在那西卡(Nasik),而結束了迦亨沙之叛變,除了削弱帝國 本身之實力外,他個人毫無所獲。

在迦亨基即位初期,阿富汗摩訶巴第罕(Mahabat Khan)還是一名統領五百人之曼沙布 (Mansab)。很快就獲得了迦亨基的賞識,擢陞為高職,尤其是敉平迦亨沙之叛變有功。但却引 起王后奴爾迦亨及其兄弟阿沙夫(Asaf Khan)之忌妒,王后之敵視而使得摩訶巴第罕起而叛變 。當迦亨基在卡布爾巡遊途中,將其軟禁在閻罕那河之河岸。其后奴爾迦亨亦隨行,一併被監禁。 奴爾迦亨雖曾再三逃獄以武力營救迦亨基王亦告失敗,但她改變方法,向摩訶巴第示好,以得信賴 ,迦亨基王與其后始逃抵羅塔斯(Rohtas),羅塔斯的勤王已正集結前往營救迦亨基。而摩訶巴 第罕失敗後逃抵迦亨沙處,與其言和。由于迦亨基王于一六二七年十月二八日之死亡,而奴爾迦亨 之勝利也只短暫的曇花一現。迦亨基死後埋在羅維(Ravi)河岸之沙德拉(Shahdara),他的墓 碑建得極為美觀。

迦亨基在印度歷史上,他是一位個性極為複雜的統治者。正如特爾瑞(Terry)所說:「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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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個性似乎都是極端的。有時粗暴得不可理喻;但有時却又溫和謙恭。」比弗瑞克(Sir William Beverige)也說:「迦亨基確實是一個奇特的人物,他能忍心地看著活活地剝人的皮……他也是正 義的愛好者。他可以為了他的信仰花他整個週末去祈禱……他逮捕了刺殺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之兇手而能寬恕他,毫無仇視他的感覺;甚至象群冬天在冷水池打滾他還鄰憫牠們太冷…… 迦亨基還有一個良好的癖好是極為喜歡花朵,不過,他太任性。」

從其最近之一位傳記文學給他的指述說:「他是一位很有血性,感情強烈的人物。他有強烈地 家庭親情觀念;但他却不能將這熱情推及一切人的身上。他對于邪惡、違反正義的人特別厭惡。在 當王子及以後即位時期,所發生背叛的事件不多,而這些少數叛變事件,都是由于有人挑逗,及其 個人之脾氣暴躁所引起的;但事實而論,作為一位統治者,他還不失是一位具有開放心靈,富有人 道精神的人物。」佛蘭西斯(Francis Gladwin)亦評道:「自始至終,迦亨基的態度,都是不變 的以人道精神關心他的子民。」他曾淘汰了一些不稱職的官員,也曾改進了他的稅收政策,這些都 是出自他正義感的表現。

迦亨基自己寫道:「我的第一道命令,就是要建立複審制之司法。」人民有冤獄時可以直接 前往拉申告鎖鍊,鎖鍊上,繫有六O個鈴子,由他親自聽訟,無論皇親國舅,也不管權位之尊高, 他都秉著公正的態度處理。因此,他這樣一來,冤獄事件減少了。他自己又說:「上帝教我關心子 民,所以我關心民眾比我關心我的將軍、大臣更為迫切。」在他的統治期,歐洲與印度的關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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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新的轉變。

迦亨基有著極細膩的美感,他本人是一位畫家,他獎勵藝術、文學。從文獻的記載上,在在顯 示出他有驚人的記憶力;但是由于他太不自我節制,而漸形頹廢墮落。迦亨基的宗教態度是理性的 與他父親一樣。他虔誠地相信神,但是並不是一個基督教信徒。他對于各宗教之教條都持保留態度 。他對印度教、回教、乃至基督教之僧侶、傳教士都很友善,但他從不接受任何宗教之儀式及祭祀 活動。

第二節 迦亨沙

第一目 王位之爭奪

迦亨基死後,持續著一段時間之王位爭奪。當迦亨基在一六二七年十月死時,迦亨沙仍還住在 德干。雖然他的兩位兄弟克什拉夫(Khusrav)及帕衛茲(Parwez)已經死亡,但是還有沙力耶 Shahryar)王子已住在北方。沙力耶的岳母,也即是後母奴爾迦亨王后,就利用就近之利,在 拉哈爾(Lahore)宣佈沙力耶為繼承人。

但是阿沙夫罕(Asafkhan)亦即馬母德(Mumtaz Mahal)的父親則主張應由迦亨沙繼承王 位,他緊急通知迦亨沙要他趕緊北上,同時,為了安定其都城之民心,又將克什拉夫王子之子達伐 爾.伯克希(Dawar Bakhsh)立為過渡期之國王,以等待迦亨沙北來即位。當他獲得了伊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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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罕(Iradat Khan)之支持後,阿沙夫罕即于拉哈爾打敗了沙力耶的軍隊,並將其弄瞎後再加以監 禁。迦亨沙匆忙地從德干趕到安格拉,宣佈登基,時為一六二八年二月,號稱為阿布爾.牟熱伐烏 定.穆罕默德.沙西布伊奎南二世.沙迦亨.帕德夏蓋茲(Abul Muzaffar Shihab-Ud-Din Muhammad Sahib-i-Qiran Ⅱ,Shahjahan Pashah Ghazi)。而過渡性的國王達伐爾.伯克希 即退位,受到監禁,後來,被送往波斯,過著貴族式的流亡生活。達伐爾.伯克希真是一位十足的 犧牲者。迦亨沙即位後,即行排除異己,不容有反對他的人存在。甚至在他生前,就將其兩個兒子 處死;而將其第三個兒子趕出國門;而他個人最後則過著囚禁生活以終其生。

第二目 平亂

迦亨沙即位初期,是一幅昇平景象,他以寬厚的態度治國,他的臣民也對他極為忠心。阿沙夫 罕(Asaf Khan)及摩訶巴第(Mahabat Khan)也因此而陞為高職:阿沙夫罕為莫兀兒帝國之瓦 日爾(Wazir);而摩訶巴第則為阿及梅爾(Ajimer)之省督,所以迦亨沙很容易就平定了兩次叛 變事件:

一次為旁德拉(Bundelas)之酋長,比爾辛.旁德拉(Bir Singh Bundeli)之子伽訶爾辛 Jujhar)之變;另一次為阿富汗貴族迦亨罕.羅茲(Khan Jahan Lodi),前德干總督之叛變 。這兩次的叛變,都在迦亨沙即位後之第二年分別加以平服。

但旁德拉的酋長被打敗後,却竄入高山,繼續對莫兀兒帝國騷擾,直到一六三四年才加以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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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滅。先是迦亨沙的軍隊,逐步設防,步步逼近,使其在國內無容身之地,準備逃向岡德(Gonds) 時被殺。

比較旁德拉嚴重的則迦亨罕.羅茲。因此,迦亨罕.羅茲已與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 之最後一位蘇丹尼日曼.沙西(Nizam Shahi)結了盟;而且,還有馬拉德(Maratha)拉迦普 人的支持。旁德拉之竄起意謂著「阿富汗人之在地方之傳統勢力,威脅由莫兀兒帝國,」也意謂著 莫兀兒在南方勢力之微弱。迦亨沙深知此一事態之嚴重性,果斷地派遣大軍前往平亂,由于他受他 同盟關係人的庇護,到處流竄,而莫兀兒的軍隊亦緊追不捨,這樣深使同盟者引以為苦,深恐將戰 爭帶到他們的頭上,而與之疏遠,經過長期三年的圍剿,最後始在凱靈伽(Kalinjar)北方之塔 爾.西康達(Tal Sehonda)將其打敗。迦亨罕.羅茲,及其兒P阿日玆(Aziz)、埃瑪爾 (Aimal)一齊被分屍而死。其四年之叛變算是被澈底解決了。

第三目 胡格里被佔與葡人之交涉

約在紀元一五七九年,葡萄牙人已在孟加拉之沙提岡(Satgaon)殖民,而且已正式獲得莫兀 兒帝國之許可。後來,葡人竟沿著胡格里(Hugli)興建大廈,其在商業上之地位已遠比沙提岡本 身還來得重要。然而他們並不滿足他們在和平情形下所攫取之商業上的利益;甚至,在某些措施上 ,還與迦亨沙採取敵對態度。

在當時,煙草算是大宗的貿易貨物,也是國家的主要歲收之一,然而,他們却苛刻地壓制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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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剝削他們的售價;甚至進行非法的奴隸買賣。他收買了很多印度教或回教的孤兒為奴隸,並 將他們皈依基督教;他們更膽大妄為地強行擄走了馬母德(Mumtaz Mahadl)的兩名婢女。這深深 地增加了莫兀兒帝國的痛苦,即使印度人以前曾皈依耶蘇教之基督徒,亦紛紛起來反對葡萄牙人。

迦亨沙即位以後,即已派奎西阿里罕(Qasim Ali Khan)為孟加拉省督,特別賦予他權力 ,要他抑制葡萄牙人之擴張。一六三二年六月二四日,奎西阿里罕派其兒子為將,率領大軍,將 胡格里團團圍住,三個月後佔領了胡格里城。根據宮廷史官阿布杜爾.哈密德(Abbdul Hamid Lahori)所記:有很多葡萄牙人被殺;其大部份被解往安格拉被監禁,過著極端痛苦的生活。

第四目 德干與伽雅羅第的大饑荒

迦亨沙即位後之第四與第五年,即紀元一六三O至一六三二年之間,在德干(Deccan)與伽雅 羅第(Gujarat)發生了一次幾乎是絕滅人物的大天災。阿布杜爾.哈密德曾如此地寫道:「這兩 地的居民極稀少,百姓希望得到一片麵包,但都無處可買;即使排隊也難買到一包糕餅;即使富 有人家也得伸出手來向人乞討,人們不停地在外面尋找可以充飢的食物,長期地狗肉當作羊肉賣; 有的將死人的骨磨成粉,滲入麵內做成糕售賣,如一經人告發,則會受到嚴重的懲罰;最嚴重的時 候,已有人吃人的現象,有的父母在饑餓難當時,被迫將自己的子女拿來充飢;很多餓殍載道,途 為之塞,他們迫于競向外鄉流亡。」

一位英國的行商彼德(Peter Mundy)曾自蘇拉第(Surat)回到安格拉及帕第拉(Pat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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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不是災情最嚴重的時間,他留下了很詳細的可怕紀實史料。

第五目 西北邊境

迦亨沙決心收復西北前方之重鎮奎德爾(Qandahar),如果失去了奎德爾,則西北的國防空虛, 敵人即可長驅直入。迦亨沙以利誘方式勸說波斯之奎德爾省督阿里馬爾丹罕(Ali Mardan Khan) 獻城投降,由«兀兒帝國授以皇室榮譽,並贈送他無數金錢,果然阿里馬爾丹罕被說服了,開門 獻城。

但莫兀兒人並未保留奎德爾很久,波斯的精明國王阿巴斯沙二世(Shah,AbbasⅡ)于一六 四八年,八月即著手準備再光復奎德爾,他選擇是年冬天,在大雪季,使印度的莫兀兒人不便從內 陸調兵時,攻擊奎德爾。而迦亨沙也太失算,他竟聽了別人的獻計,要他到過冬以後,再行向波斯 出兵。「在如此情況下波斯人的勝利則是很自然的結果;而迦亨沙的部隊,由于缺乏補給、及其他 困難,已經存在著先天的敗象。」奎德爾被波斯軍隊包圍是在一六四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因為莫 兀兒之奎德爾省督道拉第罕(Daulat Khan)之軟弱無能,就在次年一六四九年二月十一日即告 城陷。

同年五月,奧楞塞王子(Prince Aurangzeb)及其首相沙陀拉罕(Sa,Dullah Khan)試 圖動員再行收復奎德爾,並決定在該月十六日出兵;但不幸,在其末展開軍事行動之前,即已為波 斯軍隊洞燭機先,先發制人而大敗。然而迦亨沙仍不放棄收回奎德爾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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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後,迦亨沙再派奧授塞與沙陀拉罕率兵攻奎德爾,而他本人則在卡布爾留守,督導一切 補給及後備工作,大軍抵達奎德爾為一六五二年五月二日,但他們在波斯軍隊運用新式武器大 砲,使莫兀兒的軍隊不能接近城牆,迦亨沙命令放棄原計劃,莫兀兒人的軍隊這次又未成功。

迦亨沙的長子達羅夏可(Dara Shukoh),其頭銜為布南伊奎巴爾沙(Shah Buland Irbal) 意思是幸運之王,次年,又由他發動攻奎德爾,也同樣失敗。

對于莫兀兒來說,奎德爾之失陷可能對莫兀兒帝國還有若干好處。在迦享沙的統治時期為了收 復奎德爾,其所花費之錢至少有一萬二千盧比,即是說:等于國家一年之預算,打仗就用去了一半 ;此外,尚犧牲了很多有價值之生命,尤有進者,攻擊奎德爾累次失敗,也影響了莫兀兒帝國的威望。

第六目 經略中亞之失敗

莫兀兒帝國企圖經略中亞,其結果也是失敗的。迦亨沙亦如他的父親、祖父,從未忘記中亞是 其故土。陀布杜爾.哈密德(Abdul Hamid Lahori)說: 「甚至在迦亨沙一即位,即決心征服 巴爾克(Balkh)與巴達庫什(Badakhshan),這些地方不僅是他祖先的故土,而且是進窺其遠 祖帖木爾之首都撒馬爾罕(Samargand)之鎖鑰。」

但是,印度的莫兀兒大軍,要征中亞,須得越過很高的興都庫什山( Hindukush),對于不 悉山戰的印度士兵是否能適應則是值得懷疑的。但迦亨沙並未考慮這個問題。 「由于他的昇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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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也獲得了國人的阿諛,而使得他作起白日夢來。」

一六四六年,因為奧克蘇( Oxus)的統治者之間發生了內訌,這給迦亨沙一個有利機會, 他派其王子摩拉特(Murad)及阿里.馬爾丹(Ali Mardan)攻佔了興都庫什與奧克蘇之間之巴 爾克與巴塔庫什兩地方。但他還要更擴大他的征服就變得勞師動眾,徒勞無功了。首先其王于摩拉 特見到印度軍隊不適于高原氣候,以及其他原因,他返回到印度,勸其父親放棄中亞,但迦亨沙立 意已定,將其兒子摩拉特免職,另派他的瓦日爾(Wazir)沙陀拉罕(Sa-Dulah Khan)接替 摩拉特在巴爾克之任務。次年,迦亨沙決心再繼續擴大地的征服,又派奧楞塞率領大軍前往巴爾克 增援。但烏茲別克(Uzbegs)人此時已團結一致,與奧楞塞的軍隊作殊死的抵抗,莫兀兒軍隊遭 到堅強的反抗,損失慘重,毫無所獲,就撤退回印度。

中亞之戰,莫兀兒帝國無論在人力、財力上都損失很大。沙卡爾(Sir J.N.Sarkar)評論道 : 「迦亨沙好大喜功的巴爾克之戰,在兩年中消耗了四克羅爾(Krors) 的盧比(Rupees),即 四千萬盧比;而從征服區所徵獲的財物只不過二二又二分之一拉克(Lakh)而已。他未能從巴爾 克得到一寸土地;也未能消滅其統治;也未能將其敵化為同盟。他在巴爾克戰爭中之補給計約值五 拉克;以及其他地方之補給全部拋棄在布克哈拉(Bukharians);除了向納熱爾.穆罕默德 (Nazar Muhammad)的孫子輸現金五O、OOO盧毘外;還得向其另繳二萬二千五百盧比之國使 費(Envoys),即是談判交涉費實際是變相的增值賠償費。此外有五百軍隊死于戰場;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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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倍以上的官兵死于大風雪之中。這是迦亨沙越過西北前線,意圖侵略中亞,使得印度人付出了極 為高昂的代價。」

第七目 迦亨沙與德干王國

迦亨沙繼續其帝國之傳統政策向南擴張。其前代,都未能成功,我們已經指出阿克巴未能達到 他的心願,唯一征服了甘提須(Khandesh);併吞了毘羅(Berar)的部份領土。迦亨基企圖征 服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但却被其國精明的首相摩立克.阿母巴爾(Malik Ambar) 所敗;而毘伽坡(Bija pur)與古爾岡陀(Golkunda)仍然照常獨立著。莫兀兒帝國要征服這個 半島前,尚有更多的事須要完成。

阿曼德拉格爾王國的尼日曼法西蘇丹(Nizam Shahi),因其國境與莫兀兒之南方邊境相連接 ,所以深受其威脅。其首相阿母巴爾于一六二六年死後,其王國勢力則日趨衰弱。首先蘇丹本人 與其新首相菲德罕(Fateh Khan)意見不和。菲德罕是原來老相國摩立克.阿母巴爾的兒子,懦 弱無能,使得阿曼德拉格爾不久即落入莫兀兒帝國之手。一六三O年,莫兀兒軍隊攻該國之重鎮 巴楞陀(Parenda)但並未得逞;可是,菲德罕對尼日曼烏爾罕爾克蘇丹(Nizam-UI-Mulk Sultan) 深為厭絕,因此,他主動與莫兀兒人進行談判,迦亨沙要求將其國王遜位,另立尼日曼烏爾 牟爾克的兒子胡生沙(Husain Shah)為王,但胡生沙此時還是十一歲之稚齡。菲德罕並未安定 地履行莫兀兒帝國的諾言,當莫兀兒的軍隊于一六三一年圍攻道羅巴德城(Drulatabad)時,他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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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抵抗,但很快就為莫兀兒軍所敗,向其賠償盧比十又二分之拉克,即一百萬零伍個盧毘;而 還獻出了幾個城堡;又將阿司羅格(Asirgarh)放棄給莫兀兒人,因為該城也為莫兀兒所佔領, 正如道拉巴德的地位一樣,實際上是承認其既成之事實而已。阿曼德拉格爾終于在一六三三年被莫 兀兒帝國所併吞。其國王胡生沙個人則監禁在古立奧爾(Gwalior),且享有高壽。尼日曼沙西王 朝就此結束。雖然薛梵琪(Shivaji)的父親沙琪(Shahji)于一六三五年曾一度企圖復興,但並 未成功。阿曼德拉格爾王國之首相菲德,為了出賣其國家給莫兀兒帝國有功,迦亨沙就任命他在帝 國中擔任有名無實之高職。

獨立的古爾岡陀與毘伽坡對莫兀兒採取高度的警覺,防衛極嚴;尤其不滿意迦亨沙的宗教態度 。莫兀兒的軍隊早于一六二九及一六三一年先後對其發動過試探性的攻擊。一六三五年,這兩國的 統治者曾幫助沙琪擁立尼日曼.沙西(Nizam Shahi)為阿曼德拉格爾之流亡蘇丹時,迦亨沙就 召會兩國:承認莫兀兒帝國為其宗主權;每年定時入貢;禁止幫助沙琪。

迦亨沙于一六三六年二月二一日,親自領由軍隊到達道拉巴德(Daulatabad),強制其接受 他的要求。隨著即採取嚴厲的軍事行動,古爾岡陀(Golkunda)的蘇丹阿布杜拉沙(Abdullah Shah)初接受了莫兀兒之宗主權;繼之,承認了迦亨沙所提出的各種條件,除了入貢而外;在其 硬幣及卡第巴幣(Khutaba)都以迦亨沙的名字發行。

而毘伽坡之阿迭爾沙(Adil Shah)則拒絕莫兀兒帝國所提出之條件,誓死維護其獨立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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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兀兒則分三路向毘伽坡進兵:其一,以罕伊道南(Khan-I-Dauran)為將,自毘陀爾(Bidar) 出發攻擊其東北;迦亨沙自己經硝羅坡(Sholapur),攻擊其西部;罕伊熱曼(Khan-I-Zaman) 則率軍經印德普爾(Indapur)以攻擊其西北。毘伽坡人在其京城以截斷敵人的補給;在井水中 放毒阻絕了敵人的攻勢;加之其部隊視死如歸的奮勇抵抗,也獲得了初期的勝利,但在其他戰場上 則全軍盡歿,為莫兀兒人所敗。因此,毘伽坡之蘇丹阿迭爾沙求和,和約訂于一六三六年,承認莫 兀兒帝國之宗主權,因為古爾岡陀已經依附于迦亨沙,所以他便禁止毘伽坡干涉古爾岡陀的政事 。不過,阿迭爾沙仍爭到了他對毘伽坡的統治權;而且,迦亨沙還將阿曼德拉格爾之部份領土劃歸 阿迭爾沙統治,而阿曼德拉格爾之其餘領土,則全劃入莫兀兒帝國之版圖。莫兀兒與毘伽坡雙方同 意不在對方國內賄賂其官員,及其他顛覆工作;同時,阿迭爾保證不再支持沙琪,庇護沙琪。沙琪 就是阿曼德拉格爾的流亡領袖。沙卡爾(Sir J.N.Sarkar)寫道:「從一五九五到一六三六年, 經過四十年之長期征伐,德干的霸權至是才獲得最後之解決,莫兀兒帝國的統治權已很穩固了;他 的邊界也很明確固定;其在南方的宗主權也正式建立起來了。」

迦亨沙于一六三六年七月十一日離開德干,留下他的第三個王子奧楞塞為莫兀兒的德干總督, 奧楞塞這時才十八歲。德干地區,莫兀兒帝國將其劃分為四個省:即甘提須(Khandesh)、毘羅 Berar)、泰寧格拉(Telingana)及道羅巴德(Daulatabad),這四省每年為其帝國收入高達五 克羅爾(Crores或Krores)盧比,即五千萬盧比之多,可維持六四處軍防要塞之軍費。不過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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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地方仍為沙琪所佔據,有的尚為反叛後的酋長所佔據。

這位年輕的王子奧楞塞,作了德干的總督後,對其殘餘勢力之敵人採取強制政策:他攻佔了甘 提須與蘇拉第(Surat)海岸之間之巴格拉(Baglana),使得沙琪放棄了部份城堡。

一六三七年奧楞塞回到安格拉與一位波斯王室拉瓦茲罕(Shah Newaz Khan)的女兒狄羅巴 露(Dilras Ranu Begam)結婚,而其岳父拉瓦茲罕沙亦作了莫兀兒帝國的官。但奧楞塞在新婚 之餘,仍念念不忘他在德干行政上之經費短缺,以及對他敵對的兄弟達羅夏可(Dara Shukoh) 之不利影響,又趕回了德干。

一六四四年三月,由于他所敬愛的姐姐迦亨拉羅(Jahanara Begam)在安格拉為火燒傷極為 嚴重,奧楞塞於是趕回安格拉前往探視他姐姐,後來迦亨拉羅的傷終于在同年十一月為一名叫阿瑞 夫(Agjf)[註1]的奴隸治愈了。但當奧楞塞抵達安格拉後之第三週,即被解除職務。很多歷史學 者,都對奧楞塞突然被排擠想到很多理由,但不足以說明這場政治衝突的真正原因。

阿布杜爾.哈密德(Abdul Hamid Lahori)寫道:「是由于他受人的勸告,要他引退過出 世生活,而且還做了些迦亨沙(他父親)所不能同意的事。」根據伽菲罕(Khaft Khan)的意見: 「奧楞塞為了反對他父親所加之他的懲罰,而自行放棄他的權力,而過著隱居生活。」因此,是他 自行放棄的權位而辭去德干之總督的。而真正的原因是我們從奧楞塞自己的書信中所發現的:是因 為其兄弟達羅夏可之反對;而其父親又傾向著達羅夏可,所以奧楞塞自認為不能有效地主持德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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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遂知難而退,辭去德干總督的職務。

奧楞塞辭去德干總督後,復于一六四五年二月奉派為伽雅羅第的省督。在其省督任內,曾對巴 爾克(Balkh)、巴達庫什(Badakhshaan)及奎德爾(Qandahar)發動攻擊,關于這次戰爭, 我們在前面已經陳述過都是失敗。他回到奎德爾,由于他與其兄弟達羅夏可不睦,所以未有回到安 格拉;復于一六五三年初又第二度奉派為德干總督。自一六五三年十一月,不是以道羅巴德為其政 府中心,即是以奧楞塞城(Aurangabad)為其指揮總部。

奧楞塞第二次就任德干總督又是被授命于危難之際,當其辭去德干職務的幾年中德干之政務完 全廢弛;尤其其財務益加困難,「即使日常之行政經費都捉襟見肘,」財政為行政之母,改革財經 政策才是其當務之急,因此,這也是奧楞塞所優先考慮的計劃。他不僅將興趣注視在農民身上,從 事農業改革,而採取一些確切的收稅標準。在他轄區內之土地所作之改革,在經濟上的貢獻,在歷 史上都是有名的。這也得歸功于他很幸運的從波斯延請到一位財稅專家摩夏德.古里.伽發爾罕 (Murshid Quli Jafar Khan)為其得力助手。

摩夏德.古里原係奎陀爾省督阿里.馬爾丹罕(Ali Mardan Khan)的朋友,他隨奧楞塞來 到德干先後作道羅巴德及泰寧格拉(Telingana)的部長(Diwan),後來又調為毘羅(Berar) 與甘提須的部長。為了稅收,德干的田地(Subah)區分為兩種:一為低級農田(Paighat);一 為高級農田(Balaghat)這兩種土地之稅收部分為不同的稅務司主管。低級的土地區除甘提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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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尚有毘羅一半的土地;而高級的土地就是以上區域以外之農田,都同時在總督之控制之下。摩 夏德.古里除了重新規劃了德干的財政而外;更實行麥德麥爾(Todar Mall)的評鑑制度,因各地 方之特殊情形而稍有變通。如果一地方人口稀簿,而土地廣大,則按農地大小之一定比例收稅,大 多為農產物實施對分(Batat),在這種情形下,政府收稅多少,全賴雨量,氣候之調節與否而定 。在有的地區,則稅賦較輕,約為產物的四分之一,這種田地須先經過仔細地測量,並得鑑定其產 物之質量,對于這種土地之限制較為嚴格,稱之為四一分成制(Jarib)。他之所以採取這種稅收 制度是在改進鄉下之農田荒蕪的嚴重情況,以增進農民的收益,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培養農民的納 稅能力。

總之,摩夏德.古里已將原來德干幾年來極端混亂經濟情況在短短的兩年內已全部予以改觀, 又恢復了德干的繁榮。沙卡爾曾根據奈西卡.伊.狄卡夏( Nushka-I-Dilkusha)一書之作者毘 生.布亨甫里(Bhtmsen Burhanpuri)于一六五八年說:「在奧楞塞巴德已無一寸荒地;豆類 與小麥之售價是一盧比為兩曼達半(Maunds),大米為三曼達半才一個盧比;蜜糖一盧比半曼達 ;牛奶油一盧比四西爾(Seers)。[註2]其比重一曼達約等于二一‧八O磅;一西爾約等于兩磅。

奧楞塞將其行政加以重振後,便將注意力轉移到打破富裕的古爾岡陀(Golkunda)與毘伽坡 (Bijapur)之獨立局面。雖然古爾岡陀自一六三六年起經常向莫兀兒帝國納貢,而且是經雙方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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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的條約,古爾岡陀並未曾違約,但奧楞塞的目的是在征服統一,他發現古爾岡陀的大臣密宙拉 (Mir Jumla)受到了其蘇丹之抑制,奧楞塞終于把握了這個機會密宙拉勾引莫兀兒侵入古爾岡陀。

一位波斯移民來印度的商人穆罕默德.沙伊德(Muhammad Said)對于密宙拉很友善,他 也像其他很多波斯商人一樣是從事珠寶生意,不過他比一般商人幸運的是:他很快就進入古爾岡陀 之蘇丹阿柏陀拉.古柏沙(Abdullah Qutb Shah)之朝廷中任職。由于他長于行政,又具有軍 事天才,而且為人寬厚,很得蘇丹之賞識而擢陞他首相。而密宙拉就是依仗阿柏陀拉.古柏沙而擢 陞為古爾岡陀之執政的。

密宙拉當了執政以後,更僭妄獨斷,要征服伽那迪(Karnatak)。伽那迪約長三百哩,寬 五十哩,但其每年稅收却多達四十拉克盧比,而使其能維持著很龐大的軍力,尤其其砲兵更是非常 強大。雖然,他的官位並不是貴族,但他却擁有很大的權利、財富、及其國王之尊敬。「由于其權 力與財富成長得太快,而引起了蘇丹的戒懼;尤其是他對蘇丹之傲慢行為,更使蘇丹要剝奪他的權 位;甚至逮捕了他的兒子穆罕默德.阿敏罕(Muhammad Amin Khan)、及其家人。密宙拉於 是就與莫兀兒帝國迦亨沙及奧楞塞勾結,雙方協議,莫兀兒帝國承認與密宙拉之友好關係,當莫兀 兒打敗古爾岡陀以後,承認密宙拉為半獨立性之官員,繼續統治古爾岡陀。

密宙拉就如此地背叛了阿柏陀拉.古柏沙蘇丹;而且等于要篡奪他的王位。奧楞塞亦從他父親 迦亨沙得到指示,命令古爾岡陀的蘇丹釋放密宙拉的家人,但他曾未給予對方充分的時間考慮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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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隨即對古爾岡陀宣戰。奧楞塞首先派他的兒子穆罕默德蘇丹(Muhammad Sultan)于一 六五六年元月攻擊海德拉巴(Hyderabad),莫兀兒軍隊開始大肆掠奪;而奧楞塞本人也于二月 六日抵達,次日即圍攻古爾岡陀城。但他並無野心完全攻佔古爾岡陀,併吞其土地;就因為這是不 澈底的勝利,達羅夏可(Drra Shukoh)、與迦亨拉羅(Jahanara)兩人深表不滿,於是要求迦 亨沙嚴責奧楞塞,指示其繼續對古爾岡陀作澈底的征服。奧楞塞乃于一六五六年三月三O再攻古 爾岡陀,古爾岡陀這次付莫兀兒軍隊十拉克(Lacs)盧比;割讓南古爾(Rangir),即今曼尼德 魯(Manikdrug)及清魯爾(Chinoor);而奧楞塞的兒子穆罕默德蘇丹入贅為古爾岡陀的女婿 ,並約定為其以後王國之繼承人。以前與奧楞塞與密宙拉之約,俟莫兀兒滅了古爾岡陀之後,由其 為半獨立性之統治者之約定,即因穆罕默德蘇丹之入贅,而化為烏有,但却仍被派為古爾岡陀的首相。

莫兀兒帝國的下一步驟即轉向毘伽坡(Bijapur)。毘伽坡自其精明的國王穆罕默德.阿迭爾 沙(Mahammad,Adil Shah)于一六五六年十一月四日去世以後,即內部不和而漸衰微,這 正好給予奧楞塞一個有利的時機;同時,繼承阿迭爾沙之王位的並不是他的兒子,而是他王室近親 的一位十八歲的青年,奧楞塞向他父親請示以後,即以其王位問題為藉口向毘伽坡進兵。

莫兀兒軍隊很輕易即打敗毘伽坡那是預料中的事,「但是却師出無名,毘伽坡並不是一個屬國 ,而獨立自主的,莫兀兒人無權干涉其王位繼承問題,其出兵的真正理由乃是毘伽坡的內部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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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國王也少不更事無力有效地統治他的王國,這是『併吞的大好機會』,并不如奧楞塞自己所說 的那樣。」一六五七年元月初,奧楞塞在密宙拉的輔助下進兵毘伽坡,經過一段時間之包圍後,三 月前後佔領毘陀爾(Bidar)的幾個據點,直到八月一日才佔領伽蘭拉( Kaly Ana)。迦亨沙受 到反奧楞塞派系之影響,對于奧楞塞進一步的向德干擴張加以干涉,尤其達羅夏可為然,最後迦亨 沙答應與毘伽坡于同年簽訂和約,仿古爾岡陀之先例,毘伽坡向莫兀兒賠償鉅大的戰費,割毘陀爾 、伽蘭拉、及巴楞陀(Parenda)等地。

此時,迦亨沙亦得病,其兒子們都覬覦著王位,暗鬥益烈,奧楞塞向南繼續經略暫緩,德干自 此有三十年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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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威廉(Sir William)曾推崇史密斯博士之牛津史四O一頁之印度考古學家一文所述,認為一位英國 兵蓋博爾(Gtabriel Boughton)治愈了迦亨拉羅 (Jahanara)的病是不確實的。
[註2] 見卷一,一七三頁之沙卡爾(Sarkar)對奧楞塞的評述。

第八目 王位之爭

在迦亨沙在位的晚年,其兒子之間即爆發了極明顯的王位爭奪戰。一六五七年九月,老王即開 始得病,他對于繼承問題也感到焦急不安,無法決定,甚至直到他斷氣時,還未能指定繼承人。

他有四個兒子,都已到了成熟的壯年:達羅夏可(Dara Shukoh)四三歲;夏伽(Shuja)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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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歲;奧楞塞(Auarn Gzeb)三九歲;而最小的摩拉特(Murad)三三歲。另外尚有兩個女兒,迦 亨拉羅(Jahanara)是支持達羅夏可的;而羅夕拉羅(Raushnara)則是站在奧楞塞一邊。這四 兄弟都曾做過省督,也都曾領兵作過戰;都具有行政與軍事經驗。但他們每人的個性,則不相同, 也各有不同長處:達羅夏可相信他父親屬意他為繼承人,他為人寬厚,但很固執不能博採眾議,具 有學者風範。他有著多方面不同的信仰,他研究吠檀多(Vedanta)哲學;他對蘇菲(Sufi)教 派的教義獵及甚深;他還研究波斯文所翻譯之阿達婆吠陀(Atharva‧Veda),及奧義書(Upa- nishads)并且請婆羅門的學者為他講解這些哲學,[註3]他並且對各種哲學相反的思想特別詳加 研究。就因這樣,他不滿意傳統宗教之教條,所以也引起尊重傳統宗教人士之反對。但他從未「反 對回教的基本教義」,所以他也並不是叛教者,實際說,他只能算回教蘇菲教派(Sufis School) 之中道主義者而已,也可以說他是以理性態度來接受蘇菲教義的。如果說,他對蘇菲教派之儀式有 所形式上之改良,那也是出自至誠與信仰所使然!也是很多思想家的共同想法,例如晚期的傳記學 家為他所寫傳記人約翰.密爾敦(John Milton)所說:「在印度,任何人都必須關心以和平的方 法來解決宗教間之一切問題,這是可以確定的。達羅夏可已經舖了一條道路,也留給我們他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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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有關介紹達羅夏可之著作請詳見J.P. H.S.;卷二,二一至三八頁;J.A.S.B.;第一部,于 一八七O年出版,二七三至二七九頁;沙卡爾所著之奧楞塞卷一;第二七一頁之註釋;奎郎戈博士 (Da Qanungo)達羅夏可卷一,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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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計劃。」他這種宗教態度還是受他父親的影響最大,他居住宮廷的時間較多,使他在政治方面 遠較其他兄弟要成熟得多,也因此常以此自負,而不容易採納別人的勸告。他絕少發脾氣,即使有 ,也是很短暫的,發過就算了。」

第二個王子夏伽為孟加拉省督,是一名機警勇敢的將軍,但是好逸惡勞,「使得他漸形墮落、 軟弱、處事漫不經心;但却有堅強的小集團組織支持他。」

最小的王子摩拉特,是伽雅羅第的省督,個性坦率豪爽,也很勇敢,英氣逼人,但他却喜歡喝 酒,如果論領袖的條件,摩拉特是比較欠缺的。

奧楞塞,這第三個王子,在其兄弟中,他是能力最強的一人:他勤于政事;是一位卓越的軍事 家;也具有外交長才;尤其富有行政經驗與行政能力;他熱衷于回教的商里教派( Sunni Mussal- man),自然深深地獲得商里正統人士之支持。

以上,我們雖然可以見到他們四位王子個性能力及其背景各不相同;但最重要的還是在于他們 之鬥爭,才是決定性的因素。達羅夏可是一個任性的人,論軍、論政都不足與精明能幹的奧楞塞相 比;至于夏伽與摩拉特兩兄弟與奧楞塞相較是望塵莫及了。

當迦亨沙于一六五七年九月得病時,四兄弟中唯有達羅夏可一人留在安格拉。由于迦亨沙病況之 嚴重性如何,達羅夏可一直隱瞞,不准發佈消息;所以迦亨沙是否真是曾患了嚴重的病,其他兄弟 以後也都存有懷疑。迦亨沙是否真是患病,或是達羅夏可所謀殺的問題却已導致了莫兀兒帝國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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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其實,在其病重期分裂却已開始了:

夏伽首先在孟加拉之首都拉闍瑪哈爾(Rajmahal)宣佈自立為帝,然後向安格拉進軍,但當 其軍隊抵達婆羅奈斯(Benares)時即為達羅夏可的兒子蘇利曼夏可(Sulaiman Shukoh)所 敗,並將其趕回孟加拉。而摩拉特也于一六五七年十二月五日,在阿曼德巴德(Ahmadabad)宣 佈為王,並在麥爾瓦(Malwa)聯合奧楞塞,形成一聯盟的勢力。他們兩人甚至莊嚴地歃血宣誓, 其盟約如下: 1﹒帝國三分之一的領土屬摩拉特;三分之二的領土屬奧楞塞。
2.當旁遮普、阿富汗、克什米爾及信德一一被征服後,則歸摩拉特所有,摩拉特即自立為王 ,以其名義發行貨幣。

奧楞塞與摩拉特的聯軍即向北方進兵,到達烏闍(Ujjain)西南以南十五哩地之達摩第(Dhar- mat)時,其國王即派遣約特坡爾(Jodhpur)之羅闍伽斯溫辛(Jaswant Singh)與奎西罕 (Qasim Kham)前往狙擊,兩軍于一六五八年四月十五日在達摩第發生戰鬥,結果皇軍大敗, 其原因,一則由于「其內部不和」軍中印度教與回教之信徒相互猜忌;二者是由于伽斯溫辛的下級 幹部對于奧楞塞深懷戒懼,認為他是「沙場老將」。而奎西罕在羅陀爾(Rathors)之戰亦慘敗 ,對于伽斯溫辛毫無助益。當伽斯溫辛逃回約特波爾時,他的強悍妻子,竟將城門緊閉,以遣責他 丈夫不應臨陣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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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第之戰立即增多了奧楞塞的兵源與裝備,正如沙卡爾(J.N.Sarkar )評論道:「這位德 干英雄在達摩第之勝利,不僅毫無損失;而且,在印度所向無敵。」

奧楞塞趁勝利之餘威,越過憨甫爾(Chamral)之森林地帶到達安格拉以東八哩之遙的沙姆格 爾(Samugarh)。達羅夏可亦于是年五月底,領兵五萬抵達沙姆格爾,兩軍展開戰鬥, 「真是一場可怕的大戰,雙方軍隊打成一團,幾乎難以分清敵我,已形成一場大混戰。」戰鬥起于 五月廿九日,兩軍都在作殊死的爭扎,摩拉特的臉上有三處傷;達羅夏可之拉迦普軍隊在一位青年 羅闍拉門辛(Ram Singh)的領導下,他因勇敢地抵抗摩拉特王子的攻擊而不幸死亡;而達羅夏 可的座象為亂箭所中,他本人從象背上跌下後,隨即又改乘上了一匹馬逃向安格拉。史密斯寫道: 「達羅夏可之墜象乘馬逃亡,也就決定了這一場戰爭的勝負。 」達羅夏可的軍隊見到指揮官坐騎上 的象沒有指揮官,以為已經戰敗,於是,軍心渙散,進退失據,完全陷于混亂狀態。而達羅夏可在 逃離他指揮所奔向安格拉之途中被其敵人所俘,「而遭受到最痛苦的命運。」其所以失敗的原因; 一則是因為他的戰術運用錯誤;其將領也各不相信;其砲兵也未能相互配合;未聽從他右翼部隊長 伽里路拉(Khalilulah)的勸告。

沙姆格爾(Samugarh)之役實際是決定迦亨沙兒子們之間之繼承戰爭。達羅夏可在這場戰爭 中,他的軍隊大部傷亡殆盡,更促進了奧楞塞爭奪王位的野心。奧楞塞在沙姆格爾的勝利幾乎已注 定了由他統治印度斯坦。他藉勝利的餘威,又乘勝進兵安格拉,于同年六月八日摧毀了安格拉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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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系統,佔領了安格拉的主要要塞。

但由于安格拉之達羅夏可的軍隊之奮力抵抗,奧楞塞就截斷了防禦部隊引自閻牟那河之水源。 在盛暑的六月守軍斷絕了水源,逼得他們就在要塞內掘井取水,可憐年老體衰的迦亨沙老王不得不 向奧楞塞悲痛地寫道:

「所有印度人是值得讚揚的,
至少他們會供給敵人的飲水。
我的兒子阿!你真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回教徒,
你使得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沒有水喝。

可是,奧楞塞仍置之不理,當城破以後竟將迦亨沙與一般戰俘囚禁在一起,一點也未稍加優待 。為了迦亨沙老王與其妹妹迦亨拉羅.比伽門要求與奧楞塞求和,奧楞塞要求將他們兩人的耳朵打 聾一個,這位可憐的國王最後終于答應了「他兒子奧楞塞的條件,他像小孩樣的躺著哭泣,於是, 算是消除他與奧楞塞之間之爭執。」迦亨沙以後則以宗教尋求慰藉,終日由他孝順的女兒迦亨拉羅 .比伽門陪伴,祈禱冥思,至死為止。他最後終在一六六六年元月二二日飲恨憂鬱而死,享年七四歲。

奧楞塞于一六五八年六月十三日方從安格拉進軍德里,在進軍德里之途中,他在馬陀羅(Mathura) 附近之羅普拉格爾(Rupnagar),先打敗他的兄弟摩拉特(Murad),因為摩拉特眼見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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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塞勢力愈大,心中極為忌妒。奧楞塞並未公開他與摩拉特在戰場上決戰,而是使用陷阱使其入 彀。首先將摩拉特禁錮在沙利母格爾(Salimgarh)要塞內,一六五九年二月又將其解往古立奧爾 (Gwalior),一六六一年十一月四日為狄美.阿里納奎(Diwan,Ali Nagi)所殺。當摩拉特 被捕以後,奧楞塞即逕伐德里,並于一六五八年七月二一日在德里正式即位。

奧楞塞的次一行動,就是要將反對他的勢力一一地加以征服。達羅夏可在達羅第(Dharmat) 與沙母格爾(Samugarh)之失敗,却使得他的另一兄弟夏伽(Shuja)形成一股強大的勢力, 但仍于一六五九年元月五日在阿拉哈巴(Allaharad)附近之訶吉瓦(Khajwah)被奧楞塞所敗 ,經密爾.閻牟那(Mir Jumla)之追擊,將其從西孟加拉追至德干,一六六O年五月又從德 干追到阿拉干(Arakan),以後,再也沒有聽到夏伽的名字了。可能他與他的家人逃到緬甸的阿 拉干後為土著阿拉干人(Arakanese)所殺。奧楞塞的長子穆罕默德與密爾.閻牟那不和,勾結 夏伽,被長期禁錮,于一六七六年,死于監獄之中。

達羅夏可失敗之後,他的兒子蘇利曼(Sulaiman)的官兵見大勢已去,亦紛紛背叛了。蘇利曼 及家人到處流亡,除了他的妻子,少數僕婢,他的忠貞弟兄穆罕默德沙以外,還有一五名親信幹部 。他們最後逃到加瓦爾山(Garhwal Hills),一位印度羅闍處避難,這位羅闍「待他極為親切的 有如上賓。」但羅闔的兒子却將其向奧楞塞密告了,于一六六O年十一月二七日後又為奧楞塞所 逮捕。蘇利曼帶著鎖鍊被押至奧楞塞面前,他還向奧楞塞從容不迫地說:「我寧願速死,而不要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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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中毒地長期痛苦而死。」奧楞塞口頭上,還告他:「只要心靈安靜,不須你飲用任何東西」。但 奧楞塞還是食言了,每天早晨,他仍必須飲用一些令人精神恍惚的東西,直到一六六二年五月, 「就是這種飲料將其送往另外一個世界為止。」達羅夏可的小兒子西匹爾(Sipihr Shukoh)及摩拉 特的兒子伊日德.巴克夕(Izid Bakhsh)兩人,奧楞塞並未將他們視為很嚴重的敵人,用和親政策 ,使他們從敵人變成他的心腹,遂將第三與第五個女兒分別嫁給了西匹爾與伊日德.巴克夕。

達羅夏可的結局之慘也不遜于他的兒子蘇利曼,及其兄弟摩拉特。當安格拉被奧楞塞所佔後,迦 亨沙被俘擄并加以監禁,而此時達羅夏可却在德里越嶽而逃到拉哈爾(Lahore),他想在拉哈 爾再重振旗鼓與奧楞塞一戰。他在蘇提勒吉(Sutlej)河設立前哨,並希望能趁雨季停滯奧楞塞 的追擊,以備從長整師。沙卡爾(Sir J.N.Sarkar)寫道:「達羅夏可的設想只是出自他主觀的 願望,他並未正確地估計奧楞塞具有一般常人所沒有的精力與意志,奧楞塞打破了他所設想的一切 障礙。」他沒有想到,他僅抵達拉哈爾一個月的短時間,奧楞塞就越過了蘇提勒河,率領軍隊抵達 了拉哈爾。達羅夏可就率領著家人傖促地逃往馬爾坦(Multan)。而奧楞塞的軍隊亦在後窮追不 捨,使得他到處流竄;而奧楞塞本人于一六五七年九月轉向東印度去平定夏伽與蘇利曼兩人。

最後達羅夏可逃到了伽雅羅第(Gujarat),時為一六五九年,正月,却意外地受新上任的省督 拉瓦茲(Shah Nawaz Khan)的歡迎,並給予他財力上之支持,以共同抵抗奧楞塞。達羅夏可休養 生息一段時間,他認為他應回到德干,在德干尋求毘迦坡(Bijapur)與古爾岡陀(Golkunda)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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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才有前途可言。但伽斯溫辛(Jaswant Singh),拉迦普的酋長已經為奧楞塞所征服,對于 奧楞塞極為懷恨,於是願意幫助他攻取阿及梅爾(Ajmer)。可是,在王位繼承之戰時期,達羅 夏可曾經上過伽斯溫辛的當,在那次戰爭前,他是聲言要支持達羅夏可的,但結果却是徒說空言, 所以達羅夏可再不敢對他寄予厚望。所以當奧楞塞的大軍進抵阿及梅爾時,達羅夏可不得已只有被 迫迎戰。雖然他自知他既無兵援又無糧源之情形與他強大的敵人決戰,是出乎很大的冒險,但經他 仔細的衡量全局,如戰還有一線生機,如不戰亦是坐以待斃,遂打起精神,鼓足勇氣背城一戰,他 選擇了阿及梅爾以南四哩之地之德奧內(Deorai)隘口,于一六五九年四月十二到十四兩軍大戰 三天,結果全軍覆沒,僅獲身免。

奧楞塞的部將介辛(Jai Singh)與巴哈陀罕(Bahadur Knan)將其從拉迦普追到卡琪 (Cutch)、又從卡琪追到信德(Sind)。達羅夏可感到在印度已無他容身之處,乃于一六五九年, 六月逃往西北前線,尋求韃韃爾(Dadar)阿富汗酋長耆溫罕(Jiwn khan)之庇護。韃韃爾在 坡南隘口(Bolan Pass)以東十一哩之地,而耆溫罕在數年以前迦亨沙欲將其處死,亦得達羅夏 口之代為開脫,救過他的一條性命。但他們到達韃韃爾之途中,他却遭受到了極大的不幸,他的妻 子拉地挪(Nadira Begam)由于長期地流亡,沒充分地休息,也沒有醫藥而得了痢疾,不幸死 亡。達羅夏可失去了與他患難相共的愛妻後悲痛不已。[註4]伽菲罕(Khafi Khan)寫道:「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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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 雖然莫兀兒的王子們,都是一夫多妻制,但他們對于夫婦之閒感情甚篤。史密斯博士曾指出:「在印度 之圖書館,往往掛一張美麗的相片,用來紀念達羅夏可對他妻子永恆不渝的愛情。」在相片下面, 還有幾行達羅夏可的親筆題字:「這張像贈送我最親密的朋友拉地娜女士,其下面的落款是迦亨沙王之 子達羅夏可王子于一O五一年。即西元一六四一至四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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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夏可經過長期之越山涉水,到處流竄身心已疲憊不已;再加之喪妻更是悲傷得不能自己,自此以 後他的心情一直不能平靜下來。」更不幸的是,這位無信義的阿富汗酋長,竟又出賣他,同時將他 的兩個女兒以及他的二兒子西匹爾(Sipihr Shukoh)共四人一齊解送給巴哈陀罕(Bahadur Khan)。而巴哈陀罕復又于一六五九年八月二三日將他們送往德里。同月二九日即被押解在德 里街道遊行示眾。沙卡爾曾這樣寫道:「在示眾遊行時,達羅夏可真是受盡凌辱:在一匹小母象之 身上置滿了髒東西,就在這象的嘴上安了一張騎座,達羅夏可就被綑綁在騎座上坐著,在八月的烈 日下,將他帶到德里的每一大街小巷,讓他重溫過去的繁華夢,在如此被作弄下,他從未抬起頭來 ,也從未向四周瞟過一眼,簡直就像僵屍樣的坐著。」街上民眾見到達羅夏可如此悽涼的情景,都 寄予他無限的同情。柏尼爾(Francois Bernier)曾是當時的目擊者之一他寫道:「到處都聚集 著人群,他們相互談論著這位悲劇角色的王子,不禁暗地為他流淚……無論男女老幼,凡是我所到 之處,都可聽到他們的悲嘆聲,就好像是他們自己所發生了不幸的災難一樣。」但是大家都無能為 力來幫助這位王子,正如他在莽袍玉帶之得意時,他們也不曾更增加他一分榮耀一樣。不過,就在 八月卅日在耆溫罕(Malik Jiwin Khan)之領導下發生一次大暴動,這次暴動,反而加速了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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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夏可提早接受死刑。就在當天晚上,劊子手將西匹爾從達羅夏可懷中,押往其他地方;隨即就將 達羅夏可予以斬首。奧楞塞再命令其屍體在德里城沿街示眾,以後就將其葬在胡默元之圓頂形之墓 碑下。迦亨沙之統治,始于大有為之政治之下,却結束在一連串不幸的悲劇之中。

第九目 迦亨沙評傳

迦亨沙在本質上,並非是一個無情無義,追求享樂的統治者,關于這一點,歐洲的幾位學者, 諸如羅埃(Sir Thomas Roe)、特爾瑞(Edward Terry)、柏尼爾(Francois Bernier)、 以及戴拉第(De Lagt)都持有這種看法;甚至,連當代學者史密斯也具有同樣看法。當然, 這都是從他長期的統治中,有很多事實可以作為例證的。誠然,他為了爭奪王位,曾無情地對待 他的政敵;而且也是一位嚴酷的征服者,留給我們很多惡劣的印象;但當我們如能站在他當時的環 境,設身處地想一想,也就不會對他多所苛責了。當時奴伽罕的陰謀一直在增加著,正如亞力山大 上校(Colonel Alexander Don)所說:「如果我們認清了他當時的環境,我們對他咒咀的憤怒就 會消去一半。」尤有進者,「他早期的惡績敗行,在他即位以後的勤政愛民的政蹟也足可將功折罪 。」在他一六三一到一六三二兩年的大飢荒中,不分晝夜勤于政事稍微緩和了災民的疾苦。雖然,在 軍事上,他沒有像他先祖們那樣英武,具有天才;但是,他仍充滿著軍事才華,在作戰時,更充滿 著信心。他恢復了朝聖稅;不僅征收回教改奉其他宗教之稅,而且還加重其稅。羅奎耶(Ruqay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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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am)將其養大,他能說土耳其話,能閱讀土耳其文。稍大以後,都是在飽學之士之教導下長 大的,諸如牟爾拉.奎西門(Mulla Qasim Beg Tabrezi)、哈克門.德瓦卡(Hakim Dawai) 夏克.阿布杜爾(Shaikh,Abdul Khair)、及夏克.蘇菲(ShaiKh Sufi)等。他的波斯語及 印度語都能說得很好。迦亨沙充滿著對家庭的熱愛,他愛他的子女,他對他妻子也是一往情深的。 尤其在一六一二年所結婚之馬母德( Mumtaz Mahal)更為眷愛。他們之間一共度過了十九年相 敬如賓的夫婦生活,馬母德曾是他失敗的真摯朋友,也是重大疑難的策士。馬母德死于一六三一年 的難產中,為了紀念她,迦亨沙曾為她建了一座有名的塔吉摩訶爾(Taj Mahal)墓碑,足以表 示迦亨沙對她是如何地深情了。

在迦亨沙之統治時期,可說是莫兀兒人在印度統治的黃金時代,其國勢已達到最高峰。在其繼 承之戰未發生前,國內已無反抗其帝國的勢力存在。國外也無強敵足以威脅到其帝國的安全。

印度與西亞之出口貿易已逐漸發展到歐洲,國家之財經已日趨繁榮。從其建築上看,也可以看 出其帝國之豪華.諸如富麗堂皇的培吉墓,在安格拉之回教廟珍珠寺(Pearl Mosgue)以及帝溫 依思(The Diwan-I-'Am)、帝溫夷伽(The Diwan-I-Khaas)、伽密馬紀德(Jami,Masjid) ,孔雀冠等塔寺,都是很雄偉的巨構,充分顯示他帝國的和平與繁榮。

但是,根據當時歐洲有心的遊客所記,「在當時,印度已潛伏內憂,這是他的宮廷史官所無從 瞭解的事。」全國的經濟系統並不是等量首次發展著,也許那真是一種的表面的假象。根據當時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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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Bernier)的記載,省督們多不稱職,「常常壓榨農人及工藝匠等,使他們得不到起碼必需 的生活。」尤其,他們蓄養著龐大的軍隊;濫設機關,浪費公帑;又紀念性之建築太過浮華,徒增 百姓的負擔。國家財政已開始虧損,更加速了他下一任統治者遭受財政上之崩潰。帖木爾在印度之 帝國,復經過阿克巴及其元勳之發展,擴張而今已成強弩之末。總之,在迦亨沙所統治下之印度, 在各方面都很像在路易一四( Louis Xiv)所統治下的法國。由于財政短絀,國家的軍事力量亦 顯得非常微弱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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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兀兒帝國形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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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奧楞塞

第一節 前後兩期之統治

奧楞塞.阿拉格爾(Aurangzeb Alamgir)實際在位,整整有五十年之久。這五十年的統治 ,恰可平均地分為前後兩時期,每一期各有其特色:

第一期是從一六五八到一六八一年,其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印度北方之民政,與軍事上;對于南 方則暫時無暇兼顧,也就聽其由之。

第二期奧楞塞則將其注意力從北方轉移到印度南方。奧楞塞于一六八一年將其家人亦遷往德干 ,以便長期坐鎮南方主持經略大計。而其北方之朝廷、軍隊,以及一切行政幾乎都處在無政府狀態 。在南方他擊敗了毘迦坡(Bijapur)與古爾岡陀(Golkunda);但其與馬拉德(Marathas) 所興起之民族主義的戰爭並未分清勝負。奧楞塞早期所辛苦經營的德干曾為王位之戰一度放棄,這 與莫兀兒帝國產生了極大的惡果。

第二節 兩度卽位加冕

我們曾在上一章提到奧楞塞如何奪取到王位。但他却有兩次卽位加冕:第一次在一六五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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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廿一日,那是在佔領安格拉之後所傖促舉行的加冕儀式,第二次正式卽位加冕則是在一六五九 年,當其在訶吉瓦(Khajwan)與德奧內(Deoral)兩地戰場同時獲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後所舉行的。

他的錢幣上印有他的阿拉格爾(Alamgir)的稱號。其意思是世界的征服者;並附印有皇帝 (Padshah),及神聖武士(Ghaii)等頭銜。

由于王位繼承之戰,一般政令鬆弛,百姓稅賦很重,糧食不足,民間時有饑饉。戰後,奧楞塞 也像其他回教的統治者一樣,要與休養生息:他廢除了很多其帝國早期所訂下之苛捐雜稅,及其繁 文褥節的法令;但他的這些禁令,除了少部一、二種外,其他都無實際上的效果。

第三節 向東北之擴張

莫兀兒帝國領土之擴張,在兩個世紀以來都是採相繼漸進的政策;但到了奧楞塞就位以後就圖 作積極地擴張。在南方的馬拉德王國(The Maratha Kingdom)尚未興起之前,除了奧楞塞的 先前統治者已失去奎德爾(Qandahar)與中亞之領土外,大致尚保持著完整的領土;而奧楞塞的 部將及省督又為他相繼征服了部份土地。一六六一年他的比哈爾省督道得罕(Daud Knan)為他 征服了帕羅第(Palamau)。為他節度東印度的地方官員也爭起效尤,同年孟加拉省督密宙拉 (Mirvumla)亦派遣大軍阻止了阿母族(Ahoms)之侵入。阿母族原屬蒙戈羅夷德族人,原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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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八莫(Upperburma),曾于十三世紀初葉佔領了婆羅瑪普埵河谷(Brahmaputravalley) 的部份土地;到了十五及十六世紀又相繼西侵;到了十七世紀末期建立了一個自治領政權,又伸張 到西北之巴爾拉地河(Bar Nadi River)及西南之伽蘭河(Kalang),他們採取了印度的生活 及風俗習慣,也改奉了印度的宗教,一切都漸漸地印度化了。同時,莫兀兒帝國之東方邊界也由苦 琪海角(Koch Hajo)推進到了巴爾拉地河地區,包括現在之伽瑪盧帕(Kamarupa)與戈阿爾 帕羅(Goalpara)兩縣。於是莫兀兒人與阿母族人便發生了正面的衝突。

事實上,在一六三九年,當迦亨沙在位之時期,阿母族人已擴張其領土,到達到莫兀兒帝國之 東方前線時,莫兀兒人曾與阿母族有過一次痛苦的交鋒,結果雙方議和息戰。阿母族人以後又相繼 地獲得很多利益,于一六五八年佔領了高柯地(Gauhati);勒索了一四O匹馬;四O門大砲;二 OO支火繩鎗;以及其他物資。

密宙拉乃于一六六一年十一月初自德干出兵,計騎兵一萬二千人;兵步三萬, 並配屬有砲兵部隊;還有武裝的水兵、及充足的補給,以圖有效的阻絕阿母族人的擴張。因為這一 帶河川交錯,所以水運是必需的。密宙拉的早期作戰是成功的,他佔領苦琪比哈爾(Coochbihar) 與阿薩密(Assam),其戰爭雖極為艱苦,但全軍用命總算攻到阿母王國(The Ahom Kingdom) 之都城加爾圖(Garhgaon),時為一六六二年三月十七日。而阿母族人這時只是略作抵抗, 就遺棄其京城及大量物資給莫兀兒軍隊,莫兀兒軍隊不戰而得重鎮真是狂歡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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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母族人直等到雨季開始,才又與莫兀兒的軍隊展開決職。這些莫兀兒的軍隊由于不適合當地 的氣候,生病的很多,又缺乏醫藥,而雨季使得其補給更形困難。阿母族人只是一種戰術上的撤退 ,戰力仍保持得很完整,這時已開始全力反擊;又適逢此時莫兀兒的軍隊發生了瘟疫,這使得密宙 拉的軍隊遭受空前的困戰。但他仍以堅定的意志繼續地從事持久戰,要熬過雨季後再圖挽回戰局。 而阿母族人眼見不能獲得預期的戰果,決定與莫兀兒軍隊議和。

沙卡爾(Sir J.S.Sarkar)說:「密宙拉侵入阿母族領土,算是一次成功的軍事冒險。」其 國王伽爾陀(Jayadhvaj)答應每年向莫兀兒帝國輸貢;並賠償大量的戰費,除了當時和議時之現 金及實物的賠償外,其餘的在一年之內分三次繳清;莫兀兒人更佔領了達南省(Darrang)一半以 上的土地,也是該省肥沃的精華區。

莫兀兒人的這次勝利,也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損失了巨大的戰爭費用;喪失了很多官兵的 生命,甚至連密宙拉本人,及一位奧楞塞的名將,在他們一六六三年三月三十日班師返回德干之 之途中喪身;而且,它所獲之勝利果實也是短暫的,數年之後阿母族人又佔領了伽瑪盧帕(Kamarupa) ,莫兀兒帝國雖長期用兵,但實際上,並未獲得任何實質上的利益。

阿沙夫罕(Asaf Khan)的兒子,沙伊斯多罕(Shaista khan)為奧楞塞大帝的舅父,自密宙 拉死後,卽奉派為孟加拉之省督。其卽位初期主持孟加拉之行政,並不怎麼地成功,經過三年之後 ,才發展其行政才能,他一直擔任孟加拉省督達三十年之久,于一六九四年,死在安格拉,享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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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歲。他安撫了葡萄牙人的海上掠奪;歸併了在孟加拉灣之桑地浦島(Sondip),因為該島為海 盜之根據地;復于一六六六年,從其盟友阿拉干(Arakan)的國王手中奪取了吉大港(Chittagong) 。但海盜並未能完全肅清,這些海盜,一直到了十八世紀,仍還騷擾著東孟加拉的人民。

第四節 西北前線之政策

除了行政與經濟的原因外,這時,在西北前線有些回教部族已到處搶刼,擾亂地方。甚至對莫 兀兒帝國構成了威脅。奧楞塞積極地採取防範措施以免其坐大。這一時期,不管是道路上,或鄉村 ,或西北旁遮普之富庶城市的人民,都受到當地阿富汗的強盜所洗刼騷擾,不能安居樂業。為了保 護人民的安全,奧楞塞政府以金錢招降這些從事搶刼的土匪,但「這種溫和的寬大政策,并未發生 效果」,到了一六六七年初,當游索熱(Yvsufzais)在一位名叫巴革的首領(Bhagu)之領導下 ,他們就越過印度河,從阿陀克(Attock)侵入哈日羅(Hazaza)地區;另一股土匪則從阿陀克 蹂躪柏雪瓦(Peshawar)一帶。8索熱之騷亂漫延了數月之久始為平服。

但在一六六七二年,阿非烈德人(Afridis)在其酋長阿克麥爾(Akmal khan)之教唆下掀起叛 變。阿克麥爾係自立為王,統治著波坦(Pathans)全境,以民族抗戰相號召擴大其勢力。于同年 五月,在阿里搭(Ali Masjid)居然打敗了莫兀兒的軍隊穆罕默德.阿敏罕(Muhammad Amin khan),雖然阿敏罕及其高級軍官得以身免而逃出來了,但是,其軍隊可謂全軍覆沒了。阿克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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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獲致此次大勝後氣焰更張,「除了波坦全境而外,從阿陀克到奎德爾悉為其軍隊所佔領。」波坦 境內之喀塔克族人(Khattak)亦與阿非烈德人相聯合,以喀塔克族英雄、詩人聞名的庫什哈爾 罕(Khushhal Khan)「為精神堡壘,用筆與槍鼓舞起全民族的民族精神。」一六七四年二月 ,這些阿富汗人襲擊為蘇伽多罕(Shujaat Khan)所統率之莫兀兒軍隊,甚至蘇伽多罕本人亦 被殺,他的殘餘軍隊則為伽斯溫辛(Jaswant Singh)所派遣之援軍羅陀爾(Rathor)意外地救 了回來。

奧楞塞看到變亂愈來愈嚴重,決心對西北澈底加以綏靖。一六七四年七月初,他親自坐鎮在 柏雪瓦附近之哈森.阿布德爾(Hasan Abdal),以軍事、外交威逼利誘之雙重運用上獲致了很 大的成功。很多阿富汗人接受了物資獎勵,或金錢之補助,有的初任命為官員;而頑強不馴的多為 軍隊所平定。當整個環境改觀以後,奧楞塞大帝始于一六七五年十二月離開旁遮普返回德里。奧 楞塞之所以能獲得這樣重大快速的成功,主要是出自阿敏罕(Amin Khan)之獻策。阿敏罕精明 能幹,自一六七七到一六九八年一直擔任阿富汗斯坦的省督。他在省督任內,他的夫人阿里.馬爾 丹罕(Ali Mardan Khan)之女沙西比姬(Sahibji)對他的幫助很大,在她的勸告下一直是採 取懷柔安撫政策,總算為莫兀兒帝國抑制了阿富汗之騷亂,恢復了帝國在西北的威信。「除了運用 懷柔收買政策而外,在其騷亂之部族中製造他們自己內部的矛盾;或者利用一派,打擊另一派;更 或讓其相互火拼,兩敗俱傷。」這位喀塔克(Khattak)英雄庫什哈爾(Khush-hal)仍相持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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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堅決地反抗莫兀兒人,直到他的兒子背叛他的意志投降莫兀兒帝國為止。

奧楞塞大帝為綏靖西北,不惜大肆用兵,就軍事觀點看自然算是成功的;但却也對莫兀兒帝國 發生了直接不良的影響。至如沙卡爾(Sir J.N.Sarkar)所說:「對阿富汗人之用兵,使莫兀 兒帝國民窮財盡;結果亦動搖了其政治統治力量。雖然勉強解決了阿富汗人叛變,而使得不能再利 用阿富汗人以對付拉迦普作戰了,這更增加了其帝國爾後之困難;尤有進者,挽救了薛梵琪(Shi- vaji)而將德干之精銳部隊都調到了西北前線,而馬拉德(Marathas)的酋長就在這時趁莫兀兒 帝國之危,德干軍力空虛之際相繼地從古爾岡陀(Golkunda)到伽那陀(Karnatak)之地區悉 為其掠取;于一六七五年十二月又從邁索爾(Mysore)毘迦坡(Bijapur)攻佔了瑞伽爾(Raigarh) ,其間前後竟只有十五個月的時間。這可說是馬拉德的勢力擴展到極高峯時期。而阿非烈德 人(Afridis)與喀陀克人(Khattaks)却屹立不墜,未為其所征服。

第五節 與印度以外回教國家之關係

自一六六一年到一六六七年之間,奧楞塞接受了許多外國回教國家國王及其所派遣之使節的朝 賀,諸如:麥加(Mecca)之夏里夫(Sharif)、波斯、巴爾克(Balkh)、布克哈拉(Bukhara) 、克什干(Khshghar)、烏爾甘吉(Urganj)、夏爾伊勞(Shahr-i-nau)等國家地區之國王 ;還有土耳其人之巴斯拉(Basra)、哈德拉茅第(Hadramaut)、葉門(Yaman)及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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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ha)等地區之總督,以及巴爾巴利(Barbary)的統治者,還有阿比亞利亞(Abyssinia)的國 王等。而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曾于一五九O年六月遣使來印。

沙卡爾說道:「奧楞塞大帝的一貫政策是要與其他回教王國建立友好關係,尤其是要那些與回 教國家的國王,建立起私人的感情。他無論是對那些國王以及國王們之使節之接待都是厚往薄來, 極為隆重,他之所以要這樣做,一則是要顯示他國勢之強大富裕;二則也是由于他在爭取王位時對 待其父親、兄弟殘酷之惡劣名聲已遠播海外,他要這些回教國家知道他本人乃是一位有為的明主, 並非如外傳之那麼面目可憎。」

第六節 奧楞塞之宗教態度與其宗教政策

奧楞塞是回教商里(Sunni)派之信徒,他的宗教政策絲毫不受政治的影響。當他之所以要爭 取王位,主要是由于他要保持商里宗教之正統,反對達羅夏可之改良作風。他更要求嚴格地遵守可 蘭經中回律,根據回律,每一虔誠的回教徒「才能到達神的居所。」而且,要從事征服非回教 國家之聖戰(Jihad),直到所有國家都變成回教的領域(Dar-ul-islam)為止。他要淨化他的 氣質,提昇他的人格,不斷地採取步驟「強化他的理想,嚴肅他個人的私生活,以標榜他的正統立 場。」甚至將生日及登基紀念日之慶祝儀式也儘量加以簡單化。自他卽位後第十一年起,他取銷了 接受羣臣及民眾的歡呼儀式(Jharoka Darsan)。以前,每天清晨,他必站在宮牆的陽台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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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集聚在大朝門外臣民的歡呼,同年,他將自己宮廷的音樂亦取消了,樂師與歌藝人員一併遣散。但 是,這樣做,並未能消除人們對于音樂的愛好,至少在貴族中仍是秘密地在歌舞昇平中享受奢侈糜 爛的生活。而且,政府的禁令也只是在一般較大城市雷厲風行,所以其執行也不夠深入普遍。次一 年奧楞塞大帝之生日,他拒絕所有人向他呈獻金、銀、珍寶、及一切貴重物品為他祝壽;甚至連王 室之星相、天文學者都撤銷了。因為回教對于占星術之信仰已根深柢固,雖然奧楞塞大帝曾下令取 消,實際上,仍保留到十八世紀才實際予以廢除。

象徵回教信仰之伽里瑪(Kalima)鑄在錢幣上,奧楞塞唯恐受到非回教徒的猥褻所以禁止使 用類似之硬幣。他又廢棄了模倣波斯人所鑄之勞羅茲幣(Nauroz)。他又派遣公眾道德監察史 (Muhtasibs),以規正民眾的生活,務使能與可蘭經上之神聖回律相一致。」

凡是奧楞塞個人所喜歡的,必加諸于國人,要全國普遍地推行。他本人的私生活非常簡樸嚴肅 ,他戒除了在那時代一般所有的不良嗜好,百姓都視他為「平民皇帝(Darvish)」;而回教徒則 稱他為活菩薩(Zindapir)。他曾三申五令,「要培養國民道德,」嚴禁酒類之買賣;舞女、坤伶 ,必須擇良而嫁,否則,卽將其攆出國門,卽使在宗教的慶典中也嚴格地規定不能演奏敗壞善良風 俗習慣之音樂,禁止燃燒火焰。一六六三年十二月,奧楞塞曾印發一種禁戒手冊(Sati),具體 地指出那些違背其帝國特殊之規定,以曉諭百姓及外國遊客。但「事實上,當時的歐洲遊客,在印 度,却根本未把他的禁令當作一回事,仍是我行我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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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楞塞大帝尚不滿意他禁戒手冊所規定事項:又因政策之改變,及不同習俗的民族而另頒各種 特殊性的命令。一六七九年又恢復了對于無宗教信仰的人民征收保護稅(Jizya)。

不斷頒發新的命令、規定,較之與以前舊的規定一般說來,愈能獲得百姓的擁戴。但也有新的 困難在不斷地增加,奧楞塞都能適時地加以解決。沒有人能懷疑他對百姓的關懷,是出自他的內在 至誠,也沒有人能否認他為幹練賢達。但是由于他太熱衷自己的信仰,及理想,而忽視了不同宗 教及不同民族之傳統,竟將其無條件的冶為一爐,已造成若干裂痕存在。這些裂痕有賴綜合地融化 與瞭解,而不能單靠形式上之統一。

奧楞塞大帝只要求形式上一致,而忽略了彼此差異性之同情與瞭解,這是奧楞塞的一大錯誤。 像這樣貌合神離的統治,是其爾後莫兀兒帝國傾覆的最大原因之一。

第七節 反對新政策的反動勢力

第一目 伽提、旁德拉、沙提拉密之反抗

在一連串之反抗事件中,最先暴發反對奧楞塞之宗教政策的為在牟提羅(Mnttra)之伽提人 (Jats)。牟提羅卽以前所稱之馬陀羅(Mathura),後來,為奧楞塞的將軍(Faujdar)阿布 杜爾納比(Abdur-nabi)所平。

但在一六六九年伽提人,又產生了一位新的領袖名叫戈克拉(Gokla),他實際是地爾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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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lpat)的稅吏(Zamindar),他領導伽提的農民殺了駐軍司令阿布杜爾納比,佔領牟提羅全境 達一年之久,後來,復為新任牟提羅駐軍司令哈森.阿里罕(Hasan Ali Khan)所敉平,戈克拉 被處死,其家人皈信了回教。

但這並未能澈底地將伽提人征服,于一六八五年,在其新頭目拉門羅闍(Rajaram)之領導下 起義;復于一六八八年,搗毀了阿克巴在施岡陀(Sikandra)的墳墓。一六九一年伽提人的主要 防務被摧毀,拉門羅闍亦被莫兀兒軍隊所敗被殺。

後來,當奧楞塞大帝去世以後,伽提人又產生了一位強有力的領導人物邱羅曼(Churaan) ,他將伽提人全部加以武裝,以便全面持久的與莫兀兒人周旋。

繼伽提人起而反抗奧楞塞之宗教政策的為旁德拉(Bundela)國王支哈提拉塞爾(Chhatrasal) 。我們曾提到過莫兀兒人與旁德拉人之早期關係。支哈提拉塞爾的父親旃帕提瑞(Champatral)在 奧楞塞卽位初期,曾起義反抗莫兀兒帝國,但却被鎮服。而旃帕提瑞本人則因被俘越獄而自殺死亡 。後來,他的兒子支哈提拉塞爾歸順了奧楞塞,被派在德干任職。他在德干得到了薛梵琪(Shivaji) 獨立的先例所鼓勵,所以他也想「冒險獨立。」

而旁德罕(Bundelhand)與麥爾瓦(Malwa)之不和也給了他一個有利機會,增加他獨立的 信心,乃于一六七一年宣佈獨立。他與莫兀兒人之初次戰爭亦相繼獲勝;復佔領了麥爾瓦之東部, 于一七三一年在其去世前並定般納(Panna)為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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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件叛變案發生在一六七二年之三月。沙提拉密人(Satnamis)原住在拉樂爾(Naraol) 與邁瓦提(Mewat)一帶地區,他們都是印度教徒。拉樂爾卽今之帕特拉省(Patiala)邁 瓦提在今阿爾瓦(Alwar)境內。伽非罕(Khafi Khan)對沙提拉密人之描述是這樣的:「沙提 拉密的男人打扮很像信徒,他們從事經商的人不多,除了商業活動外,主要從事農業。他們的名字 ,多是得自宗教神的名字,以使自己也能神聖化。他們不得非份之財,一切所得都是合法而來的。 如果任何人企圖以武力壓制他們,他們必全力反抗。很多沙提拉密男人都持有武器。」

沙提拉密人起來反莫兀兒帝國之遠因,是其宗教政策所引起的;但其近因則是由于一名沙提拉 密人為莫兀兒的士兵所殺害。他們隨卽佔領拉樂爾,但當莫兀兒軍隊前來征剿時,「他們又分散了 消失于無形之中」沙提拉密人的反叛事件終為莫兀兒大軍所平,「只有極少數的叛民逃亡到其他 地區去了,自此以後沙提拉密人就沒有再行叛變了。

第二目 錫克人之反抗

莫兀兒帝國新的宗教政策也引起了錫克教徒(Sikhs)的不滿。在我們尚未提到錫克教徒與奧 楞塞之間之衝突前,我們必須先將錫克教在莫兀兒帝國先期這一時間之簡史作一說明:

錫克宗教在十五與十六世紀之宗教復興,對于當今之印度史的影響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也更 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錫克教之創始人為拉納克(Guru Nanak),拉氏原為一傳教師,其道德行誼 都深為人們所推崇,他強調一切宗教的共同真理;要消除宗派的偏見,以享受調適安靜的生活。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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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死于一五三九年,他生前卽指定他的得意門徒安伽德(Angad)為其繼承人,以領導錫克教。他 自己有兩個兒子,並未能繼承他的聖位,可見拉氏之大公心。安伽德于一五三九至一五五二年為錫 克教的第二代祖師;安伽德又于一五五二年將領導權傳給阿摩達斯(Amardas),是為第三祖。 安伽德與阿摩達斯兩位聖者,都是很受人崇拜的人物。阿摩達斯復于一五七四年將權位傳給了他的 女婿羅門德(Ramdas Samarth),是為錫克教的第四祖。

阿克巴大帝對第四祖羅門德十分尊敬,就在阿姆瑞第沙(Amritsar)地方撥了一塊土地及沼 池給羅門德,後來,經他加以整建擴大,就在這裡建了一座錫克教廟。以後,錫克教廟就形成了錫 克教信徒的信仰中心。

錫克教的第五祖阿瓊麥爾(Arjan Mal)于一五八一年接受教權。他很具有組織才能,在他領 導下,錫克教已遍及到整個旁遮普。他也開始編了錫克教第一本聖經(Adi Granth)。這部錫克教 的原始經典,除了集結先前四位祖師的詩句、思想外;還有印度教及回教的聖者們在詹迪弗(Jaidev) 時代所傳之教義。阿瓊麥爾全心全力地要建立錫克教的宗教儀規;增進錫克教的財富;擴大 他的聲望。正如其當代的文獻常提到:「阿克巴大帝及諸王都向他頂禮致敬,並向其奉獻金錢財物 。」其先前的祖師們在信徒們之自動捐獻下雖稍有經濟基礎,但是並不雄厚;而阿瓊麥爾則試圖建 立更為穩固的財團機構,派出信徒向外基本勸募,稱之為捐功德」(Masands),這樣地募捐多多 少少是帶有強制意味的。還有,其早期之祖師們,只是純粹地傳教,從不干予政治;而阿瓊麥爾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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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慈悲的善意而庇護了叛變的王子克什拉夫(Khusrav)。而迦亨基(Jahangir),則以為阿瓊 麥爾將以強大的財力支持克什拉夫的叛變,所以在一六O六年,以叛國治罪將阿瓊麥爾予以處死。 莫兀兒帝國將阿瓊麥爾處死後引起了錫克教徒極大的反感,但尚未能表示出公開仇視的行動。

但到了一六O六年,錫克教第六祖阿瓊麥爾之子哈爾戈文(Hargovind)接掌教權之後,逞強 好鬥,他結集了一小股軍隊在他身邊,這使得莫兀兒帝國感到戒懼;同時,在他父親時代,在古立 奧爾(Gwalior)尚欠繳很少數之稅款尚未付清,而哈爾戈文亦拒絕清繳,莫兀兒帝國要將其下獄 ,而激起了哈爾戈文起而Í抗迦亨沙(Shah Jahan),并于一六二八年在阿姆瑞第沙(Amritsar) 之商格拉瑪(Sangrama)打敗了莫兀兒的軍隊。一六三四年,他將他的錫克教總部遷往克什 米爾山區之開羅第浦爾(Kiratpur),當他指出他的年輕孫子哈爾瑞(Harrai)為繼承人後,卽 於一六四五年死于開羅第浦爾。

哈爾瑞于一六四四年正式為錫克教第七祖,死于一六六一年,他的第二個兒子哈爾凱山(Har Kishan)迅卽為繼承者,是為錫克教之第八祖。在哈爾瑞與哈爾凱山兩人之任內都未發生什麼重 大事件,但「阿瓊麥爾的財經制度及其兒子之武裝政策却一直形成為一獨立的王國。」

哈爾凱山死于一六六四年。他死之後發生了錫克教主權位之爭。後來為第六祖哈爾戈文之次子 德格巴訶陀(Teg Bahadur)為大多數錫克教徒所公認的精神領袖,是為第九祖。德格巴訶陀任錫 于離克羅第浦爾六哩之安南達浦爾(Anandpur)。他曾在比哈爾(Bihar)之帕第拉(Pat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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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過數月,他的兒子名字也叫戈文(Govind)就是在一六六六年生在這裡的。在一六六八年阿薩 密戰爭(Assam war)時,德格巴訶爾曾和密爾茲羅闍(Mirza Raja Jai Singh)之子羅門辛羅闍 (Raja Ram Singh)為同盟,但不久他就回到了阿甫德浦爾,對莫兀兒帝國更增加了他的敵愾心 ,同時,更慫恿克什米爾的婆羅門也起而反抗莫兀兒人。這使得奧楞塞大帝忍無可忍,於是將其逮 捕押往德里,奧楞塞給他兩個選擇:一為處死,一為改變他對帝國的仇視態度。而德格巴訶陀要確 保他的信仰而寧願犧牲性命,五天後卽將其處死了,時為一六七五年。

德格巴訶陀犧牲了頭顱,而却沒有犧牲信仰(Sir Dia Sar nadia)之從容就義的精神,更加 鼓舞了錫克教徒對莫兀兒之敵愾同仇心。於是,一場公開的戰鬥勢難避免。他的兒子戈文(Guru Govind)為其繼承人,是為錫克教的第十祖。在印度史上戈文是一位最值得一提的人物,他服膺 希臘法典,將錫克教徒加以訓練、組織。他建立教徒受洗儀式(Pahul)以短劍澆水洗身,唯有受 過洗的教徒才算純潔的信徒(Khalsa)。每一純潔的信徒必須蓄長髮(Kes)、帶梳子(Kangha) 、帶劍(Kripan)、帶汗褲(Kachcha)及戴鋼手鐲(Kara)等,稱之為五K佩備。其重要戒 律是:在戰場上不准以背向著敵人;幫助貧苦。戈文聖者曾編了十大主權(Daswen Padshah Ka Granth)一書。他對鄰近諸王子,及莫兀兒軍都曾作過戰,他都是身先士卒,極為勇敢。據說, 他曾幫助過巴哈陀(Bahador)爭奪王位,也常隨著巴哈陀進出于德干。一七O八年,一位阿富汗 之狂徒在戈達維利(Godavari)河岸之南陀爾(Nandur)地方將巴哈陀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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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目 拉迦普之戰

小規模之叛變,奧楞塞都已次第平定,而由于反對奧楞塞大帝之宗教政策,也掀起了更大規模 之叛變。在前面我們曾說過,莫兀兒帝國之成長,拉迦普人的合作,對其影響極大;而奧楞塞大帝 却忽略了與拉迦普同盟之價值,因而引起與拉迦普人關係之變化。阿姆毘爾(Amber)之伽辛羅 闍(Raja Jaysingh)是拉迦普人一位很有力量的領袖,為了反對莫兀兒帝國之政策,已于一六六 七年在德干犧牲了。

伽斯溫辛羅闍(Jaswant Singh Raja)佔領了馬華爾(Marwar)後,其次一目標則是將軍隊 佈置在西印度之富裕城市,重要港口,以及從莫兀兒京城通往這些城市之戰略要地,以控制其軍事 與商業之活動。尤有進者,在北印度,拉迦普人的軍事力量已足以與奧楞塞的軍力相抗衡。而奧楞 塞曾懷疑拉迦普的酋長伽斯溫辛(Jaswant Singh)為達羅夏可(Dara Shukoh)的黨羽,領導 拉迦普人反對他本人,所以對拉迦普成見益深。

奧楞塞大帝隨卽派遣大軍包圍馬華爾城,當莫兀兒的軍隊前進到柏雪瓦(Peshawar)區之開 伯爾隘口(Khyber Pass)時,伽斯溫辛羅闍則已死在閻牟路德(Jamrud),時為一六七八年 十二月十日。奧楞塞一聽到伽斯溫辛之死訊,卽星夜快馬加鞭地奔向馬華爾,而卽將該城輕易地 加以佔領,並派遣軍官接掌該城的政權,受莫兀兒帝國之節制。

羅陀爾人(Rathors)由于其酋長伽斯溫辛之死,已淪于哀傷,混亂,無力形成一民族力量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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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他們的反抗。于是年五月,因陀羅辛為約特坡爾(Jodhpur)的羅拉(Rana),他是伽斯溫辛 的外孫,原為拉戈爾(Nagor)的酋長,付給莫兀兒人三六拉克(Lacs)盧比的繼承費,莫兀兒 人承認其形式上之獨立,但因陀羅辛(Indra Singh)毫無所作為,實際上已完全臣服于莫兀兒帝 國行政官員之指揮。

從表面上看,奧楞塞大帝的政策,以及軍事平亂都是成功的;但是在馬華爾之用兵實在尚不能 說真正獲得了勝利。每一個拉迦普人幾乎都對莫兀兒帝國抱著敵視態度,「而莫兀兒人之每一新政 策,新措施,都增加了他們的怨恨,誓言要與莫兀兒人周旋到底。」一六七九年二月,伽斯溫辛的 雙胞胎遺腹子降生在拉哈爾(Lahore)。其中一個生後不久卽告夭折;而另一個取名阿吉提辛 (Ajitsingh)的嬰兒被其父親的親信送往德里,要求奧楞塞大帝承認他是伽斯溫辛羅闍的子嗣。但 是奧楞塞却將阿吉提辛帶回宮中令其妻子將其撫養長大;根據當代學者另一說法是,約特坡爾的王 位以後留給了阿吉提辛,其條件是他必須信仰回教。就因為這樣,使得奧楞塞與羅陀爾人之間大 傷感情,羅陀爾人堅持寧願犧牲生命而不能接受他所提的條件。但羅陀爾人全憑他們的虔誠與熱忱 并不能有效地抵當莫兀兒強大的軍隊。幸好,他們這時還有一位深識大局的領袖杜爾格達(Durgadas) 堅忍沉著之領導,沒有釀成大亂。杜爾格達是伽斯溫辛首相阿斯伽南(Askaran)的兒子 ,被譽之為「羅陀爾最偉大的英維。」

在拉迦普的歷史上,杜爾格達大公無私地為其民族犧牲奮鬥,實在是一位不朽的人物。「莫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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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人的黃金不能打動他的心;莫兀兒人的武力不足以震撼他的意志,憑他的容忍精神,制止了魯莽 衝動的拉迦普軍人,也憑他的外交才華及組織能力而緩和了莫兀兒帝國之煎逼,這充分地表現了他 的遠見與才華。」他免除了拉迦普人暴虎憑河的無謂犧牲,將阿吉提辛已受莫兀兒控制之手中拯救 了出來。雖然如此,但仍未免除他與莫兀兒軍隊的一場大戰,他比莫兀兒的軍隊先行到達約特坡爾 ,在這裡拉迦普在南却達(Ranchordas Jodh)之領導下已有若干小型聯盟企圖要收回所有失土 ,與杜爾格達同時到達的還有其他羅拉與阿吉提辛本人,時為一六七九年七月二三日。

這時奧楞塞大帝召集了大軍從不同省區向約特坡爾進發,其中包括他的三個王子牟阿熱門 (Mu-Azzam)、阿日門(Azam)及阿克巴(Akbar)。他們都是各自領著部隊到約特坡爾會師; 而奧楞塞大帝本人則于一六七九年八月才抵達阿及梅爾(Ajmer),指揮全面會戰,結果佔領了 約特坡爾,從事大肆洗刼。

莫兀兒帝國的武力侵略更使得邁瓦爾(Mewar)的斯梭狄亞人(Sisodias)義憤填膺地參予了 馬華爾與羅陀爾人之奮鬥。邁瓦爾之羅吉辛羅拉(Rana Raj Singh)原是阿吉提辛的親戚,阿吉 提辛的母親為斯梭狄亞人的公主。同時,羅吉辛羅拉也認為馬華爾與邁瓦爾是唇齒相依的,若萬一 馬華爾為莫兀兒人所征服,則邁瓦爾亦將不保;尤有進者,莫兀兒帝國不但恢復了非回教徒之保護 稅,而且,稅額又相當高,更使邁瓦爾人不滿。由于羅陀爾與斯梭狄亞之聯盟更升高了拉迦普之民 族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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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奧楞塞又立刻出征邁瓦爾,但羅吉辛羅拉已考慮到與優勢的莫兀兒軍隊正面的作戰是不 利的,決定撤離城鎮平原,將居民物資搬往山中。因此,莫兀兒的軍隊很輕易地就佔領了吉陀爾 (Chitor),奧楞塞在吉陀爾留駐大軍,派其王子阿克巴負責防守;而他自己又率領著軍隊前往阿及 梅爾(Ajmer)。

但阿克巴之佔領吉陀爾之勝利,很快就幻滅了。拉迦普人全面實施游擊戰,使得莫兀兒窮于應 付。「莫兀兒人的政令根本不發生作用,而其政務人員的生命隨時受到威脅,人人自危。」由于游 擊戰術之成功,于一六八O年五月,拉迦普人總算抑制了在阿克巴領導下的莫兀兒軍隊,並刼奪 了其補給。正如阿克巴抱怨著說:「帝國軍隊有些惶惶不能自主。奧楞塞大帝見阿克巴王子不能 勝此重任,就改派阿日門王子駐守吉陀爾,而將阿克巴調往馬華爾去了。

阿克巴王子在本人無能為力,不光榮的情形之下調職,轉而抱怨他的父親;因而,圖與拉迦普 人結盟,奪取他父親的王位,而拉迦普人則利用這個機會,要阿克巴正視他們之所以反抗莫兀兒人 的真正原因。這些拉迦普的酋長們指出:他父親的政策,使得極為穩固的帝國發生了動搖,希望莫 兀兒人公正地為全國之共主,則斯梭狄亞人與羅陀爾人卽解除他們的武裝大約七萬人,可 給莫兀兒政府收編。「這是阿克巴王子一六八一年元月一五日抵達阿及格爾時,雙方所提議的條件。

奧楞塞之兩支主力軍分別紮住在吉陀爾附近及羅吉沙姆陀羅湖(Rasamudra Lake),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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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之配備方式是有其缺失的。阿克巴王子則正好利用他父親軍力配置錯誤的機會發難,但由于阿克 巴自己之沉于享樂而遺誤了戎機,致使他父親奧楞塞預先有了準備。奧楞塞並且親自寫了一封信給 他叛變的兒子阿克巴。並且,故意將這封信透露給拉迦普人,說明阿克巴之叛變及與拉迦普人之結 盟,乃是出自他的設計,以使拉迦普人入彀。

果然,奧楞塞的這一反間計非常成功。當拉迦普人發覺阿克巴王子與其同盟之「陰謀」後,卽 傖促地向所有拉迦普提出警告,提高警覺以圖自保。但,後來,拉迦普人弄清楚原委,證明是出自 奧楞塞的離間計,而受其愚弄,羅陀爾酋長杜爾格達同情阿克巴王子之無辜,反其同盟之信守,乃 力圖從奧楞塞之威脅中營救阿克巴。他從甘提須(Khandesh)、巴格拉(Baglana)到馬拉德 (Maratha)朝廷向其國王夏布吉(Shambhuji)請求與阿克巴王子結盟;但薛梵琪(Shivaji)的 繼承者,沉于自足,不願與阿克巴王子結盟。因此,阿克巴王子之「印度帝國」是「基于印、回之 合作親睦。實際並未有什麼結果。」六年以後,這位頹喪的王子流亡到波斯,死于一七O四年。

雖然,阿克巴王子之叛變,並未推翻他父親的統治,但却鼓舞了邁瓦爾之羅拉很大的信心,不 過邁瓦爾反抗莫兀兒人之暫時成功,也帶給了邁瓦爾人極大的痛苦。而莫兀兒帝國對拉迦普之用兵 ,勞命傷財,也沒有獲得任何肯定的成功。因此,奧楞塞大帝乃于一六八一年七月與羅吉辛(Raj Singh)之子及其繼承者伽辛羅拉(Rana Jay Singn)簽訂和平條約:由羅拉割讓少部地區給莫 兀兒帝國作征服非回教之保護稅用;同時莫兀兒帝國從邁瓦爾、馬萊爾撤兵。將近有三十年之拉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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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戰爭以和約方式告一終結。

在杜爾格達的領導下,羅陀爾人幾十年來從未間斷對莫兀兒之游擊戰,這給予莫兀兒人很大的 困惑,使他們難以應付。因此,莫兀兒人的軍官急欲尋求和議,早日拔出這拉迦普人的泥沼,以圖 自救。雖然雙方訂了和約,但莫兀兒與拉迦普人之戰爭仍還時斷時繼地漫延著,當奧楞塞大帝死 了之後,其兒子及繼承者巴哈陀沙一世(Bahadur ShahⅠ)才于一七O九年承認阿吉提辛(Ajit Singh)為馬華爾之羅拉。

奧楞塞對拉迦普所發動的戰爭,對其帝國產生了重大的傷害。幾千條性命及大量的金錢物資都 一齊喪失在大沙漠中,其帝國則一無所獲。「原本是要增加帝國的威望,而事實上,戰爭結果,其 國威反而日趨下降。」這完全得歸咎于奧楞塞個人缺乏政治智慧,原本是其盟友的拉迦普人,而奧 楞塞却無端地刺激他們,使朋友反目而變成仇人。尤其是挑起拉迦普的酋長及其軍隊之義憤,而 引起其長期之對抗,還有在德干之用兵也造成極大的浪費;最重要的是在西北前線對付阿富汗部族 之叛變更是消耗國力,仍然沒有收到綏靖的預期效果,乃至死灰復燃,時而再叛。

第八節 奧楞塞與德干

奧楞塞大帝統治的前半期,他把精力完全集中在北印度,而德干的事務則完全交給各省督去治 理。德干各蘇丹所鯨吞的土地莫兀兒帝國亦未完全光復,而且正不斷製造糾紛不已,而馬拉德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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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擴張日亟。馬拉德之迅速竄起,影響了莫兀兒帝國在政治上之聲威,對其統治實在是一大挑戰。 馬拉德的嚴重性,起初是為奧楞塞所忽視了的。在他統治的前二四年,他的省督在德干既未鎮壓住 蘇丹小王國;也未抑制馬拉德的擴張,可說,毫無成就可言。

一六八O年,直到夏梵琪(Shivaji)死後,莫兀兒帝國在德干之現狀仍無什麼大的改進。因 此,奧楞塞大帝決定重振德干的局面,同時,阿克巴王子曾圖與馬拉德國王夏布吉(Shambhuji) 聯盟,也使得奧楞塞完全改變了對德干之政策。奧楞塞常自謔地稱阿克巴王子是因為「有其父才有 其子」,而稱夏布吉為他的眼中釘。所以他正視其嚴重性,決定御駕親征,自行督辦德干的軍事及 政務。

他于一六八一年六月為安定北方,乃與邁瓦爾議和;卽于同年九月八日離開阿及梅爾(Ajmer) 奔赴德干,十二月二三日抵達般亨坡(Burhanpur);一六八二年五月一日駐鎮阿曼德拉格爾 (Ahmadnagar)。他內心充滿著希望要將德干大肆加以整頓;但是他從未想到,他到南方來確 實是為他自己及其帝國在挖掘墳墓。他在德干的前四年是圖消除阿克巴之叛變,對付馬拉德尚是其 次一目標,但是都未能成功。雖然,稍後莫兀兒的政府佔據若干城堡,但是由薛梵琪的鼓動,使得 新起的反抗綿延不絕,所以未能澈底的加以平服。

奧楞塞大帝下一步則是針對各蘇丹王國用兵,正如迦亨沙當年對德干用兵一樣,一則為了其帝 國擴張統治權利;一則也是為了宗教上的考慮。這時毘迦坡(Bijapur)由于馬拉德的興起而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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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已變得很輭弱了。莫兀兒軍隊于一六八五年四月十一日包圍毘迦坡城,而奧楞塞大帝亦于次 年七月抵達毘迦坡城親自督戰。雖毘迦坡的守軍誓死與該城共存亡,而與莫兀兒軍隊浴血奮戰年餘 之久,無奈人員與馬匹都傷亡慘重;補給缺乏城內發生飢饉;且又盛行著流行疾病,所以在一六八 六年九月終于城陷,為莫兀兒人所佔領。施岡陀(Sikandar)的最後一位蘇丹阿狄爾沙西(Adil Shahis)正式向奧楞塞大帝投降,由游索夫.阿狄爾沙(Ynsuf Adil Shah)所締造的施岡陀王 朝於是自此被滅。

奧楞塞大帝進入毘迦坡城後,將施岡陀王宮之油畫、壁畫,以及一切精心之藝術品全部搗毀。 毘迦坡不但失去其獨立,簡直已變成一座死城。沙卡爾(Sir J.Sarkar)寫道:「幾年以後,毘 門森(Bhimsen)仍然說道:偌大的城市,有加羅拉斯浦爾(Nauraspur)那麼大的面積,看起來是一 片廢墟有如沙漠。城市內的居民大多遷移,卽使原本很多的水井,現在都已阻塞乾涸不能使用了。」

奧楞塞大帝的注意力現在又轉向到古爾岡陀(Golkunda)王國之古柏沙西蘇丹(Qutb Shahi) 了。一六八七年二月初,他親自到達古爾岡陀,不久後卽行指揮圍攻其外圍據點,其主要城堡却 儲存著充分的糧秣、彈藥等補給足可供守城官兵使用八個月之久。無論莫兀兒軍隊使用任何方法, 以長距離的砲轟,或以雲梯爬城都未能成功。不過,古爾岡陀的守軍這時却發生瘟疫,死亡慘重 。奧楞塞再行整頓攻勢,亦未奏功,古爾岡陀的守軍仍誓死抵抗,反而愈戰愈奮。奧楞塞於是想到 了他的遠祖阿克巴大帝以賄賂守軍將領而攻克阿司爾格(Asirgarh)的故事;他亦如法泡製,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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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佔領了古爾岡陀城:

古爾岡陀的一名城門守將名叫阿布陀拉本尼(Abdullah Pani)為其蘇丹阿布爾哈山(Abul Hasan)的傭兵,後來,為奧楞塞所收買,約定當莫兀兒軍隊攻其城堡時,他卽將其城門敞開,歡 迎其軍隊入城。但當阿布杜爾哈山開城降敵時,一位忠勇的古爾岡陀的貴族阿布杜爾.羅日奎 (Abdur Razzaq Lari)知道了奧楞塞之收買守將的陰謀,而極為義憤地獨夫當關與莫兀兒軍隊大 戰,其身上中傷達七O餘處。奧楞塞攻佔古爾岡陀城之後,為了欽佩羅日奎的忠勇,乃將其送往德 里療傷,最後接受了莫兀兒帝國的重用。阿布爾哈山被送往道羅巴德城(Daulatabad)監管,每 年給予五萬盧比生活費養其餘年。古爾岡陀于一六八七年九月併入莫兀兒帝國版圖。

根據愛爾芬斯東(Mountstuart Elphinstone)與史密斯(Dr.Vincenta Smith)的觀 點,認為奧楞塞將南方蘇丹王國加以次第併吞實在是其一大失策。其理由是:「這樣一來,使得馬 拉德的酋長們肆無忌憚地再無地方上的勢力和他為敵了」,卽是說,莫兀兒人還可充分地利用這幾 個蘇丹小王國以箝制馬拉德王國之擴張。不過,卽使是如他們所說,奧楞塞大帝與南方蘇丹結了盟 是否真正能阻止馬拉德王國之興起也是有疑問的。正如沙卡爾所說:「因為他叛變的兒子阿克巴已 經越過文德耶山(Vindhyas Hills),而德干的各蘇丹王國,也深知莫兀兒帝國如不澈底消滅他 們,併吞他們的領土是寢食難安的。」沙卡爾更加指出,如果讓回教蘇丹各小王國組成一統一的國 家以後,足以抵制馬拉德的興起時,再圖打敗他們那將是不可能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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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楞塞已經併吞了德干的各蘇丹王國,已達成他的第一個目標;他的第二目標就是要征服馬拉 德的勢力,這兩個目標就是奧楞塞的德干政策。他于一六八九年三月十一日處決了馬拉德的國王夏 布吉(Shambhuji),佔領了其首都瑞伽爾(Raigarh),雖然其兄弟羅伽拉姆(Rajaram) 逃跑了,但是其其餘的家人,包括他的年輕兒子沙虎(Shahu)都全被俘虜予以監禁。

數年之後,奧楞塞更向南擴張向印度教王國檀吉爾(Tanjore)及泰琪羅波萊(Trichinopoly) 課征稅收。

事實上,到了一六九O年,奧楞塞大帝的力量已達至最高峰,幾乎已是全印度的主宰者,其版 圖東始于吉大港(Chittagon),西至卡布爾(Kabul);北自克什米爾(Kashmir)南至卡維 利河(Kaveri)。「似乎以上版圖現在全為奧楞塞所有;但實際上,西部領土已全部失去,這也是 他個人生命及其帝國開始衰退的開始。這時莫兀兒帝國版圖過大,只是他一個人或一個權力中心不 足以達到統治之目的。….他的敵人從四方崛起,他只能暫時打敗他們;却不能永遠地粉碎他們的 叛變。在北方與中印度已無法治可言,而衰老的奧楞塞大帝遠在德干,對于印度斯坦的政務已失去 其控制,其整個行政已鬆弛敗壞;地方上之酋長及稅吏各行其是,罔顧國家之法紀,卽使首善之區 的安格拉省,也是散漫頹廢一片混亂。藝術、文學也沒有受到帝國的鼓勵,無由而興。在奧楞塞的 統治之世,沒有一幢大建築物;沒有一種精心的創作;也沒有成熟的繪畫。在德干沒有終止的戰爭 ,枯竭了他的國庫;政府財政破產,軍隊給養不足而發生兵變;當其統治快結束的晚年,只有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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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在幹練的部長摩夏德.古里罕(Diwan Murshid Quli Khan)主持下,都是每年提前把稅收繳 送給中央,但這只能供給皇宮的開支,供給軍隊尚不足甚遠。

拿破崙一世(NapoleonⅠ)曾說:「是西班牙的爛瘡毀了我!」同樣的,也是「德干的爛瘡毀 了奧楞塞。」他並未能完全佔領馬拉德的土地。到了一六九一年,首先在羅伽拉姆(Rajaram) 及其他馬拉德的酋長們之領導下掀起光復故土的民族戰爭;當羅伽拉姆于一七OO年死了之後,他 勇敢的寡妻塔羅拜(Tara Bai)又繼續領導馬拉德人從事反抗莫兀兒帝國。

第九節 奧愣塞的末日

歲月無情,奧楞塞大帝在未死以前卽其帝國已面臨民窮財盡,叛變頻仍,他已預見到自己的失敗 。因此,為其帝國的前途終日憂心沖沖不能自已。他勸告各懷貳心的兒子們,如不謹慎小心,這個 帝國將被瓜分瓦解。他失意的沉痛心情也表露在他寫給他兒子阿日門(Aizam)的信中:「我孤獨 地來,也將孤獨地離去,對國家、對人民我都未把事情做好,將來更無希望可言。」他又寫給卡門 巴克夕(Kam Bakhsh)說:「我將登上我生命的獨木孤舟,載著我的一切過失離去……」這些 信中,其悲痛悽側的心境也使人為之心酸,也為這位年老體衰的獨裁者,「躺在病榻上孤寂地死去 一洒同情之淚。由于過度的辛勞,與過度的憂慮,使其身心疲憊不堪,乃于一七O七年三月三日 的清晨死在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死時,在他嘴角上,尚帶著回教的信心與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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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屍體後來被運到道羅巴德(Daulatabad)與著名的回教聖者般亨烏丁(Burhan-ud-din)合 葬在同一碑墓之中。

第十節 奧楞塞評介

要對奧楞塞大帝個人及其政策作一適當的批判,實在是一件很難的事。有的學者看出他主要的 缺點,而不提他的好處,這樣所給予奧楞塞之評價,則是百無一是之無知之徒。我們如只是對他不 擇手段地爭奪王位,而遽爾給予其極嚴厲的指責,那是沒有道理的。在帖木爾的家族中,關于王位 之爭奪已經成為他們的傳統,奧楞塞也只是跟隨他祖先的範例而已。甚至將繼承戰爭之責任,完全 推到奧楞塞一人身上也是不公平的;無論如何,應歸咎其兄弟間沒有一人願意以妥協方法以決定繼 承問題的。我們當不會健忘:當迦亨沙消除他可能的一切敵人;而奧楞塞却沒有將其任何侄兒加以 處死。雖然他對待他們父親的方式確屬值得批評;但是,他畢竟不是一名弒父的逆子。在印度甚至其 他國家之歷史上弒父篡位的人例子很多。可見他的兩大罪狀都不值得我們對他嚴厲的指責。

奧楞塞的私生活簡樸,信仰虔誠,態度嚴肅。從不追逐感官的享樂,他的飲食,衣著一律從簡 ,戒絕酒類及奢侈豪華之生活。他的后妃尚「不及可蘭經所規定之四個」,雖然達羅夏可(Dara Shukoh)與克什拉夫(Khusrav)的妻子尚少于他,但奧楞塞還是在其法定許可範圍以內,也 不足為病。他精心地研究回教的神學;他是一位很精到的書法家;他常以「神聖的宗教軼事為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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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他的兒子。「不過,他絕少鼓勵文學、藝術,唯一一件文字作品是華塔伊阿提吉里(The Fatawa-I-Alamgiri),「在印度回教之法制可說是一件大事」。奧楞塞本人是一位虔誠的回教 ,有似清教徒似的,嚴格地遵守可蘭經的神聖戒律。有一次在巴爾克(Balkh)戰役中,四面都在 烽火地戰鬥,他仍在適當時機從事祈禱,沒有人能否認他對宗教信仰的虔誠。但由于他太過嚴肅拘 謹致使他內心的寬厚仁慈不能充分地表現出來。也由于他太過嚴肅拘謹,往往顯得刻薄而寡恩,缺 乏想像力,與遠大的眼光,在方法上太固執呆板缺乏彈性,而造成不可補救的許多錯誤。」

奧楞塞具有大無畏的勇氣,堅定不移的意志,愈挫愈奮的精神。這些都是他最優越的條件。他 在軍事上的成功卽可證明他的英武過人;他能在歷次叛變事件中以外交方式粉碎了其敵人的陰謀, 也足可看出他具有卓越的外交才華。他有著驚人的記憶力,經常日以繼夜辛勤的工作,他親自日理 萬機,一切命令都是出自他的真正手筆。一位意大利的醫生吉米尼(G.F.Gemelli-Careri)曾在 奧楞塞在位時于一六九五年看見過他,他那時已是七五高齡了。「當奧楞塞大帝接見他時,與他親 切地握手。他面帶微笑,狀極愉快。他沒有戴眼鏡,態度從容,給人一種難忘的印象。」

除了他具有生命的活力,與其嚴肅地道德生活外,作為一個統治者來說,他是失敗的。他未能 認知其帝國之強大進步,有賴全民的富強,這是一體的;他將他個人所偏愛之宗教支派強行地加諸 在全國人民,要他們勉強地奉行,這實在是近乎無知。誠然,在印度歷史上之孔雀王朝時代,卽已 清楚地指出,一個國家政治之進步,全賴其政府在宗教政策上之寬大容忍,這樣才能產生並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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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和諧,綜合的偉大文化。要建立統一的印度,如衊視其宗教的差異性,不尊重宗教的特殊信仰, 那是很困難的。尤其奧楞塞大帝本人能力很強,又事無鉅細都必躬親處理,這樣,一方面,破壞了 其設官分職之制度,一則也使得一己之獨裁而心勞日绌。由于他干預國家一切細部事務,地方官員 事事受到了他的支肘,就養成了他們的無能,也使他們失去責任感,而減低整個國家的行政效力。 尚且,「還不斷地盲目擴張,而帝國內部又變亂叢生,其國家政務必然會衰敗。」

伽菲罕(Khafi Khan)站在正統商里(Sunni)教派立場,曾對奧楞塞大帝有著下面精闢地 評論:「自從施岡陀.羅伏(Sikandar Lodi)以降之德里統治者,包括帖木爾的子孫在內,沒有 一個國王之公平、正直、簡樸、嚴肅等美德能與奧楞塞大帝相比。但就一個統治者來說,在行政上 運用統治,對官員之懲罰是免不了的;但由于他虔誠地信奉戒律,不願對失職官員加以懲處,以致 綱紀不能維持。而且,其貴族也無情義可言,且各有二心。因此,奧楞塞大帝,所要作的事,很少 能達到他所理想的願望。」

總之,奧楞塞大帝的道德人格是無可評論的,但是,他不是一位成功的統治者;他是一位偉大 的軍事家,但却不是一位具有統馭能力的領導者;他懂得機智的外交,但却不是一位很響亮的政治 家。實則,他並無政治才華,像他的祖先阿克巴大帝那樣,在他生前之思想,作為及政策能為他的 子孫開創坦途。其最大原因,還是歸咎于奧楞塞本人缺乏遠大的政治眼光,不能預為他所遺留下來 的莫兀兒帝國有所安排。因此,他的繼承者,很快就衰敗了,這是這位堅苦自持有似清教徒的奧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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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大帝統治時所造成之悲劇。

第十一節 十七世紀之馬拉德王國與莫兀兒帝國

第一目 馬拉德之興起

在印度政治史上,馬拉德的勢力之所以能在十七世紀之後半期興起,其主要因素,是由于毘迦 耶人(Vijayanagar)在先前已為它建立了相當的成規。當他們在提婆吉尼(Devagiri)之耶陀婆 (Yadavas)以民族大義相號召時,正是印度史之中世紀之初期,馬拉德人卽已有了很高的政治及 文化傳統活動。不過,在阿拉烏丁(Ala-ud-din)時代馬拉德人同時與耶陀婆.拉門琪陀羅提婆 (Yadavas Romchandradeva)失去其獨立。可是,四O年以後馬拉德人在南印度回教之泊曼尼王 國(The Bahmani Kingdom)又佔有一個重要的地位。在十七世紀卽組織了一個民族國家,而 薛梵琪(Shivaji)無疑地就是他們民族統一的英雄。但我們也必須說明的是,薛梵琪的成功,也 還有其他很多因素所促成的。

第一、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的地理環境,在歷史上,給予其居民之個性有很大的影 響。其兩邊都為高大的山脈為其屏障;諸如沙雅德里山脈(Sahyadri Range)自北向南蜿蜒;而 沙提普羅(Satpura)與文德雅(Vindhxa)兩山則自東向西行走,與拉爾馬德(Narmada)與 多菩提(Tapti)兩河相交錯,因為有如此山川河流為其天險,所以馬拉德卽使以「精銳的騎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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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長期時間的衝刺,也不能將其征服。」其地形崎嶇不平,土質貧瘠,雨量稀少,所以農產不豐 。也因此,養成該區的人民具有勤儉、樸實、勇敢等美德。他們也具有強烈的團結精神,及高度的 情操。

第二、馬拉德人民族性之養成,也得力于其宗教家對其宗教之改革。諸如埃克拉第(Ekanath) 、多伽拉門(Tukaram)、羅門德(Ramdas Samarth)、及瓦曼(Vaman Pandit)等聖 者,他們相繼地在幾個世紀以來,一直鼓吹著,「在神之前,人人平等的教義」。以此教義加以推演 ,則人類沒有階級可分,也沒有尊卑榮辱的差異,因而種下了個人自覺的種籽;最後綻開了國內政 治革命的花朵。羅門德、薛梵琪(Shivaji)聖者,對于馬拉德人的思想具有絕對性的影響,他透 過他修道院(Maths)的門徒大力鼓吹社會改革,及民族復興之大義,他有一部是著名的著作稱之 為達沙布陀(Dasabodha),對馬拉德人的影響極大。

第三、其文學與語言促進了摩訶拉夕陀羅地方民族大統一。其宗教改革之讚歌是用馬拉德語 (Marathi Language)所編集而成的,在十五至十六世紀時期馬拉德語已產生了馬拉德語的文學, 促使馬拉德人養成崇高的情操。沙卡爾說:「這樣,在一七世紀,在其政治尚未統一之前,摩訶拉 夕陀羅在語言、信仰及生活習慣在薛梵琪之領導下已形成了一個完全統一的社會。不過,這時,他 的團結還是不夠堅強,於是,薛梵琪創造了一個新的政治口號,以締造一個民族國家相號召,促進 了馬拉德人之團結。當莫兀兒帝國之侵略鋒芒指向柏雪瓦(Peshwas)以後,薛梵琪的兒子們,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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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馬拉德人從事長期的抗戰。

馬拉德人在德干回教蘇丹王國供職時,已得了一些軍事與政治之行政經驗,薛梵琪的父親老薛 梵琪也是一位很有名的人物,他初出道時為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之蘇丹陸軍中的一名騎兵 ,後來,他漸漸發跡,在阿曼德拉格爾王國內雄據一方,而嶄露頭角;甚至在尼日曼沙(Nizam Shahi)最後一年在位時居然能有力量對蘇丹加以廢立了。不過,他的成功遭到其他大臣的猜忌, 當阿曼德拉爾被迦亨沙併吞以後,乃于一六三六年轉入到毘迦坡(Bijapur)王國任職去了。在毘 迦坡王國除了他在布拉(Boona)保留了他老職位之伽吉爾(Jagir)的官銜外,在伽那迪(Karnatak) 還有一個很大的農莊及封地。至于伽吉爾則是曾為阿曼德拉格爾之奴隸時有功因襲而來的。

第二目 薛梵琪的生平

薛梵琪(Shivaji)本人于一六三O年生于閻那爾(Junar)附近之薛弗尼爾(Shivner);但 有些學派的學者以及現代的有些歷史學家則認為他是生于一六二七年[註]。薛梵琪為了就任新的 伽吉爾職與他的第二位妻子在幹練的監護人一名叫達達吉(Dadaji Khonddev)婆羅門之保護下 離開了他的父親老薛梵琪,及其母親吉伽拜(Jijabai)。

薛梵琪的母親秀外慧中,溫柔善良,極端聰明,她給薛梵琪的影響很大。可是他的母親吉伽拜 并不為其父親老薜梵琪所喜愛。薛梵琪除了得自他母親的優點聰明、善良、具有很高的靈性外;在 他年輕時還喜歡英雄軼事,以後就歡喜騎射;熱心宗教事務。南納德(Madadev Govinda Ra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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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沙卡爾于一九二七年在J.I.H.第二五頁,所撰薛梵琪(Shivaji)一文,以及夏爾瑪(Mr.Dasaratha Sharma)于一九三四年六月在B.O.R.S.,所發表之薛梵琪出生時之紀錄(Acontemporary Record of Shivaj is Birth)一文所述,薛梵琪是在一六八六年,生在沙姆瓦第(Samvat)其所根據薛梵琪 的命相流年圖,該圖現仍保存在比坎里爾(Bikaner)之圖書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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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寫道:「如果任何偉人的母親都對其有莫大影響的話,則吉伽拜所給予她兒子薛梵琪的影響更 為重大深遠。」當然達達吉為他的監護人將他訓練、教育長大自然也有相當的影響。我們不知道薛 梵琪是否曾接受過正式的文學訓練,但其長大以後却是一位勇敢冒險的軍事家,「這主要是受了他 要解救他的祖國,不受外國的統治之愛國精神所激勵而成的;并非只是盲目地好強逞勝的勇武而已。」

他最早是在摩瓦爾(Maval)鄉下度著山居的生活。摩瓦爾有九O哩長,有十二到十四哩寬, 依附著西高止山(Western),這一段時間之生活對于他具有特別的價值,他以後同志、將軍,大 都是他這一時期的朋友。雖然,從其母系方面,他是提婆吉尼(Devagiri)耶陀婆(Yadava) 統治者的後裔,但自其父系方面,則是邁瓦爾(Mewar)驍勇的斯梭狄亞人(Sisodias)的子嗣 。因為他具有這樣良好的血統;而其早年亦接受有特殊的環境之培養與訓練,使得這位年輕的馬拉 德軍人締造了一個獨立的王國。「他選擇了為馬拉德爭取獨立為一生的願望。」雖然充滿著危險, 「但他從未想到要從冒險犯難中獲得補償,唯一只是希望獲得其民族的獨立。」

德干蘇丹王國逐漸衰微,而能與莫兀兒帝國相周旋的只有新興起的勢力馬拉德了。薛梵琪于一 六四六年佔領了多爾納(Torna)的要津,并在多爾納以東五哩之地築了一座羅吉格爾要塞 (Rajgarh Fort)。自達達吉于一六四七年死後,雖然無人對他運籌帷幄,參予大計,但是他仍然使 用各種手段,諸如武力,陰謀、外交……等不同方法從毘迦坡世襲的地方官員手中奪取了很多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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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所佔領的領土已可形成一道天然的防線,其重要據點多為險要的山隘,因此,就確立了他 的獨立自主之局面。

一六四九與一六五五之間毘迦坡政府曾將他的父親老薛梵琪繫獄,薛梵琪不得不緩和他對毘迦 坡之侵逼,因為他緩和了他的反叛活動,所以毘迦坡也為了向薛梵琪示好,將其父親釋放了。這時 ,薛梵琪沒有什麼顧忌了,就利用機會,於一六五六年元月大肆征伐,併吞了馬拉德之伽弗里公國 ,復命人將其半獨立之馬拉德國王犍陀羅.羅摩爾(Chandra Rao More)弄死。這時薛梵琪所 統治之範圍及其稅收究竟有多少尚不得而知。

薛梵琪與莫兀兒人第一次發生衝突是在一六五七年,當莫兀兒的軍隊侵略毘迦坡時,他卽在阿 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及閻拉爾(Junnar)之奧楞塞佔領區發動閃電式的奇襲,並進窺閻 拉爾城。後給奧楞塞加以反擊,薛梵琪始被打敗。當阿迭爾沙(Adil Shah)與奧楞塞締結和約時 ,薛梵琪亦宣佈投降。

其實,奧楞塞根本不曾相信薛梵琪會誠心投降,但是他的父親迦亨沙正害病,為了關心北方的 政局,不得不暫時與薛梵琪訂和妥協。薛梵琪下一步的目標又轉向到北孔坎(North Konkan) 、佔領伽蘭(Kalyan)、毘宛地(Bhiwandi)、及摩湖里(Mahuli)甚至遠至南方的摩訶德(Mahad)。

這是,毘伽坡的蘇丹決定暫時放棄國內之改革,及莫兀兒帝國之侵略,要首先一舉搗毀薛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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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勢力。乃于一六五九年年初,派遣其王國一位貴族,有名的阿菲日爾罕將軍(Afzal Khan)率 領大軍前往討伐,「要將這叛逆(薛梵琪)活活地擒住,或將其屍體弄回。」阿菲日爾罕的大軍抵 達到沙塔羅(Satara)以北二十哩之瓦夷(Wai),經過兩星期的戰鬥,並未將其守城普拉提鋅 格爾(Pratap Garh)震撼絲毫。阿菲日爾罕自知既不能將薛梵琪加以生擒,甚至連其屍體弄回 也無希望,于是乃透過馬拉德的一名婆羅門克利希納吉(Krishnaji Bhaskar)公開地與薛梵琪 談判。薛梵琪很客氣的接待了他的使者,同意站在他宗教寬容的立場,以試探阿蒲日夕罕的誠意。 這位婆羅門克利希納吉已窺視出阿菲日爾罕的求和是一項陰謀,他ú議薛梵琪派遣他自己的使節前 往戈賓納第(Gopinath)以察看阿菲日爾罕的真面目。薛梵琪得到了此一警告後,其參予前往談 和人員中都暗地帶著鎧甲、兵器,並有武功很強的保鏢暗地施予保護,可是表面看起來仍是沒有武 裝的輕便服裝。薛梵琪作了這些必要的防範措施後決定赴會。根據馬拉德人所一致的指出,在這次 的「和談」中,是阿菲日爾罕首先用左手臂所手持的鐵爪子將薛梵琪的脖子鉗住,隨卽以右手的匕 手刺殺他的身體,幸好,薛梵琪的外衣內預先穿著有鎧甲防身得免于難。薛梵琪掙脫了他的身體, 以鋼釘手套反擊阿菲日爾罕,並將其擊斃。這時,毘迦坡的軍隊已失去其主帥,無人能掌握軍隊; 而薛梵琪的軍隊則以義憤,敵愾同仇地打敗了回教軍隊,并搗毀其指揮所。

後來,根據伽菲罕(Khafi Khan)及杜弗(Jams Grant Duff)的意見,是薛梵琪殺了阿 菲日爾罕;并非是阿菲日爾罕先動手向薛梵琪挑戰的。不過,根據馬拉德的學者則是判定薛梵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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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殺害阿菲日爾罕則是出自自衛行為。當代的歷史學家也是同意馬拉德之紀年的。

薛梵琪現在又要窺視南孔坎(South Konkan)及可爾哈浦爾區(Kolhapur),不過,于一 六六O年七月,在毘迦坡之將軍西地伽哈爾(Sidi Jauhar)防禦下在般哈羅堡(Panhala Fort) 將其打敗,使得薛梵琪不得不放棄般哈羅堡。

同時,薛梵琪又面臨著一次新的危機,莫兀兒的德干總督沙伊斯多罕(Shaista Khan)奉奧 楞塞之命鎮壓馬拉德人的猖獗,先後佔領布拉(Poona)及查坦堡(Chakanfort),并且將馬拉 德人趕出了伽蘭(Kalyan)。這時,薛梵琪經他父親老薛梵琪之調停下已暫時與毘迦波蘇丹王國 和好,老薛梵琪在毘迦坡仍還有相當的地位。於是,他可以全力對付莫兀兒軍隊之侵略了。他與莫 兀兒軍隊經過了兩年持續地拉鋸戰後,乃于一六六三年四月十五日,祕密地潛往布拉沙伊斯陀罕 的總部奇襲,殺傷了德干總督,及其侍衛、觀光等多人;殺死其總督的兒子阿布爾華第(Abul Fath),一名隊長、六名妻妾,一共有四十餘人,然後安全撤退到鄰近之信格伽爾要塞(Singha- garh)。這位莫兀兒總督喪失了一切,僅僅逃出了自己一條性命。

薛梵琪這次突襲成功,確實增加了他很大的威望,因此他又施行了另一次的奇襲,甚至比之上 次之收獲還要豐富。當一六六四年一月十六至二十日這一段時間,他攻佔了蘇拉第(Surat),而 後又放棄了。蘇拉第是西印度最富裕的港口,是省督公署所在地,而且沒有設防。風聞薛梵琪來襲 ,便棄城逃走了。這一次馬拉德人在這富有的城市擄掠了價值一千萬盧比以上的錢財。唯有當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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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與荷蘭人堅強地予以抵抗,未有受到薛梵琪的洗刼。

莫兀兒帝國的德干總督前後為薛梵琪所敗,其在德干之威望已受到嚴重的影響。奧楞塞大帝乃 于一六六五年初派阿姆毘爾(Amber)的羅闍伽辛(Uaysingh)及狄里爾罕(Dilir Khan)到 德干清剿薛梵琪。伽辛是一位勇敢善戰的能將;他曾統率過各種不同的兵種,曾轉戰印度各地;他 更具有外交長才及政治遠見。所以奧楞塞大帝才將清剿薛梵琪的重任交在他的身上。薛梵琪這時才 是真正遇上了勁敵,伽辛將普南德爾(Purandhar)城團團圍住,薛梵琪的守軍英勇抵抗了一段時 間,直到其守將摩訶德(Mahad)的曼勒爾(Munar Baui Deshpande)與其三百名摩瓦爾 (Mavalis)士兵陣亡,莫兀兒軍隊才攻陷普南德爾城。伽辛再進而封鎖薛梵琪的京城羅吉格爾 (Rajgarh),薛梵琪恐怕長期的抵抗須得付出更大的犧牲,乃向伽辛提出和議,雙方乃于一六六五 年七月廿二日在普南德爾簽訂和約,薛梵琪割給莫兀兒二三個據點,他自己僅留下十二個城堡。莫 兀兒人允許薛梵琪保留五千騎兵,協助莫兀兒在德干之征服工作。為補償薛梵琪在領土上之 損失,於是,莫兀兒人就允許其在毘迦坡若干地區募集喬第(Chauth),及沙爾德夕馬克(Sar- deshmuki),薛梵琪這時就聯合莫兀兒軍隊攻繫毘迦坡王國。但伽辛在毘迦坡之征服結果還是失 敗的。因為他想「籠絡薛梵琪」,并對他「寄予很大的希望」他使用千方百計勸薛梵琪去莫兀兒帝 國朝廷之安格拉訪問。

伽辛的目的是將薛梵琪送往帝國朝廷以後,可以斬斷他在德干的勢力,免除他在德干所製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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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騷擾。但在這種情形之下,薛梵琪竟同意了伽辛的建議,這是為當時的人們所不瞭解的事。根據 沙德賽(Mr,Sardesai)的意見;薛梵琪之所以願意離開他的根據地前往德里,是因為他想去親 自看一看莫兀兒帝國的皇帝及其朝廷,以打聽其虛實,作為爾後反抗其帝國時,能適切地擬訂有效 計劃。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設想到,薛梵琪之所以認為伽辛堅定地要他去德里,也是為了德里政 府要頒贈給他榮譽名銜,並且藉此能向其帝國宣誓輸誠,這樣一來,莫兀兒帝國當會對他放心一點。

這時,薛梵琪的軍隊在奧楞塞大帝的同意下又佔領了解吉羅島(The Island of Danjira)。 並且派其帝國一名奴隸管理該島,這是薛梵琪所預作的安排。薛梵琪在其星象人員及重要官員之同 意下,乃同其兒子夏布吉(Shambhuji)開始起程前往安格拉,其抵達時間為一六六六年五月九日。

但薛梵琪到了安格拉見到奧楞塞大帝所給予他的接待非常冷淡,封他為領有五千軍隊的 貴族。他認為這是奧楞塞所故意加諸他的凌侮,使他氣憤得幾乎當時就昏了過去,好久才漸漸恢復 知覺。奧楞塞見此情形對薛梵琪更沒有了信心,甚至還派有特別警衛專門監視他。薛梵琪當然也發 覺自己「已成甕中之鼈了」。如果是一般人面對著如此困局可能會洩氣喪志,再無所作為了;可是 薛梵琪憑他的聰明才智及莫大無畏的精神,他總算逃出了樊籠。

他假裝生病,而且要求婆羅門及醫生來為他看病,稍後,他就吩咐人每天晚上,用大的籃子將 大宅院內的水果分送給婆羅門,貴族,及醫生等家庭,以答謝他們關心他的病情。奧楞塞所派出之 監視人員,開始檢查甚嚴,久了,便不再檢查了,薛梵琪及兒子就在警衛人員疏忽的情形下,掩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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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水菓簍子內,逃出了安格拉,甚至連莫兀兒帝國的情報人員都毫無所悉。父子兩人卽傖促地從 安格拉趕到牟提羅(Muttra),卽留下他身體疲憊不堪的兒子夏布吉在那裡,由一位馬拉德的婆 羅門照顧,他自己則在其醫務人員之陪同下于一六六六年十一月三日才抵達他自己之家中。當他從 牟提羅返同馬拉德途中,尚經過阿拉哈巴(Allahabad)婆羅奈斯(Benares)、伽耶(Gaya) 及泰寧格拉(Telingana)等地。

薛梵琪返回馬拉德三年之內,他極圖振興內政,所以利用這段時間與莫兀兒,尚保留著一段時 間之和平:奧楞塞承認薛梵琪為毘羅之羅闍及伽吉爾(Jagir),并且提昇他的兒子夏布吉為領兵 五千之貴族。但是,兩者之間之戰爭復又在一六七O年發生了。

在一六七O年的新的戰爭中,由于其省督阿拉母(Shahalam)與其副督狄里爾罕(Dilir Khan)之不和,莫兀兒人的地位較之以前要較弱很多,薛梵琪幾乎將在一六六五年所割讓的領土 全部收復了。復于同年十月,又再度攻陷蘇拉第(Surat)擄獲大量的金銀與物資。接著又以奇襲 方式到處攻擊莫兀兒的南方各省,并直接發生了公開的戰鬥,乃于一六七二年正式併吞了蘇拉第。

西北部族這時又引起了新的變亂,更激起了奧楞塞的關心,部份莫兀兒德干的軍隊不得不抽調 到西北去平亂。莫兀兒帝國在德干的戰爭自一六七二到一六七八年,先後又延續了七年,仍未將薛 梵琪消滅,而且,其國勢反日益鼎盛。于一六七四年六月十六日正式在瑞伽爾(Raigarh)自立 為王,號稱查第催帕地(Chhatrapati),意思是諸王之王。他在瑞伽爾建立一座很龐大的軍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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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麗的宮殿。

由于莫兀兒帝國要應付西北的叛變,馬拉德不但擺脫了莫兀兒人 的壓力;而且,與古爾岡陀(Gol-kunda)的蘇丹結了盟,并于一六 七七年一度佔領了勁吉(Jinji)與吠樂爾(Vellore),以及以上兩 地之鄰接地帶。這時,馬拉德之聲威已擴至馬德拉斯(Madaas)與 邁索爾台地(Mysore),這一廣大的地區具有四十到六十座要塞, 形成一聯防體系,大小堡壘約在一百個左右,每年歲入為二十拉克 (Lacs)。但是,他的盛業正隨著他的死亡而衰微消逝。他死于一 六八O年五月十四日,享年五三歲,不過,根據有的學者說他享年僅五十歲。

瑞伽爾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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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梵琪王國的領土大致北從拉姆拉格爾(Ramnagar)之沿海岸到達南方之克爾瓦爾(Karwar) 。拉姆拉格爾卽今蘇拉第大區(Surat Agency)之達南浦爾(Dharampur)省,其南方這 時還有葡萄牙人,非洲人及英國人分別在達曼(Daman)、沙爾舍提(Salsette)、在緬甸境內 之巴斯因(Bassein)、喬爾(Chaul)、果阿(Goa)、解吉羅(Janjira)、及孟買(Bombay) 等地殖民,這些地方是不在薛梵琪之控制之下的。在東方之邊界是一不規則的地形,其北從巴格 南納(Baglana)經那西卡(Nasik)、布拉(Poona)、沿整個沙塔羅(Satara)直到南方之可 爾哈浦爾(Kolhapur)。其最後所征服之土地從巴爾戈門(Belgaum)延伸到坦格巴陀羅(Tu- ngabhadra)河岸;甚至遠至現代馬德拉斯之比勒利縣(Bellary)。包括西部全境;更有現今邁 索爾省之一部份土地。

第三目 薛梵琪的政府

薛梵琪不僅是一位勇敢的軍人及成功的征服者;而且還是一位賢明的統治者。正如羅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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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Rawlinson)所說:「像所有偉大的軍事家一樣:拿破崙是一個典型人物;而薛梵琪也是一 位行政能力很強的軍事家,所以他領導之將軍、政治家及行政人員都是很傑出的。」他的行政體系 ,有似印度的回教蘇丹的政府是獨裁的,他個人之權力高于一切,在行政事務上,其下有八名部長 為其負責;部長們組成一個委員會(Ashtapradhan)作為國王的諮詢機構。其八部及其職掌如下:

1.總理部長(Peshwa):主管一般福利事業,及國王所特別交付之工作。
2.財政部長(Amatya):負責全國財政之收支審核工作。
3.祕書部長(Mantai):負責紀錄國王每天之活動及言行,並頒佈國王的命令。
4.機要部長(Sachira):管理國王機要事宜,凡國王事務無論公私不願其他部所掌理的,都要機要部管理。
5.外交部長(Sumant):執行國王的外交政策。
6.軍令部長(Senapati):或又稱總司令,掌管全國之軍事。
7.皇家教育(Pandit Rao)及皇家補給部長(Danadhyaksha):掌管王室、貴族之教育、宗教…及其衣、食、車舟之供應等。
8.司法部長(Nyayadhisa):掌管全國之訴訟及刑案等。

以上八個部長,除了司法部長及主管皇家教育之部長外,他們負責民事工作,同時也得兼負軍 事工作。至少在他們其中必有三人還得兼管省的行政。部長之下至少有三十人以上為其處理行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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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部下又再行分設不同之廳、處。薛梵琪將其領土分劃為若干省,各省設省督。省督則遵照國王 的旨意行使地方統治權,省督下亦設八個廳,廳設廳長,為省督之主要幕僚人員。伽那迪省 (Karnatak)省督之地位似乎比其他省督要優越得多。

根據稅收與行政措施,薛梵琪的王國計分為兩個省(Prants),而每一省又分為若干縣 (Paraganas)與區(Tarfs),村為最小之行政單位。薛梵琪廢棄了土地稅以外的一切稅收;而由 中央政府派遣稅吏(Ryts)住在各省直接征收。「國家的官吏無權干預稅吏的工作。」土地之分 配是經過詳細地丈量後,而實行的統一土地政策。在未實施單一稅制之前,政府征收出產物之百分 之三十;自其取銷若干稅收項目之後則其政府收入反而增收了百分之四O。稅吏對土地之產量知之 極詳,不致使農民有過量的重稅負担,也不會有強制征收的情事。農民納稅時,可自願選擇,以現 金或實物均可。政府為了獎助農業,可預先由稅吏向國庫撥款借給農民購買種籽及耕牛,然後由農 民分期攤還。可能薛梵琪為了大肆整頓財政、嚴格執行歲收制度那是可能的,絕不會如福瑞伊爾 (John Fryef)所說那樣:「政府官員橫征暴斂,壓榨農民。」卽使現代學者,甚至格蘭第 (GrAnt Dhf)在許多年前也承認:薛梵琪的稅務行政是最有效、最合理的制度,十分受到人民的歡迎。

在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地區因為都是山地,薛梵琪的土地歲入是有限的,所以他 常常向其鄰近地區征收喬第稅(Chauth)與沙爾德夕馬克稅(Sardeshmukhi),雖然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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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有時為莫兀兒人佔領,有時又屬毘伽坡之領士;但實際完全是在他的控制之下。所謂喬第稅, 是盛行于西印度,我們發現拉姆拉格爾(Ramnagar)羅闍已開始從達曼(Daman)的葡萄牙人 征收喬第稅。喬第稅的性質究竟如何,學者們均有不同意見。南納德(Madadev Govinda Ranade) 將其比之于威勒斯萊(Marquess Wellesley)的附加稅制度,他說:「這是一種軍事的防 衛捐,用以抵抗對第三者的侵犯,並非是經常、法定的稅捐。」沙卡爾(Sir U.N.Sarkar)則 表示不同的意見,他說:「喬第稅是馬拉德政府于其軍事、民事在平時所不及的地方,而特別所採 取之救濟、保護行動所加之稅,例如為其抵抗外來侵略,或一地區之內亂而採取之保護行為,該一 地區人民卽須付繳喬第稅。實際上,馬拉德人只顧征喬第稅,當他們離開以後,其被侵略地區之安 全卽置之不問。喬第稅之征收,對于綏靖強盜土匪是有幫助的,但却不足以抵抗任何敵人以維持正 常的和平與程序。所以,征收喬第稅的地方並不一定能在其勢力影響之下。」根據沙德賽(Mr. Sardesai),喬第稅是從敵人或新征服地區所征收的稅。而孫博士(Dr.Sen)所說:「喬第稅 是其軍事將領在戰地所征收之稅,是出于補給困難之緊急情況下才實施的。」這些稅一般說來都是 很重的,約值其政府稅收的四分之一。因此,可以說,所謂喬第稅,卽是軍事國防捐。

沙爾德夕馬克稅(Sardeshmukhi)乃是薛梵琪對于摩訶拉夕陀羅人(Maharashtra)之世襲 地方村閭長們(Sardeshmukh)所額外征收百分之一O的稅收。這種稅是法定的。這種稅與喬第 稅,都是不受司法所干預的,這些稅制對馬拉德人有很大的影響。納稅時並不限定是何產物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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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值之下任憑征稅人自己選擇。

從薛梵琪為馬拉德人所創之軍制,卽足以證明出他的軍事天才。以前馬拉德的戰鬥部隊大都為 騎兵,其作戰時期大都選擇乾季的半年;而薛梵琪則創立了正規之常備部隊,隨時隨地都得準備作 戰,不過,在雨季時部隊官兵之補給及薪水則減少其四分之一的份量。其兵力約有騎兵三至四萬人 ;步兵約一萬人;並招募孟買沿岸印度最低階級組成一支相當龐大的海上艦隊。雖然在薛梵琪所指 揮下之馬拉德海上艦隊,並無什麼重大的成就,但是稍後,這支艦隊在安格里亞人(Angrias)的 指揮下,曾給予英、葡、荷的歐洲人很大的創傷。此外,根據沙巴沙巴克爾(Sabhasad Bakhar) 一書,薛梵琪還有一、二六O頭象隊及一千五百至三千隻駱駝軍團。他的砲兵究竟有多 少則不得而知,但根據奧爾默(Orme)所記:「他曾以他的火繩砲在蘇羅第(Surat)打敗了在 法國人所指揮下的八O門伽儂砲(Canon)的砲兵部隊。

其正規軍以騎兵及步兵為主。騎兵有兩種待遇:其中央的騎兵(Brrgis)之糧秣、薪餉,在作 戰時全由國家供給,而其地方騎兵(Silahdars)之一切補給,薪餉則全係自籌,因其地方上都有 其預算故政府不另給待遇。

其騎兵每二五人形成一戰鬥單位,稱之為一哈瓦爾德(Havaldar),每五哈瓦爾德為一詹 拉德爾(Jumladrr),每十詹拉德爾為一哈日瑞(Hazari),薛梵琪的騎兵一共有五個哈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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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哈日瑞的將領每年薪俸約為一千漢斯(Hnns),高于È日瑞的軍官為潘哈日里 (Panjhazaris),其騎兵司令為沙羅巴(Sarnobat)。

其步兵編制是:每九人為一最小戰鬥單位稱之為賴克(Naik),每五個賴克為一哈瓦爾德 (Havaldar);每二至三個哈瓦爾德為一詹拉德爾(Uumladar);每十個詹拉德爾為一哈日瑞 (Hazari),薛梵琪的步兵一共有七個哈日瑞,其總屬哈日瑞的最高軍官步兵司令,亦稱之為沙羅 巴(Sarnobat)。

雖然薜梵琪事實上他是親自統率全軍,不過,在體制上,他還有一位總司令(Senapati), 又是部長會議中之政務委員。

由于馬拉德為山地國家,他的碉堡、要塞、築城等防禦措施,對其王國顯得格外重要,所以他 的要隘都有重兵把守。其至每一堡壘或要塞都住有三種軍官,形成一體,卽哈瓦爾德(Havaldar) 、沙布里(Sabnis)及一名小伍長,他們一體行動,相互支援。而且,薛梵琪還規定之「這些防 禦部隊中各社會階級的人都應混合編組。」

薛梵琪士兵的待遇一般都很好,他待士兵亦很寬厚仁慈;但是他對士兵的訓練及軍紀之要求却 極嚴格。他在軍中訂了很多戒條,以防止軍紀腐化:尤其是規定:「禁止女傭、優伶……等到達軍 中(註)。凡在軍中私藏婦女的卽被砍頭。甚至在軍中不准飼養牝牛、牡牛可以用作運輸之用。不 准污辱婆羅門,威脅婆羅門,或以婆羅門當人質。尤其在作戰時,要奉行命令,嚴守紀律」在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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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上之掠奪,薛梵琪也有規定:「當其軍隊佔領了一個地方,一般民眾之銅幣(Pulsiyah)、物 資、家俱等由部隊士兵自己分享,其他高貴之金、銀、珠寶、及貴重東西全須繳給軍官,由軍官繳 送給政府國軍。」

(註):薛梵琪在軍紀之要求上,尤其嚴禁軍眷隨著軍隊行動。這與莫兀兒軍隊軍眷住在軍營中恰是相反的對照。

第四目 薛梵琪評介

無論從其個人之人格或從其作為一位統治者來說,薛梵琪在印度歷史上,都有其顯著之地位。 一位領導人物之產生,往往能對他所接觸的人們,都能發生一種無言的說服力量:他憑他的勇敢與 外交的長才而步步高陞,從低微的伽吉夕德爾(Jagirdar)而為王中之王,(Chhatrapati),最 後居然能與莫兀兒帝國分庭抗禮。他之所以能有這麼大的成就,實歸功于馬拉德人之團結,他訓練 馬拉德人之成功。「馬拉德人就像原子一樣地滲透在很多德干王國之中,」也使得莫兀兒、毘迦坡 、葡萄牙人及解吉羅(Uanvira)的阿比西里利亞人(Abyssinians)相互敵視不和,而他從中坐 大。格蘭第(Grant Duff)寫道:「他死後,遺留下的王國,無論在領土與財富上都不遜于莫兀 兒帝國。他富有創新精神,不但能易風易俗,轉變馬拉德人的傳統;而且,能創新各種制度,增進 了其國家、人民之富強。」在莫兀兒帝國之奧楞塞大帝在位以後,馬拉德的防禦體系已經形成了; 到了十八世紀,其國勢已經到達鼎盛時期。所以,奧楞塞的後代以後簡直成了馬拉德國王摩訶德吉 .辛地亞(Mahadaji Sindhia)的傀儡。後來,直接起而與英國競爭在印度的統治權。最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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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英國孟加拉第一任總督赫斯丁(Warren Hastings)所消滅。

伽菲罕(Khaf Khan)以及許多現代學者,都一致認為薛梵琪完全是巧取豪奪而發跡的;甚 至將其比作是印度人的阿拉烏定(Ala-ud-din),未免有失公平。一位偉大的開創者,他的人格 是複雜的,他需具有各種不同的性質,尤其一個開疆闢土的開國者更是如此的。「他的行政與軍事 制度都是他自己創立的,從不假借外力,這與南吉第辛(Ranuit Singih)有顯著的不同;甚至他 的軍隊,從訓練到作戰都是馬拉德人,從無外人參予,而不像南吉第辛是假法國人之手。他所締造 之王國,其典章制度維繫了長達一個世紀之久,甚至到柏夕瓦(Peshwas)的統治期,還是一個全 盛的時代。」

薛梵琪雖然是一位征服者,仍不失為一位悲天憫人的統治者;他也能遏止不必要的粗暴行動, 也並不是為擄掠而擄掠。在作戰時,他的騎兵部隊無論是對婦、孺、甚至對回教徒都是給予保護的 。關于這一點,伽菲罕(Khafi Khan)曾有很忠實的記述:「薛梵琪全力地爭取他佔領地區的百 姓對他之尊敬……卽使他們佔領了回教國家的領土,也是對其婦孺都加以小心保護尊重的。他對他 的這些禁令要求極嚴,如有人違背,就得受到懲處。」羅林生(H.G.Rawlinson)甚至更明白 地指出:「薛梵琪的軍隊從不肆意的殘暴。對婦女、回教寺廟、及一切非戰鬥人員都非常尊重;戰 爭以後卽停止殺戳,對待戰俘,無論官兵都很寬厚,并尊重他們的人格,凡是沒有敵意的卽行釋放 。這些都是薛梵琪個人道德的崇高表現。」薛梵琪的理想是復興印度自己之帝國,他之一生也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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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的此一理想而奮鬥,但是,並未能竟其全志。

薛梵琪的私生活非常簡樸,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在他早期卽受他母親及其老師羅門德(Guru Ramdas Samarth)聖者的影響,過著虔誠的宗教生活,到了以後主持軍政大計之後更有著崇高 的理想,也昇華了他的靈性。他以宗教的信心與活力強化了馬拉德的民族意識;保護印度教;獎勵 學術。正如一位現代馬拉德人的學者所寫:「宗教對薛梵琪的影響很大,它是薛梵琪正義、仁慈的 甘泉;也阻止了他的心靈輭弱與迷失。」他對其他宗教也是採取尊重的態度,他對回教的聖者極為 禮遇,甚至回教要建廟宇,紀念物等都是免費提供土地的。他待蘇羅第(Surat)天主教的托缽神 父們(Capuchinfathers)也很優渥。卽使伽菲罕對薛梵琪判批極為嚴厲的人,也得說:「他規定 部隊從事洗刼擄掠時,不得無故破壞回教寺;不得燒毀宗教書藉與經典;不得傷害婦孺。無論何時 ,當他手中有一部可蘭經時,他一定很恭敬地保管它,然後當見到了任何回教徒,就將其送給他。 當印度教或回教婦女如有罪被下獄,他特命令要善為看管,等待其親友、家人將其贖回,保釋,恢 復他們的自由。」

第五目 夏布吉及其繼承者

薛梵琪的繼承者為其長子夏布吉(Shambhuji)。夏布吉雖然沉于遊樂,但很勇敢。他的主要 國是諮詢人是北印度一位婆羅門,名叫伽夫古拉夕(Kavi Kulash)。伽夫古拉夕個人人格是無可 非議的。不過,新王卽位以後,在伽夫古拉夕的指導下馬拉德的國勢已漸衰弱,但仍還保持著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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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氣與活力。夏布吉本人也深深認知了莫兀兒帝國之嚴重性也積極備戰。奧楞塞大帝的軍隊在其 將軍牟奎那罕(Mugarrab Khan)之率領下,在距拉第拉格尼(Ratnagiri)二二哩之商伽麥夕瓦 爾(Sangameshwar)于一六八九年二月十一日將夏布吉打敗,并佔領了商伽麥夕爾,夏布吉 本人及其首相伽夫古拉夕及其高級官員有廿五人一併被俘。夏布吉與伽古夫拉夕被莫兀兒軍隊解往 巴哈陀格爾(Bahadurgarh)城遊行示眾,後來,又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將他們兩人折磨了三個星 期之久,于一六八九年三月十一日將其處死。莫兀兒人旋卽又攻陷了馬拉德人幾個城堡,再包圍 其京城瑞伽爾(Raigarh)。但夏布吉的弟弟羅伽拉姆(Ravaram)喬裝作醫生逃出了京城, 又幾經風險始抵達伽那迪(Karnatak)之勁吉(Uinui)。馬拉德的京城瑞伽爾終于淪陷了, 夏布吉的家人,甚至其幼子沙虎(Shahu)全為莫兀兒人所俘。至此,馬拉德的努力似乎全被瓦解了。

但是,由于馬拉德人深受了薛梵琪的精神感召,他們仍不屈不撓地堅強抵抗。全面發動游擊戰 ,搶奪莫兀兒人的補給,斷絕其糧源。這時在摩訶拉夕陀羅(Maharashtra)的馬拉德人領導抗敵 的領袖人物以羅門犍陀羅(Ramchandra Pant)、商伽羅吉(Shankaraui Malhar)、及巴拉 蘇羅門(Parashuram Trimbak)等人為中心。到了一七O一年,巴拉蘇羅門卽變成了領導中心 為暫時執政(Pratinidhi)。不過東伽拉第(The Eastern Carnatic)的事務仍由幹練的普拉哈 德(Pralhadniraji)負責。而馬拉德的地方首長,亦紛紛起而對莫兀兒人展開獨立作戰,「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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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戰方式使敵人陷于泥沼之中」,使其「不能自拔」,「也不能結束這場戰爭。」因為莫兀兒軍隊 不但找不著馬拉德的軍隊,甚至連馬拉德的政府也找不到,根本沒有用武之地;也無具體的敵人存在。

馬拉德人中,這時出現了兩位著名的將軍,一為商塔吉(Santaji Ghorpade),一為達納吉 (Dhanaji Jadava),他們兩人領著游擊隊,無踪無影地到處馳騁,以騷擾莫兀兒人的社會,根 據馬拉德人的紀年,甚至也襲擊他們的營地。很多莫兀兒的地方官員,為安全起見,寧願向¬拉德 人納喬第稅。甚至馬拉德人還聯合莫兀兒的不肖軍隊向莫兀兒統治區內的民間搶刼。正如沙卡爾 (U.N.Sarkar)所說:「莫兀兒的行政權力已幾乎瀕于解體,只有奧楞塞所率領之軍隊所到 之處,那裡的行政才稍有效率,現在已是名存實亡了。商塔吉與達納吉已成為這一時期的風雲人物 ,莫兀兒人視他們為眼中釘,一心一意想設法將其消滅。」

勁吉經過了八年長期的包圍,于一六九八年二月在熱爾菲奎罕(Zulfiqar Khan)的攻擊下被 陷,羅伽拉門則逃往沙塔羅(Satara)。他在沙塔羅又集結了一支勁旅試圖攻擊莫兀兒的北德干, 不過奧楞塞大帝這時已在北德干集結了強大部隊,乃於一六九九年十二月先發制人,快速地包圍 了沙塔羅。沙塔羅的守軍奮勇抵抗,直到一七OO年三月十二日,羅伽拉門死後,在其首相巴拉 蘇羅門(Parashuram Trimbak)的同意下與莫兀兒人簽訂了降書。奧楞塞大帝乃親自控制馬拉 德的要隘重地。但沙塔羅僅淪陷了一天,次日又為馬拉德人收復,一度停戰之後,戰爭又繼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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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羅伽拉門死後,他的寡妻搭羅拜(Tara Bai)以她的小兒子薛梵琪三世(ShivautⅢ)為幼 主,實際負起了領導馬拉德人繼續抵抗莫兀兒的重責大任。卽使對塔羅拜一向批評極為嚴厲的伽菲 罕(Khafi Khan)也得承認她「是一位聰敏、機警的女人,在他丈夫生前,她已獲有很高的民事 、軍事方面之經驗與知識。」她重組了國家之行政體制,為了王位的繼承,她也壓制不同相反的派 系[註]。正如伽菲罕所述:「她採取積極的政策,攻擊莫兀兒帝國的領土;派遣軍隊在德干掠奪 ,甚至遠在西隆吉(Sironj)、孟德沙(Mandasor)及麥爾瓦(Malwa)等地區之鄉鎮。」

馬拉德人的軍隊于一六九九年攻入麥爾瓦;一七O三年侵入莫兀兒帝國之中心地帶之毘陀爾 (Beaar);一七O六年三至四月又相繼閃電式的佔領了伽雅羅第(Guvarat)與巴羅達(Baroda) ;甚至馬拉德的大軍直接威脅著莫兀兒人在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軍隊的大本營。當時 莫兀兒的軍隊正值潰敗之餘正在這裡生息整補。馬拉德人如此勢如破竹的迅速擴張,實際已統領 了整個德干地區,及中印度的部份領土。正如一位當時親眼所見的一位證人毘門森(Bhimsen)所 寫道:「馬拉德已儼然成為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強大王國,他們以強盜的手段逃出了貧窮,而過著 富強的生活。」馬拉德的軍隊因此在數量上、裝備上、訓練上都獲得了大大的改進。曼魯西 (Manucci)在一七O四寫道:「馬拉德的領袖們及其軍隊,在這個時期特別充滿著自信,他們已使 得莫兀兒的官兵聞風喪膽。他們的裝備有大砲、有步槍、有弓箭;還有駱駝與大象作為他們的運輸 工具。………總之,他們的軍事裝備已不遜于莫兀兒的軍隊了。……甚至在數年以前,這些裝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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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計分塔羅拜及其子為一派,羅伽拉門的另一妻子羅伽拜(Rauas Bai) 同夏布吉二世之母親為一派;以及支持夏布吉一世之子沙虎者為另一派。合計分三大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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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兀兒帝國衰敗時期形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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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馬拉德所夢想得到的事。兩三年前,他們軍隊所使用的武器只不過長矛、長劍而已,卽使是如 此,尚能縱橫疆場,所向無敵,光復了他們的祖國。而今,有了新的裝備,又復以征服者的姿態出 現,從未把莫兀兒的軍隊放在眼裡。」至此,奧楞塞大帝企圖毀滅馬拉德王國的美夢已形幻滅。而 馬拉德的民族主義雖然又一度中興到達鼎盛時期,但是其以後輭弱無能的繼承者,却並未善守基業 ,亦漸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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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莫兀兒帝國之瓦解

第一節 晚期的帝王

奧楞塞死于一七O七年三月三日,他的死,卽已象徵著莫兀兒帝國之傾亡。奧楞塞深知,當 他去世之後,他兒子之間一定會爆發內戰,為了預先防制他們兄弟的內爭,他留下遺囑給他三個尚 存的王子,牟日門(Muazzam)、阿日門(Muhammad Azam)、及鮑克喜(Muhmmad Ka mbakhsh)和平地分區統治全國。但當其死後,三個王子都仍然為著王位繼承問題發生了激烈的 內戰。

牟日門是卡布爾(Kabul)的省督;阿日門為伽雅羅第的省督,而鮑克喜則是毘迦坡的省督。 雖然鮑克喜自稱「為了政務大權不能離開德干住所」,但最大的王子牟日門從卡布爾趕到了安格拉 ,阿日門也同時趕到了該城。牟日門向阿日門建議遵照父皇的遺囑實行分治,但阿日門堅不接受, 要以戰爭方式解決繼承問題。於是,在一七O七年六月,兩軍會于距安格拉數哩之伽嘉(Ualau) ,結果阿日門戰敗死亡;牟日門又前往拉迦普平禮,卽隨又進軍德干,在海德拉巴(Hyderabad) 附近打敗了他弟弟鮑克喜。鮑克喜身受重傷,于一七O八年初亦不治死亡。

牟日門正式繼承了王位,號稱巴哈陀沙(Bahadur Shah),又稱為阿拉母沙一世(Shah Ala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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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阿拉母沙一世秉性仁慈,又有學問,處事嚴明;」可是年紀已大無力使形將衰微 的帝國中興,而且竟于一七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卽告終去世,接著,又是一次新的繼承戰爭。

他有迦亨陀沙(Jahandar Shah)、阿滋烏斯沙(Azim-us-shan)、迦亨沙(Jahan Shah) 及羅菲山(Rafishan)四個王子,其餘三個弟弟都為迦亨陀沙所敗,並將他們在戰場上卽已處 死。迦亨陀沙之所以能打敗其他之兄弟乃是得力于熱爾菲奎罕(Zulfigar Khan)之助,所以當 他繼承王位以後卽任熱爾菲奎罕為首相。但是迦亨陀的政權完全受到他的妻子拉爾古瑪利(Lal Kumari)的支配。根據伽非罕(Khafi Khan)所記:「在迦亨陀的統治期到處充滿著暴亂,可 是迦亨陀仍終日沈于歌舞,在他宮中養著各種族之歌女優伶。「因此,他長期不過問政事。阿滋烏 斯沙(Azim-us-Shan)的兒子法魯克塞雅爾(Farrukhsiyar)卽起而佔領德里城堡,篡奪王 位,于一七一三年自立為帝。迦亨陀與其首相熱爾菲奎罕都被新篡位的法魯克塞雅爾處死。

法魯克塞雅爾之所以能奪得帝位是得力于沙伊德(Sayyids)兄弟之助。他們兄弟倆胡生阿里 (Husain Ali)是帕第拉(Patna)的副省督;阿布杜拉(Abdullah)為阿拉哈巴(Allahabad) 的省督。因此,當法魯克塞雅爾卽位後,他已掌握了帝位興廢的實際權力。為瓦日爾(Wazir); 而胡生阿里則為軍隊總司令。但阿布杜拉Ÿ來一向為軍人,不諳行政,所以一切行政的重擔都實際 落在胡生阿里的身上。

但法魯克塞雅爾本人膽怯、懦弱、無能;甚至連善惡不分,忠奸不辨。」他試圖擺脫沙伊德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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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的影響,要「貫澈主權獨立,結束隨時被權臣廢立的帝國悲劇。」;同時,一些反沙伊德兄弟的人 士又從中挑撥,其中以密宙拉(Mir Jumla Muhammad Said)為主,他自始卽反對沙伊德兄弟 所掌握中央大權,他們便利用法魯克塞雅爾之盲目與無知要爭奪對法魯克塞雅爾的影響力。但如根 據沙伊德兄弟與法魯克塞雅爾之間之默契是不可能有隙為他人所乘,也不致相互有磨擦情形發生 ,因為他的軟弱無能的確需要賢明的大臣輔助,可是由于他的猜忌自專,輕聽別人的挑唆而使得沙 伊德兄弟失去了對他的信仰與尊敬。「在這種情況下,君臣之間之衝突勢必難免,於是,權臣的廢 立又重演了,沙伊德兄弟將法魯克塞雅爾廢立了之後予以幽禁,不過,沙伊德兄弟處于昏君與野心 家之勾結下之廢立也是不可厚非的。」

阿布杜拉與胡生阿里兄弟兩人都擁立了兩位新傀儡國王:一為羅菲烏德道拉(Rafi-ud-Daulah) ;一為羅菲烏德達羅伽第(Rafi-ud-Darajat),兩人卽是羅非烏斯山(Raft-us-Shan)的兒子 。但不到數月,沙伊德兄弟決定透過莫兀兒帝國的傀儡皇帝而實際統治該帝國,根據這一基本方 針,他們發現另行擁立巴哈陀沙(Bahadur Shah)的第四個兒子迦亨沙(Uahan Shah)之子, 十八歲的樂山.阿克塔爾(Rohan Akhtar)最能合乎他們的條件。於是,為樂山.阿克塔爾加 冕,號稱穆罕默德沙(Muhammad Shah)但是,事出沙伊德兄弟的預料之外,這位新皇帝一 登上帝位後並非任聽他們擺佈,在皇帝背後,還有更為複雜的人事問題,有很多人都在暗地裡支持 新皇帝。沙伊德兄弟在七年充任首相、總司令的時期,一直與暗地支持新皇帝的人士為敵;長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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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一直想剷除這些反對勢力。

與沙伊德兄弟相左的派系為德干之尼日曼烏爾牟爾克(Nizam-ul-Mulk Asaf)。尼日曼烏 爾牟爾克很精明能幹,胡生阿里被派往麥爾瓦以抑制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同時,阿布杜拉則又企圖 廢掉樂山.阿克塔爾的王位,而另立可能便于他操縱的羅菲烏斯山之另一兒子穆罕默德.伊布拉西 門(Muhammad Ibrahim),然後再將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免職,但却失敗了。阿布杜拉反被下獄 ,時為一七二O年,并于一七二二年被處死。

新任瓦日爾(Wazir)為穆罕默德阿敏罕(Muhammad Amin Khan),任事不久于次年卽 告死亡。一七二二年,二月尼日曼烏爾牟爾克被召擔任瓦日爾。但是他是一位著重實務的人,他認 為帝國朝廷的氣象不符合他個人的旨趣,不久就離開相位,再赴德干,他在德干勵精圖治,雖然他 仍是尊重莫兀兒帝國的法統,而實際上德干已儼然為一獨立王國。

雖然沙伊德兄弟被削;而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又再赴德干,實際上既未增強穆罕默德沙的力量, 也未增加他的威望。正如西雅爾(Siyar)一書之作者答拉門胡生(Ghulam Husain)所說: 「年輕英俊的皇帝,溺于各種不同的娛樂,他的糜爛腐化生活,已耗盡了他的精力。但他却任性自專 ,常將事情愈弄愈糟。」他之所以能有一段較長時間之統治,實在是只得歸功于他的幸運。漸漸德 干、奧德(Oudh)及孟加拉一省一省地相繼脫離了帝國的控制;馬拉德王國的勢力愈為強大; 毗鄰安格拉首都的伽提(Jats)已經獨立;魯黑羅(Ruhela)阿富汗人在北恆河平原之魯爾克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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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helkhand)建立了一個羅爾克罕(Rohilkhand)國,錫克教徒在旁遮普大肆活躍以反對莫 兀兒人;以及拉地爾沙(Nadr Shah)對莫兀兒帝國背叛無常,進而從事侵略。僅在奧楞塞死後 三十年之內莫兀兒帝國已不再是全印度的統一帝國了;而已分裂成無數的獨立或半獨立的若干小國 了。

穆罕默德沙以後之繼承者為其兒子阿曼德沙(Ahmad Shah),他對國內到處為群雄割據之 局面亦無能力;而且帝國的實際統治範圍正日益縮小,甚至只是德里附近之地區而已。穆罕默德沙 于一七五四年,復為德干之尼日曼烏爾牟爾克的孫子,他的瓦日爾伽日烏定(Chazi-ud-din Imad-ul-Mulk)所廢,並且將其眼睛也打瞎了,仿效沙伊德兄弟廢立諸王之故技復另立迦亨陀 沙(Jahandar Shah)之子阿日茲烏定(Aziz-ud-din)。伽日烏定為阿日茲烏定長期以來的 親信,阿日茲烏定與奧楞塞定了同一稱號,稱號阿拉格爾二世(AlamgirⅡ)。但這位新的統治者 「發現他自己只不過是一位戴著皇冠而受監禁的犯人而已,並無實際權力」,他試圖掙脫權臣瓦日 爾之控制,底事未成,反為瓦日爾伽日烏定所殺。

阿拉格爾二世的兒子阿里伽哈爾(Ali Cauhar)為瓦日爾之黨羽所迫,到處流亡,組成流亡 政府,號稱阿拉母沙二世(Shah Alam Ⅱ)。阿拉母沙二世曾歷經艱險,最後投向英國人,請求 英國庇護,以後一直受英國人的贍養,直到他死于一八O六年為止。而阿拉母二世的兒子,阿克巴 二世(AkbarⅡ)這時住在德里亦自立為皇帝,直到一八三七年為止。莫兀兒帝國完全滅亡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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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陀沙二世(Bahadur Shah 11),因為英人懷疑他幫助當時在英軍服役的印度兵之兵變,而 將他押解到緬甸之仰光(Rangoon),後死于一八六二年。

這次的英國的印度兵兵變發生在一八五七年五月,到次年的五月,為時一年始為英人平定,史 稱為傭兵起義。也決定了莫兀兒帝國法統上、形式上的敗亡。

第二節 晚期莫兀兒貴族性質之變異及其黨爭

在十八世紀,莫兀兒人貴族品性之墮落是加速其帝國瓦解的主要原因。在十六與十七世紀之貴 族所扮演之功能,到了這一時期已不復存在了。他們都以營黨結私、擴張地盤,不恤民命,不惜發 動內戰為能事,使國家完全陷于無止境的混亂狀態。沙卡爾(Sir Jadunath Sarkar)曾評論道: 「這些貴族,都只顧個人英雄式的在他自己舞台上表演,實際上,並未為他們的子孫留下半點餘蔭 。十七世紀所創造印度史的人物,諸如阿布杜爾.羅西門(Abdur Rahim Khan-I-Khanan) 與摩訶巴第罕(Maharat Khan),沙陀拉罕(Sadullah Khan)與密宙拉(Mir Jumla Mu hammad Said),伊布拉西門.夏布奎沙(Ibrahim Shah Sharqi)與伊斯拉罕(Islam Khan Rumi)之間所為,耿耿于公之宏恢大志,到了一八世紀竟無一人,不但孫子不能善述祖志,甚至 連子承父志之範例亦不可得,就其這些貴族的才幹來說,也遠不及十八世紀之重臣。所以凡研究莫 兀兒歷史的學者,咸認莫兀兒帝國之傾覆,實在是由于其貴族之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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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這些統治者自身能力薄弱,不能振作革新,甚至不能選賢任能為他們處理政務,而所任用 的都是陽奉陰違,驕橫飛揚,私心自重的宵小人物。於是,「當皇帝本人為愚為劣,不足以領導國 政時,則大權全操之在貴族手中,其影響所及無論朝廷,各省及地方無不全在其控制之下。」

廣泛地說,這些貴族可分為兩大派:一為在印度土生土長,或原籍為為印度人者,則形成印度 斯坦派,或稱印回派。大多屬阿富汗人、巴爾哈之沙伊德人(The Sayyids of Barha)、及罕伊 達南人(Khan-I-Dauran)等,他們的祖先,都是來自巴達庫什(Badakhshan)。這些貴族 都有賴於印度本土人之支持。其另一派是與印度印回派相對立外來貴族,而是專指莫兀兒人的貴族 ,根據他們的發源地之不同,莫兀兒貴族又可分為兩大派:

一為來自多南沙西拉(Transoxiana)及中亞其他地區的莫兀兒人,他們大多是回教之商里 教派的教徒,而形成圖蘭派(Turani Party),本派的中心人物為穆罕默德.阿敏罕(Muham mad Amin Khan)及其侄子諸奎里其罕(Chin Qilich Khan),卽聞名的尼日曼烏爾牟爾克 Nizam-ul-mulk)。

一為伊朗派,他們來自波斯本土,為回教希得(Shiahs)教派之信徒。這一派的中心人物是 阿沙德罕(Asad Khan)及興廢王位的權臣熱爾菲奎罕(Zulfiqar Khan)。

我們之所以稱他們為派,實在只是他們在利害上有其一致性,在心理上有相當的默契;並不如 現在所謂之黨,除了個人之興趣外,尚有其共同的行動綱領,及其固定的同盟成員;而且,他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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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之鬥爭也有其時間性的並無長期遠大的理想,諸如我們已指出的在巴哈陀沙(Bahadur Shah) 與迦亨陀沙(Jahandar Shah)在位時,伊朗派則是在其領袖熱爾菲奎罕的領導下具有優勢的地 位;但自法魯克塞維爾(Farrukhsiyar)統治初期印度斯坦派與圖蘭派聯合,具有很大的勢力, 隨後,圖蘭派又與伊朗派聯手,又抑制了印度斯坦派。

第三節 外患的侵入

第一目 拉地爾沙之入侵

雖然在巴布爾(Babur)阿克巴(Akbar)、及奧楞塞(Aurangzeb)等人雄才大略的經營 下,締造了一個龐大的帝國,前後長達三個多世紀;但由于其晚期君主庸碌、貴族的自私,致使其 帝國漸漸式微。這時,不但其國內的聲威全失,卽使其國外亦聲名狼籍,而印度的富裕在當時也是 很聞名的.這時又引起了外來的侵略。這次的侵略不是來自中亞,像土庫阿富汗時代一樣,而是來 自波斯。

我們在前面曾提到,波斯人已從莫兀兒人手中佔領了奎陀爾(qandabar)。尤其在奧楞塞大 帝以後,印度西北前線的防務極為空虛軟弱,使波斯人有機可乘;而且,到了一七三六年以後,波 斯人的內亂平靜了,其冒險家拉地爾沙(Nadir Shah)更肆無忌憚地從事對印度斯坦的侵略。

莫兀兒帝國卡布爾之省督納塞罕(Nasir Khan)及旁遮普的省督熱伽利耶(Zakariya)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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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防務薄弱,曾分別向朝廷建議,加強西北的防務設施,并加強兵力;但由于朝廷內黨派之間 爭執不已,無暇顧及邊疆重臣的呼籲。所以整個大西北,簡直有如一不設防的地帶,正如十八世紀 中葉的一位最重要的學者甘拉門胡生(Ghulam Husain)所說:「境內交通大道無軍隊綏靖,來 往行商都全無保障,這種情形,竟無人向朝廷報告;卽使皇帝與大臣們偶然知道了這種情事也不加 以聞問。」

拉地爾沙出身在一個土匪頭子的家庭,從小飽受驚險困苦的生活,所以養成了他的倔強好勝, 及過人的精力。一七二二年阿富汗人從波斯之胡生沙菲弗沙(Husain Safari Shah)佔領了波斯 ;而拉地爾沙幫助胡生沙菲弗沙趕走了阿富汗人,於是,自此以後卽進入胡生沙菲弗沙政府任職。 一七二七年,他廢了胡生沙菲弗沙,改立其子塔瑪斯普沙(Tahmasp Shah)繼任,拉地爾沙實際已 大權在握,成為正式執政,塔瑪斯普沙只是他的傀儡而已。到了一七三二年,他又廢了塔瑪斯普沙 ,又立其幼子繼任。其幼子繼位不久就死了,拉地爾沙便是波斯名符相實的統治者了。

拉地爾沙自一七三八年開始侵入印度,他以波斯與莫兀兒帝國之穆罕默德沙(Muhammad Shah)所訂之友好同盟,德里沒有善待他的特使為藉口而大舉侵略。這時,不但西北前線防務鬆弛 ;而且,莫兀兒帝國亦毫無作戰準備,拉地爾沙乃于一七三九年以閃電式的進攻,先後佔領了伽日尼 (Ghazni)、卡布爾(Kabul)、及拉哈爾(Lahore)等省;而旁遮普省這時也整個淪于混亂之 中。而沉于淫樂的皇帝却仍作樂如常;「貴族們為和戰問題,尚爭論不休,仍為一己之個人利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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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而逞口舌」,毫無反抗侵略的具體行動。直到,波斯軍隊已迫近德里城僅數十里之遙,他們才 決定派兵迎擊,兩軍相戰于邦尼巴(Panipat)以北二十里之伽拉爾(Karnal),結果,莫兀兒 軍隊被打得潰不成軍,時為一七三九年二月。這位德里的皇帝恐怕為拉地爾所俘,乃親自出城向 其請和。

拉地爾沙與求和的德里皇帝一同進了德里城,拉地爾沙一進城後卽佔領了迦亨沙宮,作為他的指揮 總部,一日,德里卽陷于無政府狀態。但德里的有心人士卽放出流言,說拉地爾沙已經死了,德里的 民眾卽起而暴動,殺死了很多波斯的軍隊。拉地爾沙始初只是鎮壓暴動的人民,但是暴亂却愈演愈大 ,充滿著雪耻復仇的情緒,乃下令血洗德里城,參加暴動的民眾大都被屠殺掉了。根據當時的文獻 所記,自上午八點起至下午三時為止,整整燒殺了八個小時。「德里城內,居民財物被掠,屠殺不 論老幼,婦女多遭凌辱。並且到處縱火,無論印度教或回教徒之寺廟都難免其危運,因此,死傷在 火場中人數也很多。」卽使倖存的人們,也是飽經折磨、痛苦。拉地爾沙的軍隊除了在市場上大肆洗 刼而外,并且,專門派軍隊到富庶地鄉間搶刼。在城內的軍隊,拉地爾沙准許他們任意地搶奪居民的 財物,據估計約有三千萬盧比,這樣的燒殺竟漫延了兩個月之久。最後,在莫兀兒皇帝穆罕默德沙 苦苦地哀求下,拉地爾沙才阻止他軍隊的搶刼行動,但德里直到波斯軍隊撤回波斯本土以後才正式平 靜下來。

穆罕默德沙雖然保持了皇冠,但確實也付出了太大的犧牲。波斯人搶走了他所有的皇冠上的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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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包括有名的可伊露鑽石(Koh-I-nur-Diamond);最名貴的迦亨沙的孔雀皇冠;還有在穆 罕默德沙之命令下由印度音樂所配制之一部波斯文手抄本之歌劇也一併搶走了。根據拉地爾沙自己 隨行記事官所記:他在德里所掠奪之現金總計有一億五千萬盧比;還有大量的珠寶、首飾、古玩、 以及其他貴重財物等,可說,皇室的銀庫、金庫全被洗刼一空。另外還有三百頭象;一萬匹馬, 及一萬匹駱駝。這次波斯軍隊之入侵可說已枯竭了莫兀兒帝國之財源;甚至沿印度河之各省諸如信 德(Sind)、卡布爾(Kubul)以及旁遮普以西的領土悉為波斯人所有。雖然莫兀兒帝國的威信已 喪失殆盡,但其帝國的名義仍然還存在著;而其傾覆的歲月已漸暴露無遺了。總之,拉地爾沙之侵入 「已洗盡了莫兀兒帝國的鮮血,使其倒下去,再也無力量,站立起來了。」尤其拉地爾沙之繼存者阿 曼德沙阿布德尼(Ahmad Shah Abdalis)又于一七三九年再度侵入印度,莫兀兒帝國不但毫無 反抗的餘力;而且,更加速了其國力的衰竭。

第二目 阿曼德沙之入侵

拉地爾沙在一七四七年被人暗殺以後,他的一位重臣阿曼德沙(Ahmad Shah)卽繼承了他在 阿富汗之統治權。阿曼德沙原係出身于阿富汗阿布德尼族(Abdali Clan)之酋長,自繼承了阿富 汗之獨立主權後,他號稱杜爾伊杜南(Durr-I-Durran),意思是「珍貴的年華」,以後,他 的部族也就被稱之為杜南族(Durrani)了。阿曼德沙.阿布德尼曾追隨拉地爾沙侵入印度,他曾親 眼見到了「莫兀兒帝國之衰微,其皇帝本身之庸碌與墮落;其大臣之無能相互之不睦;以及其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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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之分裂等實際情形。」所以自他得到大權以後曾先後于一七四八至一七六七年之間數次攻擊印 度。[註1]但這次純粹只是出自掠奪而已,不過這也顯示出阿富汗人不僅是莫兀兒帝國的外在敵人 ,也有很多阿富汗人曾長期統治過印度,而世世代代住在印度,對阿富汗人之入侵表示同情,所以 也有很多為其內在的敵人。事實上,這些因素只是阿富汗在十八世紀時企圖在印度重建政權的重要 原因。正如埃爾芬斯東(Mountstuart Elphinstone)所說:「雖然,阿曼德沙之侵印尚有其動 機;但是至少,他是要佔領印度部份領土,以達到他的政治野心,增高他的統治權威。」除了以上 所舉擴張土地;增強其國內之聲威外;他還要以掠奪的財物去安撫阿富汗境內諸酋長,以爭取他們 的支持,這也未嘗不是對那些首長顯示他的軍事力量,以恩威兼施的方法使其國內酋長們對他衷心 服從。

阿曼德沙次第征服了奎陀爾、卡布爾及柏雪瓦(Peshawar)之後,再度侵入印度是在一七四八 年之元月。他率領了一萬二千精兵,與莫兀兒帝國的軍隊大戰于曼普爾(Manpur),但却為 莫兀兒將領阿曼德沙(Ahmad Shah)與密曼奴(Mir Mannu)兩人所敗。這位莫兀兒之阿曼德 沙是莫兀兒帝國之太子;密曼奴瓦日爾奎麥烏定(Qamar-ud-din)的兒子。他們兩人將阿富汗 的軍隊趕退以後,密曼奴卽被派在旁遮普任省督。但當密曼奴在旁遮普就任省督未久,一切行政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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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有的英國人之紀錄,認為阿曼德沙.阿布德尼侵入旁遮普是在一七六九年。詳見一九三四年十二月 之印度歷史季刊(lndian Historical Quart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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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務措施尚未底定,阿富汗之阿曼德又于一七五O年侵入旁遮普。由于德里朝廷未能給予有效的支 援,經旁遮普省督全力的抵抗下,終于為阿富汗軍隊所敗,而向其投降了。

一七五一年十一月,阿曼德.阿布德尼再度出兵印度,攻佔克什米爾。莫兀兒將軍密曼奴于 一七五O年為旁遮普省督為其所敗後,隨卽攻佔了克什米爾,強迫莫兀兒皇帝阿曼德沙割讓夕爾陀 (Sirhind)以東之克什米爾的領土。於是莫兀兒帝國的版圖更為縮小了。

原屬莫兀兒帝國旁遮普省督密曼奴,自一七五O年投降于阿曼德.阿布德尼,現已被阿曼德.阿 布德尼調任拉哈爾之省督。當他投降時,卽曾答應將旁遮普的稅收的盈餘繳交給阿富汗,沒有阿曼 德.阿布德尼的最後命令,密曼奴不處理旁遮普的重大的事務。但阿曼德.阿布德尼于一七五四至 一七五九年期間,正值莫兀兒之阿拉格爾二世(Alamgir Ⅱ)在位,又對印度發動了一次攻擊:

由于密曼奴死于一七五三年十一月,他的幼子于一七五四年五月繼承了他任旁遮普的省督職 務,這時因為省督年幼,旁遮普的省政則是由其母親牟南尼毘伽(Mughlani Begam)為攝政。 由于牟南尼毘伽之輕浮、粗率致使旁遮普的政務混亂,社會秩序無法維持。這時莫兀兒帝國大權在 握卽瓦日爾伊摩烏爾牟爾克(Lmad-ul-mulk)乃于一七五六年親自率領大軍進攻旁遮普,並將 其收為國土,並且派「拉哈爾之貴族領袖」密曼尼門(Mir Munim)為旁遮普省督。阿曼德沙. 阿布德尼大怒,乃于一七五六年十二月又大舉兵侵入印度,次年元月廿三日攻進德里,「這飽經創 傷的城市與城內居民,又遭逢 次重大的洗刼。」伊摩烏爾牟爾克請降,受到了阿曼德沙.阿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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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的寬恕,自此以後莫兀兒的皇帝正式承認將旁遮普、克什米爾、信德、及夕爾陀等省區割讓給阿 富汗。阿曼德沙.阿布德尼在德里以南之伽第(Jat)大肆掠奪以後,于同年四月滿載著戰利品及 俘虜們回到了阿富汗,留下他的兒子帖木爾沙(Timur Shah)同他的大將伽亨罕(Jahan Khah) ,並派帖木爾沙為拉哈爾之省督。這位能力卓越的將軍,稍後卽做了阿富汗之瓦日爾。

帖木爾沙主持拉哈爾之省政是從一七五七年五月開始到一七五八年四月為止剛好整整一年。這 一年內,由于錫克教社會(Sikh Community)之領袖們的煽動,到處發生叛變事件,該省的秩 序、治安、政務都紊亂不已。

閻南陀爾.多布(Jullundur Doab)的省督阿定拉伯格罕(Adina Beg Khah)在馬拉德人 的煽動下叛變以反抗阿富汗人之統治。一七五八年四月,馬拉德的大軍在勞吉羅(Raghunath Rao)的率領下侵入旁遮普,佔領了拉哈爾,趕走了阿富汗的軍隊及其行政長官。當馬拉德人從旁 遮普撤退以後就派阿定拉柏格罕為旁遮普的省督。而馬拉德人佔領拉哈爾尚不及半年,當阿曼德沙 .阿布德尼于一七五九年十月再攻入印度時,其子帖木爾沙就克復了拉哈爾,同時,阿富汗人又相 繼攻克了旁遮普。由于阿富汗人與馬拉德人都想爭奪在印度斯坦的霸權,兩者發生公開的衝突已是 不可避免的了。一七六一年正月十四日,兩軍終于在拉迦普戰場上爆發首次戰爭。阿曼德沙 這次離開印度是在一七六二年年底,他回國前曾要求印度諸酋長承認阿拉母沙二世(ShahAlam 11) 為莫兀兒帝國的皇帝。而納吉布烏德道拉(Najib-ud-daulah)與蒙尼爾烏德道拉(Munir-ud-dau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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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同意為了「印度政府的利益起見」每年向阿富汗輸幣四O拉克(Lacs),卽四百 萬個盧比。

這時,錫克教徒的活動日熾,殺害了拉哈爾的省督克瓦伽.阿比德(Khwaja Abid),佔領 了省城杜爾南(Durranis)。錫克教徒的叛亂又使得阿曼德沙.阿布德尼于一七六四年三月不得 不返回拉哈爾平亂。這次在拉哈爾只停了兩個星期,由于國內發生了兵變,所以只得留下拉哈爾的 亂事趕回阿富汗去了。一七六七年,內亂平復,又侵入印度,但是仍然未能有效地解決錫克教徒之 變亂,除了國內在新亂之餘,不放心久留印度外,主要還是因為他的軍隊要求領取定時、定量的薪 餉,所以他只得「承認現實,他是完全失敗了」。不久,阿富汗人就自動將拉哈爾交還錫克教徒, 而放棄了拉哈爾之全境。這時,阿曼德.阿布德尼「仍佔有柏雪瓦(Peshawaa)以及阿陀克 (Attock)以西之地;而放棄了曼哈(Manjha)地區及中旁遮普,包括從拉哈爾之錫克教之中心 地帶;但信德與沙格爾(Sagar)、及介琪(Jech)、多布(Doab)等旁遮普以西地區則為拉鋸 式之戰地,最後仍為阿曼德沙.阿布德尼之繼承者所佔有。」

雖然阿曼德沙.阿布德尼不得不倉促地從印度撤退,但是,他的侵略對印度歷史仍有著下列幾 點影響:

第一、他加速了莫兀兒帝國之衰敗與瓦解;

第二、阻絕了馬拉德帝國主義之快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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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刺激了錫克教力量之興起,實際上,甚至間接地幫助錫克教勢力之壯大。正如一位現代 的學者所寫道:「他在印度的侵略,與錫克教徒為獨立而奮鬥有著極密切的關係。」

第四、阿富汗人之侵略印度,無論是在阿曼德沙.阿布德尼之生前或死後一段時間,都使英人 之東印度公司(English East India Company)有所顧忌,不敢一意孤行。

第四節 新興回教王國之興起

莫兀兒帝國在德里朝廷的威信已喪失殆盡,實際上,也就是其地方已經分裂,不再聽命于中央 。各省的省督都相互地自行結盟以圖獨立自保。其中最重要者為德干、奧德、及孟加拉。

第一目 德干

德干是在密奎麥爾烏定(Mir Qamar-ud din Chin Qilich Khan)任省督時獨立的,他的 另一名字稱為尼日曼烏爾牟爾克(Nizam-ul-mulk)最為有名。他的祖父克瓦伽阿毘德(Khwa- ja Abid Shaikh-ul-islam)原是布克哈拉人(Bukhara),在十七世紀中葉移民到印度,在 奧楞塞大帝時服役;他的父親伽日烏定(Chazi-ud-din Firuz Jang)同其祖父一同來到印度 ,在奧楞塞在位時,他父親曾歷任好幾次重要職務,表現都很優異。而密奎麥爾烏定本人,開始 在軍中服役時作了十三年的低級軍官,但後來,就很快地被提陞為一清奎里其罕(Qhih Gilch Khan)之頭銜。當奧楞塞大帝死時,清奎里其罕正在毘迦坡(Bijapur),靜觀諸皇子之繼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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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後來,巴哈陀沙(Bahadur Shah)將他從德干提陞為奧德(Oudh)之省督。之後,他曾有 一段時間辭去公職,到了巴哈陀沙的統治末期,又出任公職,他的頭銜此時與其父伽日烏定(Gha zi-ud-din Firuz Jang)的頭銜相同。到了法魯克塞耶爾(Farrukhsiyar)在位時,卽一七一三 年派他為德干省督。為了報功崇戎,後來又先後被封為罕南罕(Khah Khanan)及尼日曼烏爾牟 爾克(Nizam-ul-Mulk Bahadur Fath Jang)。當他任德干省督時曾竭其全力以阻止馬拉德人 之擴張。由于德里朝廷之黨派紛爭,使得他在一七一三年底失去德干省督職位,於是,他就應沙伊 德.胡生阿里(Sayyid Husain Ali)之召,任牟拉德巴德(Muradabad)之省督,後又轉任比 哈爾(Bihar)之省督,以及麥爾瓦(Malwa)之省督,當他還未調到麥爾瓦任省督前法魯克塞耶 爾的統治已經結束。他在麥爾瓦省督任內,為他未來的鴻運奠定了一個極重要的基礎。

尼日曼烏爾牟爾克積極的政治野心引起了沙伊德兄弟的猜疑,他們再也不顧他們以前的承認, 再度發布新令想將其免職,并在其境外佈置著重兵。尼日曼烏爾牟爾克打敗了狄爾瓦阿里罕(Dil waar Ali Khan)及阿里母阿里罕(Alim Ali Khan)之沙伊德兩兄弟,同時,又將其殺害;而 胡生阿里又親率大軍攻打尼日曼烏爾牟爾克,亦被其殺死。

沙伊德兄弟的勢力完全瓦解以後,于一七二O年就實際形成了德干的主宰者。他的侄子阿邁罕 (Amin Khan)于一七二一年在瓦日爾任內死亡,他于一七二二年二月被任命為德里的瓦日爾。 德里朝廷內的綱紀蕩然,朝臣自重,勾心鬥角,而皇帝穆罕默德沙又不聽他的諫言,反而聽任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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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的譖議,所以他在未經皇帝的允許下離開德里,而回到了德干,時為一七二三年的十二月下旬。

他的反對勢力這時再向皇帝獻計,說尼日曼烏爾牟爾克是有意謀反,祕密地指示海德拉巴 (Hyderabad)的省督牟巴里日罕(Mubariz Khan)在尼日曼烏爾牟爾克返回德干一切尚未佈置就 緒之前,將其擊敗。但其結果,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反于一七二四年十月十一日,在毘陀爾(Berar) 之沙伽克達(Sahar Kheda)地方將牟巴里日罕打敗,而且,將其殺死;並且,要求德里的 皇帝封他為阿沙弗伽(Asaf Jah),為世襲的南方總督。「從這個時候開始,由于尼日曼烏爾牟 爾克之獨立,而創立了現代的海德拉巴王國,卽是而今的海德拉巴省。」

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在德干具有很高的行政效率,伽菲罕(Khafi Khan)曾對他的行政讚揚不 已。古拉門胡生(Ghulam Husain)也說:「他在德干全面穩固的統治長達有三十年之久。」他 死于一七四八年五月二一日,那時,他已是九十一高齡了。由于他死後,引起了繼承之爭,而影 響了當時歐洲人之貿易,而引起了他們出面干涉德干的政務,是為歐洲人干預德干政治之始。

第二目 奧德

當時的奧德(Oudh)並不僅是現代的奧德這麼狹小;尚且還包括現在奧德以東之婆羅奈斯 (Benares);及現在奧德以西之阿拉哈巴(Allahabad)及康坡爾(Cawnpore)附近之土地。其 開國者為沙德第罕(Sa adat Khan),原是邱羅森人(Khurasan),一七二四年被派在奧德當省 督,而興起了一股很大的勢力,但當拉地爾侵入印度時期,卽被莫兀兒朝廷將其召入德里,但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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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因畏罪而自殺了。德里政府隨卽派他的外甥,也是他的女婿的沙弗德爾僉(Saldar Jang)出任 奧德省督。沙弗德爾僉于一七四八年又被擢陞為德里的瓦日爾,他死于一七五四年,在這一時期內 ,他在印度歷史上,有著很重要的地位,他曾不顧尼日曼烏爾牟爾克之子及其孫之反抗,以無比毅 力執行他的政策,保障德里政府的威信。他的兒子蘇伽烏道拉(Shuja-ud-Daulah),繼承了他 在奧德的省督職位,以後也成為莫兀兒帝國的瓦日爾。蘇伽烏道拉死于一七七五年,他在北印度的 當代歷史上,也算是一位傑出的重要政治人物。

第三目 孟加拉

摩夏德古里伽癸爾罕(Murshid Quli Jafar Khan)于一七OO年被奧楞塞大帝派為孟加拉 之部長,兼任摩夏德巴德(Murshidibad)的城防司令(Faujdar);一七一三年成為終身的孟加 拉之副督;到了一七一七年則正式成為省督。雖然,他偶然會增加重稅,但一般說,他還是一位勤 政愛民的行政長官,也是一位能力高強的統治者。他將孟加拉之首府從達坎(Dacca)遷到摩 夏德巴德。

他全力關心孟加拉之經濟,他嚴厲地阻止英國東印度公司與印度商人競買當地的貨物,以及傾 銷其貨物,保護印度商、民之利益。他死于一七二七年,他的女婿蘇伽鳥定罕(Shuja-ud Din Khaa)繼承其孟加拉之省督。在蘇伽烏定的統治期,比哈爾省之泰萊伽爾(Teliagaahi),約在 一七三三年為孟加拉所併吞,并且,派阿里瓦地(Alivardi Khan)管理泰萊伽爾之行政,稱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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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比拉滋門(Naib Naizm),有似一種專員性質之官職。蘇伽罕死于一七三九年,他死後,他的 兒子沙法拉滋(Safataz Khan)為孟加拉省督,但他的統治並不太久,他的兄弟阿里瓦地.訶耆 阿曼德(Haji Ahmad)、阿拉門犍德(Alamchand)及伽格提施法德(Jagat Seth Fateh Chand)組織了一個陰謀集團反抗他的繼承權。

阿里瓦地于一七四O年四月十日,從比哈爾進軍在拉闍瑪哈爾(Rajmahal)附近之基內亞 (Giria)打敗了沙法拉滋,並將其處死,佔領了孟加拉。又向德里的皇帝要求承認他的主權,於 是,卽形成一獨立王國,阿里瓦地除了振興教育而外,還有其他許多善政,不失為一位很有領導才 能的行政長官。古拉門胡生(Ghulam Husain)說:「他精明能幹,具有充沛的活力,他不僅是 一位卓越的將領,實在他擁有多樣性的才華。」他對歐洲商人之限制極嚴,但其方法總是公平合理 的。他只是在某些特殊環境之下才偶然地向歐洲商人征收額外的賦稅,在他強大武力的維持下,孟 加拉內一直保持著為一安靜和平的社會。

不過在他統治之時代,馬拉德人每年都曾侵入孟加拉却構成他統治上的一大威脅;同時,其 手下阿富汗人之將領,也與其比哈爾之達爾板格(Darbhanga)的反對人士勾結,也為其心腹中 之大患。他曾暗殺了馬拉德人的一位有名的將軍巴斯克哈爾(Bhaskhar Pandit),但仍不能將 馬拉德的軍隊擊退;終于在卡西巴熱爾(Cassimbazar)附近之曼卡拉(Mankarah)與馬拉德 人訂立條約,時為一七五一年五月或六月。在這次條約中,阿里瓦地同意輸給馬拉德每年十二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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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s)盧比,卽一二O萬盧比;並且將奧瑞沙(Orissa)部份地方稅收轉讓給馬拉德人;最後 ,奧瑞沙之主權卽整個落入馬拉德人之手中。這種現狀一直保持到一八O三年迄未改變。阿里瓦地 死于一七五六年四月,由其孫子密爾滋穆罕默德(Mirza Muhammad)繼承。密爾滋穆罕默德以 釋烏道拉(Nawab Siraj-ud-Daulah)一名著稱,他的統治實際只有一年零兩個月而已,卽面臨 到孟加拉甚至是整個印度歷史上一次新的轉捩點。

第五節 印度民族的政治復興

到了十八世紀,在印度歷史上,都充滿著民族複興之氣象,無論是在宗教方面、文化方面,都 普遍掀起了民族自覺的意識。到了莫兀兒帝國滅亡後,在不同的各個獨立或半獨立小邦或宗教團體 內都展開著民族復興運動。不過,這還只是孤立的、各別的事件而已。其勢力最強大的諸如拉迦普 、錫克、伽第及馬拉德人之自治自決運動:

第一目 拉迦普人

在拉迦普(Rajputs)的境內,諸如在今鄔地浦爾(Udaipur)之邁瓦爾(Mewar)人;在 今約地坡爾(Jodhpur)之馬華爾(Marwar)人,及賈浦爾(Jaipur)之阿姆毘爾(Amber) 人等,他們都曾一度與奧楞塞大帝結盟,同情他的政策,但當他本人死後,他們又企圖毀掉與莫兀兒 帝國的同盟關係。起初,他們對巴哈陀沙(Bahadur Shah)尚表示恭順;但不久,約地坡爾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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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提辛(Ajit Singh)及阿姆毘爾之伽辛二世(Jay Singh Ⅱ)與杜爾格達(Durgadas Rathor) 等形成同盟,聯合起來反抗巴哈陀沙;後于一七O八年四月三日在莫兀兒之軍隊中叛變。這時, 錫克教徒在夕爾陀(Sirhind)的北方興起之時,巴哈陀沙特別對拉迦普人表示親善;但當巴哈陀沙 死後,政局混亂,阿吉提辛則侵入莫兀兒帝國的領土。沙伊德胡生阿里(Sayyid Husain Ali)奉 令前往平服馬華爾之酋長,而這時德里朝廷內部都變得極為風雲詭譎,反皇帝本人及反沙伊德的政 敵,却祕密地促使拉迦普的統治者「儘可能全力將沙伊德予以消滅,除了巴克琪(Bakhshi)的財 富完全為其所有而外,還另外給予很多優厚的報酬。」但是,阿吉提辛並未接受這些私受的陰謀, 他並未與胡生阿里發生戰鬥,只是簽訂一項協定,并于一七一四年與莫兀兒皇帝正式成立和約,而 且,將其女兒下嫁給皇帝,次年卽舉行和親大典。

以後約地坡與賈浦爾在德里的政治事務上,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們糾合起來反抗莫兀兒帝 國;結果,反而增進了與帝國之關係,益顯其地位之重要。」沙伊德兄弟為了獲得他們的支持,除 了給予他們所統治之領土之充分的自主權而外;阿吉提辛尚被任命為伽雅羅第(Gnjarrat)與阿吉 梅爾(Ajimer)之總督直到一七二一年為止。當穆罕默德沙(Muhammad Shah)的統治時代, 賈浦爾之伽辛二世(Jay Singh Ⅱ)尚被任命為蘇雅第(Surat)的省督。卽使沙伊德兄弟失敗 以後,他仍為莫兀兒政府所重用。「因此,莫兀兒帝國自德里南方六O里起,直到蘇拉第的海岸一 帶領土,全被掌握在賈浦爾與約地坡兩個拉迦普部族的手中。於是,莫兀兒西北前線的防務完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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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于人。益見其帝國之虛弱了。」

阿吉提辛尚且還祕密地幫助馬拉德人在西印度活動,後來,他在伽雅羅第的職務被解除了,而 死于他的兒子巴克第辛(Bhakt Singh)之手中。拉迦普人之復興極為短暫,以後,由于其內部 不睦,及外患的覬覦,拉迦普人亦萎靡不振。

第二目 錫克教徒

錫克教的一位聖者戈文德(Govind)于一七O八年被阿富汗人所刺殺,自此以後,錫克教徒 則以版德(Banda)為領袖,建立了領導中心。當戈文德的兒子將瓦日爾罕(Wazir Khan)謀 殺以後,版德卽在北方組織了強大的錫克教徒佔領了夕爾陀(Sir Hind)。在蘇提勒吉河(Sutlej) 與閻牟那河(Jumna)之間之土地於是完全置于他的控制之下。

他在納漢(Nahan)與沙德哈拉(Sadhaura)之間之牟克尼斯浦爾(Mukhlispur)要隘, 建立了一座堅固要塞稱之為羅格爾堡(The Stronghold of Lohgarh)或者,又稱之為鐵血堡 。他在這裡試圖作長期的經營,并且以自己的名義發行幣制。莫兀兒帝國派遣大軍圍攻羅格爾堡, 版德卽率領其徒眾避入拉哈爾北方之山區。

當莫兀兒的巴哈陀沙死後,版德又從山區出沒活動,佔領了沙地哈拉;收復了他的羅格爾堡; 掠奪夕爾陀省。但在一七一五年在古魯德斯浦爾(Gurudaspur)城被圍,錫克教徒「各個奮勇當 先的抵抗敵人,為其宗教殉道,視死如歸;有的傷殘,有的戰至精疲力竭終于被俘。」版德及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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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被押解到德里,遭到嚴酷地處置。一位莫兀兒之貴族當著版德嘲罵道:「你們每一錫克教徒的頭 ,我們都是花很大的代價才得到的。」版德答道:「你們所付的代價,都是受到神意的天譴,為反 抗邪惡,我已盡到了我的能力。」莫兀兒人就在版德之眼前將他兒子處死:「然後將版德自己綑綁 在地上,讓象腳將其活活地踐踏而死。」錫克教徒之復興工作至此,已「在一七一六年陷入最低潮了。」

但鍚克教徒的軍事力量並未完全被摧毀,「而拉納克(Nanak)與戈文德的影響仍深植人心; 尤其廣大的農人與商人群眾仍到處祕密地傳播他們的信仰,深藏著復仇的信念。」錫克教徒又漸漸 開始有了組織。一名菲汝拉浦爾(Fyzullapur)人開普爾辛(Kapur Singh)稍後組織神人混合 論之錫克教(Dal Khalsa)。同時,旁遮普適時由于有拉地爾沙之侵入,政情及社會秩序都很紊 亂,却正好有利于錫克教徒之軍事發展及財物上之搜集。「由于錫克教徒之重振,莫兀兒人之艱困 ,此時尤甚。」錫克教徒還在羅維河(Ravi)建了一座要塞,在這要塞四境實施掠奪,甚至遠至 拉哈爾。還有阿曼德沙阿布德里(Ahmad Shan Abdali)對錫克教之幫助,也是使他們壯大的原 因之一。雖然錫克教在一七五二年,遭遇到一些挫折,但是,最後還是獲得了完全的勝利。尤其是 在第三次邦尼巴戰役(Battle of Panipat)之後,他探取了主動,大肆破壞莫兀兒帝國之政治 環境及社會秩序,也增強了他們自己力量與行動能力;並且能將阿布德里(Abdalt)予以擊退, 復進行反擊。以後復多次抵抗住了阿布德里的侵入,不過,到了一七六七年以後阿布德里的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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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又佔據了錫克教之整個領地。

第三目 伽第人

當奧楞塞大帝統治之結束期,伽第人(Jats)在各個村長諸如羅伽提姆(Rajaram)、巴伽 (Bhajja),及邱羅曼(Churaman)等人之控制下,在德里、安格拉附近從事掠奪,而興起了 很大的勢力。當一七二一年沙瓦伽辛二世(Sawai Jay Singh Ⅱ)佔領了邱羅曼之塘堡(The Stronghold of Thun),稍後卽自殺身死,可謂得而復失。沙格爾(Sir J N Sarkar)曾寫道 :「直到十八世紀之中葉,尚無一個伽第國(Jat State)存在;也說伽第民族政治上之邦聯組織 ;也無象徵統一的伽第國王以號令各村長,甚至這些村長的地位也是經過爭奪而來的。嚴格地說, 伽第人的領袖,只不過是強盜頭子而已。他們的成功端賴結合冒險家而從事掠奪。」但伽第的各 單位仍然隸屬于一個強有力的領袖所指揮,他是邱羅曼的哥哥坡辛(Bhad Singh)的兒子巴坦辛 (Badan Singh)。巴坦辛面對著極大的困難,在安格拉‧牟提羅(Muttra)建立了一個家系的 統治權。他之所以能成功是由于「奸狡過人,忍辱負重,能掌握時機,善于應變;他同時又與伽第 的望族聯姻,以建立他的政治關係。巴坦辛死于一七五六年六月七日。他死後,他的繼承人為他 的養子蘇拉麥爾(Surav Mal Jat)。其當代的歷史學者對蘇拉麥爾形容道:「他可說是伽第族人 中的柏拉圖(Plato);一位現代的學者亦說:「由于他有卓越的政治才華,銳敏的眼光,及堅 定的毅力,所以他可說是伽第人的尤里希斯(Ulysses)。」他的統治已延及到安格拉、多爾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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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olpur)、邁普利(Mainpuri)、訶提拉(Hathras)、阿里伽爾(Aligarh)、埃塔瓦(Eta Wah)、米汝第(Meerut)、羅塔克(Rohtak)、華汝克拉格爾(Farrukhnagar)、邁瓦提 (Mewat)、瑞瓦利(Rewari)、廓爾岡(Gurgaon)及牟提拉(Muttra)等整個地區。蘇拉麥 爾實在是一位偉大的軍事家,也是很卓越的政治家,是伽第族人的傑出人物。他死于一七六三年十 二月二十四日,「在他的統治時期,伽第族人的勢力已達到極高峯,但自他死後,則日益衰微不振了。」

第四目 馬拉德人

印度人所作之政治復興運動,尤以馬拉德人(Marathas)的國勢最強。他曾與莫兀兒帝國分 庭抗禮,平分秋色。但是馬拉德人自莫兀兒之奧楞塞大帝死後,因其國內有數年的內爭,所以並未 能形成一個強大的帝國。

在熱爾菲奎罕(Zulfqar Khan)的建議下,阿沙母沙(Azam Shah)釋放了馬拉德的沙虎 (Shahu)亦卽是薛梵琪二世(Shivaj Ⅱ),時為一七O七年。熱爾菲奎罕同時指出:沙虎被釋放 到了他的王國以後,將一定會引起馬拉德人的分裂。於是,馬拉德人勢必會從德干撤退,無暇再在 德干掠奪,這樣,對于莫兀兒帝國在德干軍力之空虛下將有更大的安全。事情果不出熱爾菲奎罕之 所料,沙虎回到馬拉德以後卽受到搭羅拜(Tara Bai)的反對,結果形成了內戰。沙虎由于在一 位名叫巴拉吉(Balaji Viswanath)的婆羅門之策勵下最後獲得了勝利。巴拉吉原是孔坎(Kon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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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遷居在查第帕梵(Chitpavan)的。

巴拉吉出身于一個貧苦家庭,一七O八年為達納吉(Dhanaji Jadav)派為歲計官(Carcoon) ,這時,達納吉為沙虎的總司令。達納吉死後,他甚為達納吉的兒子犍陀羅森那(Chandra Sena Jadav)所依重,推荐他為森那卡爾德(Sena Karte),幫他參贊軍務。於是,他更有機 會展露他在軍事及行政上之才華;於是又深獲沙虎的賞識,為了獎勵他的勳績,乃于一七一三年 十一月六日推昇為首相(Peshwa)。從其體制上論,首相一職是低于總司令一職的;但是,由于 巴拉吉之幹練賢達,以及其兒子巴吉羅一世(Baji Rao Ⅰ)之精明尤勝于乃父,所以其巴吉羅一 世繼任相位之後,竟使得首相一職變成為馬拉德帝國實際的領袖。而國王(Chhatrapati)則形同 虛位,并無實權。

馬拉德人並未因莫兀兒帝國之離間陰謀而遭受重大的損失。巴拉吉之所以能獲得重職,實在是 因為胡生阿里從德里傀儡皇帝處返回到德干,而與馬拉德訂立協定所促成的:

一、沙虎收回薛梵琪所佔領之土地,而後又為莫兀兒人所佔有之甘提須(Khandesh)、岡德 瓦拉(Gondwana)、毘羅(Berar)等省,以及海德拉巴(Hyderabad)及伽那陀(Karnatak) 等部份地區,悉歸馬拉德人所有。

二、以上地區歸還沙虎,而沙虎亦須向莫兀兒帝國補償其佔領此一地區時之行政維持費用,計 一萬五千匹馬,每年輸盧比十拉克,卽一百萬廬比。沙虎承認莫兀兒帝國在德干之宗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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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護德干之和平與秩序。於是,在薛梵琪時代之絕對獨立之主權,則已喪失。一七一四年,胡 生阿里與沙虎所訂之協議,其具體內容是,馬拉德人獲得了大量的失土;而莫兀兒人却仍獲得這些 土地上的稅收,並且享有德干之宗主權,實際上,是擴大了他的政治力量。

反沙伊德的黨派在德里朝廷施加壓力;沙伊德.胡生阿里與其支持者卽進軍德里,當廢了華魯 克塞雅爾(Farrukhsiyar)以後,他又立一新皇帝,新皇帝亦被迫承認了他與馬拉德人所訂之新約。

一七一九年,馬拉德的軍隊進攻德里,這是史無前例的事。這也可說明當時馬拉德人之強大。 「雖然不是為胡生阿里所僱傭,但也是為其所支持的。這樣,胡生阿里才能在朝廷中作威作福,增 加他對朝廷的影響力。這些都是出自巴拉吉的苦心設計所締造成的一個馬拉德帝國。」

除此而外,馬拉德人之轉強,還有其他因素:「雖然在羅伽拉姆(Rajarram)的統治期國勢 紛亂,亦恢復了伽吉爾(Jagir)制度。馬拉德人之剛毅精神,使得他們依循著伽吉爾制度確立了獨 立自主的原則;同時,馬拉德人適時適度地征收喬第稅(Chauth),與沙爾德夕馬克稅(Sardes hmukhi)。這些稅,都是馬拉德的戰地官員從回教之戰地,及其貴族們身上所科之稅。這也是出 自巴拉吉之設計,所開闢的財源。

巴拉吉在一七二O年死後,他的兒子巴吉羅一世是一位很傑出的青年,被擢任首相職務(Peshwa) ,從此以後,首相一職就為巴拉吉一家所世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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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吉羅一世,不僅是一位卓越的軍事家,而且,也是一位很有眼光的政治家。他能清楚地看出 莫兀兒帝國之傾覆已為期不遠;而他全力爭取印度地方首長們之支持與同情,以增強馬拉德人的地 位。在其父親任首相之時期卽已確定了帝國主義之擴張政策,將其帝國之中心推至拉爾馬德 (Narmada)河。巴吉羅一世更向其國王沙虎建議:「我們要作冬天的樹幹,卽使樹的枝葉全部飄零 ;而馬拉德的旗幟應該準備從克利希納河(Krishna)飄向印度河(Indu)」。

但是他的政策,為朝中許多大臣所反對,他們認為馬拉德必須佔領印度南方,然後再從事北征 ;但是巴吉羅一世却仍要求他的國王沙虎,實行他的政策:

他極力拉攏印度各地方首長們之支持,並對他們鼓吹要合作起來建立一個以印度教為立國精神 的印度帝國(Himdn Empire或Hindu-Pad-Padshahi)。一七二三年十二月,他的軍隊侵入麥 爾瓦(Malwa),麥爾瓦的地方酋長雖然在人力財力上都受了很大的犧牲,但是仍慷慨輸將,全 力地支持他們的理想。這時,伽雅羅第(Gujarat)由于發生了內戰,巴吉羅一世就趁內戰而攻佔 了該省,由于伽雅羅第之富裕,對于馬拉德人在財力上有很大的幫助。

但是,巴吉羅一世的政策,甚至卽使是屬于他個人之職務份內之工作,亦往往遭到其反對派之 領袖,也是世襲的總司令的泰羅巴克羅(Trimbakrao Dabhade)之杯葛;而薛梵琪之家族之一 分支,住于可爾哈浦爾(Kolhapur)之夏布吉羅吉二世(Raja Shambhuji Ⅱ)亦對巴吉羅一世 之成功極為嫉妒,而參加了泰羅巴克羅的反巴吉羅一世之陣容;但巴吉羅一世憑卓越的銳智與機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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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腕,強大的武力,終于粉碎了泰羅巴克羅的陰謀:一七三一年四月一日,巴吉羅一世在巴羅達 (Bardda),靠近達坡夷(Dhaboi)之比爾哈浦爾(Bilhapur)平原與夏布吉羅二世發生戰 鬥,結果,夏布吉羅二世大敗,巴吉羅一世並將其處死。夏布巴吉羅一世的勝利,已使得「馬拉德 的首相地位,在其歷史上,形成到極高峯。」自此以後,巴吉羅一世在國內再也沒有反對勢力與他 為敵了,「完全控制了馬拉德的統治權。」也因為馬拉德的內部獲得了統一,所以尼日曼烏爾牟爾 克(Nziam-ul-Mulk)也更為關心德干問題,而于一七三一年八月抵達德干,與巴吉羅一世訂立 協定;由尼日曼烏爾牟爾克控制著印度的南部,而馬拉德則控制印度北部的領土。」而劃分勢力範圍。

巴吉羅一世很幸運地獲得阿姆毘爾(Amber)伽辛二世(Jay Singh Ⅱ)與支哈提拉塞爾 (Chhatrasal Bundela)之同情與支持,乃于一七三七年進軍到德里附近,為了避免太刺激莫兀兒 帝國的皇帝,所以他的軍隊並未進入德里城。但是德里的皇帝却對身邊的敵人恐懼不已,向尼日曼 烏爾牟爾克下緊急詔令,促其迅速返回德里勤王。這B,尼日曼烏爾牟爾克不能不顧忌他與巴吉羅 一世所訂之協定,然而也不能不應召勤王。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初甚為躊躇;但後來,他決心勤王, 以藉此機會給予巴吉羅一世一次意外的奇襲,以挫馬拉德人的銳氣。於是,兩軍相戰于波帕爾 (Bhopal),結果尼日曼烏爾牟爾克大敗,又被迫議和,其條件如下:

整個麥爾瓦(Malwa)及拉爾馬德河(Narmada)與憨浦爾河(Cnambal)之間之領土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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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為馬拉德所有,這些領土之割讓必須莫兀兒帝國之皇帝所承認,同時,莫兀兒帝國向馬拉德王 國賠償五十拉克(Lahhs)盧比,卽五百萬盧比。以上這些條約內容都是莫兀兒帝國的皇帝所 認可的。

從此以後馬拉德的統治權已伸展到印度斯坦的部份領土了。在印度西海岸地區,馬拉德人在一 七三九年,從葡萄牙人手中佔領了沙爾舍第(Salsette)及巴斯因(Bassein)。

但不久,巴吉羅一世在印度斯坦的統治又被新侵入印度之拉地爾沙(Nadir Shah)所擾亂, 甚至尚殃及到各回教小邦。巴吉羅一世正籌組印度聯軍以全力抵抗波斯人之侵略時,但不幸壯志未 酬身先死,而竟英年早謝,他死于一七四O年四月,享年僅四二歲。如果說巴吉羅一世個人有任何 瑕疵值得批評的話,那也完全是為了他希望將馬拉德王國領導得更好更為強大而已,他可以被視為 馬拉德帝國的第二位締造者,為一位偉大的馬拉德的政治家及軍事家。

雖然巴吉羅一世為馬拉德帝國開疆闢土,國威遠播,但是,他仍然尊重國家的法統,以他國王 的名義執行國家政務。透過伽吉爾制度之復興,在羅伽拉姆時代,有些地方的酋長已成為半獨立狀 態,而其中央政府卽變為軟弱,其權利往往與地方諸邦發生衝突,此為一當然的結果。這些著名的 酋長王國中最重要的及最早形成半獨立狀態的,為毘陀爾(Bear),其酋長為拉胡吉邦日爾 (Raghuji Bhonsle),他與沙虎藉婚姻而構成一特殊之關係。拉胡吉邦日爾的家庭在羅伽拉姆時 代卽非常顯要,比之巴吉羅的家庭要興旺得多。而達巴德(Dhabades)原來是統治伽雅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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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 jarat)的,但自總司令(Senapati)一職世襲失敗以後,他以前的部隊蓋克瓦爾(Gaikwars) 在巴羅達(Baroda)建立了一股勢力。還有古立奧爾(Gwalior)之辛地亞王室之締造者的南羅 吉辛地亞(Ranoji Sindhia)對于巴吉羅一世原本很忠心,當麥爾瓦(Malwa)被馬拉德所併吞 後,麥爾瓦的部份土地被劃分給南羅吉辛地亞所統治。另外,印多爾(Indore)家系也曾為巴吉 羅一世效忠,也分治了麥爾瓦的部份土地。還有一些小小的封地,在麥爾瓦境內,巴吉羅一世就將 其分給帕瓦爾(Pawars),因為帕瓦爾曾使得德爾(Dhar)為他們的作戰總部的指揮中心。

巴吉羅一世之首相職位為其長子巴拉吉二世(Balaji Ⅱ)所繼承。巴拉吉二世原名巴拉吉巴 吉羅(Balaji Baji Rao),以南那沙希布(Nana Saheb)一名最為人們所熟知。當時,關於他 的繼承問題,曾引起了很多馬拉德酋長們的反對;因為他那時才為一十八歲的青年,而且,縱情逸 樂,沒有他父親那種高拔豪邁的氣魄。雖然如此,但是他的能力還是很強的。「在若干方面,也酷 似他的父親,例如有旺盛的精力,勤于政事;編練軍隊,從事備戰工作。」他對他父親時代所任用 的官員,都不惜禮賢下土。沙虎在一七四九年去世之前夕就將國家最高的統治權付託了他,不過, 仍保留了若干國王的權利。

巴拉吉二世為了使得薛梵琪之王室能永久的傳遞下去,特立塔羅拜(Tara Bat)的孫子羅闍 (Raja)為沙虎的後嗣。他也承認可爾哈浦爾王國(Kolhapur State)為一獨立主權國;也承 認伽吉爾德爾(Jagirdars)的權利,他之所以這樣「可能是為了擴大印度人復興的工作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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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寺廟;便于農耕;以及其他實際上之需要等。」

但他的這種措施為塔羅拜所反對,同時,達瑪吉(Damaji Gaikwar)亦與之相附和,除了將 年輕的羅闍(Raja)與以監禁外,並且,派兵對巴拉吉二世加以反擊,但結果都為巴拉吉二世所 敗。而羅闍則亦被他軟禁在他的首相府(Mayor of The Palace)中。至此,他已成為真正馬拉 德的統治者了。

巴拉吉巴吉羅更積極地推行帝國主義之擴張政策;但是,他的措施却與他父親背道而馳實屬不 智之舉。他的主要措施可分兩方面:

第一、在他統治期內,軍隊的武器裝備起了革命性的變化。在薛梵琪時代輕步兵是其武裝部隊 的主力;雖然巴吉羅一世時代擁有大量的騎兵,但並未放棄傳統的戰鬥方式,但巴拉吉承認他的軍 隊中有很多非馬拉德各.傭兵,所以他也裝備了部份西方的新式武器。因此,在訓練、作戰士,一 時失去了民族傳統上之特色,而有扞格不入之感;要維持龐大的新式軍隊財力不濟;對于軍隊之訓 練與紀律之維持都難作適切之控制;而且,舊式的傳統戰術有的已不適合,而新式武器、新式戰術 都還不能作有效的運用,其部隊戰力反而相對降低了。

第二,他放棄他父親建立「印度帝國」之遠大恢宏的理想,而他的目的只是狹窄地要求所有印 度的酋長們統一在他一人之旗幟之下。而他的從屬部隊仍憑傳統的掠奪思想,其對回教國與其同盟之 拉迦普人乃至其他印度酋長都毫無軒輊的加以巧取豪奪。如此一來,他的馬拉德帝國主義之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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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表露無遺,「全印度民族之印度帝國」的理想全置諸腦後,於是,再也無力號召印度一切力量起 來反抗回教勢力了。

以上巴拉吉的這些弱點,並非立卽阻絕了馬拉德人的勢力向印度南北之同時擴張:

一七五七年,三月,大量的馬拉德軍隊進入到斯仁伽帕坦(Seringapatam或Srirangapatan) 向克利希納河(Krishna)以南之酋長們強迫征稅納捐。在阿爾可提(Arcot)之拉瓦布(Nawab) 除了繳付給馬拉德人兩拉克(Lakhs)現金外;還另繳納了兩拉克半的軍事維持費,這就是我們 在前所說,在戰地所征收之喬第稅(Chanth)。

馬拉德人又幫助英國人克萊武(Robert Clive)與華提遜(Admiral Charles)平定了海軍 艦長安格里亞(Angria);又侵入畢德羅爾(Bednore)及邁索爾(Mysore)之印度各小王國。

但馬拉德人進一步的侵略卽受到了阻遏:海德爾阿里(Hyder Ali)是一位邁索爾的將軍首先 將其頓挫;一位法將布塞(Bussy)再挫其鋒,在海德拉巴(Hyderabad)之尼日曼阿里(Nizam Ali)亦將其侵入之軍隊擊退。

不過,唯有巴拉吉爾的外甥沙達夕弗(Sadasiv Raobhao)于一七六O年在鄔地吉爾(Udgir) 曾一度將尼日曼阿里打敗。

伊布拉西門罕伽夕地(Ibrahim Khan Gardi)是一位回教中的猛將,他利用西方的方法訓 練砲兵,在布塞的指揮下,在尼日曼阿里的軍中服役,他與馬拉德人訂立協定,劃分勢力範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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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發生正面的衝突。其條約內容是這樣的:

尼日曼阿里取得整個毘迦坡(Bijapur)省;幾乎包括全部奧楞格巴德(Aurangabad);毘 陀爾(Bidar)之部份地區;以及道羅巴德(Daulatabad)之所有城堡要塞。而馬拉德人則取得 莫兀兒所佔有之德干全境,馬拉德人擁有了全部德干也算是一項重大的收穫。

馬拉德人在印度北部之擴張,所獲得的勝利遠大于南印度:

在一七五六年年底,以及稍晚的數星期中巴拉吉巴吉羅先後派遣馬爾哈羅.荷爾卡(Malhar Rad Holkar)、及拉古羅(Raghunath Rao)遠征北印度。雖然拉吉羅的軍隊在拉迦普被沙克 拉哈曼巴普(Sakharam Bapu)領著二萬軍隊與伽第(Jats)結盟,阻止了達四個月 之久,但多布(Doab)仍然再度承認了馬拉德人的統治權。

馬拉德人又進一步運用外交策略與德里的朝廷結盟,攻擊納吉布烏德道拉(Najib-ud-Daulah) 。因為阿富汗之阿布德里(Abdali)曾迫使德里皇帝提陞他為「執政」,但他却僭越地將自 己的權威凌駕于皇帝之上。馬拉德的軍隊于一七五七年八月攻德里城,迫使納吉烏德道拉投降,九 月雙方講和,在馬拉德之同意下由一位友善的伊摩烏爾牟爾克(Imad-ul-mulk)瓦日爾負責德里 的政事。而拉吉羅與馬爾哈羅則從阿布德里的兒子帖木爾沙(Timur沙)手中佔領了旁遮普。

一七五八年,四月,馬拉德的軍隊又佔領夕爾陀(Sirhird),又進兵拉哈爾(Lahore)。當 他們對于地方上之貴族、省督及重要官員索取了年稅共值五拉克之盧比後,卽倉促地從旁遮普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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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德軍隊之所以要撤退,是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兵力以保護所佔領的新地區。根據沙卡爾 (Sir J N Sarkar)的評論,拉吉羅的政策似乎是將印度至上的重心放在阿陀克(Attock),但平 心靜氣的檢討一下拉吉羅的成就是被人誇大了,他只不過在印度北部作了另一次財物搜刮而已,對 政治上毫無成就可言。但是,在布拉(Poona)他却什麼也未得到,「反而花去了約值八OO萬 盧比的軍事費用。這些錢都是從錢莊貸借而來的債務。」在政略上,馬拉德人又積極地發動另一次 戰爭,與阿布德里(Abdali)的一場大戰是無可避免的。

馬拉德人的領土雖已擴及到旁遮普,但旁遮普地區並未平靜下來。阿定拉柏格罕(Adina Beg Khan)死于一七五八年十月十三日;整個旁遮普完全陷于軍事混亂的狀況下,馬É德人認為這是 佔領該省的好機會。為了澄清旁遮普的亂局,巴拉吉巴吉羅乃于一七五九年派遣達塔吉(Dattaj Sindhia)率領大軍將其底定以後,後隨卽派沙巴吉(Sabaji Sindhia)為旁遮普省督。

但是,旁遮普不久又為杜爾南(Durrani)的軍隊所侵入,時為一七五九年底;可是,最後還 是為德里之莫兀兒帝國所佔領。阿曼德沙.阿布德里(Ahmad Shah Abdali)於是卽進軍德里。 這時魯黑羅(Ruhalas)正為馬拉德人的侵逼所苦;而阿布德里卽趁機與魯黑羅人修好;同時,他 又與奧德(Oudh)之拉瓦布(Nawab)聯盟,這樣,他就可以專心一意地對付馬拉德人。他認為 :在印度回教最大的敵人就是馬拉德。據他的分析:拉迦普人已對巴拉吉巴吉羅的政策起了反感, 再不可能成為馬拉德人的同盟,拉迦普人的態度可能是中立的;而錫克教徒,在旁遮普與馬拉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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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面的衝突,所以也不可能成為其盟友。阿布德里的看法是不錯的,事實上,巴拉吉巴吉羅的短 視政策不但使得印度的地方土王、酋長們撤銷了他們的支持;而且,還有很多直接起來反抗馬拉德 的掠奪與吞併,例如杜爾南人與其結盟的印度土著勢力就是採取反對的敵對立場的。

阿布德里于一七五九年十月底,在塔尼沙爾(Thanesar)打敗了達塔吉,并將其趕回德里 。一七六O年,元月九日,馬拉德的將軍在德里以北十里之地的巴拉里.高第(Barari Ghat) 被阿富汗人所殺。「馬拉德的敗軍就向西南逃竄,而杜爾南的騎兵則在其後面追趕。」解可吉羅 (Jankoji Rao Sindhia)及馬爾哈羅(Malhar Rao Holkar)反對阿布德里的前進亦告失敗。 沙達夕弗羅(Sadashiv Rad Bhao)又奉巴拉吉巴吉羅的命令去收復馬拉德在北方所失之領土,他 在鄔德吉爾(Udgir)打敗了尼日曼(Nizam),他的聲威一時大增。當其勝利之餘,巴拉吉巴吉 羅的兒子毘希瓦羅(Vishwas Rad),一位十七歲的少年派往他的軍中任名義上的指揮官。而沙 達夕弗羅的指揮權始初並未轉移,他盡竭一切力量,增強他部隊的戰力,補充兵源,補充裝備,爭 取北方印度的同盟。他並于一七六O年八月三日佔領了德里。但是,對馬拉德人不幸的是,這個 蘇拉麥爾.伽第人(Surajmal Jat)的勢力又恢復了。這個最兇悍的民族,由于沙達夕弗羅 也反對馬爾哈羅(Malkar Rao Holkar),所以其族內對于與沙達夕弗羅結盟多持反對的態度, 而單方面的廢棄,與沙達夕弗羅的同盟關係。尤有進者,沙達夕弗羅雖然是想長期覬覦印度的首善 之區的德里城,也落了空。他佔領該城後補給缺乏;尤其無力防守,這是他最大的困難。所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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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旬,他卽揮軍德里以北,在一七六O年十月二十九日到達邦尼巴(Panipat)。

這時,阿布德里已佔領了阿里格爾(Aligarh)迫使伽第(Jat)的羅闍輸捐,而且,其同盟 的納吉布烏德道拉(Najib-ud-Daulah)也給了他很大的支援,他又與奧德之蘇伽烏德道拉(Sh uja-ud-Daulah)結盟。蘇伽烏德道拉的野心一直是想向印度北方及東北方面發展,常常受到馬 拉德人的牽制。阿布德里在多布(Doab)遭受到堅強的反擊,受了相當的損失,于一七六O年 十一月一日抵達邦尼巴附近。

於是,阿富汗人與馬拉德人又在歷史上的邦尼巴古戰場上相遇。在這裡,以前曾發生過好幾次 歷史上的決定性的戰爭。這次阿富汗計有六萬軍隊。阿布德里自己的軍隊有一半,約騎兵 二萬三千;步兵七千人。其餘為其他在印度之同盟,約騎兵七千;步兵二萬三千。 而馬拉德的軍隊連騎兵與步兵共約四萬五千人。此外,阿布德里的騎兵與砲兵都較馬拉 德人佔優勢。同時,阿布德里的軍官都穿有盔甲,而馬拉德的軍官只有極少數的重要軍官才有這種 裝備。至于其他戰力因素諸如軍隊紀律與訓練阿富汗人亦較馬拉德人要嚴格。「無論是平時與戰時 阿布德里的軍令都非常嚴格,尤其對于部屬不服從命令之懲治極為嚴厲。軍官之任免都完全操之在 阿布德里的手中。自阿布德里之統帥乃至到普通的士兵,其間分為若干戰鬥編組,一層次除了指揮 官而外,尚有參謀人員,協助指揮官指揮部隊,所以阿布德里對于部隊之掌握非常嚴密。在當時, 治軍之嚴格像阿曼德沙.阿布德里者,尚沒有任何勢力能與其相比擬的。他的成功完全是憑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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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軍事天才,與靈活的外交手腕。他之興起,有似拉地爾(Nadir),完全是赤手空拳打天下,而 有了現在的局面。」

阿富汗之阿布德里與馬拉德之沙達夕弗羅兩人之軍隊在邦尼巴長期僵持達兩個半月,末分勝負 。由于馬拉德的軍隊缺乏補給。乃于一七六一年元月十四日的早上決心與阿富汗人決戰。

阿布德里的軍隊,有一萬八千人在其瓦日爾沙瓦里罕(Shah Wali Khan)之指揮下屬 于陣勢之中央,其兩側又各有五千騎兵,其右側為魯黑羅(Ruhelas)所率領的騎兵及其他 兵種,其左側為納吉布烏德道拉(Najib-ud-Daulah)與蘇伽烏德道拉(Shuja-ud-Daulah)則 配置在主力的左側。

而馬拉德人在沙達夕弗羅(Sadashiv Rao Bhao)的指揮下,他分作三路:其中央主力軍在 其本人親自之指揮下;其左側為印度正規軍,由伊布拉西門罕(Ibrahim Khan Cardi)指揮;而 其右側則是馬爾哈羅荷爾卡(Malhar Rao Holkar)與解可吉羅(Janklji Sindhia)兩人所指揮。

戰鬥開始;馬拉德人首先使用大砲轟擊,然後其步、騎兵卽進行激烈的攻勢,由于馬拉德人採 取主動,所以在作戰初期尚獲有初期的勝利。伊布拉西門罕首先對杜爾南人(Durrani)的軍隊 右翼衝刺,魯黑羅軍隊的傷亡已達八至九千人。沙達夕弗羅的軍隊,在沙瓦里罕之率領下衝向杜爾 南人軍隊的中央,這時似乎馬拉德的軍隊已完全掌握了優勢。而阿布德里的軍隊先是採取守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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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德人的軍隊的攻勢已形鈍挫之際,卽將其主力中之後備部隊約一萬三千人向馬拉德人展開 逆襲。馬拉德人原已精疲力竭,受此意外的逆襲時,更使其士兵陷于苦戰之中。而沙達夕弗羅仍不 顧一切地對阿布德里的增援的逆襲部隊展開攻勢,但是沒有奏功,到了下午兩點一刻時,毘希瓦羅 (Vishwas Rao)中彈陣亡。這時,沙達夕弗羅眼見大勢已去,但他仍圖孤注一擲地作困獸鬥, 希望能以此能獲一絲生機。但就在兩點四十五分「的霎那間,馬拉德的軍隊完全崩潰了,澈底的打 輸了這場大戰。」

後來,有五名杜爾南人的騎兵,剝光了沙達夕弗羅的錦衣盔甲,而將其斬首。沙達夕弗羅是為 他的祖國光榮地殉職了,但我們必須指出,馬拉德人在邦尼巴戰後之失敗是由于馬拉德人沒有尊重 其他印度部族之輿論,而導至其民族情感之分裂;馬拉德的軍隊潰散後,而導至了他的將領先後陣 亡。後來,馬拉德人的軍隊、婦女、兒童,幾乎全被屠殺。正如沙卡爾所說:「總之,邦尼巴之役 就像弗羅鼎之役(Flodden Field)一樣,是馬拉德人的一次很大的災難,沒有一個家庭沒有家人 喪失生命;甚至很多家庭都只剩下孤寡。整個幹部都遭到了集體的屠殺。」而戰勝的阿富汗人却擄 獲了大量的軍品財物。總計馬拉德人所損失如下:

計有五萬匹馬;二十萬小母牛;數千隻駱駝;五百頭象;此外,尚有大量 的現金與寶石。這次馬拉德人的慘敗,也殃及了其首相巴拉吉巴吉羅,據一位商人的記載:「有兩 粒大珍珠;二二個金的摩胡爾(Mohurs),還有無數的銀器與銅器被刼。」巴拉吉巴吉羅原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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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圖位置邦巴尼鎮及馬拉德人之營地。

B圖位置為杜爾南人之軍營。

C圖位置為阿曼德沙、阿布德里之前進指揮所。

第三次邦尼巴大戰形式圖


A圖位置邦巴尼鎮及馬拉德人之營地。

B圖位置為杜爾南人之軍營。

C圖位置為阿曼德沙、阿布德里之前進指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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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病在榻很久了;又遭此大敗,乃于一七六一年六月二三日,在布拉(Poona)死于心臟病。

第三次邦尼巴戰後,誠然對于馬拉德人是一大浩刼;而最嚴重的結果是危及到馬拉德帝國的存 亡問題。這次戰後除巨大人員的傷亡、屠殺,以及財物上之損失外,主要是喪失了馬拉德人的元氣 ,尤其領導人才之喪失對其國家影響最大。這已顯示出:「馬拉德人在印度的聲望,潛力都是非常 軟弱的。到了緊急關頭,並無其他印度部族起而加以支援營救。」馬拉德人在邦尼巴之失敗;以及 其民族領袖巴拉吉巴吉羅首相去世之後;馬拉德人內部便喪失了親和力,再也無法恢復到他們一七 六一年之國勢地位了。

但是,馬拉德人也並未因邦尼巴之戰而招致澈底的瓦解。他們很快又光復了他們所失去之部份 領土,並試圖進一步再在印度斯坦重建他們的統治權。因為自邦尼巴戰役之後,阿曼德沙的軍隊並 未長期留在印度,以防止其敵人之復興,由于錫克教徒之不斷增加騷擾,甚至連旁遮普也一併放棄 了。

馬拉德繼任相國的為摩陀婆羅一世(Madhava RaoⅠ),在馬拉德的歷史上,他是一位賢相 。他遵循其第一任首相巴吉羅一世所訂之政策,以圖建立印度帝國為職志,直到一七七二年死去為 止都是以此一政策終其生的。對于摩陀婆羅一世之生平事蹟格蘭第(Grant Duf)曾評論道: 「馬拉德人,在邦尼巴平原曾一度失敗,而又將其光復絕非是偶然的事件。」馬拉德人于一七七二年 莫兀兒帝國之皇帝阿拉母沙二世(Shah A Alam)在外流亡,走避他祖先之京城避難;一七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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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摩訶德 (Mahadaji Sindhia)在德里自立為君主,在其最後被消滅前,馬拉德人曾抵抗英國 人在印度的蠶食鯨吞。

這一次的馬拉德人與莫兀兒帝國之戰,其影響並不小于第三次邦尼巴大戰,「馬拉德人與回教 相互間作殊死的戰鬥,造成兩敗俱傷,而使英國人從中得利,而建立了在印度的統治權,已決定了 印度未來的命運。」當馬拉德人想全力打擊英國人在印度作領土擴張時,英國的勢力已經壯大起來 了。「如果說普拉塞之役(Plasscy)是英國人在印度散播之統治種籽的話;則邦尼巴之役則是英 國人在印度統治之紮根期;」而最後馬拉德人與莫兀兒人之爭奪戰,則是英國人在印度統治之開花 結果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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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上圖採用史密斯(V.A. Smith)之牛津印度史(The Oxford History of In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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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莫兀兒之行政

第一節 莫兀兒之政府

莫兀兒帝國之行政與德里回教王朝之行政,在觀念上、原則上具有顯著不同的,還是在阿克巴 大帝時期。在他以前兩代之巴布爾(Babur)與胡默元(Humayun)兩人,巴布爾既無時間也無 機會考慮政府行政問題;而胡默元則既不關心政府行政,也無此興革建造之能力。後來,雄才大略 的阿克巴,以蘇爾(Sur)的行政範例,確定了他的行政組織。而莫兀兒之政府則是採用「印度人 與印度以北之各種形式混合組織而成的。」嚴格地說:「它只是將波斯與阿拉伯人之政治制度運用 到印度而已。」其最重要的莫過于對軍事制度的確立,莫兀兒之每名軍官都編有固定的軍籍,實施 中央集權,而尤其王權高于一切。他的聖旨就是法律,他的意志沒有人能加以改變。他是國家的元 首;是行政首長,是國家軍隊的最高統帥;是主要的立法人;也是最高最後的審判官;他也是神的 卡利發(Khalifah)。不過,從理論上,國王仍須遵守可蘭經的回教教儀,及其傳統的規定;實 際上,只要他高興,國王往往自己將這些神聖的回律束之高閣。

其下雖任用若干部長大臣,促其職責與當今之內閣閣員却不相同。這些部長們自己不能提出任 何政見,他們只是承受國王的命令執行他的政策而已,卽使有意見提出,取捨與否都握之在皇帝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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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全屬他個人的自由。當然,一般說來,皇帝對這些大臣,都是很倚重的。聰明的統治者例如迦 亨沙對其首相沙陀拉罕(Sa Dulah Khan)付託甚深;而胡生阿里罕(Husain Ali Knan)甚至 以首相地位而擁立新王。莫兀兒帝國前六主可說都還有相當的能力,而他們加諸百姓的統治也不算 太苛刻到殘暴;而且,就某些方面來說,也各有其不同之「德政」,他們也大都勤于政事,希望將 其政治治理得很好。尤其是在其首都鄰近地區、及附近各省之省督也都是戰戰競競地工作。

但是,這一時期,「莫兀兒帝國政府對于社會之建設,及人民之生活改善都沒有什麼作為,不 過,也未曾在地方有什麼重大的苛擾,以造成百姓的疾苦。」其實,莫兀兒帝國皇帝的命令也不是 毫無限制,例如,在邊遠地區諸如遮塔拉浦爾(Chota Nagpur)之深山;商特爾帕伽納(Santal Parganas)都還未接他們的統治。我們可以察知,莫兀兒的皇帝們所頒發之命令,要廢棄先一 代若干政令及措施,例如稅收制度等,都是實際上已失效,根本不能發生作用的政治制度。這裡尚 有一些英國人在迦亨沙及奧楞塞時代所留下的紀錄。卽使在莫兀兒的強盛時代尚且還有反抗中央命 令的情事,爾後,其他軟弱的繼承者們的命令,無論是在社會與朝中都是不能全部貫徹下去的,大 凡危害到地方的權益時,地方則多不願接受。

第二節 貴族

由于莫兀兒之貴族的種族複雜;也有不同之政治社會背景,諸如土耳其人、韃靼人、波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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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人;有回教、也有印度教之教徒,所以他們不能組織一個強有力的團體,以影響皇帝的決策。 甚至,還有些歐洲人也曾接受莫兀兒之貴族頭銜。按規定,莫兀兒帝國的貴族並不是世襲的,而只 是具有相當重要官職之身份而已。唯有從事伽吉爾(Jagir)職務的必須是貴族,但當其死後其身 份卽告消失,不能由其子女繼承。任何頭銜、官位、俸祿一般地都是不能世襲傳給子孫的。莫兀兒 的這種制度,實際上產生了很多不良的後果,正如沙卡爾所說:「極為有害」。貴族在其有生之年 盡量地浪費,而沒有為子孫留福澤的想法,而造成高級社會之窮極奢侈之風。

尤其「這種貴族制度,削減了貴族的權威,也就喪失了它的職能,而貴族對國家之事務不熱心 無誠意參予,反之,凡獨立世襲制之貴族,他的地位,財富並不仰賴各代的國王,皇帝個人之思想 而有所影響,唯有這樣,貴族才能仗義執言,規諫國君,以防其專制、腐敗、殘暴等不幸事件,這 才能達到貴族設置之功能。

由此可見莫兀兒帝國之貴族的功能是很軟弱的。

第三節 一般官僚制度

莫兀兒人為了要維持其強大的軍事力量,所以他們不得不僱用外國的亡命之徒為傭兵。雖然, 阿克巴大帝曾喊出「印度為印度人之印度」的口號,也任用很多印度人為官員;但是仍是以外國人 服行公職的人數居多。而在伽亨基(Jahangir)與迦亨沙(Janan Shah)在位時期則並無其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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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之政策。但這種政策,到了阿克巴之晚年卽行惡化,到了他兒子奧楞塞之手中更形變質了。在一 六八一年阿克巴率直地對奧楞塞寫道:「國家的文武官員,對其職務有如商業行為,他們之間很多 人是捐官,以金銀、財物收買政府的職務,實在是可恥的事,這無異是敗壞了國家的官僚制度。有 似我們每人都需要吃鹽,而却自行破壞了鹽井。」

每一名政府的軍官,其階級、薪給都有委任狀(Mansab)為具體地契約,並分配給他們固定 數量的士兵,正式為國家服役。也因此,就正式地變成國家的貴族。相當的地方之軍事、民政,悉 為其一人掌握。」阿克巴將其武裝部隊的官階分為三十三級,「最小的統領十人;最多統領一萬人。」 到了阿克巴統治之中期,最高階級的一般只能統領五千人,最為皇帝所信任之皇 室貴族可以統領到七千至一萬人;但到了其統治之末期,及其繼承者卽位以後這種 限制卽被放鬆,很多軍官所統率之部隊已不止一萬人。對軍官之任命、昇降、免職、撥職 等權悉操之在皇帝本人。每一階層之薪俸都有相當比例的差距;除了薪俸之外,亦按階級職務而 分別配有馬、象、馬車、及其他各種不同坐騎。不過,配有坐騎的官員除了高級的重要職務的人 而外,一般軍官很少能享有這樣優厚的待遇的。伊爾文(W. Irvine)寫道:「……我們最安全 的假定是:唯極少數人擁有坐騎,大多數的官員們之坐騎已經包涵在薪俸中了,這樣可以節省很多 馬匹、車輛、大象,以便充實戰力。」官職與薪俸都不能世襲。凡從事政府公職的人員,必須盡忠 職守,莫兀兒人的要求非常嚴格,因此,遷調也很頻繁。阿克巴大帝「知人善任,而能人盡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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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能補充他制度上之的很多缺失;但是到了後來,那些沒有器識的繼承者沿用這種制度時便 每況日下,官制日非了。

莫兀兒帝國的政府官員的薪俸給予有兩種方法:一為從國家銀庫支領現金;二為政府為酬答其 勳勞,派其為伽吉爾(Jagirs),但這只是暫時性的。所謂暫時性派其充任伽吉爾,並不是將土 地封給有功的官員,而是說指定某一地區之稅收,為其所享有。其稅收之值約與其原訂之薪給大致 相等。「如果是超收了多于他個人所應得之數量,以剝削當地的農民;卽構成違反政府規定之罪行 。」是要受到懲罰的。莫兀兒之伽吉爾制度,往往視為重要官員由一舊職轉向另一新職之過渡性之 閒職;有的則到了權高位重退休之後養老還鄉而為伽吉爾的。例如阿克巴與薛沙(Sher Shar)的 統治時代,就是將這些退休的官員之薪俸不用現金支付,而改為伽吉爾以作為養老終生之制度。莫 兀兒人無論對公職人員是用現金或派為伽吉爾,其待遇都是非常優厚的[註]。到了奧楞塞大帝統 治之後,如財政發生短絀,大都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從西方與中亞各地榨取得來的財物,以支付全 國公職人員的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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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摩爾蘭(Moreland)著阿克巴死亡時之印度(India at the Death of Akbar)一書第六六頁所 載:綜合其軍隊每月所花之一切費用,根據計算由皇帝任命的官員約有五千人,每一千人中,至少 有一人每月薪俸為一萬八千個盧比,也至少有一人之月薪為五千個盧比,有五百名軍事作 戰之戰鬥指揮官,他們的薪水至少一個月每月薪水是一千個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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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政府的中央官制

莫兀兒帝國之皇帝雖然具有無上的權威,但其政務仍是區分為不同的部門,也任用不同高級官 員代他處理各種政務,不過,決定權還是操之在皇帝的手中。

中央政務計分為六個部門:一為皇室部:設皇室部長一人(Khan-i-Saman);二為財政部 ,設財政部長一人(Diwan);三為軍事後勤部,負責籌措軍費薪給及軍事預算,設軍事後勤部長 一人(Mir Bakhshi);四為司法部,設司法部長一人(Qhief Gazi);五為宗教慈善事務部, 設宗教慈善部長一人(Chie Sadr或Sadr-us-Sudur);六為社會安全、及政務監察部,設監察部 長一人(Muhtasib)。

這六位部長中,以財政部長的地位最為優越,常為首相大臣,或稱之為瓦日爾(Wazir),負 責全國的歲計及財經大計。軍事後勤部長,其本身職務雖是軍事的,也可稱之為軍務部長,實際上 是主管全國官員之薪俸、糧餉、兵員之招征、補充,並對高級官員之升遷獎懲向皇帝提供建議,此 外對于每一戰爭,都須事先經軍事後勤部作充分地準備。皇室部的部長,為皇室都管,「無論鉅細 之皇室事務,都由皇室部長負責。宗教慈善部長,根據先知及回教的律儀維持社會治安,救濟孤苦 。司法部長,掌理全國法律及訴訟事件;監督各地方法庭之審判工作。

除了以上六部之部長外,此外還有低于其下之次要政府高級官員:諸如砲兵司令(Mir At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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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Daroga-i-Topkhana)、通訊司令(Daroga of Dak Chowki)、造幣廠長(Daroga of the Mint)、掌璽官(Mir Mal)、歲計審查官(Mustaufi)、皇室器物製造廠廠長(Nazir-i- Buyutat)、歲計官(Mushriff)、海軍司令(Mir Bahri)、皇室狩獵場監管官(Mir Barr) 、新聞官(Waga-i-Navis),主辦百姓向皇帝訴願案件之訴願官(Mir Arz)、軸重司令(Mir Manzil)、典儀官(Mir Tozak)等。

第五節 社會治安

在邊遠的鄉區,莫兀兒人並沒有什麼新的政策及新的措施以防止其社會犯罪,保護人民的生命 財產。其實,這些邊遠地方,自有史以來,其地方治安都全賴鄉村紳士及紳士之下屬人員維持。這 種制度,一般都尚能維護地方之平安,當然,有大飢荒、大變亂的時期,這些地方秩序就無法維持 了。直到十九世紀初期,政府才實際負起保衛鄉村治安的責任。

在城鎮中,則有警察(Kotwals)維持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他們的主要職責如下:

1.防止竊盜;
2.檢查度、量、衡,平一物價;
3.巡邏街道,值更守夜;
4.戶籍登記,街道編號,及監督陌生旅客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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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僱用無業遊民蒐集鄰近鄉村之一切情報資料;
6.調查、接管、死亡、失蹤,而又無子嗣者之財產;
7.禁止屠宰黃牛、水牛、騾馬、駱駝;
8.禁止強迫婦女從事其非本人自願以火焚殉葬之陋習。并禁止女子在十二歲以前結婚。

沙卡爾相信:「前面所列舉之事項,只過是莫兀兒之治安人員工作概要而已,實際上,是有出 入的。」但曼魯西(Manucci)觀察,其治安人員的職責確實是這樣的。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確定 的是:莫兀兒人的治安人員主要責任是維護城鎮和平及公共安全。

在遼闊的鄉、縣地區其法律和秩序,則常常是賴地方駐防司令(Faujdars)來維持。「駐防 司令乃是駐紮在一地區之部隊長官。」其職責是鎮壓小股叛亂,逮捕盜刼、及肅清犯罪集團,強迫 頑強不繳納年稅不法之徒繳稅稅收,並為百姓平反不法之司法審判,以及監察人員不情之污害等事 件。」

雖然,「國家的公共安全,及社會治安之制度各地方各時代都有變遷,」但維持治安之警察制 度,都一直是存在著的。

第六節 法律與司法

在莫兀兒帝國時代;并沒有像今天所有的法律條文,唯有迦亨基(Jahangir)公告了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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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例;及奧楞塞時代訂有回律摘要(Fatawa-i-Alamgtri)。莫兀兒人之司法裁判主要是根據可 蘭經的律儀為準,凡其所觸及禁止的則算是違法;凡奉行其所鼓勵的則為善行,至于獎懲之標準則 是根據以前有名的審判判例為依據。這些判例有的是出自地方之審判官,有的則是出自歷代皇帝的 最高判決。有的地方,也採用本地善良風俗習慣為審判根據的。

以上的判例之中,以皇帝們的判例為主,甚至高于可蘭經上之儀法。

莫兀兒的帝王們,很重視行政司法,所以他們視行政司法為他們的重要責任之一,因此,其行 政效率都很快速。莫兀兒之行政法,毫不偏袒從事行政的公職人員。阿克巴大帝就曾自律地說: 「如果我作了不公正的裁判,我自己就會受到良心的譴責,而自我審判。」柏魯支(Persshi)亦寫 道:「他們對行政司法極為關心、監督最嚴。」卽使迦亨基(Jahangir)、伽亨沙(Jahan shah) 及奧楞塞等皇帝,他們對于司法之重視與關心都是為其當代的歐洲族的人所耳聞目見的事。

至于行政訴願,雖然要通過無數層次之官員及法庭之審判,然後才能到達皇帝,實在是一件不 容易的事,但至少有兩位莫兀兒皇帝是親自受理行政訴訟,那就是阿克巴與迦亨基兩人。他們准許 百姓直接向皇帝提出行政訴願。尤其迦亨基,在他宮門外繫有一條鍊子,鍊子上有申告鈴,如果有 行政上之冤屈,百姓可直接拉申告鈴,就可以攜帶有關之證人證物接受皇帝的最高行政判決。

司法部長(Chief Qazi),為全國最高之司法行政長官,他在各省之省城都派有司法官(Qazis) ,受理各省之刑事與民事案件,對于回教與印度教之教徒所引用之法律都是一律平等的。由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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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的解釋法官(Muftis)、類似提起公訴之檢查官正確解釋回律;再由推事(Mir Adls)依回 律解釋官之解釋加以適用卽行宣判。

司法之審判,特別要求「公正、誠實、超越宗教、種族、黨派,甚至對皇室人員亦不能例外, 一本公正嚴明,以國家、政府利益為依歸。司法人員嚴禁接受有關案件關係人之禮物;更不能接受 任何人之賄賂,及財富之贈予等。」

但,實際上,這些司法人員,却自貶身價,不惜名節,正如沙卡爾所觀察:「司法官(Gazi) 竟變成了一般罵人的字眼。可見,在莫兀兒之當時,司法官名聲之狼狽了。」在各省之下,再沒有 地方法院。鄉村、小鎮沒有法院的地方,如有興訟則由地方各階級各自所組成之階級法庭(Pancha yets)中仲裁,這些階級仲裁人(Salis)往往是大公無私的,否則,就憑武力解決爭端。」

另外還有負責土地管理的地政部長(Chief Sadr),在各省也有地政機構之設置,地政人員 ,都是在民間社會工作,聲譽崇隆之社會賢達,著名學者,偉大的宗教家………等人士,皇帝為了 對他們表示尊敬,特任他們為地政人員。沙德爾(Sadr)一字雖是指地政人員,但地政人員也從 事調解土地之紛爭問題,事實上,又稱之為土地司法人員。

以上所述之司法、分省、中央、及皇帝御審三個階段,皇帝的審判卽是最高審判,有的案件只 要皇帝批准卽可定讞。皇帝有時也直接接受初審案件;而最後審判往往要判刑,諸如斷肢、斷指、 鞭撻等。有的刑事案件各法院之判決須經皇帝批准,然後再送往朝廷執行。莫兀兒帝國設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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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制度,犯人都是關在各城堡、要塞、及碉堡中的。有軍隊看守。

第七節 稅務制度

莫兀兒帝國之歲計可分為兩方面;一為中央歲入,一為地方的歲入,地方歲入以省為單位。

地方稅收之來源與中央稅收之來源是分開的,地方稅收以貨物稅、消費品稅、貿易稅、職業稅 ,從事各種不同社會活動之科稅、大宗的歲收還是商業的營業稅。

中央稅的來源為土地稅、關稅、造幣收入、遺產稅,對外戰爭之掠奪,因戰勝所獲之賠償、外 國及民間之贈獻、國家專利所得、以及人頭稅等。其中土地稅是自古所遺存的稅源,也是國家最主 要之固定財源。

關于稅收之來源蘇爾人(Surs)曾作了很重要的嘗試,但由于當時局勢混亂,法令難得推行; 嗣後又為薛沙(Sher Shah)及伊斯蘭沙(Islam Shah)所統治,所以沒有任何結果。但在歷史 上所行之有效之稅收,以及歷史上全盛時代之稅收制度勢必為阿克巴所採用。阿克巴將土地分為三 種;一為王田(Khalsa);二為伽吉爾田(Jagir),伽吉爾田是分封為貴族的,由受封的貴族征 收,除其所應得之部份外,其餘的部份則繳送中央之財政單位;三為自由租借之土地(Sayurghal) ,由農民自由地向國家租借。

阿克巴自脫離拜拉門罕(Bairam)及后妃之影響以後,就已認知到要使其帝國強大,重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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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財政制度之重要。以前為了財經制度之混亂,所以其政治也一直未有走上治道。一五七O至一五 七一年牟熱伐爾罕(Muzaffar Khaa Turbati)在陶德麥爾(Todar Mall)協助之下準備恢復土 地稅之評鑑工作。「在各地方成立有奎南戈(Ganungoes),專司土地之評等工作。各地之奎南 戈受到奎南戈總會之指導監督。奎南戈總會共為十人所組成。到了征服伽雅羅第之後,陶德麥爾對 新征服之土地也加以評估。

一五七五到一五七六年,阿克巴又作一次新的嘗試,除了伽雅羅第、孟加拉、比哈爾之外,他 廢棄了老的稅區,重新劃分了幾個大的稅收區,每一大區一年產生價值一千萬盧比的糧食,而每大 區並置一官員稱之為克羅里(Krori),他的責任是在征稅,與獎勵農耕。但不久,克羅里們漸漸 變質,他們壓迫農民,榨取農民,反而增加了農民的痛苦。於是,廢棄了克羅里的機構,又恢復了 老的稅區制。不過,克羅里的官銜遲至迦亨沙之統治時代仍還保留著。

最重要的稅務改革是在一五八二年,這時,正是陶德麥爾已奉派為阿夕羅弗部長(Diwan-i- Ashraf),並由希日圖(Hitherto)為其助理,試圖固定每年的平均產量,及其平均價格,以確 定國家每年的土地稅收數目。於是,陶德麥爾建立了一個稅收的標準制度,其主要特色,及其實施 秩序是:

1.土地測量;
2.土地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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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確定比率。

對于土地之測量極為小心仔細,在老的稅區制測量的長度以碼(Ilahigaz)為單位,一碼約等 于三三吋;而且,還將測量的季節分開計算。其測量的工具為統尺(Tanab)、竹尺(Jarib)、 以及鐵板尺等。所測定之土地,還得經過一段時間之實驗耕作,然後再依其平均產量將土地分為四 個等則:

1.每年都可以栽培的土地(Polaj):視為第一等則土地。
2.兩年內不定時可耕種之土地(Parautt):視為第二等則土地。
3.三至四年可供收穫之土地(Chachar):視為第三等則土地。
4.不能耕種的土地,或五年以上才能供收穫之土地(Banjar):視為第四等則土地。

以上四個等則土地,實際以能耕種的土地為收稅的對象,第四等則的土地無法科稅,所以能科 稅的只以前三等則為準。政府征收農產收穫量的三分之一,農民可以現金繳付,或以土地的產物清 繳都可以。如以現金繳付,則依據當時之市價為準。這種稅收制度,已普遍地推行到北印度、伽雅 羅第(Gujarat),後來,推行到德干已稍有若干變化,卽幾乎「每個農民每年都得繳付固定的實 物稅(Rayatwari)。在莫兀兒帝國以外之地區,並未實行這種制度;而且,卽使在莫兀兒帝國 所轄之行政區內,也同時因地而有例外,也並未完全實現這種稅制。

稅收之目的,是在支援行政之推行。其稅務行政區分,將全國劃分為若干省(Subahs)、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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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設縣(Sarkars)、縣下設鄉(Paraganas),數個村形成一鄉。在一個大的行政區內,派有征 收稅務稅官(Amalguzar),其下所轄有若干稅務員。

一村之村長(Muguddam),或村的紳士為地方服務,未享有國家的待遇;另外還有收穫季 節時專門從事測量農民收穫量之人員(Karkuns);還有人專門紀載各村所科征之稅收數量(Qan ungo);各區都有倉庫管理員(Potdar);及會計員(Bitikchi)。這些官員都是直接從事稅務 的征收工作,他們要「不失時機地完成征收工作。」皇帝們有時會下令曉諭他的官員,向民眾征稅 時要體恤農民的艱苦,要求他們放棄一切稅收,以解救某些災難地區的民困。

在迦亨沙(Jahnn Shah)及奧楞塞的統治時期,稅吏甚至省督有對百姓橫征暴斂,騷擾百姓 甚烈的例證,迦亨沙及奧楞塞,在民怨沸騰,上書皇帝後,皇帝對于不法的稅吏卽曾嚴加懲處。雖 然較低級的稅吏,尤其在各省縣之人員並沒有像上面所說之橫征暴歛;而「高級之稅吏,可以說是 普遍,毫無例外地貪污極為嚴重。」

稅收制度之成敗,決定在主持稅收之中心人物之操守與能力,在奧楞塞大帝之統治時期,稅務 制度尚未見敗壞;只是不良的風氣已經漸漸存在著了。莫兀兒帝國之整個稅收制度,就理論上說仍 是很健全的。「但實際上稅吏的職務很容易流入貪污自肥。」農民也樂意給與稅吏若干賄賂,這樣 他們可以得到安全感,不慮其騷擾,在國家動盪不定之時,經其證明可以免除稅務負担,卽使要繳 稅,也是在稅吏的庇蔭下繳納得少至最低限度;尤有進者,農民不致因為繳稅上之無意過失而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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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土地、勒令遷徙的無妄之災。」不過,這種「以實物繳稅的制度」似乎比之現代以現金繳稅要 較為合理,因為物價有漲跌上下之波動,而實物則 受物價漲跌之影響,雖然三一稅制似嫌太高, 尤其與印度歷史上之六一稅制相比幾乎高出一倍,但在現代的農民所繳之稅相比,並未超出農民所 負担的能力,因為農民除了繳付土地稅而外,其他的稅都全部免除了。

第八節 省的行政

阿克巴大帝于一五七九至一五八O年,將其帝國劃分為十二個行省;到了阿克巴之末年又增為 十五個行省[註];到了迦亨基(Jahangir)在位時又增為十七個,到了奧楞塞時期,總共設 有二一個行省。

莫兀兒帝國是行中央集權制,各省之省督,各省之行政都是于中央的掌握之下。一省之省督, 就是該省之總司令(Sipah Salar);也是一省之王(Sahib Subah);簡稱之為尼日曼(Nazim) 。實際是集軍事、民政大權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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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這十五省是:安格拉(Agra)、阿拉巴哈(Allahabad)、奧德(Oudh)、德里(Delhi)、拉哈爾 (Lahore)、馬爾坦(Multan)、卡布爾(Kabul)、阿及梅爾(Ajmer)、孟加拉(Bengal)、比 哈爾(Bihar)、阿曼德巴德(Aamadabad)麥爾瓦(Malwa)、毘陀爾(Berar)、甘提沙(Khrn- desh)及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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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之下,又設官分職,諸如首席部長(Diwan)、包克琪(Bakshi),防區司令(Faujdar) 、治安警察(Kotwal)、司法官(Qazis)、土地司法官(Sadr)、阿邁爾(Amil)、會計官 (Bitikchi)、波第德爾(Potddar)及瓦伽伊納弗(Waga-I-Navis)等。

首席部長負責省內之財政稅收,往往與省督形成制衡作用;所以兩者之間之關係大多處于對立 之狀態,莫兀兒帝國之所以這樣,則在使得省督雖集軍政大權于一身,但仍無能形成個人獨裁,以 資坐大,形成割據。

第九節 軍制

莫兀兒帝國經常維持著強大的常備軍。從其法令規定,「全帝國之及齡壯丁都是國家的後備兵 。」實際上,在莫兀兒帝國所實施之兵制,大都是挑選委派的(Mansabdari),除了挑選召征之 軍隊而外;還有一種補充兵制(Dakhilis),及自願軍(Ahadis)。補充兵是皇帝所任令之將領 ,因戰時需要所征召之兵員,亦由國家補給支薪;而自願軍是一種特殊身份的騎兵,往往是隨皇帝 行動,保衛皇帝的安全,不與任何軍隊發生關係,可稱之為皇帝的御林軍或子弟兵;至于皇帝所征 召委任的軍事所組成之軍制我們在前面莫兀兒之官僚制度一節中已陳述過了,不再重贅。但我們所 要補充說明的是,莫兀兒人的此種軍事制度仍難免趨向腐敗。

伊爾文(W Irvine)曾指出:「卽使在莫兀兒帝國之全盛時代,軍隊中已有缺少員額,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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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力,溢領糧餉的情事。這些溢領糧餉由軍官們分享;一旦作戰需要兵力時,便以地方無業遊民, 征集未經訓練的牲口代替正規兵作戰。」阿克巴大帝曾經大力整飭軍中貪污、封扣員額等弊病,官 兵一律建立軍籍,「其官兵名冊上并註明其父親姓名、種族、階級,以及原來籍貫等,并建立個人 之人事資料。」至于軍中之牲口、馬匹一律加以烙印編號,並重新加以整補,但行之不久,仍產生 了很多流弊,一如往昔。

莫兀兒帝國的武裝部隊,如用現代術語,則可分為騎兵、步兵、砲兵及海軍四種:騎兵可說是 莫兀兒人之主要兵種;步兵則是從城鎮,或鄉村中之農民選召而來的,「其一般之戰鬥力量都是很 薄弱的。」槍砲、及其裝備有的是國內自行製造,有的為從國外進口,從巴布爾、胡默元、及阿克 巴以後都擁有砲兵;但其砲兵在阿拉格爾(Alamgir)的統治時代才有正式完善的編組,也較之以 前要強大。某砲兵之糧餉、補給全由帝國之中央撥付。至于莫兀兒帝國之海軍當然不能與現代的海 軍相提並論。阿布爾裴日爾(Abul Fazl)在寫莫兀兒之行政機構時曾提到有海軍一個單位,其職 掌是:(1)建造在江河航行之運輸船;(2)建造堅固的大船,以裝運作戰用的軍隊;(3)招募海軍兵員; (4)管理河道;(5)對江河中之商民科征稅收。

有一支七六八武裝艦隊駐防在達坎(Dacca)以防止孟加拉灣沿海岸之海盜及阿提坎人(Ara kanese)之掠奪。不過,莫兀兒人並未認真地建立它的海軍勢力。

雖然,有些學者,對于莫兀兒人的陸軍交相貶謫,指責腐化沒有戰力,但這也有其內在原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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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它的軍隊成員並不是單一的蒙古人,而是各宗教、各民族的人都有,而且份子複雜,其 生活、習慣、思想、觀念,處事態度都不一致。雖然,其軍隊數量是一年一年地增多,但是統御、 控制也愈為困難。

第二、其軍隊中之官兵,並非都是皇帝本人之直接關係人;而是透過其親信之間接關係招征而 來的,但其親信之間又相互傾軋,彼此攻訐,猜嫉,在作戰時,不但不能同心協力,相互支援,而 且,還故施陷穽,資敵利用。

第三、莫兀兒軍隊大多虛飾浮華,無論行軍紮營,都講究排場,好像神聖不可侵犯。阿克巴在 時,就曾指示軍隊要革除浮華風氣。

雖然,阿克巴大帝曾嚴令改善,但不久,故態復萌,由于莫兀兒軍隊之浮華矯飾,却使得其朝 廷沒有財力再作過多的浪費,所以莫兀兒皇宮的妃嬪還算不多;大象、駱駝在皇宮不准畜養;甚至 關于音樂、畫廊、禮拜諸活動亦減至最低限渡。因為象和駱駝要載運金銀珠寶;壯牛要載運軍事物 資;軍中之駱駝要裝運軍中之裝備補給。

在奧楞塞大帝時期,其最大之軍營是在阿曼德拉格爾(Ahmadnagar)。格蘭德(Grant Duff) 說:「莫兀兒帝國由于財政上之短絀,嚴重地影響到它軍隊的戰力及軍事力量,甚至連必需的軍 事及行政預算都無法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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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由于莫兀兒軍隊之浮華驕狂,所以其紀律廢弛,在迦亨基與迦亨沙兩人之統治時代卽已惡化 ,到了奧楞塞時代尤為表面化了。「因其軍隊無戰鬥力,而招致外來的侵略。」所以薛梵琪(Shi vaji),僅以訓練有素的輕騎兵就能遠勝于莫兀兒的軍隊,打敗莫兀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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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會及其經濟生活

莫兀兒帝國時代之經濟環境及社會生活,較之其軍事上之征服,與政治統治權之建立,在今天 對印度之影響還要重要得多。雖然在印度本身已無具體史料可考,但可以從西方歐洲人之旅行家的 遊記及其廠商人士之紀錄,以及其當代波斯歷史學者的著作,以及有關當時的文學著作上可以作一 有效判斷。從以上這些史料中,卽可以發現當時印度人真實的社會及經濟生活。

第一節 社會環境

第一目 社會結構

莫兀兒的社會,是一個封建組織,國王為該社會的最高峯;次一階層則是他的官員與貴族。貴 族享有特殊的榮譽與各種利益,一旦作了貴族,卽一生富貴,再不會淪為庶人百姓了。

國王與貴族在生活水準上,當然亦大不相同。國王無論在財富上、生活享受上都有一定的規定 ,獲有極大的特權,而貴族與國王比較起來則相顧失色得多了,但是,仍足以富貴榮華終其身, 大多數貴族都過著奢侈糜爛的生活,在高牆深院中沈醉在醇酒美女之中。

阿布爾裴日爾(Abul Fazl)曾告訴我們:「皇帝的後宮有美女五千,由特別女性官員 負責管理。在迦亨基(Jahangir)在位的時代,有一位荷蘭的工廠負責人,在阿格拉(Agira)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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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見聞是:「摩訶爾們(Mahals)之富裕、浪費、荒淫、驕狂,簡直毫無顧忌;其居處之豪ï, 首飾之考究真是無與倫比的。」這位荷蘭人名叫佛蘭西斯可(Francisco Pelsaert),尤其對于 貴族們的荒淫無度特別記載很詳。他們的食物與服飾都是昂貴稀珍的東西。他們生活在巍峨的禁宮 中,深深地沈溺著不能自拔,正如他們的高牆深院與外界無以生存的貧苦百姓隔絕得為一強烈的對 比。

在這裡,我們要說明的是,凡是外國人被皇帝封為貴族之後,是不能隨意將其財富轉往國外的 ;甚至也不能將其所享受之豪華裝飾等物品攜往國外。貴族們所擁的財富及國家所給予他的官職, 直到他有生之年仍可終生保存,而其官職則在其體能不能勝任時則必須退職。到了迦亨沙統治之末 期,貴族漸漸喪失其地位,而貴族之風氣,道德亦漸漸敗壞。尤其是在十八世紀之奧楞塞在位期, 貴族的風氣已敗壞無遺。到了奧楞塞統治之末期,由于貴族們之自私敗德亂行,有的地方政治力量 已不能維持社會秩序,而成為無政府無王法的時代。

在貴族之下,還有少量的中產階級。他們自然不能享有奢侈的高貴生活;但是却擁有相當富 裕物質的生活。一般說來,商人還能過著簡單,適度的良好生活。根據有些歐洲學者所記,在印度, 西海岸商人由于他們鍥而不捨地從事商業之經營,積了大量的財富,生活都比較富裕,有的甚至也 跟貴族一樣,享受著奢侈生。

不過,中產階級的商人是不能與皇室及貴族們的生活相比擬的。因為商人們並不能輕易地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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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疋;而毛織物、長袍與鞋子商人根本無從享有。但其他方面的東西商人們并不缺乏,譬如各種食 物在正常情形下是經常可以買得到的。但一逢荒年及戰亂商人們也是痛苦的。弗蘭西斯可(Franc- isco Pelsaert)曾寫出他在當時印度歷經七年的所見所聞:「有三種人,他們的生活比較一般農民 稍微寬裕,他們的差距也很小;一為工匠;二為貴族之僕役;三為開小店的商人。」僕役的工作都 不是出于個人之自願,薪資很低,穿得簡陋,食得粗糙,他們常受到帝國官員及貴族之壓迫。

開店的小商人,雖然有時富裕,但是有點積儲的商人不敢公開,而須將其財富加以隱藏起來, 也不能公開享受。佛蘭西斯可寫道:「小商人們所賺來的錢如不隱藏,則受到很多無謂之騷擾,且 科稅太重,如將以隱藏,一旦被發現,則將全部被充公沒收。莫兀兒人之省督們所用之情報人員極 為靈通;而且,不分敵友,唯個人利益是圖。所以商人的痛苦實不亞于一般窮苦大眾。」

到了迦亨沙統治之末期,農人所受各省督之騷擾尤烈,農人的處境愈來愈為惡劣,也愈來愈貧窮。

第二目 社會習俗

沒有節制的浪費,自然不是一般百姓,也不是一般富有人家,只是少數富有家庭及貴族而已。 特爾瑞(Edward Terry)說:「雖然有的人家有足夠的能力經常飲宴,甚至家中也存放著美酒 ,但他們也不是隨時飲用的,卽使是飲用一次,也是輕嘗淺酌。」他們在飲食上都很節儉,對待外 國人也很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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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印度教與回教教徒,都信奉聖人們的格言;相信占星術之預言。整個社會盛行童婚,嫁女 兒要陪嫁嫁粧,婦女殉葬(Satt)也很流行,還有一種古寧教(Kulinism)也為很多人所崇奉。 阿克巴大帝試圖改革社會風氣,簡化一般的繁文褥節,他規定新郎新娘雙方當事人,或父母雙方訂 立婚姻契約,卽可代替訂婚結婚時之隆重大禮;他也曾規定女子在十二歲以前,男子在十四歲以前 不得結婚;近親不得結婚;男方不能向女方索聘厚重的嫁奩,以及禁止多妻一夫制等。但是阿克巴 大帝的此一革新計畫並未成功,在十八世紀時,社會上之弊病已積重難返,特別是在孟加拉一省尤 然。如其當時歐洲的作者,在他們的作品中,毫不保留地寫了出來,諸如包爾茲(Bolts)、克勞 佛德(Craufurd)、及斯克拉佛頓(Scrafton)等;此外,還有印度的當代文獻也都有記載。

馬拉德人(Maratha)在這一段時期的社會也鼓勵不要索取厚重的嫁粧。柏雪瓦(Peshwas) 的社會及宗教事務都是在馬拉德人的影響控制下從事改革活動。孫博士(Dr.Sen)曾讚譽道: 「這種開明、開放的精神,對我們今天的後人看來,格外使人感到親切。」

他們對于強迫式的婚姻也是採取干涉的態度,如果男女雙方動機純正,卽使沒有經過正式結婚 的婚姻也是為政府所承認的,一般的寡婦再嫁,在馬拉德都是屬婆羅門以外的婦女,婆羅門的婦女 是不准再嫁的。其他如伽第人(Jats)及閻牟那河流域(Jumna vally)的婆羅門的寡婦也是禁止 再嫁的。不過,在伽第與閻牟那河流域多是一夫一妻制。

到了十八世紀中葉,達坎(Dacca)的羅吉拉巴羅闍(Raja Rajballabh)提倡寡婦再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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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不為民間所接受。一般地說來,大多是以男人為社會中心,「婦女往往以其丈夫的意志為意志」 ;但也有婦女從事政治工作的事例。不過,從事公職的婦女是極少數的。

第三目 十八世紀社會生活的敗壞

一般說來,社會風氣之敗壞以十八世紀為最。這可以從各方面來說明,其之所以敗壞的原因雖 然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時印度的黑暗時期之一。正如一位當代的學者所說。正值十八世紀 之末,十九世紀開始:「無論在社會、宗教、藝術、……等各方面,傳統已經破壞,人文運動幾近 灘瘓,失去了創造力。」

雖然,這一時代社會已普遍走上頹廢,但是,也有其最大的特色,那就是,儘管印、回之間在 政治上經過了幾個世紀以來的長期鬥爭,而印、回兩大民族之間相處確更為密切、深厚。這主要得 歸功于阿克巴大帝之統治時期,全力促進印、回和諧,這也是他統治時期,所留給印度人最深遠的 影響。甚至在奧楞塞大帝時期,雖然社會風氣,百姓生活已趨墮落,但對鼓勵印、回合作也是有貢 獻的。

一位回教的詩人阿拉瓦爾(Alawal),他將十七世紀之一位印度文詩人之詩譯成孟加拉文 (Bengali),他也有很多詩歌頌韋希拉瓦(Vaisnava)神為主題的詩律。

沙伊德(Sayyid)兄弟之一的阿布杜拉罕(Abdullah Khan)也跟印度教徒一樣熱情洋溢地 歡渡迎春節巴善第(Basant),及潑水節之火利(Holi)。釋烏道拉(Siraj-ud-Daulah),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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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伽法(MirJafar)與他的親戚朋友一齊歡渡火利節。據說密伽法在摩夏德巴德(Murshidabad) 附近于臨死之前躺在床上還喝了幾滴水吐在克利德希瓦利(Kirtteswari)神像上祭神。而道拉 第羅(Daulat Rao Sindhia)及其官員也穿著綠色的衣服與回教徒一樣參加列隊遊行。一位當代 印度學者說,在一個名叫伽門伊伽亨(Jam-1-Jahan)之波斯十九世紀之週刊上曾提到在一八二 五年,德里朝廷慶祝杜爾格(Durga)女神的盛典。

第二節 經濟環境

第一目 阿克巴以前的經濟環境

關于莫兀兒人先前兩朝時代之經濟狀況我們所知極少,歷史學者所能引證的史科,信而有徵的 ,只是巴布爾(Babur)之回憶錄。伽爾巴丹(Gulbadan Begam)之胡默元傳(Humayun-Na mah)中可以推知在印度斯坦一般物價的最低價格,諸如:在阿克巴之出生地阿瑪可第(Amar- kot),四隻大山羊才值一個盧比。在胡默元之前阿富汗人薛沙已經作了一次經濟改革,印度斯坦的 經濟情況勢必已有了相當的改進,胡默元重新佔領印度後當必享受到了薛沙經濟改革的餘蔭。因為 ,甚至直到蘇爾(Sur)時期,薛沙的改革尚保持有相當的成效,而未遭受破壞。

第二目 阿克巴以後的經濟環境

關于莫兀兒帝國的經濟問題,他們自始自終都是很重視的.甚至當他們傾向瓦解的時期,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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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地對經濟特別關心。尤其在阿克巴以後,我們可以從各方面獲得其有關之資料:諸如埃伊阿克巴 或稱阿克巴事略(Ain-1-Akbari),波斯人之若干文獻;歐洲商人、旅行家、學者之遊記;歐洲 人在印度設廠之製造商;以及其當代印度人之各種文獻等,都可以印證當時的經濟情況。

第三目 繁榮的城市

在莫兀兒帝國時代最繁榮的城市很多。費琪(Ra1ph Fitch)在一五八五年寫道:「安格拉 (Agra)華德坡(Fatehpore)是很大的城市,其中任何一個城市都比倫敦(London)要大很 多;而且,人口也比倫敦要眾多。安格拉到華德坡相距僅十二哩。沿著這十二哩長之道路兩邊,都 是販賣各種食物、貨品之商店,儼然已變成通衢市場,人羣熙往攘來,摩肩接踵,極為熱鬧。」

特爾瑞(Edward Terry)亦曾提到旁遮普(Punjab):「這個省區很大,物產豐富,拉哈 爾(Lahore)是這一地區最主要的大城市,不但城的面積很大,而且,城內市民都很富有,人口 眾多,是印度最大的商埠之一。

孟斯拉德(C.dE Monserrate)在一五八一年認為:「拉哈爾並不次于亞洲或歐洲的任何城市」 ;在甘提須(Khandesh)之般亨坡(Burhanpur)是「一大的城市,人民都很富裕」;在伽雅 羅第(Gujarat)之阿曼德巴德城(Ahmadabad),根據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所述: 「則是一座具有高度繁華的著名城市,」這座城「不但氣候適宜,物產集散于此,民生殷阜;而且, 就整個環境看來,很少的城市能與其相倫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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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印度的著名城市諸如婆羅奈斯(Benares)帕第拉(Patna)、拉闍瑪哈爾(Rajmahal) 、巴爾德旺(Burdwan)、胡格里(Hugli)、達坎(Dacca)及吉大港(Chittagong)等城 市都是很有名的。

第四目 交通

那時代的交通,雖然不能與科學鼎盛時代的今天相比;但是無論是沿著各河流與各主要道路的 商人,都是絡繹不絕四通八達的。當然,除了幾條寬敞的大馬路外,都是沒有舖碎石的大便道。

通衢大道的大馬路兩邊,植有行道樹,看起來非常清爽寧靜。在相當距離之處設有驛站,以供 旅客及行商過夜。這種驛站都有治安人員加以保護,以保障行商旅客的安全。

至于水運方面,凡是長年可供航行,或凡可供航行的季節的河流都作了有效的航行利用,由政 府派人管理河運,並負責維持航行中的各種安全。甚至到了十八世紀,關于水上交通的情況都先後 為杜.亞力山大上校(Dow Colonel Alexander)、林勒爾(James Rennell),及斯塔渥拉 (Stavorinus)等所提到,尤其斯塔渥拉對于印度河流之航道非常熟悉。

無論是陸路或水路,有的是早在印度歷代各時期都已建築完成,或建築了部份,尤其是蘇爾 (Sur)的統治者們所未完成的,莫兀兒人再繼續其工程。在阿克巴卽位之初期,摩尼罕(Munim Khan)在伽普爾(Jaunpur)建了一座大橋,迦亨基在位時期在般亨坡(Burhanpur)等有灌 溉系統;在迦亨沙統治時代,阿里馬爾丹罕(Ali Mardan Khan)但奎德爾(Qandahar)省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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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六三九年在羅維河(Ravi)重新擴治該地之運河,對于此一廣大地區的民眾之影響既深且遠 ,實為一次最偉大的建設工程。

第五目 農業

這時的農作區制與現在幾乎完全相同。如果說,那時,只是小農莊制,一個小農莊自己什麼都 種,完全為了自給自足,那實在是錯誤的猜測。譬如糖都集中在孟加拉、比哈爾很多地方,並且, 糖還出口到國外。又如靛青都是產在北印度。皮爾沙第(Francois Pelsaeat)曾確切地告訴我們, 在閻牟那河流域(Jumza Valley)及中印度地區為靛青主要產地。因為印度到處都是棉織及絲織 工廠,所以也需大量的靛青作為染料。

煙草引入印度,大概始于一六O四年,或一六O五年前後,印度人大量的培栽還是自此以後的事。

這時的農業用具之製造,種類繁多,幾乎與今日相同,除了今天的農業之栽培技術較為進步而 外,至于農業制度與今日可說並無不同。不過,當時的佃農常受到地方官員之壓迫與勒索。

第六目 天災

農民是靠天吃飯,當雨水不調,就會遭到飢饉,這是農民最痛苦的事。尤其莫兀兒帝國,對于 荒年不但沒有救濟制度,反而加重稅捐之科征。甚至無數的人卽使遭受餓死,餓殍不絕于途,莫兀 兒帝國政府仍視若無覩,不加以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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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六至一五五七年.在安格拉,毘耶納(Biyana)及巴丹(Badauni)等鄰接地帶發 生了一次可怕的飢荒,「根據當時一位身臨其境的人說:人們的飢餓已到了人吃人的地步。農田全 部荒蕪,就像沙漠一樣,寸草不生,所有農民都離開了他們的農地……他們無可奈何,只有認命 ,這是天意。」

伽雅羅第(Gujarast),是印度最富有的省份之一,一五七三至一五七四年亦發生了一次極 嚴重的天災。因此,「無論貧富的居民,都紛紛逃荒,到其他省份求生。」尤其是一五九四到一五 九八年的一次天災,所受害的地區最大,也是最嚴重的一次,「到了人吃人的慘狀。」「街上、路 上的餓殍阻當了通路,他們毫無助力地呻吟,只有坐以待斃,因為,整個人們都陷在餓死的邊緣 中掙扎。」阿克巴大帝曾試圖加以救濟,特派布克哈拉(Bukhara)之夏克.華里德(Shaikh Farid)負責;實際上,只不過表示了阿克巴的個人同情心而已,雖然並未使受災的人得到多少實 惠,但對于受災百姓在心理上,都發生了慰藉與鼓舞作用。

另一次災荒發生于一六三O到一六三二年之間,在德干與伽雅羅第兩省。這次也是很嚴重的一 次,在迦亨沙在位的時代,有一位宮廷史官阿布杜爾.哈密德(Abdul Hamid Lahori)記道: 「……人吃人之後,甚至飢餓得連骨肉之情都不顧了,而宰殺自己的子女充飢。」一名荷蘭商人 ,曾親歷其境,他亦寫道:「飢餓倒在街頭尚未死去的人們,就被人加以宰殺充飢;甚至在街上, 路上通行時,也得冒生命的危險,時常遭受追殺以供食用。」迦亨沙撥了一拉克(Lacs)半的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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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供作救濟,成立了數個「施粥站」,其所受之救濟經費約等于土地稅的十一分之一;但這並未紓 解災區廣大人民的痛苦。以後,直到在奧楞塞大帝之末期也相繼發生了幾次大災荒,但都沒有一六 三O年到一六三二年那麼嚴重。

第七目 工業與技藝

在印度的經濟發展史中,這一時期的重要工業之一,是有關具持續性及變化性之民族工業,除 了供給本國所需而外,主要是供應給來印度貿易的歐洲商人;以及亞洲之部份地區。其中最重要的 棉紡織工業,幾乎全印度各地都是棉花紡織中心。例如:卡諾曼德爾(Corormandel)之沿海岸; 在迦雅羅第(Gujarat)之帕第拉(Patan);在甘德須(Khandesh)之般亨坡;在聯合省(Un ited Provines)及比哈爾(Bihar)之伽普爾(Jaunpur)、娑羅奈斯(Benareas)等地;還有 在奧瑞沙(Orissa)及孟加拉(Bengal)之城市及鄉村到處都有棉織廠。我們可以說:整個印度 從奧瑞沙到東孟加拉,看起來有如一座巨大的棉織廠。而達坎(Dacca)區,已被視為回教最高級 之織造物區。「這種最精細纖柔的布疋是棉紡織物」,幾乎全印度都可以製造出與此相類似的細布。

皮爾沙第(Pelsaert)曾住過東孟加拉之查巴大坡(Chabaspur)及宋納岡(Sonargaon) ,他說:「所有民眾都是從事紡織工業,其產品之精細,品質之精良都稱得是上品。柏尼爾 (Francois Bernier)也說:「在孟加拉所產之絲織物與棉織物,從質量上看,都可稱得上是紡織 王國,也是棉織商與絲織商的大本營。不僅印度斯坦的紡織業不能與孟加拉之紡織職相比,甚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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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莫兀兒帝國,乃至其附近鄰近國家,甚至歐洲都無以出其右者。」

染色工業在印度也是很繁榮的。特爾瑞(Terry)也指出粗糙的棉布大都染色,或印花。「染 色或印花都富有很多的變化性,無論是線條,花朵都顯得生動活潑,而且,染色堅固不易掉色,甚 至說也不容易被洗掉。」

絲織物與棉織廠大都是相關聯的,也是印度人民主要的工業之一。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 寫道:絲織工業的勃興,可能是由于在阿克巴的統治時代,受到了莫兀兒帝國的鼓勵的結果。孟 加拉是絲的生產及織造中心,其產品原料除了供應印度本土還供應國外,尤其是歐洲各國。在印度 的絲織還有拉哈爾(Lahore)、安格拉(Agra)、華德坡(Fathpur Sikri)、及伽雅羅第等地 也很著名。

摩爾蘭(Moreland)引述塔夕尼爾(Jean Baptiste Tavernier)的資料,在十七世紀中葉 ,在孟加拉之總產絲量為兩百五十萬磅:孟加拉自行採用,一百萬磅;其他大都為荷蘭商人經中亞 輸往歐洲;其餘則在印度其他各地集散。

在阿克巴之獎助下,圍巾、地毯及毛氈工業也很發達。圍巾的毛,主要來自男女的頭髮,以克 什米爾及拉哈爾為主要產地,而地毯及毛氈則是以拉哈爾、安格拉為主要產地。此外,較粗劣的毛 織物,諸如網、袋、籃也是很有名的。

雖然,在莫兀兒時代,印度已失去其古老海上活動之活力;但其造船術、造船工業,却並未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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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我們只要從其當代文獻中就可以找出根據。

硝石主要是做火藥的原料,印度產量很多,大多為荷蘭及英國商人輸往歐洲,在十七世紀,印 度各地都有制硝之工廠,特別是在印度半島,卡諾曼德沿岸(CorgmandezCost),比哈爾區; 以及印度河與恆河流域之間地帶產量最大。甚至直到十九世紀之上半期,由于歐洲人為了戰爭所需 硝石之數量很大,印度的硝石感到供不應求;以前的時期,比哈爾之硝石工廠所出產的硝可說在歐 洲市場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除了以上之工業產品外,在莫兀兒時期印度還有各種不同的手工藝品也是很有名的。德爾瑞 (Edward Terry)說:「很多設計新穎的小盒子、小箱子,象牙雕刻、筆、墨盤子、各種毛氈; 以及其他工藝等品,可說應有盡有。」皮爾沙第也寫道:「在信德(Sind)婦女用的化裝品,奕 棋用的棋子棋盤;寫字繪畫用的文具;以及其他類似的手工藝品都有大量的製造。這些精工的器材 ,漆成黑色,並鑲上象牙,十分美觀。大多經過果阿(Goa)及沿海城市出口運往國外。」

雖然莫兀兒帝國政府鼓勵各種工業製造,但最發達的還得算是紡織;賺取外匯最多的也是紡織 業者。可是,這›製造業者要經過中間貿易商人之從中剝削,製造業者所賺並不多,最大的利潤却 為掮客,商人從中中飽了。尤有進者,正如柏尼爾與皮爾沙第兩人所說:這些製造業者尚受到貴族 及官員們的壓榨、勒索,痛苦不已。貴族、官員往往迫使廠商以最低價格賣給他們轉手,禁止廠商 自己與行商交易。不過,這樣,廠商還可獲得貴族及官員的通融免除一些苛捐及特別稅。雖然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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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對于高級的製造物也很喜歡,但他們尚能保持幾分自尊,未能插足;可是,對紡織業來說,廠商 及勞工的利益大都為貴族及官員所侵佔去了。因此,我們可以看出,當時,莫兀兒帝國之主要工業 為紡織,但紡織業者所得之利潤大都受到貴族、官員、及中間貿易商從中剝削;而製造業者,及工 人的所得極微,由此可見,一般民眾的生活水準及國民所得之梗概了。

第八目 一般物價

自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及其他學者之著作中,可以看出當時的物價,尤其是一般民生 日用品,諸如食米、蔬菜、豆類、肉類、牛奶等都是相當低廉的。

德爾瑞(Edward Terry)說:「整個國家的物資供應都非常充足………在這國度裡人人 都可吃到麵包,毫無短缺現象。」

史密斯博士(Dr. Vincent A. Simth)曾寫道:「在阿克巴與迦亨基兩人在位的時期,卽使一 般沒有土地耕種的勞工們所吃的東西與所穿著的衣服,較之現代恐怕還要溫飽得多。」

但根據摩爾蘭(Moreland),則持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說來,普通大眾的生活,也不會比 今天好多少;甚至與現在民眾所得相差無幾。」因此,我們可以確定,雖然由于物價低廉,但是, 民眾的平均所得亦低,莫兀兒帝國時代的人民生活也不會很好,也從無經濟上的黃金時代。也許, 因為那個時代人民生活單純簡樸,需要不多,慾望不強,容易得到滿足,就在他們當時那種經濟生 活環境下已經夠滿足了,不像我們現代人,將生活問題弄得愈來愈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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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目 貨幣之鑄造與流通

阿克巴很想像薛沙(Sher Shah)一樣,要保持幣制之穩定,維持貨幣的流通量。他于一五七 七年底,曾派遣克瓦伽.阿布杜斯(Khwaja Abdus Samad)為德里帝國製幣廠之負責人;甚至 在主要省份諸如孟加拉、拉哈爾、伽普爾、阿曼德巴德及帕第拉等地方都派有大員設立造幣廠。在 迦亨沙的統治期其最重要的造幣廠是在蘇拉第(Surat)。

阿克巴大帝發行的幣制計有金幣、銀幣、銅幣三種。就金幣論,其不同重量,不同價值者,就 有二六種之多。他所發行的銀質盧比,一枚重一七五喱(Graiins),相當于二.三英磅(2S.3D Sterling)。阿克巴也發行一種四方形的銀盧比,稱之為伽拉里(Jalali)。

薛沙(Sher Shah)時代的銅幣在阿克巴時代仍為主要通行的一種稱之為丹門(Dam),也 有人稱之為毘沙(Paisa)或弗魯(Fulus)的,全重三二三、五喱。無論貧富都使用其為交換中 準。每一丹門又可分為二五個吉脫爾(Jitals),卽是說每一丹門兌換二五個吉脫爾。

莫兀兒帝國在阿克巴及其繼承者之統治時代,其商務上所使用的多以圓形金質之摩胡爾(Mohurs) 、盧比(Rupees),及丹門三種貨幣為主。莫兀兒帝國的銅幣,尤其是阿克巴的銅幣「都是 純銅鑄的,不但是十足的銅,而且,重量也是十足的,尤其其設計都很美觀大方。

一個盧比等值于四十個丹門;到了一六一六年則等值于三十個丹門;到一六二七年以後,盧比 與丹門之比值或升或降,多少總有點起伏。雖然,在一六五九年,有英國商人在給英國官方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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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曾說:「新王奧楞塞(Oran Zeeb)所鑄之銀幣只有八分之五的成色,比其規定之成色要少, 因此引起了蘇拉第(Surat)的商人與其省督發生了爭執與衝突」;但是,在阿克巴以後,貨幣之 流通上却並未發生多大變化。因此,這位英國商人之報告是否屬實,自是一個疑問。

第十目 國外貿易

在莫兀兒帝國所統治之太平時期,印度對外貿易,無論是對歐洲或亞洲都是很活躍的。

印度當時之進口貨物多屬金塊、生絲、馬匹、金屬品、象牙、珊瑚、琥珀、寶石、天鵝絨、錦 緞、織錦的衣服鑲邊、香料、藥材、中國的瓷器、非洲的奴隸等。

印度當時之出口貨物為各種不同之紡織品、紙張、靛青、鴉片、藥材、硝石,以及其他各種貨物。

進出口貿易,在陸路上,西北有兩條主要的通路:一為自拉哈爾(Lahore)到卡布爾(Kabul) ;一為自馬爾坦(Multan)到奎陀訶爾(Qandahar),除這兩條道路外,尚 其他小徑。不 過,陸上的道路大都不太安全。一般行商大都由海上及江河航行最為有利。當時,在印度的主要港 口則是在信德(Sind)之拉哈班德爾(Lahrri Bandar);在伽雅羅第也有好幾個港口,諸如蘇 拉第(Surat)、布羅琪(Broach),及坎貝(Cambay),今緬甸之巴斯因(Bassein),喬爾 (Chaul);在拉第拉吉里(Ratnagiri)區之達布爾(Dabul或Dabhol);果阿(Goa),巴第 卡爾(Bhatkal)、及馬拉巴(Malabar)等港口。其港口中最重要者則是卡里卡提(Calic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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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趾(Cochin),尼格帕坦(Negiapatam)、麥蘇里帕坦(Masulipatam);此外,在東方 還有一些沿海岸之小港口,也曾一度是很重要的,在孟加拉則有沙提岡(Satgaon)、辛利浦爾 (Sripui)、吉大港(Chittagong)及宋納岡(Sonargaon)等。

各港口都由政府管理,關稅亦由國家所有,但當時的關稅並不很高:例如在蘇拉第所抽之進口 或出口貨物稅,都不超過百分之三、五;而貨幣或金銀等無論進出口都只抽百分之二而已。不過, 當時,政府對于銀子的出口管制很嚴,禁止攜帶大量的銀子出國。」

自阿克巴大帝卽位以後,在印度之重要商業都漸漸落入英國人及荷蘭人的手中,他們甚至在其 殖民區正式建立工廠。由于印度的莫兀兒帝國政府禁止將歐洲的昂貴貨物輸往印度,所以歐洲商人 不得不從其本國將金、銀攜來印度購買印度的貨物,或在印度設立工廠,雖然英國政府對其商人將 金、銀輸出也是反對的,但英國商人仍然不顧其政府之管制而獨行其是。摩爾蘭(Morelands)認 為,在莫兀兒時代之印度的歐洲商人,根據當時之各種紀錄,「他們的活動,在各方面都是不受支 持的」。他們不但不受到英國政府之支持;與印度之官方、商人之間之周旋也是很困難的,因為印 度的商人與官員「都是很精明狡滑的。」尤其是各省之省督及其高級官員實施壟斷獨佔,更使得 外國商人處境困難。例如在一六五九年末期,孟加拉之省督密宙拉(Mir Jumla)就創下了先例 ,關閉了英國人在卡西巴日爾(Cassimbazar)的工廠;而且,還禁止任何印度商人與英國人發生 貿易上之往來,後來,直到英國的商人答應了孟加拉省督之條件,並且,正式的向其朝貢才恢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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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印度的貿易。但這樣並未減少他們的痛苦與困難;實際上,他們也不能完全滿足莫兀兒帝國 官員之需求,因此,有些時候,英國的商人固能做一筆生意,有時候他們的希望則歸于幻滅。

第十一目 奧楞塞統治後期之經濟衰退

奧楞塞大帝統治之末期,由于其政治不安,社會秩序混亂;自然其經濟日益衰退。尤其是戰爭 連年,財政枯竭,行政大廢,在如此的情形下,要維持和平與秩序實不可能。其結果,農業、工業、 、貿易都受到連帶的影響,有的時期,對外貿易幾乎瀕于停止。

一六九O到一六九八年之間,英人的船舶就未能在印度載運任何紡織品。根據研究奧楞塞的一 位歷史學家之觀察:「確實地,印度經濟的大衰退,不但國庫空虛,民生凋蔽,商業軟弱無力;而 且,整個的文化,藝術也都僵化了。」比較起來,雖然孟加拉沒有德干那樣多戰亂,但是,它必須 竭盡它的財力以支持奧楞塞之戰爭,亦使其經濟走向衰竭。這是莫兀兒帝國加速傾覆的主要原因。

莫兀兒帝國經濟衰敗,已早在一七五七年就發生了,以後,各種因素相繼地更造成了它的惡化 。尤其十八世紀之孟加拉,在印度之經濟史上,眞可稱之為是「黑暗時代。」由于中央政府之軟弱 ,宮廷內訌;波斯人之入寇;馬拉德人之煎逼,喜馬拉雅山麓之部族莫格人(Mugs)之背叛;葡 萄牙人之騷擾,英國商人漸漸壟斷了商業,尤其是鹽、菸草、及檳榔等日用品為然。因為帝國的官 員無法控制全局,而英國商人則可藉機向印度廠商或農人直接交涉買賣,甚至進而壓榨、剝削,而 形成壟斷,莫兀兒帝國政府則不能享受貿易之實惠。自一七五七年以後,強行征收農田稅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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卽已顯示其經濟制度完全面臨到全面的崩潰。長此漸久,拉瓦布的政府(Nawads Government) 就為英人的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所代替。而莫兀兒帝國軍隊之軍紀廢弛,朝廷 失去了威信,民眾失業,紛紛加入搶刼及犯罪活動。到了普拉塞戰役(Plassey)以後幾乎已無法 律、秩序、與安全可言了。

一七六五年五月,在孟加拉舉行一次特別委員會(Select Commitee),為了「領土分裂, 羣雄割據,政府軟弱失去了神經中樞;國庫空虛,政務廢弛……日常民生工業也都不能生產。而 屯積居奇,巧取豪奪的刁鑽之徒却可在一夜之間變成新貴,欺君罔上,漁肉痛苦無助的百姓。這些 百姓只有在被壓迫、欺榨、貧窮之下呻吟著。」[註]在東印度公司之克萊武(Clive)的政府及 其兩個繼承者威利斯第(Harry Verelst)與卡地爾(John Cartier)兩人昏憒無能的領導下, 政治情事益加混亂;復于一七七O年又發生了可怕的飢饉,印度人的痛苦實已不堪想像了。

一七七二年以後,東印度公司政府決心「加強其行政機能」,而赫斯丁(Warren Hasting) 及孔華利斯(Cornwallis)也都曾決心革新這些惡劣的社會環境及政治現況,但當新的政治、 社會建設尚未建設起來以前的幾年中,印度的整個情形却反而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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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見一七六七年二月十九日之孟加拉觀察(View of Bengal)之附錄,第四七一頁威利斯第(Vere lst)。 本書簡是特別委員會寄給宮廷執政的(The Court of Direc 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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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莫兀兒帝國之教育文學與藝術

第一節 教育與文學

在莫兀兒帝國時代的教育,是不像現代有經常性之教育制度的。不過,有關的基本教育與養成 教育仍是存在著的。皇族子弟們本身要接受各種不同的教育,甚至各國的教育。他所受教育的地點 大都是回教寺廟,修道院,或者延請其當代之博學大師,宗教聖者到宮廷授學。

幾乎每一回教寺廟,都舉辦基本教育,設有專門機構來綜攬地方教育的(Maktab)。無論男 女兒童,都可在這裡接受教育。還有印度教之梵文及地方語文學校仍舊保持著,無論在鄉下,或城 市都很普遍。

莫兀兒帝國的統治者都很獎助教育。據載,在巴布爾(Babur)時期,有一位很能幹賢達的部 長,名叫沙伊德摩奎巴爾(Sayyid MaqbarAli),他主要職責是主管公共工作部(Shuhrat-i-Am) ,而却建立了好幾所學校及學院。

胡默元(Humayun)雖然沈醉于逸樂、鴉片;但是他很喜閱讀、研究:他最長于天文、地理 方面之知識。只要是所喜歡的書籍,他總是教人將其帶在身邊,與他隨行,簡直「是一個小型的活 動圖書館。」他曾在德里建立一座娛樂宮(Madrasa),後來薛沙(SherShah)打敗了胡默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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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將其娛樂官改變成圖書館。

「阿克巴卽位以後,在印度莫兀兒帝國之教育史上,又開了一個新紀元,分設了幾個學校及學 院。」他在安格拉.法德坡(Fathpur Sikri)及其他地方創立了學院。為了改進回教的教育,他修 正了回教教育的課程,雖然沒有收到他所預期之教育效果,但是也是具有相當教育上之影響的。阿 布爾慧日爾(Abul Fazl)曾對阿克巴之良好教育成果表示推崇,事實上,「所有的國家都有學校 專門培植它的民族幼苗,尤其印度斯坦,對于其國民之養成教育辦理得特別著名。」阿克巴為了推 行他在宗教上之寬大政策,在他晚年的娛樂宮裡,還辦理印度教、印度語文等各種教育。

迦亨基(Jahangir)頗具有文學修養,他對波斯文與土耳其文都能閱讀。他發佈過一道命令 :凡是富有人家,沒有子女的遺產,或旅行人員,不能查知家屬者,其財產卽歸政府所接收,將修 建娛樂場及修道院、寺廟等,辦理宗教、文化、教育方面之事業。在塔里克伊伽亨伽(Tairik- h-i-Jan-Jahan)一書所記,當他繼承大位以後,迦亨基「卽修整娛樂宮,在其中飼養著各種鳥、 獸以供學生、教授研究之用。」

迦亨沙(Shah Jahan)的興趣,雖然只完全熱衷于巍峨堂皇的建築,不太關心其他事業;但 是,他自幼卽受良好的土耳其語教育,到了晚上則潛心研究閱讀書籍。他也獎勵學術,對于學者備 加崇隆優渥。他在德里建立了一所學院;并且修建了德烏爾巴奎學院(Dar-ul-Baqa),實際上等 于是重建,因為該學院幾乎已全部毀壞只成一堆廢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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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羅夏可(Dara Shukoh)在莫兀兒帝國之皇族中,也算是了一位在印度歷史上都享有盛名 的學者,他可以用阿拉伯文、波斯文、及梵文吟詩,而且,都寫得很好;他也有很多有名的著作, 其中包括奧義書(Upanishads)的波斯譯著;此外,還將薄伽梵歌(Bhagavat Gita)及羅摩史 詩(Ramayana)也都一一譯成了波斯文。他也寫了幾本關于蘇菲回教學派之哲學(Sufi Philosophly) ;同時,他也是一位回教聖者,一位苦行的托缽僧。斯力曼(Sir William Sleeman)甚 至認為他是一位不幸的悲劇人物,論才華、論德性,他應該是印度的皇帝,主宰印度的命運,但事 實却正相反。

奧楞塞大帝本人受了很好的教育,根據克恩(H.G.Keene),雖然他也熱心于回教之教育 ,而且「建立了很多學院與學校」;但是,對于一般普遍,應用上之教育未能計及。

在莫兀兒帝國時期,女孩子們也是接受教育的。皇室及貴族的女子都是在宮廷或府第中接受私 孰教育;而一般平民之中產階級的女子與印度教的女子,大都在學校與男孩子同時在學校中接受基 本教育,其教育之內容都是以宗教文學為主。

一九二九年,九月之「印度特別會議常務執行委員會」(The Auxiliary Commitee of the Indian Statutory Commission)也曾同意地指出,「無論在印度教或回教中,都從沒有反對女 子接受教育的先例。事實上,在印度的先期歷代中,婦女都具有廣泛地各種知識,特別是關于經典 與古典文學方面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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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克巴時代,「曾硬性地規定,皇室女子必須接受教育。」莫兀爾皇室的女子在文學上都有 其才華,巴布爾的女兒伽爾巴丹(Gulbadan Begam)是胡默元傳記(Humayunamah)之作者 ;胡默元的姪女沙尼瑪(Sultana J Salima Begam)長于波斯詩,而且是一名多產作家;還有 奴伽罕(Nnr Jahan)、馬母德(Mumtaz Mahal)、伽亨拉羅(Begam Jahanara)、及塞布 安尼沙(Zur-un-Nisa)等都受有很高的教育,她們對波斯文學、阿拉伯文學都有很好的造詣,至 少有很高的欣賞能力。尤其塞布安尼沙不但是一位波斯文學的學者;而且,精于書法,還有很豐富 的藏書。

我們已經指出,帖木爾的後裔在統治印度期內,獎勵文學是不遺餘力的,因此,莫兀兒之文學 在各方面有著不同的發展。在阿克巴的鼓勵下,學者爭榮,百家競起,產生很多不朽之作,其中最 富盛名者為摩達婆查亞(Madhavacharya),他是提文尼地方人,他的代表作為孟加拉文詩犍地 曼格爾(Chandi-Mangal),曾獲莫兀兒政府頒發獎狀,獲至最高的評價。

在阿克巴大帝統治下,最主要的文獻著作,可分三大類:一 為歷史著作;二為譯作;三為韻文 與詩。

1.歷史著作:其代表性之著作計有牟爾拉道狄(Mulla Daud)之塔里克伊阿爾菲(The Ta- 'rkh-I-'Alfi),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之埃伊阿克巴(Ain-i-Akbari)及阿克巴納瑪 (Akbarnamah),巴丹尼(Badauni)之曼培卡烏第台里克(Muntakhab-ut-Tawarikh),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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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曼烏定(Nizam-ud-din Ahmad)之陀巴吉伊阿克巴(Tabaqat-i-Akbari);菲芝夏爾印地 (Faizi Sarhindi)之阿克已納瑪(Akbarnamah);以及阿布杜爾巴奎(Abdul Baqi)之摩阿 西爾伊拉西門(MaAsir-i-Rahimi)等人物及其著作都是在阿克巴時代所獎勵的人物。

2.譯作:在阿克巴時代的譯學家主要的還是當推阿布爾慧日爾(Abul Fazl),他是一個波斯 文的作家,書法家、詩人、隨筆文藝家、批評家、及歷史學家,他具有各方面之天才。阿克巴令其 將梵文及其他語文之重要文獻譯成波斯文。有好幾位回教學者,奉命將不同版本之摩訶般若多史詩 (Mahabharata)譯成不同的語文。阿克巴並給他們一個統一的頭銜稱之為拉日門納瑪(Razm- Namah)。巴丹尼花了四年工夫,于一五八九年譯成了羅摩史詩(Ramayana)。訶耆伊布拉西門 (Haji Ibrahim Sarhindi)將阿闥婆吠陀(Atharava Veda)譯成波斯文。菲芝(Faizi)譯了 一本數學里拉巴地(Lilabati)為波斯文;牟卡瑪爾罕(Mukammal Khan gujarati)譯成了一 部天文學塔吉克(Tajak)為波斯文;阿布杜爾羅西門(Abdur Rahim Khan-i-Khanan)譯有 瓦奎伊巴布爾(Waqiat-i-Baburi)一書,以及毛羅拉沙(Maulana Shah Muhamma Shahabadi) 翻譯一本克什米爾史(The History of Kashmir)為波斯文;還有一些希臘及阿拉伯文的 文獻也譯成了波斯文。

3.韻文與詩:很多詩人們的韻文與詩也同是受到阿克巴之獎勵的。其中最偉大的代表人物為伽 日尼(Ghazni)。其次為菲芝(Faizi),他是阿布爾慧日爾的弟弟。另外,亦可稱得上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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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尼夏浦爾(Nishapnr)之穆罕默德胡生(Muhammad Husain Naziri),他寫了一部歌頌伽日 盛榮(Ghazals of Great Merit)一書。還向夕拉人(Shiraj)沙伊德.伽瑪爾烏定(Sayyid Jamal-ud-din Urfi)以奎塞德詩集(Qasidas)名重當世。

迦亨基在位的時代,他自己很喜歡文學,他也極力鼓勵學術。他自己的傳記在材料上,與寫作 之風格上,僅次于巴布爾為他自己所寫之傳記。

很多其當代學者,都曾被邀請到他的朝廷,備加禮遇。在其伊奎巴納瑪伊迦亨基(Iqbalnam- ah-i-Jahangiri)一書中,他曾提到很多學者的名字,這些人物都與他大都有過過從,諸如:吉耶 畢格(Ghiyas Beg)、拉罕布罕(Naqid Khan)、牟搭門德罕(Mu Tamid Khan)、尼瑪圖 拉(Niamatullah),及阿布杜爾哈奎(Abdul Haqqdihlawi)等。

在迦亨基還在位的時期,就已出版幾種歷史著作,諸如:摩爾西爾伊迦亨基(Maasir-i-Ja- hangiri)、伊奎巴納瑪伊迦亨基(Ihbalnamah-i-Jahangiri),以及如布德烏第.塔瓦里克 (Zubd-ut-Tawarikh)等都是很重要的著作。

迦亨沙(Jahan Sha)也追隨他先前的統治者,獎勵學術。除了詩人與神學家常為其王宮的座 上客外;另外還有一些著名的歷史學家諸如著帕夏納瑪(Padshanamah)一書之阿布杜爾哈密德 (Abdul Hamid Lahori),迦亨沙納瑪(Shah-Jahannamah)一書之作者因納耶第罕(Inayat Khan);以及阿麥爾伊沙里(Amal-i-Salih)一書之作者穆罕默德沙里(Muhammad Sal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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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都是迦亨沙統治時代的著名歷史學者。還有達羅夏可王子(Prince Dara Shukoh)精通波 斯文,對波斯文學很有修養,他曾用波斯文寫過幾本著作,獲有很高的評價。

奧楞塞大帝熱衷于商尼教派(Sunni),深受回教神學家們的妒嫉與批評。他也對詩、歌毫無 興趣。雖然他反對其當代歷史學家對他之批評;但是伽菲罕(Khafi Khan)仍祕密地寫了一本曼 塔卡烏爾魯巴(Muntakhab-ul-Lubab)。諸如此類之有名著作還很多,例如密爾茲穆罕默德伽 日門(Mirza Muhammad Kazim)之阿拉格爾納瑪(Alamgirnamah),穆罕默德沙奎(Mu- hammadsaqi)之摩阿西爾伊阿拉格爾(Maasir-i-Alamgiri),蘇伽瑞(Sujan Rai Khatri) 之古拉沙烏提塔瓦里克(Khulasat-ut-Tawarikh);毘門森(Bhimsen)之奈西卡伊狄卡夏 (Nushka-i-Dilkusha),以及達斯伊夕瓦爾(Das Ishwar)之發圖伊阿拉格爾(Fatuhat-i- Alamgiri)等。

阿克巴大帝提倡各宗教本質都是同一的,所以各宗教之信徒也都是兄弟關係,號召各宗教和睦 相處。他派遺傳教士,到處傳佈他的宗教信念,「深入民間」,維持了一段安定、和平的統治;同 時,也鼓勵了很多有才德之士,而造成百花齊放,各家爭鳴的盛況。十六至十七世紀之印度斯坦的 文風之盛有似西方之「奧古斯丁時代(Augustan Age)。」開始創立宗風的學者為一五二六年以 後之摩立克穆罕默德(Malik Muhammad Jaysi),他于一五四O年,寫了「一部史詩,稱之為 帕德瓦第(Padmavat),這是以邁瓦爾(Mewar)之王后帕德密尼(Padmini)為主題所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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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詩。」

阿克巴對于印度文之文學亦備加獎勵,他本人對于印度文之詩歌興趣極大,這對印度文之文學 發展有其極大的貢獻。在其統治期中,毘爾巴爾(Kavi Priya Birbal)曾接受他的封號,稱之 為伽韋普里耶(Kavi Priya),他的詩名重當世。還有羅伽曼辛(Raja Man Singh)的韻文詩 也是用印度文寫的,同時也是受阿克巴獎勵的學者。尤其阿克巴部長之一的阿布杜爾羅西門(Ab- dur Rahim Khan-i-Khanan)的詩多哈斯(Dohas),至今還傳誦在北印度一帶,眞是膾炙人 口。拉羅哈利.摩訶帕第拉(Narahari Mahapatra)曾獲得阿克巴大帝的封號,摩訶帕第拉就 是受封的頭銜。哈瑞拉(Harinath)與甘紀(Ganj)兩人也是阿克巴朝廷列為其當代的有名學者。

詩歌的作品,在這個時代,大部份以宗教為題材,以讚頌克利希納(Krishna)與拉瑪(Rama) 兩位神為主,有的則用在宗教之祭祀上。很多先前歷代的學者們,尤其是在閻牟那河(Jumna) 流域的婆伽布密(Brajabhumi)一帶已普遍地信仰著克利希納與拉瑪兩位主要的神,在這一 時期更是蓬勃地興盛。瓦拉巴查亞(Vallarhachaaya)有八大弟子,他的兒子比塔爾(Bithal Nath)與其八大弟子形成了一個小學派,稱之為阿斯塔查普(Astachap),這個小學派最值一提 的是沙而達斯(Surdas),一般稱他為安格拉盲眼彈唱詩人(The Blind Bard of Agra)。他 寫一部韻文詩婆伽巴夏(Brajabhasha),以指寫克利希納神的早期童年的生活,尤其讚美克利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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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小時候之個性、天眞、活潑、頑皮眞是可愛生動極了,更把克利希納神與拉陀(Radha)之戀愛 生活以輕鬆的筆觸,嚴肅的態度渲染得樂而不淫,風行民間,影響很大。本學派其他詩人如羅斯潘 查德夷(Ras-Panchadhyayi)之作者南德達斯(Nand Das);喬拉西韋西拉瓦克瓦多(Chau- rasi Vaishnava Ki Varta)散文詩之作者毘陀爾(Vithal Nath)都是很有名的。此外,還有 帕拉曼南達(Paramananda Das)、古般達斯(Kumbhan Das)、及普利瑪瓦地卡(Prema- vartika)一書作者羅斯罕(Ras Khan)。羅斯罕是一名回教徒毘第查爾(Vitchal Nath)的 學生。

崇奉拉瑪神的學者之中,以圖爾西達斯(Tulsi Das)為最有名,他生于一五三二年死于一六 二三年,亨年九O高齡。他一生都是住在婆羅奈斯(Benares)的,他不但在詩的創作上享有很高 的盛名;而且,更是一位印度斯坦人們的精神領袖與導師,人們聽到了他的名字就肅然起敬,其生 前生後,都有千百萬的人物向他膜拜。他也是「一位獨步千古百世流芳的人物。」其著作中,最有 名的一部是羅查塔易沙(Ramcharitamanasa),意思是「沐浴在拉瑪神的生活中」,葛里遜博 士(Dr. Grierson)形容「這是印度斯坦千百萬人的聖經。」葛樂斯(Growse)在其所翻譯圖爾 西達斯之羅摩史詩註疏中說:「圖爾西達斯的作著,上自宮廷,下至販夫走卒,幾乎是人手一冊, 無論貧、富、貴、賤,年老年少年;無論是閱讀,或聆聽其著作,都能感到是出自他自身之心聲, 是其自身靈性的燦動。」這一時期是「第一次企圖綜合詩的本身藝術。」從事這些努力的人物,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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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克夏瓦達斯(Keshava Das),他生于一五八O年,生于俄查(Orcha)之高德耶(Sandhya Brahmana);商達爾山拉帕第(Sundar Senapati);以及多帕地(Tripathi)兄弟等。他們 都是迦亨沙在位時代的人物。

這一時期在孟加拉最突出的為韋希拉瓦文學(Vaishnava Literature)。韋希拉瓦文學尚分 衍成各種支派,有的偏重本派之經典註釋(Karchas);有的從事歌曲之創作(Padas);有的從 事查檀耶濕婆(Chaitanya Deva)之傳記編述。當這一時期,不但影響了孟加拉人趨向強烈的 解脫觀,而且,更改變了全省的社會生活。最主要之韋希拉瓦教派的學者為:克利納達斯 (Krishnada Ka Viraj),他于一五一七年生在巴爾德旺(Burdwan)的伽瑪浦爾(Jhamalpure) 地方一個韋地亞(Vaidya)的家庭中,其最重的一部著作,是查檀耶的傳記,名為查檀耶查里塔 米第拉(Chaitanyacharitamitra);布仁達宛達斯(Brindavan Das)生于一五O七年,他的 查檀耶與薄伽梵經一書,除了對于查擅耶提婆之生活行誼作眞實之敘述外;而且,也反映了當時 孟加拉之社會生活,可作為研究當時社會的主要歷史材料;伽雅南達(Jayananda)生于一五一三 年,他的查檀耶曼伽爾(Chaitanya Mangal)一書也是一部查檀耶提婆的傳記,不過,他較之其 他前人所寫有關之傳記不同的是,他又引證了很多新的資料,使我們對于查檀耶提婆有了更深一層 的瞭解;泰洛淆達斯(Trilochan Das)一五二三年生于距巴大德旺(Burdwan)以北三十哩 地的科格拉門(Kowgram)一個小村之中,他也是一位有名的查檀提婆達斯的傳記學家,他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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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傳記亦名之為查檀耶曼伽爾(Chaitanya Mangal);拉羅哈利.查克拉瓦特(Narahari Chakravarty)寫了一部巴克地拉第拉伽爾(Bhaktiratnakar),也是一部查檀耶提婆的傳記, 共十五章,一般學者認為,本書之地位僅次于克利希納達.卡韋羅吉(Krishnadas Kaviraj)所 寫之查檀耶提婆之傳記。

這一時期,也大量地產生了翻譯古史詩與薄伽梵經(Bhagavata)以及其他典籍,這些都是 在犍地提薇(Chandi Devi)與曼納沙提薇(Manasa Devi)之贊助下而展開的。

其中最重要者為伽尹拉門達斯(Kasiram Das)之摩訶般若多史詩(Mahabharata),以及牟 岡陀拉門(Mukundaram Chakravarti)之伽威坎坎犍地(Kavikankan Chandi),在孟加拉都是 享譽當世之作品,正如圖爾西達斯(Tulsi Das)的著作享譽北印度一樣。牟岡陀拉門的著作尤其 反映了孟加拉當時人民之經濟及社會生活。因此,科衛爾教授(Prof.Cowell)說:「他是孟加拉 的牢騷客。」而葛里遜博士(Dr. Grierson)則認為他的詩是出自他的純粹心靈,而不是出自他的 文學修養;所以他的詩盡是眞情流露,充滿著說服力量。」

莫兀兒帝國歷代皇帝都很喜歡藏書,他們都有大量珍貴的收藏,尤其是阿克巴的藏書最豐,並 且,將其藏書作不同的分類。這一時代的書法藝術也到達了很高的境界,在埃伊阿克巴(Ain-i- Akbari)一書中,已列有阿克巴朝廷當代書法家的名單,其中最有名的是克什米爾之穆罕默德胡 生(Muhammad),他曾被稱之為金筆(Zarrinqa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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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奧楞塞大帝在位時期,由于印度文沒有受到朝廷的鼓勵,甚至沒有受朝廷的重視,所以印度 文文學的發展,已受到了停滯。同時,在印度也很少有烏爾杜(Urdu)詩文流行。而最著名的烏 爾杜詩人大都在德干活動。

卽使在紛亂的時代,在莫兀兒帝國末期之統治時,其文學活動並未完全停止。文學家們也是受 到各皇帝的獎勵的:諸如巴哈陀沙(Bahadur Shah)與穆罕默德沙(Muhammad Shah);其 他國王(Subahdars)如摩夏德古里伽發爾罕(Mursdid Quli Jafar Khan)與阿里瓦第罕 (Alivardi Khan);以及地方酋長官吏(Zamindars)如拉地亞(Nadia)之羅闍.克利希納犍 陀羅、比爾布門(Birbhum)之阿沙杜拉(Asadullah),當然還有其他人物。不過,莫兀兒帝國 末期時代的文學,除了對拉瑪神之讚頌外(Ramprasad),則是低級趣味的作品。

無論是印度教與回教徒的婦女,在這一時期都是接受相當教育的,伽穆罕默德(Jan muhammAd) 的兩個女兒及一位印度教有名的教徒的女兒科基吉弗(Koki Jihu)「被送入學校唸書, 在文學上都獲有很高的成就。」而科基吉弗的書法,及地位甚至遠在她兄弟之上。」在孟加拉,我 們亦發現幾位受有良好教育的婦女,例如:在今加爾各答(Calcutta)之梭巴巴熱爾(Sobhabaar) 之拉弗斯克里希納(Raja Navskrishna)的幾位妻子都有很高的閱讀能力;東孟加拉之女詩 人阿南達麥夷(Anandamayi)就享有很大的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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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藝術與建築

第一目 建築

莫兀兒帝國時期之藝術與建築,正如其文學與宗教一樣,并不是一個嶄新的鼎盛時代;而只是 一個源遠流長的一個重要過程。因此,莫兀兒帝國之藝術及建築變演變應溯自土庫曼阿富汗晚期。 事實上,一五二六年以後,也正如其前期印度之藝術與宗教一樣,都是來自回教與印度傳統相揉和。

因為奧楞塞大帝(Aurangzer)奉行簡樸的生活,對于藝術、建築都不作積極的獎勵,所以除 了奧楞塞大帝以外,所有早期的莫兀兒的統治者;都是偉大的建築家。雖然巴布爾(Babur)在印 度開疆闢士,無暇考慮在印度建立大廈、提倡文教、藝術:但是,據說,他曾邀請君士坦丁堡的著 名建築家阿爾班尼安(Albanian)的門徒森南(Sinan)等人來印度建立回教寺廟及其他紀念建築 。不過根據皮爾塞(Mr.Percy Brown)的評論所說:「那實在是不幸,實在不足以證明是事實 因為在整個印度都找不出具有拜占庭(Byzantine)風格的建築物,甚至連其遺蹟都沒有。」總 之,巴布爾令印度的石刻匠為他建築皇殿則是事實。他在他自己之回憶錄(Memoirs)中曾提到 :「有六八O個工人每天為他在安格拉的大廈工作;此外,在西克里(Sikri)、毘耶納(Biyana) 、多爾浦(Dholpur)、古立奧爾(Gwalior)及凱馬爾(Kiul)等地每天平均有一千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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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營建新的大建築。」巴布爾所建之大的建築物已經完全被毀了;尚還有三座較小的建築:一 為一五二六年建于邦尼巴(Panipat)的紀念回教;二為同年建在羅爾克罕(Rohilkhand)之 沙母巴爾(Sambhal)伽密塔(Jami Masjid);三為在安格拉舊羅地堡(Lodi Fort)內之回 教寺。其餘,兩座大建築物,不幸在胡默元(Humayun)的統治時代,卽已成為半毀;一為 在安格拉之回教寺;另一座則在旁遮普之海沙爾區內的華日巴德(Fathbad)回教寺,這座廟建 于一五四O年,是具有波斯風格的設計.非常勻稱細膩壯觀。

在這裡,我們要特別說明的是,波斯,甚至蒙古風格式之建築,並非是胡默元第一次介紹到 印度來;而是早在十五世紀之後半期時,已被泊曼尼王國(Bahmant Kingdom)傳入到印度。

在夏沙羅門(Sasaram)薛沙的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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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度復興之阿富汗印度(Indo-Afghan)薛沙(Sher Shah)所統治之時期,可說是印度建 築史的轉變時期。薛沙在德里京城所築之城牆,有的城門由于他的死亡,而未能全部峻工;但是其 城磐、堡壘,根據富梵那奎那(Purana Qila)一書所說:「比之前代的有些大建築物還要精細, 其設計也要美觀。」

建于一五四五年之奎拉伊左納塔(Qila-i-Kuhna Masjid),就建在這城牆之內。在北印度之 這些大建築物之內,還有著很高的宮殿,這些都是富麗堂皇的建築。

薛沙的陵墓就建于比哈爾(Bihar)之沙哈巴德縣(Shahaba District)內之夏沙羅門的湖上 ,他的陵墓築有很高的台墩,高出湖面,與湖中的小島相銜接。薛沙的陵墓無論是從設計上看,或 其莊嚴雄偉上看,可說都可以看出是印回思想結晶巨構。薛沙在政治上,文化上,藝術上之成就, 為偉大的莫兀兒之阿克巴大帝的大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阿克巴大帝的統治時期,印度的建築有著很大的發展,他不但本人愛好藝術,精于藝術;而且 ,由于他具有開放的心靈,所以能容納各種不同的藝術思想,因而,第一流的藝術家,匠工、技藝 都為他所讚賞,鼓勵與運用。阿布爾慧日爾形容阿克巴的建築藝術說:「他的建築設計充分可以表 現出他的心靈;不過只是以沙石建材作為他的外衣而已。」

弗格遜(J. Fergusson)對法德坡西克之建築評論道:「這是以反映一個偉人的偉大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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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巴不但從事極精細的宮殿大建築;就是其他各種建築也是不留遺力的,諸如城堡、別墅、 亭塔、學校、水庫、城牆等,也建築得非常考究。不過阿克巴時代的建築仍是以波斯的風格為主, 他受他母親的影響很大,他母親係出自波斯伽門(Jam)之夏克家系(Shaikh Family)。但阿 克巴對于印度的建築藝術也是非常尊重的,他鼓勵建築家們揉合印度的風格。他的很多建築是採用 印度教、耆那教寺廟的建築形式。在安格拉城堡之迦亨基摩訶爾(Jahangiri Mahal)的方形石柱

上圖為在法德坡西克(Fathpur Sikat)蘇丹的宮殿外之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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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之柱墩座、以及一小排一小排的弧形設計及栱形走道等,都是印度的風格。在法德坡西克的 很多建築物,一五六九到一五八四之京城所有之建築;以及拉哈爾城堡都是含有印度的風格。甚至 早在老德里于一五六九所完成之著名的胡默元的陵墓,雖然波斯的建築風格極為濃厚;但其底層平 面之墓碑仍然是印度式的。還有大廈的外表嵌白色大理石,蓋上有不同顏色的瓦,這都是屬印度派 的設計,波斯的建築是從沒有這種風格的。

在法德坡西克(Fathpur Sikri)的大部份大建築,都是約德拜(Jodh Bai)的宮殿;另外 還有兩座行宮,據說都是為他的妃子宮女們所建立的後宮;皇帝親政的大殿,其座廊與欄杆柱子都 是印度式的設計;皇帝的接待所、無論是設計,構造與裝飾等都是印度式的建築;有名的伽密塔 (Jami Masjid),弗格遜(J.Fergusson)形容為「一座富有羅曼史蒂克的石材建築物;」阿克 巴大帝在伽雅羅第(Gujarat)獲勝以後,就在這裡建了一座回教寺作為紀念;這座廟是用大理石 與砂石所建成的,在這廟的南面,建了一道很大的凱旋門(Buland Darwaza);還建了一座五層 高的大金字塔,稱之為潘琪摩訶爾(Panch Mahal),這是仿照佛教的精舍(Vihara)的形式而 建造的,當時,尚有若干佛教精舍仍然還在印度保存著。

在這一時期,還有兩座最偉大的建築:一為在阿拉哈巴(Allahabad)具有四十個大石柱之皇 宮,二為在施岡陀羅(Sikandara)的阿克巴的陵墓。

在阿拉哈巴的皇官,根據芬琪(W.Finch)的估計,就憑「四十根印度式的大石柱之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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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哈爾城堡(Lahore Fort)


阿格拉城堡之「德里城門」(Lahore F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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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格拉堡之迦亨基馬哈爾

,其設計、構成、雕琢等,平均五千至二萬人至少需要四十年才能完工。

在施岡陀羅(Sikandara)的阿克巴大帝的陵墓,是一座非常龐大的建築。他在生前就 已將他自己的陵墓設計好了;但眞正建造則是在一六O五到一六一三年之間。從底層升高到 穹窿形之白色大理石紀念塔共有五層台墩,中央之圓頂形紀念塔與一般紀念塔可說都是同一 形式。這種建築形式也是印度佛教精舍的建築形式之一種,如今在交趾支那(Cochin-China) 尚可發現這種類似的建築風格。

到了迦亨基的統治時代,像類似的大建築,與之他父親的時代相比,在數量就已相形見 拙了.但是,仍有兩大偉大的建築:一為阿克巴的陵墓,我們在前面已經敘述過了;二為伊 地麥烏陀拉(Itimad-ud-Daulah)的碑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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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坡西克(Fatphur Sikrt)約德拜(Jodh Bai)的皇宮


施岡陀羅‧阿克巴大帝之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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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烏德浦爾之伽曼狄爾的戈爾曼德爾寺

是由其女兒奴爾迦亨(Nur Jahan)與迦亨基兩人所合建的。迦亨基所負責的部份 是整個大理石的建構部份,其中包括以粗糙的寶石鑲嵌之花紋等。關于這種的精 細建築已在一六OO年,在烏狄浦爾(Udaipur)之戈爾曼德爾寺(Gol Mandal Temple)卽已有了,這是拉迦著的建築風格,很可能就是印度最古老的建築風格。

迦亨沙(Shah Jahan)則是一位多產的建築家,很多大廈、宮殿,城堡、公 園及回教寺之建築幾乎都是在他手中完成的,而且,遍佈各地方,諸如:安格拉、 德里、拉哈爾、卡布爾、克什米爾、奎德柯爾、阿曼德巴德(Ahmadabad)、牟 克尼斯浦爾(Mukhlispur),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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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地方。雖然不能說迦亨沙的這些建築使得當時印度人已民窮財盡;但其消耗之大是很驚人的 ,據估計至少是花了數億盧比以上。迦亨沙時代之建築,若與阿克巴時代的建築相比的話,迦亨沙 的建築雖沒有阿克巴那樣莊嚴、雄偉,富有創造性;但是,其華麗、精細,却遠超過阿克巴時代的 建築。

因此,迦亨沙時代的建築可說是「叫化子玩寶石」,窮極奢侈。譬如德里迦亨沙的接待朝覲的 大殿(Diwan-i-Am),及其處理政務的大殿(Diwan-i-Khas),都是極華麗的建築。單就他的 政務廳之整個大殿上之天花板都是銀子、金子、寶石、以及大理石所裝飾而成的。

在安格拉之珍珠寺(Moti Masijid),典雅、清新、素淨,自藝術觀點看,具有很高的地位 。此外,在迦亨沙時代的另一有價值之建築物為安格拉之伽密寺(Jami Masjid),及迦亨蘭瑪寺 (Masjid-i-Jahan Nama)。

妲姬瑪哈爾(Taj Mahal)是迦亨沙為愛妻馬母德(Mumtaz.Mahal)所建立之陵墓,計花 費五萬盧比,其風景之美,造築之華麗,在世界上都是很有名的。雖然塔吉摩訶爾陵墓有 的認為其設計建造都是出于同一建築設計家;但史密斯博士(Dr.Vincent A.Smith)認為 「這一建築是歐洲與亞洲的建築家之合璧」;不過,史密斯的意見却遭到摩烏定阿曼德(Moiu-ud- din Ahmad)的強烈反駁。他列舉了很多理由不相信意大利及法國的設計家及建築家能設計出具 有十足印度風格的建築;也不相信,印度的建築家不能設計出這麼高水準的建築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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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皇帝接見朝覲的大廳

在阿格拉之珍珠寺(Motimasj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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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皇帝處裡政務的大殿

第一、塔吉摩訶爾陵墓之設計主要特色,並非完全出自新穎的創造;而是採擷 自薛沙的陵墓;胡默元墓碑;毘迦坡(Bijapur)地方的紀念堂;甚至歷代的建 築風格精華都已熔為一爐。尤其是在大理石及其他石刻上之鏤刻、鑲嵌的各種花紋 、花飾、圖案,早已在西印度、拉迦普一帶之建築中就產生了。

第二、闊綽地以白大理石作為建築裝飾的主要材料,是出自印度人的建築風格 ,也代表印度人的民族性,我們不必與迦亨沙的建築一味地受波斯人的影響而聯貫 在一起,而認定不是出自印度建築家之手。

第三、卽使現代之印度建築、藝術都很少受西方之影響;特別是在莫兀兒時期 之十六與十七世紀之時代,如說有地中海地區或其他歐洲人之建築家、藝術家來印度,那是不可思議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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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格拉伽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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妲姬瑪哈爾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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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迦亨沙的迦亨基在拉哈爾之沙德拉(Shahdara)所營建之陵墓,雖然不能與塔吉摩訶 爾相比;但也是具有很高藝術風格的建築物。這一時代還有一最高藝術品,也極為昂貴的是「孔雀 皇冠」(Peacock Throne)。「這頂皇冠有似一座吊床,其腳是用金質;其座架上有十二根小柱 子是用翡翠做的,每一翡翠柱上尚有兩隻孔雀,孔雀亦是用寶石篏成的;在翡翠柱上有彩色的華蓋 ;在兩隻孔雀之間尚有一棵樹,樹上嵌以鑽石、翡翠、寶石、珍珠等。但在一七三九年,却被拉地 爾沙(Nadir Shah)攜往波斯,但不幸的是,這件寶物現在已不存在波斯了,至今尚不明其下落。

在奧楞塞大帝的統治期,印度的建築術已是衰落期了。這位勤儉樸實,過著有似清教徒生活的 皇帝,既不營建大陵墓;也不鼓勵興建大的建築物,所以在他手中,沒有什麼大的建築像他先前歷 代皇帝所作的那樣。可堪一提的只是在拉哈爾(Lahore)之回教寺,係一六七四年完成的;那也只 是摩倣原來的回教寺之形式而已。自此,印度人的藝術創造力幾乎已喪失殆盡,只是在奧德(Oudh) 、海德拉巴(Hyderabad)等少數地方在十八世紀及十九世紀初尚還保留有微弱的創造心靈。

第二目 繪畫

莫兀兒帝國時期之繪畫,正如其此一時期之建築一樣,具有印、回之混和色彩,也具其他東方 文化之風格。在十三世紀,帖木爾及後繼之蒙古人,遠征印度時,先後將純中國風格的國畫,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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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哈爾沙德拉之迦亨基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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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佛教藝術相融和之畫風傳入了印度。其中,有關中國的畫法也有的是從大夏人,波斯人輾轉輸往 印度的。此外,波斯人的繪畫亦于此一時期直接傳入印度。

由于中國、波斯的畫風與印度的繪畫融合在一起,在阿克巴時代之印度畫壇,引起了不同的學 派,同時,在印度各地之印度教、佛教、耆那教也紛紛復興,而發展著他們自己的風格,諸如在伽 雅羅第(Gujaraj)、拉迦普(Rajputana)、毘迦耶(Vijayanagar)、毘迦坡(Bijapur) 、阿曼德格爾(Ahmadnagar)以及其他地方繪畫藝術都有著蓬勃的發展,漸漸蒙古人傳入之混和 多變之風格,以及揉和而成的多種色彩之形式轉弱;而純印度之畫風反而一時鼎盛。在罕丹伊帖木 爾史亞(Khandan-i-Timuria)與帕夏納瑪(Padshahnamah)兩書中卽可以看出當時的繪畫有 著很清晰的變化,這些畫至今還保存在帕第拉(Patna)之庫達巴克夕(Khudabakhsh)圖書館中。

巴布爾(Babur)「具有很高美感的欣賞能力」或許是可能的。因為他獎勵繪畫,像他的祖先 帖木爾一樣,雖然我們對帖木爾所獲之資料極少,據說他也是具有很銳敏的美感心靈。在阿爾瓦 (Alwar)之繪畫上,尚分有巴布爾用波斯文所寫之韻文詩,這些詩是從他回憶錄(Memoirs)中摘 錄而來的。這可以說明,畫中帶有詩句的風格可能就是在巴布爾時代興起的。

胡默元(Humayum),也像其他帖木爾的後裔一樣,喜歡藝術。當他流亡到波斯時,他花了 很長的時間研究中國及波斯的音樂、詩歌、及繪畫,而且,與當時的波斯畫家,尤其已受到塔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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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沙(Shah Tahmasp)所獎勵的第一流畫家過從甚密。其中有兩位最為有名:一為密沙伊德阿 里(Mir Sayyid Ali),他是赫拉特(Herat)有名的畫家毘日德(Bihzad)之高足,曾被譽之 為「東方的拉菲爾(Raphael)」;另一位則是克瓦伽.阿布杜斯(Khwaja Abdus Sanad), 曾被胡默元于一五五O年,將其請往他在卞布爾之朝廷,胡默元本人,及其兒子阿克巴都會向他們 學畫,在達斯坦阿密爾.漠日(Dastan-i-Amir Hamzah)一書中,尚刊著他們的插圖。這兩 位外國畫家,在印度畫家之支持下「而形成莫兀兒畫派之中心人物」,在阿克巴時代為一最風行的 畫派。其之所以如此,自然從胡默元到阿克巴兩人之熱心提倡,獎勵,以及政治上之影響最為重要。

在達斯坦阿密爾.漠日一書之畫頁,多為密爾沙伊德阿里與克瓦伽.阿布杜斯兩人于一五五O 到一五六O年之間之作品,這一時期的作品,尚可清晰地看出,受了中國及波斯之畫風影響極大。但 到了一五六二年,當一位韋希拉瓦(Vaishnava)的音樂家檀森(Tansen)到達了宮廷以後,他 們的畫風就有了顯著的改變,而揉合了印度的色彩。從一五六九到一五八五年,在法德坡西克 (Fathpur Sikri)阿克巴新都之牆壁上,有著很精到的壁畫。這些壁畫,都是出自印度的工藝,及 波斯畫派的畫家。這兩者都富有新的生機新的氣象,象徵著新藝術學派之成長。

在阿克巴朝廷中、很少有其他外國的藝術家,其中著名的有克瓦伽.阿布杜斯及華羅克畢格 (Farrukh Beg)華羅克畢格是伽爾牟克(Kalmuck),此外,還有庫梭奎里(Khurau Quli)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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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西德(Jamshed)等人。不過印度的藝術家在數量上是佔優勢的:阿克巴在位時,約有十七位 有名的畫家,而印度人就佔了十三人之多。阿布爾慧日爾(Abu1 Fazl)曾論及到他們的藝術成就 說:「幾乎有一百位以上的畫家,他們的作品,已經到了盡善盡美的境界;大部份畫家的作品可說 都是極為成熟的;尤其是印度的畫家.他們所表現的意境,全超乎我們對于一般現實事物的概念上 。實在說,他們的想像力,已超乎了此一現實世界。」他們也有共同創作;有的長于寫人像;有的 長于圖案晝,有的專寫動物。其中以巴沙萬(Basawan)、拉爾古瑪利(Lal Kumari)、克蘇 (Kesu)、牟坎德(Mukund)、訶里般(Haribans)及達斯萬(Daswanth)等。達斯萬是屬 伽訶爾階級(Kahar Caste);其餘的人則是屬自印度各地之凱斯陀(Kayastha)、吉第羅 (Chitera)、西拉瓦第(Silavat)及伽第里(Khatri)階級的人物。

阿克巴對種族沒有歧視。「他對世界各地的人才都很禮遇,所以他對外國的藝術也十分尊敬」 ,除了在政治上儘可能的加以鼓舞給予有利環境而外,對于回教之戒律也只視為一種形式,並不要 求藝術家們刻板嚴肅地遵行。阿克巴大帝自己曾說:「如果一位畫家,寫出的畫,能透過他自己的 生命,則他的畫必定是很傳神的,因而,我們亦感到了其神韻的存在;如果一件作品,只是運用他 的技巧工力,我們會感到有支離破碎之感,而不是自然的流露,而會感到是靈性受到了壓迫。靈性 是生命力的給予者,唯有靈性才能產生眞正的知識。」因此,正統回教徒又對繪畫的傳統,阿克巴 極欲將其改進。阿布爾慧日爾說:「盲目相信宗教教條的信徒們,他們原來反對繪畫,現在他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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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回教徒從事繪畫並未違背眞理。」

藝術學派之成長,自阿克巴時代,一直繁衍到迦亨基時代,迦亨基曾對藝術之發展強烈地予以 支持與鼓勵。迦亨基本人則是一位收藏家及鑑評家,他不惜對珍貴之藝術品付出極高的代價,以滿 足他的美感。他甚至能對當代藝術家們所合作的集體創作,他也能分別指出,那些是誰的作品,將 他們的名字能一一說出來。其宮廷著名的回教藝術家出生赫拉特(Heart)之阿格瑞日(Aga Reza) 及其兒子阿爾哈山(Abul Hasan);還有出生在撒馬爾罕(Samarhand)之默罕默德拉地爾 (Muhammad Nadir)及穆罕默德牟拉德(Muhammad),他們兩人都是很晚才來到印度的外 國畫家;此外,還有鄔斯德曼蘇爾(Ustad Mansur)。在迦亨基統治時代的印度畫家則有毘咸達 斯(Bishan Das)、曼羅訶爾(Manohar)及戈瓦檀(Govardhan)最為有名。迦亨基本人在 古典的彩飾畫(Miniature Painting)具有相當成就。他收藏了很多國內外藝術家的精心作品。 他還鼓勵藝術家們在技巧上將波斯的特色加以融合、揉合,而展開成一種新風格的印度繪畫。

根據皮爾塞布朗(Percy Brown),認為迦亨基充分具有莫兀兒人的藝術心靈。但是,迦亨 沙的興趣,却不在于繪畫上,只是對于建築及寶石特別愛好。在他統治時代,人像畫,及圖案畫等 都崇尚華麗,運用金色、黃色,再不像迦亨基時代的繪畫那麼素淨調和了。他將宮廷的畫家加以裁 減,繼之,又不加以獎勵提倡。在當時所受他獎勵的藝術家只有達羅夏可(Dara Shukoh)一人 而已,現在仍還為印度政府(India offce)所珍藏著有他的畫冊就可以證明他在宮廷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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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幸,達羅夏可死得太早,這不但對當時藝術的影響很大,同時,也影響到帝國的興衰。這些 被裁撤的宮廷藝術家,有的為貴族所僱用,譬如在拉迦普(Rajputana)及喜馬拉雅山麓的各小國 ,曾為他們闢畫室,讓他們依賣畫維生,但是,能受到這種機遇,協助的人却並不太多,只是有限 的少數大家而已。柏尼爾(Bernier)說:藝術家們在窮困的邊線上掙扎,為了生活,再無力創作 出精心的作品了。

在奧楞塞大帝時期,繪畫藝術已到了很明顯的頹廢期,甚至他認為獎勵繪畫乃是奢侈的,違反 了宗教上純樸的教律、教義。甚至他本人在各地所陳列的肖像畫,他也命令將其撤銷。不過,據說 ,因為他的兒子穆罕默德蘇丹(Muhammad Sultan)的叛變,被監禁時,他曾命令肖像畫家、 素描其在獄中的生活情形,及情緒表現。曼魯西(Manucci)寫道:當有人向奧楞塞報告,在毘迦 坡(Bijapur)之阿沙爾摩訶爾(Asar Mahal)之壁畫已經磨滅;在施岡陀羅(Sikandara)之 阿克巴的陵墓已失修,奧楞塞就命令將其一律刷成白的顏色。到他死了之後,由莫兀兒帝國之紛 亂,其帝國所僅存的畫家們,卽紛紛地離開,依附實際獨立的奧德(Oudh)、海德拉巴(Hyde- rabad)、邁索爾(Mysore)及孟加拉等省;也有的則投到拉克羅(Lucknow)與帕第拉(Patna) 。雖然這些畫家們得到了生活上之贍養,但他們的所受到之待遇則與莫兀兒朝廷就相差很遠 了,他們的作品水準也就日益低落了。

在十八世紀印度的繪畫風格值得一提的,只有在拉迦普尚保留著幾分新氣象,特別是在賈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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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ipur)地方為最。到了本世紀之後半期,有坎格拉學派(Kangra School)創造一種具有高 度美感的工筆畫;同時從坎格拉學派中又分衍出德里伽瓦爾學派(Tehri Garhwal School)。到 了十九世紀之初期,則發展了錫克人像畫(Sikh Portrait Painting)。近來,無論在印度、或 在歐洲,對予莫兀兒及拉迦普的繪畫都極為重視,並且,希望從莫兀兒與拉迦普兩種畫派的風格中 ,能創造出一種新的風格來。

第三目 音樂

毘迦坡(Bijapur)之阿狄爾沙(Adil Shahi)一系的蘇丹,以及麥爾瓦(Malwa)之巴日 巴哈陀(Baz Bahadur),是阿克巴同時代的人物,他們都是莫兀兒的優秀人才。除了奧楞塞大帝 以外,都對音樂藝術具有很大的興趣,也有很高的欣賞能力。阿克巴、迦亨基、及迦亨沙,對于音 樂之獎勵不遺餘力,不但提高了音樂之素質;而且,也推廣了音樂的教育。

根據阿布爾慧日爾的研究,至少有三六名以上的聲樂家曾到阿克巴之宮廷獻技演唱,而受到過 獎勵。其中,最有名的為檀森(Tansen)。阿布爾慧日爾曾對檀森讚佩不已,他寫道:「在印度 歷史上,近千年以來,像他這樣的聲樂家僅此人而已。」

麥爾瓦之巴日巴哈陀,也曾在阿克巴之宮廷演唱,有人形容他是「當代唱印度語文歌曲的聲樂 家,簡直無人能與他相抗衡。」奧楞塞大帝不但不鼓勵音樂,反而禁止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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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中古印度史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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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 OF BENGAL

(1) EASTERN BENGAL
Fakhr-ud-din Mubarak Shah 1336 or 1338
Ikhtiyar-ud-din Ghazl Shah 1346-1352
(2) WESTERN BENGAL AND ALL BENGAL
Ala-ud-din 'All Shah 1339
Hajr Shams-ud-din Iliyas Shah, Bhangara 1345
Sikandar Shah 1357
Ghiyas-ud-din A'zam Shah 1398
Saif-ud-din Hamza Shah 1410
Shihab-ud-din Bayazid 1412
Ganesh of Bhaturia (Kana Narayan) 1414
Jadu, alias Jalal-ud-din Muhammad Shah 1414
Danuja-mardana 1417
Mahendra 1418
Shams-ud-din Ahmad Shah 1431
Nasir-ud-din Mahmud Shah 1442
Rukn-ud-din Barbak Shah 1460
Shams-ud-din Yusuf Shah 1474
Sikandar Shah Ⅱ 1481
Jalal-ud-din Fath Shah 1481
Barbak the Eunuch, Sultan Shahzada 1486
Malik Indil, Flruz Shah 1486
Nasir-ud-din Mahmud Shah Ⅱ 1489
Sidi Badr, Shams-ud-din Muzaffar Shah 1490
Sayyid 'Ala-ud-din Husain Shah 1493
Nasir-ud-din Nusrat Shah 1518
'Ala-ud-din Firuz Shah 1533
Ghiyas-ud-din Mahmud Shah 1533
Humayun, Emperor of Delhi 1538
Sher Shah Sur 1539
Khizr Khan 1540
Muhammad Khan Sur 1545
Khizr Khan, Bahadur Shah 1555
Ghiyas-ud-din Jalal Shah 1561
Son of preceding 1564
Taj Khan Kararanl 1564
Sulaiman Kararanl 1572
Bayazid Khan Kararanl 1572
Daud Khan Kararanl 1572-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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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孟加拉諸王

(1)東孟加拉
1.華克牟巴羅克沙 1336或1338
2.伊克地利烏定伽日沙 1346-1352
(2)西孟加拉及統一的孟加拉
1.阿拉烏定阿里沙 1339
2.夏烏定伊利耶沙 1345
3.施岡陀沙 1357
4.吉耶烏定.阿日門沙 1398
5.賽弗烏定 1410
6.西哈柏烏定.巴西日德 1412
7.巴圖里亞之甘里爾 1414
8.伽杜與伽拉爾烏定結盟 1414
9.坦魯伽瑪丹 1417
10.摩咸陀 1418
11.夏烏定阿曼德沙 1431
12.納塞烏定.摩牟德沙 1442
13.魯肯烏定.巴爾巴克沙 1460
14 夏烏定.游索夫 1474
15.施岡陀沙二世 1481
16.伽拉爾烏定華第沙 1481
17.沙日達蘇丹 1486
18.菲洛士沙 1486
19.納塞爾烏定.穆牟德沙二世 1489
20.夏烏定.牟熱伐爾沙 1490
21.沙尹德.阿拉烏定胡生沙 1493
22.納塞烏定.奈斯羅沙 1518
23.阿拉烏定菲洛士沙 1533
24.吉耶烏定.摩牟德沙 1533
25.德里皇帝胡默元 1538
26.薛沙蘇爾 1539
27.基爾罕 1540
28.穆罕默德罕蘇爾 1545
29.基爾罕.巴哈陀少 1555
30.吉耶烏定.伽拉爾沙 1561
31.吉耶烏定.伽拉爾沙之子(其名不詳) 1564
32.塔吉罕 1564
33.蘇利曼 1572
34.巴雅日德罕 1572
35.道得罕 1575-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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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一篇 參考書目錄

(一)一般參考書

l.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Vol.III.
2.Catalogue of the Coins in the Indian Museum,Vol.II- H.Nelson Wright.
3.History and Culture of the Indian People.Published by the Bharatiya Vidya Bhavan, Bombay, Vol.VI.
4.Historical Inscriptions of Southern lndia-Sewell and Aiyangar.
5.Medieval India-Ishwari Prasad.
6.Medieval India under Muhammadan Rule--Lane-Poole.
7.Oxford History of India--Ⅴ.A.Smith.
8.The Sultanate of Delhi---A.L.Srivastava.

(二)特別參考書

第一章

l.Al Birunī's India--Sachau.(Trubner's Oriental Series.)
2.Chronicles of the Pathan Kings of Delhi-Edward Thomas. London,187l.
3.Ferishta--Briggs.
4.History of India as told by its own Historians,Vols.I and II (Chachnāmah, Al-Bilādūri, Ma'sūdī and Ta'rīkh-i- 'Yamīnī by Al-'Utbī).--H.M.Elliot and J.Dowson.
5.Mihiran of Sind and its Tributaries, in 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 l892-Major H.G.Raverty.
6.Muntakhab-ut-Tawārīkh--'Abdul Qādir Badāūnī. English trans1ation of Vol.I by Lt.Colonel G.S.A.Ranking.
7.Tabaqāt-i-Nāsirī-Minhāj-ud-din Sirāj. English translation by Major H.G.Raverty.
8.The Foundation of Muslim Rule in India--A.B.M. Habibullah.

第二章

1.Nos.2,3,5,6,7 of Chapter I.
2.Epigraphia Indo-Moslemica,19ll--l2.
3.Tāj-ul-Ma'āsir Hasan-un-Nizāmī. Elliot and Dowson. Vol. Ⅲ.


p. 932


4.History of Bengal--Stewart.
5.Indian Historical Quarterly,March,l937.
6.Riyāz-us-salātīn-Ghulām Husain Salīm(Eng1ish transla-tion).
7.Ta'rikh-i-Firuz Shāhī--Ziā-ud-dīn Barnī(Bib1iotheca Indica ,series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Calcutta,l862.And Elliot and Dowson,Vol.III).

第三章

l.Nos.6 and 7 of Chapter II.
2.Amīr Khusrav,Ta'rīkh-i-'Alai-Elliot and Dowson,Vol.III.
3.Chronicles of the Pathān Kings of Delhi-Thomas.
4.Elliot and Dowson,Vol.1V.
5.Historical Landmarks of the Deccan,1907-Major T.W.Haig.
6.Historical Inscriptions of Southern India-sewel1 and Aiyangur.
7.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I929.
8.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l875.
9.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1895.
10.Jou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1909. 11.South India and Her Muhammadan Invaders--S.K.Aiyangar.
11a.The Khaljis--K.S.Lal.
12.Ta'rīkh-i-Fīruz Shāhī-Shams-i-Sirāj'Afif (Khudābakhsh Library copy). It is a continuation of Barnī's work carried down to A.D.l388.
13.Ta'rīkh-i-Mubārak Shāhī (English translation of Sir J.N. Sarkar's copy by Prof. K.K.Basu).
14.Taziyat-ul-Amsār Wassāf. Elliot and Dowson,Vol.III.
15.Travels of Ibn Batūtah (French edition by C. Defremery and B.R.Sanguinetti, Vol.III).
16Travels of Marco Polo--Yule.

第四章

(第三章有的參考書亦可作本章之參考)

1.Calcutta Review,1874.
2.Fatuhāt-i-Fīrūz-Shāhī-Elliot and Dowson,Vol.III.
3.History of the Qaraunah Turks-Ishwari Prasad.
4.Indian Culture,July 1938.
5.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1874.
6.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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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印度的第一阿富汗帝國)

(一)孟加拉

1.Banglar Itihaser Duso Bachhar:Sadhin Sultander Amal(l338-l538 A.D.) (in Bengali)-Sukhomaya Mukhopadhyaya,July,l962.
2.Chronicles of the Pathan Kings of Delhi--Thomas.
3.Coins and Chronology of the Early Independent Su1tans of Bengal-Nalini Kanta Bhattasali.
4.DaccaReview,l9l5.
5.History of Bengal-Stewart.
6.History of Benga1,Part Ⅱ-R.D.Banerjee.
7.Ibn Batutab,Vol.III.
8.Initial Coinage of Bengal-Thomas.
9.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l872 and 1873.
l0.Riyaz-us-salatin-Ghulam Husain Salim (English translation).
11.Ta'rikh-i-Firuz Shahi--Barni.
12.Ta'rikh-i-Firūz Shabi--Shams-i-Siraj 'Afif.

(二)在印度西部與北部獨立之蘇丹王國

1.An Arabic History of Gujarat:Text edited by Sir E.Denison Ross,Vol.I,l91O,and Vol.II,l92l.
2.Ferishta--Briggs.
3.Local Muhammadan Dynasties of Gujarat,Mirat-i-Sikan-dari--Bayley.
4.Muhammadan Kings of Kashmir,in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l9l8-Wolseley Haig.
5.Square Silver Coins of the Sultans of Kashmir,in 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1885-C.J.Roggers.
6.Ta'rikh-i-Rashidi-Mirza Haidar,translated by Sir E.Denison Ross, with commentary,notes and map by Ney Elias.
7.History of Kashmir-Mohibul Hasan Khan.
8.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Calcutta,Vol.XXI.

(三)甘提須及泊曼尼王國

1.Ferishta-Briggs.
2.Historic Landmarks of the Deccan-Major T.W.Haig.
3.Indian Antiquary,l899.
4.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1904.
5.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April,1937.


p. 934

(四)毘伽坡王國

1.Aravidu Dynasty of Vijayanagar-H.Heras.
2.Archaeological Survey Report,l907--8,l908--9,l9ll--l2.
3.Beginnings of Vijayanagar--H.Heras.
4.Dynasties of the Kanarese Districts in the Bombay Presi-dency-J.F.F1eet.
5.Elliot and Dowson,Vol. Ⅳ.
6.Ferishta--Briggs.
7.A Forgotten Empire--R.Sewell.
8.Hampi Ruins-A.H.Longhurst.
9.History of Tinnevelly--Dr.Caldwell.
10.Historical Inscriptions of Southern Jndia--R.Sewell and S.K.Aiyangar.
11.Indian Antiquary,Nov.-Dec.,l932.
12.Indian Historical Quarterly,June,l937.
13.Inscriptions of this period in:(i)The Epigraphia Indica; (ii)The Epigraphia Carnatica;(iii) Nel1ore Inscriptions by Messrs.Butterworth and Venugopal Chetti.
14.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l927 and l930.
15.Krishnadeva Raya of Vijayanagar-S.K.Aiyangar.
16.Little Known Chapter of Vijayanagar History-S.K.Aiyangar.
17.Mysore and Coorg from Inscriptions--B.L.Rice.
18.Social and Political Life in the Vijayanagar Empire,Vols.I and II--B.A.Saletore.
19.Sources of Vijayanagar History-S.K.Aiyangar.
20.South India and Her Muhammadan Invaders--S.K.Aiyangar.
21.Vijayanagar-Origin of the City and Empire--N.Venkata Ramanayya.
22.Vijayanagar Sexcentenary Commemoration Volume.

(五)奧瑞沙、邁瓦爾、尼泊爾及伽瑪廬帕

1.Annals and Antiquities of Rajasthan-Tod (Crooke's edition).
2.Dynastic History of Northern India-H.C.Ray.
3.History of Assam--E.A.Gait.
4.History of Orissa--R.D.Banerjee.
5.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l900.
6.Mughal North-East Frontier Policy--S.N.Bhattacharya.

第六章

(一)行政及其行政組織

1.Aspects of Muslim Administration-R.S.Tripathi.


p. 935


2.Gunpowder Artillery in the reign of Iltutmis,in 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1936.
3.Ibn Batutah,Vol.Ⅲ.
4.Indian Historica1 Quarterly,June,l935,and September,l937.
5.Life and Conditions of the People of Hindustan (A.D.l200-1550) in 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I,l935,Letters, Vol.I,No2-Kunwar Muhammad Ashraf.
6.Mechanical Artillery in Medieval India,in 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1936.
7.Organisatio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under the Turkish Su1tans of Delhi, in 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l935.
8.Procedure of Succession to the Su1tanate of Delhi,in 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1936.
9.Trave1s of Marco Polo-Yule.

(二)社會與經濟環境

1.Life and Conditions of the People of Hindustan(A.D.I200-1550)-Kunwar Muhammad Ashraf.
2.A Social History of Islamic India,1605--1748--Mohammad Yasin(Lucknow,l958).
3.A Social History of the Muslims in Bengal(down to l538)-Abdul Karim,East Pakistan,l959.
4.Studies in Islamic Culture in the Indian Environment-Aziz Ahmad,O.U.P.,l964.

(三)文化學藝術

1.Ancient and Medieval Architecture in India--E.B.Havel1.
2.Archaeology and Monumental Remains of India--Carr Stephen.
3.Conversion and Re-conversion to Hinduism during Muslim Rule,in the Calcutta Review,1934.
4.Development of Cultural Relations between Hindus and Muslims,in the Calcutta Review,l935.
5.Early Indo-Persian Literature and Amir Khusrav,in the Calcutta Review,l935.
6.Gaur:Its Ruins and Inscriptions--J.H.Ravenshaw.
7.History of Bengali Language and Literature--D.C.Sen.
8.History of Fine Art in India and Ceylon--V.A.Smith.
9.History of Indian and Eastern Architecture,Vols.I and II-J.Fergusson.
10.Hundred Poems of Kabir-Tagore.
11.Indian Architecture--E.B.Havell.
12.Influence of Islam on Indian Culture-Tara Chand.


p. 936


13.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1920.
14.Life and Conditions of the People of Hindustan (A.D.l200-l550)-Kunwar Muhammad Ashraf.
15.Modern Vernacular Literature of Hindustan-Sir George Grierson.
16.Outline of the Religious Literature of India--Farquhar.
17.Promotion of Learning in India during Muhammadan Rule by Muhammadans-N.N.Law.
18.Reports of the Archaeologica1 Survey of India and of different States.
19.Sharqi Architecture of Jaunpur--A.Fuhrer.
20.Sikh Religion-Macauliffe.
21.Social and Political Life in the Vijayanagar Empire--Saletore
22.Textbook of Modern Indian History-Sarkar and Datta.
23.Theism in Medieval India-Carpenter.
24.Vaishnavism and Saivaism--Bhandarkar.

第二部 第二篇 參考書目錄

第一章

(一)一般參考書

1.Chronicles of the Pathan Kings of Delhi-Thomas.
2.Date and Place of Sher Shah's Birth,in the Journal of the Bihar and Orissa Research Society,1934.
3.Date of Sher Shah's Accession,in the Islamic Review,1936.
4.An Empire-Builder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L.F.Rushbrook Williams.
5.Historical Inscriptions of Southern India-Sewe1l and Aiyangar.
6.History of India under Babur and Humayun--Erskine.
7.Sher Shah and His Times--K.R.Qanunge,'(new edition,l965).

(二)特別參考書

1.Akbarnamah--Abu1 Fazl.English translation by H. Beveridge.Vols.I and II, with Elliot and Dowson,Vol.VI,pp.l--102.
2.Annals and Antiquities of Rajasthan-Tod (Crooke's edition).
3.Ferishta.English Translation by Briggs.
4.History of Bengal--Stewart.
5.Khulasat-ut-Tawarikh-Sujan Rai.
6.Life and Memoirs of Gulbadan Begum:Translation by Mrs.A.S.Beveridge.
7.Makhzan-i-Afghana-Ni'matullah. Translated by B.Dorn in the History of the Afghans, 1829.
8.Memoirs of Babur:Translation by Mrs.A.S.Beveridge.
9.Memoirs of Jahaur: Translation by Stewart.
10.Muntakhab-ut-Tawarikh-'Abdul Qadir of Badauni, Vol. Ⅰ English translation by Ranking and Lowe.
11.Riyaz-us-salatin-Ghulam Husain Salim (English trans-lation)

第二至四,六至八章

(一)一般參考書

1.Akbar the Great Moghul-Smith.
2.Annals and Antiquities of Rajasthan-Tod (Grooke's edition).


p. 938


3.Army of the Indian Moghuls: Its Organisation and Adminis-traton-William Irvine.
4.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 Vol. Ⅳ.
5.Dara Shukoh-K.R.Qanungo.
6.Emperor Akbar-Von Noer.
7.Evolution of Khalsa-Ⅰ. Banerjee.
8.History of Aurangzob, Vols, Ⅰ-Ⅴ-Sarkar.
9.History of Indian and Eastern Architeeture-James Fergusson
10.History of Jahangir-Beni Prasad.
11.History of Fine Art in India and Ceylon-V.A.Smith.
12.History of the Great Moghuls,Vols. Ⅰ and Ⅱ-Kennedy.
13.History of the Sikhs-Gunningham.
14.Indian Sculpture and Painting-E.B.Havell.
15.India at the Death of Akbar-Moreland.
16.India from Akbar to Aurangzeb-Moreland.
17.Jahangir-Gladwin.
18.Journal of Indian History, 1928 and 1930.
19.Main Currents of Maratha History-Sardesai.
20.Mediaeval India-Lane-Poole.
21.Modern Vernacular Literature of Hindustan-Sir George Grierson.
22.Mughul Administration-Sarkar.
23.Mughul Rule in India Edwardes and Garret.
24.Oxford History of India Smith .
25.Promotion of Learning in India during Muhammadan Rule Law.
26.Rise of the Maratha Power,Vol. Ⅰ--Ranade.
27.Shiva Chhatrapati-Sen.
28.Shivaji and His Times-Sarkar.
29.Shivaji the Maratha-Rawlinson.
30.Sikh Religion: Its Gurus, Sacred Writings and Authors-Macauliffe.
31.Studies in Mughul India-Sarkar.
32.Textbook of Modern Indian History-Sarkar and Datta.
33.Theism in Medieval India-Carpenter.
34.The Life of Mir Jumla-Jagadish Narain Sarkar, Calcutta 1951.
35.Raja Man Singh of Amber-R.N.Prasad, Caleutta,1961.

(二)特別參考書

一.印度學者之著作

1.Ain-i-Akbari-Abul Fazl. Translated by Blochmann and Jarrett and published by A.S.B.


p. 939


2.Akbarnamah-Abul Fazl.Translated into English by Beveridge and published by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
3.Muntakhab-ul-Lubab-Khafi Khan,published by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 in Bibliotheca Indica Series in l869. Portions dealing with the reigns of Aurangzeb and. his successors are translated in Elliot,Vol.Ⅶ,pp.2ll-533.
4.Muntakhab-ut-Tawarikh--'Abdul Qadir Badauni.Trans- lated into English by Ranking and Lowe and published by the A.S.B.
5.'Padshahnamah' 'Abdul Hamid Lahori.Published by the A.S.B.in the Bibliotheca Indica Series in two volumes and partly translated in Elliot,Vol.VII,pp.5--72.
6.The Ta'rikh-i-Firishta,or Firishta's History.Translated into English by Briggs under title 'History of the Rise of the Muhammadan Power in India,' in l829. Reprinted by Cambray and Co.,Calcutta,l908.
7.The Tuzuk-i-Jahangiri.Translated by Rogers,edited by H.Beveridge,2 vols.(R.A.S.,London).

二.外國學者有關之著作

1.De Laet:'De Imperio Magni Mogolis,sive India Vera, Commentariusex variis Auctoribus congestus'(vide Calcutta Review,October l870,January l87l,July l873,and Indian Antiquary,November l9l4).English translation by Hoyland (Taraporevala).
2.E.D.Maclagan's artic1e, entitled 'Jesuit Missions to the Emperor Akbar' in J.A.S.B.,Part I,Vol.LXV,l896,PP.38--1l3. Also a new volume pub1ished by Burns and Oates in l932.
3.Embassy of Sir Thomas Roe to the Court of the Great Moghul,l615--1619,as narrated in his Journal and Corres-pondence. Edited by Sir William Forster and published by the Hakluyt Society.
4.Jahangir's India (The Remonstrantie of F. Pelsaert.) Translated from the Dutch by Moreland and Geyl.
5.Monserrate:'Mongolicae Legationis Commentarius.'Edited by Father Hosten and published in Memoirs of the A.S.B., Vol. Ⅲ,No.9,pp.508-704,English translation by Hoyland with notes by Banerji.
6.Narrative of Fitch,who 1eft England in l583 and returned in l59l.


p. 940


7.Storia do Mogor, or Moghul India (l653--l708)--Manucci. Translated by William Irvine.
8.Travels in India-Tavernier.
9.Travels in the Moghul Empire (l656--1668)--Bernier.
10.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l608--l667. Edited by Sir R.Temple.Published by the Hakluyt Society,Vol.Ⅱ
11.Voyages--Hawkis.Purchas: His Pilgrimes, Vol. Ⅲ,pp. l-50,and Foster,Early Trave1s in India.
12.Voyages and Trave1s of John Albert de Mandelslo...into the East Indies . Revised and translated by John Davis. London,l669 (vide J.R.A.S.,April,19l5)'
13.Voyage to East India Terry (l6l6-l9).

第五章

(一)一般參考書

1.Fall of the Moghul Empire--Keene.
2.Fall of the Moghul Empire--Owen.
3.Fall of the Mughal Empire,Vols. Ⅰ, Ⅱ,& Ⅲ--J.N.Sarkar.
4.First Two Nawabs of Oudh--A.L.Srivastava.
5.History of the Jats,Vol. Ⅰ--K.R.Qanungo.
6.Later Mogbuls,two volumes Irvine.
7.Muhammadan India,Bk. Ⅵ,Ch.7--Smith.
8.Nadir Shah--Frazer.
9.New History of the Marathas--G.S.Sardesai.
10.Rise of the Peshwas--H.N.Sinha.
11.Rise of the Sikh Power--N.K.Sinha.

(二)特別參考書

1.Annals and Antiquities of Rajasthan Tod (Crooke's edn.).
2.Shabnamah-i-Bahadur Shah Danishmand Khan.Elliot and Dowson,Vol.VII.
3.Bayan-i-Waqai'-Khwaja 'Abdul Karim (Kujhua Wakf Library, Saran). An English translation,wanting the first chapter and the later additions of the author, was published by Gladwin under the title of'Memoirs of Khojeh Abdul Kerim' (Cal.'1788;a copy of this is preserved in the Imperial Library,Calcutta). A fuller translation was made by Lt.H.G.Pritchard for Sir H.M.Eiliot, and is now preserved in MS.(Br.Mus.,Addl.30782).
4.History of Bengal--Stewart.
5.History of the Mahrattas--Duff.
6.History of the Sikhs--Cunningham.


p. 941


7.'Ibratnamah--Md.Qasim Lahori.Elliot and Dowson,Vol. Ⅶ.
8.India Tracts (Trans. of a Persian MS.)(Lond.,1788)---Major James Browne.
9.Khulasat-ut-Tawarikh Kalyan Singh (Khudabakhsh Library, Patna).
10.Memoir of Central India--Malcolm.
11.Muntakhab-ul-Lubab Khafi Khan (Bib. Ind.,Calcutta 1869).Elliot and Dowson,Vol. Ⅶ.
12.Muzaffarnamah (Khudabakhsh Library,Patna).
13.Riyaz-us-salatin Ghulam Husain Salim (English translation).
14.Siyar-ul-Mutakherin Ghulam Husain.English translation by Haji Mustafa:Cambray's Edition,four volumes.